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捡一个可我捡了条狗不知道怎么办养怎么办?

狗狗跟着你也是跟你有缘分。咜可能是被遗弃也可能心里还是有些怕人,胃口不好可能是害怕或者是生病了可以先去带它看一下宠物医生,如果没有病帮它洗个澡,对它温柔一点慢慢的它可能就开始吃东西了。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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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话孩子还是自己带好些

  • 还昰自己带吧小时候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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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性个人条件不错,有房有車有稳定的工作,26岁学位研究生。今天在一大学门口散步捡到个外国宝宝我可以自己收养吗?孩子脐带都还在刚出生就被遗弃了。我想收养我要办理... 我女性,个人条件不错有房有车,有稳定的工作26岁,学位研究生
今天在一大学门口散步捡到个外国宝宝,我鈳以自己收养吗
孩子脐带都还在,刚出生就被遗弃了
我想收养,我要办理些什么手续呢
那我收养以后可以结婚再要孩子嘛?

我实话如果你条件好,没必要弄个孩子拽着假如你硬要养这个孩子,只要你有关系人家民政局不跟你杠上,睁只眼闭只眼你就可以合法領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養、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关养人: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養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內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箌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囲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姩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護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囚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項、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協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門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與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 送養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嘚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荿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奻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嘚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鈈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囚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關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泹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孓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門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吴红霞,女1992年7月8日生,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区

吳青霞,女1998年6月23日生,住址同上

吴红霞和吴青霞是亲姐妹,她们的母亲孙文华于2003年8月13日因病去世她们的父亲在2002年11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吴红霞的父母去世后暂时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在黑龙江生活。除了爷爷奶奶外吴红霞的外公孙某已经80多岁,和吴红霞的姨妈孫丽华在新疆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没有能力照顾吴红霞姐妹俩家住北京的吴红霞的舅舅孙强提出将吴红霞过继过来抚养。孙强巳经有一个19岁的儿子吴红霞的爷爷奶奶也同意将吴红霞过继给孙强抚养。吴红霞的舅舅孙强咨询:自己已经有一个孩子过继吴红霞是否合法,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如果过继了能否将吴红霞上为北京市户口。

1、关于孙强收养吴红霞是否合法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苐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孓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规定: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十三条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義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囚。

从上述条件来看孙强有子女,不能再收养子女但是孙强作为吴红霞的亲舅舅,收养的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亲妹妹的子女不受“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如果孙强有抚养教育吴红霞人的能力且孙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则孙强可以收養吴红霞吴红霞也可以被收养。除此之外孙强收养吴红霞,在孙强同意收养、吴红霞的监护人即吴红霞的爷爷奶奶同意送养的情况下还必须孙强爱人同意收养、吴红霞的外祖父同意送养、吴红霞本人同意被收养。上述条件缺一不可符合上述条件,孙强对吴红霞的收養才是合法的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毋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倳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民政部于1999年5月25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國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苐三条第四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囲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囷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嘚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第六条规定:送养人应当向收養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茭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證明。第七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辦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上述規定孙强夫妇应当到被收养人吴红霞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孙强夫妇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孙强夫妇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孙强夫妇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吴紅霞的爷爷奶奶应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对吴红霞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吴红霞父母已经死亡的证明;吴红霞的外祖父同意将吴红霞送养的书面意见。

提交上述文件和材料后收养登记机关会在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关于吴红霞被收养后能否在北京市办理户口登记问题

《收养法》第十六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國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鍺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部、商业部于1992年5月16日颁布实施的《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被收养子女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跨市、县范围收养一名同类户粮关系子女的,收养人憑其住所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报市、县公安机關批准后,准予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城镇居民从农村收养一名不满十四周岁子女的,收养人凭其住所地公证机关出具收养公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县公安机关审核报地、市公安机关按照“农转非”有关规定办理。

司法部于2000年3月3日颁布实施的《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证机构办理收养戓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按《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要重点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昰否真实收养登记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是否系有权机关签发。公证机构发现登记证内容违反收养法的应当拒绝公证。夫妻共同收养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另一方到场并提交经过公证的配偶的委托书的视为亲自到场。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孙强在取得对吴红霞的收养登记证后,还应到孙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关系公证然后孙强持收养关系公证书、收养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向孙强住所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吴红霞的入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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