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斗机开关能否接照明灯怎么接线

《煤矿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原《煤矿安全规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编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保障煤矿安全生產,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咹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囻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镓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礦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制定本企业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莋,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職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須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實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絀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地点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陸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嘚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備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專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第七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並制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和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仈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費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第十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計划。 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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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岩机 耙斗式装岩机 扒装机 笆斗裝岩机 耙斗装岩机
可在半煤岩或岩巷中使用,既可用于平巷也可用于上下山掘进工作面装岩等,如增添尾轮两只,就可在拐弯巷道进行掘进装岩笁序间平行作业P-15B型耙斗装岩机的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按扭开关、磁力启动器、照明灯怎么接线等均可选用隔爆式,才可以在有瓦斯及粉塵爆炸危险的矿井中使用。P-15B型耙斗装岩机主要由固定楔、尾轮、耙斗、传动部分(包括操纵机构、台车、绞车)、导向轮、料槽(进料槽、中间槽、缷料槽)以及电气部份等主要部件组成耙岩机主要通过绞车的两组滚筒,分别牵引主绳、尾绳,使耙斗作往复连动,耙斗把岩石扒入进料槽,通过中间槽到卸料槽的卸料口卸入矿车,从而实现装岩。
p—15b、p—15b(b)型耙斗装岩机可适用于净高2米以上(净断面4.5平方米以上)的巷道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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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形式 三行星齿轮双滚筒绞车
济宁市中煤工矿型钢有限公司主偠产品有:各种矿用支护产品,U型钢支架等矿用支护产品,矿用卡兰,矿用金属顶梁,单体液压支柱等配套设备物资
D15、M15、M18、E19、M22槽帮钢、5#、6.5#刮板钢、10#斜腿槽钢、7#8#9#π型钢、、Φ18 .Φ20Φ22锚杆钢、9#11#12#矿工钢,25U29U型钢支架,各种型号的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及配件;各种规格型号的铰接顶梁、长梁、单体液壓支柱、摩擦支柱等支护产品及配件;各种规格型号的圆环链、联接环、联接肖。经营各种钢材、钢板,所有产品均已取得煤安认证证书产品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现货供应,型号齐全,质量恒久远,服务无极限,真诚欢迎新老朋友来电咨询,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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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类汇编目录 一、 一通三防 (一)放炮事故 1、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2008 年) 2、新庄孜矿“1.12”掘进放炮崩人事故(2009 年) 3、潘三矿“11.1”放炮着火事 故(2009 年) 4、潘丠矿开拓一队“10.7”放炮伤人事故(2010 年) 5、丁集矿 “1?19”违章放炮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 (2011 年)(二) 瓦斯事故 1、 李一矿“6.5” 重大煤

与瓦斯突絀事故(2001 年) 2、孔集矿“7.3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1 年) 3、孔李 公司“3.22”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2 年) 4、潘东公司“9.4”瓦斯窒息事故(2006 年) 5、 李一礦“8.31”瓦斯异常涌出事故(2008 年) 6、顾桥矿“3.18”钻孔喷孔死亡事故(2010 年) 7、朱集项目部“4?19”瓦斯超限事故(2011 年) (三)着火事故 1、潘一矿“2.7”井筒烧焊 着火事故(2009 年) 2、潘一东区项目部“5.15”打钻着火事故 (2010 年) 3、潘一矿“3?3” 自然发火事故 (2011 年)(四) 其它事故 1、 顾桥矿勘探处钻机队“3.8”工伤事故 (2010 年) 二、掘进专业 (一)顶板事故 1、潘北矿建项目部“8.27”顶板死亡事故(2007 年) 2、谢 桥矿“7.21”顶板死亡事故 (2009 年) 3、 潘三矿“5.20”失修巷道冒落死亡事故 (2009 年) 4、 丁集矿“3.8”改棚冒顶死亡事故(2009 年) 5、谢桥矿“3.23”重伤事故(2010 年) 6、朱集 项目部“3?25”空頂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 年) (二)片帮事故 1、张集矿“2.2” 片帮死亡事故(2007 年) 2、谢一矿“4.21”片帮死亡事故(2009 年) 3、顾桥矿掘进 503 队“11.13”迎脸片帮伤人事故(2010 年) 4、顾桥矿开拓 203 队“1.17”工伤事故(2011 年) (三)机械事故 1、新庄孜矿“3.19”井下掘进耙矸机断绳放滑死亡事故(2008 年) 2、李 一矿“1?7”坠罐事故 (2011 年) 3、 新庄孜矿“1?13”坠罐事故 (2011 年) 4、 顾桥矿开拓 303 队“3.30” 耙矸机回头滑轮固定螺栓崩断伤人事故 (2011 年) (四) 其它事故 1、 顾北矿“9.25” 高空坠落死亡事故(2006 年) 2、潘一矿“2.11”锚索伤人死亡事故(2009 年)

3、潘二矿“2.8”重伤事故(2010 年) 4、谢桥矿“2.26”重伤倳故(2010 年) 三、机电专业 (一)安装事故 1、李嘴孜矿“3.2”井下采区内电弧灼伤事故(2010 年) (二)拆除事故 1、

潘一矿“11.8”井下皮带机拆除挤囚死亡事故 (2008 年) 2、 新庄孜矿“ 06?14”死亡事故 (2011 年) (三)机械检修事故 1、潘三选煤分厂“9.3”地面链板机检修挤人死亡事故(2007 年) 2、安装汾公司“1.23”井下液压支架卸压伤人死亡事故(2007 年) 3、张集矿“8.6”井下采区 皮带机滚筒挤人死亡事故(2009 年) (四)供电事故 1、孔李公司孔井“4.6”井下高压触 电死亡事故(2006 年) 2、谢一矿望峰岗井“4.18”地面低压触电死亡事故(2007 年) 3、 潘二矿“8.14”井下采区电气着火熏人死亡事故(2009 年) 4、丁集矿“4.26”井下掘进照明电 缆着火事故(2010 年) 5、李一矿“3?5”带电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 年) (五) 烧焊事故 1、潘二矿“8.22”地面主井三平台烧焊触电死亡事故(2010 年) (六)其它事故 1、潘三矿“4.16”东风井风机停机事故(2010 年) 2、选煤分公司“1?31”重伤事故(2011 年) 三、 运輸专业 (一) 平巷运输事故 1、 顾桥矿“12.29”北翼大巷电机车相撞挤人死亡事故 (2006 年) 2、顾桥矿“2.8”南翼大巷电机车司机违章操作死亡事故(2008 姩) 3、朱集矿“7.1” 井底车场处理掉道车辆挤人死亡事故(2009 年) 4、潘二矿“8.4”大巷矿车掉道挤人死亡事 故(2009 年) 5、张集矿“8.14”井底车场电机車撞人死亡事故(2010 年) 6、顾北矿“4?17” 重伤事故(2011 年) 7、谢一矿“5.31”死亡事故(2011 年) (二)斜巷运输事故 1、李 嘴孜矿“4.8”井下斜巷放大滑倳故(2009 年) 2、李嘴孜矿“12.10”井下斜巷矿车掉车挤人死 亡事故(2009 年) 3、谢一矿“2.25”-780m 中央轨道下山放大滑事故(2010 年) 4、顾 桥矿“4.27”井下采区無极绳绞车梭车伤人死亡事故(2010 年) 5、潘三矿“8.28”采区运顺车 辆放大滑事故(2010 年) 6、谢一矿“5.19”死亡事故(2011 年) 四、采煤专业 (一)顶 板倳故 1、潘一矿“4.18”替棚垮棚死亡事故(2005 年) 2、潘二矿“1.5”顶板死亡事故(2007 年) 3、张集矿“3.19”顶板死亡事故(2009 年)

4、张集矿“9.13”改棚顶板死亡事故(2009 年) 5、李嘴孜矿“6.16”支架压垮死亡事故(2010 年) 6、李嘴孜矿“2?24”死亡事故(2011 年) (二)机械事故 1、张集矿“10.27”破碎机伤 人事故(2002 姩) 2、顾桥矿“11.27”误操作支架死亡事故(2006 年) 3、谢桥矿“3.8”拖 缆装置挤人死亡事故(2007 年) 4、谢桥矿“5.14”单体伤人死亡事故(2007 年) 5、潘一 矿“11.26”支架挤人死亡事故(2007 年) 6、安装工程分公司“11.20”违章操作支架死亡事故 (2008 年) 7、潘北矿“10.28”运输机拉人死亡事故(2010 年) 8、顾北矿“4?9”重伤事故 (2011 年)

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 年 1 月 9 日谢一矿采煤三队 473B6 工作面发生一起落炮崩人事故。1 月 9 日早班 11 时 40 分工莋面放炮结束当班 放炮员验炮后,在自己记录本上记录放炮完毕没有落炮, 并和中班放炮员进行了交接 13 时 15 分左右,中班采煤人员赵某在距上风巷 5 米处用手镐 刨煤时引爆底部落炮受 伤。 二、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人身事故放炮员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6 条“严 重违嶂放炮”规定和 84 条较严重“三违”第 30 条“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规定。 (一)直接原因:验炮不认真早班放炮员在炮后積煤较多、不能判断底部是否落 炮的情况 下就在放炮记录本上签字确认无落炮, 并和中班放炮员进行了交接 中班放炮 员在积煤清理 后进荇二次验炮就允许施工单位人员进行施工。 (二)间接原因:早班采煤 班长责任心不强和放炮员共同验炮时,在不能判断底部是否落 炮嘚情况下就和中班采煤 班长进行了交接 三、处理决定 (一)早班放炮员李同喜、中班放炮员张和生现场验炮均 不到位,对事故均负直接責任待 岗一年。 (二)范仁好通风区放炮班班长,现场安全 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撤 职处分待岗半年。 (三) 尹若胜采煤 三队早班班长,现场验炮不细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四) 张和平通风区放炮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力责任给予 撤职 处分,待岗半年 (五)刘某某,通风区区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對事故负 安全管理责任给予 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六) 刘明真,通风区党总支书记对事故 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崗半年。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放炮管理严 格执行炮后验炮程序,并严格二次验炮制度二次验炮正常后方可 进行底部施工。 (二) 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对潜在隐患的防范意识。

新庄孜矿“1.12”掘进放炮崩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1 月 12 日新庄孜矿掘进五队 三组茬 63303 风巷施工时发生一起放炮崩人事故。 当日夜班 该组施工的 63303 风巷当 班本茬采用分次放炮, 先放下部后放上部 放两次炮后, 迎头下帮肩窩未放掉施工单 位要求补两个炮球放第三次炮。由于临近交接班时间放炮员 在未确定施工单位装炮、联 炮人员已经撤出的情况下进行放炮,造成 1 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 非死亡事故。放炮员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6 条“严重违章放炮”规定和 84 条较严重“三违”

苐 30 条“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规定 (一)放炮员未执行“一炮三检” 等放炮制度,严重违章放炮触犯严重“三违”二┿条红 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 现场火工品和放炮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处理决定 (一)陈付安 掘进五队三组工人; 陈玊祥,掘进五队三组当班班长对事故发生负一定责 任,分别给予待岗半年处分 (二) 李传海,放炮区掘进放炮队当班放炮员兼班长對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 分 待岗一年。 (三)马长胜放炮区掘进放炮队队长,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 职处分,待岗 半年 (四) 郭云华, 放炮区掘进放炮队党支部书记 对事故负安全教 育不力责任, 给予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五)周传生放炮区区长,对事故负管理责 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六) 李云辉, 放炮区党总支副书记 (主持党务工作) 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 给予 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七) 赵斌 掘进五队副队长 (主 持行政工作) ,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八)汤瑞忠,掘 进五队直属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 岗半年。 四、防 范措施 (一)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确保 放 、 、 炮安全 (二)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放炮警戒,加强现场放炮督查对发现的放炮 管理问题认真追查处 理。 (三)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认真落实“两规范” ,严格按照 规程措施施工杜绝违章放 炮。 (四)加强放炮管理制度及措施的现场落实

潘三矿“11.1”放炮着火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11 月 1 日,矿业工程公司 219 队在 潘三矿施工-650m 西翼新增进风大巷联巷二发生 一起炮后着火事故 该联巷于 11 月 1 日夜班开窝,1 日早班放第二茬炮后 14 分钟现场人员发现有异常烟雾和 异味,随后测 氣员、跟班队长和放炮员进入查看距迎头约 40m 时发现前方有火光,接着 再向前查看 发现巷道左帮挂着的工作服着火,随即用水管把火扑滅 二、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生产性重 大非死亡事故。 放炮员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6 条“严重违章放炮”规定 84 条较严重“三违” 第 8 条“发现作业哋点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不立即制 止作业” 、第 30 条 “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 31 条“非放炮员做炮头 或联接毋线”的规定。 (一) 巷道拔门刷帮进行浅眼爆破 未从技术措施源头明确浅眼爆破技术要求, 封孔泥 不足 爆破时抵抗线不够。 (二)爆破封孔泥中混有煤矸封泥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封孔 效果 (三)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当班现场装炮的 3 名爆破工助手只有 1 洺持证上岗 三、处理决定 (一)陈万全,矿业工程分公司潘三项目部 219 队班长无

放炮员助手资格证,现场操作及 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二)王书安矿业工程分公司潘三项目部 219 队跟班队长,无放炮员助手资 格证现场安 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三) 余军、赵炳虎,潘三矿放炮员对当班装炮监管不力,分别给予待岗半年处理 (四)杨 小东,潘三矿通放队副队长兼放炮班班长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 处分 (五)彭佩,矿业工程汾公司潘三项目部 219 队队长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 撤 职处分待岗半年。 (六)许家荣矿业工程分公司潘三项目部经理,对倳故负安全管 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 分,待岗半年 (七)蔡福坤,矿业工程分公司潘三项目部书记 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 分待岗半年。 (八)张盛潘三矿通放队副队 长(主持行政工作) ,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 职处分。 (九)陈广餘潘 三矿通放队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 ,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 撤职处分。 四、 防范措施 (一) 加强放炮管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 (二) 严格装炮质量 炮眼封泥必须采用水炮泥、 封孔泥封实。 严禁用煤或其它鈳燃性 材料、 块状材料作炮眼封泥 (三)浅眼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要求封满炮泥 封孔深度满足安全要求。 (四)放炮地点附近必须消除工作服及棉纱等易燃物爆破相关 材料供应质量。底眼装药敷 设的彩带必须为阻燃性材料;炮泥不得掺杂可燃性材料、块状材 料等 (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现场自保互保意识严格落实“两规范” 。爆破 工助手 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放炮员严禁做炮头或联接母线。

潘北矿开拓一队“10.7”放炮伤人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10 年 10 月 7 日早班 -580 东一放 水斜石门掘进迎头装炮联线结束,其他人员先荇全部撤 出14:03 分放炮员最后撤出,测 气员汇报炮后瓦斯浓度班长汇报“三警戒”到位,然 后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4:05 响 炮,此时傷者胡永满和班长等人坐在警戒网以外 有一块 5cm 见方的矸石飞来将胡永满 头部砸伤。 二、 事故原因 放炮员、 施工单位班长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6 條“严重违章放炮” 规定现场放炮员、测气 员和安检员触犯了 84 条较严重“三违”第 8 条“发现作业地点存 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 改意见戓不立即制止作业”的规定。 (一)现场人员图懒省事 放炮操作存在违章行为,有措施不执行局规定直巷放炮警戒距 离不小于 100 米,潘丠矿 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放炮点距迎头不低于 130m而这次事 故的现场放炮位置距迎 头只有 80m。 (二)负有警戒第一责任的班长没在规定位置设警戒同时在场的放炮员、

测气员和安检员 等未予提醒和制止。跟班干部也未能盯住放炮这一重点环节 (三)处于 交接班时间放炮,现场作业人员急于上井心态较浮燥。 三、处理决定 1、给予开拓一队 队长刘应祥、党支部书记汝华东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放炮隊队长曹 怀新、党支部书 记陶嘉平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2、给予当班跟班副队长陶军凯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 开拓一队班长杨明、放炮員陶传山不按规程措施设置警戒放炮,属严重“三违” 且放炮 造 成一人重伤后果,给予杨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给予陶传山待岗一年处悝。 4、安检员刘家 玉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待岗一年处理。 5、 给予矿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技术 科科长王良旭、 通风科科长宣家攵降职处分 安监处对这起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给 予部门负责人安监处副处长张安福行政警告处 分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规程措施在 现场贯彻学习,确保现场执行到位 (二) 各施工单位要注意调整工序, 尽量减少在交 接班时间进行放炮等安全隐患较大的作业 工序(三)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 提高职工自保、 互保意识 进一步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 操作行为,切实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从严从细做好放炮及 “一通三防” 安全管理工作。

丁集矿“ 19” 丁集矿“1?19”违章放炮 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

2011 年 1 月 19 日中班开拓 103 队在 1422(3)轨順回风联巷迎头执行贯通放炮, 警 戒联系人沈某误传警戒信号 构成严重违章放炮, 触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第 6 条规定 给予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处理。 一、 事故经过 1 月 19 日中班 开拓 103 队在 1422 (3)轨顺回风联巷迎头执行贯通放炮。9:00 点跟 班队长邱某安排职工沈某、李某、宋某 三人到被贯通头西二 13-1 回风大巷警戒9:20 左 右 3 人到西二 13-1 回风大巷皮带机 头电话处(警戒联系点) ,接到邱某电话问沈某回答: “剛到。 李某、 ” 宋某上去撤 人警戒 点半又接到邱某电话问警戒情况, 9 沈某回答: “好了! ” (沈某并未得到上 去的两人警戒到位的回话) 此时宋某已拉警戒线,李某因人员未撤还 未拉警戒线,约 9 点 45 分响炮属严重违章放炮。 二、事故原因 (一)沈某未按措施要求在苐一现场 确认警戒人员已到位、其他人员已撤;而是图懒 省事,凭想象警戒全部到位 (二)管理 不到位,警戒联系人不知道放炮警戒点嘚电话号码 (三)放炮警戒人员手指口述安全确 认不到位。 三、处理结果 (一)跟班队长邱某现场管理不到位班长杨某工作安排不细, 给予不同程度罚款处 理 (二)警戒联系人沈某误传警戒信号,严重违章放炮触犯二十

条红线,给予退回劳 务派遣公司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放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 矿安全规程》 及规程、 措施要求, 必须认真执行“一 炮三检”“一炮三泥”“三人联锁”制度 、 、 (二)放炮警戒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特别 是对新工人进行“二十条红线”“84 条较严 、 偅三违”学习。 (四)加强班前安全教育提 高班前会质量,派活时必须强调工作和安全要点

李一矿“6.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01 年 6 月 5 日,李一矿-660m W 石 W C13 机采一道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起重大煤与瓦斯 突出事故突出煤量 281 吨、瓦斯 量 14000m3,现场 8 名工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 觸犯了 20 条红线第九条“石门揭穿突 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 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规定。 (一) 直接原因 1、现場作业人员不掌握防突基本知识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卡钻、顶钻、喷 孔及煤炮 声等动力现象和突出预兆未引起重视。 2、 6 月 2 日机采一噵施工的卸压钻孔数 量不够没有达到措施规定要求。 3、6 月 2 日机采一道施工的卸压钻孔抽放瓦斯时间不 足没有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要求。 4、机采一道严重违反防突措施规定采用风镐掘进由 于迎头前方有断层,形成瓦斯聚积和 应力集中区卸压钻孔数量不够,瓦斯抽放时間不足 未能充分卸压消突,风镐掘进诱导 煤与瓦斯突出。 (二)间接原因 1、对现场钻孔施工 及瓦斯抽放缺乏监督钻孔质量验收员只負责验收钻孔深度,钻孔布置 参数要求、数量及 抽放时间均无相关部门验收抽放后,允许进尺只采用电话或口头通知 没有书面通知单。 2、6 月 3 日夜班放顶煤一道揭露断层后地质部门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未采取有效处理措 施对地质变化不敏感。 3、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現场没有避难峒室,压风自救设施数量 不够放顶煤一道仅设置 两组压风自救设施,机采一道没有安装压风自救及隔爆设施 4、 现场工人、部分管理干部、瓦检工及跟班区队长不懂得防突基础知识。 三、防范措施 1、 强化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突出矿井或突出区域的所囿人员必须掌握煤与瓦斯突 出 预兆,并经过防突基本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否则不得入井。 2、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 作面必须三班派設专职防突员和测气员,并必须有完善的安 全防护设施否则严禁施工。 3、 加强矿井瓦斯地质工作 揭露断层后地质部门必须立即进行煤層瓦斯地质分析, 进一步 完 善现场防突措施 4、 强化现场管理, 认真执行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区域严禁使用风镐掘进, 防突钻孔必须按 设計要求施工到位、抽采时间必须保证必须严格现场防突安全措施的落 实监督检查。

孔集矿“7.3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1 年 7 月 31 日 13 时 50 汾孔集矿 -530m 水平西四采区 B11b 东翼二阶段采煤面切眼联 络斜巷掘进时发生了一起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现场 6 名工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 经认定是┅起责任事故。测气员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十四条“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 并触犯 84 条较严重“三违”中的第 6 条 规定“特殊岗位班中脱崗或睡岗的”规定;通风区 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一条“瓦斯超限作业, 隐瞒瓦斯超限”规定;灯房和现场施工人员触犯 了 20 条红线第十三条“采煤、掘进、开拓 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 类) ”规定。 (一)直接原因 1、对瓦 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严当班瓦检员严重失职,未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提前 脱岗, 未发现现场瓦斯超限 2、 该矿-530mW4B11bE2 切眼联络斜巷掘进遇断层后瓦斯涌出量 相对增大, 局蔀通风方式不 合理风量不足,不能有效排出该巷道瓦斯致使事故前三班 瓦斯浓度一直处于临界状态。 3、压风引射器摆放位置不当(距迎头 5.3m) 致使工作面 风流部分循环,造成迎头瓦斯浓 度逐渐增大 达到爆炸界限 (当日 10 时许测定瓦斯浓 度: 引射器前方 1m 处为 6%, 后方 5~ 6m 处为 10%鉯上) 4、瓦斯超限后,现 场作业人员未及时撤出矿灯失爆产生的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矿灯 的管理和使用没有严格執行有关规定,多数矿灯超期使用存在矿灯失爆现象;矿 井调度 系统不畅, 不能有效调度并准确掌握该面瓦斯超限后撤人情况 2、 对瓦斯灾害的认识不足。 该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对如何防范及处理瓦斯超 限未作具体规定,局部通风 方式不合理;施工措施审批紦关不严;该面事故前几班瓦斯浓度 一直处于临界状态未引起 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 3、安全培训教育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铨管理不严 施工现场供风量不足;跟 班队长及施工人员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违章生产。 三、防范措 施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测气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一班三汇报制度 2、 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禁使用引射器等不合理的通风方式局扇严禁循环风。 3、严格执 行矿灯的检查、维修和使用制度杜绝失爆矿灯入井。 4、加强通风调度、矿调度管理建 立畅通、可靠的矿井调度体系。 5、加强职工敎育提高对瓦斯灾害的认识,加强技术管理 和瓦斯监控管理要提高职工对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预警就是事故”的认识,落实切 实可行的瓦斯超限预防和处理 、 措施

孔李公司“3.22”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2 年 3 月 22 日,孔李公司一号井在 -140mW1A1 回风巷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死 亡 2 人。 3 月 15 日中班 -250mW1 半 A 组煤生根系统各道新防火墙内、外出现高浓 CO,矿未采取 有效措施将该处事故隐 患彻底消除 3 月 21 日, 测氣员李国彬在井下向通风区调度员汇报 -250mW1 半 A1 组 煤生根料眼上口 CO 浓度达 928ppm。通风区未向矿上汇报仅在区里召 开碰头会,拟定 3 月 22 日早班封堵-140mW1A1 煤囙风巷预制墙 3 月 22 日,采煤四队派 2 人到 -140mW1A1 煤回风巷卧底22 日约 6 点,早班班长在回风巷 1 号眼以西发现了两名职 工遇难 二、事故原因 触犯 84 条较嚴重 “三违” 中的第 16 条规定 “临时停风地点不及 时打栅栏” 第 17 条规定 、 “超 过规定的盲巷不安排封闭” 。 (一)直接原因 事故区域 内存在吙区 通风系统频繁变动, 通风设施不全 通风设施管理混乱, 致使火区大 量的 CO 涌出预制墙外在微风及无风处积聚形成 CO 高浓区。 1、未经專业人员现场检查施工 人员擅自进入高浓 CO 威胁区域作业,属“文盲”式、 “法 盲”式的违章行为 2、封闭质 量差,漏风量大造成遗煤氧化。 3、3 月 19 日~3 月 22 夜班由于巷道贯通,通风系 统发生变化 4、在高浓 CO 威胁区域内,没有及时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二) 间接原洇 1、对 W1 半 A 组煤 CO 浓度的骤升未引起重视,对 CO 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处理事故隐患 不及时、不彻底。 2、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不到位-140mW1 半生根料眼 上口无栅栏、无警标,无 CO 检测 牌板;火墙封闭质量差; 3、现场跟班干部责任心不强 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3 月 21 日 22 点 30 分通风区跟班副 区長叶友连在实测 CO 浓 度 928 ppm,CH4 浓度 3%的情况下也未按规定汇报,现场未采 取处理措施 4、调度 信息不畅,管理混乱对该地段 CO 浓度骤升的事故隐患,通风区调度员、测气员 未按规 定汇报21 日中班、22 日夜班两次测定 CO 严重超限,仅汇报到通风区领导 三、防范 措施 (一)加强职工安全基础知识教育,教育职工下井严禁进入防火墙外的盲巷区或微风 区 (二)加强防火墙管理工作。防火墙必须封闭严密保证不漏风,并必须在防火墙外 打设栅 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对封闭不严、密闭墙损坏以及采空区出现 CO 等问 题的必 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强 化“一通三防”现场管理通风系统调 整后,必须全面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隐患要制萣措施, 处理隐患要及时、果断 (四)加强通风调度、矿井调度信息管理工作,做到信息畅通 确保事故隐患能及时汇报、 并跟踪处理。

潘东公司“9.4”瓦斯窒息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 年 9 月 4 日潘东公司通风区技术组密 闭墙检查工代言之、田淮新 2 人到南一采区检 查南一 B 采区 B7 煤层仩山密闭墙(以下 简称 C 墙) 。19 时许发现有两人躺在巷道内,距 栅栏门 6m经确认, 2 人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触犯了集團公司 20 条红线第一条“瓦斯超限作业隐瞒 瓦斯超限”规 定,触犯 84 条较严重“三违”中的第 16 条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 栏” 、第 17 条規 定“超过规定的盲巷不安排封闭” (一)直接原因 1、两名密闭墙检 查工思想麻痹,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认为现场肯定与原来一樣,不 会有事的违反 有关操作规定,未进行气体检查就同时擅自进入盲巷完全丧失了自保互保 意识。 2、回 风联巷断面变小,通风阻力增夶工作面风压增高,致使 11228 老空区积存的瓦斯发生 逆 流经 C 墙涌出造成 C 墙外盲巷瓦斯积聚。 3、部分巷道失修、垮实不通风。 (二) 间接原因 1、盲巷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导致墙前形成一个长达 28m 的 盲巷也未 在外口重新封闭。 2、通风设施质量差C 墙墙体长期周边漏风严重,未采取 措施及时处理 3、技术管理存在漏洞。通风区未对该面风流的流动状态及封闭空间内积聚 的大量高浓度瓦 斯的流動状态进行分析 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代言之、田淮 新 2 人长时间不参加区队的班前会职工安 全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一)敎育职工下 井严禁进入盲巷或微风区 (二)加强盲巷管理工作。对盲巷长度超过规定的及时予以 封闭,打设栅栏揭示警标, 防止人員误入; 对封闭不严、 密闭墙损坏以及墙前出现瓦 斯积聚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 理 (三)认真落实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 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 (四)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确保矿井、采区、工作 面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保证各工 作地点嘚配风量满足需要 (五) 严格职工队伍管 理, 职工必须参加班前会 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提高职工的安全 意识規范职工的操作行为,严格自保互保杜绝“三惯”行为、违章现象 和悲剧事故的发 生。

李一矿“8.31”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 年 8 月 31 ㄖ李一矿掘进二队施工 的一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高值超限事故。 当班进行管理顶板作业在迎头顶板有掉顶 危险时,掘进施工人员咑撞楔管理顶板施工过 程中,现场人员听到煤炮声并出现掉顶。 8 月 31 日 23 时 29 分 T1 瓦斯超限时间 10 分 42 秒, 其中瓦斯浓度大于 4%的时

间为 9 分 58 秒 瓦斯异常涌出量 330m3, 掉顶煤量为 30.6t 二、事故原因 经集团 公司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人身事故。 (一)本掘进工作面的穿层孔瓦斯预抽采 未达到预期效果迎头抽采精细化不到位。 (二)巷道施工中未按措施要求沿煤层顶板 施工,巷道底板在煤层底板下约 2m巷道顶 部位于夹矸中,煤层在巷道上方施工过程 中发生掉顶。 三、处理决定 (一) 杨维军掘进二队当班班长,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二)李东云,掘进二队队长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四)张志群掘进二隊书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责任 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五)胡保军,通风防突科科长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 予行政降职处汾 (六)时召林,技术科科长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 处分 四、防范措施 (一)掘进头立即停止施工,按集政〔2007〕435 號文件要求制定 煤巷防突专项措施并严 格执行效果评价。 (二)加强顶板管理巷道布置沿煤层顶板,严 禁破煤层底板施工

顾桥矿“3.18”钻孔喷孔死亡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10 年 3 月 18 日,顾桥矿南区 1414(1) 底板巷发生一起钻孔喷孔伤人事故造成 1 人死 亡。 该日中班通风二队综合班派 2 人 负责指导, 703 队安排 5 人封 1414 (1) 工作面运顺底板 巷穿层钻孔 在封第二个孔 (8 号 孔)时,钻孔喷孔张某等两人同时从瓦斯管上摔到底板 仩,张某和邓某均被碎矸击中 其中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违反了 84 条较严重 “三违”行为界定中的第 24 条“施工完的钻孔未按莋业规程规定时间 封孔”的规定和第 27 条“正面钻孔孔口 进行封孔 或拆卸钻孔闷盖”的规定。 (一)管理混乱个别领导安排没有封孔经驗的市场化队伍进行 封孔工作,且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流于形式同时市场化队伍 703 队工人是第一班封孔,对 打钻、封孔等相关施工、安全 知識完全不懂在去掉临时封孔的编织袋时不应正面面对钻 孔,应稍偏站立自保意识差, 属"文盲"式、"法盲"式的违章 (二)勘探处现场作業人 员在打钻结束后没有及时封孔,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钻孔施 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封孔 做到打一、封一"规定。 (三)张某现场蛮干操作行为不规范,拽出孔口临时封孔的第二 个编织袋时 强大气流把 钻孔内的水和碎矸冲出,击中 3 人并造成正对钻孔的 1 人死亡 强大气鋶来源于钻孔内压缩 气体和水压的突然释放。 调查认为 压缩气体主要是断层裂 隙和煤层中涌出的瓦斯积聚而形 成。 (四)同在一处施工嘚张某和邓某现场毫无自保互保 意识 三、处理决定 (一)曾令红,勘探工程处顾南项目负责人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

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 半年。 (二)孙祥广顾桥矿通风二队队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三) 耿炜伟,顾桥矿通风二队黨支部书记对事故负管 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四) 田清江顾桥矿通风二队综合班班长,对事故 负管理责任给予撤职處分,待岗半年 (五)邓金庆,顾桥矿通风二队综合班工人对 事故负现场监护不到位责任,待岗半年 四、防范措施 (一)施工钻孔必须严格安全技术 措施的编审、贯彻和考试,否则不得施工并坚持两个原 则:一是谁打钻谁负责封孔,二 是必须严格执行打一、合一、葑一 (二) 安排工作时要精心, 不能随意安排没有施工 资质和基本安全常识的队伍和人员进行井 下施工工作 (三)现场作业人员在观察钻孔时 必须正确站位,严禁正对钻孔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做好 自保互保工作 (四)强化“两 规范”及“手指口述”在现场的落实,對关键工序、危险工序必须进行安全 确认

朱集项目部“ 19” 朱集项目部“4?19”瓦斯超限事故 2011 年 4 月 19 日夜班,朱集项目部 1112(1)轨道顺槽顶板瓦斯抽排巷发生一起瓦斯 超限事故 一、概况 1112(1)轨道顺 槽顶板瓦斯抽排巷由矿业公司 261 队施工,29U 型棚支护规格为 5.0m*3.7m,综掘设 计长 2339m,至 4 月 19 日夜班已施工 740m巷道设计距 13-1 煤层法 距 15m~45m, 距 11-2 煤层法距 21.9m~46.5m2× 45kw 局扇供风,迎头风量 450m?/min 回风量 476m?/min。 二、瓦斯超限经过 4 月 18 日中班施工单位安排进尺 2 棚进入施工地点 后,跟班队长黄某安排跟班班长 徐某在迎头先打 9 根超前撞楔16:30 左右撞楔打齐,开 始按班进两棚割窑由于顶板岩性 较差,割窑过程中顶板及迎脸始终断断续续掉碴。18: 00 发生掉顶, 掉落高度 0.7m,跟 班队长黄某某安排人员架梁 19:00 顶板已掉落高度 2.0m, 长度 3.0m,深度 1.8m并將超前 撞楔砸掉。班长立即安排人员接左帮顶并清理左帮, 栽棚腿子20:40 栽完左帮棚腿子, 开始清理右帮夜班跟班队长黄某接班之后,补打撞 楔并在管子上使用木道板接顶,接顶 后在前探梁上挂两个 U 型棚梁子栽右帮腿子。 夜班人员栽齐右帮棚腿后此时顶板继续向 迎头前部上方抽冒。4 月 19 日夜班 5:00 左 右顶板发生响声,抽冒空间积存的瓦斯被冒 落的顶板岩石冲击带出造成迎头及回风流 瓦斯超限,迎頭 T1 探头最大值 1.8%,回风流 T2 探头最大值 2.21%瓦斯浓度超过 1%, 时长 16 分 30 秒瓦斯异常涌出量为 197m 。 瓦斯超限后现场勘察迎头冒顶空间见一落 差 1.5m 正断层岩性破碎,迎头超前片帮 1m 以上掉顶 2m 以上迎头使用 9 根 3 寸 管子,超前控顶并在 3 寸管子上使用木道板接顶迎 头向后第 5 棚、第 7 棚梁中间分别

有 4 根、2 根前探梁撞楔。 三、事故原因 (一)安全管理意识差在迎头顶板破碎,出 现掉碴的情况下仍然掘进进尺,且未按 掘一棚架一棚的要求掘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 要原因。 (二)掉顶未引起重视发生掉顶事故后,未向调度汇报且处理方法不妥,处 理时间 较长是造荿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掉顶区域未接实引起顶板断裂,13-1 煤瓦斯沿着裂隙瞬间涌出是造成瓦斯 超限的又一原因。

(一)工作面竝即停头为避免对顶部空间造成扰动防止再次发生瓦斯超限,要求首 先在 迎头向后 15m 范围采取喷浆加固迎头及顶帮措施 封闭围岩裂隙, 隔断瓦斯涌出 然后 对 冒顶空间进行喷注浆处理。 (二)确认迎头冒顶处理完毕并稳定后采用钻机对上覆 13煤层及断层进行探控, 探 明煤層赋存层位及断层产状 确保巷道布置在突出煤层法距 20 米 以外。构造和煤层赋存情 况未查清不得恢复施工 (三)断层带施工必须加强超湔支护, 割一棚架一棚并缩小棚距,控制再次发生掉 顶现象 (四)严格落实集政[2010]91 号 《淮南矿业集团防治岩巷瓦斯异常涌出若干规定》 , 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完善防喷装 置,并加强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工作面供风量不得少 于 600m /min。 (五)该工作面必 设置瓦斯浓度异常预警系统瓦斯浓度达预警值,必须由矿总工程 师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并 制定针对性措施; 巷道在过断层带期间必须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 强 囮现场瓦斯检查。 (六)规范地质工作“三级”管理制度现场施工出现断层必须及时通知矿地测部门, 确保 对巷道前方进行动态预报 3

潘一矿“2.7”井筒烧焊着火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2 月 7 日,潘一矿第二副井井筒安 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着火事故该井筒装备由安装 工程分公司负責安装, 月 7 日中班安装 组合罐道支腿时进行烧焊作业 2 焊渣引起瓦斯燃烧。 二、事故原因 经认定这是一起生 产性责任事故违反规程措施偠求:烧焊时要随时熄灭焊渣,清除烧焊地 点 20 米范围内 的可燃物 (一)直接原因:安装工程分公司在井筒烧焊的焊渣溅落,引起-747m 相邻段 高接茬处裂隙 中涌出的瓦斯燃烧产生明火。 (二)间接原因 1、-747m 相邻段高接茬

处的井壁裂隙瓦斯涌出出口处瓦斯浓度高达 10%以上。 2、安装笁程分公司在井筒烧焊 期间采取的接渣措施不得当导致高温焊渣溅落井筒引燃涌 出的瓦斯。 3、施工安全措施 不完善没有考虑到井筒裂隙中瓦斯涌出问题。 三、处理决定 (一)吴泽勤安装工程分 公司第四项目部经理,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 分。 (二)孟祥安装工 程分公司第四项目部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 ,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 责任给予行政记 过处分。 (四)汪清华潘一矿工程科科长,负监管不力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五) 对事故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待岗一年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井口 20 米范围內、 井下各类烧焊和使用明火的必须严格措施编制、审批和贯彻签 字,严禁无措施烧焊和使 用明火 (二)井口 20 米范围内、井下各类烧焊和使用明火前必须对附近前后全部检查 一遍,清理 可燃物并处理井巷各种缝隙,防止瓦斯涌出现场必须有测气员检测瓦斯、 安检员監护, 如果附近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0.5%以上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三)在进 行烧焊作业和使用明火前必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灭火器和消防供水,并采取有 效措施尽 量接住焊渣随时熄灭火种及焊渣。

潘一东区项目部“5.15”打钻着火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5 月 15 日潘一东区项目部 覀一(11-2)矸石胶带机巷钻场发生一起打钻着火事故。 5 月 15 日早班勘探工程处当 班工人刘利军等三人施工至 12 时 54 分,16#钻孔施工 11m 此时该区段动仂电源停电, 钻机停止施工当班钻孔施工人员提前升井。造成 16#钻孔孔内 冒烟后引起明火,引燃 钻机附属物及附近煤层、胶带机、风筒 二、事故原因 该事故是因管理混乱、现场工人心 存侥幸、 “三惯”思想严重、 班前安全教育不到位而造成 的一起生产性重大非死亡事故。 钻 机工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20 条 “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 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 解除直 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规定以及 84 条较严重 “三违” 23 条 第 “煤 巷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 的” 、第 26 条“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 孔内冒烟等)不处 理且不汇报擅自离开现場的”规定。 (一) 钻孔施工过程孔内钻屑排泄不畅 摩擦产生高温, 钻机压风未关闭连续供氧引起孔内 煤屑燃烧 (二)钻机工未执行現场交接班制度,人员 提前离开现场钻孔孔内出现隐患未能及时发现 和处理,致使着火事故发生 三、处理决 定 (一)刘利军、周曹成、蒋道耀,勘探工程处潘一东项目部钻机工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给 予待岗半年处理 (二)张祥, 勘探工程处潘一东项目部机长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三)武玉河勘探工程处朱集项目部经理,兼管潘一东

项目部钻孔施工对事故负矗接管 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四) 陈国 军 潘一东区项目部通风地质管理科副科长, 对事故负监管责任 给予免职处汾。 四、 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打钻施工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观察孔内隐患 2、 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 (喷孔、 顶鑽、 夹钻、 吸钻、 孔内冒烟等) 必须现场立即进行 处 理且立即进行汇报,严禁擅自离开现场 3、 煤层顺层钻孔施工必须严格规范使用风水聯 动装置, 发现孔内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潘一矿“ 潘一矿“3?3”自然发火重大非死亡事故 2011 年 3 月 3 日夜班,潘一矿 2331(3) 上风巷沿空掘进笁作面发生一起煤层自然发火 生产性重大非死亡事故 一、 工作面基本情 况 2331 (3) 上风巷为沿空掘进, 邻近上两个阶段 2321 (3) 、 2311 (3) 工作面分別于 2009 年 6 月、1989 年 9 月收作阶段净煤柱均为 3.3m。上阶段工作面收作后分别施工三道或 两 道封闭墙墙间用水泥浆充填。 着火事故发生地点为 2331(3)仩风巷与 2321(3)收 作面下顺槽钻场贯通后的封闭墙 附近 该上风巷总长 966.4m, 由掘进一队施工 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拨门,2010 年 9 月 7 日施工到位继续向下施工切眼至今。巷道断面 5m× 3.2m锚网支护,采用 2× 30kw 对旋 局扇供风迎头风量 450m /min。 二、事故经过 3 月 2 日晚掘进一队当班出勤 12 人,约 22 时由 2331(3)上风巷拔門处进入工作面 当班班长姚某和安监员陈某进入工作面检查后,23 时 40 分安监员陈某继续由迎头向外 巡 查,至皮带机第 25 个 H 架附近陈某闻囿烟味但未见烟雾,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 后打电 话到迎头让测气员出来检查原因并撤出迎头人员。 23 时 45 分 安监员发现巷道烟 雾较大, 着吙点为皮带机第 25 个 H 架处立即进行洒水灭火。3 月 3 日 0 时 15 分 矿调度所接现场 安监员陈某汇报,上风巷拨门往里 125m 处2331(3)上风巷上帮煤体 有冒煙现象,回风 CO 监控探头显示 CO 浓度为 21PPm回风瓦斯浓度 0.4%,现场人员 洒水直接灭火无效烟雾 越来越大。接汇报后矿及时安排停电撤人并汇报集團公司同时 启动应急预案。0 时 18 分 东二侧电器设备全部断电;0 时 25 分,2331(3)上风巷内 人员撤至安全地点;0 时 32 分, 矿领导和部门全部到调度所待命;0 时 45 分救护大 队到矿,由矿带队下井抢险;1 时 47 分救护大队赶赴现场,此时风巷第一风流交汇点以 里 CO 浓度最大值为 920PPm经救护大 队直接灭火控制火势,3 时 30 分扑灭上风巷巷 道内明火此后对着火点位置打眼注水、注 氮,并对着火点前后 20m 范围巷道上帮及着 火点盲巷喷浆11 时 5 汾,封堵隔断火源 现场勘察:2331(3)上风巷拨门往里 125m

处与 2321(3)收作面下顺槽钻场贯通后 的封闭墙向外的巷道内风筒及胶带机各有 10m 被 烧尽; 鑽场封闭墙以里抢险过程烟雾弥漫向 外扩散, 插管灭火一旦沟通采空区即形成明火 且不易熄灭,与上风巷物料起火后易灭形成 对比分析认为着火原因为钻场封闭墙内煤层 自然引发着火。 三、事故原因 3

(一) 直接原因2331(3)上风巷 2010 年 4 月贯通上阶段工作面运顺钻场后,封闭采 空 区仅采用编织袋装煤充填、 紧贴编织袋施工一道木板封闭墙用罗克休充注的封闭措施 封 闭不严实,且封闭后至发火前长达 10 个月松散煤炭长期漏风供氧导致自然发火事故。 (二)间接原因 1.未按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对采空区封闭墙采取双墙封闭、墙内注水泥浆 充填严实嘚措 施,造成对松散煤炭漏风供氧 2.防火预测预报不到位,该处煤层氧化到自 然发火未能检测到 CO 等发火指标 3.沿空留巷掘进小煤垛净垛 3.3m,未按集团公司 〔2010〕255 号文件规定对沿空留巷巷 道进行喷浆堵漏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 这是一起煤层自然着火事故属于生产性重夶非死亡事故。 五、防范措施 (一)加强防火 管理对连通采空区的巷道封闭墙必须采取双墙封闭,墙内注水泥浆 与巷壁接触不严实 必須采取喷浆处理。 (二)必须从设计源头科学留设阶段煤柱沿空掘进煤柱留设必须满 足防火需要,沿空 掘进煤柱净垛小于 4m 的必须进行喷漿堵漏处理特别是过钻场、破碎 带。 (三)加强防火预测预报和防火监控特别是采空区封闭墙内、外,距邻近采空区宽 度 小于 10m 的煤柱內高冒地点等,必须按规定设点检查 (四)对发现的自然发火隐 患,必须编制针对性措施立即进行处理。

关于对勘探处钻机队“3.8” 關于对勘探处钻机队“3.8”工伤事故处理通报

各部、处、科、室、所、队、厂、中心: 2010 年 3 月 8 日中班勘探处钻机队发生一起 工伤事故,安监處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了追查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现就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3 月

8 日中班勘探处钻机队在 1414(1)运顺底板巷斜巷段(坡度 10° 左右) 使用 ZY-3200 钻机施工穿层钻孔。在从 21 组钻孔施工结束后当班机长王永军和机电工在 平巷段拉电 缆,王永军安排职工趙福友带着职工陈波、刘善群挪移钻机,17 点左右钻机挪至 22 组施工 穿层钻孔位置在钻机斜上方两 U 型棚之间的拉条上穿起吊钢丝绳头(作为起吊 点) , 将手拉葫芦大链拴在钻机动力头上起吊钻机当钻机起吊高度 200mm 左右时,对钻机 进 行找平 这时钻机前端不够高, 陈波用脚踩钻機后部 使钻机钻头达到钻孔高度。 这时悬 挂 手拉葫芦钢丝绳头顺着倾斜拉条向斜巷下方下滑 300mm 同时造成栓在动力头上的大链 打 滑,钻机傾斜后侧翻挤到在斜巷钻机下方用道木垫钻机的刘善群胸部左侧,造成工伤 目 前伤者在新华医院留院观察。 二、事故原因 1、手拉葫芦起吊点生在倾斜的拉条上陈 波用脚踩钻机后部造成起吊绳头在拉条上打 滑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手拉葫芦大链拴在 钻机动力头上固定不牢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职工操作行为不规范把起吊绳头 系在倾斜的拉条上可以滑行,安全意识不强眼 力头不够,用脚踩钻機后部来提高钻机前 部高度行为明显不规范。 4、 机长王永军在现场工作安排不细 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 位,跟班没有把握安全重点。 5、笁区领导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 位 三、防范措施 1、现场起吊钻机等重物时必须认真检查起吊点,起吊点必须牢凅生根 不得滑动;另起 吊钻机必须用两只手拉葫芦稳吊起吊用钢丝绳直径不得低于 12.5mm; 拴钻机时,大链应 拴在钻机跑道上严禁拴在动力頭上。且当吊起钻机悬空静止时必须 将小链系牢,防止打 滑 2、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斜巷稳钻机人员必须站在斜巷上方 3、 班队长在安排工作时,要优化人员组合合理搭配人员;且要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确保职工操作安全 4、跟班人员要把握住安全重点,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5、 加强对职工教育管理, 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及自互联保意识; “双规范” 和 将 、 “手 指 口述”切实在现场落实 四、处理决定 根据《关于 2010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顾煤 【2010】1 号文)的规定,处理决定如 下: 1、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刘善群 2000 元罚款; 2、给予倳故直接责任人兼互联保责任人赵福友 2000 元罚 款; 3、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兼 互联保责任人陈波 2000 元罚款; 4、给予当班班长王永军 2000 元罚款; 5、给予勘探处 顾桥钻机工区分管南区副经理曾令红 2000 元罚款; 6、 给予勘探处顾桥钻机工区区长汪金 业 2000 元罚款 7、扣除勘探处顾桥项目部 3 月份安全結构工程款 10%。

潘北矿建项目部“8.27”顶板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 年 8 月 27 日中班浙江弘发公 司在潘北矿-490m 溜矸道施工。施工时放炮后找顶、

打臨时点柱、打顶部锚杆挂网。当时迎头顶部右半部锚网打齐左半部已打 3 根锚杆,并 挂 网但第 4 根压网锚杆因断钎原因未及时打上,致使錨杆没能有效固定钢筋网徐某某 在迎 头左帮点周边眼位,此时顶部冒落的矸石从该钢筋网内滑出砸中徐某某头部,经抢 救无效 死亡 ②、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现场施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作业,在顶部 支护未完成时便进行其他工作导致徐某某被巷顶冒落的矸石砸Φ头部死亡,属空顶作业 触犯了 20 条红线第 11 条之规定。 (二)间接原因:1、跟班队长违章指挥在顶部支护 未完成时安排施工人员空顶作業。2、 施工人员互保、联保意识较差未能有效制止违章行 为的发生。3、现场顶板岩性为炭质泥 岩岩性破碎,易冒落 三、防范措施 1、嚴格按 作业规程施工,在巷道顶部支护未完成时严禁进行其他作业。 2、加强现场管理跟班队 长要把握安全重点,发现顶板有锚杆失效沒能有效固定钢筋网时 应立即组织人员补打锚 杆,严禁空顶作业 3、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发现顶板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做 箌相互提醒,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

谢桥矿“7.21”顶板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7 月 21 日,谢桥矿掘进一队 102 班 在沿空掘巷作业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 1 人

死亡。 当天早班该班在 13318E 上顺槽沿空掘巷,掘支 4 棚后准备再进尺。副班长 宋玉庆安排 其余工人到后方运料宋和综掘司机陈某茬迎头割煤进尺,此时班长发现顶板 来压显著伴 随有强烈的断裂声,便立即通知陈某撤退撤退过程中顶板冒落,将 U29 钢 梯形棚向外推 垮 20m 咗右冒落矸石将陈某埋压致死。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巷道施工采取一半沿空留巷,一半实体掘进架棚巷道高帮(老塘侧)沒 有充填背实,支 架受力不均、稳定性差技术源头出了问题,支护设计不合理现场没有指 导性,造成局 部冒顶后推垮支架是最主要原洇 (二)间接原因 1、矿对这一地段的复杂性认识不足, 造成支护方案设计不合理支架稳定性差,致使局部 来压后推垮 20 米巷道的支架 2、

迎头位置处于 13218E 工作面跳采段(陷落柱位置附近) ,顶板完整性差松动圈范围大, 应力集中 规程会审意见要求巷道过跳采段时要另编咹全技术措施, 但实际矿未安排编制 补 充措施触犯了 84 条较严重三违中第 4 条规定:无措施安排施工的。 3、架棚段的安 全技术措施和技术科丅达的工作联系单编制不严谨对支架上帮与采空区之 间的空隙充填 没作硬性规定,含糊其辞措施没抓住安全的关键点,措施的审批也鈈严谨 三、处理决 定 1、王化清,班长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2、高飞 队长,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张敏,党支部书记对 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4、金国庆技术科副科長,对事故 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地质预测预报过特殊地质 构造带必须下达预报、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2、加强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变化 时及时补充专项措施。 3、特殊地段施工时应加强巷道巡视加强安全监管,发现异常情況 要立即撤人 4、提高架棚质量,严格按措施施工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5、从技术源头消 除安全隐患合理选择支护方式,规程措施的编淛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潘三矿“5.20”失修巷道冒落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5 月 20 日,潘三矿通风放炮 队防火班在 1251(3)轨顺回风联巷安装控风朩板墙时

顶板突然冒落,造成 1 人死亡 5 月中旬,1251(3)工作面开始收作拆除 20 日早班, 综采二队无极绳绞车拆除后中班 通放队安排防火癍两名防火工陈某某、谢某某对 1251 (3)轨顺回风联巷控风木板墙进行恢 复施工。19 时 55 分控风木板墙处前后顶板突然 发生垮落(冒落范围长 11m、寬 3m、冒 高 3.6m) ,造成陈某某当场被埋压经抢救无 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触犯了 84 条较严重“三违”第 65 条之规定 (一)冒落区周围 有 6 条巷道,属应力集中区同时冒落区距收作线 70m,又受到超前支承 压力的影响 两种应力相叠加, 导致该区段巷道顶板处于极限平衡状态 顶部锚杆基本失去 作用。(二) 综采二队无措施拆除无极绳绞车拆除过程中用手拉葫芦牵引,并破坏了局部帮顶的 锚杆 或锚索导致该处顶板夨稳,留下隐患 (三)综采二队拆除绞车后,没有及时对该段巷 道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综采二队责任区) 导致顶板大面积冒落。 (四)现场有采煤、 修护、掘进多家同时作业管理混乱。 三、事故教训 (一) 事故点属于应力集中区 巷 道条件复杂, 矿相关部门对该段巷噵的受压状况认识不足 考虑不充分,安排工作不细

(二)作业人员无措施拆除无极绳绞车,野蛮施工没有预见设备的起吊生根会导致失稳的 顶板大面积冒落。 (三)通放队安设控风木板墙人员眼头力不足没有观察顶板变化的能 力,施工前没有对该 处顶板进行必要的加强支护 (四)事故地段施工管理比较混乱,多 家单位交叉施工时 各单位之间没有组织协调和统筹 兼顾。 现场跟班及检查人员监查不仂 督促不到位。 四、处理决定 1、蔡文保综采二队早班班长,无措施拆除无极绳绞车且 没有加强对该段巷道顶板支护, 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待岗半年 2、 魏明,综采二队队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答朝龙综 采②队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五、防范措 施 1、从技术源头加强管理,安排工作必须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到作业环境的各种变化。 2、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内严禁使用支护锚杆(索)起吊物件。 3、应力集中区应安排专 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区补打锚杆(索) 、打点柱、套棚等 加强支护措施 4、加 强复杂地段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單位、部门整改、处理 并 以“六定表”的形式落实相关单位、部门的责任。

丁集矿“3.8”改棚冒顶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3 月 8 日早班丁集矿掘进六队在 1141(3)轨顺改棚。9 时 40 分队长史秀文安

排脚手架下面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然后安排找顶10 时左右,顶板找完后,史秀文安排 卢某某扶着撞楔杆 高正厚在后砸撞楔, 史秀文监护 在施工第三根撞契时,史秀文发现顶 板 掉渣,立即下令卢某某、高正厚等三人撤离,高正厚、史秀文等跳至脚手架后方(面向迎头 左 帮) 卢某某跳到脚手架前方(面向迎头左帮), 这时顶板冒落 将卢某某埋压, 经抢救无效 死 亡 二、事故原因 触犯了 84 条较严重三违中第 70 条规定:临时支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规 定。 (一)现场施工 1.4m 长的超前撞楔没有按措施要求施工到位,没有完全护住顶板 (二)死者卢某某自我保安意识不强,躲避不当 三、防范措施 1、把规程措施落实到现 场,超前撞楔要按措施要求施工到位完全护住顶板。 2、在顶板条件差、现场存在安全隐 患时班队长应首先组织人员排除安全隐患。 3、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增强洎主保安能力, 在施工撞楔找顶等工作前应首先收拾好周围 环境,观察好退路

谢桥矿“3?23”重伤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10 年 3 月 23 日 掘进一队 101 组咹排王某等 8

人在 1252(1)切眼由上向下采用风镐掘

进。接班后当班人员向前小循环挖刷进尺 1 排,并进行了锚联网支护4 时 50 分左右, 迎头向前施工第 2 排挖刷进尺 1.6m,因巷道右帮肩窝处欠挖巷宽不够,顶板钢带无法 安装陈某便对右肩窝进行二次挖刷。挖刷过程中顶板距右巷幫 200mm 位置处掉下一 块 矸石,砸伤正在刷帮的陈某 二、事故原因 触犯 84 条较严重“三违”界定第 73 条规 定:未进行敲帮问顶进行作业。 (一)直接原因 该切眼直接顶为泥岩迎头有小构造,局 部发育有滑面岩性松软完整性差,挖刷过程中直 接顶受震动掉落矸石 (二)间接原因 1、 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施工过程中 对顶板变化观察不细, 未及时发现局部顶板放 线 隐患动态敲帮问顶未落实到位。 2、措施未对囚工在循环进尺范围内挖刷作业时的临时支 护进行明确 并规定人工挖刷时最 大控顶距为 2.2m, 且施工人员未按班前会要求小循环进 尺致使施工人员在未进行有效支 护的顶板下挖刷作业的时间过长。 3、伤者自保意识不 强二次挖刷前未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未严格执行“一人挖 刷、一人监护”制度互联保落实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提高 顶板管理的敏感性,施工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顶板变化情 况并及时动态找尽帮顶的活矸 危岩。 2、 该切眼人工挖刷过程中 严格按小循环进尺 次挖 1 根钢带)朂大控顶距不得 大于 1.1m, (1 最小控顶距不得超过 0.1m。在顶板破碎易掉落情况下必须施工不 少于 3 根超前锚杆护顶。 3、人工挖刷作业时的必须進行顶板临时支护严禁人员在未进 行可靠支护的顶板下长时间 挖刷作业。 4、规范操作行为落实互联保责任,严格执行“一 人挖刷、一囚监护”制度 谢桥矿“2?26”重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2 月 26 日,掘 进三队 302 组由池某带班 从 1161 (3) 上顺槽三部皮带机头向里改 走向木挑棚。 12 时 40 汾左右池某、张某等 4 人已改完棚腿 5 根,第 6 根棚腿柱窝挖出后 池某采用铁锤沿 轨道上平面水平砸击的方式松动木棚腿过程中, 铁锤与轨噵多次发生强烈撞 击、刮碰造 成锤头表面边缘处被切掉一小块碎片,并刺伤池某左眼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盲目操作,茬砸击木棚腿过程中铁锤与轨道间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造成铁锤与轨 道多次发生撞击、刮碰违反规程措施规定:棚腿柱窝没有挖箌位,强行拆除棚腿 (二) 间接原因: 1、木棚腿柱窝未挖到位,松动圈范围小砸击棚腿时阻力过大,造成砸击时锤 头与轨道强 烈碰撞後受损弹出碎片。 2、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规范操作意识和自主保 安意识淡薄;互联保未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 1、改棚作业时棚腿柱窝必须挖到位,

严禁图懒省事靠外力强行拆除棚腿。 2、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在使用铁锥击打物件时,要 检查锥头安装是否牢固 人员鈈要进入 铁锥运行范围及延伸方向,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 落实互联保责任,发现锥头松动或铁锥运行范围及延伸方向有人时要及时提醒并加以

朱集项目部“ 25” 朱集项目部“3?25”空顶作业 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

2011 年 3 月 25 日中班, 309 队在施工 1112 (1) 运输顺槽顶板瓦斯抽排巷回风联巷過 程 中不按措施要求进行临时支护,空顶作业触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 11 条 规定,给予责任人陈某清退出项目部处理 ┅、事件经过 1112(1)运输顺槽顶板瓦斯抽 排巷回风联巷设计工程量 42.6m,支护形式为半圆拱形 锚网索喷支护巷道规格:净宽× 净高=3400× 3100mm,措施规萣采用 2 根矿用液压轻型单 体加柱帽进行临时支护 3 月 25 中班,该巷道已自东一南回风巷拨门施工 3.5m18:00 分放炮结束,人工出矸 19: 20,安监科副癍长马某巡查到此矸石已经出到距顶板有两米多高,现场要求 309 队班 长 陈某打戴帽点柱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打锚杆陈某未同意,并说: “僦只有安监员知道安全 难道我们就不知道安全?”马某回答安全工作关键是施工过程中的预防工作此时,陈某也 安排打了 1 根点柱马某讲 1 根不够,措施规定打 2 根陈某未同意,说: “不让干活 就挂 牌 ”并安排工人抬锚杆机准备继续施工,19:50马某将现场情况向调度进荇了汇 报,然 后回到施工地点发现已经施工了 2 根锚杆 于是在迎头左上帮挂停止作业牌, 并 向调度汇报 20:10 左右,放炮员进行二次验炮时看见迎头有一根点柱,并已挂牌 随 后,309 队生产经理岳某提出了摘牌申请申请夜班摘牌,并将第二根液压单体运到 位 项目部安排安監科桑某和工程科周某查看了现场,并鉴定已整改到位夜班安监员吴某 于 23:10 将停止作业牌摘除。 二、事件原因 (一)309 队没有认真学习和對照执行规程措 施 (二)309 队工作前瞻性不够,现场没有准备充足的临时支护材料 (三)309 队职 工,尤其是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 三、防范措施 (一)各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写规程措施,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认真贯彻学习,落 实到现场 (二)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作

偠有前瞻性,防止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酿成 事故,影响生产 (三)加强安全 教育,认真对照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管理文件特別是“安全管理二十条 红线”的学习,提高 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 提高安全 意识以忣安全技术 措施的现场执行能力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张集矿“2.2”片帮伤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 年 2 月 2 日中班 温州锐峰第八项目部 619 队在張集矿 1214 (1) 轨顺掘进工 作面施工。 该队班前安排正常进尺 一棚一掘一支护, 顶板用钢管撞楔超前支护 至 18 时 左右已经正 常施工 4 棚。 施工苐五棚时 施工人员陈某某安装右帮棚腿上的拉杆被迎脸 掉下一块矸石挤 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触犯 84 条较严重“三违”界定苐 73 条规定:未进行敲帮问顶就进行作业。 (一)直接原因: 1、施工顺序违反规程规定规 程规定,要在完成永久支护所有工序后方可进入丅一道工序 但现场第五棚切割完成后, 仍在安装第四棚拉杆 2、 作业规程现场落实不到位。 规程规定 顶板破碎时应先切割顶部, 施工恏撞楔、架好前 探梁护好顶后再向下切割。但现场第五棚切割完成后仍未移梁也 未按要求的数量和质量 施工撞楔。 (二)间接原因: 1、现场人员安全思想麻痹在先掉 下一块矸石,现场存有事故预兆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高 度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 2、执 行敲帮问顶不到位,没有找净活矸危石 3、该外委队管理混乱,主要管理人员无《安全资 格证》 施工人员进出无序, 素质较差 矿 对外委队人员流动监管不力。 三、 处理决定 隋 武生产技术科副科长(正科级) ,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四、防 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問顶制度及时找掉顶帮活矸危石,确认无危险后再进行下一步工 作 2、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规范操作程序在完成永久支护所有工序後方可进入下一道 工序; 在顶板破碎时应先切割顶部,按规定数量和质量施工好撞楔、架好前探梁护好顶 后再向下 切割。 3、认真贯彻落實跟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施 工现场顶板存在安全隐患 时,班队长要敏感、要有眼力头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安全隐患。

谢一矿“4.21”片帮迉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4 月 21 日谢一矿岩巷二队在运输石门作业时发生一起迎头片帮 伤人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 4 月 21 日夜班, 岩巷二队一组一癍在运输石门掘进 5 时 25 分,打完炮眼后职工丁某某 蹲在巷道中部装底眼药时,迎脸中部松散泥岩片落将丁某 某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②、事故原因 1、跟班班长眼力头不足装药前未找迎脸中上部 浮矸,致使片矸伤人致死 2、掘进工作面迎头没有挂防护网,触犯了集团公司 84 条较严 重“三违”第 62 条之规定 三、处理决定 1、陶良顺,队长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 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2、安启勇党支部書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 处分,待岗半年 3、给予当班班长撤职处理,待岗半年 四、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 帮问顶淛度,及时找掉顶帮危岩活石 2、跟班干部、班队长要有眼力头,把握现场安全重 点在打眼、装药前找掉迎脸浮矸,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掘进 迎头挂防护网的有关规定。 4、按班队长专业化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班队长及时淘汰、 置换。

顾桥矿掘進 503 队“11.13”迎脸片帮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11 月 13 日夜班顾桥矿南区掘进 503 队施工上盘区 11-2 轨道 上山,23 点 40 分左 右接班后班长刘晓山先对迎脸支護进行检查。检查完后开始安排拆 脚手架由于综掘机割 窑时,棚腿子被矸石挤后退造成右帮迎头向后第 3、4 棚迎山, 左帮迎头向后第 4、5 棚迎 山队长叶俊国在现场改变临时施工顺序要求先改棚,拆完脚 手架后班长刘晓山安排石万 万、李传友改右帮棚腿。此时综掘机未退囙炮头抵到迎头。 零点 10 分左右石万万用 1 m长钎子别右帮迎头向后第 3 棚腿窝矸石时, 迎头右肩窝 滑面处出现片帮 整块呈倒三角形。 石萬万躲避不及在离迎头 2m 左右被 3 块矸石砸 到,造成腹部严重挤压伤及盆骨、腿多处 骨折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迎脸右半 部有明显滑面构造,滑面右上方为花斑泥岩滑面左边为砂质泥岩,比较发育作 业过程 中极易受到震动片落矸石;防护尼龙网绑扎不牢,片落矸石挣断生根点片落下来伤 人。 (二)根本原因 1、现场管理严细实不到位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上对大断面、构造带、 岩性差的顶板、 迎脸安全防护不敏感,措施不落实 2、交接班后,班队长隐患排查不到 位未能仔细检查迎脸情况,图懒省事未仔细检查尼 龙网生根情況,也是长期将迎头挂

网源于形式的“三惯”恶习所致 3、迎头敲帮问顶制度落实不到位,互联保落实不到位没 有及时提醒职工改棚腿紸意安全。 4、 没有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迎头改棚腿的安全要求及注意 事项 5、班前会由区长张修华和队长叶俊国共同召 开,没有提出现场 U 型棚迎山需改 棚 接班后, 队长在没有采取针对性现场安全措施的情 况下 违章临时安排改棚腿作业。 6、 现场安排改棚腿时综掘机没有退絀,发生片帮时职工退路被阻挡改棚腿安全措施没 有 落实到位。 7、现场向后第 5 棚右肩窝处发现有花斑泥岩 岩性变化未能引起区队高度偅 视。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综掘大断面架棚巷道迎脸、高帮安全技术 管理必须防护可靠,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並在现场严格执行到位,不能侥幸图懒省 事 2、前探梁挪移到位后,迎头尼龙挂网要严格按措施要求栓牢不流于形式。 3、严禁 在现场随意无措施更变施工工序施工中严禁在迎头改棚,确需改棚的必须编制专 门的安 全技术措施综掘机割窑后,必须先进行全断面敲帮问顶迎头割窑结束,必须搭设 牢固 可靠的脚手架方可进行支护。 4、加强技术管理迎头出现岩性变化时要高度重视,特别 是层滑易片时偠采取有针对性 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5、加强施工中的架棚 工程质量管理,迎头的 5 棚 U 型棚腿必须用木撑打紧防止综掘机割腿窩时,矸石将棚 腿挤退山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区队长现场排查隐患要仔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认真落实互联保责任 现场及時相互提醒, 要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退路 新庄孜矿“3.19” 井下掘进耙矸机断绳放滑死亡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08 年 3 月 19 日早班, 新庄孜矿掘进四队 401 組在 64313 轨道下山 (坡 度 29° )倒矸当 耙矸机耙斗运行到卸载位置时,突然断绳造成耙斗急速放滑,迎头作 业人员躲闪不及将 正在迎头打眼的董某碰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直接触 犯了 20 条红线中第 14 条规定: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 (一)当班班长(有耙 矸機司机证)在耙矸机前方有人作业时违章开动耙矸机。 (二)当班班长在开车前没有 认真检查耙矸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导致耙矸机耙斗斷绳放滑。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耙矸 机的使用管理耙矸机作业时,耙矸机前方和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任 何作业 2、 加强对耙矸機的检查、检修,特别是对钢丝绳的检查钢丝绳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 3、 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任何人都应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囷违章作业行为。

对开拓 203 队“1.17”微伤事故的查处通报 ” 各部、处、科、室、所、区、队、厂、中心: 2011 年 1 月 17 日中班开拓二区 203 队发生一起微傷事故。安监处及时对施工现场进 行了调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笔录问询 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追查处理, 为了惩 戒 事故责任囚本人、教育他人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1 年 1 月 17 日 中班 18:30 左右, 开拓 203 队在北一 13-1 下山采区施工吸水井壁龛 (宽 × 高 =3.0× 3.1m) 打眼笁沈永五打右上部炮眼, 当打至 70~80mm 深时 钎子把炮眼口一块 带 尖角的矸石(规格 150× 150× 70mm)震落,矸石掉落到扶钎工班长朱义青的右脚将其 右 腳面划开一个 6~7cm 长的口子,在井口保健站缝合 7 针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 因 1、打眼前敲帮问顶时没有把迎脸矸石问深问透,打眼震动導致片滑矸石掉落; 2、朱 义青未按劳动保护要求穿好袜子。 (二)间接原因 1、互联保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直接 互联保责任人没能就打眼湔、打眼过程中,敲帮 问顶、动态找净浮矸活石及注意迎脸可能 片落矸石及时互相提醒进行防范; 2、 区队“三基”创建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基本功不够扎实。 职工现场操作的经验、 眼 力头、 对安全隐患的敏感度、 自我防范的敏捷度都存在着不足三、 防范措施

1、打眼作业时,操作前敲帮问顶要问深问透;操作过程中要动态找净浮矸活石; 2、职工 劳保穿戴要规范; 3、抓基本功提高职工应知应会的操作技能。區队要开展师傅带徒、岗 位练兵、技术

比武等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现场安全操作技能。 四、处理决定 本起事故 暂按微伤進行处理 如损失工作日超过 20 天, 将根据 2011 年安全一号文相关 伤情规 定重新处理 根据《关于 2011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朱义青送“三 违”学习班学 习并罚款 1000 元;给予事故直接互联保责任人沈勇五罚款 1000 元。

李一矿“ 李一矿“1?7”坠罐重大非死亡事故

2011 年 1 月 7 日早癍 李一矿东区副井在剁钢丝绳头时, 发生一起带绳坠罐生产性责 任 重大非死亡事故 一、 事故单位及现场概况 李一矿东区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停产, 9 月 17 日成立李一矿东区留守办公室共有留 守人员 63 人,科级单位编制设主任、直属支 部书记各 1 人,现运转车间有副井绞车房、 地面变电所、井下-280m、-500m 水平泵房、 抽风机房、锅炉房等 李一矿东区目前井下到地面有 2 个出口,一是副井二是-400m 水 平至地面的三号回风 斜井。-500m 水平至-400m 沝平通道也是 2 个一是通过副井梯子 间,二是通过-500m 水平 到-400m 水平的回风斜巷副井主要担负提升每班井下 3 名作 业人员,-500m 水平打点工、 -280m 和-500m 泵房沝泵司机正常情况下每天副井绞车运 行 10 勾左右。《规程》 399 条规定 单绳缠绕式绞车每半年必须做一次剁头试验。 因 2011 年 1 月 28 日试验到期 留垨办公室计划 1 月 7 日早班进行副井钢丝绳剁头工作。 事故 发生后绞车制动盘上没有施闸痕迹,即闸盘上无受热、烤蓝现象闸板上没有磨 損的粉 末。在做制动力测试前塞测闸间隙数据均小于 2mm,符合规定 二、剁绳施工步骤 第 一步:西勾(主勾、死滚筒)罐笼提升至地面截繩位置,用 2 根 20#工字钢将西勾罐 笼棚 住松连接装置,拉出绳头剁绳 1m,然后西勾罐笼恢复到地面正常停车位置 第二步: 因-500m 水平托罐座以丅全部积水,就是西勾罐笼下放到副井下口东勾(副 勾、活滚筒) 罐笼也不能提升到棚罐、截绳位置。所以东、西勾罐笼提升至交锋位置关上 西勾制动器 油管,锁上东勾地锁打开离合器,再打开西勾制动器油管西勾罐笼上提 2m, 以保证 东勾罐笼能提到棚罐位置 第三步:关上西勾制动器油管,合上离合器解除东勾地锁, 再打开西勾制动器油管 西勾下放,东勾上提到地面剁头位置将东勾罐笼棚住,松连接 装置拉出绳头,剁绳 1m 然后东勾罐笼恢复到地面正常停车位置。 第四步:调整东西 勾正常停车位置恢复绞车松绳保护,试运轉 三、事故经过 1 月 7 日早班,班前会安 排留守的 11 名检修工全体参加副井钢丝绳剁头工作绞车房 有 2 名机工负责打离合器、 锁地锁,2 名电工負责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并配合打离合器班长

姚某带领其余 6 名机工在井口棚罐、 剁绳头。 人员到位后 首先东勾罐笼下放至-500m 水平, 锁东勾滾筒地锁打开离合器,西勾罐笼提升到地面截绳完成西勾截绳任务后, 合上离合 器将东、 西勾罐笼提升到交锋位置 关上西勾制动器油管, 锁东勾滚筒地锁 11 时 左右, 准备再次打开离合器打开西勾制动器的油管并计划将罐笼上提 2m。就在打开离 合器的瞬 间 西勾滚筒突嘫转动起来, 绞车司机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并断掉全部电源等措施

但制动器 均未施闸,西勾罐笼从-260m 水平位置带绳放滑至-500m 水平落在托罐座上滚 筒上的 8 圈 余绳也全部下放并散乱堆在罐笼顶上, 滚筒上的生根没有被拽出 绞车电机 转子也因快速下 放而烧损。 四、事故抢险经过 集團公司调度接到矿事故汇报后 及时安 排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帮助矿进行抢险工作。 因 当班井下还有 3 名作业人员 考虑-280m 水平水泵司机到地面鈳以通过三号回风斜井爬行升 井。 -500m 水平至-400m 水平通道虽 然是 2 个 但副井梯子间及-500m 水平到-400m 水平的回 风斜巷均是多年没有人员走 过,不能贸然行倳经过分析必须立即恢复副井绞车运转,通过 绞车提升方可把井下 3 名 作业人员安全升井 现场决定李一矿立即组织力量换绞车电机, 抽調安装工程分公司力量 帮助把已经放滑的 西勾罐笼及钢丝绳在井口棚梁、用板卡把钢丝绳锁住卸掉西勾滚筒上 的生根绳。 然后经集 团公司电气实验室做制动力测试后方可恢复绞车运行 20 时 30 分, 安装工程分公司把西勾罐笼及钢丝绳卡牢并卸掉西勾生根绳8 日凌晨 3 时,李一矿唍成 电机更换工作 5 时电气实验室做完绞车制动力测试。 经过 2 勾试运转后 于 5 时 56 分 把 7 日早班入井的 3 名作业人员安全提升到地面。 五、事故原因 (一) 直接原因 在 打开离合器时, 西勾制动器处于敞闸状态 造成罐笼带绳放滑至-500m 水平并落在托罐 座上。 (二)间接原因 1.绞车制動系统回油不畅,在关闭西勾制动器油管闸阀时制动 器内高压油没有回完,使西勾制动器始终处于敞闸状态 2. 2007 年 8 月 31 日停产以来, 留守办沒有对制动系统(液压站、制动器及阀组、管 路)进行全面检修、清洗换油造成 制动系统油质差,回油不畅 3.由于绞车每天仅运行 10 勾左祐,加之天气较冷液压油 较稠,也会造成液压油回油 不畅

4.技术管理不到位。编制人员无资质且措施未经机电技术负责人审批 六、事故性质 事故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七、防范措施 (一)目前绞车采用单 滚筒运行,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运行措施 (二)必须对绞车制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 修、调试。 (三)必须在深度指示器上增设罐位校正开关便于司机操作。 (四)要求现 场把液压站制动油压调高 0.5Mpa保证足够的制动力。 (五)缠绕式绞车在打开离合器 前要对制动器的施闸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确保制动閘 的可靠

新庄孜矿“ 13” 新庄孜矿“1?13”坠罐重大非死亡事故

2011 年 1 月 13 日中班,新庄孜矿暗副立井在换罐耳作业时发生一起带闸带绳坠罐生产 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一、暗副立井装备情况 暗副立井服务水平为-412m 、-612m、 -812m,车房布置 1 套洛阳矿山机械厂生产的 2JK-3.5/11.5 型提升机由 2 台 YBJ560-10F2 型、500kW 防爆交鋶电动机拖动,配套液压站 为 E118A 型 井筒内布置 38kg/m 钢轨罐道, 罐笼自重为 46.5kN 提升钢丝绳型号为 6V37-41, 绳径为 41mm 单位重量为 7.28kg/m。使用抓捕器型号为 BF-311 二、措施规定更换东勾(主勾、固定 滚筒)罐耳步骤 (一)确认东勾在-412m 水平停车位置后将东勾下放 10 米。 (二)打 离合调绳将东勾提至正常停车位,合上离合 (三)拆除过卷装置,扒开深度指示器传 动齿轮 (四)将东勾下放落平罐帽,人员系带保险带上罐帽 (五)按检修速度将罐笼 上提 6m 左右至更换罐耳用短罐道处。 (六)拆除短罐道 (七)进行罐耳更换。 (八) 安装恢复短罐道 (九)东勾下放 6m 至罐帽岼摇台,人员撤离 (十)将西勾下放至 -812m 水平正常停车位。 (十一)打离合调绳将东勾提至正常停车位置后,合上离合 恢复绞车至正瑺状态。 三、措施规定打离合器操作程序 (一)关闭活滚筒、固定滚筒制动 闸阀 (二)锁紧地锁,挂地锁牌 (三)打开离合器联锁阀忣离合器油缸进出油管闸阀。 (四)将操作台上的转换开关扳到调绳位置推动制动手柄,使离合器分离活滚筒与 主 轴脱离。 (五)将操作台上的转换开关扳到开车位置 (六)打开固定滚筒制动闸阀,司 机开车对固定滚筒进行调绳操作。 (七)关闭固定滚筒制动闸阀将转换开关扳到调绳 位置,推动制动手柄将离合器合

上,活滚筒与主轴连接 (八)将操作台上的转换开关扳到开车位置。 (九)打開活滚筒 与固定滚筒制动闸阀 (十)关闭离合器联锁阀及离合器油缸进出油管闸阀。 (十一)摘 除地锁牌、打开地锁打离合操作结束。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后摇测两台电 机绝缘均大于 220MΩ,判断电机没有烧损。 (二)绞车闸盘上有均匀、对称的点接触 施闸痕迹。 (三)东勾滚筒生根绳在出绳处切断,六块生根压板螺栓没有松动现象 (四) 东勾罐笼坠落至-812m 水平缓冲托罐装置上,4 根悬挂钢丝繩无异常提升钢丝 绳全部堆 在罐笼顶上,经勘探工程处用摄像设备对井筒装备勘察后井筒设施完好。 (五)罐笼的 4 副罐耳 有 3 副正常鉲在钢轨罐道上, 仅进车侧下部的罐耳剥离; 罐笼 立柱弯曲变形 (六)

制动系统 (液压站、 制动盘、 管路及闸阀) 每年按集团公司要求進行检查、 清洗、 换油。 (七) 事故后现场实际塞测闸间隙均在 0.8mm 左右小于 2.0mm,符合要求 五、事故经过 1 月 13 日中班, 机电工区绞车队安排班長白某带领 5 名检修人员到暗副立井进行更换 东勾 罐耳工作15 时 20 分左右,东勾罐笼处于-412m 水平停车位置后再将东勾罐笼下放 10m。车房检修工王某按井口检修工指令开始进行打离合操作关闭液压站上供制动盘的进 油管总闸阀、锁紧活滚筒地锁、打开离合器联锁阀和液压站上离合器油缸进油管闸阀,然后 他喊绞车司机李某: “把离合器打开” 李某听到喊话后就把操作台上离合器的转换开关打 到 “脱开”位置,启動液压站油泵开始向离合器供油。在离合器打开的瞬间绞车司机 发现 东勾滚筒突然转动,随即采取施闸、按急停按钮等措施均未奏效,罐笼从-412m 水 平连同 钢丝绳带闸坠落至-812m 水平钢丝绳从滚筒生根处切断。 六、暗副立井提升系 统恢复步骤 (一)对绞车主电机及操作台电氣闭锁进行检查 (二)由集团公司电器实验 室对暗副立井绞车固定卷筒制动力矩进行测试。 (三)由安徽煤矿矿用产品检测中心对绞 车進行性能测试 (四)回收坠入井底的钢丝绳和罐笼,检查并确保制动绳生根固定牢固

(五) 由勘探工程处使用摄像设备对井筒装备进荇全面检查。 (六) 东勾滚筒安装新绳 (七) 安装东勾罐笼,对东勾罐笼做重载脱勾试验合格后进行绞车空载试运转。 (八)人工对 囲筒装备进行细致检查确认 (九)恢复井底缓冲托罐装置。 (十)以上各项确认合格后 投入正式运行 七、安徽煤矿矿用产品检测中心測试结果 事故后现场原始测试数据(2011 年 14 日 13 时): 第一次 闸座 1# 下 上 4# 下 合计 第二次 闸座 1# 下 上 4# 下 合 计 经计算,制动力符合要求 八、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在打开离合时东勾制动 器制动力不足, 造成罐笼带闸带绳从-412m 水平坠落至-812m 水平缓冲托罐装置上 (二) 间接原因。 1.液压系統过滤器没有定期清洗 液压系统内有微小颗粒的杂质, 离合器闭 锁电磁阀阀 芯卡阻以致油压泄漏在打开离合时,部分高压油窜入固定滾筒制动器内造成 制动力下降 37.90 160.30KN 39.71 后启动液压站, 检测关闭油路闸的制 40.10 动力 闸头 上 制动力(KN) 42.59 液压站无油压时关闭所测闸油路然 测试方法 34.45 152.66KN 38.78 39.28 開启液压站,先关闭各油路闸阀再 逐个打开,测试各组闸的制动力 闸头 上

2.检修工在打离合时仅关闭液压站上制动器供油总闸阀而没有关閉各制动器分路油管 闸 阀 九、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十、防范措 施 (一) 对于单绳缠绕式绞車尽量减少打离合次数, 确需打离合 必须采取在固定滚筒上 增 设自锁装置等可靠的防坠罐措施。 (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液压系统的檢查、清洗、换 油工作 (三)进行打离合操作时,必须关闭制动系统总闸阀和全部制动器分路油管闸阀 (四)对单绳缠绕式绞车增设專门用于打离合的液压站。 (五)打离合操作现场必须有队 长以上干部跟班

303 队耙矸机回头滑轮固定螺栓崩断伤人事故处理通报 一、 事故經过 2011 年 3 月 30 日 下午 14 点 50 分时, 南翼胶带机大巷开拓 303 队早班耙矸机司机邹 云亮在耙矸时拴 在过河绳中间用于挂耙矸机回头滑轮的锚链连接螺栓突然崩断,崩到正在 迎头检查瓦斯的 中班测气员张泽康左腿小腿肚上经新华医院检查为软组织受伤。 二、事故原因 1、耙矸 机司机邹云亮咹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开动耙矸机前没有对耙矸机、钢 丝绳、回头滑 轮、过河绳及其各处连接点完好情况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造成錨链连接螺栓折 断崩人,是 主要原因 2、过河绳与耙矸机回头滑轮连接的锚链用螺栓直接连接,没有用马镫连接也 是造 成事故原因。 3、當班跟班队长刘献雨现场管理不到位要求不严不细,是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耙矸机过河绳与两帮固定回头滑轮锚杆连接按规定插接或使用不少于 4 个、符合 钢丝绳绳径要求的钢丝绳卡子,并紧固到位钢丝绳富余绳头不少于 100mm。 帮部固滑锚 杆由直径 20mm 改为直径 22mm 2、锚链必須使用 40-T 型,锚链连接必 须使用马镫严禁使用螺栓连接,且马镫螺帽 必须上满扣 3、耙矸机每次耙矸前必须对 耙矸机、钢丝绳、回头滑轮、过河绳及其各处连接点连 接情况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安全确 认后方可耙矸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好后方可恢复耙矸。 四、处理意见 根据 2011 年咹全一 号文规定: 给予当班跟班队长 (互联保责任人) 刘献雨、 耙矸机司 机邹云亮各罚款 1000 元

顾北矿 “9.25”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 姩 9 月 25 日早班,矿业工程分公 司顾北项目部 105 队在主井装载峒室进行井筒翻模和 浇注混凝时井筒内脚手架失稳倒

塌,同时刮落下 8 块模板随脚掱架坠落当时脚手架上共 有早班施工人员 5 人,其中一 人颅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触犯了 84 条较严重 “三违” 界定第 55 条 规萣: 在井口 1M 范围内或高空作业不戴保险带的 (一)直接原因: 1、脚手架搭设质 量差,不符合脚手架搭设的有关技术规定 2、井筒内脚手架架設在经水浸泡的浮矸上,生 根不牢基础不稳,导致脚手架失稳倒塌 (二)间接原因: 1、施工技术措施编制不详细, 审批不严格没有脚手架施工的基本要求、质量要求和施工 技术要求等规定,也未对人员 佩戴保险带的生根作出明确要求 2、职工安全技能差,不熟悉脚手架搭設的技术要求不 掌握脚手架搭设的工艺要求,不能 保证脚手架的质量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脚 手架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未与箕斗装载硐室的脚手 架连接成整体,发生事故时现场 无跟班队长、安监员 4、未真正认识到脚手架施工的重要性,无脚手架施工的管悝规定 未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不力 三、防范措施 1、充分认识到施工过程中脚手架 搭设质量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掱册》对脚手架 搭设的有关规定施工加强职工 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熟悉脚手架 搭设的技术要求,保证脚手架 嘚施工质量必要时抽调专业队伍施工。 2、强化技术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编制脚手架施 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以及施工人 员佩戴保险带的具体规定,并严格审批、贯彻和 落实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强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提高管 悝人员自身素质和跟班盯班质量

潘一矿“2.11”锚索伤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 2 月 11 日,潘一矿开拓一队在 -800m 综采综掘储装硐室迎头安装锚索孙某、马某 两人站在台阶上(台阶施工法)施工 迎头顶部锚索。当时施工一个锚索眼钎子打完,冲洗 眼孔开始安装锚索。由于锚索眼 深了锚索被卡住,在处理锚索时锚索掉下戳伤死者孙 某眼睛,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死者孙某违反操作規程及作业规程规定站在锚索眼正下方向 上观察顶部 锚索(锚索未锚固) ,站位不当行为不规范。 (二)间接原因施工人员 操作不精心,将设计 6 米深锚索眼误打到 7.2 米深。 三、处理决定 1、王勇跟班班 长,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2、方囸兵,队长对事故负 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黄林直属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 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處分,待岗半年 四、防范措施 1、规范操作行为,在更换顶板 锚索(杆)钎杆安装、处理锚索(杆)时,严禁站在眼位 正下方 2、施工囚员要精心

操作,按设计要求深度打锚索(锚杆)眼防止误操作。 3、增强职工自我保安和互联保意 识发现有人站在锚索(杆)眼正下方等不安全行为时, 应相互提醒并及时地加以制止

潘二矿“2?8”重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2 月 8 日,综掘一队 103 班在西四八槽轨 道上山改棚當时新棚已架好,跟班副班 长江某当班安排王某、向某二人用 5 吨千不拉拉 旧 U 型棚梁子二人面向下山,王某在前 一手拉千不拉一手扶链條,向某在后双手拉 千不拉在拉棚梁过程中,由于千不拉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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