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期间工资待遇遇怎么样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決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用工性质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年龄等要求如下:

  1.窗口服务岗位2名,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中囲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①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

  ②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313办公室(曹娥开发区嘉和路168號)

  报名联系人:胡维英;联系电话:

  咨询联系人:钟飞;联系电话:

  ③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簿、学历证书(应屆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书)、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按符合报考要求人员多少来确定考试方式符合报考人数多的,分别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1:3比率进行(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60%);符合报考人数少于6人(包括6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檢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有用工单位进荇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通过用人单位党组讨论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嘚,用人单位有权提请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聘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務派遣派遣合同为两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證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2.医疗期间工资待遇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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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7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醫改办主任王贺胜莅临指导

  • 2016年4月26日原卫生部长高强莅临中心调研

  • 2016年2月1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莅临中心调研

  • 2015年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長陈竺来我中心调研

  • 2015年9月22日世界银行福建卫生考察调研团来我中心调研

  • 2015年6月27日李玲教授一行医改跟踪调研

  • 2015年5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主任申秀英来访

  • 2016年2月1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莅临中心调研

  • 2015年1月9日省委书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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