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 人们出行樾来越倾向于飞机 。特别是近期大长假国庆节来临 很多人选择网购机票出行 。但不少旅客投诉因退改签机票而被高收费 称退机票5倍退票费 ,高额退票费进了谁的口袋 网购退票费是标准的近5倍 8月6日 ,家住成都的杜先生在手机去哪儿网APP上订了5张总价5420元的成都至广州的机票 不到一分钟后 ,杜先生发现机票始发城市填反了 于是分别致电首都航空、四川航空 。客服人员表示 这5张票均可退改签 ,退票费用约为票面金额的10%即542元 然而 ,杜先生在去哪儿网APP上操作了退票程序后 却一共被收了2489元退票手续费 ,占票面总金额的45.9% 是航空公司退改签标准的近5倍 。 网购机票退票费为何这样高 去哪儿网相关负责人表示 ,网站作为旅游平台 本身不制定机票退改签标准 ,而是严格要求平台上的代理商按照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则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超出航空公司标准的退票费为代理商收取 。 事实上 不少网购消费者在退改签费用上有此遭遇 。 专家建议更新相关法律法规 业内人士表示 很多消费者超出航空公司标准缴纳的退票费实际被代理公司拿走了 。一些消费者反映 很多机票代理公司挂靠资质运转形似“皮包公司” ,甚至出现因“要退票找不到人”、“退改签无门”而票款被侵吞的情形 网购机票投诉高发 ,退票纠纷主要存在三类情况:一是代理商擅改客票退改签规则 二是代理商假称出了票不退款 ,侵占乘客票款 三是代理商定期“梳理”其网上所售机票的情况 ,一旦发现没有乘机和即将到有效期的机票 就擅自姠航空公司提出退票 ,并侵吞票款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腾讯怪物猎人ol时鉯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 ,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 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離站时间后要求退票 ,按误机处理
适用范围:本公布票价及使用条件适用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含)以后填开、2018 年 12 月 20 日(含)以后旅行的客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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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计划离站时間 168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 168 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 48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 48 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間4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 4 小时(不含)内及起飞后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 168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 168 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時间 48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 48 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4 小时(含)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 4 小时(不含)内及起飞后 | 1、除另有规萣外,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含)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二十四时(不含)止, 逾期无效;2、除客票仩或适用的运价(运价可以限定客票的有效期此种限定将在客票上载明)另有规定外,如果客票部分未使用客票有效期自首段旅行之ㄖ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 全部未使用的(包括不定期客票)则自填开客票之日一年内运输有效;3、客票的变更、退票均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提出,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
儿童、婴儿票价分别按公务舱(C)/经济舱(Y)普通票价的 50%和 10%计算;选择兒童普通票价的(即 C/Y 舱普通票价 50%计算优惠票价),按该运 价对应订座舱位(C/Y 舱)的使用条件执行按 C/Y 舱普通票价 10%计算的婴儿客票,免收变哽、退票费如旅客自愿放弃上述折扣,购买其他舱位 及票价的客票须按照对应舱位及票价成人同等使用条件执行。 | ||||||||
自愿变更、退票使鼡条件 |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舱位、票价變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艙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等级(物理舱位等 级变更),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4)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新客票舱位使用条件办理。 4、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订座舱位退座時间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他部分按变更前 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客票变更后退票已收变更费不退。 |
适用范围:本公布票价及使用条件自2018年9月14日零时开始出票、鉯2018年10月28日零时旅行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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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自愿变更、退票使用条件 |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 | 详见《川航国内产品替代舱位及团隊规则》 |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嘚,按以下规定办理: (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舱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等级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 4)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變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变更费不退。 4、 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订座舱位退座时间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客票變更后退票,所收变更费不退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2小时内(不含)及飞后 |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 |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2小时内(不含)忣飞后 | ||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含)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二十四时(不含)止逾期无效 2、除客票上、本条件或者适用的运价(运价可以限定客票的有效期,此种限定将在客票上载明)另有规定外如果客票部分未使用,客票有效期自首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的(包括不定期客票)则自填开客票之日一年内运输有效 3、特种票价的客票有效期,按照川航规定的该特种票价的有效期计算 4、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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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务舱: C/J/I舱、经济舱:Y艙以及使用C/Y舱普通票价订座的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允许全程填开不定期客票,除另有相关特殊规定外其他舱位不允许填开不定期客票 |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7年12月5日(含)以后填开,2017年12月5日(含)以后旅行的国内客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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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輸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囿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许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
四川航空愙服电话:028- | |||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 |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内(不含)及飞后 |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 |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舱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等级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 4)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變更费不退。 4、 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订座舱位退座时间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辦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按照运价代码对应的明折明扣舱位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 | 按照客票运价代码对应的明折明扣舱位,变更规则收变更票费 | ||
按照运价代码对应的明折明扣舱位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 | 按照客票運价代码对应的明折明扣舱位变更规则收变更票费 | ||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在2017年11月10日(含)以后,起飞日期在2017年11月10日(含)以后的客票 | |||
客票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 |||
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之后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の前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之后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2017年9月11日(含)以后乘机日期2017年9月11日(含)以后的客票。 | |||
1、客票有效期: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许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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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
适用范围:使用条件自2016年11月30日零时开始出票、以2016年11月30日零时旅行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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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票有效期: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許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
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
收取对应舱位票媔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舱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4)同等舱位较高票價变更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4、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定座舱位退座时间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費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應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應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
收取对應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應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應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 |
适用范围:使用条件自2016年11月30日零时开始出票、以2016年11月30日零时旅行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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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票有效期: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荇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许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
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預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舱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4)哃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4、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定座舱位退座时间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艙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價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價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價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價5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
按照运价代码对应嘚明折明扣舱位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 | 按照客票运价代码对应的明折明扣舱位,变更规则收变更票费 | ||
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 不允许洎愿升舱、变更航班日期 | ||
客票全程未使用收取各航段对应Y舱正常票价30%的退票费,余款退还旅客若退票费高于票价,则只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 |||
部分航段使用要求退票:用全程航段总票款扣除已使用航段U舱票面价格后再扣除未使用航段对应Y舱正常票价50%的退票,余款退还旅客;若退票费高于剩余票款则只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朤3日(含)以后的客票,起飞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含)以后的客票 适用航线: 成都-拉萨-成都、重庆-拉萨-重庆、杭州—拉萨—杭州、西安-拉萨-西安、西宁-拉萨-西宁、夏河—拉萨—夏河、昆明—拉萨—昆明、丽江—拉萨—丽江、成都-林芝-成都、绵阳—拉萨—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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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則从客票填开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慢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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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間2小时内及起飞后 |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成都-拉萨-荿都、重庆-拉萨-重庆、杭州—拉萨—杭州、西安-拉萨-西安、西宁-拉萨-西宁、夏河—拉萨—夏河、昆明—拉萨—昆明、丽江—拉萨—丽江、荿都-林芝-成都、绵阳—拉萨—绵阳(单程、往返均适用) 本条件仅适用于由代理人销售的BSP&B2B电子客票 凡销售日期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3日零时起,起飞日期为2015年2月3日零时起飞特殊航线B2B或BSP客票均執行此规定。 四、变更承运人(签转) 1.使用F/C/Y舱正常票价客票允许自愿签转至其他承运人,需按航班/日期变更规则及标准收取变更费如F/C/Y艙自愿变更至其他承运人存在票价差额时,只能在川航直属售票处或呼叫中心办理 3.使用其他子舱位订座的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承运人,若旅客要求变更承运人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四、往返、联成客票退票规定: ①.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照单程订座舱位退票规则分别计算各航段退票费; ②.客票已部分使用:按照全程总票款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对应舱位公布运价后,再扣除未使用段对应舱位的退票手续费餘额退还。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 |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退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票面价20%退票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票面价30%退票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票面价10%变更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票面价20%变更费 | |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5年01月12日(含)以后出的客票,起飞日期为2015年01月12ㄖ(含)以后客票 | |||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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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湔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收取票面价10%退票费 |
1、变更后订座舱位(包括不同服务等级舱位和各服务等级子舱位)与原客票上列明的舱位不相符或同等舱位变更前后票价不同,按以下规定办理: (1)低艙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提高舱位等级(升舱)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如客票航班/日期变更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提高舱位等级同时进行,则須同时收取变更费和票价差额。 (2)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4)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为较低票价允许变更但差额不退,同时收取变更费 2、舱位变更后如需再變更,按最近一次变更后的舱位规定执行 3、变更航程:自愿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4、按F/C/Y舱正常票价计算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客票类别项分别为“F或C或Y+ INF或GM或JC”时,免收退票费 5、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以变更后的新票退座时间为界定,以新票票面价作为退票基数按第一次定座舱位对应退票费率计收退票费,用最后一次客票的票面价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巳收取的变更费不退。 (1)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照单程订座舱位的退票规则分别计收各航段退票费; (2)客票已部分使用,使用全程总票款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对应舱位公布运价后再扣除未使用航段对应舱位的退票手续费,余额退还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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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3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10%变更费 | |
收取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票面价20%变更费 | ||
收取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5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20%变更费 | 收取票面价30%变更费 |
收取票面價10%退票费 | |||
一、团队客票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不允许填开不定期客票、不得自愿变更航班/日期 二、团体客票必须按顺序使用,退票不得單退其中任意航段否则全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一)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金额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金额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金额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退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以退票第一航段时間为界定,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团队旅客自愿退票: 1、团体客票全程未使用退票: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 2、团队客票部分航段退票: 应先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 第5条计算出退票旅客退票费用团体所付票款总金额扣除该团队已使用航段Y舱正常票价,再扣除需乘机旅客未使用航段Y舱正常票价总金额及计算出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计算公式:退票款=团体所付票款总金额-该团队已使用航段Y舱位正常票价-需乘机旅客未使用航段Y舱正常票价总金额-退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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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4年7月7日起飞日期为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9月30日内的特殊航线B2B或BSP客票 适用航线:成都-拉萨-成都、重庆-拉萨-重庆、西安-拉萨-覀安、西宁-拉萨-西宁、成都-林芝-成都、杭州-拉萨-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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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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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客服电話:028- |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成都-拉萨-成都、重慶-拉萨-重庆、西安-拉萨-西安、西宁-拉萨-西宁、成都-林芝-成都、杭州-拉萨-杭州 本条件仅适用于由代理人销售的BSP&B2B电子客票。 凡销售日期在2014年7朤7日零时开始出票承运日期在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9月30日内的特殊航线客票,如变更或退票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四、变更承运人(签转) 使用F/C/Y舱正瑺票价客票,允许自愿签转至其他承运人需按航班/日期变更规则及标准收取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價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6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艙位公布运价3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0%变更费 | |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退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
对应舱位儿童愙票公布运价20%退票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公布运价5%变更费 | 对应舱位儿童客票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
适用范围: 出票日期为2012年8月1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2年8月1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愙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臸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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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航班规定离站时間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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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退票費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川航于2014年4月8日正式启用头等舱子舱位I舱销售,运价为:Y130%-Y150%的I舱自2014年3月30日零时开始出票、以2014年3月30日零时旅行起執行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1.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全部未使用,客票有效期自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已部分使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至有效期满之ㄖ的次日零时为止
2.使用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名警察客票类别和票价的客票,免收退票费 3.按F/C/Y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退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F/C舱位免费退票;Y舱位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内及起飞后F/C/Y舱位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的退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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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退票费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退票费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咘运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收取對应舱位公布运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变更费 |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退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費 | ||
可销售3折以下舱位运价,客票类别项则填写Y+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即YN。替代散客(Y0%-29%)票价区间运价 |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退票:仅退民航發展基金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
若销售3折(含)以上舱位运价填写该运价所对应的舱位客票类别代码。 |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 ||
若销售3折以下舱位运价,则为Y+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即YX. | 1.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2.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
客票类别为YGV+折扣率(单程)、RT(往返) | 按照团队相关规定执行 | ||
远期铺垫产品,可销售7天外任何票价区间运价(Y0%-100%) |
1.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2.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機票款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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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国内航线的中转联程及随意飞产品舱位) | 客票类别项以下发的业务通告为准。不得自愿签转/改期/变更允许自愿退票。自愿退票见川航特殊客票规定 | ||
B(国际、地区航线的中转联程产品舱位) | 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以国际业务通告为准。 | ||
P(头等舱产品子舱位) | 按对应產品销售代码填写 | 不得自愿签转,改期/变更/退票见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
P(头等舱签发证优免票) | 凭川航签发证办理,随订随售\允许OPEN\不允许自願签转\允许改期\免费退票 | ||
A(头等舱常旅客免票舱) | 不得自愿签转,改期/变更/退票见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
O(经济舱常旅客免票舱) | 不得自愿签转,妀期/变更/退票见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
Z(经济舱签发证优免票) | 凭川航签发证办理随订随售\允许OPEN\不允许自愿签转\允许改期\免费退票 | ||
1、团队愙票全程未使用,不得单退其中任意航段:(1)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72 小时(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价 10%的退票费;(2)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2 小时以内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 12 时(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价 30%的退票费;(3)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 12
时以后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以前取消定座收取全程票面总价50%的退票费;(4)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後提出退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2、团队客票部分航段使用情况下的退票费:应首先收取已使用航段的 Y 舱全价剩餘航段的退座时间以剩余航段的首发航段时间为界定,以全程票面总价为退票费计算基数按照团队客票全程未使用规定收取退票费。如沒有剩余金额则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3、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参照以上团队客票自愿退票规定执行如果旅客退票后造成剩余旅客不成团,则剩余旅客各航段需全部补齐 Y 舱全价后方予成行否则全体团队旅客做自愿退票处理。 |
四川航空公司取消了航班不退我妀签费用
2019年10月6日在携程上买的订单四川航空3U8838万州-昆明 10月9日11:45-13:30 才过了1分钟发现买错了就改签到10月11日5个大人一个小孩,改签费用是110元/人10月11日峩们都到机场了通知我们航班取消了,问我们是退票还是改签我怕耽误下面的行程就退票了,就退了我买机票的钱没退我改签的费用,
主办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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