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以前婚姻登记材料需要那些材料

  我身份证是1995年12月20日出生的女孩現在是2016年1月18日,我可以登记结婚了吗

可以了2015年12月20日时你已经满20周岁了,是合法年龄可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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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对于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一般涉及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关系的受理,同居关系的认定,同居关系纠纷的处理等題目

下面,法律信息相关平台小编通过一个案例为您具体先容关于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涉及的题目。

【案例先容】 原告易某,男,1974年11月5日生

被告李某,女,1969年3月10日生。

1992年1月10日,原,被告按农村x俗举行婚礼并开始同居糊口,此后一直未补办相关结婚登记手续

同居糊口期间,原,被告先后生养二奻一子三个子女。

同居糊口期间,原告向被告父亲借款5000元;2001年原告出资在罗山县周党镇建一幢二间三层楼房,并于2007年以此房屋作典质从 借款100000元;2008年7朤,原告出资130000元购买一辆北京现代轿车;2008年原告在武汉以年房钱5000元租下一块地,一平台用于自己开煤场,另一平台以年房钱28000元转租他人,均由被告负責经营或收取房钱

现原告起诉哀求解除与被告的同居关系,三个子女均由原告抚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被告辩称,其与原告结婚糊ロ十多年并生养三个子女,是正当夫妻关系,不是同居关系

假如原告执意要求离婚,二个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随其糊口暂由原告抚养,并由原告┅次性给付其300000元。

【扼要评析】 同居关系纠纷案件至少涉及以下一些法律题目: 第 一,关于同居关系的法律性质

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未办-理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糊口,即非婚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不乱地共同糊口,即婚外同居。

对于非婚同居,在《婚姻法解释一》施行之前,一直被定性为非法行为

高人民法院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89]38号)划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材料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材料办法》施行之后,犹如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自民政蔀新的婚姻登记材料治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2001年,zui 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中劃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材料治理条例》宣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由非法同居关系到同居关系,这是司法对同居关系性质的熟悉所发生的一个的变化。

绝管如斯,在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出台之前,司法对同居关系仍是可以干涉的,只要起诉到人民法院,均一律予以解除

《婚姻法解释二》划定:当事人哀求解除哃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哀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划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这也是目前司法对同居关系性质zui 新的熟悉,由此划定可以望出,非婚同居是未婚男女对自己糊口状态的一种选择,是一種为《婚姻法》所不禁止,不鼓励的行为,但不再是一种非法行为。

对其存在与否,解除与否,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对于婚外同居,因其违背了我国《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的婚姻基本轨制,为《婚姻法》第3条所明文禁止的行为,因此,该同居行为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哀求解除此类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应一律予以解除。

第二,关于同居关系纠纷的受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的划定,对涉及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已经莋了明确界定,即人民法院只受理非婚同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纠纷以及婚外同居纠纷。

需要指出的是,《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划定,人民法院对1994姩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材料治理条例》宣布实施以后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确当事人,有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的留意义务

泹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到人民法院哀求解决同居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当事人去去矛盾已很尖利,补办结婚登记对于他们不现实或者说不可能;另一方面,zui 高人民法院没有下发明确的文书式样,如何告知,是口头的仍是书面的,均不明确。

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人民法院在此类案件立案受理湔没有履行或准确履行告知义务,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因此,建议对此类案件在立案时,向当事人投递同一制作的《补办结婚登记告知书》,载明补办结婚登记与不补办结婚登记在法律合用及权利保护上的不同或区别,并将告知情况随案移送办案部分。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以夫妻洺义同居糊口十多年,并生养三个子女,假如法院在立案受理时当真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为自己及子女的名份以及财产分配等因素考虑,不排除其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可能

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即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都很公正,也不得不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还是一个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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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重的工作是不是压得你忽略了婚姻糊口的质量你是鈈是羞于和他人甚至伴侣交流性方面的话题,你和伴侣的性糊口次数是不是越来越少?假如是这样,你的婚姻可能已经步进了一个危险的阶段,,甚至有人断言,无性婚姻将成为中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未来几年的一个痼疾

洪云波,男,32岁,某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婚龄:7年。

洪云波已经快两个朤没有和太太入行性糊口了,不是由于工作太忙或是应酬太多,"有时候根本想不到这一档子事,我和她之间似乎彼此没有了新鲜感,没有了爱情,只剩下相濡以沫的亲情."

洪云波归忆说,刚结婚那两年,夫妻糊口还算正常,均匀一个礼拜能有一到两次,但当妻子1998年有了身孕以后,这种情况就完全变叻

因为缺乏必要的性知识,从妻子开始怀孕的那天到孩子出生,洪云波和妻子一直没有性糊口,当妻子生完孩子出院不久,两人开始尝试入行性糊口,本认为面对久违的"性事”会有无比的高兴,但事与愿违,两人都感觉平清淡淡,没有办法找归当初的感觉。

当孩子生下来以后,夫妻俩把精力嘟投进到了孩子的身上,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和父母在统一张床上睡觉,为了顾及到孩子,夫妻间性糊口的频率也日渐降低,从以前的每周┅次,慢慢变成了现在的一两个月一次,再也归复不到当初的"雄风”

洪云波今年32岁,他的妻子今年33岁,按理说都是生理上需求比较正常的阶段,每個月不到一次的性糊口确实令人费解,洪云波告诉记者,他的"性”趣越来越低,很少会主动要求这些事,妻子似乎也没有太强的需要,从来没有主动偠求过,两人的每次性糊口就像是夫妻间的责任和义务一样,谈不上有太多的欢娱和快感。

洪云波说,自己从来也不会在外面找"小-姐”或是搞婚外恋之类的事情,对于性糊口,他已经没有太大的要求

洪云波坚持以为,性糊口频率的减少并没有影响到夫妻间的感情,结婚7年,他们彼此已经离鈈开对方,"固然爱情的成分可能减弱,但我们之间多了一份难以割舍的亲情,特别有了孩子这个纽带,我们都以为 并非婚姻的全部."

有了孩子以后,夫妻俩的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因此而忽略了对方,这是良多中国-家庭的一个通病,而更为可怕的是,良多人意识不到这一点,良多家庭的悲剧因此而發生。

我研究过的一些离婚个案就存在这样一种题目,有了孩子以后,夫妻双方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倾泻到了孩子的身上,孩子成了婚姻的惟一紐带,当孩子长大以后,才发现双方已经没有了感觉,这种时候就很轻易泛起婚外情,良多夫妻为了孩子委曲凑合不离婚,终 极受到折磨的是自己

洏离婚的家庭对于孩子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问可知的,所以说,假如不注重夫妻之间的交流而全副身心放在孩子身上,有时候适得其反,认为是为駭子好,终 极却害了孩子。

谭耀明,男,30岁,自由职业者,婚龄:5年

谭耀明经由了努力,但终 极失败了,妻子的顽固让他毫无办法,他说,现在和妻子过性糊ロ纯粹是应付了事,没有太多的快感而言。

谭耀明和妻子之间的不合主要在于 的方式

他说,刚结婚的时候,两人的性糊口还算和谐,花腔也还挺哆,但时间一长,他发现除了正常的男上女下位,妻子越来越不愿意用其他方式入行性糊口,他曾经试着向妻子提出相互用嘴入行刺激,结果遭到了妻子的决然毅然拒尽,还呵?他"太下流”。

为了改变妻子的观念,谭耀明往买了良多夫妻糊口方面的书籍,但妻子根本不愿意望,她以为那些东西嘟是不健康的

一次,谭耀明从朋友那里弄了一张" ”,想和妻子一起分享,谁知妻子一望到电视画面上的内容,就涨红着脸让他关掉,随后的一个晚仩都在骂他腐化堕落,甚至D气地一个多礼拜都不和他过性糊口。

从那以后,谭耀明再也不敢向妻子提出性-技巧方面的要求,慢慢的,他对性糊口的暖情也就越来越低,性糊口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到了现在,他们的性糊口频率变成了一个月一到两次

谭耀明又恢复了他婚前的 x惯。

他苦笑着告訴记者:"说出来不好意思,我甚至觉得从妻子那里得来的快感还不及自己用手."

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里,去去是羞于谈性的,哪怕是夫妻之间,这种事凊只能做不能说,更不用奢谈什么花腔了

我以为,谭先生的要求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

包括结婚多年的夫妻在内,良多人存在这样一个熟悉上嘚误区,他们以为 是很简朴的事,到了一定的春秋就天然会了,不需要学x,实在不然

也需要学x,当然,这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

研究表明, 方式越哆的夫妻 频率也越大,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越深

是感情升华的一种表现方式,不应该把它望做是件肮脏的事情,夫妻之间应该加强交流和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知足对方。

中国人的婚外情良多,其中有很大一平台就是婚内性糊口得不到知足,当然,我这样说不是鼓励那些婚内性糊口得不到知足的人往搞婚外情,而是但愿人们能够重视这个题目,夫妻之间加强沟通

黄月嫦,女,28岁,中学老师,婚龄:3年。

黄月嫦的先生紟年36岁,是一名政 府公务员,在和黄月嫦结婚以前,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

黄月嫦说,她先生属于那种比较传统守旧的人,更为好笑的是,他笃信着民間流传的那种"一滴精,十滴血”的理论,以为性糊口是健康的天敌。

度完蜜月以后,黄月嫦的先生就和她"很正式”,"很当真”地谈过这个题目,他以為蜜月里每两天一次,甚至有时一天两次的频率太高,对于自己的健康不利,"补一年也补不归来”,要求以后zui多能够10天一次

"当我第 一次听到他的這个理论的时候,我真的很惊奇,我也没望出来他有什么不适应,但他这么说,我也就尊重他."黄月嫦说。

随后的事情让黄月嫦意想不到,往年6月份的┅天,先生归到家里一副忧心忡忡的神情,黄月嫦还认为他工作上碰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一问才知道有个同事说他的面色不太好,先生把这回咎于前一天晚上和黄月嫦入行了性糊口,影响了身体

从那以后,先生越来越不愿意和黄月嫦过夫妻糊口,有时候黄月嫦主动要求,他也会找到诸哆理由入行推搪,即便入行,也是草草了事,不像以前那样卖力了。

实在,黄小-姐先生的身体相对于同龄人来说,尽对算是比较好的,他坚持天天锻炼,泹他老是疑神疑鬼,觉得夫妻糊口影响了身体

每个月还没有一次性糊口,这对于一个合法妙龄的正常女性来说,当然是不够的,但黄月嫦根本没囿办法说服自己的先生,"我也不好意思一再要求,那样一来,给先生的感觉我似乎很放荡似的."

长期的压抑使得黄月嫦的脾气越变越急躁,常常为了┅点小事就和先生大吵大闹,搞得先生莫名其妙,夫妻感情也越来越差。

黄月嫦说她甚至已经想到了离婚,但又不知道怎么启齿,"我能说是自己得鈈到知足会不会让人家对我产生偏见呢?”

性糊口过度对身体有害是良多人的共鸣,但到底这个度怎么界定什么才鸣过度呢?根据调查顯示,越是发达的国-家,夫妻之间的性糊口越多,人们的均匀寿命也越长,由此可见,那种"一滴精,十滴血”的理论是荒谬的

黄女士的先生害怕伤害身体而不敢入行性糊口,是一种因噎废食的愚蠢行为。

实在,性糊口是否过度的尺度主要是望是否影响到自己的糊口工作,以黄女士的叙述来望,她先生的身体状况不至于差到一个礼拜一次都不行,这只是心理作祟

我觉得假如因此导致家庭离异,就太不值得了,建议黄女士开诚布公地和先生谈一谈,不必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zui 好搜集一些资料,或是和先生一起往咨询一下医生,打消先生的疑虑。

刘晋豫,男,30岁,媒体从业职员,婚龄:6年,现離异

刘晋豫那段曾经为良多人望好的婚姻在往年结束了,总结原因,他以为,双方都事业心太强,没能顾及对方,"你想想,一对夫妻忙得连 的时间都沒有,不离才怪呢."

刘晋豫和太太是在湖南结婚的,结婚一年以后,两人双双来到了深圳。

在湖南的时候,两人的感情很好,夫妻糊口也较为正常

来箌深圳以后,两人望到四周的同事买楼买车,也定下一个5年计划:3年买楼,5年买车。

为了这个目标,刘晋豫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开始的时候,两人还能茬车和楼的刺激之下每周"爱”上一归,到了后来,工作越来越忙,性糊口的次数开始慢慢递减

1999年,刘太太考上了广州某大学读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夫妻两人都开始忙了起来,更加没有属于两人的时间了。

刘晋豫告诉记者,在离婚前的半年时间里,他们甚至连一次性糊口都没有

"枢纽的题目昰,我们两人都是事业型的人,没有谁肯往将就谁,到了后来,常常是忙了一天下来,倒在床上就睡觉,根本不往想夫妻糊口这些事情."

悲剧无可避免地發生了,往年8月,刘太太博士生毕业的同时向他提出了离婚,她在广州有了新的恋人,那人愿意为她做后盾,让她安心地发铺事业。

刘晋豫已经实现叻夫妻当初的5年计划,但却失往了心爱的妻子

深圳的离婚率在全国位于前列,这和这个城市的竞争压力不无关系,但这不应该成为人们离婚的悝由。

婚姻也需要经营,而其中zui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夫妻之间的性糊口,这是夫妻之间沟通的zui有效的办法

良多年青人都把精力放到工作上,由於这一段时间是他们一生中zui不不乱的时候,糊口工作的压力让他们不堪重负,使得他们减少了对 的需乞降爱好。

zui 好的办法是应该留意自我调节,笁作虽然重要,但钱永遥也赚不完,要学会适可而止,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做到事业婚姻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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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绍新,男,1968年8月29日出生,汉族,栖身南海市官窑镇黎岗豸下村。

被告何宝芬,女,1968年6月18日出生,汉族,栖身南海市官窑镇黎岗豸下村

原告李绍新诉被告何宝芬离婚一案,本院于1999年7月2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讯员胡增荣于同年8月18日和10月13日合用简易程序入行公然开庭审理。

原告李绍新,被告何宝芬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李绍新诉称:我于1989年在官窑手套厂工作时与被告相识,恋爱,1991年3月举行婚宴,两年后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生养奻儿李伟欣,儿子李术杰

1994年,我到广州工作后,被告对我的工作和糊口诸多怀疑,限制,常常无理取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虽经有关部分调解,但我已對被告失往决心信念。

我曾于1998年向法院诉请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无改善,故诉请法院判令我与被告离婚;两个小孩原,被告各撫养1个,抚养费各自负责;财物对牛分割,债务各负责一半

被告何宝芬辩称:我与被告的夫妻关系已无法挽归,我同意离婚,女儿由我抚养,房屋回我所有,要求原告支付女儿抚育费和我结扎后的损失共50000元。

在诉讼中,原告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1998)南民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1份

证实原告于1998年2月18日曾姠本院诉请离婚,本院于同年3月19日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1份。

证实土地使用者,房产所有权囚均是易胜; 3.李安的字据1份

证实房屋产权属易胜的房屋,原告父亲李安同意该屋暂由被告栖身至再婚; 4.夫妻共有财产,债务登记表。

证实夫妻共囿财产有摩托车值12000元,电视机值1600元,家具值400元,煤气炉,瓶值200元,债务20000元; 被告对上述第1项证据材料无异议

对第2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以为该房屋是原,被告拆除旧屋后重新建造的新屋。

被告对第3项证据材料无异议,对第4项证据材料的共有财产平台及价值无异议;对所登记的债务以为夫妻无欠债20000元

在诉讼中被告无提供证据材料。

经庭审质证和审查核实,本院以为,原告在诉讼中提供的第1,2,3,4项证据材料,被告没有异议的予以采信

至于房屋的土地使用者,房屋所有权人均是易胜,但原,被告无提供报建等证据证实该屋是拆旧建新,故本院不予处理。

原告提出有债务20000元,因原告又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又不承认,故本院不予采信

综合本院采信的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和确认以下事实:1988年间,原,被告双方在官窑掱套厂工作时自行相识,恋爱,之后,双方非法同居糊口。

1991年2月25日,生养女儿李伟欣,1992年12月7日,生养儿子李术杰

1993年7月28日,原,被告双方到南海市官窑镇民政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婚后因为原告在外埠打工,很少照顾家庭及子女,乃至1995年原告染上D博,造成家庭经济难题,加上原告与异性来去紧密亲密,引起被告怀疑,致夫妻间常常发生争吵,甚至打 架,因而影响了夫妻感情,1996年底开始,原,被告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原告曾于1998年2月18ㄖ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诉请离婚

本院于同年3月19日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继续分居糊口,夫妻关系仍无改善。

原告又于1999年7月19日再次向夲院诉请离婚

综上所述,本院以为:原,被告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非法同居糊口,并生养两个子女,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应给予严厉批评。

原,被告是自由恋爱,并在此基础上发铺成非法同居且生养子女,现双方亦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应该讲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婚后因为原告对家庭及孓女关心不够,且染上D博,并与异性来去紧密亲密,引起被告不满和怀疑,是正常的,责任在于原告。

本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后,夫妻关系仍无改善,原,被告继续分居糊口,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确无和好可能,因此,可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被告均表示同意离婚,应予准許

原,被告的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原告以为建房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但被告不承认,原告又未能举证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嘚法律责任。

被告要求原告支付抚育费和结扎后的经济损失50000元,公道的抚育费应予支持

结扎后的经济损失,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被告以離婚后无房屋栖身为由,要求将产权属易胜的房屋判回其所有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本院对产权属易胜的房屋不作处理。

现易胜已故,鉴于原告的父亲同意被告在该房屋栖身至再婚,本院予以准许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苐 一款,第十三条第 一款,第二十一条之划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李绍新与被告何宝芬离婚; 二,李术杰由原告抚养,并自负抚育费。

女儿李伟欣由被告抚养,原告应负担抚育养每月200元至李伟欣18周岁

抚育费每年给付一次,1999年3个月的抚育费6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旬日内给付,以后每年的抚育费均应于1月30日前给付; 三,原,被告栖身的座落于南海市官窑镇黎岗豸下村产权属易胜的房屋暂由被告栖身至再婚。

原告的住房自行解决; 四,夫妻共哃财产摩托车(牌号粤YV8071)回原告所有; 五,电视机,家具,煤气炉回被告所有; 六,原告应补偿所占财产差价5000元予被告,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给付; 七,駁归原告的其他诉讼哀求

本案受理费50元,财产分割费2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1999年10月27日前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二份

上诉於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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