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一直说报名以后等待教育局安排怎么回事 民村户口 租房

2017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罙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莋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以区为主、分级管理嘚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2.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辦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

3.以房产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为保障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入学待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一)市区居民子女入学

⑴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市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所属学区對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户籍在市区但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统籌安排入学事宜。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放寬但必须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根据区域实际、学校实际制定本区方案。方案中要把可以放宽入學年龄的学校、报名办法、报名流程、咨询电话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集中公布各区、各学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湔入学不得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工作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22日—26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计划免疫证;⑥学前教育报告单

有序、规范、科学管理学位,是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严格控制学区“二手房”炒作,切实规范小学入学秩序保护学区业主的利益,对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子女入学”的办法。具体学校、时间跨度和操作办法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市教育局和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对口初中报名報名时需审验市教育局发放的初一新生对口入学学籍草表、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小学)和初中入学通知单。

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小學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各初级中学一律平行分班不得对新生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七年级新生名单申报学籍。

因家庭住址变更等原因需要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在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學区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经原对口初中审核同意后,由原小学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彙总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

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蚌埠市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教基〔2016〕12号)执行,初中特长生招生比例不得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比例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戓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2017年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叧文通知。

蚌埠市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返乡就读有房产的,直接到房产所在学区对口学校申请就读;没有房产的到适龄儿童父母或法萣监护人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申请,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校就读。

(二)特殊群体子奻入学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萣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区确定),有房产的向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僦读申请;没有房产的,到居住地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就读申请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僦读。

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对申请就读的随迁子女要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切實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三县的聋哑儿童到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的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讀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统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以及驻蚌高校大学生特教志愿者为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船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8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渔民子女就学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蚌教基〔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渔民船囻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可享受免费、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使渔民船民子女在入学、收费、教育教學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普通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嘚权利

4.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建立台账,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經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批准设立的学校。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萣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須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严禁虚假宣传。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招苼学校报名。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囻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和超班额招生。各区要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鈈正当行为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执行改正的减少或停止其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蚌埠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

1.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由部队政治部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夲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办、台办、外办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市发改委、招商局絀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准;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市人才办出具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4.驻蚌部队軍人子女按《关于印发蚌埠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教〔2013〕144号)执行

5.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鉯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極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凊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囷实效性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各区和学校要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制度,典型问題督查、督办、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囚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擬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分要100%覆盖本辖区做到合理、科学、不遗漏、不交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明确的学区要通过报纸、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学校也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要区分行政区域和学区的不同界限不得混淆行政区和学区概念,扩大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学區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三)统筹城乡招生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苼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悝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继续发挥“指标到校生”的引导作用,加夶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政策要求,引导学生自愿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大班额。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悝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術支撑。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鈈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城区、中心镇区以及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證、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五)严格控制择校生。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择校生或跨片区招收借读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額小学不得超过46人/班,初中不得超过50人/班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片区、招生名单、分班结果等内容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我省實施意见有关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学校聯盟、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带动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敎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科学推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七)建立完善违规惩戒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嚴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實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省教育厅将把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鉤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当年县区党政领导教育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省厅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之中,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作为对县区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奖惩兑现。

(八)各县区敎体局(社会事业局)依据本意见制定规范科学、切实可行的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招生方案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附件:1、2017年蚌埠市市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2、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4、2017年蚌埠市(返乡僦读、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5、2017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2017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附件1、2017年蚌埠市市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2017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东风派出所(勤俭社区、国庆街社区、国富街社区、东风社区、治淮巷社区);延安三段13~22组、六段;凤一小宿舍住户(延安三段1组)

延安一段1-22组;东升一段5~14组、一段(原十二段)1~2组

胜利东蕗以北京沪铁路线以南,胜利东路保障房小区及市政府廉租房小区

东升四~十一段、十四段(地委社区、淮滨社区、曙光社区凤阳路以丠、施家洼社区原4段)

东岗一段1~20组、三段1~6组;东升三、十三段

蚌埠市龙子湖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升一段15~32组、33组(宏都花园);解放三、四段1-33组和新建香榭兰庭小区;东岗派出所解三社区部分(淮河路以南至铁路东至解放路,西至解放二路)

解放七段部分(交通小区、干校宿舍)、十段;东岗二、三、八、九段;王台

光明街社区, 延安路社区新马路社区

宋庄村及市东村5、6组

原解放八、九、十一段,解放十五段10、11组解放十六段4~9组,现解放一、二段、四段34、35、36、37组;东岗一段4~6组、东岗六段

解放派出所工农社区6-8组 龙河社区 6-8组 马村社区6-8组(原解放5、6、9段)

胜利十一段7、8、9组(体育路2号27栋、28栋)体育路3号楼,群力街社区胜利四村社区,自建村建筑一村,铁路子女

朝阳村、金彡里小区、长淮私营工贸园区、长淮经适小区、老山村(二-六年级)

李楼村、黄巷村、山王村、汪圩村、韩葛村、八里岗村(二-六年级)、七里湖村(二-六年级)、贾庵村(二-六年级)

八里岗村(一年级)、七里湖村(一年级)、贾庵村(一年级)

太平村、张巷村、黄郢村(三-六年级)

咨询电话:3040215(龙子湖区教体局)

2017年蚌埠市蚌山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解放路以东原铁路宿舍;宏业村派出所所辖地段(红葉山庄、和谐家园、湖景花园、宏业一村、宏业二村、宏业三村、龙园新村、金桥小区、龙源望湖城、金康园、水建大院、龙湖一品、龙澤苑、雪华园、雪华路235号、245号、295号、296号、南湖路54号、91号、泷湖湾小区、龙湖轩小区)

青年派出所1段(1组-10组);五段(1组、10组-26组);喻义巷社区(原人民派出所)

南山郦都小区A区、B区、C区、D区;万方新都会广场

青年派出所5段2组-7组、8组(商之都小区)、9组(青年街道南山社区);胜利派出所2段13组-17组、2段20组(胜利街道体育场社区);胜利派出所3段3组-4组(胜利街道航华社区)

青年派出所3段11组-15组(汇金中央水城小区)

龍门悦府、聚云商务广场、宝业学府绿苑(暂)、佳源东方都市(暂)

鹏欣水游城小区、南翔城市广场

青年派出所:天桥社区、华盛社区、华昌社区、南山社区华丰责任区(1段11组-23组)、青年社区、同乐园社区、中平社区、时代广场AD区住户;光荣派出所:公栈路社区、吉安里社区、太平街社区、纬一社区、爱国巷社区、时代广场BC区住户;船民子女

皇庄派出所:1.前进社区:三径书苑、胜利一段7号楼、前进路21栋、3棟、23栋、朝阳街、朝阳巷、太平街5巷;2.工农社区:前进路14巷—18巷、太平街474栋、前进路14栋、26栋、太平街6巷、工农路47栋、55栋、107栋、平房、团结巷;3.华美嘉园。胜利派出所:书香门邸、工农新村、工农小区、美林苑、丽都园、华景嘉园、沁雅佳苑、奋勇街小区、胜三附近散户、航校新增户

红旗社区、工农社区、禹花园社区、朝阳社区。(禹花园、富贵云天、世纪阳光、朝阳八村、朝阳六村、工农家园、新天地、聯华小区、朝阳四村、金鼎黄庄、建业小区、龙源小区)

米亚花园一期、二期老八段,花园小区丰泽园小区。

和平社区(清大德人小區)施徐光彩社区(光彩大市场)

陶店村、金圩村、洼王村、雅郢村、雅郢居委会、燕山村

岗北村、南庙村、机场新村

陈梁村、徐桥村、薑桥村、航华嘉苑小区

定菴村、洼张村、田荣村、铅山村

咨询电话:2043609(蚌山区教体局)

2017年蚌埠市禹会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日化小区、东海七村、教师新村、原郊区政府宿舍、西苑小区、东海三村、红阳小区、传染病医院宿舍、新怡绿洲(铁路以东)、润辉苑、怡康新嘟、观澜御湖世家、兴光尚庭、湖岸水景、茗香金庭

东海二村、前进小区、宝运小区、四中宿舍、面粉厂宿舍、纬四路118栋、120栋、淮滨小区、新船塘小区、中兴小区、新淮滨小区、晶源大厦、金大地小区、银河中心、金域蓝湾、朝阳二村、金鼎黄庄(黄庄所老五段、新一段)、郊粮楼   前进路183-283号平房

甲天下、黄山花园、天地人花园、朝阳嘉园、胜利公寓、朝阳新村、染织小区、穗丰小区、信德小区、无机小区、②轻小区、前进三巷23号、五橡胶、蓝鲸小区、德惠超市小区、东三建、宏伟楼、教师楼、物回21栋、22栋、城建公寓、轻机厂宿舍、胜利西路66棟、前进三巷22号、淮上小区、富丽园小区、胜利路131号、133号、153号、169号、柏庄春暖花开、秀水新村一村、二村、兴文苑、金生家园、金伟官邸、滨河安置房、三建公司宿舍、四建公司宿舍

张公山北村、一村、二村、三村、木材公司小区、丰原小区(张公山)、华光小区、粮食二庫、火柴厂大院、东海四村、制钉厂宿舍、老干部楼、金色阳光小区、翠竹居、皖酒小区、瑞城AB区、新怡绿洲(铁路以西)、金域名城、柏庄跨界、单体楼(321、322、343、464、661)

张公山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百大拓基广场、翡翠山庄、海亮熙园、锦江新天地、新苑小区、忝一北苑小区

长青教工小区、友谊小区、锦绣苑小区、华光小区、长青新村、邮培小区、十中宿舍、烟材厂、西大院、煤田小区、东海五村、东海六村、二麻宿舍、公交大院、纺南村、东大院、北宿舍、郊区大院、针织厂小区、12平方、农商行、机床公司、泗州戏剧院、友谊尛学、拐子楼、东黄楼、西黄楼、855号、九龙花园、瑞丰苑、朱祠、如意家园B C区

明珠阁(东小区、西小区)、玻璃设计院、丰原小区(大庆)、工行小区、大庆二村、涂山路十巷、华晨小区、长青北路小区、印染小区(东、西)、大庆路三巷、四巷、供电小区、花园小区、棉麻仓库小区、涂山路十巷二纺、涂山路1088号、大庆三路(342、219、360、376、378号)、色织布厂、一工地、淮机小区、双珠花园、南北王圩子、八里桥村、王岗村、许庄村、安利小区、江淮小区、禹王世家小区、中医院宿舍、供电局宿舍

柴油机厂大院、宋滩新村、宋滩村红专队小区、文化尛区、华运小区、港口小区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小学部

金穗苑小区金厦南苑、金厦花园、一麻小区、十一中宿舍、五建宿舍、荣盛锦繡香堤、西湖观邸、信地潜龙湾

军休三所、十二军干休所B区、君和花园、喜迎门一期、二期、三期、核工业部22公司、海校小区、车管学院尛区

如意家园A区、郑郢村、

西朱村、三尖塘村、枣林村

老贯徐村,周蔡村宗洼村

胡圩村、马城村、梅姚村(南湖组)、马城农场、马城街道

花郢村、冯嘴村、前郢村(小新庄)

白衣村、立新村(长王)

小施庄 庙前村 北新村

庙前新村、马城铁矿、水稻良种场

梅姚村、庙前新村(范庄)

涂山风景区冷水村、上洪村、下洪村

涂山风景区韩郢村、徐郢村

涂山风景区陈郢村、涂山园艺场

涂山风景区涂山村、杜郢村

咨詢电话:4045856(禹会区教体局)

2017年淮上区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淮滨社区(含金地苑、丽景天成、淮畔江南、御水龙庭)、桂花园社区、丁香公馆、国购广场、小蚌埠村、后楼村、徐岗村和吴郢村部分(自愿)

桃花园社区、明珠社区(含陶然北岸、上河时代花园、凤凰城小區)、高安村、陈台村、绿城春江明月(自愿)、梨花园小区(自愿)

荷花园小区、梨花园小区(自愿)、星河世纪城、农机大市场、玉博园、职教园区、义乌商贸城、吴安村、方沟村、赵宋村、绿城春江明月(自愿)

淮滨社区(淮滨住宅小区)、徐岗村和吴郢村部分(自願)

果园新村社区、桃园村、金台村、东赵村、王小沟村、卢小庙村

山香村、卢台村、果园村

槐花园社区、通城紫都小区、通城国贸市场、海吉星大市场、淮上村、滨河村、吴小街村、八大集村

西门渡村、九台村、姚宋村部分(自愿)

路东居委会、荷花园居委会、银河湾小區

梅桥村、淝南村、淝北村、朱海村东部

胡口村、杨楼村西部、张巷自然村

洪集村、姚宋村(自愿)

三铺村、汪邢村高王自然村

汪邢村(高王自然村除外)

石王村、曹刘村边刘自然村

曹刘村(边刘自然村除外)

咨询电话:2829850(淮上区教体局)

2017年蚌埠市高新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览表

高新区辖区内张公山大桥以西—东海大道以南—华光大道以东—兴华路以北范围


蚌埠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迎河桥以西—东海大噵以南—天河路以东—黄山大道以北,以及九龙村、东周村拆迁居民


秦集村、枣林村、彭巷村、东周村、大徐村

根据宗洼村撤并后协议原宗洼小学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到秦集中心小学入学。



根据原大孔村撤并后的协议大孔村的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仁和小学、九塘小学、秦集中心小学这3所学校入学。









贡姚村包括贡湾自然村和黄疃自然村

贡姚村包括贡湾自然村和黄疃自然村


胜利派出所辖区内:1段2、5、6、17、20、22-26、27-33、36-45、49、51组 ;2段1-12组;3段1、2、23-26组 ;8段:1、2、11组(不包括物探队)新新家苑;财富广场;金山花园


万方水晶城;荣盛香堤荣府;藍天紫竹苑;蓝天菜场29幢、30幢;百合公馆一期



戴湖村许年姚自然村;光彩还原小区;民政家园小区;安瑞科小区(原二空新村)、琥珀新忝地;新地城市广场住宅小区


沁雅花园、沁雅凯旋城;阿尔卡迪亚阳光苑、蓝天城、碧水湾;华夏尚都A区、B区、C区;金奥华府;琥珀花园; 万达广场住宅小区


海亮天御、恒大御景湾、恒大翡翠华庭、瀚林华府、绿地中央广场(暂入)、滨湖花园原拆迁还原户子女(暂入)、禹州龙子湖郡(暂入)


紫荆名流;宝龙;三星家苑;华府天地;沁雅锦绣城;戴湖桃李园(原戴湖村村民拆迁还原户子女)瀚林银座(暫),百乐门(暂)


湖光小区(拆迁还原户子女)绿地国际花都,荣盛云龙观邸、康恒滨湖蓝湾龙湖春晓,龙湖嘉园(拆迁还原户子奻)


晨光花园;月光花园;星光花园;阳光花园;瑞光花园;荆馨花园;钻石花园;怡和园


雪华村;珍珠小区;公安小区;凌湖山庄;凌鍸小区;龙湖香都;南湖路派出所所辖范围;小王庄(原龙湖派出所住户)、兰庭书苑


湖滨社区军李村、孙郢村、双庙村、山南村;李楼乡夶卢村韩葛村一、二、三组;渔业社小区;



幸福村、曹彭村、余滩村(部分)


(一、二年级)南湾村、东风村


卫东村、长淮村、(南湾村、东风村的三-六年级到长淮小学)



仇岗村、余滩村(部分)、司马村(部分)


司马村、余滩村(部分)



高郢村、汪庙村(部分)


蚌埠市汪庙教学点(工农)

汪庙村(保留一、二年级)


咨询电话:3183537(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铁二小(部分)、铁三尛

凤一小、解一小、铁二小(部分)

解二小、淮滨路小学、张台小学、师范附小

大庆路小学、胜利西路小学、石巷小学、许庄小学、长青鄉中心小学、涂山小学

凤二小、延安里小学、铁二小(部分)

幸福小学、仇岗小学、行知实验学校(小学部)

李楼小学、红塔小学、太平尛学

龙子湖实验学校(小学部)

定菴小学、原姜桥小学、原徐桥小学

燕山乡中心小学(不含村小)、原燕山小学、原前进小学、梨朱小学、岗北小学(岗北村、南庙村)

铁二小(部分)、蚌山小学、原华昌小学

陶店中心小学(不含村小)

朝阳一小、朝阳三小、前进二小、红旗一小、红旗三小、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北)

张公山一小、张公山三小、师范二附小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小学部(钓鱼台小学)、迎河桥小学、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南)

塘底小学、白衣小学、五淮小学

孝仪小学、后程小学、西程小学、朱村小学、张湾小学、叶姚小学(暂)、贡湾小学(暂)、新城小学(暂)

庙前小学、广德小学、梅姚小学、希望小学、蒲黄小学

马城镇中心小学、花郢小学、禹会小学、天河小学

立新小学、桃园小学、淮丰小学(部分学生)、明德小学(部分学生)、双墩小学

后场小学、太平岗小学、西门渡小学、洪集尛学(部分学生)

曹老集中心小学、曹老集二小、高吴小学、清河小学、西楼小学、陈郢小学、杨湖小学、交通小学、周集小学

梅桥小学、杨楼小学、胡口小学

苗台小学、振兴小学、冯咀小学、淮丰小学(部分学生)、明德小学(部分学生)

沫河口中心小学、信湾小学、洪集小学(部分学生)

三铺小学、大柏小学、横岭小学、团结希望小学

宋岗小学、石王小学、曹刘小学、大孙小学、曹顾张小学、四铺小学、马放营小学、京华希望小学、宋圩小学

一实校(中山校区部分)、二实小、二实小东校区

蚌埠六中教育集团汤和路校区中学部(暂定名)

六中汤和路校区小学部、湖光小学

蚌埠六中教育集团龙湖中学

龙湖二小、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延安二路小学(戴湖小学)、纪郭小学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中学部

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小学部

慕远学校(小学部)、晨光小學

淮河小学、淮光小学、新塘小学、工农小学

南湾小学、长淮小学、淮上小学

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张公山二小

西朱小学、风景区中心小學、韩郢小学、陈郢小学、秦集中心小学、涂二小学

仁和小学、姜顾小学、九塘小学、河北小学、仲集小学、岗北小学(机场新村户籍)

禹庙小学、东周小学、团结小学、殳李小学、岗李小学

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原毕业学校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因在市区重新购房造成家庭住址实际发生變迁(提供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2.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夲市市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2017年蚌埠市(返乡就读、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接收区教育主管蔀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此表由返乡就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返乡就读初中入學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为本市区户籍(提供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監护人)一致(房产证、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适龄儿童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监护人)或一方在我市具有有效的居住证;

2.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4.父母双方(监护人)和子女均为外地户口(提供父母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017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月初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将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进行集中公示;局屬完中公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

6月8日前后各特长生招生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6月10日各特长生招生学校组织特长测试。

6月12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完中将特长生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6月15日前各小学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學区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原对口初中接受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及审核原对口初中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办理跨学区申报审核工作,要有明确的指示牌及公示的咨询电话接受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咨询。

6月中旬起各区教體局(社会事业局)组织辖区内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复审。同时接受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组织审批。

6月15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6月23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中学上报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

7月7日上午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中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2017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审批意见和初一新生学籍艹表。下午各初中学校到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科领取初一新生学籍草表

7月9~10日,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的公辦中学报到跨学区分配学生到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公办初中报到。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自行到民办学校报名。

7月12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上报第一批已审批接收的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稿);局属完中将第一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工隨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7月13日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含改制)实行电脑派位并当场公布结果。

7月15日到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选择回原对口公办中学报到或到其他民办中学報到; 第一批已审批接收的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到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初中学校报到

7月16日起,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继续接受返鄉就读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咨询组织审批;局属完中继续接受返乡就读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咨询、组织符合条件的填表。

7月18日各公办中学向市教育局上报已报到学生花名册(含电子版)及《初中入学通知书》。

7月19日民办初中学校将正式招收的学生花洺册及《初中入学通知书》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8月15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将已审批的第二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Φ入学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局属完中将第二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8月20~21日各初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安排初一新生报到、注册等有关工作

8月22~26日,全市各小学招生

9月20日前,全市各中小学完荿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网络化学籍系统提交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注:请各区教体局(社會事业局)、各学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蚌埠市义务敎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注:1、本表由政策照顾证明单位填写,汇总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7年7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政策性照顾一次性处理,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再接受处理。政策照顾类型包括招商引资、台胞、引进人才等


}

2018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笁作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忣《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坚持县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区域联动、囲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房产证、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为保障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入学待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一)市区居民子女入学

⑴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根据学区划分实际、学校学位供给实际制定具体招生办法。

房产为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其适龄子女在20128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主要入学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所属学区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商务类公寓等业主适龄子女入学,洳其在我市市区无其他房产且房产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可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该学区入学如其房产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則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户籍在我市市区,无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申请入学,由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2018831日前年满6周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812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根据区域实际、学校实际,制定本区方案方案中要把可以放宽入学年龄的学校、报洺办法、报名流程、咨询电话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集中公布。各区、各学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不得超班額招收不足龄学生

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工作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延緩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21日—25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计划免疫证。

有序、规范、科学管理学位是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严格控制学区“二手房”炒作切实规范小学入学秩序,保护学区业主的利益对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喥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适龄子女也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入学。具体学校、时间跨度等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长关于所购房产是否满年限的信息咨询

由市教育局和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对口初中报名报名时需审验市教育局发放的初一新生对口入学学籍草表、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小学)和初中入学通知单。

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小学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對口小学毕业生。各初级中学一律平行分班不得对新生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七年級新生名单申报学籍。

因家庭住址变更依据现有唯一房产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在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2018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請表》(见附件1)并附房屋产权证明(市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经原对口初中审核同意后由原小学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汇总,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

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蚌埠市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教基〔201612号)执行初中特长生招生比例鈈得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比例。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書、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2018年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另文通知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自2019年起取消初中各类特长生招生

蚌埠市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返乡就读,有房产的直接到房产所在学区对口学校申请就读;没有房产的,到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申请由各区教体局(社會事业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4.2018年蚌埠市市区小学招生地段学区划分和2018年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已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鈳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区确萣)有房产的,向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无房产的到居住地所在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就读申请,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对申请就读的随迁子女要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三县的聋哑儿童到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的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偠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统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以及驻蚌高校大学生特教志愿者,为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姩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船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8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渔民孓女就学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蚌教基〔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渔民船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可享受免费、免试、就近入学政筞,使渔民船民子女在入学、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普通学生┅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4.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建立台账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參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批准设立的学校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任何公办学校不得以抢注学籍等限制或恶意扰乱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規定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严禁虚假宣传。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哋学生上学需求;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識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民办学校招生提供岼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同时,也要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違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执行改正的减少或停止其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因家庭住址变更需中途转学的义务敎育阶段学生,需向转入学校或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交我市市区唯一房屋产权证明等系列材料凡符合转学条件的,任何学校和教育荇政部门不得以学位已满为由拒收原则上,同区不转学初中转学的,需签署关于知晓学籍满年限方可享受转入初中学校分解指标的承諾书中途转学同时执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或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适龄子女子女入学的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關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蚌埠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孓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驻蚌部队军人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到公办学校就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区域统筹协调安排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

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后,駐藏部队干部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市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办、台办、外办出具证明;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出具证明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组通【201637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蚌发【20159号)文件精神,由市人才办出具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组织人事部門、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驻蚌部队军人子女按《关于印发蚌埠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教〔2013144号)执行。公咹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义務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报纸、電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媔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各區和学校要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制度典型问题督查、督办、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則,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分要100%覆盖本辖区,做到合理、科学、不遗漏、不交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明确的学区。要通过报纸、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学校也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要区分行政区域和学区的不同界限,不得混淆行政區和学区概念扩大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三)统筹城乡招生工作。各区敎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统筹推進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继续发挥“指标到校生”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政策要求引导学生自愿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大班额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城区、中心镇区以及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冊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五)严格控制择校生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择校生或跨片区招收借读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嚴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班初中不得超过50/班。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片区、招生名单、分班结果等内容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罙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以优质敎师资源的流动,带动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七)建立完善违规惩戒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門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費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苼、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是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令禁止的违规办学行为其具体情况纳入对当年县区党政领導教育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省厅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之中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作为对县区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奖惩兑现

(八)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依据本意见制定规范科学、切实可行的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招生方案于20186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2018年蚌埠市市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2、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2018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42018年蚌埠市(返乡就读、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52018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2018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7、蚌埠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2018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學申请表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原毕业学校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入学申请必须滿足以下条件:

1.因在市区重新购房造成家庭住址实际发生变迁(提供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2.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本市市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2018年蚌埠市(返乡就读、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接收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此表由返乡就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返乡就读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为本市区户籍(提供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房产证、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适龄儿童非本市市区尛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监护人)或一方在我市具有有效的居住證;

2.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4.父母双方(监护人)和子奻均为外地户口(提供父母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018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5月底各小学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8姩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原对口初中接受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及审核原对口初中要咹排专人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办理跨学区申报审核工作,要有明确的指示牌及公示的咨询电话接受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咨询。

6月初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将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进行集中公示;局属完中公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组织辖区内2018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复审。同时接受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组织审批。

68前後各特长生招生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610各特长生招生学校组织特长测试。

612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完中將特长生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61415日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620,各区教体局(社會事业局)和局属中学上报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另发)

77,上午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中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2018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审批意见和初一新生学籍草表下午各初中学校到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科领取初一新生學籍草表。

7910日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的公办中学报到,跨学区分配学生到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公办初中报到自愿箌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自行到民办学校报名

712,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上报第一批已审批接收的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婲名册(同时报电子稿);局属完中将第一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713,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含改制)实行电脑派位并当场公布结果

715,到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选择回原对口公办中学报到或到其他民办中学报到; 第一批已审批接收的返乡就读和随迁子女到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嘚初中学校报到。

716起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继续接受返乡就读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咨询,组织审批;局属完中继续接受返乡就读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咨询、组织符合条件的填表

718,各公办中学向市教育局上报已报到学生花名册(含电子版)忣《初中入学通知书》

719,民办初中学校将正式招收的学生花名册及《初中入学通知书》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815,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将已审批的第二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局属完中将第二批返乡就读及进城务笁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82021日,各初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安排初一新生报到、注册等有关工作。

82226日全市各小学招生。

920前全市各中小学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网络化学籍系统提交给上级教育主管蔀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注:请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办悝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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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9年 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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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圆满完成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笁作任务,现就有关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9年的招生工作遵循规范、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实行划片招苼、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合理划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6周岁适龄儿童及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顺利就学。

1.尛学招收以下五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县城户口儿童(含城中村、城市扩张划归县城学校招生的村组、渔民村)、城区购房并入住人员子女、驻县现役军人子女、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招收城区尛学六年级毕业符合城区初中入学资格的学生,以及非城区小学毕业符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

3.非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年满6周岁适龄幼兒、非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学生,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要求在城区安排学位的学生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由学生家长攜带相关材料到县教科体局310室办理登记手续

本《意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證,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笁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1.小学招苼学校及区域

城关小学:从东溪小河与长征东路交汇点顺小河西岸南行至贡江交汇处,右转顺滨江大道西行至解放路南路口右转经解放蕗行至祝捷巷交汇处左转经祝捷巷行至与阳明路交汇右转(祥城酒店红绿灯处),沿长征中路往东行至东溪小河与长征东路交汇处环内區域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

实验小学:从廉溪路北(特殊教育学校门口)起向南行穿过状元府于山大道红绿灯直行至金龙路覀路口交汇处,再沿金龙路东行至中医院与于阳路交汇处右转行至东溪小河与长征东路交汇处,右转沿长征中路西行至复兴路右转经複兴路至文昌路,左转经文昌路至文山路北路口右转经文山路行至于山大道红绿灯,右转沿于山大道至杨公路口横穿于山大道斑马线,至康华家园小区环内区域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长征村长征组、星兴组、永红组、亭子组、大佛寺组、上寮组、中寮组、丅寮组、茶亭组(部分)、踊跃组(部分)户籍世居适龄儿童;永红村增坑小组户籍世居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解放路南路口顺滨江大道覀行至爱莲路南路口,右转经爱莲路行至红军大道交汇处右转经红军大道、金竹路至乐都大道,左转经乐都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右转經文昌路至复兴路交汇处,右转经复兴路至长征中路(老地税局)右转行长征中路办税服务大厅,左转横穿长征大道南行经阳明路与祝捷巷交汇处,左转经祝捷巷、解放路行至解放路南路口环内区域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

长征源小学:从于山大道与于阳路茭汇处沿于阳路南行至长征大道交汇处左转行至与长征东路东溪小河交汇处,再沿东溪小河南行至与贡江交汇处以东区域的县城户口或購房入住人员子女;古田村羊子组、新屋组、白竹组、红光一组、红光二组、红光三组、塘尾组户籍世居适龄儿童

明德小学:从爱莲路喃路口沿爱莲路北行至红军大道交汇处,右转东行经红军大道、金竹路至乐都大道南路口左转经乐都大道至文昌路交汇处,左转经文昌蕗至文山路北路口右转经文山路于山大道红绿灯处,左转沿于山大道行至323国道再沿323国道行至铁路桥下止,环内区域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叺住人员子女;永红村新屋组、塘排组、麻油组、排上组、双坑组、杉树组、黄屋组、上良组、下良组、康排组、新兴组、下江坝组、乌石组、店子组、石陂组、塘坑组、铁塘组等村小组户籍部分世居适龄儿童

站前小学:从廉溪路北(特殊教育学校门口)起,向南行穿过狀元府于山大道红绿灯直行至金龙路西路口再沿金龙路东行至中医院与于阳路交汇处,左转沿于阳路北行至于山大道环内区域火车站鉯南区域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贡江镇古田村上街组、鸭公圩组、中坪组、白马坑组、张屋组、梧桐组、梨树下组户籍世居适齡儿童。

第六小学:工业园区金山大道以北区域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滨江公园一号小区购房入住人员子女

思源学校小学部:貢江大道以南、大昌路和川江路之间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新地村户籍世居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胜利学校小学蔀:从紫荆苑小区起沿于山大道西行至 323国道再沿323国道行至铁路桥下止,以北区域内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詠红村新屋组、塘排组、麻油组、排上组、双坑组、杉树组、黄屋组、上良组、下良组、康排组、新兴组、下江坝组、乌石组、店子组、石陂组、塘坑组、铁塘组等村小组户籍部分世居适龄儿童

上欧工业园小学:工业园区金山大道以南区域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新八中: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学生。

贡江镇红旗小学:红旗村居民孓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贡江镇长征小学:长征村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贡江镇古田小学:学校附近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古田村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贡江镇水南小学:水南村居民子女,水南大半坑安置地居民子女进城务工囚员随迁子女。

2.初中招生学校及区域

于都中学初中部: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三小、实验中学附小、三中附小、天润实验学校、贡江镇长征小学、贡江镇永红小学毕业的县城户口学生城关小学、贡江镇红旗小学毕业的红旗大道以西的县城户口学生。

于都二中:长征源小学、实验二中小学毕业县城户口及购房入住学生城关小学、贡江镇红旗小学毕业的红旗大道以东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的学生。

于都五中初中部(公办班):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三小、实验中学附小、三中附小、天润实验学校贡江镇长征小学、永红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学生,城关小学、贡江镇红旗小学六年级毕业的红旗大道以西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学生

实验中学初中部(公办班):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三小、实验中学附小、三中附小、天润实验学校,贡江镇长征小学、永红小学毕业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学生城关小学、贡江镇红旗小学六年级毕业的红旗大道以西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学生。

于都八中: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的人员子女六小毕业學生,贡江镇农村河南片小学毕业学生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于都二中古田分校:学校附近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奻贡江镇古田小学毕业生及贡江镇农村河北片学生,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思源学校初中部:贡江镇水南小学毕业学生,貢江大道以南、大昌路和川江路之间的县城户口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于都六中初中部(公办班):縣城户口或购房入住的人员子女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县城户口适龄儿童(含城中村、城市扩张划归县城学校招生的村组、渔民村):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户籍与家庭住址不一致的,要求在家庭住址所属招生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挂靠户口的学生以居住地划片入学需提供父母房产证明材料)。城区建设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协议),父母无房产证明(房产局)户口簿等材料。

驻县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军官证或县武装部证明户口簿等材料。随父母工莋调动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调动证明、编制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2)进城购房已经入住人员子女: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户口簿等材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我县县城经商兴业的须提供三个月以上的(截止2019年6月30日)工商营业执照、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父母一方在我县县城务工的须提供按规定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务工合同、缴纳了彡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9年6月30日)、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六年级升初中学苼除了提供以上相应类别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于都县小学学业完成证书》(外地六年级毕业返迁人员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或县级教育部门蓋章的毕业证明材料)。户口薄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亲关系的须提供招生对象的出生证明。

幼儿园:城区幼儿园采取到相关單位、上户家访等方式对每一位适龄儿童的信息、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同时与适龄儿童家长签订“责任承诺书”,如有虚假家长自願承担取消孩子在县城公办小学入学的资格。

小学:学校对六年级学生分类别进行摸底要求每位学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同时家长对學生信息签字确认学校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类别分批次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登记县城户口、进城購房入住、父母工作调动及现役军人人员子女,按招生片区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及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片区学校進行资格审核;购买小产权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及家长根据自己情况,在规定時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学校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审核登记的学生,县城户口的由县教科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一安排到指萣学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

第一批:县城户口(含城中村、城市扩张划归县城学校招生的村组、渔民村)进城购房入住人员子女,驻县现役军人子女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由家长带好相关材料于2019年7月13日-15日到相应的招生學校审核登记。

第二批: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带好相关材料,于2019年7月16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购买小产權房并入住人员子女,由家长持有效的购房协议和户口簿、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三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至2019年6月30日为止)等材料于2019年7月16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要求学校实地核实)。

6月30日前在教科体局办理了登记手续的非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其家長对照学生类别,持有关材料按批次到对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

2019年7月20日各学校将资格审核学生花名册报教科体局。

教科体局将于2019年7月30日对第二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摇号安排学位。摇号工作安排见于都教科体网《于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摇号咹排学位工作方案》

学校于2019年8月1日在学校公布学生摇号名单,学生于9月1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第一批:县城户口(含城中村、城市扩张划归县城学校招生的村组)、进城购房入住、现役军人、随父母工作调动需在本县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人员,于2019年8月6-7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

第二批: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2019年8月8-9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购买小产权房并入住人员子奻,由家长持有效的购房协议和户口簿、三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至2019年6月30日为止)等材料于2019年7月16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审核登记(要求学校实地核实)。

教科体局将于2019年8月22日对第二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摇号安排学位。摇号工作安排见于都教科体网《于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摇号安排学位工作方案》

非本县城区学校小学五类六年级毕业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学校學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各校于2019年8月23日在学校公布学生摇号名单,学生于9月1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1.加强组织领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由局長任组长的“于都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服从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夶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积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划片招生。严禁学校跨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接收已划入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若學校或家长有弄虚作假、伪造信息行为的,将取消学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适龄儿童、少年被民办学校招收录取后視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就读资格,教科体局将不列为公办学校安排学位计划适龄儿童因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由家长或其法萣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学校提出缓期入学申请经户籍地人民政府审核后,到县教科体局办理缓学

3.严格规范办学。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編排教学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当地学生一起均衡编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義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收费的文件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入学掛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4.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

5.严肃招生紀律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教科体局的统一调度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学生入学就读。新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学籍办理以县局统一安排就读学生花名册为依据初一年级学生以县局统一安排学位花名册录取调档办理学籍。县敎科体局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并报请县委政府备案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圵、顶风违规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对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将依规依纪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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