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存货成本的確定: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或实耗成本(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c、一般纳税人的对方(即受托方)要按照加工费收取17%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是销项税,对于委托方是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要计入收回的加工粅资的成本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消费税就应该计入存货成本;如果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費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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