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跨境电商产业园电商创业园在哪里?

2022年包含13类66条补助,包括补助文化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广告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等众多项目,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市企业朋友想要申报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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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综合性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融资。对智慧物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软件业、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服务业企业当年新融资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助,按企业实际贷款年限计算,同一企业最多支持3年,每年按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300万元。
2.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当年获批国家级服务业(物流)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运营单位300万元;当年获批省级服务业(物流)集聚区,一次性奖励运营单位50万元,主要用于集聚区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及重点项目建设。
3.支持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化、平台化、融合化发展。该类公司服务于市制造业企业的服务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4.对新注册的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6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租赁办公用房(检验检测机构含设备用房)租金补贴,前3年补贴100%,后2年补贴50%,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园区)重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对当年争取到国家、省级项目资金的,按争取资金额度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对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二、生产性服务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经信局)
7.支持龙头骨干制造企业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辅分离、服务外包。龙头骨干制造企业剥离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对其分离过程中资产、股权变动涉及的费用,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除享受其他政策以外,分别按其营业额的10%、5%、5%给予最高200万补贴。
8.支持生产性服务龙头企业垂直崛起。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5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5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企业,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两年翻一番、三年翻两番或对全市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设立垂直崛起奖,按“一事一议”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专项奖励。
三、金融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新引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指区域性总部银行)、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认定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等,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每年对上述机构按当年其营业收入的4%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0.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贷款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贷款,按其取得上述贷款利息收入的6%给予奖励。
11.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还本续贷”奖励资金。对上一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给予前五名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年度“无还本续贷”贷款累放金额较年初增加金额的0.3%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不超过50万元。
12.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信用贷”奖励资金。对上一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贷”业务的,对贷款额前五名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年度“信用贷”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金额的0.3%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不超过50万元。
四、现代物流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3.鼓励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园区)。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国内50强物流企业、5A级物流企业、已上市物流企业在我市新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的法人企业,经认定,按注册后首个完整财政年度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世界500强物流企业、国内100强物流企业、4A级物流企业在我市新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的法人企业,经认定,按注册后首个完整财政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4.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物流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首次达到1亿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物流信息平台性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同一台阶只可申报一次)。
15.支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6.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品牌培育。对新晋升或完成国家复审的国家3A、4A和5A级的物流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个企业同级只可申报一次)。
17.鼓励空港、铁路、港口、高效智能化、冷链等现代物流企业投资。对新建物流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款,下同)达到3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冷链物流为2000万至5000万)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冷链物流为5%)给予奖励;达到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冷链物流为8%)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冷链物流为12%)给予奖励。现代物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冷链物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参照制造业政策执行。
18.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2.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首次达到1亿元的,按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企业同一台阶只可申报一次)。
19.支持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对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四至范围内的物流企业,享受上述物流业扶持政策上浮20%优惠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支持指定口岸扩大进口规模。对在芜湖指定口岸进境上岸且进口业绩体现在我市的进口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助,按进口货值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
21.鼓励农村快递网点建设,支持“快递进村”。2022年起,在我市行政村设置快递网点,正常运营满1年,固定经营场所不低于15平方米,具有监控、消防等安全设施及必备的操作平台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按每个网点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奖补。
22.支持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助力现代化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体系构建,对基地内当年新建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的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分步实施行业发展科技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企业自动分拣设备更新配置,对当年新增自动分拣设备的邮政快递企业,给予设备购置款20%且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市政府整治要求,对邮政快递末端投递电动三轮车统一标识标牌、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设备安全头盔等,对按要求完成规范提升的企业,按照每辆电动三轮车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此工作由市邮政管理局统一招标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实施);实施行业基层“筑安工程”,推动快递末端网点安防信息化建设,对基层农村新建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安装摄像头、配备消防器材等安防设备的企业,按照每个网点2500元标准予以补贴。以上政策由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资金池予以保障。
五、文化旅游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文旅局)
23.支持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累计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成后园区入驻文化(数字)企业超过30家且占园区企业总数60%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文化、旅游企业落户。对来芜投资入驻园区的文化、旅游企业,用工达20人(含)以上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内部装修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文化、旅游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前三年按租金的50%给予补贴。
24.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鼓励利用老厂房、老建筑、旧民居等资源改建成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园区)、特色村镇(含艺术乡村)、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累计投资3000万元以上、规划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新引进的旅游项目(非一事一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2000万元,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4A级及以上景区直接投资的旅游新业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或新增、改造游乐设备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5.扶持旅游企业创强创牌。当年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和休闲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6.强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在长三角客源地等市场举办“欢乐芜湖”全域文旅推广活动,或通过省级及以上官方传统媒体、新媒体进行“欢乐芜湖”全域文旅品牌形象宣传推广的,给予宣传推广费用40%的一次性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在上海、杭州、南京、合肥、芜湖等城市高铁站、地铁(轻轨)站、飞机场进行“欢乐芜湖”全域文旅品牌形象宣传推广的,给予宣传推广费用的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7.培育龙头企业。对被国家相关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被国家相关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省级相关部门新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及被省级相关部门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8.奖励原创影视、动漫、互联网视听节目。通过安徽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备案),且用工达20人(含)以上的影视制作企业。其生产的原创动漫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不含数字收费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二维产品分别按每分钟1000元、500元,三维产品分别按每分钟2000元、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在全国院线上映的原创动画电影,每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内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动漫以外的原创影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不含数字收费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按每分钟800元、4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在全国院线上映的原创电影,每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内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国内重点网络平台(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视频、PPTV聚力等)首播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网络剧(片)等互联网视听节目,按每分钟5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影视制作企业在我市举办原创电影首映式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请奖励的主体必须为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排名第一的出品单位或制作机构。
29.奖励原创网络游戏产品。具有游戏开发或运营资质且正式员工20人(含)以上的游戏企业,开发生产或运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行的原创网络游戏产品,每款给予2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内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款游戏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0.扶持非国有公共文化场馆。在芜湖市域范围内,上年新建非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阅读空间、美术馆、画廊、演出场所且正常开馆1年,展厅、阅览厅、演出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一次性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补贴;对展厅、阅览厅、演出厅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含)的,其超出部分按照6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150万元;利用闲置房产、历史建筑、名人故居旧址、商业老字号、工业遗产以及传统乡土建筑,上年改建成非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阅读空间、美术馆、画廊、演出场所且正常开馆1年,一次性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
31.扶持住宿业发展。对当年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对床位数超过300张,设有欢乐芜湖旅游商品专区,芜湖旅游商品种类超过10个,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床位数超过300张,设有芜湖旅游产品宣传服务点,配备2人以上专兼职宣传咨询人员,并与旅行社、芜湖景区签订销售合作协议,持续宣传服务1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评为甲级、乙级的乡村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2.旅游新业态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健康旅游等相关旅游新业态品牌,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多个品牌不重复累计奖励。
33.扶持旅行社发展。对新进入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全省十强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34.对在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广“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徕游客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并在我市住宿1晚以上的旅行社,年接待境内游客量达到0.5万人以上的,给予30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年接待境外游客量达到0.2万人以上的,给予50元/人的奖励。对旅行社组织“芜湖人游芜湖”,招徕游客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年接待游客量达到1万人以上的,给予20元/人的奖励。对旅行社一次组织150人(含)以上旅游团队以高铁、动车形式来我市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在我市住宿1晚的给予2万元奖励,在我市住宿2晚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旅行社组织游客以国内旅游包机形式(60人以上)来我市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在我市住宿1晚的给予4万元/架次奖励,在我市住宿2晚以上的给予6万元/架次奖励;组织国际旅游包机的,给予10万元/架次奖励。对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来我市游览两个以上收费景点,一次性组织20辆车60人(含)以上并在我市住宿1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我市住宿2晚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一次性组织40辆车100人(含)以上并在我市住宿1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我市住宿2晚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
35.动漫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扶持。对参加团市委承办的青年动漫创新创业大赛、取得相应等次并在我市落地转化的获奖项目,按照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分别给予30万元、9万元、3万元支持,分3年拨付。
36.夜间文旅消费品牌扶持。对获得省级夜间文旅消费品牌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品牌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现场表演本土历史文化题材原创演艺项目(每年不低于40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40分钟)的A级景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7.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对A级旅游景区开发并运营符合要求的智慧旅游系统,包括游客承载量实时发布、门票预约、视频监控调度平台等,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38.数字创意企业扶持。从事数字创意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着作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数字创意企业(非园区运营企业)采取“以商招商”等方式招商落地文旅项目的,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9.精品演出项目扶持。对纳入“欢乐芜湖·周末剧场”品牌,在我市承办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戏剧奖”“曲艺牡丹奖”“音乐金钟奖”“舞蹈荷花奖”以及“国家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的剧(节)目的整台演出活动;世界着名文艺表演团体、国家级文艺院团表演的歌剧、戏剧、话剧、交响乐、芭蕾舞等品牌、新业态演出,按照营业收入的30%进行补助,一场或多场演出同一剧(节)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引进的高端实景、主题、室内外秀场等各类文旅演艺项目,按照营业收入的30%进行补助,一场或多场演出同一剧(节)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高校、企业等社会主体对外开放演艺场馆进行公益性演出,按照每场5万元进行补助。对按照文旅部门要求,在乡村旅游聚集区、城区公园、广场以及城乡游憩空间等场所进行公益性演出的剧团(非文化下乡),按照每场5万元进行补助,每年不超过50万元。
40.文旅名家工作室补助。聚焦艺术、群文、图书、文博、文创开发、导游等领域,在我市设立“名家工作室”。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申报单位需根据市文旅局制定的考核办法申请资金补助。
41.原创文艺作品补助。对原创文艺作品获得“群星奖”、戏曲孵化计划等重大奖项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获奖补助金额进行等额补助。
42.鼓励文化走出去。被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3.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补助。对荣获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4.新进规上(限上)文旅企业补助。对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的新进规上(限上)文旅企业进行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按4万元给予奖补。(每个企业只可申报一次)。新进规上(限上)文旅企业为当年新进且年底仍然在库的企业。
六、服务外包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45.鼓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执行金额总额达到25万美元以上且在全市排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46.鼓励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对当年新引进的国内50强或全球100强服务外包企业,且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引进的其他服务外包企业,且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47.着力引进电商龙头企业。鼓励国内外电商企业在芜注册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配送中心,对新引进的电商企业在注册一年内,网上销售额5亿元-10亿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网上销售额10亿元-2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网上销售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48.推进电子商务评先评优。对新获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或“数字商务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以上国家、省级有对应奖补的,不重复享受,在国家、省级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的奖励。
49.扶持电商企业带动农产品销售。鼓励电商企业销售农产品,按其年销售额给予分档补助:达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依次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销售补助。
50.支持企业工贸分离开展电子商务。生产型企业在芜分离设立实行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公司,电商公司当年纳入限额以上统计且自入统起二年内,线上实物销售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八、产品检验检测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1.当年对新建的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800万元。
52.当年对新建省级产品检验检测企业(机构)(含产业计量中心)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款)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补。
53.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到1000万元,给予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到1亿元,给予营业收入6%的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1亿元),给予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励。以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4.省内外龙头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落户并正常运营满1年的(十四五期间),一次性给予落户费50万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认证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每年达成1个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该机构50万元一次性奖补。
55.对新落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芜湖园区的检验检测机构(企业),享受上述各项奖补政策上浮20%优惠补助。
九、广告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56.支持申报中国CNAAⅠ、CNAAⅡ广告企业证明商标。对首次认定为中国CNAAⅠ、CNAAⅡ广告企业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57.支持申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广告产业园区且年度营业收入达8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知识产权和质量品牌服务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58.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机构(运营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当年知识产权服务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2%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2%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3%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15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3%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健康服务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59.对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主要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为主的医疗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社会资本举办儿科、康复、护理、中医、精神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后,床位数在300张以下(不含300)的二级医疗机构,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床位数在300张以上(含300)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按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0.对全市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奖补: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进行核算,每生每学期200元;每年在全市评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按照评审等级实施奖补。
十二、会展经济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贸促会)
61.支持芜湖市域内举办会展。在芜企业举办的会展,其中服务业类规模达200个、300个、500个展位的,按每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500个展位的,再增补10万元;消费类规模达200个、300个、500个展位的,按每次3万元、7万元、1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500个展位的,再增补5万元。外地会展公司来芜举办的会展,其中服务业类规模达200个、300个、500个展位的,按每次7万元、12万元、2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500个展位的,再增补10万元;国际性、全国性品牌会展规模达300个、500个、1000个展位的,按每次20万元、30万元、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企事业单位举办国际、国内会议,规模100人(市外专家超三分之一)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贴,每增加100人(含市外专家超三分之一),再增补8万元补助。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在芜注册,给予10万元补贴。
62.支持芜湖市域外重大会展活动。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内会展,参会企业补贴交通费、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70%执行;参展企业补贴交通费、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80%执行,展位费按60%给予补贴,以上每次补贴不超过2人,每个企业全年不超过2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的国内会展,参会企业补贴交通费、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80%执行;参展企业补贴展位费、物流费、布展费按实际发生的80%给予补贴,交通费、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80%执行,以上每次参展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63.支持企业参加国外会展活动。企业自行参加的会展,参会企业补贴机票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70%执行;参展企业展位费按60%给予补贴,机票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80%执行,以上每次补贴不超过2人,每个企业全年不超过2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的会展,参会企业补贴机票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80%执行;参展企业展位费、物流费、布展费按实际发生的80%给予补贴,机票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干部标准100%执行,以上每次参展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64.支持“线上”会展活动。按程序经市政府或市直部门组织的“线上”会展活动,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按“一事一议”处理。
十三、人力资源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65.培育和扶持新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按照年租金的8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水电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66.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获得A级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获得AA级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获得AAA级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获得AAAA级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获得AAAAA级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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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电商公司税收优惠汇总规定最新(今年值得推荐/2022已更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在制定时要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进行认真思考,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处于发展阶段,在的制定上要注重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正确引导,重点帮扶它们的发展,这样对整个市场的发展也会起到良性的促进作用。目前对小型微利企业言,税收流程的重叠容易导致企业资源的浪费,税收流程的复杂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要综合这些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延长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期限,简化纳税申报的程序,减少纳税申报所需要的资料,帮助小型微利企业节省办税的时间。环保企业不仅要遵守通用的税务要求,还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遵守相关的税务,享受税收优惠,因此环保企业需要专业税务人员来处理税务管理相关问题。

也加强了对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的资金扶持,如在一些新兴产业和信贷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扶持,而且很多的企业都能够享受所提供的资金扶持,给自身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科学且合理地运用税收优惠,不仅能够缓解纳税主体的税负压力,还能够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最终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对税收优惠有着深入了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优惠,从优化应缴纳税额与纳税比例。税收优惠分类依据税种分类,可分为所得税与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含降低税率、减免税额以及加速折旧等方式,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利于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与技术进度。

芜湖电商公司税收优惠汇总规定最新(今年值得推荐/2022已更新)税收优惠应涵盖企业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税收优惠应考虑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建议统筹考虑企业从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试验到进入到市场形成产业化等各个环节,针对不同环节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大幅增长,对内蒙古宏观税负水平有拉升作用绿色税制的开征与完善,增加了税源,进影响地区宏观税负水平。2022年推行资源税改革、2022年扩大水资源税试点、2022年环境保护税开征,绿色税制不断完善,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力度。研发税收补贴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2022年,全省4739家企业申请了研发补助,其中70%以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2亿元,获省级资金补助约2.9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为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抓手。该文件允许企业除享受加计扣除,还可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期,并且对计算方法、支出账的样式等进行了优化和调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其与企业科技创新的关系并在该领域取得了丰富的成果。通过以上的梳理可以发现,理论上税收优惠对企业科技创新具有激励效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此种创新效应受到企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明确各种影响因素有利于的推进;税收优惠的创新效应多作用于企业创新的研发阶段,对企业技术成果转化阶段的影响较不显著,存在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的缺位问题,导致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因此,建议修订《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给予200万元的补助支持。

芜湖电商公司税收优惠汇总规定最新(今年值得推荐/2022已更新),税收优惠绩效管理的国际经验总体上看,由于各国税收体系差异较大、目标导向各不相同,国际上尚未建立一套通行的税收优惠绩效管理制度、评估框架和指标体系,是部分发达在税收优惠绩效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近年来,英国逐步加强对税收优惠的绩效监督,一般来说,一项新出台的税收减免,需要进行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单一的依靠扶持不能够使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企业自己不断寻找发展壮大的机会,但是很多中小企业为了能够使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已经付出了很大的精力,导致对整合企业结构和创新不是很重视。

已经出台的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的,大多是按企业的执业资格和资质有区别地对待相应企业,缺乏灵活度。芜湖电商公司税收优惠汇总规定最新(今年值得推荐/2022已更新)当前,涉农产业在初级生产销售环节大多不纳税,应在此基础上考虑与产业发展相关联的三产业的税收扶持,如涉农科学研究、涉农仓储物流、涉农电商、涉农咨询服务、涉农产品深加工等等。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涉农科技企业的研发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对转让给涉农企业技术的研究机构给予技术研发费用的扣除。2022年的《工作报告》提出,提升积极的财政效能,2022年的赤字率按2.8%左右安排,比2021年有所下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务机构的权责清单,划分岗位职责,明确涉税业务的承办机构、办税流程、行事规则等,配合权责事项运行的工作流程图,形成运行高效的清单运行系统,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取消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非必须资料报送,公开涉税资料清单,不属于清单之内的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这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是我国应对冲击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也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对冲企业经营压力。2022年5月起废止了原来对每位残疾人每年退税上限不得高于5万元的规定,将增值税月退税限额改为按纳税人所在区县月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随着当地工资标准进行浮动的弹性调整机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取消企业增值税退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从2022年5月起企业取得税务机关每月退还的增值税要计入所得税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在增值税优惠中增加纳税信用等级限定,如果纳税信用等级被税务机关评为C级或D级,则不能享受规定的增值税优惠,这能够增强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实现征纳双方的共赢。新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影响根据原财税[2022]92号文件,所有获得优惠的福利公司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确认,且年度内人均退税额度有限制,2022年5月财税[2022]52号文件开始实施,财税[2022]92号文件废止,本文选用2022—2022年的样本数据来衡量原有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影响,运用2022—2022年的数据衡量新的影响。建议财政部门可以着力于以下两方面:一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省情灵活制定补贴比例和数额;二是加大对缴保费后的社保预算赤字地区社会预算的补贴力度。

总体上看,现有文献倾向于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单一利益相关者维度开展税收优惠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相关性研究,较少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属性视角综合考察税收优惠对企业社会责任所有维度的影响。目前学者对于税收优惠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还没得出一致的观点,原因可能是研究视角不同,也有可能是忽视了二者关系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对税收优惠的落实效果具有重要影响的营商环境。

变量Ins的系数为正不显著,表明地区制度环境越好,企业技术风险越高。这可能是由于,对于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的军民融合企业言,其总体技术效率处于较高水平,企业之间技术差距也存在一定的距离,产出波动也会更大,从导致技术风险偏高。制度环境较差地区的企业技术效率偏低,技术差距和产出波动较小,意味着技术风险也越低。

加大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力度,拓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范围。考虑到农业的低收益以及老年人耕作能力随年龄增长不断下降等情况,老年人越来越难以通过自身劳动获得收入,其自养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养老机构发展水平较低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有了较大的发展,与城市养老服务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着硬件设施落后、人才队伍发展不足、提供的服务较为单一等诸多问题。由于农村经济普遍落后于城市,农村的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无法与城市相比。在农村,许多养老机构屋舍简陋,很多地方仅仅将老旧的低层楼房进行简单粉刷和修缮便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楼房没有配备电梯,有的楼房内甚至缺少暖气设备,居住条件普遍较差。目前,对层面的高级别的科、教、文、技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省级及以下单位的此类奖金仍征个人所得税。加快财政的改革财政税收制度的设计人员一定要对财政改革的重要价值具备足够了解,尤其要对改良财政的重要价值加以总结,使财政的制定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激励,以便能够在财政得到合理调节的情况下,维护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财政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有效的提升中小企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尤其要对影响财政完整性的多方面因素进行考察,使财政支持举措可以具备更高的针对性。因此,应拓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范围,使更多的科研人员获得资金、股权等奖励时都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以提高科研人员的研发动力。近年来,由于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企业要完善城乡融合的发展,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加强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创新体系的建立,有效解决农村问题,真正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发展局面。

潘孝珍201基于股权结构视角也提出了门槛效应,通过研究得出当国有股比重小于等于113%时,税收优惠会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否则税收优惠将成为企业的税盾;当管理层持股比重大于178%、股权集中度小于等于36%时,税收优惠能发挥促进作用,否则缺乏激励相容机制,大股东也将面临经营风险,不利于企业创新决策。朱永明等201也通过对科技研发效率和价值实现效率进行门槛效应得出了税收优惠的激励区间。加拿大税收抵免分为可退还refundable和不可退还non-refundable两种类型。对于可退还的税收抵免,当纳税人获得的税收抵免额高于其应纳所得税额时,纳税人可以退款,即税收抵免额与应纳所得税额的差额。

芜湖电商公司税收优惠汇总规定最新(今年值得推荐/2022已更新)税收优惠的地区差异明显,削弱了税收优惠的整体效应。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策略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对于资本市场的相关影响掌握不够充分,缺乏对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考察,无法有效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财政缺乏有效改革财政是影响财政税收制度落实质量的重要因素,是,一些中小企业的帮扶策略在探索构建的过程中,财政未能做出相应的调整,导致中小企业的税费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难以在中小企业的各类缺陷得到有效应对的基础上,开发出财政的应用价值。目前,我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在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或高新技术开发新区的实施效果更为显著。的税收优惠较多惠及级别较高的开发区内的企业,而这些开发区大多依附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对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科创人才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稽查要点对科创人才创业创新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的跟踪稽查,稽查人员要切实关注税收优惠的主体资格、激励组织、应税行为、优惠方式、备案材料、技术成果、成果转化、生效时间、单位级别、人数限制等十个方面内容,并将此作为稽查重点。科创人才税收优惠是针对特定的享受主体的,以达到鼓励科创人才勇于创业创新之目的。以上原因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税收优惠实施中地域差异明显。位于中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相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惠及面较窄。这是因为捐赠食品价值为零,捐赠食品成本也随之变为零,捐赠人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尽管欧盟增值税指令建议将捐赠食品计税价格设定为接近于零的极低水平,在实践中欧盟大多数成员国选择后一种方式,即将捐赠食品的增值税税率设定为零税率。一方面,一些经济较强的发达省份在允许的范围内可扩大税收优惠范围、降低税率,比如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利用税收大数据深入开展上下游企业供需分析,遵循市场化原则,为企业双方进行购销对接提供精准服务,打通涉农产业链条。税务部门应特别重视对发展相对薄弱的涉农领域相关数据的采集分析,为加强对乡村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难点重点领域的监测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新出台的往往落实不到位。

在现有的基础上,对标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老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精神,用好,用足,助推辽宁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税收的运用,应结合辽宁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实现辽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多数中小型连锁餐饮企业在顾客消费之后,通过抹零的方式来避免顾客索要,以此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当前的税法制度不适合中小企业发展上文提到了现阶段实行的财政税法制度,给了一些大型企业逃税漏税的机会,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现阶段所运行的财政税收制度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一国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和引导措施倡导食品回收。强制手段即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行为人的食品捐赠义务,如2022年法国和意大利分别颁布《与反食品浪费相关的法律》3和《关于为社会团结和限制浪费捐赠和分配食品与药品的法律》对食品捐赠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作出详细规定。在农村乡风文明方面,重点从需求侧刺激乡村文化产品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给予低税率或者免税待遇。积极探索税收支持本地职业院校开展特色民族职业教育,培养民族文化传承继承人,并提高乡村文化传承人的税收优惠待遇,鼓励其传承的积极性。

与此,全国统一的电子平台上线,进一步加强了对税务机关规范执法的规范性,优化税收执法环境。自从该系统上线以来,经过多次优化与升级,对数据进行更新与合并,将税收两个系统合二为一。为了解税收优惠执行情况、效果评估、存在问题,以及对落实的建议等,要建立全国的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平台,能了解落实情况短期或长期的效果,从使的税收优惠达到化的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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