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任字〔2011〕3号
关于王纯林等同誌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王纯林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双创办主任;
刘 柱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肖 鹏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县供水公司经理;
汪贤君同志为县中医院院长;
刘 凯同志为县卫生局副局長;
陈 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徐礼善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时策同志为县农业局副局长;
肖 昆同志为老县镇财政所所长;
储茂贵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定国同志为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卢德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洪 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唐如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长青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汪贤君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長职务;
刘 凯同志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徐礼善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储茂贵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長职务;
陈定国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卢德华同志县司法局八仙司法所所长职务;
洪 军同志县司法局长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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