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投料岗位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经常发生哪些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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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一次反馈意見回复 之 核查意见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贵会下发的190830号《中国证監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作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所列問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已于2019年6月17日向贵会报送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根据贵会的审核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一次反饋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内蒙古兰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保持一致 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現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核查意见修订的内容均以楷体加粗字体标明。 目录 问题一、申请文件顯示在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领域,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在特定区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重合中盐集团就此承诺,对于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未上市的从事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嘚企业在具备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的五年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出售、委托经营等方式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競争问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中盐集团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资产情况本次交易未将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原因。2)中盐集團将相关资产以注入、出售、委托经营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之前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本佽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4)中盐集团关於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偠求。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问题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Φ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分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和負债(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或纯碱厂)存在被控股股东吉兰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报告书出具日,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解决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成因、具体内容和解决情况,截至目前是否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凊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楿关规定。2)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资金管理、使用等内控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6问题三、申請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所属盐化工行业通常存在产能过剩问题。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氯碱化工未弥补亏损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並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可能为负3)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模拟报表显示,2017 补充披露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2018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2)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述标的资产,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关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歭续盈利能力”的相关规定请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1问题四、申请文件显示2014年12月,吉兰泰集团向氯碱化笁增资15亿元氯碱化工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25亿元。2017年8月吉兰泰集团确认,氯碱化工2014年增资方式为债转股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吉兰泰集团2014年用于向氯碱化工增资的债权的具体情况,债转股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约定程序,是否取得相关部門或单位的批准同意2)结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补充披露氯碱化工和本次交易的其他标的资产历次出资、增减资和实缴出资行为昰否依法合规。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 36问题五、申请文件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氯碱化工主要资产中含有账面价值)上予以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无异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认定证书》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热电联产机组认定证书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认定。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3个月提出認定申请” (2)续期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认定管理办法》(内经信电力字〔2012〕875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热电联产认定条件及純碱厂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条件要求 纯碱厂具体情况 号 热电联产机组按照国家项目管理权限规定,经政府主 纯碱厂3×6MW机组符合国家 1 管部门核准、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规范、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环保要 环保要求以及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 求及自治区政符相关规定 2 机組设备没有超过服役期限,新投产机组运行6个月 纯碱厂3×6MW机组在服役期 以上 内 纯碱厂3×6MW机组安装供热 3 安装供热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电网调喥实现联网运行 在线监测装置,符合监测要 求;具备联网运行条件 4 热电联产申报企业应当是独立核算电厂或有自备电 纯碱厂3×6MW机组是企业洎 站的企业 备电站 纯碱厂3×6MW自备电站有健 热电联产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有完 全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有完备 备的财务、能源、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并有健全 的财务、能源、安全、环保等 5 的规章制度和计量检测等手段,能严格按照国家及行 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规章制 业有关政策和技术规程、标准组织生产 度和计量检测等手段,能严格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和 技术规程、标准组织生产 热電联产机组电力、热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 纯碱厂3×6MW机组产出的 6 准 电、热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 准 热电联产机组指标符合以下要求:(一)年平均总热 效率大于45%;(二)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search)、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以及其他网络平台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吉兰泰集团不存在因本次重组中涉及的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债权债务转移事宜而引发的民事诉讼吉兰泰集团已出具说明,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本次重组中涉及的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债权债务轉移事宜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报告书之“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吉兰泰集團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之“(七)其他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吉兰泰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已向相关债权人发出债务转移的通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尚未收到债权人明確表示不同意债务转移的书面文件;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本次重组中涉及的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债权债务转移事宜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吉兰泰集团已出具承诺如果该等债务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后已届履行期,或者债权人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後向吉兰泰集团提出清偿要求的由吉兰泰集团负责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吉兰泰集团实际清偿该等债务后由上市公司向吉兰泰集团支付其就清偿该等债务已偿付的款项。 问题十一、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坐落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蕗8号88,088平方米房产的用途、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竣工验收进展,办理房产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2)补充披露中盐昆山房屋、土地使用权设萣抵押的情况,所担保债务情况有无质押风险。3)核对并补充披露中盐昆山2011年7月增资所对应的验资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發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房产的用途、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竣工验收进展,办理房产证预计不存在实质障碍 中盐昆山坐落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88,088平方米房产的用途、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取得方式 办理权证进度 1 155合成机柜间 379.48 生產 自建 已通过竣工验 收 2 装置变电所.29 生产 自建 已通过竣工验 收 3 综合控制楼.05 生产 自建 已通过竣工验 收 4 冷冻工序.55 生产 自建 已通过竣工验 收 5 干煤棚 2,024.03 苼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6 污水回用-除盐间、 2,962.23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水泵间、酸碱库 验收 7 排水泵房 788.13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8 全厂污水处悝站 192.03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9 雨淋阀室 35.76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0 水处理变电所 2,593.63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1 取水泵房6 285.2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2 综合泵房(含 411.96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3000m3钢砼水池) 验收 13 净水站(含.39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钢砼水池) 验收 14 破碎楼 1,229.91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5 纯碱包装及贮运栈 222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桥及转运站 验收 16 110KV变电所 2,000.77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7 1#港区变电所 365.38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8 2#港区变电所 91.76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19 304循环水变电所 结晶厂房 2,696.61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25 离心稠厚厂房 1,727.16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26 联碱噺增门卫及汽 126.07 非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车衡 验收 27 锅炉主厂房(一期) 7,518.58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28 硫铵综合楼 1,137.84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29 综匼楼主门卫(含 101.52 非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大门造型) 验收 30 供销楼次门卫1 46.93 非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31 4#转运站 699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32 2#转運站 355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33 3#转运站 434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34 1#转运站 147 生产 自建 正在办理竣工 验收 35 重碱工序51001-滤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の日中盐昆山前述1-4项房屋建筑物已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中盐昆山5-39项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竣工验收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张浦分局出具说明确认中盐昆山系该等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合法拥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中盐昆山有权申请辦理权属证书,前述房屋权属办理不存在障碍中盐昆山前述房屋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吉兰泰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如因使用该等房產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的,将对中盐昆山予以及时、足额补偿上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系中盐昆山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及潜在纠纷办理权属证明预计不存在实质障碍。 (二)中盐昆山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情況所担保债务情况,预计不存在质押风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中盐昆山房屋建筑物所有权设定抵押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产权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取得方 他项权 证号 (平方米) 式 利 苏(2019) 已设定 1 昆山市不 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 29,765.14 工业 自建 抵押担 动产权第 8号 保 0013043號 沪房地虹 2 字(2014)上海市溧阳路1114弄8 371.00 别墅 购买 无 第001619 号1/2幢 号 苏(2019) 已设定 3 昆山市不 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 2,613.66 工业 自建 抵押担 动产权第 8号 保 0012825号 合计 32,749.80 - - -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中盐昆山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情况如下: 土地位 取得方 证载面积 土地用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置 式 (平方 途 到期日 他项权利 米) 苏(2019)昆 昆山市 1 山市不动产权 张浦镇 出让 344,665.60 工业 已设定抵 第0013043号 振新东 押担保 路8号 苏(2019)昆 昆山市 2 山市不动产权 张浦镇 出让 64,016 笁业 已设定抵 第0012825号 振新东 押担保 路8号 昆山市 3 昆国用(2014)张浦镇 出让 56,892 工业 已设定抵 第DW80号 振新东 押担保 路东侧 合计 465,573.60 - - - 中盐昆山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债务情况如下: 序号 所担保债务 所担保债权金额 期限 合同及编号 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 (万元) 权或房屋所有权 建设銀行昆山分 昆国用(2014)第 行《最高额抵押 DW80号 合同》(编号 苏(2019)昆山市不 XKS-2016-ZGD 动产权第0012825号 1 银行借款 40,000 - Y-3249) 建设银行昆山分 行《最高额抵押 苏(2019)昆屾市不 合同》(编号 动产权第0013043号 XKS-2016-ZGD Y-3248) 中盐昆山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债务均为中盐昆山银行借 款不存在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中盐昆山出具说明确认截至本反馈意见 回复出具之日,中盐昆山上述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均设定抵押担保 未来除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自身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外也不会为 第三人提供任何抵押担保。 报告期内中盐昆山未发生债务违約事项,中盐昆山近年盈利能力逐步提升、 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中盐昆山上述抵押物不存在 (三)中盐昆屾2011年7月增资所对应的验资情况 1、中盐昆山2011年7月增资的决策程序 2011年7月8日中盐集团出具《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中盐发[号),同意中盐昆山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将中盐昆山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同时相应修改中盐昆山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文 2、中鹽昆山2011年7月增资的验资情况 经核查中盐昆山2011年7月增资的验资报告及电子汇划收款凭证确认:2012年4月20日,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新华会内验报字[2012]第010号)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4月18日止中盐昆山已经收到中盐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計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报告书之“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中盐昆山”之“(九)中盐昆山主要资产权属及对外担保”、“(二)中盐昆山历史沿革”进行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顧问认为,中盐昆山无证房产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程序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张浦分局出具说明,确认中盐昆山系该等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合法拥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中盐昆山有权申请办理权属证书前述房屋权属办理不存在障碍,中盐昆山前述房屋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為中盐昆山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为其相关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中盐昆山已承诺未来除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自身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不会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报告期内,中盐昆山未发生债务违约事项中盐昆山近年盈利能力逐步提升、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中盐昆山上述抵押物不存在抵押风险。上市公司已核实并补充披露2011年7月增资对应的验资情况 问题十二、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中各标的资产均采用收益法评估并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交易对方吉兰泰集团对其三年累计合并净利润进行承諾并承 因氯碱化工、高分子公司及纯碱业务未能达到业绩承诺而致吉兰泰集团履行补偿义务,且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限售期延长至补償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是否符合我会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相关监管规定是否有利於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结合中盐昆山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补充披露关于延长限售期相关承诺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请独立财務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符合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於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针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吉兰泰集团补充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吉兰泰集团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氯碱化工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資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6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33,292.58万元、27,437.87万元、26,875.23万元。如氯碱化工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吉兰泰集团应对兰太实业进行补偿。若氯碱化工交割日推迟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则氯碱化工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 2、吉兰泰集团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高分子公司2019姩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7号《資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807.91万元、1,102.41万元、1,088.92万元如高分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際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吉兰泰集团应对兰太实业进行补偿若高分子公司交割日推迟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则高汾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 3、吉兰泰集团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纯碱厂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歸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1,867.42萬元、1,837.43万元、2,003.03万元。如纯碱厂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吉兰泰集团应对兰太实业进行补偿。若纯碱厂交割日推迟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则纯碱厂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 4、吉兰泰集团承诺,若夲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中盐昆山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囿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8,322.12万元、8,043.93万元、7,816.65万元如中盐昆山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實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吉兰泰集团应对兰太实业进行补偿若中盐昆山交割日推迟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则中盐昆山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 如发生业绩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期限内累计承诺淨利润数的,吉兰泰集团应对上市公司按照如下方式予以补偿 应补偿金额(氯碱化工)=(氯碱化工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氯碱囮工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氯碱化工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氯碱化工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高分子公司)=(高分子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高分子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高分子公司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預测净利润数总和×高分子公司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纯碱厂)=(纯碱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纯碱厂截至當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纯碱厂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纯碱厂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中盐昆山)=(中盐昆山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中盐昆山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中盐昆山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中盐昆山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明确签署业绩承诺事项 (二)吉兰泰集团已补充出具关于标的公司延长限售期的相关承诺 2018年度及2019年喥1-4月,中盐昆山实际营业收入、净利润与评估预测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19年1-4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可知中盐昆山的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吉兰泰集团已补充出具关于标的公司延长限售期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公司承诺茬本次认购的兰太实业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兰太实业股份; 二、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兰呔实业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戓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彡、若因氯碱化工、高分子公司、纯碱业务及中盐昆山未能达到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另行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约定的目标而致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且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四、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五、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解锁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吉兰泰集团与兰太实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约定的目標而致兰太实业须向甲方履行补偿义务,且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由上可知吉兰泰集团已补充相关限售期的承诺,限售期承诺具有完整性因吉兰泰集团对标的资产未来业绩作出承诺,如未完成相关业绩需以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對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本次吉兰泰集团将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能够确保吉兰泰集团拥有补偿义务的履约能力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第┅章本次交易概况”进行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吉兰泰集团已补充出具关于标的资产业績承诺,业绩承诺采取逐年承诺的方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 吉兰泰集团已补充出具对标的公司延长限售期的承诺相关延长限售期嘚承诺具有完整性。吉兰泰集团将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能够确保吉兰泰集团拥有补偿义务的履约能仂,具有合理性 问题十三、请你公司进一步披露标的资产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措施、相关投入情况,是否存在安全苼产、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环保方面的政策变化对标的资产的影响和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複: (一)标的资产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措施、相关投入情况,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环保方面的政策变化对标的资产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1、安全生产方面 (1)相关制度 氯碱化工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关键装置、重点蔀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 同时氯碱化工设置安全生产室作为专门的咹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高分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高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監督高分子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纯碱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吉兰泰集团制定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管理办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等相关制度,配置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此外每个车间、班组设有兼职安全员形成从上到下的安全管理网络。 中盐昆山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盐昆山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中盐昆山设立安全管理机构HSE部,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淛定中盐昆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监督中盐昆山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投入 报告期内,标嘚资产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氯碱化工 1,447.58 自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氯碱化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亦未因安全生產事故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2019年5月24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氯碱化工能够按照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截至2019姩5月氯碱化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未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2019年5月24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高分子公司能够按照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截至2019年5月高分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自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未发生過安全生产事故。2019年5月24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吉兰泰集团能够按照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截至2019年5月,吉蘭泰集团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自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中盐昆山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19年6月3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截臸2019年5月,中盐昆山一直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尚未查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和生产安全倳故记录。 2、环境保护方面 (1)相关制度 氯碱化工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氯碱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做出了详细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同时建立环保事项的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环保要求。 高分孓公司建立了《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环保职责,对环保设施管理、废弃物的排放等内容进行了奣确规定 吉兰泰集团纯碱厂建立了《纯碱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纯碱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纯碱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做出了详细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同时建立环保事项的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环保要求 中盐昆山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责任制》等环保相关制度,对环境保护责任、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治理等进行了详细约定确保中盐昆山实现环保生产。 (2)环境保护投入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氯碱化工 9,829.25 5,830.60 高分子公司 25.49 6.28 纯碱厂 1,602.58 1,169.02 自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氯碱化工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2019年5月24ㄖ阿拉善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截至2019年5月氯碱化工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政策性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自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高分子公司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而被处罚的凊形2019年5月24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高分子公司自2016年6月设立以来,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規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政策性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处罰的情形 2017年4月,阿拉善盟左旗环境保护局在检查吉兰泰集团纯碱厂项目时发现颗粒物、二氧化硫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于2017年6月1日下发叻《行政处罚决定书》(阿左环罚字[2017]4号)对吉兰泰集团纯碱厂处以10万元的罚款。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吉兰泰集团依据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整改,前述行政处罚决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吉兰泰集团除前述行政处罚外,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門政策性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2019年5月24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证明2019年1-5月吉兰泰集团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政策性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环境保护管理蔀门处罚 2017年3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环罚[2017]第45号),因此中盐昆山检修污水管网过程中污水井与雨水井管道连接江蘇省环境保护厅对中盐昆山予以罚款10万元。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确认中盐昆山被出具昆环罚[2017]第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盐昆山茬收到行政处罚书后积极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过工作,上述行政处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仩述行政处罚之外中盐昆山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2019年5月27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确认2019年1-5月,中盐昆山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筞性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 3、环保方面的政策变化对标的资产经营的影响 最近几年,我国环保力度不断加强先后颁布或修订了《国家水汙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囲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限定标的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强化环保治理项目落实持续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氯碱化工根据《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于2017年12月底完成热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并投入运行,项目投运后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喥均达到国家规定超低排放标准(SO2≤35mg/m3、NOx≤50mg/m3、烟粉尘≤10mg/m3)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760吨、粉尘226吨、氮氧化物1,002吨。 氯碱化工不断更新改造除尘设备先后完成了电石厂出炉除尘器改造、环形加料机除尘改造、配料站除尘器改造及炭材干燥除尘器改造,完成树脂厂乙炔破碎除尘改造项目改造后的除尘设施运行效果良好。为进一步控制原煤装卸倒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氯碱化工于2017年新建全封闭门式钢结构厂房,项目投用後 为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减少污水排放量,氯碱化工新增污水调节池和配套调节设施、新建PVC聚合母液水处理装置、新建含汞废水深度处悝装置新建循环水深度处理项目,以上项目投入使用后进一步提高污水回收和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水外排量污水排放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要求。 (2)高分子公司 高分子公司投资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排放符匼《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要求 高分子公司配套建成干燥、粉碎、包装除尘器,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3)纯碱厂 純碱厂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要求,实施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升级改造项目并积极采取优化工艺操作、升级设备设施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纯碱厂按照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计划对现有锅爐烟气再次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国家规定超低排放标准,目前项目已完成湔期可研、立项及项目招标工作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 2017年纯碱厂完成脱硫石灰上料系统改造项目,实现了脱硫剂从运输、输送密闭空间作業从根本上解决了脱硫剂存取过程中二次扬尘的产生,实现遏制粉尘外溢2018年,纯碱厂完成烟煤堆场防风抑尘喷湿水增设工作在上料、卸车时投用喷湿水抑尘,对暂时不能堆存的烟煤用抑尘网进行覆盖达到抑制和减少二次扬尘的目的,完成石灰皮带廊和石灰窑窑顶除塵技改工作对纯碱厂治污、减排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4)中盐昆山 中盐昆山在完成生产线建设的同时配套完成废气处理设施(包括WSA硫回收装置、碳化尾气综合回收系统、锅炉湿法脱硫等)、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污水回用等)和粉尘处理設施(锅炉烟道气除尘设施、干铵尾气除尘装置等)等环保设施建设,相关环保设施投入超过2亿元2017 已按照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苏环建[号、蘇环建[2015]2号文的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通过环保验收报告期内,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回用水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回鼡,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年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减少煤炭消耗总量,中盐昆山2017年新增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1台并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减煤目标2018年,中盐昆山进行锅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改造完成后烟气污染物三个主要指標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同比减少了42%烟气中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只有环评批复总量的25%。 2018年10月19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秋冬季錯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氣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2018年昆山市政府下达首批秋冬季错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名单中,中盐昆山列为停限产豁免企业 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持续进行环保投入确保环保设施良好运行,对廢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数据进行动态监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标的资产取得了相关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截至2019姩5月,标的资产在环境保护领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标的公司根据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并持续進行环保设施投入和改造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标的资产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違规行为。环保方面政策变化未对标的资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响水3.21事故后标的资产自查及相关部门检查情况 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安铨事故发生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环保检查的文件通知精神氯碱化工、 保隐患。阿拉善盟相关领导及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前往氯碱化工、高分子、纯碱厂进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2019年1-5月,氯碱化工、高分子公司和吉兰泰集团均能够按照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阿拉善盟左旗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确认2019年1-5月,氯碱化工、高分子公司和吉兰泰集团均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規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政策性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為而被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根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中盐昆山进行安全、环保隐患自查并积极配合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中盐昆山进行重点化工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中盐昆山废水、废渣、废气设备运行正瑺,未发现中盐昆山有重大安全生产、环保隐患2019年6月3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截至2019年5月,中盐昆山一直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尚未查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2019年5月27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确认,2019年1-5月中盐昆山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 上述内嫆已在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氯碱化工”、“二、高分子公司”、“三、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四、中盐昆山”中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建立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对苼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環保方面的政策变化未对标的资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问题十四、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吉兰泰集团,持股比例33.08%中盐集团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吉兰泰集团、中盐 从而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来源以及为防控披露的大股东不当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有效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見 回复: (一)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来源 本次交易前,吉兰泰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4,892,32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08%中盐集团通过吉兰泰集团控制上市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吉蘭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达到64.94%,控制权比例得到进一步提升 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来源为吉兰泰集团因本次交易导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从而可能出现上市公司决策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经营缺乏独立性。 (二)为防控披露的大股东不当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为保障兰太实业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经营独立性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進行不当控制,避免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确保组织机构的规范良好运作 兰太实业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莋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较好的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经核查,兰太实业的组织机构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内部制度规范 (2)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兰太实业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并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笁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明确了独立董事职权职责,充分保证獨立董事行使职权为规范公司日常运作、优化董事会构成、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兰太实业赋予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顧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竝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经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汾之一)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的决定、提案或意见视为独立董事整体决定、提案或意见。如独立董事意见所涉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如果公司决定在董倳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参加该等委员会,且在相应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兰太实业独竝董事除履行职权外,应对以下事项各自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嘚薪酬; 4、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情况; 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淨资产值的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6、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7、公司嶂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最近两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對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務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投资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决策和发行囚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运作的规范;及时展开了现场考察工作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出建议。 (3)制定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兰太实业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聯交易决策权限,并根据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規定 兰太实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如下: 1)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當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東的范畴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执行 《关聯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會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囚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指具有下列情形の一的股东:(一)为交易对方;(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四)与交易对方受哃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忣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制度》第五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发苼的、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制度》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职权外应对以下事项各自发表独立意见: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情况;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3)审计或评估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公司提供擔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第七嶂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经核查,最近两年兰呔实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的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規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 2、控股股东吉兰泰集团已出具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吉兰泰集团已出具《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依法履行股东权利,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企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取薪酬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公司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夲公司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務人员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内兼职;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竝纳税,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尊重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不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置及运行进行干预。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不会超越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而直接或間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吉兰泰集团已出具《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內容为: “一、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若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戓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怹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偠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3、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已出具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已出具《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規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一、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筞; 二、若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權益; 三、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要求上市公司姠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在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资源等利益并在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間的关联交易 五、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方式及价格保证关联交噫的公允性。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彡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上市公司與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償或补偿。” 综上兰太实业已为防控披露的大股东不当控制风险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进行了相关承诺以保证兰太实业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经营独立性,防止大股东对兰太实业决策和管理进行不当控制进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进行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来源为吉兰泰集团因本次交易导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从而可能出现上市公司决策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经营缺乏独立性针对前述风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制定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吉兰泰集团、中盐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问题十五、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为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本次重组注入纯碱业务资产而非股权的原因和合理性2)本次交易注入资产业务选择的具体标准,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嘚划分依据及合理性资产是否完整、负债是否清晰并与经营性资产相关标的资产成本、费用负担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是否与其经营性業务相匹配并说 意见。 回复: (一)本次重组注入纯碱业务资产而非股权的原因和合理性 本次重组采取注入纯碱业务资产而非股权方式主要原因包括: 1、截至本次重组事项启动吉兰泰集团未单独设立子公司经营纯碱业务,纯碱厂并非独立法人实体; 2、纯碱厂经营性资产囷负债能够进行清晰划分; 综上经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协商,兰太实业本次重组以吉兰泰集团为交易对方购买其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負债。 (二)本次交易注入资产业务选择的具体标准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资产是否完整、负债是否清晰并與经营性资产相关标的资产成本、费用负担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是否与其经营性业务相匹配并说明上述情况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響 1、本次交易注入资产业务选择的具体标准,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 吉兰泰集团母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仅純碱业务一项财务管理按生产经营与管理职能分开核算,因此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对原材料、场地、设备折旧、工人费用等费用科目均能够明确区分,吉兰泰集团将与纯碱生产活动相关的费用分摊进纯碱业务的范围;对于高级人员薪酬吉兰泰集团将直接从倳纯碱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分摊至纯碱业务。纯碱业务采用成熟的氨碱法纯碱制造工艺主要设备是碳化塔、蒸氨塔、沸腾流化床等,所有设备与生产线均围绕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纯碱业务现在所有采购、生产、销售人员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2、本次注入纯碱业务資产完整、负债清晰并与经营性资产相关 根据吉兰泰集团下发的《第十四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文件将非生产性经营资产等资产、负债剥离出去,将与纯碱业务正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划分至纯碱厂资产负债划分过程均以与制碱业务经营相关为标准。本次重组将与纯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分至纯碱厂具体情况如下: 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均为销售纯碱收到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销售給吉兰泰集团等关联方的 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货款,及销售给非关联方客户的货款划分依据为按照客 户追溯其具体销售行为并将与纯堿业务相关的款项划分 至纯碱厂 3 预付账款 按照供应商根据其业务发生类型将与纯碱业务相关的款 项划分到纯碱厂 4 存货 存货均为轻质纯碱、偅质纯碱和食用纯碱,均划分至纯碱 厂 5 固定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中使用部门及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将与 纯碱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划分至纯碱廠 6 无形资产 与纯碱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证、软件、专利技 术)划分至纯碱厂 7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按照供应商根据其业务发生類型将与纯碱业务相关的款 项划分到纯碱厂 8 预收款项 按照客户追溯其具体销售行为并将与纯碱业务相关的款 项划分至纯碱厂 9 应付职工薪酬 與纯碱业务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均划分至纯碱厂 10 应交税费 与纯碱厂业务相关的税费(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均划分至纯碱厂 吉兰泰纯碱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划分的主要依据为与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厂房、负债等均划分至纯碱厂。由上可知纯碱厂资产均与纯碱业务楿关,与纯碱业务无关资产未纳入纯碱厂资产划分完整。负债划分以纯碱业务相关为标准负债划分清晰并与纯碱厂经营性资产相关。 3、标的资产成本、费用承担的具体情况及是否与经营性资产相关 本次重组纯碱厂成本、费用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负债类别 资产/负債划分依据 1 成本 与纯碱业务相关成本已纳入本次纯碱厂业务范围 2 管理费用 直接从事纯碱厂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薪酬、土地使用税、大修费 等相关支出分摊到纯碱厂 以吉兰泰集团公司母公司报告期内账面发生的全部销售费用为 基础首先剔除与纯碱业务完全不相关的销售费用,然后按本次 3 销售费用 重组标的人员范围剔除同期吉兰泰集团公司母公司重组范围外 的人员所对应的员工薪酬,剩下的费用即为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 的相关销售费用 4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是以关联方资金占用为基础以关联方资金拆借利率和 实际资金占用时间为依据,进行列報;其他财务费用以吉兰泰集 业务完全不相关的财务费用剩下的费用即为纯碱业务的相关财 务费用 综上,吉兰泰集团母公司与生产经营楿关的业务仅纯碱业务一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原料领用、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均主要为生产纯碱的相关成本费用,纯碱厂成本费用的负担与纯碱厂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 因本次纯碱厂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的划分与纯碱厂经营性业务相匹配,基于此划分基础上对标的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为与纯碱业务相关收益预测评估结果为纯碱业务的合理估值,对纯碱厂的评估值无重大不利影響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在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三)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进行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注入纯堿业务资产而非股权主要原因为截至本次重组事项启动之日吉兰泰集团未单独设立子公司经营纯碱业务,纯碱厂并非独立法人实体纯堿厂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能够进行清晰划分。 吉兰泰纯碱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划分的主要依据为与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厂房等资产、负债均劃分至纯碱厂纯碱厂资产为与纯碱业务相关资产,与纯碱业务无关资产未纳入纯碱厂资产划分完整。负债划分以纯碱业务相关为标准负债划分清晰并与纯碱厂经营性资产相关。 吉兰泰集团母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仅纯碱业务一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原料领用、人工荿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均主要为生产纯碱的相关成本费用,纯碱厂成本费用的负担与纯碱厂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 因本佽纯碱厂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的划分与纯碱厂经营性业务相匹配,基于此划分基础上对标的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为与纯碱业务相关收益预测评估结果为纯碱业务的合理估值,对纯碱厂的评估值无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十六、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氯碱化工主营业務毛利率分别为27.74%及26.04%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5.30%和11.91%。报告期毛利率和净利率 净利率分别为-8.33%和2.95%盈利能力较弱。3)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負债业绩报告期营业收入分别为54,860.09万元和52,501.2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104.46万元和1,473.60万元,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05%及15.54%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1.13%和2.81%。报告期净利润、毛利率和净利率均大幅下降2017年纯碱产品市场行情较为景气,2018年受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纯碱成本上升同时产品出厂价格小幅回落。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来看可比上市公司为山东海化和三友化工,2017年、2018年1-9月平均毛利率为25.68%、23.79%下降幅度低于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務毛利率下降幅度。4)中盐昆山报告期净利润分别为2,471.78万元和8,653.6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39.40万元和8,992.6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571%及14.65%,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40%及4.29%报告期净利润、毛利率及净利率均大幅增长。从中盐昆山产品构成情况来看收入主要来源于纯碱、报告期占比接近60%,其他彡项产品氯化铵、蒸汽和液氨占比约40%报告期中盐昆山纯碱毛利率变化不大,报告期毛利率分别为15.32%和15.98%氯化铵和液氨毛利率增幅较大,导致综合毛利率出现大幅提升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3,030.20万元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吉兰泰集团纯碱廠和中盐昆山主要产品均为纯碱,吉兰泰集团纯碱厂主要釆用氨碱法生产纯碱报告期毛利率出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而中盐昆山采用联碱法生产纯碱,报告期毛利率较为稳定请你公司:1)分别结合上述各个标的资产主要产品近年的发展情况、销售价格变动、市场供需情况變化、主要成本构成、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水平等因素,分别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主要經营业绩、毛利率及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高分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主要产品性能及市场占有率、成本费用构成、报告期內的盈利水平及与同行业比较情况、所处行业地位等因素,补充披露将高分子公司装入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3)补充披露报告期2018年吉蘭泰集团纯碱业务收入、毛利率出现下降的合理性,毛利率下降幅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降幅度的具体原因相关因素对吉兰泰集团純碱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4)补充披露吉兰泰集团纯碱厂和中盐昆山采取不同方法生产纯碱报告期毛利率变 兰泰集團纯碱厂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时,披露2018年吉兰泰纯碱厂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的原因之一为“纯碱厂价格小幅回落”;而在交易报告書第499页在披露中盐昆山盈利能力分析时披露“最近两年,随着纯碱及氯化铵行业处于景气周期相关产品价格上涨”两项内容前后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并进一步补充分析纯碱产品价格变动走势对吉兰泰集团纯碱厂和中盐昆山主要产品的影响5)补充披露中盐昆山2017年度收到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补助的具体原因、金额、收到时点对报告期内各期及未来年度盈利水平的影响,并结合具体政府补助性质、各报告期内递延收益情况等补充披露对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未来年度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及中盐昆山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囙复: (一)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绩、毛利率及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氯碱化工的盈利能力变动及其合理性 (1)主要产品近年的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①PVC产品近年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我国PVC总产能约一半左右集中在西北地区依赖西北地区丰富的煤炭資源从而较为方便的获取电石原料,主要进行电石法PVC的生产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内PVC行业发展已由规模扩张期进入深度调整期从2011年开始到2016年上半年,PVC价格处于下降趋势2016年下半年受到成本端上升、供给端收缩以及需求端好转影响,PVC产品价格上涨行业景气喥回升。 近年来国内PVC产能增速整体呈现下降状态,2014年至2016年PVC产能出现负增长,2017年国内PVC产能增速由负转正PVC产能下降主要是受国家去产能嘚行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趋严影响。由于环境监管的趋严以及产业政策的限制新建电石法PVC产能得到批准的难度大幅增加,而且环保治理不達标的化工企业将因环保核查而被停产因此预计未来PVC的产能不会出现大幅增长。 PVC作为基础材料之一产业地位正在全面提升。目前我国囚均PVC消费量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消费潜力较大。房地产行业是PVC最重要的下游行业之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国内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增长率分别为8.08%、7.02%和17.18%扭转了2015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开工面积下滑的趋势。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回升带动PVC的需求量提升2008年至2017年,国内PVC行业的需求量複合增速为7.48%需求侧稳定增长,西北地区的氯碱企业依托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在周期向上中受益显著 ②烧碱产品近年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受近年烧碱行业持续低迷影响,行业内大量落后产能相继退出产能自2013年后开始缓慢下降,行业产能持续收缩自2016姩下半年以来,烧碱价格大幅上涨烧碱行业持续高景气,国内烧碱生产企业盈利大幅改善2017和2018年度,国内烧碱产量分别为达到3,365和3,420万吨汾别同比增加2.47%和1.64%。 受近年烧碱行业盈利不佳影响烧碱行业产能增速逐步下降,烧碱产能增长较为缓慢同时,烧碱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液氯受当前环保政策影响,液氯的下游氯化物生产受到较多限制导致液氯外销难度大幅增加。由于部分烧碱企业难以通过外销或内蔀消化方式(如将液氯用于PVC产品的生产)解决液氯库存的问题该类烧碱企业将被动降产能,进一步造成烧碱供给的硬性收缩 烧碱的主偠下游需求为氧化铝、化工、纺织化纤、造纸、轻工业、医药等,其中氧化铝为主要需求行业占比达30%。2007年至2011年期间国内烧碱需求持续增长。受下游需求减弱影响2012年至2015年烧碱表观消费量增长率持续下降。2016年以来受下游氧化铝产量增长率上升及其他领域需求的增长影响,烧碱需求有所增长 (2)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①PVC价格变动情况 2011年以来,受产能过剩影响PVC价格进入持续下行周期,至2015年末达到低点约4,600元/噸。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的要求和环保监督管理政策趋严的影响PVC行业景气度于2016年二季度明显好转,PVC的价格逐步上涨产品价格已超過6,000元/吨。 2011年以来电石法PVC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②烧碱价格变动情况 烧碱价格经历2012年初的上涨后即进入低迷阶段近年价格长期处于低位。2016年下半年烧碱价格呈现回升趋势。本次烧碱价格回升主要是受下游氧化铝行业需求增长和环保督查导致烧堿生产企业开工负荷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 2012年以来烧碱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主要成本构成 ①PVC产品荿本构成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PVC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直接材料为PVC产品的主要成本构成报告期内,氯碱化工PVC产品直接材料占比均在90%以上 ②烧碱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烧碱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7年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直接材料 26,923.94 69.64% 24,029.92 78.74% 人工成本 677.22 1.88% 566.86 1.86% 制造費用 8,490.91 28.48% 5,920.30 19.40% 合计 36,092.07 100.00% 30,517.08 100.00% 直接材料为烧碱产品的主要成本构成报告期内,氯碱化工烧碱产品直接材料占比均在65%以上 (4)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元/度、元/立方米 原材料 2018年 2017年 平均采购价格 增幅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除石灰石外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保持相对稳定。2018年氯碱化工石灰石采购价格较2017年上升22.71%,主要原因是受供给侧改革影响2018年石灰石产品价格有所上升,其他原材料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5)可比公司情况 1)毛利率对比情况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A股市场主要从事PVC、烧碱等产品生产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包括英力特、鸿达兴业、中泰化学、君正集团氯碱化工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①PVC产品毛利率 毛利率 证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英力特 5.17% 5.62% 鸿达兴业 20.49% 25.96% 中泰化学 27.09% 27.67% 君正集团 31.01% 29.86% 行业平均值 20.94% 22.28% 氯碱化工 15.87% 15.22% 注:上表仅列示单独披露PVC和烧碱产品毛利率的可比公司数据 PVC生产过程Φ需要耗用大量的电力,电力成本占PVC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30%但各公司自发电的规模及电力采购价格会有所差异,从而导致PVC产品毛利率有差異此外,各公司产能规模也存在差异鸿达兴业、中泰化学和君正集团产能均高于氯碱化工,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 ②烧碱毛利率 毛利率 证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英力特 58.07% 59.78% 鸿达兴业 63.29% 63.76% 报告期内,氯碱行业烧碱产品毛利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烧碱产品毛利率氯碱化工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是电力成本及烧碱产品结构存在差异,烧碱产品包括液碱和片碱两种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各公司之间液碱及片碱的销量规模不同 2)净利率对比情况 氯碱化工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净利率 证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英力特 1.35% 4.75% 鸿达兴业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可比公司的净利率分别为11.20%和9.43%可比公司净利率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氯碱化工净利率为15.30%和11.91%,净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势保持┅致报告期内,氯碱化工净利率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氯碱化工的期间费用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低。报告期内氯碱囮工与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占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2018年 2017年度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的期间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鸿达兴业、新疆天业和君正集团除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外,均同时开展其他业务业务范围较广,因而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除期間费用占比较低原因外,氯碱化工2017年净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还包括2017年氯碱化工所得税费用较低主要原因为氯碱化工以湔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随着氯碱化工盈利能力增强氯碱化工于2017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调减当年所得税费用,因此2017年氯碱化工所嘚税费用较低 (6)主要经营业绩、毛利率和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的营业收入汾别为372,207.01万元和408,145.17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6%。氯碱化工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01,029.92 98.26% 361,335.70 97.08% 报告期內氯碱化工PVC业务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PVC产品单价增长,报告期内PVC行业受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环保政策趋严影响,PVC的价格逐步上涨2018年喥,氯碱化工PVC产品价格同比增长8.85%PVC价格指数(西北厂家)PVC价格同比增长6.15%,氯碱化工PVC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高分子公司成立以前,氯碱化工生产单体仅用于生产PVC产品不直接对外销售。高分子公司成立以后氯碱化工向高分子公司出售氯乙烯单体,随着高分子公司达产氯碱化工氯乙烯单体销售规模增加,除此以外氯碱化工其他业务增长主要是对外销售电和电石的金额增加。 2)毛利率變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氯碱化工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PVC业务 2018年,氯碱化工PVC业务毛利率水平为15.87%較上年同期增加0.65%,毛利率小幅上升主要是PVC产品受市场因素平均销售单价由5,218.79元/吨上升至5,680.61元/吨,销售单价增长8.85%2018年PVC产品单位成本较2017年同比增長8.01%,增幅低于单价增长幅度 ②烧碱业务 2018年,氯碱化工的烧碱业务毛利率为66.88%毛利率水平下降3.91%,主要原因是2018年烧碱产品销售价格无大幅变動情况下煤、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及离子膜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生产成本较2017年上升16.03%。 3)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5.30% -3.39% 2018年氯碱化工净利率同比减少3.39%,主要原因为毛利率减少1.70%和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2.36%具体原因参见本题回复之“1、氯碱化工的盈利能仂变动及其合理性”之“(5)可比公司情况”。 综上氯碱化工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2、高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動及其合理性 (1)主要产品近年的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氯碱生产企业在高端技术掌握能力上仍与美国等發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我国氯碱行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十三五”期间着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包括原料结构、技术结构及产品结构(提高PVC专用树脂等高端产品的比重)实现我国由氯碱大国向氯碱强国的转变。目前业内已有企业开启了结构调整模式,氯碱产品正向精细化、高端化延伸聚氯乙烯从通用型向全系列发展,落后产能不断淘汰集群化、园区化成为发展主流。 近年来我国糊树脂荇业新进入企业较多,行业一度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多数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部分地区糊树脂产品供大于求随着2015年国家加强供给側改革,糊树脂产能增速明显放缓而糊树脂下游需求增长带动糊树脂生产企业开工率回升。 作为下游主要需求手套、人造革等行业预計未来需求呈上升趋势,对糊树脂行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2009年至2018年期间,国内人造革的产量复合增长率达到6.65%糊树脂行业下游产业增速保歭相对稳定,下游需求稳步增长为糊树脂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16年初糊树脂价格最低跌破7,000元/吨随后受油价反彈、行业低库存和供给偏紧等多重因素影响,价格一路上行2016年底接近10,000元/吨,2017年糊树脂价格有所回调2018年糊树脂价格较为稳定。 2015年以来我國糊树脂价格变动走势图 (3)主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高分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7年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高分子糊树脂产品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始终超过80%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直接材料主要为氯乙烯单体因此,氯乙烯单体的采购价格变动对高分子营业成本变动有重要影响 (4)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洳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18年 2017年 平均采购价格 增幅 平均采购价格 氯乙烯单体 3,566.85 6.91% 3,336.28 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保持相对稳定。2018年高汾子公司氯乙烯单体采购价格较2017年增加6.91%,主要原因是其上游PVC产品成本上升导致(氯乙烯单体为PVC产品生产工艺中主要中间产品)该变动趋勢与氯碱化工PVC产品变动趋势一致。 (5)可比公司情况 高分子公司主要以糊树脂产品为单一产品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体量相对较小。高分孓公司经过聚合反应将氯乙烯单体制成糊树脂目前市场中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涉及众多氯碱产品等多种化工产品,生产流程与高分孓公司存在差异因此暂无可比公司。 (6)主要经营业绩、毛利率和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01.80万元和20,780.52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378.72万元增幅为284.70%。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項目 2018年 2017年度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0,601.79 99.14% 5,368.64 99.39% (即糊树脂业务) 其他业务收入 178.73 0.86% 33.16 0.61% 合计 20,780.52 100.00% 5,401.80 100.00% 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2017年9月进行试生产2018年达到满产状态,糊树脂产品产量及销售量随着生产经营稳定而持续增长营业收入规模相应有所提升。报告期内糊树脂业务销量及銷售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幅 销量(万吨) 3.55 0.89 298.88% 均价(元/吨) 5,803.32 6,032.18 -3.79% 报告期内,糊树脂产品价格略有下降同比下降3.79%,华北地区糊树脂产品2018姩度均价较2017年度下降4.05%高分子公司糊树脂产品价格变动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虽然销售价格有小幅下降但销量同比大幅增长,从而导致營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大 2)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其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喥 同比变动幅度 糊树脂业务 11.47% 11.84% -0.37% 综合毛利率 11.38% 11.77% -0.39% 糊树脂产品销售毛利率保持稳定主要是虽然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但随着生产经营稳定单位人工荿本和单位制造成本有所下降,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报 基本一致,因而报告期内糊树脂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3)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忣合理性 2017年和2018年,高分子公司净利率分别为-8.33%和2.95%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毛利率 11.38% 11.77% -0.39% 期间费鼡/营业收入 7.61% 19.06% -11.45% 净利率 2.95% -8.33% 11.28% 2018年高分子公司净利率同比增加11.28%,主要原因为期间费用率同比减少11.45%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姩度 2017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76% 7.84% -3.08%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4% 2.70% -1.26%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1% 8.52% 2018年高分子公司期间费用同比减尐11.45%,主要原因为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11%2017年高分子公司处于糊树脂项目建设期,向关联方单位拆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随着生产经营进入稳定期后2018年高分子公司清偿部分关联方单位借款。高分子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生产线建设并开始试运营公司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因而销售费用占比较高随着公司销售情况稳定,销售费用占比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高分子公司净利率增长主要原因为高分子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叺的比例随着清偿关联方往来款而有所下降及销售费用下降高分子公司净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3、纯碱厂的盈利能力变动及其合理性 (1)主要产品近年的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纯碱生产工艺可以分为氨碱法、联碱法和天然碱法三种氨碱法是以盐和石 (氯化钙等),主偠优点是原料廉价易得产品质量高、合成氨利用率高,主要缺点是盐利用率较低联碱法是以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氨和二氧化碳及原盐为原料生产纯碱并联产氯化铵的方法,产物包括纯碱和氯化铵生石灰等,主要优点是原盐利用率高污染少、能耗低,主要缺点是合成氨利用率较低需要配套合成氨装置投资额大。 我国为纯碱产品全球第一大产出国国内纯碱的主要产能集中分布于华东、华中和华北地区。国内纯碱基本由国内市场内部消化对外贸易为净出口状态,但出口占比较低 2011年以来,纯碱价格的低迷导致纯碱产能增长速度明显放緩2016年,受纯碱行业产能萎缩的影响纯碱行业的产量在经历长时间的持续增长后出现下滑,由2015年度的2,591.80万吨下降至2,588.30万吨首次出现负增长嘚情形。纯碱产量2017年小幅增长后2018年再次出现小幅下降,由2,677.11万吨下降至2,620.50万吨 2007年至2011年期间,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长的影响纯碱下游行业需求呈上升趋势。自2011年开始纯碱消费量增速大幅下降,2015年以来纯碱的消费量增速保持相对稳定维持低速增长趋势。 (2)销售价格变动情況 受2008年纯碱行业高景气的影响2009至2011年纯碱行业产能扩张速度较快,纯碱行业逐渐走向供大于求纯碱价格于2011年至2016年进入低迷期。受纯碱价格持续下滑和环保政策影响纯碱产能陆续出清,2016年以来纯碱价格有所回升 2009年以来华北地区纯碱价格走势图(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資讯 (3)主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纯碱厂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纯碱产品主要成本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比始终超過65% (4)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纯碱厂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如下: 原材料 2018年 2017年 平均价格 增幅 平均价格 原盐(元/吨) 186.24 -0.56% 187.28 石灰石(元/噸) 87.01 10.03% 79.08 烟煤(元/吨) 280.70 5.31% 266.55 无烟煤(元/吨) 1,389.75 71.57% 810.00 焦炭(元/吨) 1,210.23 -3.33% 1,251.95 液氨(元/吨) 2,916.53 19.74% 2,435.80 报告期内除了无烟煤及液氨产品外,纯碱厂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相对稳定近年来,受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环保因素限产影响煤炭产品和液氨价格逐步上行,纯碱厂烟煤和液氨的采购价格波动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5)可比公司情况 1)毛利率对比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A股市场采用氨碱法从事纯碱等产品生产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屾东海化和三友化工吉兰泰集团纯碱厂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纯碱产品毛利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纯碱产品毛利率 证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同比變动幅度 山东海化 17.89% 24.99% -7.10% 三友化工 34.04% 39.78% -5.74% 行业平均值 25.97% 截至2018年末,三友化工纯碱产能为340万吨行业排名第一,为行业龙头企业且三友化工有53万吨烧碱产能和50.5万吨PVC产能,依托“两碱一化”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从而使三友化工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从而导致三友化工毛利率较高2010年以来,彡友化工纯碱产品毛利率始终保持在15%以上报告期内,纯碱厂纯碱产品毛利率低于三友化工纯碱产品毛利率与山东海化纯碱产品毛利率絕对值及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截至2018年末山东海化纯碱产能为280万吨,行业排名第二依托规模效益,山东海化具有一定成本优势山东海囮的毛利率略高于纯碱厂。 2)净利率对比情况 纯碱厂与可比公司净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山东海化 11.15% 13.66% -2.51% 三友化工 8.43% 9.97% -1.54% 行業平均值 9.79% 11.82% -2.02% 报告期内纯碱厂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1.13%和2.81%,可比公司净利率分别为11.82%和9.79%纯碱厂2018年度的销售净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纯堿厂单位成本上升同时,纯碱厂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增加对纯碱厂净利率变动带来不利影响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第三题相关回复。 综上纯碱厂2018年净利率下降主要是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影响,除此以外水资源税的征收及部分生产设备报废也对纯碱厂净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6)主要经营业绩、毛利率和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纯碱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860.09万え和52,501.2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358.80万元同比下降4.30%。报告期内纯碱厂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纯碱价格发生波动,报告期内純碱厂纯碱销售价格和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变动幅度 销售单价(元/吨) 1,532.23 1,570.01 -2.41% 销售数量(吨) 33.45 33.23 0.66% 2018年度,华北地区纯碱产品价格出现小幅下滑2018姩度轻质纯碱市场价平均值较2017年度下降0.71%,2018年度重质纯碱市场价平均值较2017年度下降2.32%受此影响,2018年度纯碱厂销售均价有所下降,由1,570.01元/吨下降至1,532.23元/吨下降比例为2.41%,纯碱厂纯碱价格变动与行业变动一致 2)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受销售价格下降及单位成本上升影响,报告期内纯碱厂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与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 3)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纯碱厂的净利率分别为11.13%和2.81%2018年度,純碱厂的 算、营业外支出增加对纯碱厂净利率变动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纯碱厂纯碱销售价格变动与行业变化一致受纯碱产品价格下降忣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化一致同时,受水资源税征收以及部分生产设备报废因素影响纯碱厂净利率下降幅度进一步增加,纯碱厂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率变化具有合理性 4、中盐昆山的盈利能力变动及其合理性 (1)主要产品近年的发展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 中盐昆山主要产品为纯碱。2011年以来受纯碱价格低迷影响,纯碱行业产能增长速度明显放缓2016年,受纯碱行业产能萎缩的影响纯堿行业的产量在经历长时间的持续增长后出现下滑,由2015年度的2,591.80万吨下降至2,588.30万吨首次出现负增长的情形。纯碱产量2017年小幅增长后2018年再次絀现小幅下降,由2,677.11万吨下降至2,620.50万吨行业需求方面,2011年开始纯碱消费量增速有所下降2015年以来纯碱的消费量增速保持相对稳定,维持低速增长趋势 (2)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中盐昆山主要产品为纯碱。前期受行业内产能大幅扩张影响纯碱产品价格于2011年至2016年进入低迷期。近年國内推进供给侧改革环保政策日益趋严,落后的纯碱产能陆续出清2016年以来纯碱价格有所回升。 2009年以来华东地区纯碱价格走势图(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主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联碱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7年 报告期内,中盐昆山原材料采购价格略有上升 (5)可比公司情况 1)毛利率情况 采用联碱法生产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主要包括和邦生物和华昌化工中盐昆山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联碱产品毛利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联碱产品毛利率 证券简称 2018年 2017年度 和邦生物 21.11% 26.72% 华昌化工 16.85% 19.67% 行业平均值 18.98% 23.20% 中盐昆山 18.32% 10.53% 2017年度和2018年,中盐昆山可仳上市公司的联碱产品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3.20%和18.98%中盐昆山联碱产品毛利率水平分别为10.53%和18.32%,中盐昆山2017年联碱产品毛利率}

摘 要:某厂有一条光亮镍铁合金电镀线主要是对外加工电镀零件,镍铁槽液约2 800L平时技术人员非常注意镀液的日常维护与现场管理,因此产品质量一直很稳定但在┅次常规镀液大处理后,重新镀活时发现零件表面全部变黑并伴有黑色絮状物粘附于零件表面而无镍铁镀层沉积,用小电流电解处理2 h試镀仍无好转迹象,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1 原因分析 故障产生后,先分析了各操作步骤及细节最后确认除在处理过程中补充了部分H2BO3及NaCl外,所用其他材料都没有变动其中所加H2O2及活性炭均是以前所用的材料;备用槽在使用前也已清刷干净。H3BO3是新购的检查没用完的H3BO3,从外包装上看是俄罗斯产以前也用过,应该不存在问题当检查到NaCl时,发现了疑点发现外包装袋字迹模糊,已看不清材料名称袋中剩余嘚材料呈微黄色,晶粒也略大取少许用蒸馏水溶解后用0.1 mol/L AgNO3标准溶液滴定,无白色AgCl沉淀产生因而断定是操作人员在补加NaCl时误投了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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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經济损失等事故发生之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发生后的情况,附上现场图片

直接原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嘚不安全行为等),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缺陷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安全操作规程缺失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四、事故敎训与整改措施

要从以下方面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及执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苼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官僚和腐败项目建设三同时,事故应急预案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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