我高出重点65分 去了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什么信息...

当前位置: >>
河 海 大 学 文 件河海校科教〔2010〕65 号──────────────────── 2011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 毕业生 关于做好 2011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读硕士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10〕24 号)及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 (教学 〔2006〕1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11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生) 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计划 2011 年推免生名额 750 名。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名额 525 名 (校内名额 394 名,校际交流名额 131 名)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 1 — 额 225 名。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 900 名,其中学术型校内推 荐候选人名额 450 名,校外推荐候选人名额 150 名,专业学位 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 300 名,详见附件 1。学术型研究生接收 推免生计划除学科专业计划外,另单列直博生计划、中法合作 项目计划和新疆、西藏生计划;专业学位接收计划只分专业计 划,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2 和附件 3。 直博生计划用于遴选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留法计划用于遴选接收我校与法国 相关大学签订的中法合作项目协议培养的学生;新疆、西藏生 计划用于遴选接收我校的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中取得 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组织管理 我校推免生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织、 院(系)实施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 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纪委 等部门负责人和教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学校的推免生工作。各院(系)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 下成立由院(系)领导、毕业班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秘 书和教师代表组成(5-11 人)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 小组,并报学校备案,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系)的推免生工作 负责。 三、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推荐对象: 2011 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 — (2)推荐条件: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大学英语必须通 过 CET-4 级考试(成绩须达到 425 分,其它语种与其相当) 。本 科前三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40%之内, 且必修课学分绩点 不低于 3.5。 若在学科专业某一个领域有所发现、发明和创新的特殊创 新人才,在满足必修课学分绩点 3.0 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者,可经院(系)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推荐,并报校推 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所有材料截至以发文日期为准) : ▲ 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 获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者; ▲ 获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 ▲ 有其它特殊创新成果。 ③ 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要求。 另外,对于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或“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满足上述条件下, 、 可优先推荐;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 学生标兵”的学生可直接推荐;水利类基地班学生必修课学分 绩点达到 3.0,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可不受名额限制予以推荐; 新疆、西藏两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在 3.5 以上, 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可予以推荐(不参加专业年级排名,不占学 院推荐指标) 国防生满足推免生条件的, ;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各院(系)在制订综合排名指标时,学生学习成绩所 占权重不得低于 70%(院(系)综合排名指标报教务处备案) ,— 3 — 并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二)校内推荐工作 1. 院(系)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2.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4 和附件 5) 。 3. 院(系)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考核确定初选推荐 名单,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并根据公布后的反馈意见进行复 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本院系推荐人选的申请表、成绩单和 有关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外语等证书)报教务处,同时 将本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6)发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 公室信箱。 4. 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推荐人 选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校内公示。 (三)校外推荐工作 1. 校外推荐计划分为校际交流计划和校际交流互换计划。 2. 校际交流计划: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校际交流计划优先推 荐学生到“985”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科研院所。在向外校 推荐前必须到教务处备案。 3. 校际交流互换计划:为吸引优秀生源,切实推进研究生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学校单列校外推荐计划用来做校际交流互 换。校际交流互换计划严格用于协议高校间的推免生互换,推 荐名额优先给予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且申请协议高校的学生 (有多名学生同时申请时,则按推免生的综合排名顺序使用) 。 各院(系)可在学校认定的协议高校之外结合本学科的特点与 相关院校签订校际交流意向书且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协议高校 的校际交流互换计划将由研究生院提前公布。学校可统一调剂— 4 — 各院(系)未能完成的校际交流互换计划推荐名额。 4.由于向外校推荐的计划主要是作为校际交流,且被录取 后要占用我校的推免生名额,因此各院(系)要有专人负责, 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证交流计划落实到实处。 5. 各院(系)及时汇总向校外推免生的接收单位接收函原 件,送交教务处。截止 10 月 13 日中午 12:00,仍未收到接收 单位接收函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指标或资格。 四、接收工作 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全面组织实施。接收工作主要包括初 审、复试、审核、公示等环节。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 选拔质量标准,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的原则。各院(系)要高度 重视,健全组织,精心设计复试细则,严密组织实施,做到政 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推免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校内接收工作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符合学术型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接收推免生 专业和招收计划进行申请(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 ,学校根据 学生申报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按照各专业的接收计划 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1)直博生计划学生。接收直博生的基本条件为取得推免生 资格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者本科专业与可接受博 士专业一般为同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由毕业学校相近学科的两 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推荐, 综合复试成绩优秀且经申请导师同意。 我校可以接收直博生的博士专业有: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 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 5 — 近海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及技术经济及管 理九个学科专业。各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4 人, 每名博士生导师一般每年只能录用一名直博生。 (2)中法合作项目学生。根据合作项目确定的招生专业进 行申报考核后录取。 (3)新疆、西藏计划学生。根据复试情况及接收指标择优 录取。 (4)水利类基地班学生。只要服从专业间调剂、申请类别 间的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在工程、法律、金融、国际商务、资产评估、会计、社 会工作、翻译等类别的专业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并接收推免生(详见附件 3) 。 (1)工业工程(涉外工程管理)项目是学校申请的教育部 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项目,培养具有国际交流能力的水利施工、 监理、运行及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接 收具有水利类、土木类、机电类本科专业知识背景和外语基础 扎实的理工科优秀本科毕业生。录取的学生由大禹学院负责培 养,该项目的学生全为一等奖学金。 (2)水利工程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项目采用本科与硕士阶段 贯通式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宽口径、重实践,能解决水利水 电工程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接收具有 水利类本科专业知识背景的理工科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1.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受限制,各院(系)须结— 6 — 合校际交流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外校的优秀生源申 报我校。 2. 接收外校申请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 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 业学校推免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直博生申请对象的生源高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 究生院主校或“985”高校或列入各专业所对应的优秀生源基地 的高校(均不含分校) 。 (三)关于推免生复试 推免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具体负责组 织,复试方案须事先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具体时间、地 点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推免生须凭加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登记表》原件到我校参加复试。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学校不予录取。 (四)推免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到推荐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网 报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国家 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经确认 的推免生信息无效。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奖学金评定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 吸引优质生源, 我校从 2011— 7 — 级研究生实行新的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 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 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 。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基本 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级,资助对象为 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等奖学金获得 者可按要求申请特等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评定。特等、一 等奖学金获得者可免缴学费,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缴纳学费。 学校推免生接收计划一等奖指标占推免生人数控制在 85% 以内。各学院学术型推免生一等奖指标按照学术型招生专业接 收校内推免生总人数的 80%计算。 学术型其余一等奖计划由学校 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接收校外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工业工 程(涉外工程管理)项目一等奖计划 150 名,水利工程专业学 位改革试点项目一等奖计划 21 名,其他一等奖计划 20 名,由 学校统筹安排。 六、其它事项 1. 申请推荐到本校的推免生原则上只能申报本校同学科 门类的专业;申请推荐到外校者一般只推荐一所高校或科研院 所招生单位。当校内接收学科专业计划生源不足时(只限专业 学位) ,未被申请学校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候选人可申请调剂到 校内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 2. 定向生和委培生必须经原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批准,并 经学生处核准,方能作为推荐对象。 3. 在籍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专升本、专转本、独立学 院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和接收对象。— 8 — 4. 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对象。 5.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或有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记录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对象。被推荐以后发现有违反校纪 校规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6. 凡被学校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一律不列入本科毕业生 就业计划(含选调生、考取公务员等) ,推免资格确定后,所有 推免生须签订承诺书,并存入学生毕业档案。 7. 各院(系)应严格按计划推荐,所确定的各类名额数不 得突破。 8. 推荐、接收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 弄虚作假。 9. 在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 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 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 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 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及以上; (3)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4)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 附件:1. 河海大学 2011 年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候选人 名额分配表 2. 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计划表 3. 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校内专业学位推免生计划表— 9 — 4.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免生申请及复试情况表(校内) 5.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校外) 6.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 汇总表 7. 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有关要求 8. 河海大学 2011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申请表 9. 河海大学 2011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 情况表 10.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日程安排表二○一○年九月十日主题词:推荐 免试 研究生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录入:冯 捷通知 2010 年 9 月 10 日印发 校对:张雪刚— 10 — 附件 1:河海大学 2011 年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学术型 学院(系)名称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 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总名额 33 133 33 32 28 38 37 21 20 16 59 12 7 9 122 600校内推荐名额 23(5) 118(2+81) 23(2) 23(1) 20 26(5) 25(5) 15 15(2) 10 43 8 5 6 90(1) 450(23+81)校外推荐名额 校际交流计划5 7(2) 5 5 4 6 6 3校际交流互换计划5 8 5 5 4 6 6 3全日制 专业学位 17 30 18 18 13 18 20 12 13 10 28 5 4 4 90 300环境院能源与电气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 院2 3 8 2 1 1 283 3 8 2 1 2 4理学院 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常州校区 小计(人)85(2)65备注: 1. 学术型校内推荐指标: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按学生人数 8%,其他专业按 7%核定推荐名额; 每个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增加 3 个推荐名额,每个省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增加 1 个推荐名额 (国 家、省重点就高不就低) ;国家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增加 1 个推荐名额。 2.学术型校外交流推荐指标,按学生人数 1.8%核定推荐名额,实行 1:1 推荐;学术型校外 互换推荐按 1:1.2 推荐。 3.全日制专业学位按 1:1.3。 4. 括号中数字为中法合作项目学生人数,加号后为水利类基地班保研人数。— 11 — 附件 2: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计划表学 院 专业代码 合计 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520 502 504 526 803 701 522 402 406 403 402 802 水文学及水资源 ★生态水利学 ★城市水务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灾害与水安全 ★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土壤学 物理海洋学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市政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流体机械及工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业名称 专业计划 333 16 3 3 10 19 13 2 4 6 1 1 4 19 3 25 9 4 3 4 4 12 1 4 10 中法合作 项目计划 23 直博生 计划 30 新疆西藏 生计划 4 备 注— 12 — 能源与电气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101 002 200 106 202 205 100 202 502 105 200 501 106 302 120401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电路与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水信息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情报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伦理学 科学技术哲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 高等教育学 应用心理学 传播学 行政管理1 4 3 7 3 11 1 1 1 1 2 1 1 8 2 4 4 1 1 1 1 1 5 2 2 1 1 2 5— 13 —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理学院 理学院 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常州)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常州) 力学与材料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体育系405 205 201 503 102 103 501 420 601 603 103 108 040303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数学 凝聚态物理 ★水系统科学 英语语言文学 机械工程 材料加工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土木工程材料 地理学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1 2 5 1 2 4 8 2 6 2 2 2 8 1 3 2 3 4 2 1 8 1 2 2 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14 — 附件 3: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校内专业学位推免计划表学 院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 专业 代码 214 227 工 土木与交通学院 环境学院 能源与电气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力学与材料学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士 程 222 207 208 212 215 201 专业名称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农业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环境工程 电气工程 控制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技术 软件工程 材料工程 测绘工程 地质工程 机械工程 专业 计划 7 7 7 2 2 2 3 2 2 2 2 2 3 2 2 3 接收具有土木类、水 利类和机电类本科 专业背景的理工科 学生 备注 接收具有水利类本 科专业背景的理工 科学生 水文水资源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港口海岸与近海 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硕大禹学院085236工业工程150金融硕士 商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会计硕士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400 300 100 055200金融硕士 国际商务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会计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3 3 3 3 3 3 3备注: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的申请情况统一调整招收计划。— 15 — 附件 4:河海大学 2011 年推免生申请及复试情况表(校内)学 号 姓 名 性别 社会工作 本科专业 ①直博生 ②学术型推免生 ③专业学位推免生 民族 出生年月 本科所在院(系) 申请类别(单项选择) 申请专业代码 申请导师 是否服从申请类别调剂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 政治面貌申请专业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E-mail 移动电话本科阶段 获奖及创 新情况以上信息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本科专业成绩排名 必修课学分绩点 国家四级成绩 专业年级总人数 专业综合考核排名 国家六级成绩 以上信息由教学秘书如实填写 教学秘书(签字) : 院(系)推 荐免试研 究生工作 领导小组 意见 校推荐免 试研究生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2010 年 月 日教务处(代 章) 2010 年 月 日— 16 — 推免生复试记录 复试内容:复试专家意见:复试专家签字: 直博生接收导师意见:2010 年月日接收导师签字: 复试学科意见:2010 年月日第一专业志 愿复试学科 及院(系) 意见复试院(系)意见: 综合成绩: ①优秀 ②良好 ③合格 ④不合格 是否同意接收:①是 ②否 建议奖学金等级: ① 特等 ②一等 ③二等 是否同意直博生申请:①是 ②否 日 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2010 年 月 复试院(系)意见: 综合成绩: ①优秀 ②良好 ③合格 ④不合格 是否同意接收:①是 ②否 建议奖学金等级: ② 特等 ②一等 ③二等 是否同意直博生申请:①是 ②否 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2010 年 月复试小组领导签字: 月 2010 年日复试学科意见: 调剂专业志 愿复试学科 及院(系) 意见(复试 记录另附) 复试小组领导签字: 2010 年 月 学校审批意见: 日日(签 2010 年章) 月日注:1、此表须用 A4 纸正反双面打印。 2、考生按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参加复试,如第一志愿不被录取,可申请参加生源不足专业校 内调剂复试。— 17 — 附件 5:河海大学 2011 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校外)学号 学院 申请推荐院校 校际交流计划 以下由教学秘书填写: 本科专业成绩排名 必修课学分绩点 国家四级成绩 专业年级总人数 专业综合考核排名 国家六级成绩 教学秘书(签字) : 学院(系)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姓名 专业 申请推荐专业 校际交流互换计划 性别 政治面貌领导小组组长: 2010 年 (申请校际交流互换计划需研究生院审核、签字) 月 日研究生院分管领导: 2010 年 教务处意见: 月 日分管领导: 2010 年 注:填写校际交流计划或互换计划时须用文字表述。 月 日— 18 — 附件 6: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内学术型)学院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 必修 必修课 课学 平均成绩 分绩点 备注(直博 申请专业 生、留法、新 疆西藏生)序号 学号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政治 面貌所在 专业专业 人数绩点 排名综合 排名外语成绩1989.05 共青团员 1988.10 预备党员 1988.12 中共党员四级 508 六级 464 日语 70 俄语 70制表人: (Excel 表格) 注:1、外语填写所通过相应语种及级别成绩,英语除外; 2、综合排名是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后的排序,序号按专业综合排名填写; 3、直博生、留法、新疆西藏生计划的,请在备注内注明; 4、务必把学号、姓名填写准确,且在填写任何栏目时不需加空格。— 19 —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内专业学位)学院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序号 学号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所在专 专业 业 人数绩点 排名综合 排名必修课 必修课平均成绩 学分绩点外语成绩申请专业 备注1989.05 共青团员 1988.10 预备党员 1988.12 中共党员四级 508 六级 464 日语 70 俄语 70制表人: (Excel 表格) 注:1、外语填写所通过相应语种及级别成绩,英语除外; 2、综合排名是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后的排序,序号按专业综合排名填写; 3、务必把学号、姓名填写准确,且在填写任何栏目时不需加空格。— 20 — 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外学术型)学院名称(盖章) : 年 月 政治 面貌 日 所在 专业 绩点 综合 必修课学 必修课 专业 人数 排名 排名 分绩点 平均成绩 备注(直博 申请单位 生 、 校 际 交 及专业 流 、 互 换 计 划)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外语成绩8.10 1988.12共青团员 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四级 508 六级 464 日语 70 俄语 70制表人: (Excel 表格)注:1、外语填写所通过相应语种及级别成绩,英语除外; 2、综合排名是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后的排序,序号按专业综合排名填写; 3、直博生、校际交流、互换计划请在备注内注明; 4、务必把学号、姓名填写准确,且在填写任何栏目时不需加空格。— 21 — 附件 7:河海大学 2011 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要求一、招收申请对象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需提交书面材料 1、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2 份,须由本科毕 业学校教务处推荐并加盖公章。如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较迟, 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须提供教务处同意推 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本科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 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4、获奖证书、相关学习能力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 复印件或证明信。 其中,1-3 项为必需材料,各项规定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供。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8 日。 2、请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登录“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 ( http://202.119.112.108:8080/pgsapp/hhtms.jspx)按要求认真填写 有关信息。 3、经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 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携书面申请材料到报考学院(系)参加复试。 5、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 办理相关手续,且须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原所在院校省(市)级高 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免试校验码在教育部公布的网上报 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294) ,并到报名点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 续,且需将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 — 22 — 完整后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前寄(送)达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 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 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 (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 1、已经按《关于提前申请和接收 2011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的要求在“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的考生不需重复登记。外校考 生可根据下表要求选择申请类别:申请类别 直博生 推免硕士生 (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申请资格 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或“985”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本科专业绩点(或综合)排名位于前 5%;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优秀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根据推荐学校、专业排名、复试等确定奖学 金等级。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 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 。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 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4、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邮编:210098 电话: (025) Email:hhuyzb@ 5、以上相关事项由河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3 — 附件 8:河海大学 2011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姓 名 所在高校 籍 贯 性 别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政治面貌 邮编 Email ①直博生 ②学术型推免生 ③专业学位推免生 申请导师 是否服从申请专业调剂 片 照 年 月 日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 申请专业 是否服从申请类别调剂 主 要 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获 奖 情 况科 研 经 历 及 成 果 等— 24 — 个 人 自 述外 语 程 度□已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英语成绩为 ; □已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英语成绩为 ; ※所学其它语种名称 本科阶段平均成绩申请人所在高校院系意见 (请注明: .申请者是否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 .是否同意向我校推荐) 1. 2.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院系(盖章) 2010 年 申请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意见: 月 日申请人所在专业同年级共 。 绩点或平均成绩 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人,排名第名,在前%以内,教务部门(盖章) 教务部门(盖章) 2010 年 月 日诚信承诺我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我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 确,我同意河海大学拒绝我的推免生申请或取消我的推免生资格。 如果申请人同意如上承诺,请在此处签名:申请人签名:2010 年月日— 25 — 附件 9:河海大学 2011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申请专业所在院(系)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专业 本科毕业学校 所在专业成绩排名/总人数 院系综合考核排名 申请奖学金等级 是否申请直博生 性 别 联系电话 申请专业代码 本科所学专业 学分绩点/加权 平均成绩 外国语水平 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学位 申请导师 以上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复试记录 复试内容:复试专家意见: 复试专家签字: 直博生接收导师意见: 接收导师签字: 复试学科意见: 2010 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复试领导小组签字: 2010 年 学校审批意见:月日复试院(系)意见: ① 优秀 ②良好 ③合格 ④不合格 是否同意接收:①是 ②否 建议奖学金等级: ①特等 ②一等 ③二等 是否同意直博生: ①是 ②否 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2010 年 月日(签 章) 2010 年 月 日— 26 — 附件 10:河海大学 2011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日程安排表日 期 9月2日 工作内容 召开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生工作 领导会议 拟定我校 2011 年推免生的名额与 具体分配名额,报校领导批准后发 文下达至各院(系) 各院(系)进行推免生的动员申报 工作,考核确定推免生人选,张榜 公示后报教务处 汇总审核后报推荐免试研究生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名单并公 示 各学院报送校际交流学生接收函 单位或地点 闻天馆 研究生院 教务处9 月 10 日前推荐工作9 月 10 日-18 日各学院 教务处9 月 19 日前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各学院 教务处10 月 13 日前9 月 9 日-26 日 9 月 24 日-25 日 9 月 27 日受理校外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并进 行汇总、初审 推免生网上填报申请专业志愿 书面通知各院(系)参加第一批复 试校内推免生名单,以及外校推免 生参加复试名单 各学院组织复试并将拟接收名单 报研究生院 组织第二批推免生复试(含调剂复 试) ,并将复试情况及专业拟接收 名单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审核复试情况后报推荐 免试研究生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各学院 研究生院 各学院 研究生院9 月 29 日-30 日 接收工作 10 月 8 日-10 日10 月 12 日-13 日研究生院10 月 14 日-20 日研究生院— 27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