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罪取保候审半年案件到了檢察院被害人不起诉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结案
因情节轻微已取保候审后又移交給检察院有可能不起诉吗?什么情况才没有记录在案?谢谢
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就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开庭审判 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為代为取保候审。
哪些人不能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打人者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局已立案造成,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打人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姩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