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几年前一个新闻
某地有┅群退休职工,都是老人某天有人上门说:把你们房子交给我们管理,你们照样住着房产证上还是你们的名字,什么也没差只要签份合同,每月领六七千块
那个人还说这叫“盘活资产”,各种高大上的专业词汇把这些老人哄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老人们签合同,一套鋶程下来后来几个月在家住着,每个月真的领到了钱
后来越来越多老人加入,签了合同
和和美美领了几个月钱,突然有天领不到了老人们找上门,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不久后银行上门贴封条。
因为那家公司把两百多套房子全抵押给银行做贷款好几个月没还银行钱,卷款跑路了
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收房子合同是老人自己签的,贷款落在别人手上自己却丢了房子。
后续我一直没看到但对这個新闻印象深刻,今天友在微博上看到蛋壳的新闻发现也是同样的套路:
自己的名义贷款(抵押或还贷)——房款全交给别人换取分期支付的利益或服务——别人跑路了钱要不回来,利益/服务支付到一半也没了抵押物品被没收/继续还贷。
换句话说把你借的钱全给人家,人家分期还你结果人家跑路了,人家欠你的要不回来但你之前欠的还是要还。
不管老人还是年轻人都遇上了这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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