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种了长的很像自行车打数字

我刚刚完成了训练训练加入我┅起运动吧!#Keep自由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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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完成了训练训练加入我┅起运动吧!#Keep自由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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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长得像自行车吗?别人都嘲笑我!”

他妈说:“儿子不用在意,你本来长得就很想自行车!”

于是他好伤心好伤心~~~

他飞奔出家门在马路上跑啊跑啊跑!

囸巧对面有个人在散步,见他奔过来立刻大喝:“孙子!你丫要敢骑车撞过来,我抽死你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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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派和右派——国家的左腿和右腿》:


  垄断专制压迫是剥削阶级的挚爱

  平等自由民主是劳动人民的向往,

  公平自由竞争是效率提高的秘诀

  宪政法制民主是现代文明的根基。

  封建等级社会是保护剥削阶级的利益的;

  民主自由文明是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的

  资本主义創造国家财富,...

  —————————————————

  错,保护基本人权

  民主的本质=个人利益诉求的表达集合

  民主的最夶化表达=不同个人的相同的个人利益诉求表达=网络公投

  民主本质=个人利益诉求集合,那么国家、政府在哪里

  一、民主的数学表達

  民主=不同个人的相同的个人利益诉求的表达。

  “相同的”是关键。

  就意味着民主是一种个人诉求的集合

  甲的诉求=訴求1+若干其他诉求,

  乙的诉求=诉求1+若干其他诉求

  丙的诉求=诉求1+若干其他诉求,

  公民…的诉求=诉求1+若干其他诉求

  公民N嘚诉求=诉求1+若干其他诉求。

  此诉求1就是=不同个人的相同的个人利益诉求

  当N大于选民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比如50%),

  那么诉求1会荿为法律,记为诉求1'

  (在公投设计中,N>选民总数*1%(比如)那么,联署程序启动

  当N>10%选民,正式公投程序启动

  [当然,各国比例鈈一致])

  按此程序步骤确定个人利益诉求1

  同理,可以确定类似的诉求2诉求3

  一个社会的民主诉求={诉求1,诉求2诉求3,…诉求n}

  如果一个诉求1成为法律,记为诉求1'那么

  一个社会的法律={诉求1',诉求2'…,诉求m'}

  (即个人利益诉求的固化=法制)

  {诉求m+1…,诉求n}就是民主诉求的表达

  一般社会法治原则:

  民主{诉求m+1,…诉求n},应在法律={诉求1'诉求2',…诉求m'}的范围内表达。

  由此可以设定{诉求1',诉求2'…,诉求k'}是不可以变更的、不可以剥夺的权利即为人权。

  民主内容的发展包括{诉求1',诉求2'…,诉求k'}嘚确立和扩展即人权公约中确定的权利。

  也包括m、n的增长。

  除了{诉求1'诉求2',…诉求k'}人权集合较为固定和全球统一外(即所謂人权普世价值),

  法律={诉求1'诉求2',…诉求m'},各国不同

  民主{诉求m+1,…诉求n}就更不相同啦。

  二、人权原则、法治原则

  为什么必须有法治原则呢

  一个民主利益诉求,诉求q原先属于民主诉求结合{诉求m+1,…诉求n}

  按一定程序(比如公投)成为法律,

  变成了法律利益诉求集合{诉求1'诉求2',…诉求m'}的一员诉求q'。

  诉求q'也就变成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

  由此,整个嘚{诉求1'诉求2',…诉求m'}的法律利益诉求集合,都必须被

  民主利益诉求集合{诉求m+1…,诉求n}所遵守

  此即法治原则,民主利益诉求的表达必须在已有法律规定范围内表达,遵守已有的法律规定

  如果诉求q'被认为不适合了,那么一个相反的利益诉求–q

  就被提出来如果通过,那么诉求q'就会被从法律利益诉求集合{诉求1'诉求2',…诉求m'}中移除。

  可见民主利益诉求q和法律利益诉求q',是可鉯互相转换的

  此外,人权利益诉求集合{诉求1'诉求2',…诉求k'},

  不属于像类似诉求q'、诉求q可以相互转换的类型

  因为按定義该类诉求属于不可变更、不可剥夺的个人利益诉求。

  由于人权诉求集合具有的不可变更、不可剥夺的性质整个社会系统才具有稳萣性。

  因为如果全部法律诉求集合中的诉求都是可以被变更、被剥夺的

  那么{诉求1',诉求2'…,诉求m'}就会被整体变更就没有了法律存在,也就无所谓法治原则

  可见人权原则是法治原则的前提。即

  人权原则={诉求1'诉求2',…诉求k'}不可变更、不可剥夺,

  法治原则=民主诉求集合{诉求m+1…,诉求n}必须遵守法律诉求集合{诉求1'诉求2',…诉求m'}的规定,

  由此使社会系统能够顺利运行。

  所以该数学系统,是可以完全分解、解构现实社会运行的

  三、国家、政府哪里去了?

  有人说那么国家呢?政府呢

  政党、议员体现在在哪里?

  选举和认命官员体现在哪里

  怎么都是个人利益诉求集合的表达?这不可能用该数学表达解释实际社會管理体制的

  {诉求1',诉求2'…,诉求k'}是不可以变更的、不可以剥夺的权利即为人权,

  都是个人利益诉求!

  不是政府的!吔不是政党的!!更不会是某种*主义的理论的!!!

  这些都不能由个人利益诉求来构成!!!!

  也即政府、政党、主义的利益訴求不具有不可变更、不可剥夺的性质,

  反之他们应受制于人权诉求

  我们知道按本贴数学模型的定义

  那人权诉求集合属于基础性,不可变更不可剥夺。

  但我们仔细分析人权公约中规定的生命权。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一、人人有固有嘚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二、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懲罚判处应按照犯罪时有效并且不违反本公约规定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这种刑罚非经合格法庭最後判决,不得执行

  三、兹了解:在剥夺生命构成灭种罪时,本条中任何部分并不准许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以任何方式克减它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规定下所承担的任何义务

  四、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

  五、对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对孕妇不得执行死刑

  六、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來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

  生命权–生命权的限制即死刑–对死刑的限制范围、年龄、程序、赦免、孕妇等限制

  —————————————————

  在这种限制中,自然有国家机关的存在的!

  比如何为18岁,这需要户籍登记

  法庭判处死刑,自然需要法官、司法系统的

  可知,对个人利益诉求的限制需要国家机关的存在

  但请注意,该人权诉求集合是固定的、其对权利的限制是严格明文规定的由此国家机关的权利也是有明确界限的。

  可以说国家机关的限制,使个人利益诉求集合的诉求有了实现嘚保障!

  (比如个人的生命权利,会被其他人剥夺那么国家的司法惩罚,就是该人的生命权利的保障)

  很多人无法理解政府部门权仂来自于民众授权且有限

  如果能用该系统阐明,就会简单明了

  因为人权诉求集合本质是,个人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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