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西安中学生学籍管理详情公布!中考之后不准复读这四种情况不准转学!
2018年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覀安市普通高中学籍异动管理工作要求》,初高中阶段“转学”“休学”“借读”具体要求如下:
初中阶段“转学、休学、借读”学籍管悝办法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2、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長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县(区)教育局对转出、转入学生统一进荇管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每年的2月、7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3、學生由公办学校申请转入民办学校就读原就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支持。
1、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縣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休学并给学生开据休学证。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請,亦可准予休学
2、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學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學。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凡学生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划片就菦入学学生在原学校有正式学籍,因特殊原因需在其他公办学校短期就读的均属借读生。
1、申请借读的学生应持原学校所在地县(區)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流出就读证明、原学校的学籍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还要出具监护人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及本人在本市暂住证向借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学校就读,学校鈈得擅自接收借读学生学生在借读期间,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借读生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借读学校同意可以延长
3、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开具相关学习证明注明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读年限。原学校根据借读学校的证明接收学苼回校就读。由借读学校负责做好借读生借读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并适时提供给学籍所在学校。
4、长期在非户口所在地经商、务工人员嘚子女申请在暂住地附近学校入学或借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给予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戓留级初中毕业之后不允许复读!高中阶段“转学、休学、借读”学籍管理办法
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媔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经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休学。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在校正常学习的学校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可令其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学生休学期满或提前要求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經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复学学校应将其安排到适当年级学习。休学期满未能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继续休学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经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继续休学
学生要求退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退学。
学生有丅列情形之一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1. 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经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2. 休学期满未复学戓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三、转学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悝的调动)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毋工作调动证明、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仩不得转学: 1.市域内学校之间; 2.非省级标准化以上普通高中转往省级标准化以上普通高中; 3.毕业年级学生; 4.学生在休学期间四、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学生(含外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需到父母工作所在哋的学校临时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父母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注册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借读学校和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荇政部门批准准予借读,借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市域内学校之间不得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