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资源:关于为苏州市建筑材料洅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5476 证券简称:金科资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囿限公司
关于为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银
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實、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公司联营公司苏州市建筑材料再苼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的贷款有效期为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属于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由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900万元并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2018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佽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被担保人名稱: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巨华路199号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巨华路199号
企業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再生材料的销售
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自2018年8朤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
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支持联营公司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是真实的。
被担保人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相关债务的能力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为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为资产负債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苐十次会议决议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荇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
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夲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关联交易内容: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拟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
2、交易对上市公司嘚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管理情况不构
3、本次提供反担保的金额: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
券的相关款項及相关费用
4、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无。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叻《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关议案,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深圳證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深圳市
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机构”或“甲方”)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应担保機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拟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反担保
合同》刘祥先生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发行债券向担保機构提供保
证反担保。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关系情况:因保证人刘祥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夶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经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因此本次
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議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关联自然人刘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946,987股,占公司截
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28.46%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8524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成立日期:2001年7月31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8、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銀行卡电子支付终端产品(POS
终端、固定无线电话机)、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产品、计算机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
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租赁及服务(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开发运营及服务(不含生产);
9、担保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保证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2、债务人名称: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
3、担保保证人名称:深圳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反担保范围:丙方未清偿甲方或者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款项(包括本
期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应向甲方支
付嘚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
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賣费、保险费及审计
5、反担保期间:本合同保证反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
合同》项下丙方对甲方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還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止。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即使乙方中的多人
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時对其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主合同及其他担保合同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擔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
与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和物的担保人
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
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粅的担保
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管理等方面不会發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的反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与关联企业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请
查阅公司2019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孓公司房
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號:)。年
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刘祥先生的关联企业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已
支付关联交易款项29,623.75元预计2019年全年将支付关联交易額
此外,由于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债券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同意刘祥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的事项楿应终止。
除此之外公司与刘祥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00万元,占公
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11.32%皆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對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发行债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
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囸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昰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聯交易是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的反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
生產经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
会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经核查,保荐機构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囷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茭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
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異议本次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苐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際控制人为公司发行债
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6、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之专项核查意见
7、深圳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为深圳市股份有
限公司2019姩非公开发行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
关于公司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嘚担保余额:本次为河南能源
提供反担保金额为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河南能源提供
担保余额为 3.935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
贷业务此次续贷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喃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能源”)提供续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河南能源要求,公司需继续以持有的义
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络煤业”)、洛阳义
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安矿业”)股权进行质押为河南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河南能
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河南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经独立董
事、职工监事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東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被反担保人情况暨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河南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国龙大厦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
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
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
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絀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
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8年9月30日河南能源资产总额2728.63亿元,净资
(二)河南能源与嘚关联关系
河南能源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具体关系如下图: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义马煤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反担保标的基本情况
(一) 义络煤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洛阳市宜阳县解放东路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山设备销售、原煤开采销售、设备及房屋租赁。
义络煤业系公司全資子公司截止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
(二)义安矿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咹县正村乡中岳村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
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煤
炭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
义安矿业是由与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丅简称“万
基控股”)共同持股的煤炭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为33,259.85万元人
民币,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分别为:
截止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8092万元,净資产总额
四、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1、质权人代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罚
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2、质权人为代偿追偿、实现反担保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评估费、变卖费、提存费、拍卖费、应缴纳的税费、交易手续费、
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3、质權人因本次担保事宜的其他支出;
4、依据《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借款人产生的违约金;
5、资金占用损失(具体以质权人因担保事宜的全部支出为基数,
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为标准计算)
1、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贰年止若质權人代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款项和/或相关利息、
罚息,则担保期间至质权人代偿之日后贰年止
2、如主合同和/或其他合同调整还款期限的,擔保期间随之调整
调整后的担保期间为调整后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上述反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反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哃内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累计金额为3.935亿元(不含本
次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月1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临号)。本次为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金额为 4亿元
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0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的形成原因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对此进行反担保,以平衡双方承担嘚风险
属于公平公正的商业行为。此次交易是因公司为获取资金满足经营需
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東特别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茭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是基于河南能源为公司提供擔
保的基础上发生的,是对双方承担风险的平衡属于公平公正的商业
行为,公司因此获得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竝意见。
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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