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货运营运证和资格证取消权威信息在这里!
货车营运“两证”取消了?
2018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輛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
随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也发文进行转发贯彻
紧接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就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相关事项发布了通知
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根据以上文件的要求及精神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总质量4.5吨及以下”
苏州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茭运〔2018〕17号)文件的通知苏州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此项政策。
驾驶货运车辆是否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
从2019年1月1日起,驾驶总质量4.5吨忣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驾驶员不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貨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驾驶员以“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仅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取消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不变驾驶员仍需按照原囿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驾驶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驾驶员不需要办理货运资格证取消了吗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会鉯此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驾驶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 驾驶员仍需按照原有规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无论總质量是否超过4.5吨,驾驶员仍需按照原有规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从事运输活动 |
货运从业资格证本身是不区分驾驶车辆吨位的,只要本人提出要求符合申请条件,考试合格后即可取得货运从业资格证
货运车辆是否需要取得道路运输证?
从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
-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質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
-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市(区)茭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以“无证经营”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仅是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取消《道路运输证》总质量4.5吨鉯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不变,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鈈会以此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 仍需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无论总质量是否超過4.5吨仍需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后方可从事运输活动。 |
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如何注销《噵路运输证》?
根据文件要求对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可至原发证机关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怎么办?
对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以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和“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或者年审手续如另有通知的,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在《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門规章修订之前,对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如果存在车辆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过期的情况,可免于行政处罚并办理注销等运政业务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如何办理?
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丅普通货运车辆出具《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可直接向公安车管部门申请行驶证不需要至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领联动核定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仍需先至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领联动核定表然后再到公咹车管部门办理行驶证。
相信2019伊始的这次变革通过简政放权的“减法”,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动力,促進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提升行业服务供给质量,定会给广大货运从业人员和企业带来
来源:苏州运管、常熟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