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夕夕是不是淘宝怎么改发货时间以后才能点延长收货?

天猫商家们的重磅炸弹又来啦!8月18日,天猫发货规则进行了最新变更!新规一出,商家炸了锅:延迟发货会自动赔付?虚假发货、缺货会受处罚?物流节点时效会影响商品曝光?国庆期间订单需在48小时内发货?……没错!小玺君经过仔细研读,为大家系统梳理了此次规则的变更要点,同时整理了一套常见的商家问答,以及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万一不慎违规受罚,如何申诉?如何处理尽量减损?商家们记得收藏哦~01 划重点首先来划个重点。此次《延迟发货规则的实施细则》全面升级为《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新规规定,天猫物流规则将执行分阶段时效要求及管理:●【调整】“延迟发货”赔付:天猫将根据物流详情主动监控,违规的执行5% (5元-50元) 赔付。●【新增】“虚假发货”及“缺货”管理;买家投诉成立后执行30%(5元-500元)赔付。●【新增】商品曝光机会:物流节点(含发货、揽收、更新、签收等)时效数据作为影响商品曝光的因子。02 新规核心变更点本次调整将于2020年8月18日公示,规则主要变更点及对应生效时间如下:一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8月25日正式生效1、《延迟发货规则的实施细则》全面升级为《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1)明确规范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商家需上传物流单号,商家发货后,应当保障买家在标准时效内收到所购商品;(2)物流时效表现成为影响商品曝光的因素;(3)物流时效严重违规新增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管控支付宝账户、监管店铺的处理措施;2、赔付红包新增使用范围:购买淘宝网实物商品;3、删除国庆期间订单发货时间72小时的要求,即国庆期间订单需在48小时内发货。二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生效1、延迟发货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由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调整为“5%”;2、延迟发货的赔付方式将按类目逐步升级为天猫根据物流公司回传信息判定并执行(各类目升级时间不一,具体如下图)。*为保证规则顺利过渡,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为规则试运营期间,部分订单可能按照新规(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进行体验赔付)试行,以系统通知为准。3、赔付红包新增使用范围:可抵扣淘宝省钱卡连续包月首月开卡费用。三 以下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生效1、新增虚假发货(揽收后超24小时未更新)的管理措施(买家投诉成立后需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30%进行体验赔付);2、新增缺货(延迟发货后超72小时仍未发货商家承认缺货等)的管理措施(买家投诉成立后需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30%进行体验赔付);3、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调整为“同一自然日内” ,物流问题赔付上限500元。03 核心变更解析1 延迟发货赔付方式、赔付金额比例调整看上图,实际上也就是说,变更前48小时内未发货的订单,是需要客户投诉,平台才会介入,赔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5元-500元);变更后,变成了天猫自动监控,48小时内未发货的,系统就会自动赔付,以红包的形式自动发放到客户账户,但赔付比例降低至5%,最多50元。当然,天猫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针对以下这些情况,将会不执行自动赔付,商家们需要注意哦~不执行自动赔付的特殊场景1、特殊情形:①平台统一调整发货时间的,如: 双11、双12、春节等;②属于定制、预售、“预约配送”、“定时送”及其他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2、报备通过:经向天猫报备并经天猫评估后予以准许的,如:政府会议、自然灾害、商家自身大型营销活动、仓库仓储异常(如仓库搬迁、大型盘点)等对商品发货时间有特殊调整要求的,发货时间以商家商品详情页面描述为准。以上场景,商家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的,在买家发起投诉成立后仍需赔付。不支持赔付的场景1.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利”情形的;2.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进行的购买;3.平台要求停止发货: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淘宝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买家权益,天猫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2 新增“虚假发货”、“缺货”处罚类型此次,天猫新增了“虚假发货”和“缺货”的定义和处罚。【缺货】定义:订单延迟发货后的72小时内仍未发货或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拒绝发货/要求加价发货的,视为缺货。处罚: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虚假发货】定义:任意订单物流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24小时内无任何物流更新记录的,视为虚假发货。处罚: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同时,天猫还将视情况采取针对虚假发货的订单延长自动确认收货时长等措施。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笔订单,在“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三项都同时违规的情况下,实际赔付比例不是叠加,而是按最高赔付比例35%来执行。04 商家常见问答Q1:未在24小时内上传物流单号,是否会被天猫执行自动赔付?答:不会;“24小时上传物流单号”时效会影响商品的曝光,暂时不做自动赔付和处罚。Q2:在规则公示后,我的商品所属类目还未生效自动赔付,如果延迟发货会如何赔付?答:自动赔付会根据不同类目,从9月17日开始逐步覆盖。若你的类目未出现在《关于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或未到覆盖时间,则不会进行自动赔付。需消费者发起投诉,投诉成立后进行赔付,赔付比例9月17日开始由30% (5元500元)下调至5% (5元-50元)。Q3:订单被执行赔付后,消费者是否还可以发起“发货问题”投诉?答:天猫自动赔付后,消费者不能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原因的投诉,但可以选择其他原因的投诉如:缺货、虛假发货,故建议商家需尽快发货,避免出现“缺货”情形,继续叠加赔付。Q4:若消费者投诉“缺货”行为,实际违规属于“虚假发货”,投诉会如何判定?答:投诉会以“虛假发货”成立(根据商家实际存在的行为进行判决)。Q5:新规上线后一个订单最多会赔付多少金额?答:一笔订单消费者最多投诉一次,故最多赔付是实付金额的35%,即自动赔付5% +被动投诉的30%,500元上限。Q6:天猫国际店铺是否执行此次规则升级?还是有单独的规则?答:天猫国际店铺目前不执行此次规则升级,发货规则暂不做变更,后续若有变更会另行公示。Q7:如果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揽收记录未回传或延迟回传怎么办?答:平台发货以物流公司回传后在订单“物流详情”显示“已揽收/揽件”为准,若快递公司导致物流信息缺失或延迟的属于商家责任,建议您选择优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并在发货后及时关注订单物流状态更新,以免造成赔付。Q8:因特殊事件如重大会议/赛事等情况发不了货怎么办?答:如果因水灾、灾地震、政府重大会议、重大赛事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平台将在后续提供报备工具,您可以通过报备工具及时向天猫报备,在通过报备审核后将不会执行自动赔付,报备后订单仍需您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履约,详细报备工具的使用解读,敬请关注。Q9:若存在消费者非正常拍下怎么办?答:天猫会根据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自动排查,同时若您认为消费者存在异常行为的,您可在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提交规蜜投诉,投诉入口:http://tousu.taobao.com。Q10:平台已执行自动赔付的订单,我可以在哪里查询和下载?答:您可以进入【卖家中心】- 【交易管理】 - 【已卖出宝贝】- 【自动赔付订单】中进行查询和下载。Q11:每笔订单消费者可以发起几次投诉?答:1、每笔订单,消费者只能被发一次投诉,投诉类型包含“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缺货/发不了货/拒绝发货”、“商家加价不发货”、“虚假发货”;除“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外,其余违规场景对应的赔付比例均为30%。2、若订单已执行自动赔付,消费者无法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类型投诉,但仍可发起其他类型投诉。Q12:发货新规,自动赔付后会有提示给到商家吗?答:会有消息提示,建议商家可通过“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申诉”查询赔付具体订单和金额。Q13:部分区域发不了货,我在标题、详情里写明情况可以么?答:针对部分地区不能发货的情况,不管是标题里注明,还是详情页或者首页注明,系统都是不认可的,超过时间不发货也会触动自动赔付哦。只能运用官方工具设置指定不可售区域才行。Q14:万一不慎违规受罚,如何申诉?如何处理尽量减损?答:申诉入口:【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中心】,可以在【赔付中心】中找到赔付订单及赔付金额、赔付原因等内容,这里可以点击【发起申诉】进行举证,这里要注意的是,申诉发起时间必须在3天之内哦,且只有1次机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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