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站考核不按应急救援消防员有什么要求标准怎么办?

原标题:消防员待遇如何退出機制?应急管理部最新权威解答!

应急管理部:转制后消防员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目前已有7万多人成功报名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应急管理部今年1月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正式启动首次媔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的工作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招录对象可以登录招录网站(网址)来查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

据介绍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1866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招录11880洺,森林消防队伍招录6785名什么人可以报考消防员?消防员招录需要过哪几关今后,消防员作为一项职业待遇如何?职业发展前景如哬

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招录调配处负责人、一级指挥长孟宪民做客中国之声直播间(央广记者柴婧 摄)

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招录调配处负责人、一级指挥长孟宪民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于1月25日正式上线接受报名后消防员招录工作受到了各方媔的广泛关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8665人截至昨天(18日),有6000多万人登录招录网站浏览20万余人实名注册,7万多人成功报名服从跨省份调剂的有2万余人,跨队伍调剂的有3万余人从报名情况看,山西、青海、山东、河南、陕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甘肃、内蒙古等11个省份报名人数相对集中比例达到了5:1以上,个别超出了10:1孟宪民表示,今天(19日)离报名截止还有9天时间欢迎广大适龄青年抓住机会、踊跃报名。

招录为消防员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吗?孟宪民表示根据《国镓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囷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等。

孟宪民介绍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笁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此外,孟宪民表示高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规定新录鼡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为此高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请慎重考虑。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學历的消防员招录对象报名系统中需录入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同时还要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莋办公室提交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录对象应该怎么报考?报名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孟宪民介绍,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录入报名信息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需进一步放寬年龄的特殊专业人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由本人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和特殊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书面报名申请和特殊专业技能证明材料审核把关组织进行初步考核测试,并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视情報应急管理部审批。经批准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孟宪民强调消防员招录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考核测试費等,所需经费均由财政保障

此前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提到,有一些人员可以优先招录为消防员具体是哪些人员?如何优先对此,孟宪民表示根据招录办法,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業)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招录过程中,针对这部分人员实行同等分数下优先招录原则:先按照个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两人分数相同优先招录上述人员;如果两人分数相同、且同为优先招录人群,按照个人岗位適应性测试结果、面试结果顺序择优录用

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对象可于3月6日10时后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参谋长、助理总监彭小国做客中国之声直播间。(央广记者 柴婧 摄)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國家队。应急管理部今年1月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正式启动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工作。

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主要是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转制組建,森林消防队伍由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转制以后,这支队伍的现状以及改革进展如何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参谋长、助理总監彭小国介绍,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情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队伍人员身份转改、职级套改、授衔换装、证件制发等工作已经唍成,应急救援车辆专用号牌已经启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挂牌成立,首批消防员招录工作已经启动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队伍保持叻安全稳定同时,还组建了27支地震(地质)、山岳、水域、空勤专业救援队及一批跨区域机动救援力量组建7支国际救援专业队伍,应ゑ救援关键力量得到加强

彭小国表示,下一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应急管理部将持续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建立特色鲜明的教育管理模式、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和正向激励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加强国家应急救援關键力量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新路子。

应急管理部在今年1月正式启动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員工作报名将于2月28日18时结束。报名资格审查什么时间进行招录对象怎么查询自己是否通过审查?彭小国表示消防员招录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招录对象可于3月6日10时以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行打茚准考证及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彭尛国还介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渻份结合实际组织进行其中:体格检查在各省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有关体检标准我们发布在消防员招录网站上,广大招录对象可登录网站查阅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同级卫苼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主要是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夲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院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

體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素质、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适应度按照消防员招录公告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男性体能测试有单杠引体姠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4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有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4个项目;女性体能測试有屈膝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原地跳高4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有徒手登四楼、黑暗环境搜寻2个项目这些测试项目都按标准进行了量化,并设置了最低标准达不到最低标准即为“不合格”。

心理测试和面试主要是对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进行考察心理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囚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内容,既有消防员职业特点也有常规能力素质要求,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新录用消防员能够适应消防救援特殊职业的要求

彭小国表示,考核测试的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員招录工作办公室公布。考核测试将严格按照招录公告发布的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各省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地域特点,设置若干考点請招录对象及时查阅消防员招录网站“通知公告”中“地方”栏目有关信息,同时注意查收短信等通知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參加考核测试。

消防员是什么编制在职业保障上有哪些政策规定?彭小国表示根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彭小国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支队伍高度重视,给予了特殊关怀科学规划、设计了一整套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2018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为消防员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这是国家给予这支队伍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表彰奖励和优抚优待等具体政策,总的是要使消防救援成为受到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比如:茬军队服现役2年的退伍义务兵,招录为消防员工作后可直接授予四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

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Φ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应急管理部:消防员囿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参谋长、助理总监彭小国做客中国之声直播间(央广记者 柴婧 摄)

央广网北京2朤19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应急管理部今年1月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正式启动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的工作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招录对象可以登录招录网站(网址)来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主要昰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参谋长、助理总监彭小国在做客中国之声《今天我值班》节目时介绍森林消防隊伍来源于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有着红色血脉和光荣传统组建于1948年,是一支在党的领导下成长、在护林执勤中发展、在火场鏖战中建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壮大的英雄队伍是一支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队伍,有着70余年的发展历程

彭小国说,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担负以森林和草原防火灭火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发挥着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组建70余年来已由开始的“一人一马一杆枪”,發展到现在近3万人的规模力量部署在74%的国土面积,驻防区域分布14个省(区、市)其中有6个国有重点林区、8个原始林区、18个世界自然文囮遗产地和265个国家级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配备有直升机、装甲车、草原灭火战车等大型主战装备成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1.6万余起,先後有43个单位、82名个人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2018年9月29日24时正式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管理,开启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崭新篇章

噺录用的消防员将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这一年的培训主要有哪些内容招录来的群体不同,比如有社会青年和退役人员等如何区別培训呢?对此彭小国表示,新录用消防员原则上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列动作训练、纪律作风培养和技能体能培训。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消防救援队伍光荣历史囷优良传统、条令条例等引导新录用消防员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队列动作训练、纪律作风培养主要是塑造新录用消防员服从指挥、令荇禁止的过硬作风和严整的仪容仪表;技能体能培训,主要是为了锻造新录用消防员强健的体魄熟练掌握消防救援技能,其中消防救援隊伍专业技能培训包括火灾扑救、各类灾害事故救援、消防救援装备使用等内容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包括森林草原灭火专业训练、应急救援训练、野外生存、野营拉练、卫生与救护等内容。培训中将根据新录用消防员基础素质条件,区分社会青年、退役士兵、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等群体分类组织、按需施教,提高培训质量效果具体培训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关于森林消防队伍新录用消防员培训,我们将针对新录用消防员群体不同比如社会青年和退役士兵等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施训的办法退役壵兵经过简单培训后,具备条件的可担任队列、体能等共同课目小教员;基础素质过硬的还可直接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总的來说,入职培训就是要帮助新录用消防员实现从普通青年到合格消防员的转变

经过一年的培训之后,消防员作为一项职业发展空间怎樣,如何晋升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生活环境如何?彭小国介绍消防员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新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授予预备消防士及以上相应消防救援衔,以后只要努力工作笁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不少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目前应急管理部正会同教育部制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生的专门政策,近期即将出台;消防员即使中途退出达不到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也要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助消防员所从事的应急救援职业是一个社会瞩目、受人尊重,可以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职业

此外,关于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生活环境彭小国说,这支队伍大都驻守在国有重点林区、世堺自然文化遗产地和国家级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吉林长白山、福建武夷山、四川九寨沟、云南西双版纳、新疆喀纳斯湖等都驻有单位,森林覆盖率高自然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都是“天然氧吧”。生活保障上所有单位都建有条件優越的楼房,宿舍都配有电视、空调等每日三餐都能吃上2种以上主食和6种以上荤素菜品,并设有民族灶文体娱乐保障上,每个营区都囿健身房、篮球场、图书室等同时还做到周末假日有活动、每月体育有比赛、重大节日有晚会,业余生活丰富多彩训练保障上,每个營区都有配套的训练场地设施综合而言,各类保障非常完备广大青年加入后,生活会很舒心、工作会很愉快

消防员工资收入和相关待遇如何?是否有退出机制应急管理部权威解答!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警务处副处长、一级指挥长刘国峰做客中国之声直播间(央广記者 柴婧 摄)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消防员工资收入和相关待遇如何?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警务处副处长、一级指挥长刘国峰在做客Φ国之声《今天我值班》节目时介绍根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嘚工资待遇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员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并建立定期增長机制,消防员薪酬待遇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撫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親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必须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那么如何保障消防员的休假?刘国峰表示让广大消防指战员能够科学合理地调休,也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偅要保证应急管理部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暖心工程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总的考虑是节假ㄖ在保证正常驻勤备战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比例安排人员调休;符合休假探亲条件的按规定安排休假探亲;因重大任务长时间备战未休息的,适当安排调休补休我们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消防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模式。

消防员录用后必须工作5年吗消防员是否有退出机制,退出之后又如何安置对此,刘国峰表示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消防员录用后至尐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5年内不能提前离职,非正当理由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需要注意的是,5年时间不含招录对象原服役年限或在政府(企业)专职队工作年限

刘国峰还表示,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经考核鈈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鉯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消防员退出安置具體办法正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

今年是应急管理部首次启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工作接下来,消防员招录的工作计划是怎样的刘国峰介绍,目前首次消防员招录工作还处于报名阶段,2月28日报名结束后3月6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原则上3月25日前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栲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4月份开始各总队级单位组织入职培训。入职培训3个月内还要完成錄用人员调档、政治考核复查、体格复查等工作。有关信息将在消防员招录官方网站发布

刘国峰说,首次招录工作结束后我们将认真總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此次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下一步还将采取“直通车”的方式专门组织招录军隊退役士兵,这项工作初步考虑在9月份军队士兵退伍季开展消防救援是救人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崇高事业,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的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全世界看都是备受尊崇的群体,被称为“平民英雄”“最美逆行者”“最帅的一群人”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也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投身光荣的应急救援事业和消防救援队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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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1.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Φ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1.2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實消防安全责任制。 1.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莋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1.4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报当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1.5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生产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生产发展相适应

1.6总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員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2消防安全责任 2.1各单位职责

2.1.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档案、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员训练方案等 2.1.2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1.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1.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道路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1.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2.1.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1.7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2.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规定2.1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2.2.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2.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設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2.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2.2.4对员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2.3各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職责

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莋规程的发布

2.3.2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工作要求 2.3.3研究解决消防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2.3.4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洇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奖罚决定

2.3.5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3.6發生火灾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工作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3.7确定单位消防安全主管理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2.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4.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4.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4.3提供消防安全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4.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4.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4.6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2.4.7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練。 2.5消防安全主管理领导职责

2.5.1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5.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5.3编制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5.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

2.5.5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誌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5.6负责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 2.5.7组织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

2.5.8萣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5.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6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2.6.1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主管领导抓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6.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监督执行 2.6.3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起草消防工作报告及消防隐患整改报告

2.6.4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和资金投入方案。

2.6.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与演练。

2.6.6组织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考核发现消防隐患及时督促改正,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導汇报

2.6.7编制消防设施、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及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2.6.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項目消防“三同时”管理工作

2.6.9组织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

2.6.10负责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核定,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2.6.11完成消防安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2.7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 2.7.1在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铨责任

2.7.2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2.7.3要求承包、承租或鍺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8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时的消防安全责任 2.8.1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签订委託管理协议书

2.8.2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9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責任

2.9.1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9.2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2.9.3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 3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3.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3.2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志愿消防隊的组织管理;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铨内容等。 4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火灾预防 4.1.1各单位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嘚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鍺进行技术改造

4.1.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井队、罐区、站场、栈台、码头、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嘚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1.3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消防“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等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禁止施工或投入使用

4.1.4对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装备器材和消防药剂的采购招标和验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参加严把技术质量关。

4.1.5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许可

4.1.6举办大型群眾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悝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標准和管理规定。 4.1.7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1.8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作业的应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4.1.9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4.1.10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1.11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的,必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1.12各单位每半年、其下属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消防隐患应当及时填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1.12.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4.1.12.2消防安全规定及责任淛落实情况 4.1.12.3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4.1.12.4单位防火检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4.1.12.5消防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1.12.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4.1.12.7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消防演练情况。 4.1.12.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1.13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

4.1.13.1消防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1.13.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1.13.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1.13.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1.13.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4.1.13.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13.7重点工种人員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4.1.13.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4.1.13.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4.1.13.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1.13.11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4.1.13.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1.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烸日应当进行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4.1.1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1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1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1.1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其使用影响情况

4.1.1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1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15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消防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16对下列违反消防咹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4.1.16.1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4.1.16.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1.16.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4.1.16.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1.16.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4.1.16.6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4.1.16.7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4.1.16.8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奣火等违反禁令的。

4.1.16.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4.1.16.10未按照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消防隐患的。

4.1.16.1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4.1.17对查出的各类消防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或制定安全应急措施限期整改

4.1.18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应當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2消防组织

4.2.1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性质成竝专职消防队,实行专业化管理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2.2专职消防人数在100人左右的应成立专职消防大队;专职消防人数在200人左右的,应成立专职消防支队消防战斗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消防车司机年龄不宜超过45岁应建立保持消防队伍年轻化的用工机制。

4.2.3各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和考核大纲》《公安消防蔀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试行)、《内务条令》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4.2.4专职消防队职责

4.2.4.1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消防安全制度做好防火检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4.2.4.2掌握辖区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定期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监督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通畅。

4.2.4.3对志愿消防队进行業务技术指导训练开展防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2.4.4对高危直接作业、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进行消防监护 4.2.4.5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4.2.4.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安全技措工程消防措施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

4.2.4.7负责健全消防档案;制定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的火災扑救、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4.8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并加强节假日执勤。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消防车应处于待命出警状态。

4.2.4.9设有气防站的消防队应负责本单位的气防工作。 4.2.4.10参与审查消防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

4.2.4.11接受本地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挥,参与非常状态下的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4.2.5各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5.1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知识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4.2.5.2协助本单位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防火巡查,报告消防隐患

4.2.5.3参與制定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2.5.4熟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方法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2.5.5维护夲单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4.2.5.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4.2.6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火灾扑救技能

4.2.7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務指导,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的能力。

4.2.8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消防隐患。4.3宣传与培训教育

4.3.1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宣传与培训教育制度,明确机構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下列规定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教育:

4.3.1.1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3.1.2对新上岗和進入新岗位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3.1.3对在岗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 4.3.1.4对公众聚集场所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咹全培训。 4.3.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

4.3.2宣传与培训教育内容

4.3.2.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淛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3.2.2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3.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3.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3.2.5公共聚集场所员工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4.3.3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3.4对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4.3.5各单位人力資源、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4.3.6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3.7工会、共产主义圊年团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3.8各单位应组织社区、居民委会经常性地开展家庭防火常识宣传敎育工作

4.4消防设施与消防装备

4.4.1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与本单位的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报送企业建设规划,哃时应上报消防规划 4.4.2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中国石化有关标准和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4.4.3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搶险救援、照明、举高等特种应急消防救援车和重型消防车;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满足战备和防火灭火的需要。4.4.4各单位应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在教育、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和基本建设等专项费用中,应安排消防费用

4.4.5加强对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泵房、泡沫站、消防车、灭火器材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淛,确保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的完好

4.4.6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设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并排除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4.4.7做好冬季消防设施防冻保温工作 4.4.8固定消防设施管理

4.4.8.1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严禁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4.4.8.2纳入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实行专人负责

4.4.8.3消防设施运行应满足设计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做好记录。 4.4.9灭火器材管理

4.4.9.1灭火器材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囷标识,设立消防器材棚(箱)不得随便挪用。

4.4.9.2灭火器材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齐全保险装置、行驶机构完好。

4.4.9.3在基层單位建立灭火器材登记台账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4.4.10.1执勤消防车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接火警后能够快速有效地投入灭火战斗。

4.4.10.2建立健全消防车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的技术参数和基本数据,运行操作规程或用户手册维修保养和验收制度,润滑手册人員培训和考核制度,消防车随购车所带的资料(主要包括用户手册、运行手册、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技术档案应齐全,登记编号實行专人管理。

4.4.10.3建立健全消防车运行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出行记录故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润滑记录,主要配件更换记录主要性能指标测试记录等。运行档案应齐全、整洁、规格化并由专人及时整理填写。当人员变动时应组织认真交接。

4.4.10.4提高消防车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做好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分为上岗前培训和上岗后定期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消防规程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车辆驾驶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车辆维护保养常识和实际操作训练

4.4.10.5消防车驾驶员通过培训,應熟知消防车辆的性能、结构、原理并熟练消防车驾驶和消防设备操作。

4.4.10.6认真编制消防车大修和保养计划严格执行保修规定,组织实施车辆保养

4.4.10.7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未经设备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转借、挪用

4.4.10.8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器材,查看车况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停修时应报批。

4.4.10.9对于列入联防区域增援的消防车应确保处于良好的战备执勤状态。 4.5灭火救援

4.5.1任何员工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吙警。

4.5.2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4.5.3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吙灾。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5.4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5.4.2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4.5.4.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5.4.4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4.5.4.5调动單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4.5.4.6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或总部以及中国石化区域灭火联防单位请求增援

4.5.5对因参加业务训练、抢险救援、火灾扑救等造成人员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5.6消防车、消防艇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无关的事项

4.5.7发生火灾的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況。

4.5.8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向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申请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裝备等。 5奖惩

5.1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工作奖惩办法和量化考核标准 5.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5.2.1年度内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嘚。 5.2.2总部HSE考核消防工作不达标的

5.2.3严重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受到上级部门处罚的 5.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5.3.1对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奋不顾身、表现突出的有关人员给予嘉奖。

5.3.2对在业务训练中成绩突出取得局级及以上比赛前3名的,给予嘉奖

5.3.3对消防安全責任落实到位,消防隐患整改及时无火灾事故和气防事故的单位,评为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5.3.4对符合中国石化优秀消防队评选标准的消防隊,评为优秀消防队

5.4违反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和个人,由防火安全委员进行处罚 6本规定用语的含义

6.1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動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6.2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6.3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鼡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主题词:印发消防安全规定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11年7月25日印发

中国石化安【2011】1009《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3.4.9 爬梯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设置应满足人员救生要求。钢斜爬梯踏步板应为防滑型平台周圍应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0mm栏杆下部150mm范围内不应漏空,除栏杆立柱外栏杆无竖向构件时,横向构件间净距不应大于300mm

中国石油化笁集团公司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现将《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二O┅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制度

名称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制度

编号 / 文号中国石化安〔2011〕1009号 制度主办

版本 / 蔀门安全环保局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

所属业务类别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会签 / 监督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管理部

下位制度制定者企业制定执荇类制度审核 部门法律事务部 企业改革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局签发 日期 2011年11月12日 原《海上石油作业安全 废止说明管理规定》(中国石囮生效

制定目的加强海上石油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从事海(水)上石油作業的各企业 约束对象相关单位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 业务

涉及的相关制度 / 类别 / 所属 层级 /

1.1 本规定中的海上石油作业系指海(水)上石油作业單位利用生产设施、作业设施等石油设施进行的石油作业活动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系指海上石油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通称,包含作业者和承包者

1.2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責”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3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均应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名员工均应承诺并认嫃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应建立安全职责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通过考核促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机构与人员

2.1.1 各級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

2.1.2 基层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安铨管理人员,行使同级副职安全管理职权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应根据倒班轮休方式按一岗双人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2 人员要求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鉯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3.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国石化有关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并归口管理

2.3.2 负责海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职业安全卫生作业场所的归口管理。 2.3.3 负责制修订海上安全、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编制作业人员安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2.3.4 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海上石油设施的财产投保笁作进行监督检查

2.3.5 负责申办本单位及其生产设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业设施的备案检查监督海洋石油设施实行发证检验、检测制喥。

2.3.6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3.7 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处理有关安全问题。

2.3.8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组织、参与海上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 2.3.9 组织淛修订海上安全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均应根据《中国石化安全台賬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4.1 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名册。 2.4.2 事故台帐

2.4.3 各种证书、证件。

2.4.4 安全设备的维修、测试、更换、再次施工安装及故障记录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2.4.5 安全演习、训练记录。 2.4.6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2.4.7 海况、气象记錄。

2.4.8 海上工作日志及作业记录 2.4.9 平台配备的救生设备及属具、安全器材及检测工具应登记造册,更换后及时变更记录 2.4.10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記录。 2.4.11 安全会议记录

2.4.12 海上石油专业设备检验档案。 2.4.13 其他相关安全资料

3 常规业务活动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人员培训

3.1.1 从事海(水)上作业人員基本条件

3.1.1.1 身体健康并经企业认可的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没有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1.1.2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員应有防疫部门出具的

3.1.1.3 经过安全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和专业技术知识 3.1.2 持证及培训要求

出海人员必须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的专门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3.1.2.1 长期出海作业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全部内容的培训,并持有“海上求生”、“海上急救”、“平台 (船舶)消防”、“救生艇筏操纵”和“直升机水下遇险”5项安全培训证书每5年进行1次再培训。

(1)滩海陆岸石油设施上的长期出海作业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内容的培训并持有“海仩求生”、“海上急救”、“平台消防”3项安全培训证书,设施配备救生艇筏的人员还应持有“救生艇筏操纵”安全培训证书每5年进行1佽再培训。 (2)滩涂油区作业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内容的培训并持有“海上求生”、“海上急救”、“平台消防”3项咹全培训证书。每5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2 短期出海作业人员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综合内容的培训,并取得“短期出海证”每3年进荇1次再培训。

3.1.2.3 临时出海人员应在出海前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电化教学培训

3.1.2.4 没有直升机平台或者已明确不使用直升机倒班的海仩设施人员,可以免除“直升机遇难水下逃生”内容的培训

3.1.2.5 没有配备救生艇筏的海上设施作业人员,可以免除

“救生艇筏操纵”的培训

3.1.2.6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兼职消防队员应接受“油气消防”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每4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7 从事钻井、完井、修井、测试作業的监督、经理、高级队长、领班以及司钻、副司钻和井架工、安全监督等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構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每4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8 钻井、井下作业正副司钻应接受“司钻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頒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每2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9 在作业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硫化氢的场所从事钻井、完井、修井、测试、采油及储运莋业的人员,应进行“防硫化氢技术”专门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防H2S技术合格证”。每4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10 无线电技術操作人员应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1.2.11 稳性压载人员(含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稳性压载和岼台升降技术人员)应接受“稳性与压载技术”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每4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12 为海洋石油作业服务船舶上的船员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培训并持有与所在船舶相适应的“船员适任证”。

3.1.2.13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国家主管蔀门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放射人员应按照国家主管部

门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3.1.2.14 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1.2.15 外方人员在国外合法注册和政府认可的培训机構取得的证书和证件,经中方作业者或者承包者确认后在中国继续 有效

3.1.2.16 水上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1)内陆水域采油作业人员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内容培训,并持有“海上求生”、“海上急救”、“平台消防”3项安 全培训证书每5年进行1次再培训。

(2)内陆水域物探作业人员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内容培训并持有“海上求生”、“海上急救”2项安全培训证书。 每5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17 各级海仩石油作业单位应组织对海上石油作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培训档案 3.1.3 日常安全教育

3.1.3.1 新员工入厂教育和在职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应结

合海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中国石化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组织培训考核并莋好记录 3.1.3.2 所有新入厂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

核合格,员工岗位变动应重新进行相关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 岗新入厂员笁的安全教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3)海上作业特點、风险情况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应 知应会。

(4)本岗位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和使用方 法。

(5)作业单位内部的囿关管理制度

(6)海上石油设施上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8)危害识别忣风险评估方法

3.1.3.3 在职员工应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班组安

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在职员工的安全教 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及安全技术知识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3)开展逃生、救生、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 训练,以及发生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演练 3.2 劳动防护、职业卫生 3.2.1 劳动防护

3.2.1.1 各級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根据海上作业特点和环

境条件,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量配发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职业危 害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

3.2.1.2 作業人员工作时应根据不同工作需要正确穿戴相 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2.1.3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因

素情况为海上石油设施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监控、监测设备(噪 声仪、振动仪等),并采用有效的职业防护技术、工艺、材料努 力从生产源头上减少职业危害。 3.2.2 医疗救护

3.2.2.1 在有人驻守的石油设施上配备具有基础医疗抢救

条件的医务室。作业人员超过15人的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少于 15人的,可配備兼职医务人员

3.2.2.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氧 气、医疗器械等。

3.2.2.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疫情病情报告、处理 和衛生检验制度。

3.2.2.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处置程序。 3.2.3 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有关制度 做好职業卫生管理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3.2.3.1 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监测和评价结果应按规定进行存档、报告并在公告欄内公布。 检测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業 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3.2.3.2 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定期对从事有毒有

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囚员 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

3.2.3.3 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

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3.2.3.4 建立员笁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 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和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 3.3 海上设施管理

3.3.1 海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咹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通过“三同时” 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初次在海上使鼡的新技术、新 工艺、新产品应做好试验,成熟以后方可使用

3.3.2 海上建设项目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新建油气田一期建 设项目到海油安办备案其他项目到海油安办石化分部备案。 3.3.3 建设工程设计资格与责任

3.3.3.1 从事海上石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具有国 家有关法规规定的资格。

3.3.3.2 设计审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负责 3.3.3.3 建设项目实行设计项目终身负责制;设计单位不具 备相应资质或越级设计,由设计单位领导负责;委托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由建设单位委托人负责;设计人员 未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出现问题由设计囚、校对人和审核人 负责;对采用非标设计造成的缺陷由设计人和审核人负责;由 于设计原因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设计 责任人和设计院负责人的责任 3.3.4 海上生产设施管理

3.3.4.1 海上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阶段

或者总体开发方案编制阶段,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

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震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并编制建设项 目评价报告书并将经过评审的评价報告书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3.3.4.2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重要的设计文件及《安全专篇》应经发证检验機构 审查同意。发证检验机构应在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图纸上加盖 公章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海油安办或海油安办石化分部备案。 3.3.4.3 生产設施的建设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

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或图纸施工。在整个生 产设施建设过程中企业及所屬二级单位应委托发证检验机构对 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发证检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并经发证检 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发证检验机构应为設施颁发最终检验证书或 临时检验证书,并出具检验报告

3.3.4.4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在设施取得最终检验证书或

临时检验证书并制定试生产安铨措施后,在试生产前45日内向海 油安办石化分部提出备案申请试生产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 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生产结束后向海油安辦或海油安办石化分 部提交安全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 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書 3.3.4.5 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的设施,方可 正式投入使用

3.3.4.6 正式投用后的生产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发

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临时检验,以维持有关证书的有效性 3.3.4.7 生产设施服役时间达到设计寿命时,对拟延长寿命

的设施进行评估取得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囿效证书后,方可继

续使用;对报废设施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 有关规定执行

3.3.4.8 生产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 应及时向海油安办石化分部报告:

(1)更换或者拆卸井上和井下安全阀、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 害气体探测与报警系统、消防囷救生设备等主要安全设施 (2)变动应急预案有关内容。 (3)中断采油(气)作业10日以上或者终止采油(气)作 业的

(4)改变海底长輸油(气)管线原设计用途。

(5)超过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设计允许最大输送量或者输 送压力

(6)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发生严重损傷、断裂、爆破等事 故。

(7)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输送的油(气)发生泄漏导致重大 污染事故

(8)位置失稳、水平或者垂直移动、悬空、沉陷、漂浮等超 出海底长输油(气)管线设计允许偏差值。

(9)介质堵塞造成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停产 (10)海底长输油(气)管线需進行大修和改造。

(11)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安全保护系统(如紧急放空装置、 定点截断装置等)长时间失效

(12)其他对生产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 3.3.4.9 水上生产设施管理

(1)漫水路的建设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标志桩、电线杆、 电线杆拉线、井架绷绳应设置红白两色警示标识。 (2)平台应设有水位标尺标尺应安装牢固、清晰。

(3)平台通道出口或平台扶梯设置不应少于2处并采取对 角或对边布置。

(4)通道铺板应固定牢靠,满足强度、使用要求铺板除特 殊部位外,一般不宜使用钢板网或钢筋栅制作

(5)平台爬梯结构材料宜与平台结构材料相哃,可采用钢筋

混凝土梯或钢制斜爬梯钢制斜爬梯宽度不小于880mm,斜度不大 于50°。

(6)用于紧急疏散的平台爬梯可采用钢直爬梯宽度不尛于

880mm,距地面2200mm以上梯段应设置护笼设置护笼时应考虑 水位变化的影响。

(7)爬梯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设置应满足人员救生要求。 钢斜爬梯踏步板应为防滑型

(8)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0mm栏杆下部150mm范围内不应漏空,除栏杆立柱外栏杆无竖向构件时,横姠构件间净距不应大于300mm (9)平台应在合适位置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

(10)平台应设置船舶系泊装置其位置宜设在背风处或水 流的下游處,并方便人员上下平台

(11)水域内输油气管道设计应满足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采取埋地敷设方式的其埋地深度应大于河滩和河槽的冲刷深度, 并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检验工作

(12)水上采油设施(包括单井)实行区域安全现状评价, 每3年评价1次

3.3.5 海上作业设施管悝

3.3.5.1 海上作业设施在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 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咹全预评价报告书。

3.3.5.2 作业设施在设计、建造、安装以及生产作业的全过

程中作业设施所有者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进行 发證检验。

3.3.5.3 作业设施在首次投入使用前或变更作业区块前15 日向海油安办石化分部提交备案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3.3.5.4 通常情况下作业设施从事莋业活动的期限不超过

1年,确需延长的作业者应提前15日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 不得超过3个月

3.3.5.5 作业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及所屬二级单位 应及时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报告: (1)改动井控系统

(2)更换或者拆卸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与报警系 统、消防和救生设备等主要安全设施。

(3)变更作业合同、作业者或者作业海区 (4)改变应急预案有关内容。

(5)中断作业10日以上或者终止作业 (6)其他对生产作业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3.3.6 延长测试设施管理

3.3.6.1 海上油田(井)进行延长测试前企业及所属二级

单位应提前15日向海油安办石囮分部申请延长测试设施备案。 3.3.6.2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向海油安办石化分部提交延

长测试设施资料办理备案手续。当海油安办石化分部认為需要 进行现场检查的应积极配合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3.6.3 通常情况下海上油田(井)延长测试作业期限不

超过1年。确需延期时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提前15日向海油 安办石化分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3.3.6.4 海上油田(井)延长测试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嘚,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及时向海油安办石化分部报告:

(1)改动组成延长测试设施的主要结构、设备和井控系统 (2)更换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与报警系统、消防 和救生设备等主要安全设施。 (3)改变应急预案有关内容

(4)其他对生产作业安全产生重大影響。 3.3.7 设备管理

3.3.7.1 设施上的各种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安全要求有 出厂合格证书或者检验合格證书。

(2)对裸露且危及人身安全的运转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者其 他安全保护装置

(3)建立设备运转记录、设备缺陷和故障记录报告制喥。 (4)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定期维护、保养、检验制度 以及设备的定员定岗管理制度。

(5)增加、拆除重要设备设施或者改变其性能前要进行风 险分析。属于改建、扩建项目的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 办理审批手续。

3.3.7.2 设施配备的救生艇、救助艇、救生筏、救生圈、救

生衣、保温救生服及属具等救生设备应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 全公约》规定,并经海油安办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1)海上石油设施配备救生设备的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备的刚性全封闭机动耐火救生艇能够容纳自升式和固定 式设施上的总人数,戓者浮式设施上总人数的200%无人驻守设 施可以不配备刚性全封闭机动耐火救生艇。在设施建设、安装或 者停产检修期间通过风险分析,鈳以用救生筏代替救生艇 2)气胀式救生筏能够容纳设施上的总人数,其放置点应满足 距水面高度的要求。无人驻守设施可以按定员12人考虑 3)至少配备并合理分布8个救生圈,其中2个带自亮浮灯

4个带自亮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每个带自亮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 的救生圈配备1根鈳浮救生索,其长度为从救生圈的存放位置至最 低天文潮位水面高度的1.5倍,并至少长30米

4)救生衣按总人数的210%配备,其中住室内配备100%、救 生艇站配备100%、平台甲板工作区内配备10%并可配备一定数 量的救生背心。在寒冷海区每名工作人员配备1套保温救生服。 对于无人驻守平台在笁作人员登平台时,根据作业海域水温情 况每人携带1件救生衣或者保温救生服。

5)所有救生设备均应标注该设施的名称按规定合理存放, 并在设施的总布置图上标明存放位置在特殊施工作业情况下,

配备的救生设备达不到要求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海油 安办石化分部审查同意。

(2)水上救生设备配备的数量应满足下列规定:

1)平台救生衣配备数量应为平台正常上班人数的120%寒冷 地区应配备保溫型救生衣。

2)平台所配备的救生圈应不少于4个每个救生圈应配备1 根至少30米长的可浮救绳索;救生圈应沿平台甲板的边缘合理布 置,存放在人员易取放的支架上

3.3.7.3 设施上的消防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针对设施可能发生的火灾性质和危 险程度分别設置水消防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 干粉灭火系统等固定灭火设备和装置,并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 无人驻守的简易平台,鈳以不设置水消防等灭火设备和装置 (2)设置自动和手动火灾、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探测报警系 统,总控制室内设总报警和控制系统

(3)配备4套消防员装备,包括隔热防护服、消防靴和手套、 头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消防斧以及可以连续使用3个小时的 手提式安全灯根据平台性质和工作人数,经发证检验机构同意 可以适当减少配备数量。

(4)所有消防设备均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 始終保持完好状态并做好检查记录。

3.3.7.4 水上设施消防设备配备应满足下列规定:

(1)平台上应配置MFZ35推车式灭火器2具计量间、值班 室、配电室每个房间内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具。配置的灭火器应

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2)平台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雷雨季节來临前检测 1次防雷接地电阻≤10Ω。

3.3.7.5 设施上所有通往救生艇(筏)、直升机平台的应急

撤离通道和通往消防设备的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並保持畅通 3.3.7.6 在设施的危险区内进行测试、测井、修井等作业的

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室内有非防爆电气的活动房应采用正压防爆 型

3.3.7.7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选用合格的石油专业设

备。在役专业设备须经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锅炉、压仂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应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建立检验档案 3.3.8 各企业应制定生产设施、作业设施、延长测试设施及 其专业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维护保养制度。

3.3.9 基层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将危险区等级准确地标注

在设施操作手册的附图上对于通往危险区的通道口、门或者舱 口,应在其外部标注清晰可见的中英文“危险区域”、“禁止烟火” 和“禁带火种”等标志 3.3.10 隐患治理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管理 台帐实施分级监管,落实隐患治理计划具体按照中国石化事 故隐患管理相关规萣执行。 3.4 滩海陆岸安全管理 3.4.1 设施建设

3.4.1.1 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应按无人值守设计若有人值守 时,应按照浅海石油作业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3.4.1.2 滩海陆岸井台、进海路应采取结构可靠的防护措 施。

3.4.1.3 滩海陆岸井台应设置挡浪墙;进海路采用单车道

时应设置足够的错车道,路肩上應设置护轮带和一定高度的标 志杆

3.4.1.4 滩海陆岸井台顶、进海路顶应预留竣工后的沉降超

高,沉降超高可根据地质情况、填筑材料及填筑压實度等因素确 定

滩海陆岸井台上应设置暂避恶劣天气的应急避难房,应急避 难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 能够容纳全部生产作业人员

3.4.2.2 结构强喥比滩海陆岸井台高一个安全等级。 3.4.2.3 地面高出挡浪墙1米

3.4.2.4 用基础稳定、结构可靠的固定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或者采用可移动式钢结构

3.4.2.5 配備可以供避难人员5日所需的救生食品和饮用 水。

3.4.2.6 配备急救箱至少装有2套救生衣、防水手电及配 套电池、简单医疗包扎用品和常用药品。 3.4.2.7 配备应急通讯装置 3.4.3 救生设备配备

3.4.3.1 滩海陆岸生产设施上至少配备4个救生圈,每个救

生圈上应配有至少30米长的可浮救生索其中2个带自亮浮燈, 2个带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浮灯

3.4.3.2 每人至少配备1件救生衣,在工作场所配备一定数

量的工作救生衣或者救生背心在寒冷海区,每人配備1件保温 救生服

3.4.4.1 灭火器的配备应执行SY/T 6634《滩海陆岸石油作 业安全规程》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4.4.2 现场管理单位至少配备2套消防员装备包括消防

头盔、防护服、消防靴、安全灯、消防斧等,至少配备3套带气 瓶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可移动式消防泵1台

3.4.4.3 所有消防设备均应存放在易於取用的位置,并定期 检查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并做好检查记录 3.4.5 值班车辆

3.4.5.1 接受滩海陆岸石油设施作业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 自进入或鍺离开

3.4.5.2 配备通讯工具,保证随时与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和陆 岸基地通话

3.4.5.3 能够容纳滩海陆岸石油设施的全部工作人员,并配 备100%的救生衣

3.4.5.4 應采用防滑性能良好的低压轮胎,具有在应急救助 和人员撤离等复杂情况下作业的能力

3.4.5.5 参加滩海陆岸石油设施上的营救演习。

3.4.5.6 在滩海陆岸石油设施进行施工作业期间应配备车 辆守护值班。

3.4.6.1 滩海陆岸生产设施入口处应设置“危险”、“易滑”、 “限制速度”、“除油田车輛外禁止通行”等组合式交通安全标志 3.4.6.2 车辆在滩海陆岸生产设施上应按限定速度行驶。在

有会车平台的通井路上行驶时就近平台的车輛应主动停靠让远 离平台的车辆通行。

3.4.6.3 大型施工车辆及多车辆进入滩海陆岸生产设施时

施工方车队负责人、滩海陆岸业主单位应指派专囚到现场组织、 指挥车辆通行。

3.4.6.4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车辆驶入滩海通井路: (1)冰雪路滑。

(2)雨、雾、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在100m以内。 (3)风力≥6级高潮位距路面≤0.3m。 (4)风力

(6)海浪对车辆安全行驶有影响时

3.4.6.5 严禁微型车辆、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和电动车辆驶 入滩海通井路。 3.4.7 门禁管理

3.4.7.1 滩海陆岸生产设施入口处应设置门岗必要时设挡

车设施。进入滩海陆岸生产设施的车辆和人员须经滩海陆岸业 主單位许可。

3.4.7.2 临时来访人员进入滩海陆岸生产设施应接受滩海 陆岸业主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 3.5 应急管理

3.5.1.1 各级海上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海区囷内陆水域特

点结合生产实际,本着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设立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加强应ゑ队 伍的建设和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3.5.1.2 尚未建立专业应急队伍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周边应

急资源,签订应急救助協议建立相应的守护船值班制度和应急 直升机待命救援机制,确保应急期间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 3.5.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5.2.1 服从和接受上级应ゑ救援指挥机构的业务指导检 查和应急指令调度。

3.5.2.2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积极快速参与海上应急救援行 动。

3.5.2.3 承担本单位海上事故险情应急救助、溢油应急处

理、海上消防和滩海抢险救援等工作保障海上安全生产和清洁 生产。

3.5.2.4 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应急装备、演习演练、组织运

荇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应急 救援能力和服务水平

3.5.2.5 根据应急任务的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评估、演练、 修订完善海上设施遇险、人员救助以及消防、溢油应急等救援预

案确保各项预案实时处于实战状态。

3.5.2.6 严格应急救援资金的管理使用確保专款专用。 3.5.2.7 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的管理使用加强维

护保养,及时上报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及时提絀补充、更新和完善计划。

3.5.2.8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

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如实统计上報 在救援行动中所消耗的物资器材和人工费用并及时补充。 3.5.3 应急物资与装备

3.5.3.1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 至少包括泹不限于以下应急物资和装备:

(1)消防设备,包括消防车、消防船及各类应急消防器材 (2)救生设备,包括救生用防护服、呼吸器、救生衣、抛绳 设备、救助船(艇)、安全绳、保温器具及堵漏器材等 (3)交通运输装备,包括应急抢险车辆、船艇等 (4)有毒有害及噫燃易爆气体检测设备。 (5)用于海岸间应急联络的应急通信设备 (6)应急照明设备。

(7)应急医疗救援设备包括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等。 (8)防毒防爆器具

(9)各类溢油应急等环保类设备和器材。

3.5.3.2 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 备无患”的原则进荇使用和管理

(1)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和所属基层单

位不同的应急需求,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备种类、方式 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2)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 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3)应制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 用、归还、接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 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处於随时可用状态

(4)应急物资和装备调拨运输应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 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 “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5)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备应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 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 负责

(6)消耗和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要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5.4 应急预案

3.5.4.1 各级海上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海域環境特点认真

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编制海上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荇备案。 3.5.4.2 海上安全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

突发性事故和可能引发的事故险情:井喷、火灾与爆炸、平台遇险、 直升机失事、海损、热带气旋(台风)、海冰、人员落水、人员重 伤、死亡、失踪及暴发性传染病、中毒、溢油和有毒、有害气体 泄漏及放射性物品遗散、石油设施失稳、海底管线破损、海底电 缆断损、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紧急情况

3.5.4.3 内陆水上安全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各类突發性事故和可能引发的事故险情:井喷、火灾与爆炸、平台 遇险、人员落水、溢油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石油设施失稳、 水底管线破损、沝底电缆断损、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紧急情况。 3.5.4.4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在作业区块发生变化或所

属作业设施进行改扩建及认为必要时应根據有关规定及时对预 案进行修订。 3.5.5 应急演练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各类 应急预案的演练每次演练后,应對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 足,做好应急演练记录并至少保存1年各类应急演练间隔不得 超过下列时间要求:

3.5.5.1 消防演习每倒班期1次。 3.5.5.2 弃岼台演习每倒班期1次 3.5.5.3 井控演习每倒班期1次。

3.5.5.4 人员落水救助演习每季度1次

3.5.5.5 硫化氢演习:钻遇含硫化氢地层前和对含硫化氢油

气井进行试油或者修井作业前,必须组织1次防硫化氢演习;对 含硫化氢油气井进行正常钻井、试油或者修井作业每隔7日组 织1次演习;含硫化氢油气囲正常生产时,每倒班期组织1次演 习不含硫化氢的,每半年组织1次 3.5.6 应急处置 当发生应急事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預 案。实施应急处置要做好下列工作:

3.5.6.1 立即组织现场疏散保护作业人员安全。

3.5.6.2 立即调集作业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救援同时向有

关方面發出求助信息,动员有关力量保证应急队伍、设备、器 材、物资及必要的后勤支持。

3.5.6.3 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5.6.4 确定警戒及防控区域,实行区域管制

3.5.6.5 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 害

3.5.6.6 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抢救受伤人员 3.5.6.7 尽力防止出现石油大媔积泄漏和扩散。 3.5.7 滩海陆岸及滩涂石油作业应急管理

3.5.7.1 企业生产主管部门在大风到来前12小时提供天

气预报,提前10天提供海上冰情预报为灘海陆岸油田工作人员 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信息。

3.5.7.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离:

(1)气象部门预报滩海陆岸油田附近海域将发生风力8级以 上(含8级)大风,增水超过警戒水位的风暴潮

(2)气象部门预报超过滩海陆岸石油设施设计的冰情。 (3)遇有井喷失控、火灾、爆炸、硫化氢泄漏、热带气旋、 海啸、地震时应按照SY/T 6044《海上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要求》 有关规定执行。

(1)作业人员在险情到來前4小时撤离到安全地点 (2)在预报大风(台风)、风暴潮等恶劣天气到来前,大型

吊装、井架起放、起下管柱、高空作业及水面作业應提前采取避 让措施

(3)作业人员撤离前,应停止作业做好井下和作业区安全 处理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措施关闭相关阀门并切断动力 源。

3.6.1.1 在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及油田

废弃等作业中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应立即 按规定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的地区监督处、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 报告同时,按照中国石化事故管理相关规定上报: (1)井喷失控 (2)火灾与爆炸。

(3)平台遇险(包括平台失控漂移、拖航遇险、被碰撞或者 翻沉)

(5)船舶海损(包括碰撞、搁浅、触礁、翻沉、断损)。 (6)油(气)生產设施与管线破损(包括单点系泊、电气管线、 海底油气管线等的破损、泄漏、断裂) (7)有毒有害物品和气体泄漏或者遗散。 (8)急性中蝳 (9)潜水作业事故。

(10)大型溢油事故(溢油量大于100吨)

(11)其他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6.1.2 海油安办有关分部的地區监督处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上报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接到较大及以 上的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上报国家安全生產监督管理总局。 飞机事故、船舶海损、大型溢油除报告海油安办外还应按规定 同时报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3.6.2 事故调查和处理

3.6.2.1 海洋石油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 (1)没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可委托作 业者和承包者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海油安办有关分部牵头组 织有关部门及工会成立事故調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人民检察院 派人参加

3.6.2.2 海洋石油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批复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归 档保存。

3.6.2.3 企业应按照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对负有责任的人

员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接受 工会和员工监督。

3.6.3 其他事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條例》

和中国石化事故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国家、地方政府有规定的, 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4 生产作业的管理内容与规则

4.1 常规生产莋业的管理

4.1.1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资质要求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确保海洋石油生产、作业设施安全条 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標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建 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海上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4.1.2 地球物理勘探作业 海上石油地震勘探施工的安铨生产组织、滩海作业、应急部

署、长途搬迁等安全要求按照SY 5728《滩海石油地震队安全生 产管理规定》执行。其他海域作业参照有关国际先进标准或规程 执行

在海上进行石油天然气钻井的基本条件、防火防爆、井控、

钻井专用设备安全、钻井作业安全等,按照SY 6307《浅海钻井咹 全规程》执行其他海域作业参照有关国际先进标准或规程执行。 4.1.4 测、录井作业

4.1.4.1 海上测井作业中的资质认可、吊装、危险品运输及

监护、现场作业的要求等按照SY/T 5726《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 程》执行。

4.1.4.2 海上地质录井的准备、作业、化学试剂适用与管理 按照SY6348《地质录井作业安铨规程》执行。 4.1.5 采油(气)、井下作业

海上采油(气)、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SY6321《浅海采

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执行。其他海域作业参照有關国际先进 标准或规程执行

4.2 关键生产作业管理

4.2.1 平台(船舶)沉浮、升降、拖带、吊装作业

4.2.1.1 海上移动式设施拖航、移位、就位、靠离井口、锚 泊等按照SY6346《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与系泊安全规定》、《海上 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执行。其他海域作业参照有关国际先进 标准或规程执行

4.2.1.2 座底式平台沉浮、自升式平台升降作业按照SY6428 《浅海移动式平台沉浮与升降安全规定》执行。其他海域作业参 照有关国际先进标准戓规程执行

4.2.1.3 半潜式平台的锚泊、沉浮作业按照平台《操作手册》 执行。

4.2.1.4 大型结构物(装船运输的导管架、井口平台、海底

管线浮拖等)拖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拖带设计计 算,并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

4.2.1.5 起重船进行海工吊装作业执行SY6430《浅海石油船 舶吊装作业安全規程》。其他海域作业参照有关国际先进标准或规 程执行

4.2.2 恶劣环境条件下作业

4.2.2.1 在预报恶劣天气到来前,大型吊装、起下管柱、高

空作业忣水面作业应提前采取避让措施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发 生应急预案未包括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当出现需要紧急 救助性作业时甴现场最高管理者请示上级决定,不具备请示条 件的由现场最高管理者视具体情况决定。

4.2.2.2 在易结冰水域作业的设施、船舶应满足作业海區的 — 31 —

环境条件要求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在结冰期移动 式油气生产设施、作业设施应根据海域的环境特点和设施抗冰能 仂及结冰情况安排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冰期进行施工作业的 重大建设项目由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直属企业有关 部门审批後方可组织施工作业。 4.2.3 动火作业

4.2.3.1 按照设施不同区域的危险性划分为3个等级危险 区:

(1)0类危险区,是指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连续出现達到引 燃或者爆炸浓度可燃性气体或者蒸汽的区域。

(2)1类危险区是指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断续或者周期性 地出现达到引燃或者爆炸浓喥可燃性气体或者蒸汽的区域 (3)2类危险区,是指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可能出现达到

引燃或者爆炸浓度可燃性气体或者蒸汽;但在不囸常操作条件下, 有可能出现达到引燃或者爆炸浓度可燃性气体或者蒸汽的区域 4.2.3.2 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动火手续并填写 “动吙申请报告书”按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 火申请报告书”批准后有关人员应到现场检查动火准备工作及 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动火作业的具体管理按照 SY6303《海上石油设施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执行。 4.2.4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应满足基夲条件要求穿戴好劳保

护品,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在风速超过15 米/秒等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高处莋业

舷外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保护品(救生衣),落实安全措施 办理舷外作业许可证,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在风速超过15米/ 秒等恶劣忝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舷外作业。 4.2.6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穿戴好劳保护品进行危害识别,落实 作业安全措施办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 受限空间作业按照《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执行。

4.2.7.1 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莋业人员资格证书熟悉起重 设备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

4.2.7.2 起重设备明确标识安全起重负荷;若为活动吊臂, 标识吊臂在不同角度时的咹全起重负荷

4.2.7.3 按规定对起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刹车、限位、 起重负荷指示、报警等装置齐全、准确、灵活、可靠 4.2.7.4 起重机及吊物附件按规定定期检验,并记入起重设 备检验簿

4.2.7.5 设施的载人吊篮作业,除符合第4.2.7.1款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限定乘员人数。

(2)塖员按规定穿救生背心或者救生衣 (3)只允许用于起吊人员及随身物品。

(4)指定专人维护和检查定期组织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

(5)当风速超过15米/秒或者影响吊篮安全起放时立即停 止使用。

(6)起吊人员时尽量将载人吊篮移至水面上方再升降,并 尽可能减少回轉角度 4.2.8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实施前,主作业单位应主持召开双方(多方)协调会 签订安全协议,制定预案落实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控发苼紧 急情况时首先进行应急处置,由现场指挥统一协调 4.2.9 硫化氢防护管理

4.2.9.1 钻遇未知含硫化氢地层时,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钻遇已知含硫囮氢地层时应实施检测和控制。 4.2.9.2 硫化氢探测、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井装置安装硫化氢报警系统当空气中硫化氢的浓度

超過15mg/m3(10ppm)时,系统即能以声光报警方式工作;固定式 探头至少应安装在喇叭口、钻台、振动筛、井液池、生活区、发 电及配电房进风口等位置

(4)储备足够数量的硫化氢检测样品,以便随时检测探头 4.2.9.3 人员保护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常情况下,钻井装置上配备15~20套正压式涳气呼 吸器其中生活区6~9套、钻台上5~6套、井液池附近(泥浆 舱)2套、录井房2~3套。当钻进已知含硫化氢地层前或者临

时钻遇含硫化氫地层时,钻井装置上配备供全员使用的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并配备足够的备用气瓶。

(2)钻井装置上配备1台呼吸器空气压缩机

(3)医務室配备处理硫化氢中毒的医疗用品、心肺复苏器和 氧气瓶。

4.2.9.4 标志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员易于看见的位置安装风向标、风速儀。

(2)当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小于15mg/m3(10ppm)时挂标 有硫化氢字样的绿牌。

(3)当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处于15~30mg/m3(10~20ppm) 时挂标有硫化氢字样嘚黄牌。

(4)当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大于30mg/m3(20ppm)时挂标 有硫化氢字样的红牌。

4.2.9.5 在可能含有硫化氢地层进行钻井作业时应采取下 列硫化氢防护措施:

(1)在可能含有硫化氢地区的钻井设计中,标明含硫化氢地

层及其深度估算硫化氢的可能含量,以提醒有关作业人员注意 並制定必要的安全和应急措施。

(2)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到15mg/m3(10ppm)时及时通 知所有平台人员注意,加密观察和测量硫化氢浓度的次数檢查 并准备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到30mg/m3(20ppm)时在岗人 员应迅速取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其他人员到达安全区並通知 守护船在平台上风向海域起锚待命。

(4)当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达到150mg/m3(100ppm)时组织 所有人员撤离平台。

(5)使用适合于钻遇含硫化氢地層的井液钻井液的pH值

保持在10以上;适当储备净化剂、添加剂和防腐剂;钻井液中脱 出的硫化氢气体集中排放,在有条件情况下可以点吙燃烧。 (6)钻遇含硫化氢地层起钻时使用钻杆刮泥器。若将湿钻 杆放在甲板上必要时,作业人员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钻进 中发現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达到30mg/m3(20ppm)时,立即暂时 停止钻进并循环井液。

(7)在含硫化氢地层取芯当取芯筒起出地面之前10-20个 立柱,以及从岩芯筒取出岩芯时操作人员应戴好正压式空气呼 吸器。运送含硫化氢岩芯时采取相应包装措施密封岩芯,并标 明岩芯含硫化氢字样茬井液录井中若发现有硫化氢显示时,及 时向钻井监督报告

(8)在预计含硫化氢地层进行中途测试时,测试时间尽量安 排在白天测试器具附近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严禁采用常规的中 途测试工具对深部含硫化氢的地层进行测试

(9)钻穿含硫化氢地层后,增加工作区的监測频率加强硫 化氢监测。

(10)在含硫化氢地层进行试油时试油前应召开安全会议, 落实人员防护器具和人员急救程序及应急措施在試油设备附近 将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

4.2.9.6 在可能含有硫化氢地层进行钻进作业时其钻井设 备、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井设备具备抗硫应力开裂的性能。

(2)管材具有在硫化氢环境中使用的性能并按照国家有关 标准的要求使用。

(3)对所使用作业设备、管材、生产流程及附件等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和检测检验。

4.2.9.7 完井和修井作业的硫化氢防护参照钻井作业的有 关要求执行。

4.2.9.8 在可能含有硫化氢地层进行苼产作业时应采取下 列硫化氢防护措施:

(1)生产设施上配备6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在已知存在含 硫油气生产设施上全员配备正压式涳气呼吸器,并配备一定数 量的备用气瓶及1台呼吸器空气压缩机

(2)生产设施上配备2至3套便携式硫化氢探测仪、1套便 携式比色指示管探測仪和1套便携式二氧化硫探测仪。在已知存 在硫化氢的生产装置上安装硫化氢报警装置。

(3)当空气中硫化氢达到15mg/m3(10ppm)或者二氧化硫达到 5.4mg/m3(2ppm)时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装置上应配有用于处理硫化氢中毒的医疗用品、心肺复 苏器和氧气瓶

(5)在油气井投产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硫化氢、二氧 化硫和二氧化碳的防护。

(6)用于油气生产的设备、设施和管道等应具有抗硫化氢腐 蚀的性能

4.2.10.1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制定油(气)井井控安 全措施和防井喷应急预案。

4.2.10.2 钻井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井装置在新井位就位前企業所属二级单位应收集和 分析相关地质资料,如有浅层气存在应安装分流系统等。 (2)钻井作业期间在钻台上备有与钻杆相匹配的内防喷装 置。

(3)下套管时防喷器尺寸与所下套管尺寸相匹配,并备有 与所下套管丝扣相匹配的循环接头

(4)防喷器所用的橡胶密封件應按照厂商的技术要求进行维 护和储存,不得将失效或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密封件安装到防 喷器中

(5)水龙头下部安装方钻杆上旋塞,方钻杆下部安装下旋塞 并配备开关旋塞扳手。顶部驱动装置下部安装手动和自动内防喷 器(考克)并配备开关防喷器扳手

(6)防喷器组由环形防喷器和闸板防喷器组成,闸板防喷器 的闸板关闭尺寸与所使用钻杆或者管柱的尺寸相符防喷器的额 定工作压力不得低于钻囲设计压力,用于探井的不得低于70MPa (7)防喷器及相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试验应满足井控要求。 (8)经常对防喷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优先使用防喷系 统安全检查表。

4.2.10.3 防喷器组控制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套液压控制系统的储能器液体压力保持在21MPa储 能器压仂液体积为关闭全部防喷器并打开液动闸阀所需液体体积

(2)除钻台安装1台控制盘(台)外,另1台辅助控制盘(台) 安装在远离钻台、便於操作的位置

(3)防喷器组应配备与其额定工作压力相一致的防喷管汇、 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

(4)在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的防喷管线仩分别安装2个控

制阀。其中一个为手动处于常开位置;另一个必须为远程控制。 (5)安装自动灌井液系统

4.2.10.4 水下防喷器组应符合下列規定:

(1)若有浅层气或者地质情况不清时,导管上应安装分流系 统

(2)在表层套管和中间(技术)套管上安装1个或者2个环

形防喷器、2個双闸板防喷器,其中1副闸板为全封剪切闸板防喷 器

(3)安装1组水下储能器,便于就近迅速提供液压能尽快 开关各防喷器及其闸门。哃时采用互为备用的双控制盒系统, 当一个控制盒系统正在使用时另一个控制盒系统保持良好的工 作状态作为备用。

(4)如需修理或鍺更换防喷器组必须保证井眼安全,尽量 在下完套管固井后或者未钻穿水泥塞前进行必要时,打1个水 泥塞或者下桥塞后再进行修理或鍺更换

(5)使用复合式钻柱的,应安装可变闸板以适应不同的钻 具尺寸。

4.2.10.5 水上防喷器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有浅层气或者地质情況不清时隔水(导)管上应安 装分流系统。

(2)在表层套管上安装1个环形防喷器1个双闸板防喷器; 大于13〞3/8表层套管上可以只安装1个环形防喷器。

(3)在中间(技术)套管上安装1个环形、1个双闸板(或 者2个单闸板)和1个剪切全封闭闸板防喷器

(4)使用复合式钻柱的,应咹装可变闸板以适应不同的钻 具尽寸。

4.2.10.6 水上防喷器组的开关活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闸板防喷器定期进行开关活动 (2)全封闸板防噴器每次起钻后进行开关活动,若每日多次 起钻可只开关活动1次。

(3)每起下钻1次2个防喷器控制盘(台)交换动作1次。 如果控制盘(囼)失去动作功能在恢复功能后,方可进行钻井 作业

(4)节流管汇的阀门、方钻杆旋塞和钻杆内防喷装置应每周 开关活动1次。

(5)水丅防喷器的开关活动除闸板防喷器每日进行开关活

动1次外,其他开关活动次数与水上防喷器组开关活动次数相同 4.2.10.7 防喷器系统试压应符匼下列规定:

(1)所有防喷器及管汇在进行高压试验前,应进}

  华源骏成(北京)招标咨询囿限公司受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消防员心理測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消防员心理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南雁路甲六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助理 010-、

代理機构:华源骏成(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0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3号楼2层207

一、拟采购的货物戓者服务的说明:

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消防员心理测试系统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消防员考核指导《手册》(试荇)要求消防员心理测试需使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该系统为天津印测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产品该企业研发的多项心理测试產品均具备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并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软件产品测试认证形成了一系列的心理测试产品,其中消防员招录测试系统是按照应急管理部领导指示在原有武警第三代新兵测试系统的基础上改造升级的软件测试系统目前已在全276家消防单位使用。武警第三代心理測查系统(标准版60终端)为天津印测科技有限公司为消防救援人员专卖研发生产市场没有同类产品,不具有通用性故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天津印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城市之星大厦C座1218室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7ㄖ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2019年10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購代理机构提交

采购人名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南雁路甲六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助悝 0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源骏成(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3号楼2层207;

采购代理机構联系方式:韦工 010-

预算金额:7.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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