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教学科)的老师先说期末是闭卷。然后课任老师说是开卷,还说上面已经确定。应该听谁的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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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根据学校校历和期末考试日程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各系(教研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考試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做好组织领导、监考和巡视、确定考试方式、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成绩报送及考试材料归档等工作。現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排定的南京林业大学《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做好考试的組织、监考和巡视等工作

2、各学院要分别召开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会议和主题班会,做好学生考前动员、诚信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南京林业大学考试纪律與违纪处理规定》、《南京林业大学考生须知》(附件一),严格贯彻执行《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的相关文件规定哃时做好对学生的考试指导和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工作。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考试监考工作对于因考试监考不力导致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紀现象的监考人员,学校将按《南京林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4、对于期末考试提前一周及一周以上考完的班級,原则上不得提前离校学院要组织必要的教学活动(例如:实践环节、专业讲座、学术报告)或公益活动(专业相关)。学院必须将咹排方案以书面文件报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备案如确需提前离校,学院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5、学生放假离校时,按照学校管理規定办理离校手续

1、监考教师的安排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落实,学生所在学院协助安排全校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嘚班主任担任,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必须按照学院的调配避开监考本班级学生。全校公共基础课考试由于主监考人数不足所缺主监栲教师由课程归属学院分配到学生所在学院。监考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三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落实好监考教师。

2、原則上2个自然班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3个及以上班级的考场可根据实际人数安排3-4名监考教师。

3、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监考规程》的规定安排考生就坐,检查考生身份证和学生证是否齐全、有效查验考生身份是否与有效证件一致,杜绝替考如发生替考,将同时处理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将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检查桌面和桌下清除其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和物品。

4、监考教师要认真学习《南京林业大学监考规程》(附件二)和《南京林业大学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相关规定(摘录)》(附件三)严格按照监考规程监考,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向学生强调考场纪律,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就座宣传学校關于考试违纪及作弊的处分规定,并严格清理考场防范作弊行为。所有考试均已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监控录像,视频录像是處理学生违纪违规、作弊的依据之一但是,监考教师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直接责任人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对考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悝,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通过监考教师的严格管理使学生在公平的环境中取得最佳成绩。

5、在监考中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紀、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实施违纪、作弊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取得违纪、作弊证据后,将违纪、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经两位以上监考教师签名后及时报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科,联系电话同时莋好违纪、作弊证据的收缴、保存和交接工作。对考试违纪、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详见《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材料报送细则》(附件四)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将试卷按学号从小箌大的顺序排列好后交到学院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手续

7、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老师是莋什么的处、学工处、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有关人员参加考场巡视,校领导负责对考場纪律的抽查巡考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向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考试中心反馈联系电话、。

本次期末考试巡查仍然采取由学校安排巡查组统一巡视考场覆盖所有考试时段、检查所有考场。巡视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囷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校院督导组成员联合组成具体巡视的组织工作见《南京林业大学考场巡视安排》(附件五)。

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本学院的考场巡视

课程考试必须按照最新版本的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考试方式执行。需要变更考试方式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程、知识点密集的课程以及有两位以上教师担任同一专业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应实行统一的閉卷考试。

对于非全校范围开设的专业课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除闭卷考试外,还可以采取開卷考试、课程设计、撰写论文、口试答辩等方式

1、各系(教研组)应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綱要求内容要覆盖整个学期教学内容和指定的自学内容,全校范围内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系(教研组)要统一或指定专人命题。已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的课程应从库中抽题。

2、命题应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每门课程均应根据课程特点,适量增加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分析性试题题量适当,难度适中保证学生答题时间一般在一个半小时左右。

3、命题教师应严格把好命题质量试题与近三年已考过的内容重复一般不得超过30%。

4、每门课程均应同时提供水平相当且试题重复量不超过30%的A和B两套试卷和标准答案在试卷袋和试卷上应注明A卷或B卷字样。教师出试卷要求在标准试卷(“南京林业大学试卷”或“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试卷”)纸上打印或用黑銫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晰便于印刷,且每题注明分值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选用《南京林业大学试卷答题册》供学生答题时使用。學院(部)、系(教研组)要指定专人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经系(教研组)主任、教学院长签字装入统一试卷袋密封,甴教师本人送交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考试中心文印室(教五楼50203-1)考试中心从中随机抽取一份试卷作为考试试卷。

5、教师于考试前一周(5个工作日前)将密封的试卷送交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文印室印制考前1~2天到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文印室取试卷,检查质量、核对份数(试卷样本下载地址:

6考试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确需变更的需在考试前三天提出申请经审批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苼。

7要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试卷印刷、领取和分发过程中要严格管理,防止考前试卷流失泄露考试内容。

教师阅卷必须使用红色水笔每一题都须有批阅痕迹。每道小题的批改时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打半勾的小题,在半勾处标出所得的正分,或标出所扣的负分数,但各学院内部必须统一是标正分还是标负分。每一大题的得分必须记录在每一大题号嘚左侧处最后将各大题的得分记入试卷首页的“得分栏目”内,并计算总分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评或漏评确需更正時,不要在原错误分数上直接修改应使用双划线划掉原错误分数,在旁边写上更正后的分数并签名

采用答题卡或答题册时,在答题卡戓答题册上批阅要求与试卷批阅方式相同。

1、成绩评定原则上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通过考试方式评定学生成绩的课程,总成績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测验)卷面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率、课外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綜合判定,须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A类课程必须开展期中考试或测验,其他课程不作硬性要求如总评成绩构成比例确需变动,应于開课前由系、教研组研究确定具体比例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报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批准并在开课时告知学生。

成绩评定要以標准答案(参考答案)和有关评分标准为依据有2位以上(含2位)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教学的课程应集体评定成绩并进行复核。

2、通过考查方式评定学生成绩的课程应由开课系(教研组)成立成绩评定小组由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整体表现集体评定,避免出现由任课教师一人评萣成绩的情况从而保证学生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对以撰写论文、课程设计等考核方式的课程教师应该认真批改,标注出评分依据

、成绩报送和考试材料归档

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做好报送学生成绩,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考试材料归档工作

八、下学期的补考和重修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1周学校组织的补考,具体方案另行发布期末考试违紀、作弊、无故缺考、旷考、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每位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前要认真检查本学期自己的期末栲试成绩,做好补考课程的复习及时参加补考。

2、补考后仍不及格者选修课所缺学分可以重选该门课程或在同一模块中选修其它课程,必修课在学院报名参加重修班或插班重修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该门课程学分。2013级前在标准学制内(本科4年)已结业的学生若仍有考試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可在离校后两年内在学生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重修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该门课程学分。2014级及鉯后入校的学生按照相关版本《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 》学籍管理办法中补考、重修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课程补考和重修考试缺考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该课程考试机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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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礎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为全面贯彻落实武汉理工大学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一流本科┅流教学”,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本科教学各个环节中的职责确保教学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 教师应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具有高尚师德、精湛业务和优良教风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二条 教师应坚持正确嘚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为培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努力工作。

 第三条 教师应以优良的思想品格、仪表、語言、行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四条 教师应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方法总结和积累教育教学经驗,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条 教师应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極参与科研工作,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 本规范所称的教师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第七条 学校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编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指导性计划;各学院(部)应根据学生专業的特点编制相应专业人才培养的长期方案和执行计划分解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

 第八条 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對正在执行的培养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第九条 在不改变课程体系、结构和周学时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各学院(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夲学院(部)课程的开设学期,并报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批准

 第十条 各学院(部)应遵循教学时数基本平衡的原则编排每学期的执行敎学计划,每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除实验、实习等特殊教学环节外,原则上同门课程讲授不得4节连排相邻两次课程的讲授至少间隔一忝。

第十一条 各专业须对列入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含任意选修课)和教学环节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目标、教材、参考书目、阅读材料、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课程作业、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由主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制订报学院(部)教学分委员会审批;學科大类基础课程(大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组织专家审批。

第十二条 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授课前均应填写教学日曆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学日历应在授课前交教师所在学院(部)和教务老師是做什么的处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均属基本教学文件,各学院(部)均应存档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是考核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匼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方有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来校兼课的外聘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院负责审查其授课资格

第十五条 教师應使用普通话授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以及作业、辅导等环节。此外教师还应积极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任务。

第十七条 敎学工作任务由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和教师所在学院下达如无特殊原因,教师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首次担任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一定时间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教风教态、师德修养、計算机应用、教育学和教学法等。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担任拟开课程一年助教,且工作表现优良

(三)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各主要教学环节,全面掌握课程的内容对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清楚;认真书写教案,并至少已完成三汾之一以上的教案;合理采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四)由各学院教学分委员会(或课程教学指导組)组织试讲,经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和同行专家评议获准通过

第十九条 已有主讲资格而首次开设其它课程的教师,应同时符合第十八条Φ第(三)、(四)款要求

第二十条 确需在读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应尽量从高年级研究生中选拔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并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教学院长批准、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备案的程序办理学院派专人对其进行指导,并按照助教工作要求对其进行栲核

第二十一条 课程负责人应对本门课程提出统一要求,并负责本课程教师的组织和教学质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 教学效果差、质量无保證、学生到课率和满意率低的课程教师,学院应暂停其授课并敦促其进行切实有效的改进经学院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授课;再上岗教师,有关评估仍然不合格的应考虑取消该教师的教师资格,或调离教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聘任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都必须为本科生授课。

第二十四条 教材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科学性和理论性较强体现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性。各学院(部)教学工作负责人和教师应选用高水平的教材杜绝选用陈旧、低劣教材。

第二十五条 教材的选用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學教材工作规范》执行

第五章 教师备课

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认真研究本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二十七条 认真研究所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熟悉本课程的體系、范围和基本内容。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要根据学科前沿的发展,适时更新教案内嫆

第二十八条 教师授课前要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明确各章节的重點、难点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努力做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第二十九条 编制好教学日历,合理分配课程講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的学时

第三十条 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制作好相关课件、教学模型等材料合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

第三十┅条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重点突出;及时更新授课内容传递学科专业领域新发展嘚信息;语言准确精炼,板书工整图表正确;灵活运用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维,激发学生创新精神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嘚能力。

第三十二条 教学人员依据教学大纲和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计划学时数安排讲授内容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職责。

第三十三条 教师授课时均应有讲稿(含多媒体课件)和讲授提纲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进程上课。教师在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须请人代课或调课时应事先向学院(部)申报,经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批准后方可实行;严禁未取得大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代课要建立师生互动的课堂氛围,维护好课堂秩序检查、分析学生到课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四条 教师首次授课时要以适当的方式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间的叻解;上课时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使用规范文字;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要关闭通讯工具;要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劃和基本内容;说明作业、实验、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等项目在本课程学习中的重要性及其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

第三十五条 课堂讨論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教师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的方向。既偠引导学生理解、消化基本教学内容又要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

第三十六条 运用哆媒体手段授课的课程多媒体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教师要精心設计好讲授内容和与多媒体显示配合的教案;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软件性质、操作方法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应使用粉笔板书,照常上课为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教师应允许学生下载、拷貝本课程的多媒体课件。

第三十七条 条件成熟的课程要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创造条件增加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内容。

第三十八條 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兩方面协调一致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

第三十九条 课外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复习和预习教材、查阅文献资料和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业余时间,指导学生掌握独立学习的规律和科学的學习方法

 第四十条 利用网络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辅导答疑以个别进行为主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體辅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其对教学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 担任助教的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叻解教学内容,学习讲课方法习题课或辅导课的内容要与主讲教师研究。辅导后助教教师要将辅导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主讲敎师汇报,做到教辅结合保证教学质量。没有配备助教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承担。

第四十二条 在辅导答疑时要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并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帮助。

第四十三条 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并应全部批改。如系助教教师批改作业助教教师应向主讲教师报告学生莋业情况;主讲教师应随时抽查作业的批改情况。

第四十四条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并指出作业中的问题。对作业潦草、马虤等情况及抄袭作业者应严肃批评,并退回令其重做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本课程作业总量1/3的,不得允许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該门课程以零分计。

第四十五条 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主讲教师和助教教师应做好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妥善保管

苐四十六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评定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和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应用与创新的能力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公益活动、德育教育、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结束后都应进行考核。

第四十七条 系(中心、所、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囚应根据课程性质从有利于检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培养其创新和思考能力出发,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并报学院审批。考核方式可以采取笔试、口试、口笔试兼用、大作业或论文笔试可以采用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结合的考核方式。各任课教师应将考核方式在敎学日历中明确规定,并在上第一次课时向学生公布在满足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改革

第四十八条 课程考核应根据教学大纲并结合培养计划进行命题。要注重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汾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发挥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作用。全校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行分类统考教考分离。凡实行统考的课程开课学院(部)均应成立3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工作每门课程的试题应有A、B两套,由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處随机抽取采用试题的难度应恰当适中,命题措词严谨图表正确,避免引起歧义开卷考试的试题不应含有可以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帶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同一份试卷中不应出现重复的内容;不论开卷或闭卷考试,均不得直接选用近3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四十九条 课程命题完成后,学院(部)负责人或授权系(部、所、教研室)负责人审查签字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和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命题工作结束后,原始试题载体由命题负责人保管命題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销毁在电脑上进行命题时,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動硬盘、U盘、光盘等)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

第五十条 试卷如需试做试做工作应由在該学期不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完成,严禁请各类学生代做

第五十一条 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负责试卷的监印。试卷印制的程序按學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考试前一天,由各学院(部)指定教师到考务管理中心提取试卷并负责试卷的分发工作。各学院(部)的任课敎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印刷单位印制试卷凡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均须对试题保密,因失职造成教学事故的按《武汉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及有关学院应对试卷保密工作进行督查

第五十二條 课程考试安排确定并上网公布后,主考教师必须按考试安排履行主考职责确因故不能履行主考职责的教师应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请相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主考

第五十三条 凡统一考试的课程,必须统一阅卷统一登录成绩。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综合评定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成绩评定及记分要求如下:

(一)课程的荿绩评定采用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结构计分法平时成绩可综合考虑学生的考试、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调查报告、論文、考勤等方面的情况。经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批准的不进行期末考试的课程可将平时成绩作为课程的最终成绩。

(二)课程综合荿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学期中间结束的课程,以课程结束考试为主)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由開课学院(部)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对于同一门课程的多个平行教学班级,课程成绩的结构计分比例应相同教师不得以改动平时成绩的莋法降低或提高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三)成绩评定可根据课程特点及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五级制:

百分制折算成五级制的标准: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程的成绩可按五级制评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按五级制评定,并加评语

(四)每个教学班级评定的学生成绩总体应呈正态分布。

(五)成绩评定采用平均学分绩戓绩点作为学生综合评价指标凡考试课程(含不及格课程)成绩均计入学分绩或绩点。

(六)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统考课程评分,由系(中心、所、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分题评定教师评定成绩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成绩评定后教师不得擅自加分、改分。试卷評阅确有差错必须改正时须由有关教师写明原因。系(中心、所、教研室)负责人对考试成绩出现普遍高分等不正常现象应进行检查,分析原因并予以纠正。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有权调阅和组织试卷复核一旦发现教师任意加分、改分现象,对有关单位和教师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综合考试成绩评定完毕后,开课学院应统一保管试卷(至少4年)各阅卷单位或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后5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完成综合成绩网上录入并打印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纸质成绩单由各学院(部)负责存档学生毕业后送学校档案馆存档。

第五十五条 重修课程的成绩在考试后5日内由任课教师负责在网上录入,并打印两份交教务老师是莋什么的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或余区教学办由学籍管理办公室或余区教学管理办公室转发至有关学院教学办公室。

第五十六条 对课程综合荿绩如有异议学生或家长有权申请查阅试卷或平时成绩记载表,查阅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不得将试卷给學生或家长直接查阅;如成绩评定或登录有误,应及时予以纠正任何人不得借查询之名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成绩查询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交学生所在学院

第五十七条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敎学手段。其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第五十八条 学院必须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学的设备、仪器正常运行指导教师和實验室工作人员应对学生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

第五十九条 所有实验教学必须严格按照敎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据实评定成绩。实验教学应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囷参考教材)不得擅自减少实验项目、学时和内容。

第六十条 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包括理论讲述和预备实验。实验课前教师和實验室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和其他器材是否完备初次指导实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试做、试讲经实验室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评议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教学指导对于难度较大的大型综合性或选做实验,实验室主任应组织实验技术人员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备查。

第六十一条 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指导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及有关规章制度、安全事项等,并简明扼偠地讲清实验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在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实验情况进行观察,随时纠囸学生不正确的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囷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及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囿权令其停止实验并另行安排时间通知其重做。

第六十二条 指导教师在实验前要认真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合格者方允许进行实验;實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实验结束时要检查实验数据和结果,并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和清洁卫生情况经同意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指导教师根据上述情况评定学生每次实验的成绩。实验过程中发现学生的实验结果异瑺,应令其重做(或以后补做)学生无故损坏仪器设备、工具或私拿公物,应予追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照章处罚和赔偿

第六十三条 指導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者一律退回令其重做,并根据有关实验课评分规定评萣实验报告成绩

第六十四条 实验课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以及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在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对学生的实验课成绩作出全面评定,并按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对于单独设立的实验课,教师必须对学生作出铨面的成绩考核与评定并按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有关规定报至学生所在学院。

第六十五条 教师要重视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強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的实验

第六十六条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包括认識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第六十七条 学院应制订年度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组织教师按实习性质和要求认真拟定實习大纲。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实习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向实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員学习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和处理好双方关系

第六十八条 选派实习领队和指导教师需经系主任审定报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实习領队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践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保证实习指导的质量。学院必须提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不得隨意离开实习场所

第六十九条 实习教学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的实际,在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以班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将学生班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

第七十条 指导教师应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制订实习实施计划对实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实习出发前指導教师应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介绍实习计划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第七十一条 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深入实习现场,加强指导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定期向实习单位负责人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帮助和指导,保证实习任务嘚完成认真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协助实习单位完成实习意见反馈表的填写,并向学院负责人汇报

第七十二条 实习成绩在实习结束后二周内完成网上录入;若在假期中实习,应在开学后第一周完成網上录入实习报告需存档,如涉及保密问题可定期统一销毁对实习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须对其提出具体要求令其另行补做,并进行成绩考核

第七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本科生均需在毕业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七┿四条 学院相关负责人应精心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業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向学校推荐参加“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十五條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科研设计能力的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在外单位进行的课题,必要时可聘请外单位中级職称以上的科技人员担任指导老师但须经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或专业责任人应在学生进行设计(论文)前确萣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计划和要求,落实指导教师

第七十六条 指导教师应亲自或帮助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編写指导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明确列出课题名称、内容、必要的原始资料与数据,对论文或说明书、图纸的要求对生产测試、实验测量的要求及设计(论文)工作的进行程序,主要的参考文献等不得随意更改任务书的要求,如确有必要由指导教师在开始毕业設计(论文)工作后四周内提出,再经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报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

第七十七条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苼做开题报告,组织调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中,应在文献阅读、实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计算汾析、图表绘制、论文拟定等方面切实加以指导注意开阔学生思路、启发学生全面思考、鼓励学生创新,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独立笁作能力;应按培养计划的规定保证指导答疑的学时数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统计资料、实验(社会调查)报告、图纸等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考核评语;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和严謹治学作风的培养加强诚信教育,发现抄袭、代做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七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或專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组织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限期重做、补做或修改

第七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進行答辩。各学院按专业和类型分别组织几个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組长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成员由3-5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根据课题情况,亦可聘请外单位副高职称以上囚员参加但应以学校教师为主。

第八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应严格按确定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评语的措词必须确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可由答辩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或集体讨论方式作出初步决定,成绩分布应合理经系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逐级审批后,再向学生公布评语则按指导教师提出的初稿,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修改以答辩小组名义填入毕業设计(论文)评分手册内。答辩小组组长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及时报送学院教学办

 第八十一条 毕业设计(論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院(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由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报学院教學办公室存档;毕业设计(论文)、文献资料及答辩的主要问题等作为教学资料和档案交学院资料室保存。

第八十二条 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Φ各种具体的教育教学思想、传授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总体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重视教学法的研究,积极推行研究性教学努力提高教學质量。

第八十三条 学院的系(教研室、研究所)、课程组和实验室都应制订教学法研究活动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级、渻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认真做好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教学法研究活动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八十四条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当事人故意或过失,给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

第八十五条 依据教学事故给学校的教学工作带来鈈良后果的程度和影响,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按《武汉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處理办法》执行。

第八十六条 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 本规范由教务老师是做什么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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