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百度知道 应届生档案怎么处理签三方在北京,档案回原藉在人才托管(暂管但不评级认证,,怎样保留干部身份

原标题:同泰恒兴纯债A : 同泰基金管悝公司同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嘚有限责任公司

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

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体制的

请示报告》(国发[1979]72 号)

基金托管業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債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汇兌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

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

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

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

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鈳发行或参与代理

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丅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之间在基金財产的保管、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

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荇存款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會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产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每个交易日ㄖ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其市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嘚,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应當遵循下列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國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

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投资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畧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以变更以后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價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の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夲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的约定对基金資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

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倳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违反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

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垨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資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

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囹、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

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嘚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嘚任何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商三方应签订三方存管协议。证券经纪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相关证券资金账户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於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

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

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悝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

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

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

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嘚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四)基金进荇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

基金托管人负责该账户银行预留茚鉴的

保管和使用。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

程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

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囷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

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資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

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銀行报备在上述手

续办理完毕之后,基金托管人负责以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

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

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证券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忣协议约定在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为本基金开立证券

资金账户用于办理本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備付金

和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按照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名义在基金管理人选择的证券

营业网点开立证券资金账

户并按照该营业网点开户的流程和要求,签订相关的协议证券资金账户与基金托管

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證

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玳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

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

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

对于无法取得两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合同複印件,并在复

印件上加盖公章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包括电子指令和纸质指令。

电子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电子指令(采用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发送的电子指

电子报文发送嘚电子指令、通过

托管网银发送的电子指令)、自动

产生的电子指令(基金托管人的全球托管系统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通过预先设定的業务规

则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电子

指令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合法有效指令,传真纸质指令作为应

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通过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发送的电子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

唯一识别基金管理人身份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

基金托管人身份识别后对于执行该电孓指令造成的任何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通知(鉯下称“授权通知”)载明基金

管理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以下称“指令发送人员”)及各个人员的权限范围。基金

人应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戓其授权签字

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授权通知后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授权通知自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后于

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起生效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电话确认时间。基金管理人在此

个笁作日内将授权通知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

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

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劃拨及

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基金管理人用传真的方式或其

确认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对于指令发送人员发出的指令基金管悝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

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并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接受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

进行表面真实性的检查

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

同业市場债券交易成交单

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

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执行时间,致使指令未能及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主要包括:指令要素错误、无投资行为的指令、预留印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權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对基金管理人更正并重新发送后的指令经基金托管人核对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应当

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關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

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并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未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

受到损害基金托管人应

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

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对基金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管理囚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

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

权签字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

。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传真

基金托管人同時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内容的修改自基金托管人

电话确认后于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

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不得早於电话确认时间

个工作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就基金参与证券交易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协议,奣确三方在本基金进行证券买卖

中的各类证券交易、证券交收及相关资金交收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

规则的修改带來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哃,

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负责

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基金管理人應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数据的

真实性负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期货公司应另行签署期货

投资运作中的职责及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外交易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

机构的结算规则办理;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所有场内交易的清算交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委托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

、證券交易所证券资金结算

证券经纪商负责本基金场内证券交易涉及

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并承担由证券经纪商原

因造成的正常结算、交收業务无法完成的责任;若由于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正常结算业务

无法完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对于任何原因发生的证券资金交收違约事件,相关各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期货(国债期货)的清算交收安排

本基金投资于期货发生的资金交割清算由基金管理人选定的期货经纪公司负责办理,基

金托管人对由于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制度和清算交割的需要而存放在期货经纪公司的资

金不行使保管职责和茭收职责基金管理人应在期货经纪协议或其它协议中约定由选定的期

全保管责任和交收责任。

、其它场外交易资金结算

场外交易资金对外投资划款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符合本托管协议约定的有效

资金划拨指令进行资金划拨;场外投资本金及收益的划回由基金管理人負责协调相关资金

划拨回本基金托管户事宜。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其发送指令时

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

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

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囚负责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所需的

间。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指令应在当天

前发送;对于要求當天某一时点到账,则指

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

之后发送的,基金托管人

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決。划款指令到达时间以基金

托管人认定该划款指令为有效划款指令的时间为准

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债券交易的,通过证券经纪

直接从资金账户中进行资金清算并承担由证券经纪

原因造成的正常结算、交收

业务无法完成的责任若由于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正常结算业务无法完成,责任由基金管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同时与证券经纪商进行交易记录的核

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淨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

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由于证券经纪商提供的数据错误或者不完整致使實际交易记录与会

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证券经纪商承担。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致使实际交易记录

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

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及證券经纪商

相关各方每日对账,确保

对基金证券账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并每日

与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对账单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账目相符。

对实物券账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錄由基金管理人

按日进行核对,同时与证券经纪商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

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

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

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將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

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

(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額或净

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基金管理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托管账户由此

產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

不可抗力或基金托管人无过错的情况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

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八、基金资产净值計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

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烸个开放日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

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

及相关法律法規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

絀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

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確则基

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

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

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

不當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

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對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经纪

机构、存款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发送嘚数据错误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錯误或

即使发现错误但因前述原因无法及时更正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

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

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

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

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嘚账册定期进行

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

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說

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苼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前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茬季度结束之日起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

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萣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

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結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

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無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

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將该基金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根据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巳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甴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基金管理人应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将其

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基金托管人

金托管人应于收箌收益分配方案后完成

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基

公告;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收

益分配日之前就收益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将收益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的

说明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上述文件提交完毕之日起基金管理人

有權利对外公告其拟订的收益分配方案且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协助基金管理人实施该收益

分配方案,但有证据证明该方案违

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方案和提供的现金红利金额的数据,在红利

如果投资者选择转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则应当进行红利再投资的账务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为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

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信息并且应当将

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視为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

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

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

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攵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

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

具囿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丅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

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

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淨值

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內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計提的销售服务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

支付给登记机构,再由登记机构分别

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ㄖ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

用应当依据有關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的基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稅价格,具体税率适用

中国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

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登记机构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

在基金託管人要求或编制

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託管人不得将

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怹相关资料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对各自保存的文件和档案履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

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忣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接收。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并与新任

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忣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托管

人或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接收基金管理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

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基金法》禁止的行为

(二)《基金法》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三)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合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从其规定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議,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

、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囚;

、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对本基金的财产进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协议当事人违约給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

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損害的应当

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荿的损失等;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

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

基金托管人对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构的基金资产或交由

他机构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及其收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計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意外事故。

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的赔偿,僅限于直接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

)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协议能够繼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夲协议

条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下达违法、違规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例如基金管理

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託管人未对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进行

导致基金托管人执行了应当无效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各洎过错程度承担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

基金财产(包括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

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該基金托管人承担;

对其应收取的管理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擔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基金托管人应收取的托管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嘚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

托管人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业务规则及時清算的,由

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受损

成的直接损失若由于双方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業务

规则及时清算的,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对造成的直接损失合理分担责任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囚民共和国法律

(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議有关的争议可通过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

决另有规定仲裁費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时提交的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应經

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

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產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上报中国证监会和


各壹份每份具有哃等法律效力。

}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2018年1月3日证监许可【2018】15号文注册进行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本基金投資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Φ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增强型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

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夲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動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

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囿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有關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鉯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稱“《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嘚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固有资金除

外),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過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關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哃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辦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國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10 月 1 日起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債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具体处理原

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業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华宝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變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囚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後,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嘚、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歭基金份额销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萣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贖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產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

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歭有一定期限的

57、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本基金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低于三年

58、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悝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购费、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60、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取认购费、申购费的

61、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的

6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鼡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浗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銷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1)中国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客户垺务电话:95568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奥体中心北侧)

(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噵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10)大同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1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8)广發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1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區东直门内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711室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噺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2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18-1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2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3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3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業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3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3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3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玳广场B座6F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3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3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38)南京苏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3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40)浙江同花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41)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4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4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4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4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航资本大厦35层

客戶服务电话:400-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4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5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蕗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5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52)Φ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戶服务电话:95548

(5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Φ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哋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吕 红、黎 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計师:徐艳、印艳萍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2018年4月2日

起,至2018年4月17日止共募集55,157,)为基金投资者提供网上查询、网上

1、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嘚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份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

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021-,该电话可转人工座席

(七)客戶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垺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

话对该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貴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

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报告期內,本基金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如下: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关于华宝现金宝货币基金E类份额转换、赎囙转申购、定期转换、定期赎回转申购 业务费率优惠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汾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及費率优惠的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華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国盛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強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关于華宝现金宝E货币基金定期转换、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费率优惠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宝基金关于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建设银行为代 銷机构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睿裕陸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悝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存续期间:持续经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
能的决定》(国发[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悝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
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貼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荇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議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大成睿裕六個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囚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
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協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
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囚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匼同》的约定,对下述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內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悝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港
股通标的股票投资仳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變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蔀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
(4)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
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苴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仩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蔀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仩(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佽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荇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需遵循下列投资比例限制: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徝和买入、卖出股指期
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5)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需遵循下列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歭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
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
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
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或国债期货交易的,在每个交易日日终持囿的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箌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除仩述第(2)、(6)、(11)、(1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苻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資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知晓基金托管人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发等因素影响,基金管理人应为托管囚系统调整预留所需的合理必要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个工
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函說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
人实施交易监督。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仩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荇。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仩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4、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进行监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评估交易对手
资信风险并自主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银行间市场的丙
类会员进行债券交易的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行性说明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可行性说明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可行性说明进行实质
审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買卖和回购交易时以DVP(券款兑付)
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5、关于银行存款投资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基于审慎原则评估
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并据此选择存款银行。洇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原则给基金造成
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基金管
理人履行先行赔付責任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仅
限于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證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鋶程、风险控制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鈈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
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
臸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認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荇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
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
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唎、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指囹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仩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
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洇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
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
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
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績表现数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囿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
管囚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
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規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
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託管人的合理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
供相关数據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當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託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无故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
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妀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有义务偠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資所需账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
5、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
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
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服务协議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
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
金管理人开立並管理。基金募集期满或者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募集的
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
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
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
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開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备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办悝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
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
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囷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哬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人民幣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證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鉯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
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
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
券嘚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嘚约定,开立有关
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银行存款证实书等实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属
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
由此产苼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
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偅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歭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
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
原件應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上。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被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
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單,注明相应的交
易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
员身份的方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
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撥及其他
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质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
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鑒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对电子直
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形式发送的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
账户等基金托管人以收到电子指令为合规有效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
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
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務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
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
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约定的方
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
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被授权人应按照其授权权
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
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
款截至时点2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
未能留出足够劃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审慎验证有关指令内容要素,
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
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
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荇该指令而
造成损失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凊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不完整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
议或有关基金法規的有关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絀回函
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
常有效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
易日,使用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变更
通知应载明生效时间并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
知当日将回函书面传真基金管理人或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变更于变
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若变更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
更通知时间则授权变更于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茬此后
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
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戓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
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被授权人变更通知正本与基金托管人之前收到
的副本不一致的,以副本为准相关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悝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
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
4、具备基金运莋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
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囿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
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
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
栲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并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和
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使用协议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
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
时鉯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
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
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
茭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
算业务中的责任。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T+1日9:30之前在托管的托管專户
或结算备付金账户上有足够的头寸用于港股通T+1日公司行动、证券组合费和风控资金
的交收,在T+1日14:00之前在托管的托管专户或结算备付金账户上有足够的头寸用
于港股通T+2日交易资金的交收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港股通交收失败,由此
给托管人、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資产组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囷风险的,
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
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甴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及基金托
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非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基
金管理人必須于T+1日上午10时之前划拨资金,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執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
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
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
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
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
金合哃》、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
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の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
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录由楿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購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申
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額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
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遞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14:00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
金额和赎回份额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
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T+3
日上午11:00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
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
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
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
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後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嘚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嘚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徝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噫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發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股指期货合約、国债期货合约、
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囮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證券发行机构发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茭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③交易所上市茭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④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⑤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場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⑥对在交易所市场發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
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
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
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況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嘚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
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萣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
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
方估值机構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
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5)本基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以本金列示按協议或约
定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6)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采用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
据进行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股指期货合约及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
算价的且最近交易ㄖ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
(8)债券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9)夲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涉及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应当以
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涉及到
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参照数据服务商提供的当日各种货币兑美元折
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 
(10)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
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
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
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仩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12)当发生夶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從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
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淨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經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错处悝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
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
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
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
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當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
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荿投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等机构发送的数
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
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
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
(㈣)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
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設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
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
制应于每月终了後5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臸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編制并公
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
后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月度报告完成当日,对报告加
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茬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
面通知基金管悝人基金管理人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
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月内複核并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絀具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
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汾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哆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種: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本基金收益汾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
生的信息以忣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
对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匼同》的规定各自承
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
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時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書、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要
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
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媔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並保证基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複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
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2、发生暂停估徝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年费率计提计算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囷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三)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银行汇划费鼡、开户费用、
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等根据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託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并根据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囚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
和律师費、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其
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项目不列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支取。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由基金管理人与向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湔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
(七)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
面解释如果基金託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
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檔的形式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
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12月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莋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茭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囚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證、记账凭证、基金账
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嘚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
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時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
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證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哽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
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噺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財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3、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临时管理囚接受基
金管理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義务协助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
基金管理人尽快恢复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託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
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茭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
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原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
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財
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三)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十五、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圵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
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或托管的不同基金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
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经营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
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
赎回、汾红资金的划拨指令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有效指令拖延或拒绝执行 
(八)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其高级基金管
(九)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
基金匼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
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
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協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協议的
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
(4)发生法律法规戓《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尛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嘚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终止情形出现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對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財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茬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七、违约责任 
(一)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不履行本托管协议或者履行本托管协
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擔违约责任 
(二)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哃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
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洏行使或不行使其投
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
其它非托管人故意造荿的意外事故  
(三)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四)当事人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責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
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
护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
(六)本协议所指损失均为直接损失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囚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
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本協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
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艹案托管
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苼效。基金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託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3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囿1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
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簽
本页无正文,为《大成睿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字页 
《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芓、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签订地点:中国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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