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一切语言都黯淡时,音乐是语言的升华闪亮起来”是谁说的?有什么证据?

婚礼宣誓的时候,我发现我去世两年的缉毒警男友,坐在角落,默默看着我。理智还没反应过来,眼泪就已经流了出来。我浑身都在抖。司仪笑着说:「看来我们新娘太感动了,嫁给自己心爱的人,一定很开心吧。大家给她鼓鼓掌!」亲朋好友都鼓起了掌。他低头笑了笑,斟酒,遥遥冲我举杯,一饮而尽。我断断续续地念着誓词:「此生,我将忠诚于你,不论生离死别,不论……」我说不下去了。那本该是念给他的话。新郎温柔地擦去我脸上泪水,低头亲吻我。眼角余光里,那角落,已经没了人。1认识宋慎的时候,我还在读大学。我在地铁出口被人偷了手机,踩着高跟鞋一路狂追,成功地把两只脚都给崴了。眼看着就追不上了,脚还疼得要命,我没忍住,扶着树就哭了。身后有人擦着我的肩膀冲出去,高而瘦的身影,穿黑色卫衣,奔跑起来像迅疾的猎豹。另外有人笑嘻嘻扶起我:「别哭啦,刚那个是我们班长,有他在,你手机丢不了。」我看见他的校徽和姓名,是隔壁警校的,叫作陈旗。不过一分钟,那穿黑色卫衣的男生折返了,连人带手机,把小偷押了回来。「39 秒,宋慎,你短跑是不是比以前更快了?」陈旗看一眼手表,顺便去看那小偷,「算你倒霉,今天遇见了我们系的第一名,还想跑?」小偷灰溜溜的,连头也不敢抬。那个叫作宋慎的男生懒得说话,径直走来,把手机递还给我。我撑着树站起来,伸手去接:「谢谢。」脚踝又是一阵钻心的疼,差点摔在地上。幸好他及时拉了我一把。他的手臂很有力量,我一把栽到他怀里。能闻见他衣服上很淡的洗衣液香味,下巴好像还磕到了他的胸膛。宋慎很快松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与我拉开距离。陈旗看见了,说:「哟,这是脚崴了吧?宋慎,这你不得抱人家去派出所?」宋慎盯他,眼风冷淡。陈旗笑得促狭,看向我,很自来熟地说:「你不知道吧,今天他陪我去寺庙,那大师非要送他一支签。」我疑惑。宋慎显然想拦住他,而陈旗已经一口气说完了。「大师说他的正缘不在过去,不在未来,就在现在。他刚出来就碰见了你,你说巧不巧?」宋慎警告地看他一眼,示意他闭嘴。我攥着手机,莫名有点脸红。正缘吗?那小偷估计也傻了,竟然问:「那还去不去派出所啊?手机都还你们了。」陈旗立刻锁喉,拖着他往前走,撂下一句:「宋慎,妹子就交给你照顾了。记住,人家两只脚都崴了!」傍晚的风卷过落霞余晖,掠过树木枝丫,松松吹过面前人的眉梢。宋慎问:「还能走吗?」我连忙说:「能能能。」刚迈一步,就疼得龇牙咧嘴。他看在眼里,抿了抿唇,犹豫片刻,说:「不要勉强。」然后膝弯一轻,我被他抱了起来。手臂下意识圈住他脖颈,碰到他温热肌肤的瞬间,又慌忙松开,只敢虚虚搭在他肩膀。路灯明亮,照在他脸上,将他的五官照得光影分明,更为立体。他有点墨般漆黑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薄薄的唇。我忍不住胡思乱想,外婆说薄唇的人薄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宋慎忽然垂眼朝我看来。我猝不及防被他捉住视线,大脑有点空白,脱口而出:「那个,你长得还挺好看的。」话一出口就有点欲哭无泪,我都在说些什么……看见他眼神平静无波,很快滑过我,看向前面的路面。他什么也没说,我莫名就觉得心情变得很好,悄悄伸手,轻轻攥住他衣袖。宋慎没什么反应,仿佛没有察觉。于是心情更好了一点。很久以后,他问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没好意思告诉他,那个下着雨的傍晚,他低头瞧我的时候,我就已经一见钟情了。2派出所里,警察是个和气的圆脸,一指头戳那小偷,「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警校门口你也敢偷?」小偷还挺外向开朗,答一句:「这不是刚来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吗?」警察简直要气笑,一挥手:「闭嘴,你去那边蹲着!」又转过来:「宋慎你行啊,帮小孩找家属,抓偷拍色狼,现在还抓小偷……毕业了直接来我们派出所得了。」宋慎无可无不可地笑笑。陈旗也跟着凑热闹:「老赵,你们这小庙装得下宋慎这尊大佛吗?我们头儿,老李,你认识吧?他也想让宋慎留北京呢,你看宋慎搭理过吗?」老赵警察叹气:「那倒也是,你们头儿能给牵线的,可不比我这儿强多了?陈旗,你给分析分析,我要是有个女儿,能不能把宋慎招下来当女婿?」陈旗这可来劲了:「我看悬。我今儿去庙里帮我妈还愿,那大师非要给宋慎算签。你猜算出来是个什么?」老赵警察还挺感兴趣:「是什么?」陈旗一拍大腿:「宋慎他正缘不在过去,不在未来,就在现在啊!」说着,他兴高采烈地就要找人。我有了一丝丝不好的预感,往宋慎背后藏了藏。宋慎偏头看我,我心虚地眨了眨眼睛。陈旗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发现了我,跟老赵卖力宣传:「我跟你说,那大师算得可真准,我们刚从地铁出来就碰到了——」宋慎瞥陈旗一眼,表情淡淡,无情打断:「许窈是不是让你给她带什么东西回去?」陈旗没听明白,但已然被岔开了话头:「啊?我怎么不记得?我问问她。」我忍不住笑了。宋慎淡淡地看向我,目光一触即离。我突然就笑不出来了,清清嗓子,望向老赵警察,转移话题:「我要不要给派出所送一面锦旗呀?」他乐了。「姑娘,甭送我们,你要送啊,就送给宋慎。」宋慎倒没说什么,看了一眼我的脚踝,问我:「还疼吗?」没想到他这么细心。于是我诚恳告诉他:「疼,疼得可厉害了。」老赵警察拿来医药箱,拿出云南白药,正要给我喷。门口涌进来一大家子人,嚷着:「警察你要给我做主啊!」哭天喊地,边打边骂,乱扯头发,其间夹杂着「你先出轨的」「这不是你往衣柜里藏男人的理由」的劲爆八卦。好不热闹。老赵警察嘀咕了一句,把药瓶塞给宋慎,过去了。陈旗一路喊着:「喂,干什么呢?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也欢天喜地跟过去了。最后只剩宋慎一个,拿着喷雾,半蹲了下来,握着我的脚踝,刺啦啦一阵喷。他的手指好修长,指腹还有薄薄一层茧,摩挲我皮肤的时候,我感觉脸有点儿发烫。从我这个视角看下去,他的卫衣松松垮垮,领口处露出一截锁骨线条,在灯光下有清晰的光影错落。宋慎收好药,站起来,冷不丁瞥我一眼:「在看什么?」我一本正经地说瞎话:「你的卫衣还挺好看的。」宋慎挑了挑眉,没说什么,转身去放医药箱了。我心虚地摸了摸脸颊……好像也没脸红啊,他是怎么发现的?做完笔录后出来,陈旗仍在激情调解。宋慎看了眼手表:「我先回去了。」陈旗从多角恋伦理剧的战局里拨冗回头:「行,你走吧!」我一瘸一拐地跟着宋慎出去。他左拐,我也左拐。他直行,我也直行。他的运动鞋走起路来无声无息,我的高跟鞋啪嗒啪嗒。他回头,我立刻站定,很无辜地同他对视。宋慎瞧了眼我的脚踝,皱了眉,问我:「你去哪儿?」我脱口而出:「我去给你做锦旗。」他突然笑了,路灯光照在他黑漆漆的眼睛里,明亮到了极点。宋慎拦了辆出租车,把我塞进去:「师傅,送她去 X 校门口。」他好聪明。地铁那个出口只通往两个学校,一个是我的,一个是他的。司机踩了油门,车启动了。车往前开,他往后走。淅沥的秋雨里,街上只他一个人,与我距离渐渐拉远。我不知哪里生出的勇气,攀着车窗望出去,大喊:「你能不能给个联系方式啊!」宋慎站在原地,背对着我,挥了挥手。空旷的道路上,路灯把他的身影拉得好长。方才喧闹时并没发觉,那黑衣黑裤的人影,竟显得有几分孤峭。我忽然想到了那句话。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3学校要安排和警校的联谊活动。我拿出了期末考的劲头,把个人简介写得根正苗红、天花乱坠。选我选我选我。然后我就被选上了。我飞快地扫了一圈对面坐着的小哥哥。个个都很英气,但很可惜,里面没有宋慎。我就蔫巴了,他们邀请我跳舞,我也拒绝了。不想动。人生忽然失去了希望。舞池中央,男生搂着女生的腰,翩翩起舞。我盯着自己精挑细选的裙摆,一声长叹。这时候忽然听见门口有人喊一声:「宋慎?还以为你不来了。」我倏然起立。门口的光影交汇处,站着个挺拔的人影。我甚至来不及分辨那是不是宋慎,连忙小跑过去。脚踝还没恢复完全,我扶着门框,晃晃悠悠停住,能听见胸口的心跳声,似乎比音乐声还要响亮。里面暗,外面走廊处有光照着,恰好照亮那英俊的人影。深邃的眉眼,冷淡的神情,白杨树般挺拔的身姿。真是宋慎。他穿着深色的警服,越发显得脸庞白皙。舞池灯光斜斜照过来一缕,他侧脸的线条仿佛流畅的水墨一笔,极为写意。他正跟人说着话:「下训了还有时间,顺路过来签个到。」他对面的人正是陈旗,后者闻言便笑:「你小子,老李要你来撑台面,你就走个过场。北京也不想留,恋爱也不想谈,多伤老李的心哪。」宋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弯腰签名,签完了,打个招呼:「我走了。」就要走出去了。我有点紧张,喊他一声。「宋慎。」他诧异回头。我走到亮处,努力让自己去看他的眼睛,鼓足勇气说:「能不能请你跳支舞?」陈旗已经「哟哟哟」地喊了起来:「这不是宋慎的正缘吗?」宋慎捶他肩膀一拳,世界恢复了平静。他蹙着眉走过来,犹疑地喊出我的名字:「纪晓晓?」啊,那天派出所登记,我写过我的名字。没想到,他记忆力这么好。我急忙点头:「是的。」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子上。那条缀满蕾丝花瓣的公主裙仿佛要着火。我忽然有点扭捏,解释:「我是来参加联谊的,我,我今天还没跳过舞,能不能……」也不知道为什么心虚。他停顿片刻,淡淡说:「我不会跳舞。」心沉了下去。我干巴巴地说:「好的,好的。」陈旗同情地看了我一眼。我勉强冲他微笑。然后转身,一步步走回我的位置。不要难过,纪晓晓,只不过是被拒绝了而已。身后忽然传来宋慎的声音,罕见地有些迟疑:「但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请你喝咖啡。」4捧着热乎乎的焦糖玛奇朵的时候,我还好像在梦里。但嘴角翘得老高了,我怎么压也压不下来。宋慎问:「你的脚好点了吗?」我连忙说:「好很多了,已经可以活蹦乱跳了。」他「嗯」一声,没说话了。又冷场了。他拿着冰美式,目光落在咖啡厅的窗外,像是在想事情。咖啡厅的灯光并不亮,我偷偷瞄他。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今天他情绪不是很高的样子。他忽然回头,捉住我的视线。我很缓慢地眨了眨眼。宋慎好笑:「你知道玻璃会反光吗?」我找借口:「我在看你们学校的树,好特别。」他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目光落在了千篇一律的光秃树枝上。他挑眉。我厚着脸皮胡说八道:「你看,越是凄寒,越能见筋骨,树木是这样,人也是这样。所以我说,你们学校的树是真的很特别。」宋慎忽然定定瞧我一眼,但是什么话也没说。他买了单,带我出去。交流厅里的舞会已近尾声,零零星星有人出来。学校的大巴车就停在旁边,司机走下来吸烟。宋慎问我:「要送你回去吗?还是你们统一回去?」我有点失落:「学校安排统一走,要点名。」他「嗯」了一声,瞥一眼我的鞋子。纯白的,梦幻公主的细高跟。「穿高跟鞋容易扭到脚。」他说。我缩了缩脚,试图用裙摆盖住鞋子。他看了一眼手表,说:「我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他一走就不会再回头的感觉。声音快过脑子,我喊住他:「宋慎。」他转身。眉毛微挑,在等我说话。我快把裙子绞烂,憋了又憋:「我必须要从联谊会带回一个发展对象,你能不能帮帮忙?」他没说话,只是审视地看着我。我偏过头,尴尬地躲开他的视线。我想我的谎话太拙劣了,他这么聪明,一定能一眼看穿。沉默了不知多久,司机师傅抽完了烟,喊了一句:「可以上车了!」稀稀拉拉的人群慢慢聚集过来。我说:「你不愿意也没关系,谢谢你的咖啡,我先……」尽量想让语气平静下来,可是难以掩饰失落的情绪。我说不下去了,努力微笑着说:「再见。」他静静地凝视着我,仿佛做了什么决定,走了过来,打断了我:「手机。」我有片刻的失语,乖乖把手机解锁了递给他。他打开通讯录,输进一串数字。「我的手机号,」他说,然后有片刻的犹豫,最终补上,「需要的时候,打给我。」我上了车,坐在靠窗的位置,拉开车窗,大力向外挥手。「再见,宋慎!」他站在路灯底下,身边的朋友嘻嘻哈哈开他玩笑。他弯了弯唇角,也冲我挥手。宋慎,宋慎。那时的我满怀着甜蜜的盼望,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坐在同样的车座,哭得涕泪横流。5这天晚上,我捧着手机看呀看。凌晨一点了还睡不着,在床上扭成蛆了。周萱越过隔栏爬过来,搓我脸颊,压低声音:「大小姐,不就是拿到了他的手机号码吗,你至于这样吗?能不能有点骨气?」我笑嘻嘻:「不能。你知道他有多帅吗?」周萱恨铁不成钢:「我真是服了你了。」这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梦里都是他那串手机号码,还有他给号码的时候,低着头清冷的表情。早上醒来,黑眼圈硕大。周萱嘲笑我:「梦见帅哥了?想他就给他打电话啊。」开玩笑,他那么忙,我怎么可能打扰他。就这样心神不宁地坐到了下午,上公共课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把手机调到了通讯录,看着他的手机号发呆。宋慎,宋慎。一不留神,竟然按了通话键。我连忙按挂断。可电话已经被接起来了。「喂?」我吓了一跳,弯着腰,从教室后门冲了出去。周萱小声骂我:「纪晓晓,你疯了吗?老师看着呢!」我想我的确是疯了。还好,他没有挂断,通话仍在继续。我颤抖着把手机贴近耳朵:「喂,你还在吗?」宋慎「嗯」了一声,问:「纪晓晓?」我支吾着:「嗯。」他很快问:「有什么事吗?」我纠结又纠结。其实没什么事,只是误触了手机,你信吗?我的沉默却让他有了别的联想。他问:「你不方便说话?遇到危险了?在哪里?」我轻轻舒了口气,说:「我很安全。只是我在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你的手机号,不小心碰到了,打出去了。」终于说出口了,脸有点发烫,幸好他看不见。「……」电话那边也安静了一会儿,像是在琢磨我话里的意思。终于还是我先忍不住,道歉:「对不起,打扰到你了……」被他打断。略显嘈杂的环境声里,他的声音很清淡,却让我听得很清楚。「可能是我自作多情了,但我想,有些事情我得提前说明,」宋慎说,「不出意外的话,我这辈子,不会谈恋爱,也不会娶妻生子。」下课的钟声敲响。电话里只能听到他很轻的呼吸声。很有耐心,很有绅士风度,在等我说话。我感觉大脑都空白了,攥紧手机,结结巴巴:「好,好的,打扰你了。」「没关系。」他说。电话挂断。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腿麻了,才失魂落魄地回到教室。6暗恋尚未说出口,就被扼杀。我感觉我心里那朵才刚刚萌芽的小花,被劈头盖脸的冬风吹得蔫了吧唧。于是连带着我本人,也变得蔫了吧唧的。自从那通电话之后,我消沉了好一阵子,推掉了好多邀约。我整天闷在书山题海里,刷题刷四六级,把自己学成了游荡在自习室和图书馆里的幽灵。周萱看不下去了,某天硬把我拽出图书馆,在深秋初冬的时节,往我手里塞一根冰棍。「帅哥千千万,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她坐在我身边,晃着腿,百思不得其解。我默默咬了一大口冰棍,冻得龇牙咧嘴的,怅然道:「我不知道啊。」周萱要过来捏我的脸,一脸不可思议:「大小姐,你喜欢他,居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呼出一口气,看着那团白雾在空气中消散,才说:「如果我能列出一条条喜欢他的原因,那算什么?好物测评?爱情就是没有缘由的啊。像被雷劈中,像鬼迷心窍,像飞蛾扑火。」周萱大笑:「你干什么,吟诗作对呢?我是文盲,我听不懂。」我没再说话,伤感地瞪了她一眼,咬掉了最后一口冰。牙齿把冰块咬得嘎吱嘎吱,我也在寒风中冻得哆哆嗦嗦。周萱勾住我的脖子,嘻嘻哈哈:「行了晓晓,别难过了。下个月不是要去做志愿了吗?我看了公告,隔壁警校也会派志愿者去,说不定里面就有你的心上人呢。」我把冰棍杆儿丢进垃圾桶,又听她补充:「就算你心上人不在,也会有更多其他帅哥啊。如果你的飞蛾扑火理论成立,那就换一团更热烈的火,让你扑,行不行?」7周萱的嘴肯定开过光了。志愿培训第一天,我远远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定是老天偏爱吧,大家都穿着安保志愿者统一的黑色制服,偏偏他格外出众一些,站在人群之中,醒目挺拔得像一棵白杨。他略低了头听身边的人讲话,侧脸平静。宋慎。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这里人太多了,一片嘈杂,周萱在大厅的另一侧高声喊我:「晓晓,这儿呢!」我如梦初醒地收回视线,却见宋慎似有所觉般转过头,目光落在我身上。我有点尴尬,下意识抬起手,试探性地同他打声招呼。他略一点头,移开了目光。宋慎身边的男生也跟着看过来,跟我视线撞个正着。陈旗。他顿时很高兴,冲我大力挥手,隔着那么多那么多人,大声说:「哎,也太巧了吧!你也来做志愿哪!」而他身边,宋慎垂下眼帘,没有再看我。我抿抿唇,冲陈旗点了点头,仓促地转身去找周萱。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子的,没见到的时候,在脑海里百般想象再见的情景。可真见到了,却又近情情怯,连走过去寒暄的勇气都没有。纪晓晓,你可太逊了。我自我检讨着往前走,没忍住,还是回了头。却见陈旗兴高采烈地拉着宋慎说着什么,后者不得已,也向我的背影看来。越过熙攘的人群,我蓦然撞上了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他似乎也没想到我会回头,愣了愣。我终于笑起来,大大方方地同他挥手致意。对啊,我是喜欢你,可那又怎么了,在喜欢你这件事上,我没什么好羞愧的。宋慎是否弯了弯唇角,我看不清。但他确实冲我轻轻挥了挥手,阳光透过大片大片的落地窗照在他身上,将他也照得像个发光体。8那边,周萱摩西分海般挤过人群跑到了我面前,狐疑:「你干什么呢,我喊你好多声,你是不是没听见?」我脸上仍带着浅浅笑意,告诉她:「我看见了宋慎。」周萱立刻就要跳起来,被我拉住,狂野地左顾右盼:「宋慎?他真的来当志愿者了啊?!在哪呢在哪呢?我看看长什么样。」我拉着她转到一根大柱子背后,偷偷摸摸指给她。「就那边,最个高腿长的,正在跟人讲话的那个——喂,你别掐我啊!」周萱颇羞涩地收回了掐住我胳膊的手,又往那方向看了两眼,颇为感慨。「晓晓,你看男人的眼光还蛮不错的哈。这气质太好了啊,出道还不得秒杀那些小明星啊?」我忍不住笑了,点头:「是啊,我真是太有眼光了。」有眼光的并不止我一个。冗长的志愿服务培训启动仪式结束,大家纷纷起身准备回去。从入场开始,我的眼睛就像个雷达,经常不由自主地去找宋慎所在的方位。我看见他目光毫不聚焦地看着大屏幕走神,背脊仍然是笔直的。看见他偶尔在笔记本上写两个字,捏住笔杆的手指分外修长。看见他被陈旗拉着说小话,脸上是淡淡的无可奈何的笑意。于是,这会儿我当然就能看见,他所在的那个地方,本该散开了,此刻却一拥而上地围了几个穿礼仪志愿服的女孩子。她们个个都举着手机热切地跟他说话,手机屏幕上赫然是微信二维码。而他被围在中间,皱了眉,身体后仰,是一个疏离防备的下意识动作。隔得有些距离,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但能感觉到女孩子们的热情并没有熄灭,依旧笑得可可爱爱地在讨他的微信。周萱也看见了,拽着我的手腕就迈步走过去。我试图刹车:「你要干什么!」她理直气壮地说:「去帮你要宋慎的微信啊,如果那么多人都给了,没道理不给你吧。」我犹豫了一下,说:「我有他的手机号。」周萱百思不得其解:「那你为什么不加他微信?手机号一搜不就有了?」是,我确实想过,如果搜索宋慎的手机号,没准就能加上他的微信。但我不可以这样做。他给我手机号,是出于「万一我需要帮助」的好意。而他后来拒绝得明明白白,哪怕是出于最基本的礼仪考虑,我也不应该利用他曾经的善意,作出不知好歹的试探。而这些,光是想想,就让我有些气馁,更不知道该怎么跟周萱说。我只是拉一拉周萱的衣袖,小声说:「我们走吧。」周萱很认真地看着我,问:「你真的要走?你可要想清楚了,站那儿的那个人,你喜欢他。你现在走,就等于认输,你真的要走?」望着被众星捧月般围住的宋慎,我有片刻的失神。爱情的输赢,并不取决于竞争对手,而取决于我喜欢的那个人本身。倘若他也喜欢我,我就是胜者。倘若他不喜欢我,我再脱颖而出又怎样,也还是失败。而面对宋慎,我其实已经失败了。我别开视线,连往那边再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重复说:「我们走吧。」周萱定定地看着我,并没有挪动脚步。忽然听到陈旗笑嘻嘻的声音,像是给宋慎解围。「他不是装高冷,他是真高冷。美女们都散了吧散了吧,哈哈哈哈——哎,这话可不能这么说,不给微信就不是异性恋?我跟你讲,他可是有正缘的人——」我忍不住看过去。陈旗笑容可掬,连比带画,讲了一长串,仍然被站在最前面的娇俏女孩子反驳得哭笑不得。而宋慎被拦在中间,进退不能,眉头已经皱得不像话,看上去像是很想要拨开人群直接走出去,却又出于教养忍耐了下来。周萱一直在打量我的神情,突然拽过我的手腕,拖着我往前走。她边走边说:「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过去挽宋慎的胳膊,说我就是那个正牌女友,谢谢大家对我男朋友的喜欢。天赐良机,帮他解围,他怎么样也要谢谢你的吧?」还可以这样吗?离包围圈只有一步之遥了,我却迟迟没有过去。周萱恨铁不成钢地说:「纪晓晓你怎么回事,你平时多勇啊,别怂啊。」是啊,为什么此刻我怂得不像我?或者我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答案本人正挺拔地站在那里,而我却不敢接近他。宋慎似有所觉般偏头望过来,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看清是我后,那蹙得紧紧的眉头霎时一松。我本要离开的脚步,中了邪般停在了原点。陈旗顺着他的视线看过来,如蒙大赦般大声说:「说了你们还不信!那个就是他的正缘!」说着,就向我们招手。后腰搭上周萱的手,她下狠心掐了我一把,说:「纪晓晓,不上不是中国人,你赶紧给我过去!」我深吸一口气,戴上笑容假面。「我在外面等你好久,都没见你出来,原来被这么多人拦着了啊……」姑娘们齐刷刷地扭头看向我,我毫不畏惧地一一看过去,最后对上宋慎的眼眸。那双清冷的眼睛里,先是愕然,而后是恍然。最后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目光中好似有一丝探究,像是好奇我接下来会做什么。做你的正牌女友啊,宝贝。走到包围圈边上,我颇客气礼貌地对挡在面前的两个女孩儿说:「劳驾,借过。」她们下意识往后退开半步,我顺利地站到了宋慎身边。我拿出手机,很大方地点开扫一扫,笑着看向神情各异的姑娘们。「不好意思啊,他家教严,我不让他加别的女生的微信的。你们要是实在想多一个微信好友,不如加我吧?」站在外面的几个女孩子已经意兴阑珊地收了手机,转身要走了。打头的那个娇俏姑娘将我从头看到脚,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你是他女朋友?那为什么刚才他的朋友说他并不打算谈恋爱?」可恶,竟然这么不好打发。我盯着宋慎的胳膊,心一横,挽了上去。感觉到他身体一僵,下意识以为他要推开我,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我的心跳得比刚跑完八百米还要快,却强迫自己不要去看宋慎的表情,务必把这场戏演到底。「有我了,他还要谈什么恋爱?」我不闪不避地同她对视,笑着说,「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让他犯这种错误的,你说是不是?」她飒然一笑,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主动地把二维码对准我的摄像头。扫描成功的「笃」声过后,她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接下来一个月,我们见面的机会还有很多,那就加个微信吧。」说罢,她像只蝴蝶一样,翩然转身离去。美女你真的好可爱,可惜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我低头看了看手机,干脆利落地退出了好友申请界面。只要我没有道德,谁都别想道德绑架我。我心里正嘚瑟着,就听见宋慎说:「又见面了,纪晓晓。」他语气平常,我却感觉耳膜被敲了一下,心瞬间又提了起来。再一看,我的手臂还不知死活地挽在他的臂弯里。一白一黑,交错的衣袖,又仿佛泾渭分明,永远不会相融。我连忙抽手,规规矩矩地与他拉开安全的社交距离,讪笑。「那个,我和我朋友路过,看到你好像遇到点儿麻烦,就……」宋慎静静地望着我,看向我的神情似乎和看向之前那群女孩子们的神情没什么区别。平静,漠然。于是,刚才涌出的莫大勇气,在此刻灰飞烟灭。所有意图假装熟稔的轻佻说辞忽然都没办法再说出口,我窘迫地说:「……对不起,我自作主张了。」在他面前,我总是容易变成那个害羞腼腆的纪晓晓。宋慎把我所有的细微表情都看在眼里,良久,说一句:「不会,是我要谢谢你。」陈旗眨了眨眼,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似的,感叹:「你们俩刚才是演的吗?一点也不像啊哈哈哈哈,我都被骗过去了,还心想你们什么时候暗渡陈仓了。话说宋慎最讨厌别人拉他手了,晓晓你……嘶,你打我干什么?」宋慎面不改色说:「有虫子。」我差点没忍住要笑,宋慎仍然波澜不惊,表情稀缺的样子。一直在远处观战的周萱脚步轻快地走过来,笑得眉眼弯弯:「哎呀,你就是宋慎吧?」宋慎抬眸望向她。周萱泰然自若地说:「久仰大名啊宋慎,我是晓晓的室友。晓晓经常跟我们提起你,说你和你朋友前几周帮她救回了手机,她一直想请你们吃个饭表示感谢。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我真的,我太佩服周萱了……演技比我还好。三双眼睛都聚焦到宋慎身上,他抬腕看了眼手表,说:「一会儿我们带队老师还要安排工作,恐怕来不及,下次吧。」我的心情又黯淡下去,刚想说好的那就算了吧。周萱一把挽住我的胳膊,语气温和,问题却不依不饶:「很多人的下次就是没有下次,你不会也是吧?」宋慎停顿片刻,说:「举手之劳,不用在意。」他果然只是敷衍。周萱还要说话,我一把拽住她的袖子。迎着她万分不解的目光,我对宋慎勉强笑笑:「好的,打扰你了,我们先走了。」我没敢看他的表情,脚步走得飞快,因此也没发现,他其实还想说点儿什么。路上,周萱一直试图逗我笑:「怎么了怎么了,纪美女,别难受啊,」我长出一口气,怅然道:「我就是觉得,每当我以为我离他近了一点的时候,其实又更远了。」周萱睁大眼睛,笑嘻嘻:「我高中政治不及格啊,哲学这种东西我不懂,你能不能解释得通俗一点儿?」我没好气地笑了。就听见周萱大喊:「你往好处想啊,起码你说你是他女朋友的时候,他没有当场推开你啊!这就已经是一大进步了!长征还要走两万五千里呢,你才走了个零头,就已经挽上帅哥的胳膊了,这还不知足啊?女人,你的名字叫贪心!」她声音很大,不少路过的人带着笑看过来。我反应了一会儿,脸彻底红了,咬牙切齿地追上去:「周萱你给我站住——」那一天,天高云淡,一排树木在风中自在地伸展枝丫,偶尔有倦鸟敛翅栖息。周萱和我追逐打闹着,穿过着各色志愿服的男男女女,笑容恣意得根本不在乎身后有没有人在看。而我因为一通胡搅蛮缠的开导,心情也轻快得好似羽毛。飘飘然,像是真有可能会被风吹到心上人的怀里。9培训的时候我真是各种伸长脖子竖起耳朵,试图在人群中一眼找到宋慎。但是事与愿违。后来的一个礼拜里,我连陈旗都碰见过两次,但就没有碰见过宋慎。我跟陈旗说话就特别自然,很厚脸皮地感觉自己已经是他半个朋友了。这天食堂碰见他的时候,我就问他:「宋慎呢?」陈旗咬着鸡腿,说:「被拉去开小灶了啊。」我大概猜到是什么特殊培训,不好多问,就说:「那你怎么没一起去?」陈旗笑得没心没肺地:「宋慎走哪儿都是重点培养对象,我们就负责外围安保,他还要多学一点儿精细化操作,忙得很。」感觉胸口的石头落了地,我慢慢笑起来:「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他刻意躲着我呢。」陈旗风卷残云般把最后一口肉叼走,大大咧咧地说:「那哪能呢,宋慎不是这样的人,他有事儿都是直接说的,不会躲你。哎,我吃完了啊,晓晓你慢慢吃啊。」我高喊一声:「哎,别走啊,我们加个微信吧!」加个微信吧,把宋慎的所有动向都告诉我吧,拜托了,陈君!事后,周萱百思不得其解地问我,为什么让我去要宋慎微信的时候,好像要了我半条命。轮到陈旗的时候,我就能那么自然。我咬着牛奶吸管,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最后哈哈哈笑起来:「因为我对陈旗没有非分之想啊,但是我对宋慎,那可太司马昭之心了。」你知道的,心里有鬼的人,从来没办法坦坦荡荡。10再次碰到宋慎,是大赛正式开始的时候。我被组委会安排去门口取一个快件,快递小哥估计堵在路上了,迟迟没有到。我站在人行道上习惯性走神,默默看着各色人流。嗯,这公交车的广告是新的吗?女明星还挺好看的。笑死了,怎么还有这种站台名啊?播报的时候不会羞耻的吗?嗯?三轮车能在北京上路吗?这是不是非法载货啊……旁边那个老太太戴的红帽子,我奶奶是不是也有一顶。哎哎哎,我靠,冰箱怎么滑过去了,我靠我靠——三轮车要倒了啊!我根本来不及反应,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下意识拿后背抵住了失去平衡的三轮车。旧家电的重量压在我背脊,我感觉像是有一座山倒在我身上。但这时候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居然还能大吼:「奶奶快跑!」老太太早留意到我的举动,慌乱地往人行道里面躲避。车主紧张地握着车把,试图维持车身平衡。我的脑海里在飞速计算:这会儿我要是撤力跑走,在顺利逃脱之前,不被倾倒下来的旧家电砸倒在地的概率有多大?倘使我顺利跑走,旧家电砸到地上而不彻底报废的概率又有多大?这一带车流不少,但行人寥寥无几。最终我咬着牙硬撑,大声冲着惊慌失措的车主吼:「大爷,你下来帮帮我!」他确实从驾驶座上跳了下来,跳的却是我这个方向。我感觉这一车货物往这边倾斜了更多,后背承受的重量也更多了。用来捆物的绳索重重擦过我的后脑勺,头皮都被勒得生疼。我的头花掉在地上,长发被风一吹,糊了我满脸。才过了短短十几秒,我却仿佛听见了自己骨头开裂的声音。大爷你是真的没有物理知识啊……我要是负伤了,算工伤吧?我应该不至于被砸死吧?我才 19 岁啊。其实也就两秒,不太懂物理知识的大爷已经颤颤巍巍但健步如飞地走到了我身边,大力推着这一车快要压死我的旧家电。肩膀上的压力小了许多,我长出了一口气,双手撑着冰箱边缘,慢慢调转过身子,试图用力将它回正。然后我惊恐地发现,我面前那根上了岁数的橡皮绳子隐隐约约有要开裂的意思。那裂痕从细小开始蔓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放大。更为恐怖的是,目前堪堪被它捆住的是一台硕大的旧彩电,正在我头顶摇摇欲坠。松手,去扶彩电。我可能会被三轮车干翻在地,和车主大爷双双倒地不起。不松手,就扶着三轮车。我可能会被旧彩电当场开瓢,鼻青脸肿外加天灵盖缝针。来人啊——救驾啊——仿佛上天真的听见了我的召唤,从天而降一双有力的手,一手撑着三轮车车体,一手稳稳扶住不断下滑的旧彩电。稍一发力,那双手的手背上的青筋脉络便清晰可见。哐当一声,车身归正,各色旧家电撞击到另一侧的围栏,发出清脆的声响。手腕上的压力全都消失了,我长舒了一口气。没有惨死街头、成为组委会志愿者殉职第一人真是太好了,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啊。然后我抬头——「宋慎?」今天果然是我的幸运日!宋慎仍旧穿着一身黑,脸庞白皙而眉目英挺。他胸口别着一枚大赛官方出品的刺绣徽章,被阳光一照,刺绣上的金线仿佛活了起来,鸽子振翅欲飞。宋慎活动着手腕,皱着眉,下颌线紧绷,语气难得有点儿冲:「你一向这么不考虑后果地乐于助人的吗?」我眨了眨眼睛,没留神,说出了心理活动:「你一向会在我有需要的时候突然出现的吗?」话一出口,我自己也吓一大跳。宋慎愣了一下,像是没想到我会这么大胆,过了片刻,他冷淡地说:「我出来接嘉宾,看见你只是碰巧。」不知为何,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怕他了。我笑嘻嘻地说:「哦,那就更巧了,我也是出来执行任务的。」顺丰小哥姗姗来迟,我冲他大力挥手:「这儿呢!」文件到手,我冲宋慎扬了扬密封的文件袋,示意自己没有说谎。宋慎瞥了我一眼,语气还是有点儿冷:「以后小心点儿,不是每次我都……都有人在。」我一瞬间睁大了眼睛,而他也很快地皱了皱眉,移开了视线。我的嘴角不可抑制地上扬,快飞到天上去和太阳肩并肩了。不是每次你都会在,但其实每次你都在了啊。惊魂未定的老太太扶着红帽子过来跟我道谢,又中气十足地开始批评车主大爷。「您这坐骑也太危险了啊,超载不说安全带还不牢。多亏了这姑娘和这小伙子,不然我这骨头断了,您还开什么三轮车啊,从今往后都给我推轮椅得了。」大爷被训得连连点头。我看得忍不住发笑。手机丁零零响了,我一看,是组委会的老师。我连忙接起来:「啊陈老师,我拿到了,刚拿到,好,我马上送回来。」我冲他们挥挥手:「我先回去啦!」宋慎点一点头。风掠过我的长发,我抱着文件袋匆匆向前跑去,鞋跟在地上发出咚咚咚的脆响。鬼使神差地,我回了头,发现他竟然还看着我。他身边是戴着红帽子叉着腰训话的老太太、理亏低头唯唯诺诺的大爷,还有满三轮车的旧彩电。而一切鲜活的、纷乱的色彩都成了他的背景,他就站在当中,穿着一身黑,像连绵浪花中不变的礁石。目光相触的那一瞬间,宋慎抿了抿唇,挪开了视线。而我莫名其妙地感到高兴。这一刻,风和阳光都像是有了具体的形状,像天空滑过的鸽哨,悠长地飘在我 19 岁的这个初冬。11回到场馆,交完文件,老师奇怪地问了一句:「怎么散着头发?头花呢?」我往后脑勺一摸,心说不好。当时做好人好事的时候,好像被橡皮绳挂到了一下,可能就是落在外面了。做志愿服务,仪容仪表是很重要的。老师说:「你先拿自己的发绳扎一扎,回去找找看。今天在办公区里面还好一些,你明天要去做礼仪,万一被摄像机拍到了,就不专业了。」休息时间,我抽空往外面跑了一趟。白天翻车的那个地方,果然空空如也。那个头花很漂亮,是个带网兜的抓夹设计,可以把所有头发都严谨地收拢在一起。同时还雕出了朵朵山茶花的形状,在室内光线下会折射出柔和的粉色闪光。好可惜啊,怎么就掉了呢。我发了会儿呆,给周萱发消息,问她明天什么安排,能不能把头花借我戴一天。周萱还没回复,我收到了来自宋慎的短信。一共两条消息。第一条是一张照片,山茶花样式的头花落在他掌心,显得分外小巧可爱。第二条是简单的四个字:是你的吗?我连忙回复:是我的是我的,被你捡到了吗?我去找你拿可不可以?我连发了三条消息,他大概是在忙,一直没有回。我都和周萱吃完晚饭了,宋慎才回复:我要九点之后才有空。我思考了一下,赶紧打字:噢没关系,我等你吧,多晚都行。消息一发送,我就有点儿后悔。我是不是……太热情了啊。于是我又默默补了一条:或者你有空了放 C 栋公寓楼下的保安亭那里好了,我明天去拿。过了会儿,宋慎回:晚上九点半,D 区 24 小时咖啡厅,在那儿碰面吧。周萱抓着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郑重道:「他绝对对你有好感的!」我:「?」周萱说:「保安亭和见面二选一,他选了见面。这还没好感?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皮球踢!」我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抖了一下,但心里莫名其妙地,居然甜滋滋的。他对我有好感吗?真的吗?拜托了,一定要是真的啊。12九点半见面,我提前半小时就出门了。其实走过去只要五分钟。我已经洗过澡了,但我还是很心机地又画了个妆。又借来周萱香喷喷的护发精油涂在发梢,出门前反复站在镜子面前演练了笑容和打招呼的动作。郑重其事得仿佛今晚真要赴一场约会。到 24 小时咖啡厅的时候,里面还有不少人,我甚至碰到了两个同校的志愿者和一个服务过的选手。女孩子们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八卦比咖啡因还要提神醒脑。比如说,哪个国家的英俊选手半夜三更出现在另一个国家的男选手的房间门口,据说两人还是同一个竞技项目的竞争对手。他们俩到底是一决胜负呢,还是一决雌雄呢,实在是不好说啊不好说。再比如说,哪个选手对给他颁奖的礼仪志愿者一见钟情,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一笔一画写了情书,鬼画符一样的字迹在 A 栋公寓楼流传颇久。正当女孩子羞答答地想要答应时,他又拿了一块奖牌,再度一见钟情了给他颁奖的新的礼仪志愿者。情书大批发,买二送一了朋友们。我听得津津有味,直到她们说到第三个八卦——「你们知道隔壁警校的学生也来做志愿者了吧?我听我警校的朋友讲,他们这一届大三的一个,呃,算是校草级别的人物吧,也来了。本来校草不想来的,被领导点名要来了。」我心里浮现出某种隐隐约约的预感。「他一来,好家伙,培训的时候好多女生问他要微信啊。但他居然说自己不谈恋爱,全给拒了。你说这么一个大帅哥,怎么可能不谈恋爱啊,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了。」她拉长了腔调,又戛然而止,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们,仿佛相声演员丢出一个包袱,期待观众的反应。另一个女生从善如流地接上:「他不喜欢女孩子,对吧?」讲八卦的姑娘笑得贼兮兮:「答对了!加十分!」我托着腮,终于笑出了声。时针指向九点三十分。没由来地开始想象,倘若传闻中「不喜欢女孩子」的某位校草这时候出现在这里,目的却是要归还我的头花。讲八卦和听八卦的姑娘们,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光是想想,就忍不住让人想笑。可是宋慎并没有出现。九点四十,九点五十,十点。最后一个八卦讲完,最后一口蛋糕吃完,三个人心满意足地要回去休息了。起身时,她们问我:「不一起走吗?晓晓。」我当然不能告诉她们,我在等着要见我喜欢的人,但他却迟到了。我只是抬起头,笑了一下,说:「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点事儿。」十点二十,我孤零零地坐在四人桌前,给宋慎发了一条短信,语气尽量轻快,写的是:嗨,我在咖啡厅啦。他并没有回。我又给陈旗发微信,他倒是回了,一头雾水地说:宋慎没跟我在一起,他去出任务了啊。我攥着手机,没有再说话。十点十五,十点半,十点四十五……我想背单词的,可是英文字母忽而变大忽而变小,最终拧成了黑乎乎的绳索,无法被大脑识别。我索性退出单词 APP 界面,心烦意乱地挨个点开社交媒体 APP,麻木地看着并不好笑的笑话。拇指无意识地滑动着屏幕,最终点开了短信。我把和宋慎来往的几条短信看了又看,没有看出任何「他对你有好感」的迹象。都是很寻常的语句,再如何拆分重组,也找不到有好感的证明。有的只是客气、礼貌,进退有度,界限分明,带着不易察觉的疏离。我按熄了屏幕,看见屏幕里映出我黯淡的脸。我仓促地笑一笑,起身,准备离开。13玻璃门被人推开,一对情侣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夜晚的寒风和他们一起从霍然洞开的门口涌进来,吹得我脖颈起栗。咖啡厅里仍然坐着许多客人,在小小的圆桌前小声交谈。轻柔的音乐流淌在每一个缝隙,熨平了深夜的每一丝褶皱。包括店员在内的所有人,看上去都很放松自在,肤色不同的脸上,带着或深或浅的笑意。仿佛全世界都是阳光灿烂,只有我一个人的头顶,下起了倾盆大雨。可是,凭什么。鬼使神差地,我停下了脚步。转身,去柜台要一杯咖啡。大晚上的,喝一杯特浓冰美式,就这么熬到天亮,仿佛在跟谁较劲。而他根本不会知道。其实根本也不用他知道。尚未开封的咖啡放在桌上,半透明的冰块沉沉浮浮。我坐在外圈,进出的客人不断推开玻璃门。寒风卷起我的长发,于是我又闻到发梢的精油香气。我特意问周萱要来的,虔诚地把它涂抹在长发上,小心翼翼如嫔妃呵护肌肤。用一点鲜妍美丽,换得心里的那个人的一点惊异。一些古往今来通用的手段,现在看起来,只让我觉得自己悲哀。你费尽心思想要让他眼前一亮的那个人,他失约了,甚至不曾解释一句。而你倔强地等到十一点也不曾离开,你在等什么呢?他分明很清楚地告诉过你,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他都不会谈恋爱,也不会结婚生子。那你,又在期待什么呢?难道你竟然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成为那个意外吗?你真可笑。我深吸了一口气,拿出手机,点开短信界面。宋慎仍然没有回复,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慢慢打字:我先走啦,头花不急,你有空了可以放在 C 栋保安亭。谢啦。对,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发展。他归还,我拿回。以保安亭为中心,戒备地竖起一道高墙,拉开一段安全的距离。时间上、空间上,我们都不必有擦肩而过的机会。在宋慎的人生脚本里,我本就该是没有故事的女同学,不能自以为是地,因为被他好心帮过几次,就误以为那善意可以进一步发展成别的什么。可是为什么,心底里还有些什么东西想要冲出来,大声喊着我不服输。这就是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吗?可以自相矛盾到最后一秒钟,在心里列出一百条我们不合适的理由,又能很快再找出一百条我必须坚持下去的原因。赢家是我,输家也是我。我在和自己的想象角力,宛若一出没有观众的独角戏。哪怕就这样唱到谢幕,而他也不会在乎。他不会在乎。慢慢地,我把脸埋在手心里,感到眼眶有一点发热。14咖啡厅外传来急促的奔跑声,玻璃门被霍然推开。我慢半拍地抬起头,却愣住了。瘦而高的男孩子裹着一团寒气匆匆进来,手里拎着一袋东西,黑色制服上有了明显的褶皱和灰尘。他的目光在咖啡厅各处寻找着什么,终于看到了我,像是松了一口气,快步向我走来。宋慎。他站在我面前,胸口还在上下起伏,连带着衣襟徽章上的和平鸽,似乎也要展翅飞翔。而他脸上,终于出现了和年龄相符合的神情,生动的,鲜活的,带着一丝懊恼。「对不起。任务延长了两个小时,我们的手机都上交了,没法儿联系你。白天你救下的那个奶奶,她后来自己做了小吃,一定要我带给你,还要我帮她再说声谢谢。我原本想的是晚上顺路拿给你,没想到就让你等了这么久,怪我没有确认清楚,中途不能联络其他人——」他很少、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我默默仰头看着他。宋慎看着我的眼睛,忽然就停住了话头。「你哭了吗?」良久,他说。本来是没哭的,但现在突然就有点想哭了。不,不要这样,纪晓晓。我迅速拿手背擦掉多余的水汽,笑容灿烂,喋喋不休:「这就是那个老奶奶做的小吃吗?嗨,她也太客气了,我就是顺便的事儿。你说路上遇到个老人家,很难不想起自己的奶奶外婆对吧。我尝尝,这是豌豆黄吗?唔,还挺好吃的,不太甜也不太腻,比外面买的强。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没说假话,你也来一块儿吧……」宋慎静静望着我,轻声说:「对不起。」眼泪唰地一下流了出来。我难堪地捂住眼睛,说:「不要道歉,你又不是故意的,而且你也没想到我会一直等在这里不是吗?我其实,我,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情要做。我就在这里背背单词,做做阅读,也挺好的。我刚刚也准备走了,我不是特意等你,我就是喝喝咖啡跟朋友们聊聊天。哦你别看我现在一个人坐着,刚刚这里都是我的朋友……」宋慎一直看着我,长而翘的睫毛微微翕动,在脸颊上落下一片淡淡阴影。咖啡厅暧昧昏暗的灯光下,我竟生出他在温柔凝视我的错觉来。打好的腹稿顿时无法继续,我咬着牙,仓促收尾:「……反正我没有在等你!」他忽然笑了,说:「好,你没在等我。」简单的一句话,就让我恶狠狠的棱角消弭于无形。我揪着衣角,说不出话。时针指向十一点半,宋慎抬腕看了眼手表,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白天很热闹的园区,到了夜晚就显得有些冷清寂寥。环保又节能的太阳能路灯在此刻发出明亮的光晕来,像一颗颗星辰,缀在通往公寓区的路上。指引我方向。宋慎就走在我身边,很周到地保持了一臂的距离。寒风涌来,冻得我耳朵疼。我的外套有帽子,但我不想戴上。戴上了,头发就被束起来了。风能听到我的心声吗?你愿意在此时此刻,将我发梢的缱绻香气,吹到他鼻端吗?路能听到我的心声吗?你愿意在此时此刻,长一点再长一点,让我和他并肩走到时间的尽头吗?这一刻像上天恩赐的梦境,路上竟然没有遇到一个人,仿佛全世界只剩下我和他。我没有说话,宋慎也没有。偶尔路灯调皮,我和他的影子竟然有一个衣角的交叠,看上去就像他正牵着我的手那样。我忍不住笑了,却又低下头去,不敢让他看到我的表情。可是路再长也有终点,C 栋公寓楼出现在眼前,梦境像肥皂泡那样破裂,世界恢复了正常。一对对情侣在树荫下、草丛边、墙角处,抱得难舍难分。我尴尬地偏过头:「就送到这里吧。」宋慎似乎也有点不自在,把点心袋子递给我,说:「再见。」我仰头看他,路灯光映在他眼底,那双黑曜石般闪亮的眼睛正注视着我。「晚安。」我接过袋子,很小声地说。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极为丰沛的词汇。语言早已超越了沟通功能本身,被赋予了更多社会化意义。一句话可以生出无数解读,一个意思也可以有无数种表达。请你原谅女孩子无师自通的小小心机。我从词汇库里选出最合适的道别语送给你,犹如孩子珍而重之地将最心爱的玩具分享给好朋友。我说晚安,晚安。穿过树影,穿过暖黄的路灯光,穿过拥抱亲吻的情侣,拿出门禁卡——我将要把沉重的铁门推开再关上,就像把这个夜晚赐予的所有温柔关在身后。背后却忽然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从制服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还有这个,刚才忘记了。」宋慎摊开手掌,掌心上躺着一朵粉色山茶花。我伸手过去拿,手指无意间划过他的皮肤。看见他睫毛颤了颤,就像蝴蝶轻轻振动翅膀。头花上还带着他的温度,比我的指尖还要暖和一些。「谢谢你。」我说。宋慎笑一笑,说:「不客气。」他转身要离开,可我还没有说完该说的话。灯光真温柔,夜晚就像一个巨大的肥皂泡,再次将我包裹其中。我攥着那个抓夹,山茶花瓣挤压着我的指腹,疼痛给予我莫大勇气,我看着他的背影,终于笑着说:「宋慎,我还是有点喜欢你哎。」他停住了脚步。那个转身像是耗费了他很大的力气似的,他很久才回过头来。而我始终望着他,出乎意料地,不着急,不忐忑,也没有羞窘或是期待。我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近乎贪婪,想要看清他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啊,我看得很清楚。那么高大挺拔的一个人,望着我的眼神,却像是带着点儿不忍心。「对不起,我应该……」我听到他说。我无比顺溜地接上了话:「应该不会谈恋爱,也不会结婚生子。」两个声音重叠在一起,说的却是同一句话,分毫不差。宋慎轻轻抬了抬眉毛,像是惊讶于我还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呢,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在我脑海里重播许多遍,更何况是这一句。我歪头看着他,慢慢笑了起来,那笑容肯定比哭还要难看。但我只是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我掏出门禁卡,嘀声过后,沉重的铁门开启又合拢,果然把这个夜晚赐予的所有温柔都关在了身后。辛德瑞拉有仙女教母赠送的水晶鞋,我的手上是北京老太太做的一袋豌豆黄。童话之所以是童话,就是因为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任你柔肠百转,任你把独角戏唱到啼血,也还是要独自走入无边黑暗,等待日出来临。明天过后,就忘掉宋慎吧。能做到吗?能吧。然而在感应灯亮起之前,仍有一滴眼泪滑下了眼角。这个寂静的楼道里,究竟藏着多少不能说的心事。15那场大型赛事圆满落幕,海内外官方媒体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拿到了优秀志愿者的表彰,并在帮组委会分发证书的时候,看到了宋慎和陈旗的名字。我把那两张证书塞给周萱:「你送过去吧。」周萱迷惑地问:「那可是宋慎哎,你确定不自己送?」我垂下睫毛,挡住眼底所有情绪,轻声说:「确定啊。」其实心里还是在意的吧。就是因为在意,所以才要斩断哪怕一丝接触的可能。我怕我一看到他,心里那片孤单摇曳的枯草地就会烧着。轰——烧成漫天大火,连我自己也无法收场。证书被周萱送到了宋慎手里,我和他的最后一点关联也宣告结束。拖着行李箱从赛事园区离开的时候,我又回头望了望西门。那里,曾经有一辆非法上路的旧三轮。穿着灰扑扑棉袄的大爷,载着一车同样灰扑扑的旧家电,哼着小调悠然自得,全然没发现大厦将倾的风险。而我被三轮车边的老太太的帽子吸引了注意力,及时扛住了摇摇欲坠的旧冰箱。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勇救老太太的梁山好汉,但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就被头顶狰狞微笑的旧家电吓得进退两难。真正的好汉从天而降,一手托住旧彩电,一手推正了倾斜的车身,轻而易举地救我于水火。所以呢,束缚住我长发的那朵山茶花,是在哪一刻掉落在地的?又是在哪一刻,被那个一身黑衣的男孩子弯腰捡起的?这是上帝视角也无法回答的问题。校车驶过来,在我们面前停稳。周萱拍拍我的手背,说:「想什么呢晓晓,走吧,上车。」大巴车开动了,山茶花和旧家电,都被抛在了身后,沉没在满地秋风中,再也无法捡起。我靠着窗,慢慢闭上了眼睛。16一场失败的暗恋,放眼人生长河,只是很微不足道的小小浪花。不足以令河流改道,不足以改变潮汐涨落,和许许多多更大的困难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可是,高一时戴着圆眼镜挺着将军肚的那个地理老师并没有教过,再小的浪花,于当时当刻的游在其中的一小尾鱼而言,威力不啻于一场暴风雨。而我,就被这场暴风雨,兜头淋了个正着。尽管反复跟自己说要把宋慎忘了,可志愿服务结束后,陈旗发的每一条动态,我还是会忍不住点开看。试图在那些枯燥的官方推文中,找到宋慎的哪怕一抹侧影。然而全是徒劳。我就又丢下手机,抱着枕头,默默仰天发呆。周萱看不下去了,说:「今晚去喝酒,给你介绍几个帅哥,你不就喜欢长得帅的吗?」我说:「不要,我酒量差。」周萱一瞪眼:「你敢不去?」我不敢。周萱是为我好,我知道。寒流过境,室外温度已经很低。周萱看着我羽绒服加绒裤加运动鞋的穿搭,认真问我:「你是要去跳广场舞吗?」我忍不住笑:「不是,我要去酒吧。」她大喊:「去酒吧就要有去酒吧的样子!你把我衣柜打开,去挑衣服,赶紧的!」事实证明,即便穿上了她的吊带裙加皮草,我也还是场上最呆的那个。她们蹦迪,拼酒,我只低头吃果盘。裙子好短……虽然有暖气,但是会不会老寒腿呢?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周萱回来了,递给我一杯酒。我犹豫着不敢接。她气笑了:「你那什么眼神?我还会给你下毒啊?这酒度数不高,你一晚上坐那儿不渴吗?」我小声:「我要喝矿泉水。」她超大声:「这里是酒吧!不卖矿泉水!你放心喝吧,喝不醉你!」周萱一甩头发,又接着去嗨了。我纠结着抿了一口酒。咦,居然还挺好喝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已经昏昏欲睡。周萱一屁股坐在我身边,揽我肩膀:「美女美女,醒醒。」我睁开眼睛,推开她,很嫌弃:「你酒气好重。」她哑然失笑:「大小姐,你的酒气比我更重好吗?」她拎起那个杯子看了看:「长岛冰茶,你竟然全喝完了。」我咕哝:「这里热,我渴。」周萱大笑,扶着我起来:「还能走直线吗?」我皱眉看她:「当然。」没走几步,摔在了卡座沙发上。脚步都是轻飘飘的,像是踩在云端。周萱笑着捞我起来:「你笨蛋呀,还真喝醉了。」我抱着她:「我头晕,难受。」她笑了:「笨蛋,喝醉了不难受,喝醉了才好呢。把宋慎忘光光,再也别想起来。」我问周萱要不要打车。她说:「笨蛋,离学校就两百米,傻子才打车,你是傻子吗?」我说:「我不是,你是。」她扶着我出去,我皱眉:「我胃疼。」她指着垃圾桶:「你去那儿吐,别吐我身上。」我努力保持身体平衡,不碰到垃圾桶。周萱还在笑话我:「你在学鸵鸟吗?鸵鸟也不这样,小心别摔里面了。」我没回,使劲想要吐出来。身后传来咚的一声,然后周萱尖叫。我随便擦了擦嘴,回头取笑她:「你还说我,你才鸵鸟,平地也能摔。」声音断在喉咙里。我疯了一样冲上去撞开那个拉住周萱的男人。「你丫有毛病吗?你谁啊,滚蛋!」我没有推动他,反而被他一把推到了地上,小包摔在地上,东西散了一地。皮草散开,露出了里面的吊带。他放开周萱,向我走过来。鞋跟太高了,我一下子站不起来,他掐着我的胳膊,使劲拉我起来。另一只手粗鲁地拽掉了皮草外套。寒风一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挺讲义气啊小妞,那就由你替她吧。」周萱尖叫一声,捡起我的铆钉包,疯了一样抡他:「你这坨臭屎,松开你的脏手!」那男的吃痛,松开我,薅住周萱的头发:「你再动一个试试?」我急忙去捡手机,才点开拨号键盘要报警,那男的就转过身来,一巴掌打在我手背上。手机哐当落地。接着又是几巴掌,打在我脸上。周萱尖叫:「救命啊!」我们抄近路走了小巷,此刻酒吧外都是散场的人,人声鼎沸。没人能听到这巷子里的动静。酒劲泛上来,我头疼得厉害,太阳穴突突地跳。眼前的人影也晃啊晃,仿佛散光又加深。周萱还在尖叫,好像是被摁在了墙边。我努力站起来,摸索了什么东西,使劲砸他后脑勺。那男的被砸疼了,一把掐住我脖子。好像要窒息了。视线里全是星星,一颗叠着一颗。那男的突然被拉开,然后有人重重地挥拳。拳风又快又狠,不过数秒,那男的被打倒在地,半天都没爬起来。我顺着墙滑下去,捂着喉咙,不停咳嗽。落入了谁的怀抱,真暖和。宋慎的脸在我面前,皱了眉,担忧的样子。「你没事吧?」酒真是好东西,竟然能让我看见宋慎。以后还得喝,现实中见不到,幻觉里见见也好。我忽然想笑,牵扯到喉咙,又是一阵咳,还想吐。我一把推开他,想吐,却吐不出来。他蹲下来,递给我纸巾:「擦一擦。」我攥住了他的手腕。小巷昏暗的灯光里,我看见他挑了挑眉,目光充满疑问。我说:「周萱,你给我喝的其实是致幻剂吧?幻觉里的人还会给我递纸巾。你说好不好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周萱扶着墙站起来,喘着气骂我:「你傻了吧?那他妈的就是宋慎!」我伸手,捏了捏宋慎的脸。是热乎的。手腕被他捉住。他垂着眼看我,平静:「你胆量见长啊。」竟然是真的宋慎,不是幻想。一切细微的情绪都被酒精放大。求而不得的失落,被骚扰殴打的委屈,还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忽然没忍住眼泪,伸出手紧紧抱住他,号啕大哭:「我一定是在做梦吧?明明宋慎已经拒绝我了啊……」他僵住了。}
...咳,先自问自答一波。斜体是摘抄。第一篇:《徒弟他就是不吃药》1.毕竟,就算我视他为天地间唯一的光芒,他也不欠我什么。推荐原因:人设精彩东灵跳跳蛙设定,我爱了。受是仙草,不是木头...总之文比文案好看。算是写剑修的一股清流。亮点是群像刻画生动,在看文的那段时间满脑子都是跳跳蛙,张口闭口就跳跳蛙的梗。第二篇:《穿成男主师尊了》by辣心推荐原因:爱情观,世界观刚开始看的时候以为就是普通的穿书bl文套路,但其实越看越不一样,根本不是穿书文!(涉嫌剧透不多讲了,反正世界框架不错)感情线算是比较细腻吧,没有像很多bl文那样莫名奇妙,这一点就很好。尤其是,攻的病娇不是那种无脑病娇(莫名奇妙的蚊子精我呕),后期也会改变,算是感情线的一大亮点,当初真的惊艳到我。1.“我以前一直以为,爱是一种能够让人变得伟大、无私、甚至纯洁美好的一种力量。因为看到爱的人幸福,很多时候自己也会感到幸福。”他抬起眼,正视陆无尘,“你看到我开心,你会开心吗?”陆无尘松开了魏凌的手,失了力般垂下头颅。魏凌嗤笑一声:“你不会因为我开心就开心,你会因为我在你身边开心而开心;你也不会因为我幸福而幸福,你会因为我在你身边幸福而幸福。一旦我和其他人在一起,无论开心还是幸福,对你而言都是折磨。”他抿着唇,似乎颁下一份判决书一般严厉而冷酷:“你的爱,不过是一种变态的占有欲、征服欲作祟,没有包容与忍耐,只有嫉恨与掠夺。就算你对我真的有爱,那也是狭隘的、自私的、阴暗的,没有一丝光明和欢愉,就像黑暗里的老鼠觊觎着餐桌上的糕点,得到的目的是吞噬与破坏,而非呵护与守护。”强推.古代世界
第三篇:《不好意思,在下冷淡》by孤注一掷推荐原因:文笔好我就是按一篇普通爽文来看...目前形容不出来的好看。其他的我不吹,但是有个古代世界是真的巨好看摘抄:1.我喜欢的人,我喜欢的人……非常好看,余生梦里再也画不出来。他笑的时候,整个世界的春天都却步失色,所以冬天格外漫长,叫人长睡不起。眼波温柔,像梅山初化的春水,除了躺在里面的我,没有人知道尖锐浮冰下的清澈温暖。他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得把我的一切都给他。他想要的都给他,他想做的都由他,包括沈笙歌的心碎,不包括沈笙歌的痴妄。对不起,可是——记一个人,一生太短,余生太长。2.“你真好看,应该在天上,开满鲜花和阳光的地方。”————手动分割线————2019.9.22 续更强推第四篇:《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扒拉出来的老文,据说之前很火...抱歉是我入圈晚了全篇流畅一气呵成,目前看过最好看的穿书文!!!没有之一!!————10月5日续更分割线————强推全文第五篇:《鬼服兵团》作为一篇游戏文,我觉得,看了他之后有种强烈的想打游戏的欲望,他就是成功了。在下服气。10.20续更强推第六篇:《高能二维码》1.如果任性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思想做什么?如果疯狂可以获得一切,那还要道德和法律做什么?如果人人都因为一点点不开心就枉顾自己的职责,抛弃一切只顾着消沉,那社会还要如何进步?理智、规则、舆论、人际……人活在世界上,受着种种束缚,既是限制,也是保护,有些线,永远不能越过去。2.希望,大概有点像地基吧,藏在深处,却能够成为其他美好感情的动力。没有地基,平地无法升起高楼大厦;同样的,没有希望,所有坚强、努力、信念等美好的情感就会失去根基,难以长久。3.逆命玩家为什么只有1%的幸运值呢?因为他们用剩下99%幸运值来与顺命玩家相遇,互相成全。感情线不多,剧情超好看。偏推理(个人认为),作者思路新颖,尤其是表结局和真结局的设定,非常精彩!说实话我大半夜看得脊背发凉缺点就是感情线写的不太好,但不影响剧情(感情线戏份不多,就当无cp看也挺好的,qaq反正我直接跳了)个人感觉这篇文已经不能分入耽美了......1025续第七《你这主角,有毒》沙雕文,反套路,纯娱乐哈,偏剧情文大半夜笑得我头掉。印象最深刻的是男主穿到一个abo世界。靠制杖牌。楚言诤:“难道这里的人生活里只有xxoo吗!?”制杖牌流行后,原文的万人迷总受因为不会打制杖牌而倍受排挤...主攻,受戏份很少,结局才在一起,要看谈恋爱的再见吧...短期内我是回不来了。11.22 再更强推小妖子《疯子》大概上个月看的,极度建议二刷,发现细节。我觉得不剧透结局可能看不下去...但是又不好剧透。之前说过,我超级讨厌蚊子精病娇,但是这个文的病娇!!妈耶绝了我必须得剧透一点点,虽然刚看觉得攻有点过分(我也不想攻受攻受的叫很low但是说人名没看过的又看不懂....)好我剧透吧,我怕你们跪在开头雷点:攻很变态,为了受杀了好多人,占有欲极强(大概就是那种你哪只手碰他我砍哪只,帮你提亲她拒绝杀满门她同意杀她一人)先别划走!最关键一个点,也是这篇文是虐文的关键:这一切都是受的梦境,包括攻的病娇。在现实里攻因为各种原因抛弃了受,还找了女朋友。所以在梦里,受抛弃攻,攻杀了受在梦境里的其实现实是攻的女朋友。算是报复。详情参见作者的后记吧,我概括的不怎么样。看完整版去作者微博找,指路:小妖子的窝。ps:读者四群号:669418410(新群!)———————分割线———————12.30小妖子《怪物》我实在是太喜欢那种各种暗示但没看结局却看不懂必须二刷的文了。对!我就是喜欢先看结局和后记!那种,知道真相后,看见藏在细节里的隐痛...太美好了。————分界线————1.23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噢想随手写点写这篇回答的初衷一篇文不火肯定是有本身一些原因的,就像评论区小伙伴说的人设不讨喜之类但肯定也有他们的优点,所以我想把他们带给你们看。1.24强推《论如何追求一个志同道合的变态》作者:公子优话不多说上摘抄1.我不够聪明,所以只能选择莽撞。头破血流也好。2.陈还一拼命呼吸着林开的气息。希望我可以陪您七十年。我不用长命百岁,我只要活到九十二就好。(解释一下哈:这段话的意思是,受的意思是,愿攻长命百岁,而自己只需要活到攻死去的时候就好了。)3.“你看,其实谁也没有做错什么,没有什么坏人,每个人都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4.我们说心痛,那不是一种修辞。极度悲伤的时候,心脏是真的会痛的,从肋骨下端开始,整个胸腔都被捏紧了,喘不过气,只能小口小口地呼吸,生生忍着从心脏爆裂开的痛楚扩大到全身,让人忍不住想要躬下身去,蜷成一团,来对抗那种痛楚。5.也许有一天我会告诉您,是您拯救了我。从我麻木自身舒适的爱里,从害怕一无所有的恐惧里,从世俗情欲支配的生命里,拯救了我;在想要被理解的渴望中,在希望被接纳的期盼中,在畏惧孤独感的不安中,拯救了我。我不信上帝,我信您。约翰一书中说:“使徒约翰向我们总结说这世界上的事都可以归为以下三种: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所有的罪都和这三者有关。”可是您分明就是我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6“基础领域的每一小步都是成千上万的学者推进的结果。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么你完全可以做研究者中的一个。道理是这样的,一个领域,研究的学者越多,就越可能出现奇迹,但同样的,虽然这个领域被奇迹所推进,但是历史上留下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陈还一,这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没有对错。只看你是要去推进那一步,还是要把名字留在所有人心里。”7.也许我终其一生也无法摸到人类认知的边界,但是我愿意做人类认知边界拓宽道路上的一颗瓦砾,纵使百年后零落粉碎,无人记起,也终将是一颗承载过历史车轮的瓦砾。’”8.“我不想做一个被您照顾的……当然,您愿意照顾我,我觉得非常高兴。但是我,我想做能一个也能照顾您的人,能够站在您身边与您并肩的人。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做您身边的,那一颗更小的瓦砾。所以,百年之后,无论是变成巨人身上的一部分,还是被撵得零落粉碎,我都与您在一起。”9.“大爆炸与宇宙的形成大约在一百三十七亿年前,生命的起源距今大约有四十多亿年,地球的面积有五亿一千零十万平方公里——”林开的声音轻轻在他耳边响起。“我们还有无数风景可以一起看,还有无数事可以一起做。”“我们头上这值得被仰望的浩瀚星空,我们脚下这值得被丈量的辽阔土地;我们所追寻的永恒的真理,我们所坚守的可贵的精神——”“所有的一切——”10.愿我们都活在爱里愿所有不同都可以被尊重愿我们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避雷:前面有点sm 但是因为受喜欢。连不喜欢看甜文的俺都跪了,为什么我安利不出去是因为俺写的文案太菜吗我透。球球你们康康吧那个攻真的好帅....2.25续更p大的《大哥》很早就看了,没推纯粹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原来不火啊!!!!1.“我突然觉得豁然开朗,那时我想,等我几年后毕业回国,哪怕看见你真的跟谁结婚了,也不会再要死要活。”魏之远说,“我可以继续爱你,如果那位不知名的女士比我更爱你,我可以一辈子都默不作声。我当然会很痛苦,可是我也可以把痛苦当成一种修行。”就像起源于现世的痛苦与无法抵达之地的安乐的宗教,建立了一条精神上的、沟通二者的桥梁。魏谦轻声问:“修什么?”魏之远转过头来,在微风中静静地看着他,并没有回答,然而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当然是修你一世喜乐安稳。2.“我希望突然来一场大地震,砖土框架都倒了,把整个城市都埋了,我就可以用一身的骨肉给你撑开一个缝隙,让你看着我粉身碎骨在你怀里。”3.“不过真的一无所获,你就当欣赏湖光山色了吧。”4.大概人小时候长得都挺好看,可能是因为小吧,心里什么也不愁,所以眼神也是干干净净的,能反光。《老师变成魅魔以后》西幻 年下
师徒1.有时我会对自己太擅长看眼色这事感到遗憾,聪明也有坏处,比如失去想象空间,只能面对不怎么美好的现实,连个自欺欺人的余地都没有。2.那时候我年纪轻轻,一股蠢劲,还分辨不出喜欢一把刀子与喜欢一个人之间,有着多么巨大的差别。3.人类有种可笑的思维方式,他们对好人太过苛责,又对恶人太过宽容。4.“我也会这么处理血誓者,但这不妨碍我觉得他们可怜。”“既然最终会和我做一样的事,觉得他们可怜又什么用?”雷歇尔说。“不是所有东西都有用的,老师。”我回答,“我们会喜怒哀乐,我们能够感知并产生反应,因为我们活着。5.我们这些低级趣味的普通人,对于找不到半点证据的事情,从来乐于发挥想象力。强推《霸王别姬》李碧华完全不用说 不是网文 有电影 我是原著看了三遍电影看了一遍按照我的标准电影是HE 懂的懂推荐先看原著再看电影 张国荣演的 非常棒10.10续有友友让我更新,再补一本《我原来是个神经病》作者西子绪!质量有保障!算是自攻自受,又名《关于悔过病娇被黑历史强制爱这件事》。(狗头)但是真的又虐又爽。}

文:迟子建
01
一个作家能否走到底,拼的是精神世界的韧性、广度和深度。
(1)热爱自然
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它们给我的感动。
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你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你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
(2)生活观
我热爱世俗生活,安然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平淡,朴素,但不潦草。如果因为写作就活得潦草,那是傻瓜。写小说是蛮有情调的事,如果一个作家的生活过得无滋无味,那么写出来的东西也必然是乏味的。
我热爱生活,热爱生活的人,对生活中的好与不好,都会拥抱,都能接受,这使得你的艺术神经,始终处于敏感状态。
(3)精神观念
一个作家能否走到底,拼的不是拥有什么样的生活,占有什么样的素材,而是精神世界的韧性、广度和深度。
一个作家除了尊重史实,还要建构你自己的精神世界,没有一颗沧桑而温暖的心去揣摩和贴近人物,他们又怎么复活得起来呢。
作家要善于取材,更要善于掌握“火候”,这个火候,需要作家有全面素养,比如看待历史的广度、看待现实的深度、对美的追求等。
当然,更重要的是一个作家精神上的孤寂,他们对待艺术独立的姿态,身上有一股不怕被潮流忽略和遗忘的勇气,这样能使每一次的出发都是独特的。
02
掌握写作技巧,对写作帮助很大。
故事讲得精彩,又不让人看到痕迹,这是最迷人的写作境界了。实践起来有多么难!但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对于写作的帮助很大。
(1)选择合适的框架
作家就像淘金工,没有“技”,没有艺术的“慧眼和慧心”,怎么去建构小说?
但这个“技”,应该是水到渠成的,而不是刻意为之。没有技术,等于演员失去了舞台,谁能在空中表演呢?可是仅仅有舞台,没有灵魂人物,这个舞台也是死寂的。
每部作品,都有多种表达方式,作家要做的,是选择其中最恰当的适合你这个素材的方式构建小说,这也是技术。
比如一开始,我会先习惯把时间确定下来,把一年四季安顿好才感觉妥帖的,这之后就开始在空间上大做文章了。
(2)语言的成色
一部小说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语言的成色。小说语言如果没有个性,缺乏表现力,就成了“说明文”,不管故事多么新奇,小说的魅力将大打折扣。如今有些小说尽管故事不错,但是语言粗糙平淡,缺乏光彩,你就喜欢不起来。
我喜欢用比喻,但不是所有的比喻都是“像”和“仿佛”。好的比喻能给小说提气增色。但比喻的前提一定要贴切,不落俗套,这就需要作家在比附联想时,既要天马行空,又不能信马由缰。
“朴素的情感,朴素的语言,都是好语言、好作品生成的最基础条件。”
(3)打破思维的惯性
一个作家,应该是自己最好的批评家。在写作三十多年后,打破艺术思维中惯性的东西,非常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哪怕会有批评的声音,或者是丧失一小部分读者,都是值得的。
03
素材来源于生活。
作家只要以小说形式观照现实,这个现实一定就变成了“小说的现实”,就是你说的在小说里呈现作家理解的“真实”。
小说涌动着的,是五味杂陈的生活之流。无论“残酷之后”,还是“温暖之后”,都比不上一颗越来越沧桑的心,更能感知岁月的力量。
小说无论涉及到哪个层面,都是人间,都是生活,都是苦与乐。一个作家写人性永远是不错的,因为人性是最复杂的。
写作要往深邃处、混沌处走,要往人性的复杂性上去挖掘。尤其是其中的“混沌处”,像是包含了很多内容的。
04
理想的写作状态,是写作时背后有光。
初学写作时,我可以利用一个星期天的晚上,一夜不睡,写出个万字短篇,那时体力充沛。而现在即便是写一个短篇,至少也要花掉十天八天的时间。
在写作上,我是个不知疲惫的旅人,节拍不快不慢,匀速前进,这比较符合我的性格,而这也是中年之后写作的最佳速率。
理想的写作状态,就是你在写作时,即便在黑夜,也感觉背后有光。
三十年来,写作特别不在状态的时候极少,因为我不会在不在状态时去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而这并不意味着我的写作是没有缺憾的。即便正在写作状态中,作品也依然不是完美的。
05
写作的人不会孤独。
常有人问我,你一个人到了老年怎么办?连个说话的都没有。我不知该怎样跟别人说,其实我一直有陪着说话的,那就是文学。
写作的人不会孤独,你周围有那么多笔下的人物陪着你呢。笔走在纸上的沙沙声,键盘被敲击的哒哒声,都是我听到的话。岁岁年年,从不止息。
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到写作会是万众瞩目的事业,它不过是给自己找了一个默默的伴侣。
如果碰到瓶颈期,也没什么不好。瓶颈是妖娆的障碍啊,能从它颈下爬出来,必定会脱胎换骨的。作家假如有勇气面对有难度的写作的话,就不要怕遭受瓶颈。
06
作品需要苦难也需要诗意。
如果说诗意是艺术的话,那么小说家当然不能放弃对诗意的追求。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我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作品中回避苦难;我也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作品中放弃诗意。
苦难中的诗意,在我眼里是文学的王冠。
没有描写苦难,诗意怎会呈现?温暖也是一样,没有冷作为底衬,没有用笔化解寒凉,它从何而来?如果作品一味地展览苦难,却没有希望的微光闪烁,这样的苦难就是真的苦难了,而如果苦难里有柔软的光影浮动,苦难就不是深渊,它会散发着湿漉漉的动人的光泽。
所以我很喜欢弘一法师临终手书的“悲欣交集”,它道出了人生的真相,也道出了艺术的真谛。
我的体悟,就是我们不要把个人的痛苦放大。一定要想到众生的这种苦难,那么你的作品会获得一种升华、一种沉淀。
从文学意义上、艺术意义上,这种沉淀就是一种艺术上的飞翔,这是特别重要的。一定要经过长时间的历练,很多东西在一个瞬间把你唤醒,才能和艺术融合。
07
细节是一部作品的灵魂。
如果说小说是一条河的话,那么细节就是涓涓细流。好的细节能够让作品闪光,也能让笔舒展灵动。
小说,说穿了是靠一个一个的细节来构建的,而没有生活的原声底色,细节不生动,没有立体感,作品也就失去了生机。至于我的秘诀,这个实在难谈,每个作家都有自己观察生活的独家秘笈。
08
作家要有质朴的感情。
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而真实(生活和艺术的双重真实)是朴素的最不可或缺的条件;抒情的底色也是我一再强调的朴素,否则抒情就不会真挚,成为无病呻吟的哼唧。多年来人们对抒情的理解有误区,以为“啊”就是抒情了。真正的抒情是有力的白描。
其次,作品要有气韵。
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我想一个作家的感情是质朴的,他的写作才会浮现质朴的风貌。不是由于你写了土壤,你就质朴了;也不会因为你写了旧上海,你就不是质朴的。说到底,一个作家的气质,决定了他作品的气质。
作品欣赏
迟子建散文十二篇
枕边的夜莺
我喜欢躺着读书,这个习惯的养成已有二十多年了,从枕边掠过的书,自然是少不了的。
十七八岁,我读师专的时候,开始了真正的读书。每到寒暑假,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躺在故乡的火炕上看书。至于读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但读书的氛围却历历在目。
夏天时,闻够了墨香,我会敞开窗子,嗅花圃搅起的一波一波的香气;冬天时,窗外的北风吹得窗纸刷拉拉响,我便把书页也翻得刷拉拉响。疲倦的时候,我会撇下书,趴在窗台看风景。窗外的田园被雪花装点得一片洁白,像是老天铺下来的一张纸。
如果说枕头是花托的话,那么书籍就是花瓣。花托只有一个,花瓣却是层层叠叠的。
每一本看过的书,都是一片谢了的花瓣。有的花瓣可以当作标本,作为永久的珍藏;有的则因着庸常,随着风雨化作泥了。
这二十多年来,不管我的读书趣味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有一类书始终横在我的枕畔,就像一个永不破碎的梦,那就是古诗词。夜晚,读几首喜欢的诗词,就像吃了可口的夜宵,入睡时心里暖暖的。
我最喜欢的词人,是辛弃疾。一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让我对他的词永生爱意,《稼轩集》便是百读不厌的了。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陆游、苏轼、李清照、李煜、纳兰性德、温庭筠、黄庭坚、范仲淹,也都令我喜爱。有的时候,读到动心处,我会忍不住低声吟诵出来,好像不经过如此“咀嚼”,就愧对了这甘美至极的“食粮”似的。
我父亲最推崇的诗人,就是曹植了。因为爱极了他的《洛神赋》,我一出生,父亲就把“子建”的名字给了我。长大成人后,我不止一次读过《洛神赋》,总觉得它的辞藻过于华丽,浓艳得有点让人眼晕。直到前几年,我的个人生活遭遇变故,再读《洛神赋》,读出了一种朴素而凄清的美!洛水上的神仙宓妃,惊鸿一现,顷刻间就化作烟波了。“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恨人神之道殊兮”,这才是曹植最想表达的。他以短短一曲《洛神赋》,写出了爱情的短暂、圣洁、美好,写出了世事的无常。我真的没有想到,曹植在诗中所描述的一切,正是我此刻的感悟,原来父亲早就知道,幻影才是永恒的啊!所以现在读《洛神赋》,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中国的古典诗词,意境优美,禅意深厚,能够开启心智。当你愤慨于生活中种种的不公,却又无可奈何时,读一读黄庭坚的“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你就会获得解脱。而当你意志消沉、黯然神伤时,读一读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和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你就会觉得所有的不快都是过眼云烟。
这些伟大的诗人,之所以能写出流传千古的词句,在于他们有着对黑暗永不妥协的精神。他们高洁的灵魂,使个人的不幸得到了升华。杜甫评价李白时,曾满怀怜惜和愤懑地写道:“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而这是那个时代大多数诗人坎坷命运的真实写照!个人的生死,在他们眼里,不过草芥,所以他们的诗词才有着大悲悯、大哀愁,这也是我深深喜爱他们的原因。
无论是读书还是写作,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喧嚣时刻。能够保持一份清醒和独立,在读书中去伪求真,去芜存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的枕畔,也曾有过名声显赫却难以卒读的书,但它们很快就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能够留下的,是鲁迅,是《红楼梦》,是《牡丹亭》《聊斋志异》,是雨果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等等等,这些人的书和作品可以一读再读。它们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变旧,它们是日出,每一次出现都是夺目的。
我常想,我枕边的一册册古诗词,就是一只只夜莺,它们栖息在书林中,婉转地歌唱。它们清新、湿润,宛如上天撒向尘世的一场宜人的夜露。
我的世界下雪了
我之所以喜欢回到故乡,就是因为在这儿,我的眼睛、心灵与双足都有理想的漫步之处。从我的居室到达我所描述的风景点,只需三五分钟。我通常选择黄昏的时候去散步。去的时候是由北向南,或走堤坝,或沿着河岸行走。如果在堤坝上行走,就会遇见赶着羊群归家的老汉,那些羊在堤坝的慢坡上边走边啃噬青草,仍是不忍归栏的样子。
我还常看见一个放鸭归来的老婆婆,她那一群黑鸭子,是由两只大白鹅领路的。大白鹅高昂着脖子,很骄傲地走在最前面,而那众多的黑鸭子,则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
比之堤坝,我更喜欢沿着河岸漫步,我喜欢河水中那漫卷的夕照。夕阳最美的落脚点,就是河面了。进入水中的夕阳比夕阳本身还要辉煌。当然,水中还有山峦和河柳的投影。让人觉得水面就是一幅画,点染着画面的,有夕阳、树木、云朵和微风。微风是通过水波来渲染画面的,微风吹皱了河水,那些涌起的水波就顺势将河面的夕阳、云朵和树木的投影给揉碎了,使水面的色彩在瞬间剥离,有了立体感,看上去像是一幅现代派的名画。
我爱看这样的画面,所以如果没有微风相助,水面波澜不兴的话,我会弯腰捡起几颗鹅卵石,投向河面,这时水中的画就会骤然发生改变,我会坐在河滩上,安安静静地看上一刻。当然,我不敢坐久,不是怕河滩阴森的凉气侵蚀我,而是那些蚊子会络绎不绝地飞来,围着我嗡嗡地叫,我可不想拿自己的血当它们的晚餐。
在书房写作累了,只需抬眼一望,山峦就映入眼帘了。都说青山悦目,其实沉积了冬雪的白山也是悦目的。白山看上去有如一只只来自天庭的白象。当然,从窗口还可以尽情地观察飞来飞去的云。云不仅形态变幻快,它的色彩也是多变的。刚才看着还是铅灰的一团浓云,它飘着飘着,就分裂成几片船形的云了,而且色彩也变得莹白了。如果天空是一张白纸的话,云彩就是泼向这里的墨了。这墨有时浓重,有时浅淡,可见云彩在作画的时候是富有探索精神的。无论冬夏,如果月色撩人,我会关掉卧室的灯,将窗帘拉开,躺在床上赏月。月光透过窗棂漫进屋子,将床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沐浴着月光的我就有在云中漫步的曼妙的感觉。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里,我就是躺在床上赏月的。
那天浓云密布,白天的时候,先是落了一些冷冷的雨,午后开始,初冬的第一场小雪悄然降临了。看着雪花如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我以为晚上的月亮一定是不得见了。
八点多,云层薄了,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会在刹那间一露真容。
九点多,由西南而飞向东北方向的庞大云层就像百万大军一样越过银河,绝大部分消失了踪影,月亮完满地现身了。也许是经过了白天雨与雪的洗礼,它明净清澈极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它,沐浴着它那丝绸一样的光芒,感觉好时光在轻轻地敲着我的额头,心里有一种极其温存和幸福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又一批云彩出现了,不过那是一片极薄的云,它们似乎是专为月亮准备的彩衣,因为它们簇拥着月亮的时候,月亮用它的芳心,将白云照得泛出彩色的光晕,彩云一团连着一团地出现,此时的月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蜜橙,让人觉得它荡漾出的清辉,是洋溢着浓郁的甜香气的。
午夜时分,云彩全然不见了,走到中天的明月就像掉入了一池湖水中,那天空竟比白日的晴空看上去还要碧蓝。这样一轮经历了风雨和霜雪的中秋月,实在是难得一遇。看过了这样一轮月亮,那个夜晚的梦中就都是光明了。
我还记得2015年正月初二那一天,我和爱人应邀到城西的弟弟家去吃饭,我们没有乘车从城里走,而是上了堤坝,绕着小城步行而去。
那天下着雪,落雪的天气通常是比较温暖的,好像雪花用它柔弱的身体抵挡了寒流。堤坝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手挽着手,踏着雪无言地走着。山峦在雪中看上去模模糊糊的,而堤坝下的河流,也已隐遁了踪迹,被厚厚的冰雪覆盖了。河岸的柳树和青杨,在飞雪中看上去影影绰绰的,天与地显得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走着走着,我忽然落下了眼泪,明明知道过年落泪是不吉祥的,可我不能自持,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好滋生了我的伤感情绪。
三个月后,爱人别我而去,那年的冬天再回到故乡时,走在白雪茫茫的堤坝上的,就只是我一人了。那时我恍然明白,那天我为何会流泪,因为天与地都在暗示我,那美好的情感将别你而去,你将被这亘古的苍凉永远环绕着!
所幸青山和流水仍在,河柳与青杨仍在,明月也仍在,我的目光和心灵都有可栖息的地方,我的笔也有最动情的触点。所以我仍然喜欢在黄昏时漫步,喜欢看水中的落日,喜欢看风中的落叶,喜欢看水中的山峦。我不惧怕苍老,因为我愿意青丝变成白发的时候,月光会与我的发丝相融为一体。让月光分不清它是月光呢还是白发;让我分不清生长在我头上的,是白发呢还是月光。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起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那句话是:我的世界下雪了。是的,我的世界下雪了……
听海的心
十一年前,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海湾,我遇见了一对特殊的看海人。
那该是一对母子吧?
一个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穿黑袍的老妪,从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上下来,缓缓走向海滩。中年男人弯着腰,耷拉着脑袋,步态疲沓;老妪则努力昂着头,将身体拔得直直的,缓缓而行,一副庄严的姿态。
待他们走到近前,我发现老妪原来是盲人!
海上波涛翻卷,鸥鸟盘旋,老妪看不到这样的景象,可她伫立海边,与海水咫尺之遥,双手抱拳,像个虔诚的教徒,祈祷似地望着大海。扶着她的男人,不时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她也不时回应着什么。
从他们驾驶的汽车和衣着来看,他们是生活中穷苦的人。但大自然从来都不摈弃贫者,它会向所有爱它的人敞开怀抱。
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好几盏灯,照亮我们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手,都是看不见的灯。眼睛是视觉之灯,耳朵是听觉之灯,鼻子是嗅觉之灯,舌头是味觉之灯,而手是触觉之灯。当一盏灯熄灭的时候,另外的灯将会变得异常明亮!站在海边的老妪,她的视觉之灯熄灭了,但依赖听觉,她依然能听到大海的呼吸;依赖嗅觉,她仍能闻到大海的气息;而她只要弯下腰来,掬一捧海滩的沙子,就能知道大海怎样淘洗了岁月,她的触觉之灯也依然是明媚的!
我相信那个老妪感受到的大海,在那个静谧的午后,比我们所有人都要强烈,因为她有一颗沧桑的听海的心!
看来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阻隔人与大自然最天然的亲近感。
我热爱大自然,因为自童年起,它就像摇篮一样,与我紧紧相拥。
在故乡的冬天,雪花靠着寒流,一开就是一冬!雪花落在树上,树就成了花树了;雪花落在林地上,红脑门的山雀就充当画师,在雪地留下妖娆的图画了; 而雪花落在屋顶上,屋顶就戴上一顶白绒帽了!
在大雪纷飞的时令,我们喜欢偎在火炉旁,听老人们讲神话故事。故事中的人,是人又是物;而故事中的物,是物又是人!在故事中,一个僧人走在夕阳里,突然就化做彩云了; 而一条明澈的溪水,是一颗幽怨的少女灵魂化成的。山川草木和人,生死转换,难解难分!听过这样的故事,我往往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自己成了一棵树,或是一条河。虽然树能招来美丽的鸟儿,河流里有色彩绚丽的鱼,但我更爱家人,更爱我家中院子的狗!
当春风折断了雪花的翅膀,冰封了一冬的河流就开了!雪化了,这样的神话故事也就结束了。人们不必居于屋内,用故事打发长冬了。大家奔向森林,采集一切可食之物,野菜野果,木耳蘑菇,甚至花朵。一个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在用脚翻阅大自然的日历时,认知了自然。我们知道采花时怎样避开马蜂的袭击,又不扫它的兴;知道去河岸采臭李子时,怎样用镰刀头敲击铁桶,会赶走贪吃的熊;知道在遭遇蛇时,怎样把它甩开;知道从山里归来时,万一身上被蜱虫附着,怎样用烧红的烟头把它们烫跑。
我们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同时,也从山林里带回一些疑问。蚂蚁为什么喜欢暴雨前聚堆儿?猫头鹰的眼睛在夜晚为什么会发光?蜻蜓为什么紫白红黄都有?露珠为什么怕太阳?蓝铃花为什么喜欢开在路旁?因为听了太多的的神话故事,我们的问题也有另类的:吊在杨树枝条下的红蜘蛛,是不是谁死后幻化成的一颗心?被啄木鸟吃掉的虫子,会转世成一棵草吗?灵芝是月亮栽下的吗?人参是英俊少年化成的吗?那些满口脏话的人间混蛋,都是吃腐肉的乌鸦变成的吧?而所有的好心人,前世都是白桦树吧,因为这种树,多么像蜡烛啊!
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去问大人,大人们答不出来的,就留待漫漫长冬时,他们讲故事时发挥了。他们会说,哦,你不是问灵芝是不是月亮栽的吗?告诉你吧,就是月亮干的!月亮种灵芝,本想给自己在人间镶块镜子,可是灵芝到了大地,见很多人为疾病所困,甘愿化成药材啦!我们渐渐知道,原来神话故事,是人编撰的呀。人的大脑多么的奇妙,它没有南瓜大,却比海天广阔!
长大以后,当我从书本中学到了有关自然的知识后,知道自己童年起建立的那个世界,是非科学的,但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那个神话世界,朴素天然,温暖人心!所以我写作以后,在描绘大自然时,常有拟人的笔法。
大自然是我的另一颗心脏,当我的心在俗世感到疲惫时,它总会给我动力。
热爱大自然的人,一定会记得雷切尔·卡森的名字,她的不朽之作《寂静的春天》,是这位伟大女性,满怀悲悯地敲给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的晚钟,她是环境保护的先驱者和实践者。她的《惊奇之心》,像一座魔法小屋,吸引你走进,不忍离去。雷切尔·卡森曾说,假使她对仙女有影响力,她希望上帝赐给每个孩子以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源泉。
是啊,如果我们对大自然没有怀抱一颗“惊奇之心”,我们身体埋藏的“灯”,就不会闪亮,这世界就不会诞生那么多优秀的童话,我们在冬夜的炉火旁,也就没有听神话故事的美好时光了。其实对大自然的“惊奇之心”,不仅孩子应该有,成人也应该有,因为它能持久地生发心灵的彩虹,环绕我们黯淡的人生。
雷切尔·卡森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半个世纪了,但她的作品带来的潮汐,一直回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眼头顶的月亮,让我们能够满怀柔情,把一颗清晨的露珠当花朵来看待。看到她用朴素纯净的文字勾勒的那片缅因州的海,我蓦然想起了在都柏林海湾相遇的那位看海的盲人老妪,这两个不同时空、不同地域的观海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我心中,她们同样的清癯、内敛,同样的骄傲和高贵!
雷切尔·卡森是大自然的修士,把芬芳采集,播撒世人。所以她的音容失明于这个世界了,但她作品的光辉,从未落入黑暗之中。
我们在捧读她著作的时候,依然能够感受到,她那颗勃勃跳动的听海的心!
女人的手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窸窸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那个唱着说话的地方在哪儿
我的童年,是在大兴安岭的山野中度过的。由于地广人稀,我认识的动植物比人要多。老人们说故事的时候,动植物常常是人的化身,所以我从小就把它们当人看。我会跟猫狗说话,跟樟子松和百合花说话,跟春天的飞鸟和秋日的蘑菇说话。我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写本童话,把我跟它们说过的话写出来。
那时在我眼里,世界就是我们的村庄!这个世界的美好是短暂的,春天一闪即逝,冬天无比漫长。我被寒流鞭笞的日子,远比闻花香的日子多得多。而这个世界的故事是说不完的,夜晚偎在火炉旁,老人们总有传奇故事可讲,那些神仙鬼怪故事,令我无限惊奇和遐想。
春天往农田运粪肥,夏天铲地拉犁杖,秋天起土豆,冬季拉烧柴,这些是我童年做过的季节性的大活。小活就多得数不过来了,劈柴挑水,喂猪喂鸡,洗衣做饭,晒干菜糊窗缝,擦屋子扫院子叠被子,等等等等。
做这些看似枯燥的活儿时,也有浪漫的事情发生。比如夏季铲地,在野地采酸木浆解渴时,顺便会采一把野花,回家栽在罐头瓶里,照亮我们的居室。劈柴的时候,我不止一次从松木柈子里劈出肥美的白虫子,这时我会眼疾手快捉住它,喂给鸡吃,鸡再看你时,眼神都是温柔的了!拉犁杖的时候呢,犁铧往往把土里的蚯蚓给掘出来了,在后面扶犁杖的父亲见了,会把蚯蚓拣起,放进盛着土的铁皮盒里,这是上佳的鱼饵。
我们家有一杆鱼竿就放在地头的草丛中,随用随取。田地旁的水泡子是死水,钓上的鱼有土腥味,但我们有办法征服它,我们把鱼剁碎了,炸鱼酱吃!大酱雄赳赳的咸香气,将腥味这个捣蛋鬼收编了,鱼酱鲜香可口,上了餐桌,总会被我们一扫而光!而拉烧柴的时候呢,总能在雪地看见奔跑的雪兔,要是逮着它们,家里的灶房会飘出炖肉的香气不说,我们还有漂亮的兔毛围巾可戴了!
当然,最美妙的活计,是采山。夏季采都柿和水葡萄时,逢着粒大饱满、果实甘甜的,我总要先填到自己肚子里,吃得心满意足了,再填充带去的容器。都柿可以酿酒,吃多了会醉。有一年我跟人采都柿,挎着都柿桶回村时,摇摇晃晃的——不是桶太沉了,而是我吃醉了。被果实醉晕的感觉真好,那时大地成了天空,而我成了一朵云。
当然,我们的童年,也有忧伤,也有对死亡的恐惧,也有离愁。那时有老人的人家,几乎家家院子都备下一口棺材。月光幽幽的晚上,我经过这样的棺材前时,就会头皮发麻。最恐怖的是那些英年早逝的人,他们未备棺材,这时寂静的山村,就会回荡起打棺材的声音,那种声音听起来像鬼在叫。而所有的棺材,总是带着我们熟悉的人,去了山上的墓园,不再回来。这让我自小就知道,原来生命在某一年不是四季,而是永无尽头的冬天。进了这样的冬天,就是与春天永别了。
燃烧的月亮
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圆圆的脸,没心没肺地笑。它笑得适度时,花儿开得繁盛,庄稼长势喜人,人们是不厌弃它的;而有的时候它热情过分了,弄得天下大旱,农人们就会嫌它不体恤人,加它身上几声骂。看来过于光明了,也是不好。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着,该亏的时候则亏。它的圆满,总是由大亏小亏换来的。所以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往往是为着灿烂时刻而养精蓄锐。
在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给我带来踏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会拿出主子的做派,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被月光这样撩拨着,我只能睡睡醒醒了。
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似乎也带着股绿意,有一种说不出的嫩;夏日的月光呢,饱满,丰腴,好像你抓上一把,它就能在指尖凝结成膏脂;秋天的月光,一派洗尽铅华的气质,安详恬淡,如古琴的琴音,悠远,清寂;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它落到雪地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雪地上的月光新鲜明媚得像刚印刷出来的年画。所以冬日赏月,要立在窗前。看着月光停泊在雪地后焕发出的奇异光芒,你会想,原来雪和月光,是这世上最好的神仙眷侣啊。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春天,一个满月的日子,又是周末,故乡的亲人们聚在一起,做了几道风味独特的菜,大家快活地喝酒聊天。晚饭后,我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我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来钟的样子吧,我被渴醒了。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喝过那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无比畅快。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的,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的,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掖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好像树木一夜之间回春了。
看过了这样的月亮,我再回到床上时,又怎能不被美给惊着呢!虽然我接着睡了,可是往往眯上二三十分钟的样子,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啊,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第二天彻底醒过来时,天已大亮。窗外的山,哪还有满月时的胜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昨夜那一场热烈的燃烧,留下了缺口,不知去哪儿疗伤去了。因为它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所以不管怎么调理,此后的半个月,它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而就不燃烧了。因为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灰烬;而灰烬,是生命必不可少的养料。
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在那个时刻,那团月亮无疑成了千家万户共同拥有的一盏灯。假使我彻头彻尾醒着,这样的风景即使入了眼,也不会摄人心魄。正因为我所看到的一切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在半梦半醒之间,那团月亮,才美得夺目。
春天是一点点化开的
立春的那天,我在电视中看到,杭州西子湖畔的梅花开了。粉红的、雪白的梅花,在我眼里就是一颗颗爆竹,噼啪噼啪地引爆了春天。我想这时节的杭州,是不愁夜晚没有星星可看了,因为老天把最美的那条银河,送到人间天堂了。
而我这里,北纬五十度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零下三十度的严寒。早晨,迎接我的是一夜寒流和冷月,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总是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团团簇簇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它,接着,嫣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虽然季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地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闪闪烁烁地隐现在窗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枝叶稀疏的梅。四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的时候,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腐殖土,要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时,背阴山坡往往还有残雪呢。这样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那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曲曲折折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极北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作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春天在一点一点化开的过程中,一天天的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做了春天的天空呢!
听时光飞舞
去年中秋节我若拥有霓裳羽衣就好了,我也许会在清幽的丽江古城里,被千年以前的帝王之魂引入九霄轻歌曼舞。因为在那个月夜,我看见了千年前的古泉依然淙淙流淌。千年前的古乐依然在雪山脚下回旋。在一个烛光摇曳、微风轻拂的时刻,我的双眼突然蒙上了泪水。因为我听见了时光飞舞的声音,在这种声音中,已逝世纪的宫殿、回廊、车马、银器、帝王,身着丝绸高绾发髻的女人纷至沓来。我触摸到了先人们跳动的脉搏。
到达丽江时已是黄昏,从车上便遥遥望见了屹立于古城北的玉龙雪山。它巍峨挺拔,山顶终年被积雪覆盖,至今尚未被人类征服。我对人类从未征服过的山总是心生无限的崇敬,因为它瓦解了人类自以为战无不胜的意志,让人类明白挑战是有权限的。它的主峰“扇子陡”海拔5596米,绝大多数时间被云雾缭绕,难得“开脸”,使无数企望一睹它芳容的人怅怅而归。
丽江是世界闻名的赏月景点,我们有意在中秋节的那天赶到那里。这座老城始建于宋末元初,是纳西族居民的聚居地。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噪声,连骑自行车的人都少见,人们走在石板上没有焦虑和匆忙,有的只是从容和安详,我在细雨中沿着泉水漫步,听着高跟鞋打石板路的清脆的回响,有种梦回唐朝的感觉。
天色已晚,空中仍然云雾涌动,我们对月亮的出现已经不抱什么幻想,一行人便去四方街听洞经音乐。这是主人特地为我们举办的一场音乐会。在此之前,我对这种音乐几乎一无所知。我们走进一座极其古朴的矮小的木屋,面积不过一百平米,屋子的椽未着油漆,透出本色,给人一种十分温暖、亲切的感觉。主人已经有备在先了,赏乐者矮矮的小木椅前横置着杏黄色的长条凳,上面用碟子装着果品点心,最使我惬意的是座下那遍铺着的碧绿的松针松软舒适,散发着一股植物特有的芬芳。主人说,只有贵客来临,他们才用松针铺地。
我们落座不久,演奏古乐的老人们就带着乐器一一入场了。他们都在花甲之年,有的甚至已经七八十岁了。他们胡须完全花白了。他们的演奏有三大特点,一是演奏的是纯粹的古乐,二是演奏者以老人居绝大多数,三是他们使用几件我国其它地方均已失传的民间乐器:四弦弹拨乐器“速古笃”(胡拨)、曲项琵琶及双簧竹管乐器“波伯”(芦管)。
老人们坐在黑色木椅上,手扶乐器,明亮的灯光将他们脸上的皱纹明显地照映出来,但他们一致拥有不惧沧桑的平和表情。演奏台与看台没有界限,我坐在第一排,与他们近在咫尺。
演奏终于要开始了。屋子里的灯光突然消失了,我们陷在黑暗中。一种慑人心魄的寂静中忽然有划燃火柴的“嚓——”的声响,一簇黄色的火苗鲜润活泼地诞生了,它被一双老人的手护卫着,勃勃地靠近台中央神龛上的一支蜡烛,蜡烛亲切地接受了火光的热吻,欣然散发出柔和恬淡的光辉。在这片黎明般飞旋的烛光中,“”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的鼓声突然如骤雨袭来,接着是一声开阔悠长的锣声响起又落下,音乐如长河流水一般汹涌而来。那一瞬间,我犹如回到了远古的洪荒年代,看到了篝火、奔跑的野兽、茂密的丛林和苍凉的黄昏。随着音乐越来越走向细腻、典雅和舒缓,时光也迅速向前移动,我来到了汉朝的石桥,河对面店铺林立、画坊遍布,空气中洋溢着好闻的墨香气,文人学士饮酒作赋。这是《八卦》曲,它以一种无法言传的魅力把我带入遥不可及的旧时光中。我专注地看着已逾八旬的赵应仙老先生,他双目微合,手操大胡,烛光将他的白发和那缕花白的胡子染成金黄色,仿佛要将他燃烧。他的嘴唇不由自主地轻轻嚅动,仿佛在咀嚼着什么。他在咀嚼音乐还是逝去的青春?
洞经音乐是一种道教音乐,当然也有人认为它融入了佛教的精神。研究者对于它如何流入偏远的云南丽江地区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来自京城,也有人认为来自南京,还有人认为它来自四川乐山。旱路由司马相如治西夷时传入,水路大抵是由大渡河至宜宾,然后再入金沙江。不管它来源何处,这种典型的汉族音乐最后落脚于雪山脚下的纳西族人的居住地,由他们继承和发展下来。
欣赏完《八卦》,跟着奏响的是《山坡羊》、《十供养》、《到夏来》、《浪淘沙》、《清河老人》等曲目。在这过程中,我的思绪一直朝着古代翻涌。主人悄悄地送上来一盅盅美酒,然后又是一碗碗雪茶。雪茶是一种生长在玉龙山雪线附近的阴湿岩石和苔地上的地衣类植物,形似松针,体色银白,味先苦后甘,清香沁人。这种别致的茶和如临仙境的音乐使我对现实产生了一种虚幻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我在我又是谁。我所能感觉到的是音乐带来遥远的时光,我看过许多反映汉唐时期生活的电影和电视剧,也读过许多汉唐时期文人墨客的文章,也曾见过这个时期留下的石窑和陈列在博物馆中的文物,可它们从未把我真正带入过去,我没有听到那个时代的呼吸声,是洞经音乐终于叩开了我的心扉,轻而易举就让我在古城中领略了千年以前的流水和斜阳。
演奏的间隙,我悄悄抽身来到屋外的方形场院。仰望天空,我不由惊呆了:月亮竟然饱满地出现了,先前的阴霾突然不见了,月光莹莹地照着屋子的飞檐,仿佛人间的美好事物都要相约于一天出现在我面前。难道不是清幽的洞经之声吸引了月亮吗?月亮在聆听这来自大地的丝竹之声。我垂下头又向前望去,使我更为吃惊的情景出现了,对面木屋的窗子敞开着,有五六颗白森森的人头探出来,他们挤靠在一起,头上裹着孝布,也在聆听洞经音乐。看来这家死了人,他们正在守灵,却经不住音乐的诱惑。我想像有一个已故人也在倾听音乐,死亡顿时变得平和而富有诗意了。我就是在那一瞬间渴望着拥有霓裳羽衣,因为我突然顿悟有多少逝去的灵魂就在我身边浮游,比如那个曾创作了《紫薇八卦舞》乐曲的风流皇帝唐玄宗,我一直为他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也许他的灵魂就在月下的古城徘徊。我三十岁了,身材还称得上窈窕,虽然我没有杨贵妃的美貌,但我自信霓裳羽衣加身后,再将秀发高绾,月色中也一样清丽动人。我那样装扮后,我所仰慕的灵魂也许就会引我飞入重霄,让我在银河中舞蹈,在月光中沐浴。
洞经音乐是多么优雅、纯洁而高贵。我甚至觉得玉龙雪山之所以如此俊美,是由于终年听古乐的结果。这样的山注定是不可征服的。我是多么庆幸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在中秋节,能看到一轮真正无瑕的月亮,能够在一个晚上走过一千多年的历程。时光和月光一齐在古乐中飞舞,老人们的面容在我面前渐渐模糊起来,因为那屋外的泉水已经悄悄流入我的双眼。
伤怀之美
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
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一座城的生灵烟火
童年时在故乡,因为狗没有看好家,我踹过狗肚子;鸡不爱下蛋了,我用柳条捅过鸡屁股;猪对我采的野菜挑三拣四,我会掐断它一顿主食儿,饿得它嗷嗷直叫。这些行为若是被姥姥发现了,会遭到她的责备,她惯常说的是,瞧瞧人家的眼睛多清亮哇,怪可怜人的,可不许欺负不会说话的哇。“人家”二字,说明了姥姥把小动物看做了人类一族。
也的确啊,狗再犯浑,从不咬主人,哪怕它挨了主人的揍,呜呜哀叫的时候,满眼还是忠诚;牛马犯懒,车把式抽它鞭子时,也没见它们回击,虽说它们的蹄子,比拳击运动员的拳头力道都大,可以打得你满地找牙。吃了鞭子的牛马不吭不哈,照例为人卖命。
鸡鸭鹅狗猫,牛马猪羊驴,这是家畜世界的生灵,与人类相生相伴。它们生活在居民区,不愁温饱。而游荡在山林的野生动物,一切靠自己,不乏冻死饿死的。野生动物时常与人类遭逢,比如春天耕田的人遇见狼,夏季锄草的人遇见蛇,秋季采山的人遇见熊或犴,冬天拉烧柴的人遇见狍子和雪兔。这样的遇见,不都是美好,有时农人被毒蛇咬了,采山的被熊袭击了,就会带来灾祸。常窜入居民区的野生动物是黄鼠狼,我们叫它“黄皮子”,它的目标是鸡舍,这家伙嗜血成性,通常只喝鸡血不吃肉,有时一夜能掐死一群鸡。因它身体能释放一种奇怪的气味,有时致人迷幻,说胡话或眩晕,人们畏惧,所以黄鼠狼作孽,主人驱赶它时,还得先赔不是,说着乞求的话。
我来哈尔滨生活三十年了,进了钢筋水泥的丛林,与家畜和野生动物照面的机会,无疑就少了。去年因出版了以哈尔滨为背景的长篇《烟火漫卷》,其中写到一只雀鹰,有好奇的读者问我,在哈尔滨户外真能看见鹰吗?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它出现在城市,一定是在动物园中,翅膀都是僵硬的。这也勾起了我对这座城生灵的回忆,它们无疑是人间烟火的一种。
先说马吧。我初来哈尔滨,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商品房还没兴起,老式住宅楼的楼道,成了居民们越冬蔬菜的公共储藏间。每到深秋,从郊县来哈尔滨卖秋菜的马车就来了。它们停靠在各居民小区入口或是菜市场的十字街头,售卖土豆、大葱、萝卜和大白菜。一车秋菜若是一天卖不完,马就要和主人在城里过夜。霜降之后的哈尔滨很冷了,夜里气温常降至零下,卖菜的裹着棉大衣蜷缩在马车的秋菜上,而马习惯站着睡,所以若是清晨起得早,常见马凝然不动垂立着,像是城市的守卫,而它蹄子旁的水洼,有时凝结了薄冰,朝晖映在其上,仿佛大地做了一份煎蛋,给承受了一夜霜露的他们,奉献了一份早餐。有了冬储菜,哈尔滨人对从西伯利亚长驱入境的寒流,就有温暖的把握了。
我虽一个人生活,但自那时起,也养成习惯,买上十几棵大白菜,腌一小缸酸菜,在雪花飘舞时分,让五花肉和酸菜在灶上炽热相逢,让荤素开启冬日的二重唱。能在北风呼号时分,吃上热气腾腾的酸菜白肉,是哈尔滨人的快意时刻。
近年进城卖秋菜的,多是农用机动车了,但马车并未消失,马的眼神和步态一如从前,它载着的越冬蔬菜也一如从前,虽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蔬菜摊四季都是春天的花园,姹紫嫣红的,但哈尔滨人还是会买些耐储的菜,留待冬天。所以我在《烟火漫卷》中,很自然写到一对郊县的农民夫妇,赶着马车进城卖秋菜,马车撞伤了女主人公黄娥,引发了一串故事。
除了马,我印象深的还有江鸥。刚来哈尔滨时青春飞扬,我常在夏日傍晚去松花江畔看落日,江鸥在水面飞起落下,白色的羽翼被夕阳映照成金色,仿佛它们是一群来自天堂的鸟儿,总能拨动年轻的心,给人以美的遐想,它们是松花江永不沉落的珍珠。
本世纪初,哈尔滨养猫狗的市民多了起来。像我这样在山镇长大的孩子,对饱食终日的宠物,很难喜欢起来,因为在故乡与我们相伴的狗,是要看家护院的,而猫得守卫粮仓不遭鼠患。城里的宠物狗,常穿着花背心和棉袜子与主人遛街,而它们肆意便溺时,少见有公德心的主人,拾捡爱犬粪便,所以我在小区散步时习惯低着头,生怕踩上这样的“地雷”。做宠物必然有失宠之时,碰到无良的主子,当它们老了,病了,或者新宠出现,就有惨遭遗弃的,所以流浪的猫狗近年多了起来。
城市的生灵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始终静静地唱着生命的歌谣。去年九月王蒙先生来黑龙江省政协,做关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专题报告,会后我陪先生一行游览太阳岛公园的湿地。由于去秋雨水大,湿地小路已成小河,电瓶车缓缓而行时,车轱辘都被淹了,感觉是乘船。车行不久,先见一只灰鹤从灌木丛飞起,像青衣抛出的一条华丽水袖,惊艳一车人,还没等我们把视线从它身上转移,又有一双白鹤飞起,在车头前方蹁跹起舞,大秀恩爱。王蒙先生慨叹哈尔滨的生态环境太好了!我跟太阳岛公园管委会的同志开玩笑,说这不是安排的“秀”吧。他不无骄傲地说,你想安排的话,这些野鸟谁又会听你的呢!而这些涉禽類鸟——大自然的芭蕾舞演员们,很快被接下来的一条鱼抢了风头,一条寸长的银色鲫鱼,竟然从流水潺潺的路面,蹦上电瓶车!我们飞快拍下那条来到人群的鱼,见它还摆着尾,赶紧择了处丰泽的水面,把它放生了。
不期然现身的鹤,与跃上电瓶车的鲫鱼,以及去年秋天我在卧室发现的纱窗外匍匐的一只蝙蝠,似乎抹去了我之前在塑胶跑道看到的死去的燕子时,所留下的心理阴影。哈尔滨的生态环境,确实得到了极大改善。王勃《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至纯之境,似乎在那个时刻,从唐代曼妙地穿越到这座现代都城了。
如果我们丧失了生灵的烟火,一座城就少了最动人的色彩。我们治理环境,更要拯救人心。只有生灵的烟火融入大地,一座城的人间烟火才是美的。
那盏叫父亲的灯
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
那不是寻常的灯。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再用废棉花将它擦得亮亮的。灯的底座是木制的,有花纹,从底座中心钉透一颗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上面,待到夜幕降临时,点燃蜡烛,再小心翼翼地落下灯罩。我提着这盏灯,觉得自己风光无限。
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夜,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提着灯,怀揣一盒火柴东家走西家串,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点燃蜡烛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还真顾家啊。”父亲笑着说,便去看那汪蜡烛油上斜着的一束蓬勃芬芳的光。
父亲说过年要里里外外都是光明的,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高高挂起的是红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是冰灯,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里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吗?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提着灯的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馍蒸完了,各种吃食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儿回家过年。所以,不管我身在哈尔滨、西安,还是北京,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往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那天,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了些纸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叩头对父亲说:“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父亲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几声鸟鸣。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这儿来了。姐姐的孩子小虎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可是,当晚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早饭后,母亲穿戴好,推着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母亲哄孩子似的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得很安稳。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一双黑莹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东看西看,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多希望永远也不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往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多年前的这一天,在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那时天将要黑了,窗外还没有挂灯,父亲便送我一个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我发现了时间的痕迹
时间是一条河,不要坐在它的岸边,看它流逝。
——题记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息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出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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