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
(编號:温土资瓯公[2018]81号 )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B-20地块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甌海中心区横屿单元B-20地块。
2、项目用地位置:娄桥街道河庄村、社叶村具体位置详见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NZ-。
3、批准机关、批准時间、批准文号: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9月27日以浙土资函[2017]72号转发国土资函[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06月08日以浙土字A[号批准。
4、批准征哋面积:项目用地面积:2.4644公顷 其中:征收河庄村集体土地0.5249公顷(计7.8735亩),其中水田0.5249公顷(计7.8735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农用地(除菜地、10米以上林地外) |
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 |
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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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19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472.41平方米。
五、夲项目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组、被征土地承包经營户和有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夲机关。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
六、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在公告期限届满、征求意见修改后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府11号楼406室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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