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手术后桡神经断裂受损 膠州民安医院赔患者33万
吴某某曾因不慎摔伤右肩至胶州民安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右手臂无知觉,后被401医院及青岛市市立医院诊断为右側桡神经断裂损伤吴某某认为胶州民安医院应该对此事负责,并诉讼至胶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各类损失共计。信网(1)获悉胶州民安医院认为在对吴某某进行手术时,医生严格按照手术规范进行操作并且在手术告知书中也已经告知吴某某可能损伤神经,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
手术后右臂迟迟不能恢复功能
2014年2月27日,吴某某因不慎摔伤右肩去胶州民安医院处治疗被其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并於2014年2月28日进行了手术术后病情稳定,右肩部肿胀明显好转但右侧手腕及伸指功能恢复不明显。
2014年4月8日吴某某出院出院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右侧桡神经断裂损伤。同时胶州民安医院建议其转入上级医院继续治疗,并帮助吴某某联系到了第401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桡神经断裂断裂,于2014年4月9日进行了手术吴某某出院后,虽然遵医嘱经常进行功能训练但右臂迟迟不能恢复功能。
2014年9月20日胶州囻安医院又联系了青岛市市立医院让吴某某前往进行治疗青岛市市立医院也以桡神经断裂损伤为由进行保守治疗。两次治疗费用全部由膠州民安医院支付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对吴某某之伤的伤残程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其右桡神经断裂损伤目前致残程度为八级吴某某认为,医院应该对自己因该次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并诉讼至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胶州民安医院赔偿自己各类损失共计え
胶州民安医院认为不存在过错
信网了解到,胶州民安医院曾在庭审过程中辩称医院在进行手术时,严格按照手术规范进行操作并無违反手术损伤规程履行,已尽了应尽的义务并不存在过错行为。手术告知书也明确记载了已经告知吴某某有损伤神经的可能性损伤鉮经是手术中的风险之一,医师在严格按照手术规范进行手术仍出现损伤桡神经断裂的现象,实属意外而不是过错并且,对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吴某某提出的误工费等提出质疑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33余万元
胶州市人民法院在对此事进行审理后认为,根据法院委托青岛萬方医学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胶州民安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与吴某某右桡神经断裂断裂这一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關系其参与度拟为75%-85%。胶州民安医院对该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因该鉴定系法院委托作出的,因此对其的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不予支持
胶州民安医院的医疗行为导致吴某某右上臂桡神经断裂断裂,右腕关节、指间关节背伸活动受限前臂背侧伸腕伸指肌力为0,右手垂腕手指背伸无力等后果。因此法院确认对吴某某造成的损失由胶州民安医院承担82%的责任较为适宜,并依法判决胶州民安医院赔偿吴某某各類损失共计元,扣除其已支付的11717.40元还应赔偿元。
胶州民安医院曾因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被驳回。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