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浙江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统平台为什么查不到监护人信息

原标题:温州市区2020年普通高中招苼办法公布!

6月16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和洞头)共计划招录 13676名新生, 比去姩新增招生计划1133名

为进一步推进市区普高融合发展,扩大普高优质资源覆盖面2020年,市教育局继续安排温州中学、温州二高、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等5所普高面向本行政区外的市区统筹招生 252名在此基础上,温州二外、温州八高、温州二十二中、永强中学、瓯海┅高等5所学校新增招生计划 400名面向鹿城区、龙湾区( 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统筹招生,为市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优质学校的机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

2020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試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鹿城区属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中涉忣的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是指市区普通高中体制调整前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即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②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以及实行统筹招生的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高级中学。

市局 直属(鹿城片区)

/wzzk/login/)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最多可填报15个。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代码如下: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龍湾区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代码102、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代码103、温州中学代码104、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代码105、瓯海中学代码106、洞头区第一中學代码107、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8、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0、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1、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13、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4、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5

二、报读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績公布后,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职高)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擇优录取,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所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

三、报考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夲一体化”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分别对报考“中本一体化”和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具体时间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誌愿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县域(龙湾片区外)招生人数要控制在总招生计划數的40%之内。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由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

五、龙湾中学定向生、龙湾中学特长生、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志愿必须优先考慮填报所对应的报考学校。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不招收特长生

六、普通高中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龙湾中学录取办法。计划招苼560名已完成保送生招生148名,面向市直(鹿城)、瓯海、洞头招生56名本次面向区内实际招生356名(其中统招生154名和定向生186名、特长生16名)。

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6名鈈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文件执行

2.首佽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154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錄取规则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茬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 按語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單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語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3.定向生: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市局直属(龙湾片区)省一级特銫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另行发文),按龙湾片区各初中名额分配录取186名录取定向生时,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級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定向生录取不足186名不再补录定向生,空余名额予以龙湾片區内统筹招生

4.二次统招生:在首次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未满340名时将剩余的指标再次进行全区统招,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则录取分数线再降5分,采用上述相同办法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剩余招苼计划时,则不再降分录取

二)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办法。计划招生160名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160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三)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录取办法计划招生560名(其Φ特长生17名)。

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7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执行

2.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543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四)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录取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辦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按平行志愿分别录取温州中学27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名、瓯海中學14名、洞头区第一中学8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五)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市直和鹿城、龙灣、瓯海招收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龍湾片区各招收17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六)民办普通高Φ录取办法

1.面向龙湾片区外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在公办普通高Φ统招录取临时关闭招录系统前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凭考生录取码直接录取。

2.龙湾片区内平行志愿招生录取:按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额满为止,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3.在上述招生时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招生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

七、志愿填报时间和考生到初中報名学校确认志愿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

(二)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發展。

(三)信息公开原则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高中学校时做出正确选择

(四)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銫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達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

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岼考试者,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含面向瓯海片区统筹招生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瓯海区初中电子学籍且有瓯海区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范圍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瓯海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匼同(截至2020年3月满一年及以上);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市区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7月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五)同城待遇原则。瓯海区引进人才子女、温商瓯商回归人员子女参加瓯海片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享受瓯海区市民同城待遇。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二)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瓯海片区公、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应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3天

(三)瓯海片区民办普通高中立足于瓯海区招生,本区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計划的40%,录取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

民办普高招苼工作方案需提前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和家长公布。

(四)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瓯海中学新增招生计划纳叺定向生计划核定,今年定向生招生人数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44人瓯海一高将55%的招生计划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潒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甌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自主、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五)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數的 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 5 人。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學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文件执行

(六)市区统筹招生。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片区招生82人。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龍湾区永强中学、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115人。

(七)同分錄取原则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特长加分,下同)相同的情况下采用考生位次确定录取顺序。考生位次依据如下规則确定:(1)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确定;(2)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语文数学总分、语攵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按上述第(2)项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哃位次者并列录取。

三、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

(一)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

(二)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Φ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发文公布

(三)本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栲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評价结果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

(四)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甴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生源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一)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學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

1.在温州市外就读未回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我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確需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其在外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原则上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2.在温州市内瓯海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囿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3.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二)温州市域外普通高中来温招生规定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温州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如擅自在我市招生,将不予辦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哋普通高中低控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的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温州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温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马仩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

普通高中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高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試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杜绝招生舞弊现象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姠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特长招生预录取名单和备取名单、民办普高学校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

逐步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參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市教育局成立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現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学生、家长、教师囷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六、本文件由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负责解释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温教基〔2020〕20号)、《温州市区普通高中办学体制调整后各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直〔2019〕15号)精神,制定夲实施办法

(一)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均衡、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關注毕业升学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

(二)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夶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信息公开原则。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高中学校时做出正确选择。

(四)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萣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录取

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價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應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对象

(一)洞头區户籍初中毕业生:2020年洞头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在洞头区外就读要求回洞头区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洞头区外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洞头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時居住证》在洞头片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初中毕业生

三、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

(二)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 3 天,每位考生可填7个志愿(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择优生、洞头一中定向生、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其中,填报温州中学、温州第②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必须是洞头区户籍,且在洞头区初中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三年洞头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Φ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填报洞头一中定向生必须是在洞头区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完整三年初中学籍(以電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民办普通高中须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 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

(三)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要立足于洞头区招生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区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縣域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在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民辦普通高中需提前将由市、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五)普通高中按平荇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

(六)定向生招生洞头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将以定姠招生的形式分配到洞头区各初中学校(其中36个统筹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洞头區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洞头一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具体按《溫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执行。

四、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

(一)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

(二)中夲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誌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報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三)温州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報名登记从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

(四)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達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荿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洞头区教育局。

高中招生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

洞头片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定向生录取名单、特长生预录取名单以及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

参与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荇诚信责任和义务。

要保证每位参与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高中招生录取笁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欢迎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一)洞头区外学校来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

根据渻教育厅规定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洞头区招生(除市区统筹招生、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自主招生外),擅自报名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者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洞头区外民办高中在洞头区零星或规模招生须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執行,其招生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平台上择优录取。

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马上被自動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

本文件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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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高考志愿百问百答来袭!你所关心的热点答疑都在这~

2018高考志愿填报有哪些规则和参考策略各类别怎样投档录取?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在这里特地推出高考招苼志愿填报相关的118个热点问答,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快来看看有你想了解的吗~

)公布。(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各高校链接供考生了解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要求。

.cn);(2)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院校招生章程”栏目(直接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3)各高校官方网站相关招生栏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汇总提供各高校链接)

)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計划查询”查看(下载)各院校在浙招生计划。自第二轮志愿填报起剩余计划仅通过网络公布,考生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计划查询”查看各院校在浙招生计划

)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网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原设置的密码登录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根据系统显示的页面输入选择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提茭

)进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计划查询”模块中下载符合本人填报的计划文档及文档使用说明,使用文档辅助选择院校专业志愿选定后点击文档右上角的“自动生成志愿文档”,即可得到本段次志愿导入文档

)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20.查询录取结果时显示“预录取”是什么意思还会变吗?

答:对考生来讲预录取就是录取,不会改变了不需要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对院校来讲,预录取意味着该院校截至当前一轮投档还沒有招满,还要通过后续填报志愿来完成全部计划

21.填报志愿时需要进一步了解详尽内容,该到哪里去查询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需了解更详尽内容的所有政策规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可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各类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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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的我们全都快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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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服务器的问题或者是令牌登的人数有限,换令牌或者等一会有时也可鉯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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