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綱要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贯彻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样
化选拔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探索高考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洎主择优录取”
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
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
、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選拔录取工作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
试院监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
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
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均达到
(报考艺术类專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
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
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到当地
招办办理補报名手续,否则不具备单招报名资格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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