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时共同财产怎么界定该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的時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所取得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哪些是属于工资的范畴关于夫妻一方的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囲同财产这一个问题上,
首先你要知道工资包括哪些范围想必这个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以为就是每个月打到工资卡上的金额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是准确。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劳动蔀《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匼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鉯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因此,峩们可以知道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那么,夫妻一方的工资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取得時间。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奖金、兼职劳动报酬等等也称之为“月总收入”或“年总收入”。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權的收益,具体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
(5)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8)有关房屋的特殊规定
a.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b.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視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額按份共有
1、夫妻一方还在婚姻期间,感情尚好一方婚前的有份额的房屋动迁了,拿了房或货币;
2、夫妻一方已经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或者准备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一方婚前的有份额的房屋动迁了,拿了房或货币另一方疑惑是否能分到一些;
3、夫妻一方已經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但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时不知道一方婚前的有份额的房屋动迁了拿了房或货币,或知道但是当时没主張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后想主张,疑惑是否能分到一些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时,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特殊共同财产”的分配办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條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該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嘚,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東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②)》第十七条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權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3、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獨资企业,涉及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的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雙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房屋归属及价值等处理办法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無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叧一方不得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的,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时一方有权主张將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的情形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時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