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可以他人付款买东西吗怎样付款给买家呢?

关于报名:1.报名品牌新享-首单礼金会影响我参加其他活动吗?答:不会,且商家可以自主操作退出,并可重新报入。报名链接:https://ppxk.tmall.com/2.不同入口区别是什么?答:首单礼金有多个报名入口,主要的区别在于给新客的让利折扣不一样,且原入口大促期间不推广,具体的区别请看帖子最头部的关于报名入口说明的图片。此问题仅针对老版本的报名入口,新的商家后台 https://ppxk.tmall.com/上线后已经不存在该问题。3.店铺同一款商品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入口吗?答:同一款商品只能选择首单礼金下的一个活动入口报名,商家需退出原商品后再报入新入口,退出步骤:点击左侧已报活动--点击品牌团查看。此问题仅针对老版本的报名入口,新的商家后台 https://ppxk.tmall.com/上线后已经不存在该问题。4.店铺内所有商品都可以报名吗?答:支持全店报名,且报名的时候支持表格导入。5.品牌新享让利折扣越高的展现越强吗?答:是的,参加礼金让利折扣越高,在各个曝光渠道透传机会更多,且新客转化率越高。6.可以随时退出活动吗?答:支持商家自主退出活动,操作路径为:在品牌新享里的已报名活动中,点击品牌团,找到对应的活动,点击取消即可。此问题仅针对老版本的报名入口,新的商家后台 https://ppxk.tmall.com/上线后直接在已经报名的商品列表点击退出即可。7.审核通过之后,需要一个个商品点击发布吗?答:商品审核后,会自动发布。若后台显示“商品审核已截止”并不影响报名,商家可持续报名,一般在报名后2个小时审核通过,若长时间未审核通过,则可能是您目前处于营销活动处罚中,需要等处罚结束才会审核通过。8.商家收到的货款,是剔除礼金的部分么?答:举个例子,一个商品售价100元,消费者购买1件该商品,首单优惠显示80元,则消费者实际支付80元,这边订单商家显示的订单金额是100元,然后在订单确认收货的时候,按照100元*让利比例扣除礼金服务费。9.为什么报名的时候提示已经在活动中了?答:说明您之前已经报名过该商品,您可以在已报名活动中,点击品牌团,查看是否已报名。若您在批量上传商品时候显示参数错误,您可点击已报活动--品牌团中查看商品是否已经上传成功。此问题仅针对老版本的报名入口,新的商家后台 https://ppxk.tmall.com/上线后已经不存在该问题。10.对消费者发放的首单优惠商家需要在哪里设置?答:商家只需报入对应让利比例,系统会参考这个比例随机给出首单优惠,商家无需设置,不需要编辑信息,也不需要报入活动价格或者库存,只需把想推广的商品报入活动即可。 11.具体的报名礼金费用比例,在哪里查看?答:进入活动报名页面,在活动说明中可查看。此问题仅针对老版本的报名入口,新的商家后台 https://ppxk.tmall.com/上线后已经不存在该问题。12.参加品牌新享活动对商家有什么好处?答:为解决商家新客定位难,权益发放渠道少,且新客难转化的问题,平台统一在前台透出首单直降标识,发放店铺新客首单优惠,帮助品牌更好的转化新客,同时曝光免费,只在成交之后收取软件服务费,大大节约了商家拉新的整体成本。相比于日常店铺券,首单礼金触达人群更广,效率更高。13.后台显示审核时间已过,是否还可以继续报名?答:可以一直持续报名,报名成功后会陆续审核。14.报名礼金商品有库存、发货等要求吗?答:新享礼金是一个拉新工具,库存、发货等和商品日常要求一致,没有额外的要求。关于收费:1.首单礼金费用和天猫技术服务费有区别么?答:一个是使用了首单礼金软件的服务来获取新客,一个是天猫基础的服务费,两个会同时收取。2.扣费的基数是多少?是按您后台显示该订单的实收款来收取的。比如一款商品参与店铺满减活动,商品售价300元,满减后270元,首单优惠20元,消费者实际支付250元(270-20),最后礼金的扣费基数是按270元收。同一订单购买多件扣费说明:①消费者同一订单包含多件同一活动商品:消费者一笔订单只能使用一个礼金红包,商家扣费是按后台显示该订单的实收款来收取的,产品正在升级以节省商家成本。②消费者一笔订单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活动商品:只要消费者使用了礼金权益,会针对每个商品都收取拉新费用。③消费者一笔订单包含活动商品和非活动商品:只针对活动商品收取拉新费用,非活动商品不会收取拉新费用。3.区间价格的商品,如何来收取礼金费用?答:按际下单的SKU,收取礼金。比如一款商品一共有3个SKU,售价分别是120、150、200,消费者下单了200元的这个sku,扣费就是按200元的基数来,建议不要报入价格区间跨度大的商品。4.消费者退款了,费用怎么收取?答:退款了,礼金服务费会退还给商家,礼金如超过使用期间则会退还给平台。5.扣费在哪里扣?什么时候扣除? 收费是月结吗?答:在消费者确认收货的时候扣款,和天猫技术服务费一样,直接在货款里扣除。6.收费明细哪里看?答:商家后台账房里可查看品牌新享-首单礼金相关的费用明细。关于首单礼金的使用问题:1.礼金可以跨商品用吗?答:因为每个商品对应的礼金优惠可能不一样,一般建议消费者领取到礼金后在当前商品上使用。2.礼金可以跨店使用吗?答:礼金是平台发放的,消费者可以在任一参加礼金推广的店铺中使用,但是消费者在哪个店铺成交,该店铺才需要支付礼金服务费。3.首单礼金是每天每家店都可以用一次,还是全网每天只能用一次?首单礼金已解除消费者每天只能使用一次限制,但是保证是店铺新客才能使用权益。4.首单礼金和其他优惠的关系是什么?答:礼金的首单优惠,可以和其他无门槛红包、店铺优惠券、大促满减券、淘客优惠券等叠加,但是无法和其他有门槛的红包叠加使用。5.领取的礼金有使用时间期限吗?答:领取当天有效。例如今天早上11点领取的,则会在今天晚上24点失效。6.参加礼金推广后在哪些渠道会有透出?答:参加品牌新享-首单礼金后,针对满足条件的消费者(部分店铺高潜新客)会有全链路公域专属打标及氛围展示,比如首单优惠频道、手猫客户端新人页面、淘宝搜索结果页、淘宝猜你喜欢、淘宝商品详情页等等。7.什么人群可以看到礼金优惠?答:最近一年没有买过该店铺任何商品的用户中,平台会选择其中高潜力用户进行发放。这意味着不是店铺所有的新客都能看到首单礼金。8.为什么客户能看到首单价,但是下单付款没有享受到该优惠?答:目前首单礼金已升级,看到权益后下单即可享受权益,无需领取。建议消费者看到权益后立即购买享受权益。9.消费者退货了,礼金会退回么?答:消费者退货后,由于礼金权益为平台出资,红包金额不会退回。10.如果今天商品卖100块,报名时20%门槛,那用户就会得到20左右的优惠。如果明天商品卖90,用户 也是得到20优惠对吗?答:会按照当前实际售价发放,第二天大概率会按照18元发放。11.为什么客户退款了只返还了部分实付金额?答:客户申请退款退货(全额退款)情况,在填写退款金额的时候,请确认客户填写的是订单总价的金额,而不是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例如一笔订单显示的订单总价是138元,客户使用了一个礼金优惠38元,实际支付了100元,当客户申请退款的时候,必须填写138元,才能最终拿回100元的实付款。12.为什么同一个活动商品不同消费者看到的优惠额度不是一样的?答:首单优惠金额是依据商品报名的档位,参考对应比例上下浮动发放。但是商家只要出报名入口对应的扣费比例。 关于数据查看:1.哪里可以查看订单明细?答:登陆新版商家后台即可查看数据效果:https://ppxk.tmall.com/2.参加后为什么在账房中没有显示费用明细?答:在礼金成交订单完结(确认收货)之后,次月10号之后才能查看明细,更多数据维度,在商家后台首页左下方礼金数据看板中查看。举例:如果是7月25日产生的第一个礼金订单,8月10日订单完成并产生扣费,那商家是要9月10日之后才能看到账房中的扣费。如需每天查看扣费明细,可在支付宝中查看扣费,选择品牌新享的扣款项。3.怎么才能知道下单的买家是使用了首单礼金呢?答:在礼金数据看板中隔天可以看到使用礼金的订单号,账房中可以等确认收货之后看到使用礼金订单号。 关于拉新力指数:1.什么是拉新力指数?答:拉新力指数,通过一套店铺新客量化指标,帮助店铺识别新客获取和转化机会,为店铺提供新客运营策略及工具,驱动店铺新客及生意增长。拉新力指数分为店铺拉新力指数和商品拉新力指数。2.商品拉新力指数有哪几个维度?答:为帮助商家更高效的获取和转化新客,平台将通过一套商品拉新力指数的量化指标,综合衡量商品的拉新效率,其核心指标包括:新客曝光,新客成交数,新客成交额,新客转化率,销售预测等关键的新客指标。3.什么是商品星级?答:平台根据宝贝所在类目的商品拉新力指数排名,进行实时赛马和星级打分,将商品分成2-5星,星级越高,商品拉新效能越好。7月下旬开始,商家可登录新版招商后台,查看商品的对应星级,一键报入高效拉新商品。4.不同商品星级的透标规则有什么不同?答:不同星级的商品享有差异化的平台流量资源,高折扣,高潜力的商品报入礼金,将会获得更多平台支持。通过商品管理规则的升级,首单礼金将联合平台资源与商家运营能力一起,合力孵化和击穿高效拉新商品,为商家带来更多新客和成交。具体商品星级对应的透标规则如下:5星宝贝:可公域及详情透标,频道核心位置曝光资格(2020年7月下旬生效)4星宝贝:可公域及详情透标,频道准入资格(2020年7月下旬生效)3星宝贝:让利比例≥20%可公域及详情透标,让利比例<20%仅详情透标,无频道准入资格(2020年8月中下旬生效)2星宝贝:无公域及详情透标,无频道准入资格(2020年7月下旬生效) 关于发票:1. 天猫国际店铺如何开发票?答:商家可在账房账单中查看应开票金额及开具方式。2. 若买家支付的订单中使用了首单礼金,商家需要给买家开票金额是多少?答:根据商户服务协议,商家仅需就消费者的实付款开票。因此商家给买家开票金额,应剔除收单礼金金额;3. 关于收取的礼金软件服务费,商家可以开发票吗?答:就天猫向商家发放提供礼金发放的软件服务,天猫将向商家开具合规发票。可以在商家后台账房里确认相应的开票信息后,天猫将按规定开具。}
  【导读】消费者“双十一”在淘宝购物,陆续收货后才发现12笔订单中,金额较大的6笔莫名其妙地使用了蚂蚁花呗支付。支付宝客服称,“双十一”当天,考虑到银行卡、信用卡支付可能出现延迟,所以系统自动更改了用户的默认支付方式。消费者认为自己的相关权益遭到侵犯。《天天315》本期聚焦:支付宝购物被自动改为“蚂蚁花呗”付款,用户权益有没有被侵犯?   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双十一”购物节的抢购大战硝烟还没散尽,关于当天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就接踵而来了。不仅是在商品质量方面,消费者在支付过程中也遇到了麻烦。  曹女士和大多数买家一样,早在“双十一”之前就在淘宝的购物车中放入了很多商品,为了抢到优惠的价格,一到11月11日零点,她就开始快速结账下单。曹女士一共抢购了10多笔订单,之后的几天,她陆陆续续收到货物,当她想起拿出手机查看信用卡刷卡信息时发现不对劲了,信用卡刷卡记录只有5、6笔,而且都是小额的。曹女士赶紧去电脑上查询订单才发现,大额订单都是用蚂蚁花呗付款的。这让她十分摸不着头脑:自己并没有选择蚂蚁花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曹女士发现,在她的消费中,5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都还是使用了信用卡,而大额的,比如超过500元、1000元的,就自动使用了蚂蚁花呗。  曹女士是在去年开通的蚂蚁花呗,当时她就发现这个支付宝项下的附加功能并不适合自己,所以想注销,不过在手机上却没找到注销方法。之后,曹女士为了不是用花呗支付,就特意将自己的支付方式设置成了默认信用卡支付。所以,这次“双十一”出现的情况,让她十分诧异。  曹女士说:“去年开通蚂蚁花呗时,发现花呗有一个非常不方便的地方,其还款方式是在确认收货的下一个月还款,而实际上在日常购物中,我们很难记清楚是哪一天确认收货的,或者可能收到了货以后也不去确认,很容易忽视掉还款,造成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所以,我当时就致电过客服,他们告诉可以关掉花呗,后期我在手机上操作时,没有找到怎么样去注销它。但从那以后,我就很留意自己的支付方式,设定默认用我的信用卡支付,所以在“双十一”那一天出现这种情况我就很奇怪,而且扫货时结算是有时效性要求的,我在那几笔消费中是不可能去更改结算方式的。”  对于曹女士的疑惑,支付宝的客服人员给出解释:可能是“双十一”当天,担心银行卡和信用卡支付出现滞后等一些问题,所以系统自动更改了买家的支付方式,优先推送了蚂蚁花呗和余额宝这两种支付方式。  支付宝客服称:“当天可能就是银行卡会出现一些情况,具体的话,系统有时候会给您推送出一个优先选择的路径,可能当时您没有注意到就成了花呗。”  曹女士对此表示疑问,在不点的情况下,也能自动由花呗支付吗?  支付宝客服回复说:“当时可能是系统优先的,所以把花呗排在最前了,可能是出现了这种情况。当时您可能没有看清楚在付款的时候,因为“双十一”那天网络特别繁忙,信用卡还有银行卡,在付款的时候都会出现一个延迟的状况,所以系统在当天可能优先会推送余额、余额宝还有花呗这三项来进行付款的,当时您可能没有太注意这个情况。”  曹女士对于这种解释非常不能认同。她认为,这侵犯了她的相关权益,支付宝在强行推销自己的其他功能。  曹女士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合适的举动,因为未经我的授权,且银行网络也没有任何的提示说信用卡支付不能成功的情况下,淘宝网就选择用花呗支付,我觉得,这其一是侵犯了我的权益,其二是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不方便。正常来说,我的信用卡账单日是8号,27日还款日,我11月11日那天的消费,将会在12月8日出账单,然后我会在12月27日还款,这是我生活中的一个习惯,我会很熟悉地记得这些事情。但花呗是怎样的呢?是我这个月的消费,在确认收货后下个月的1日到10日之间还款。信用卡支付的情况下,比如我30日确认收货,可能是下个月的8日才出账单,我下个月底才还款。可是按花呗的方式,我在12月1日到10日之间就必须还掉这些钱了,等于提前占用了我的资金。支付宝本身是一个支付结算的工具,但用这种方式让消费者通过蚂蚁花呗使用支付宝的余额宝来绑定还款,我觉得很不方便。我认为,这是变相让我使用支付宝的其他功能,就是强行推销,而且其安全性终归无法比拟银行。再者,现在支付宝余额宝的收益这么低,我怎么可能把零钱都放在余额宝上呢?”  曹女士强调,蚂蚁花呗并没有短信提示功能,这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另外,如果用花呗支付的话,退货也比较麻烦。曹女士目前的诉求有两个,一个是要求支付宝将她的款项原路返回,她重新用信用卡支付,另外一个,支付宝要赔偿她在这期间被占用资金的利息。  曹女士:“蚂蚁花呗并没有短信提示功能,只能靠自己人工惦记着去看每个月的账单。如果我有一笔退货,比如30日确认了收获后要退货,且下月10日之前没完成退货的时候,我是不是还得还这个账单?然后,我退货成功,卖家再把钱打到蚂蚁花呗账户里,无形中会给蚂蚁花呗形成资金的沉淀。我提出来的诉求,一是把我用花呗支付的钱原路返回,通过我的信用卡去支付。二是,我在12月10日就要还款三千多块钱,正常情况下我是12月底还信用卡的,那这十几天利息的损失要得以补偿,虽然这个利息没有多少。”  但是,支付宝并不支持曹女士提出的诉求。客服称,曹女士如果要退款的话,就享受不到“双十一”当天的优惠了。  支付宝客服:“交易成功的状态下,钱应该是没有办法返回了,可以看一下能不能申请退款,把花呗的额度恢复了之后,您再重新购买。”  可是,现在重新购买就没有“双十一”那天享受的优惠了。对此,支付宝的客服又给出来一个解决方法:“您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把花呗里面这些钱先自动让它还了,还款之后就不用等待系统自动扣款,您提前还款,这在电脑端也是可以的。”  曹女士则质疑支付宝的这种行为与蚂蚁花呗明年即将登陆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事宜有关。  曹女士认为:“这样的行为无疑和蚂蚁金服未来在香港上市有关,其中是不是涉嫌造假?因为其客户数据是不准确的,客户并没有通过蚂蚁金服做这种消费,而淘宝用了“双十一”这么一个时间节点,以系统拥堵为由默认使用蚂蚁花呗,无形中虚增了蚂蚁花呗的贷款规模,未来对于投资者也是很不负责任的。我保留去香港联交所投诉的权益,仅仅我一个消费者可能没多少,但一千多亿消费者呢?如果都是通过这样的途径,让资金走蚂蚁花呗的渠道,对消费者是很不负责任的。”  信用卡支付被自动更改为蚂蚁花呗付款的方式,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是否遭到了侵犯?关于这一案例,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的胡晓律师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共同进行了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支付宝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系统自动更改消费者的默认支付方式,从法律上来说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胡晓:我认为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的。一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消费者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其支付方式更改了。二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众所周知,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可能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免息期的设定,还是信用卡的一些其他优惠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能都享受不到了,更不用讲消费者提到的还款方式的不便可能会造成信用记录的影响,所以,我觉得,这种擅自更改使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赵占领:是这样的。除了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这些属于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外,这种行为还可能会涉及到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几种类型,包括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其中限定交易即消费者只能与指定对象交易而不能与其竞争对手交易。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整个市场中所占份额非常高,很可能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像案例中的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经过对用户充分明确的提醒,没有经过用户同意,直接改变用户支付方式,有可能会涉及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  经济之声:对于消费者曹女士目前提出的诉求,即要求返还通过蚂蚁花呗支付的金额,改用信用卡来支付,同时也享受“双十一”的优惠,是不是合理的?法律上可以支持吗?  胡晓:首先,消费者的权利被侵犯是肯定的,但能够采取的维权方式就需要仔细琢磨一下。从这种情况看,一般消费者可以请求支付宝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这种情况,双方关于蚂蚁花呗的合同实际上没有做出规定。所以,现在要看,这使消费者受到了什么样的具体损害,且关于损害的举证责任在消费者一方,消费者可以就自己的损失主张支付宝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消费者是希望退款、退货等,我觉得,这在法律上可能比较难。  胡晓:案例中的交易主要还是购物,相当于货物买卖合同,只是在支付方式上,从信用卡支付变成了蚂蚁花呗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蚂蚁花呗接到的钱仍然是给卖家的货款。我个人认为,在这样的交易关系里,消费者去找支付宝主张责任,还是应该从损害赔偿的角度进行。  经济之声:支付宝关于这个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法是,可以把钱退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重新买所需物品,意味着改用信用卡支付就不能享受到“双十一”的优惠,支付宝这样的做法是合适的吗?  赵占领:消费者通过淘宝的平台购物,正常情况是消费者下单、购买成功的时候合同成立。至于后续的付款,实际上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体现。合同义务的履行方式即使被改变,即改变了支付方式,实际上并不影响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疑的,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利用消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要求退货退款,这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所购商品属于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就可以。另一方面,消费者可能不愿意选择退货退款,因为这意味着之前“双十一”的优惠就消失了。此时消费者可能希望既不选择退货退款,又把支付方式更改过来,这从技术操作上来讲恐怕比较困难。但是消费者只要能取证证明自己的具体损失,就可以要求支付宝做出相应赔偿,以此来维权。  经济之声:消费者在开通蚂蚁花呗时签署了用户协议,如果在这个用户协议中有相关条款,说明支付宝在特定时期有权利更改支付方式,或者优先推送蚂蚁花呗作为支付途径,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算不算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胡晓:这肯定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而且是非常过分的行为。案例中的消费者给我的感觉,第一,她是一个网购达人,第二,她的维权意识是非常强的,比如她发现自己开通了蚂蚁花呗后积极联系了客服,还特意选择了以信用卡来作为自己默认的付款方式。所以,我认为,这个消费者对于自己要用什么方式去付款这件事情是非常清楚的。蚂蚁花呗推出的这样的单方用户协议是有效的,但也不要忘了这是一个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如果在涉及到更改消费者的一些权利时,必须以显著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我认为,这从技术层面上也是可以做到的,包括支付宝提到的担心“双十一”系统拥堵等理由,那时完全可以用一个弹窗提示消费者:为了防范系统拥堵,建议优先使用蚂蚁花呗。而不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付款方式改掉了。所以,我觉得,支付宝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消费者的权利被侵犯是铁定无疑的。  赵占领:支付宝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是没有太大的疑问,但另一方面,我去查了一下用户协议,其中没有这样的约定。如果有的话,那这种约定也是一种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因为其属于单方改变了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选择通过哪种方式支付是消费者的自由,也是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所以,即使有这样的用户协议,通过这种个人条款的方式单方改变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无效的,不能起到相应的法律效果。  经济之声:消费者曹女士是否可以要求蚂蚁花呗就这个方面来为自己提供赔偿?  胡晓:我觉得可以。因为在法律上讲到损害赔偿时,很关键的要件就是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案例中的损害事实是无疑的,但损害结果是什么还需要曹女士自己去具体举证。当然,曹女士自己也提到,可能没有多少钱,比如本来用信用卡,可能有长达40天的免息期,但用了蚂蚁花呗,就少了多少天的免息期,这中间的差异是不是损失?再比如,信用卡对刷卡是有奖励政策、优惠政策的,刷卡有积分,通蚂蚁花呗支付就没有信用卡积分了,这方面是不是也会带来一定的利润损失?在这些方面,消费者可以进行相应的主张。但损失应该是明确的,并且是具体的,否则到了法院,法官也很难做判断。  经济之声:支付宝的这种行为可不可以算作是强行推销?如果是的话,支付宝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赵占领:强行推销不是法律术语,从法律角度上讲,这是强迫用户进行交易,侵犯的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因为消费者买什么商品,买什么型号,买哪一家的,采取什么方式付款等,都属于消费者自己选择的范围,这是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所以,蚂蚁花呗这种做法,除非其能举证证明,在消费者支付环节进行了提醒,是消费者自己没有注意到。除此之外,蚂蚁花呗都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经济之声:有媒体报道,阿里巴巴的关联公司蚂蚁金服,正筹备着在香港上市,集资最少是100亿美元,大概是780亿港币这么多。据同行的消息人士说,蚂蚁金服目前正在与曾经负责2014年阿里上市的投行进行沟通,准备到香港上市的事宜,暂时目标是定于明年的上半年挂牌。曹女士曾质疑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优先推送蚂蚁花呗的支付方式,是一种数据做假,这种质疑是否可以得到认可?  赵占领:我认为,这种做法应该不属于数据造假。所谓的数据造假,指的是金融数据、财务数据是假的,是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的。蚂蚁花呗最终的上市,与很多的重要财务数据相关,其中比较关键的就是通过蚂蚁花呗的交易金额、流水额是多少。如果把数据从100亿变成了200亿,属于造假,但实际上是100亿,只是获得100亿交易额是通过一些违法或者侵权的方式来实现的。所以,数据不一定属于造假,但是数据的来源、数据的获取方式可能有一定的问题。  经济之声:如果说数据并非造假,而是来源可能遭到质疑,对于蚂蚁金服的整个上市节奏,会不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呢?  赵占领: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这要看后续是不是有更多的消费者质疑这样的行为,甚至是不是因此有一些比如消协对于这种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样的诉讼应该会对蚂蚁花呗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或者,蚂蚁花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改变支付方式去,把货款还给用户,让用户用信用卡的方式来支付,那这种情况下,其财务数据也会受影响,这可能会对上市有一定的影响。  胡晓:我觉得这种行为不算是数据造假,主要还是从法律角度和财务角度的层面来说的。但实际上,如果蚂蚁花呗大面积使用这样的方式形成自己的现金流、交易流水,我觉得,这有点类似于刷单的行为,毕竟这是不太真实、比较虚假的东西。我觉得。如果数量足够巨大的话,从阿里的角度看,这其实是一个丑闻。所以,我认为,不管是阿里还是蚂蚁金服,既然将来要成为一个公众公司,还是要注意形象的。否则,当大家对财务数据作假产生了质疑并且形成公益诉讼的话,也是会财务上的损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淘宝可以他人付款买东西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