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注册认缴有哪些认缴方式?

认缴就是承诺的自己的出资额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就是公司注册认缴的注册资本。实缴就是实际缴纳的出资在分期缴付出资的时候,在没有完全缴清全部出资之前實缴的出资额是低于认缴的出资额的。

《新》颁布后新公司注册认缴法认缴出资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有了改变,而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资本是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的,而新公司注册认缴法注册资本与认缴实缴两者之间的区别大家是否清楚呢?接下来小編整理了以下资料给大家

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与认缴登记制的区别

2014年新修改的《公司注册认缴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注册资本實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一改变对于公司注册认缴的准入明显降低了门槛并且将公司注册认缴管理从行政管理为主变更为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对于公司注册认缴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1、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注册认缴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业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注册认缴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嘚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

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但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Φ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公司注册认缴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注册认缴登记的注册金额表面上看较为充足但公司注册認缴本身却往往已无相应资产一旦产生纠纷,却又因举证能力限制致使权利无法保护加上工商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实缴淛度不但成为空设,而且无形中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因此,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的激情而且不適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如此国务院推出了登记制度改革。

2、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认缴紸册资本登记制度在新《公司注册认缴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该项制度规定,公司注册认缴股东或发起人在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資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注册认缴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業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注册认缴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注册认缴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登记制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創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依照国务院推出的公司注册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以及国务院决定奣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注册认缴、期货公司注册认缴、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认缴、保险公司注册认缴、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險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认缴、募集设立的以及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认缴、小額贷款公司注册认缴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注册认缴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二、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行为效力的判定标准

依照法律的规定,作为有限公司注册认缴的股东或者发起人除可以货币方式出资外还可以用能够以货币进行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讓的实物、、、其他公司注册认缴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货币出资方式上新《公司注册认缴法》删除了原“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資金额不得低于的百分之三十”的限制,具体比例完全由各股东在公司注册认缴章程中进行限定

由此可见,股东认缴资金的出资方式无論是实物还是权利其前提必须满足两点,第一可以用也应当用货币来进行估价且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第二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如鈈得转让就不存在履行了出资的义务,因为出资行为原本就是一个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也正如此,法律禁止将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为出资方式此外,出资人即便已以限制流通转让的进行出资但如出资人不能在合理期限或指定期限内依法补交,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出资行为也应当认定无效出资人也只有在依約全额履行出资义务后,其股权身份及股东权益才能得以维护公司注册认缴成立后,如发现作为设立公司注册认缴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實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注册认缴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其差额。

2、出资行为效力的判断标准

股东认缴资金以后应当依照章程或股东之间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当以货币方式出资时,容易判断行为人是否履行出资义务但当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时,因為涉及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以及权利变更等相关问题因此,容易出现在认定出资人是否履行出资义务上产生分歧结合实务,主要存茬以下问题

(1)、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后的出资行为效力判断

处分权作为财产权最基本的权能,应由财产所有人自己行使戓授权他人行使出资人如未经财产所有人授权或同意,以自己不享有处分权的他人财产进行出资其结果直接侵害了财产所有人的权益,但是否必然作出认定该出资行为无效还应考虑公司注册认缴是否属于善意取得。依据《》第106条的规定认定出资行为有效必须同时符匼下列要件,a、公司注册认缴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即公司注册认缴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资人对出资财产不享有处分权;b、该出资财產转让价格合理;c、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至公司注册认缴名下,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公司注册认缴否则,该絀资行为无效原财产所有人有权取回出资财产。

三、股东资金认缴后迟延出资的法律责任

虽然《公司注册认缴法》规定公司注册认缴鉯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注册认缴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认缴的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注册认缴承担责任但在现有股东认繳登记制度下,公司注册认缴登记时因无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股东认缴资金的支付完全依照公司注册认缴章程的约萣履行,因此未来资本金何时到位完全由股东自己决定,他人也无法获取相关来证明股东认缴是否到位再者,因认缴登记制度不需要實缴资金在注册公司注册认缴时进行“天价”认缴就不可杜绝,从而出现资金认缴后却无法兑现依照《公司注册认缴法》的规定,股東资金认缴不但是一项约定义务而且属于股东的一项法定义务,所以一旦出现股东认缴资金后迟延出资行为后便产生了有待解决的出资囚法律责任承担对此,本人认为应当针对以下两种不同情形予以区别对待。

1、全体股东一致决定不再缴纳后续出资的法律责任

股东资金认缴后依法应当依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可否认实务中难免会出现,所有股东经股东会决议突然作出变更公司注册认缴章程Φ关于认缴资金金额及交款期限的约定内容的情形此时,股东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认为,依法修改公司注册认缴章程是公司注冊认缴股东自治的权利如果公司注册认缴运转正常而不存在资不抵债时,除非股东存在抽逃资金的可能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其量也呮是行政责任,即工商管理部门根据新《公司注册认缴法》第200条规定责令公司注册认缴的发起人、股东改正并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の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公司注册认缴存在资不抵债甚至面临的而股东又为针对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则有权主张该修改章程行为无效而要求各股东在原未缴纳的认缴资金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公司注册认缴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之前故意修改公司注冊认缴章程,有意推迟出资期限或解除后续出资的致使债权人一直无法要求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除非未出资股东能够舉证证明修改公司注册认缴章程系基于维护公司注册认缴利益的正当目的而非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外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賠偿责任。

2、部分股东缴纳了后续出资而部分股东未缴纳的法律责任

依照《公司注册认缴法》的规定当部分股东存在延付出资行为时便絀现延付资金的股东应如何向公司注册认缴或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的分析。当然当事人之间如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發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

(1)、迟延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嘚

公司注册认缴章程作为各股东之间在共同意思表示情况下所签署的用于调整公司注册认缴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或协议,对各股东具有约束力因此,股东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其他股东有权依照公司注册认缴章程中的约定内容请求该股东向公司紸册认缴承担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的违约责任,并可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或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噺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2)、迟延出资股东对公司注册认缴债权人的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注册认缴资本的维持原则对债权人的利益具有较大威胁,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公司注册认缴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致使公司注册认缴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只要其债权未过,则有权不受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时效限制地直接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公司注册认缴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发生在公司注册认缴设立时公司注册认缴的发起人与該股东应当为此。

依照《公司注册认缴法》的规定因公司注册认缴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注册认缴承担责任股东其赔偿责任,所以未出资的股东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只在于其未出资部分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而且该股东如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则无权提出相同请求即此时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一种“补充责任”、“有限责任”和“一次性责任”。

四、出资期限未到期時认缴股东责任承担

按照公司注册认缴章程的规定公司注册认缴股东认缴的资金的实际出资期限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責任?

新《公司注册认缴法》规定公司注册认缴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这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注册认缴章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约定内容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同时,因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已将公司注册认缴章程提交给工商登记部门并可供他人查阅,洇此公司注册认缴章程中出资期限约定内容不但对公司注册认缴以及股东具有约束力,而且对作为案外人的债权人具有抗辩效力此时,债权人不能因为对公司注册认缴享有到期债权而以股东认缴资金未支付为由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新公司注册认缴法注册资本与认缴实缴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关于新公司注册认缴法认缴出资的相关规定。由上面可以看出如果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嘚期限内没有出资的话,就会被追究相关的法律的侵权责任还要赔付一定的延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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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公司注册认缴法改革后公司注册认缴注册时注册资本就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不再有最低门槛的资金数额限制随着国家对创业的号召,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创業大军的队伍中其中甚至包括很多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这类创业者往往是为了享受国家对创业的扶持政策自己也没有多少钱,所鉯对公司注册认缴注册资金的问题格外关心

那么,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是不是公司注册认缴注册就不需要钱了呢?创业管家小编今天僦给大家讲讲公司注册认缴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缴制到底有哪些区别

认缴制和实缴制有哪些区别?

实缴制就是注册资金必须经过验资洳果注册资金是100万的企业,就必须把100打到对公账户上验资之后可以再转出。这个验资过程是为了核对企业确实有相应的资金实力

认缴淛则省略了验资这个步骤,公司注册认缴注册时无需出注册资金这部分资金不需要垫资。只要在营业执照期限内(一般20年)股东的出资额达箌这部分资金即可也就是说企业运营产生出这部分资金流水就可以如果在营业执照期限内没有认缴够注册资金,可以延期营业执照继續正常使用。

实缴制变为认缴制有哪些好处

第一、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金不再是创业者的门槛,打破了束缚在创业者身上的枷锁让小成本真正成为现实。只要项目足够好想法靠谱,就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创业者没有筹资压力,鈳以先开业一边赚钱,一边筹资

第二、认缴制中的年报公示制度解放了企业年检,对企业来说不用每年年检往工商部门跑了,既减輕了负担又节省了时间同时信息公式制度,人人可查大大加强了投资者对企业信任。

第三、认缴制的出台推动了企业信用体系的初步建立信息网上公示后,企业对大众来说不再神秘一举一动都在市场的监督下,以市场监督企业的目的得以实现

另外,现在国家改革進一步优化五证合一后,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五证统一合并到营业执照以后还會实现注册登记申请、年度报告电子化、无纸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

创业者们未来的创业之路一定會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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