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1年广东体育高考投档分生可以参加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吗?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考点: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28日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一、招生类型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有以下2种招生类型:第一种:体育统考(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第二种:体育单招(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体育统考报名与考试(一)报名1.报名资格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名。2.报名办法体育统考实行全省统一报名,统一派发体育类考生号。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0日,凡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需在报名系统上选填体育类考生对应项目信息点。体育统考术科考试费与高考文化课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二)考试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一考试。1.体育术科统考2023年我省体育术科统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1)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考试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3日。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联系单位名称: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考生考试时间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考生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点公布的属地防疫规定。体育术科统考的具体事项要求及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网站(https://gtzs.gzsport.edu.cn)上另文公告。参加体育术科统考考生所在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考试期间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往届考试由报名点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必须指定专人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在体育术科考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为确保体育术科统考正常有序进行,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在考试期间,指派一名在编干部协助考点做好本市考生的考务管理工作。请各市将派出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26日前通过传真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一处,传真电话:020﹣38627842。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2)考试项目、赋分和成绩计算体育术科统考项目、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以《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为依据(详见《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 号)。(3)考试组织安排①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宏观政策和考试成绩的录入、管理等工作,考点负责疫情防控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②遴选主考和监考人员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严格挑选出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或重要利害关系人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积极向省教育考试院推荐作为主考或考官。考点要组织主考和考官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考试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和考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③考场管理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由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积极配合考点做好兴奋剂抽检工作。(4)成绩管理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导)入并核验后,按评分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合成总分。2.文化课考试体育统考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三)志愿填报和录取填报志愿办法和录取相关政策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上另文公告。三、体育单招报名与考试(一)报名1.报名资格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具备2023年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均可报考。2.报名办法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获得由报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派发的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名手续;然后,考生凭高考考生号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为准。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统考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兼报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二)考试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体育单招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1.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命制。考试时间、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eea.gd.gov.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上另文公告。2.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单招的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四、考试违规处理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教育部确定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体育单招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作弊行为,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考生普通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体育术科统一考试、体育单招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省招生办将根据我省体育术科统考考点或体育单招考点的处理意见、考生的违纪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取消其当年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各科成绩(或停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暂停高考或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相关招生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治招,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五、体检要求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说明,同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管理,切实抓好体检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按规定对涉及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组织领导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体育术科的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成绩评定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确保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有新的文件和规定,以新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3广东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23广东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一、报名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执行。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高校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二、体检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三、考试10.2023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单独举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
(9:00-11:30)
数学
(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
(9:00-10:15)
外语(15:00-17:00)
(英语听说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6月9日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英语听说、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播音与主持术科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11.高校招生专业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艺术校考类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试科目如下:(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3)艺体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专业术科。12.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1)分数构成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艺体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播音与主持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播音与主持类术科统考成绩×2.5×40%。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播音与主持类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13.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省统考涵盖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校考)。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组织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14.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考评卷规范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15.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本人预留的手机,考生还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四、考风考纪16.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高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制定高考组考工作方案,细化完善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及派出巡察组巡察各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高考工作的巡查督察。17.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监考员遴选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监考等涉考工作。要加强对主考和监考员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按照考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并如实记录、反映考生考试情况。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有应届毕业生的中学在考前应通过召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专题班会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各考点须设置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区域并配备“智能安检门”,考点、考场均须配置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无线电收发装置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均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19.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相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严肃保密纪律,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工作,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有直系亲属及利益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试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20.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2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等制度。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单考单招考试(含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以及高职分类考试等)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招生计划及章程22.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23.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24.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重要依据。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单科成绩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须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6.高校需按规定上传招生章程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定后,将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27.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按院校专业组报送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三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只摘编院校招生基本信息。28.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和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对因调整不当造成遗留问题的,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六、填报志愿29.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顺序投档。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30.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31.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特征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要求相符。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32.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高校志愿无效。七、录取33.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国各类高校在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34.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投档前,省招办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主动与省招办沟通,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录取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在粤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对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校要重视处理好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考生的不合理录取或退档,高校应予纠正,否则,高校需负责处理善后事宜。35.各高校要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病毒防范等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要指定一位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录取期间须保证系统和通讯畅通。36.录取分数线的确定。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1)普通类: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2)艺体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结合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分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类别)、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主持类(含普通话、粤语类别)、体育类文化分、专业分两条分数线。艺术校考类分本、专科批次单独划定文化分分数线。(3)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本一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4)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37.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2)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38.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2)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进行投档。在广东省省级艺术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艺术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除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外的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录取时文化分按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分数线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39.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40.录取原则。(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经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2)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3)春季高考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原高职院校录取资格自动取消。(4)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5)高校退档,必须注明详尽、具体的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负责处理遗留问题。(6)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7)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41.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电子签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通过规定渠道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新生报到入学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42.被录取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43.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同时被高职院校在春季高考录取和本科高校在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办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44.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八、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45.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4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同时取得多项加分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九、招生管理职责47.省招生委员会职责(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科目试题的命制工作,并加强命题、评卷、考务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本省区域内组织高考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省级统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负责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等省级统一考试的命题、组考,并对考试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属地有关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3)汇总并公布高校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我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委会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8)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合理待遇;(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省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答复情况进行复查。48.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职责(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负责本辖区区域内高考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省级统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防疫、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3)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以及其他有关工作。配合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4)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承担评卷老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5)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合理待遇;(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辖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7)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市要安排人员参加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来访咨询及其他工作。十、招生经费49.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50.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51.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录取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取得的报酬应不计入绩效工资范畴。十一、招生工作纪律52.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6号),自觉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5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从严进行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在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中作弊的考生,按照本年度高考作弊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54.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十二、附则55.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56.特殊类型招生(含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第二学士学位、残障生单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等)的高校或专业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57.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58.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59.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教育部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60.本规定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023广东高考时间具体什么时候考试6月7日考的科目是语文、数学。6月8日考的科目是历史/物理、外语。6月9日考的科目是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面对广东高考,考前做一定数量的习题,是巩固知识、提高技能的需要,但必须防止一味沉溺于“题海”不能自拔的现象,要注意在解题中了解解题原则,研究题目类型,揣摩解题方法,掌握解题的基本规律,多做一些高质量的综合习题和有代表性的习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广东高考在做习题时还要讲究方法,对不同习题可解答到不同程度:有的题目要一步一步认真解答;而有的习题则可略去复杂过程或干脆“看题”,寻找解题思路而不动笔。当然,先决条件是略去的步骤或看而不答的题目肯定会做。广东高考考生要注意,在考试中,考生的心理状态对快速回答问题、正确表达思维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考生必须注重考前心理调节。2023广东高考备考建议高考是选拔性考试,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水平是决定考试成绩高低的主要因素,科学有效的复习是提高考试成绩的重要途径。考生要使临考前的复习高效优化,应做到以下几点:广东高考备考建议制定和落实好复习计划。可以以考前一周为计时点,把可用的复习时间以旬或周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单元,再把各学科内容按教学单元划分,与复习时间合理搭配,形成复习进度表。复习计划制定好后一定要按时完成,并坚持每天、每周检查计划完成的情况,然后再推进复习进程。广东高考备考建议吃透教材,强化综合能力训练。高考强调以现行教材作为考试命题的依据,强调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因此,考生复习应以教材为主,在熟练掌握教材的前提下,选择辅导资料作为教材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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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5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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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23年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   查询入口:     查询 时间: 2023年6 月25日12:00起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体育类)批次
录取最低分数线
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本科
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
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
文化科总分310分,体育术科195分
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
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
  2023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  查询入口: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12:00起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查询流程:  1、微信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并关注,或手机直接扫描以下小程序葵花码,如下图所示:    2、关注后点击菜单栏“小程序”,进入后点击“考试成绩”      3、进入后点击“成绩查询”—“普通高考”    4、接着选择你需要查询的内容,最后输入你的考生号和密码即可查询。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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