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区孕妇建卡所需材料变更温馨提示,附青岛各区孕妇建卡攻略
根据青岛市社保中心关于《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2月9日起,市北区孕妇建册所需材料变更如下:
社保建卡人群:已在计生办办理生育证明并在青岛投有生育保险且满一年。
所需材料:孕妇本人②代社保卡
自费建卡人群:在青岛无生育保险或不满一年。
所需材料:孕妇本人身份证
市北区第二妇幼保健所(市北区抚顺路25号乙)㈣楼收款处建册→五楼产科门诊(空腹)
青岛市各区孕妇建卡攻略
大家对建卡还有什么疑问?
来源: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