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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一)我区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人数约为3600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二)2016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时,要依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根据我区生源和教育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三)区招生办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执行过程中计划的调整、转移,必须由区招生办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操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消或变更。

2016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43号)。

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cn或),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中职校自主招生”):4个志愿。

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3、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4、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市或区级艺体类特长生还应填写《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报考志愿表》,未填写此志愿表视作自动放弃艺体类特长生录取资格。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办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填报,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志愿表》。跨区报考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区招生办填报志愿。

4、“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和市、区“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5、区招办及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市、区“名额分配”招生的各项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等),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市、区名额分配计划,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市或区“名额分配志愿”。

6、《志愿表》须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7、提前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及预录取工作与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工作同步进行,因此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提前招生录取,则按《志愿表》上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进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8、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填报志愿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考生报考学校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招办统一安排,并于5月底前完成。

(一)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招生办负责学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二)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合格、不合格”计。

在本区就读初中但不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负责进行。

(三)2016年奉贤区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思想品德(开卷)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四)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电子耳窝植入者可经指定医疗机构认定后免予听力检测)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免予外语科目考试中的听力部分考试。

1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另行发文。

2、跨区报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区参加各科目学业考试。其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招考机构负责。

32016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其他科目考试评卷工作由区招生办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及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4、考生如果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申请成绩复核。本区应届考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申请登记,往届生和返沪生到区招生办申请登记。所有复核申请由区招生办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

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招生办通知考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2016年中招报名并获得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二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推荐生和自荐生的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3)各初中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本区2016年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要求制订本校推荐工作办法及操作程序,经公示后严格执行。

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6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推荐生需填写《2016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四)。获得过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产生的推荐生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审定后名单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学生方可按规定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按规定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

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跨区报考的考生如符合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和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4)推荐生和自荐生在规定的时间(见附件一)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分别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推荐生可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自荐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平行志愿。

5)“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一档多投”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可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1个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见学校招生方案)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6)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中本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实施办法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62号)。

3.“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措施

1)区招办和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招生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必须在初中学校及区内全额公示;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招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提前招生预录取和正式录取工作结束后,被高中学校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招生学校要建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机制,不断完善评价办法,确保提前招生录取的质量。

3)招生学校必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工作

1)区招生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 “市名额分配”招生,下同)。

1)我区奉贤中学实行“市名额分配”招生。

2)区教育局将按照各初中学校具备中考报名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比例,将奉贤中学“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

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志愿表》的“市名额分配”志愿栏)。

3)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招生办根据市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 “区名额分配”招生,下同)。

1)我区继续实行“区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实行“区名额分配”招生的学校为曙光中学和致远高级中学,计划数分别为两校招生计划数的10%

2)“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参照 “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法。

3)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志愿表》的“区名额分配”志愿栏)。

4)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分配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4、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

1201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16号)文件执行,其中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队分团队名单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

我区奉贤中学和曙光中学作为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今年在本区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奉贤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16)第 37号〕要求执行。

22016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的规定执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详见沪教委基〔201623号。

我区奉贤中学、曙光中学、致远高级中学和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今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奉贤区教育局、奉贤区体育局关于2016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16)第36]执行。

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享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毕业的相关待遇(详见沪教委基〔201422号文)。区体育特长生暂不享受市级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毕业的相关待遇。市教委、市体育局将在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组织认定工作,经认定达到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标准的学生方可享受同等待遇。

3)在“零志愿”,市、区“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体艺特长生志愿的录取,一旦被体艺特长生志愿录取,则不再进行后面115志愿的投档。

5、“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投档及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1:1的比例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统筹的上海市回民中学等部分区的高中跨区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他普通高中相同。上海市回民中学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与该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相同。

3)民办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报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同时公布民办高中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4)对按大类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时不分专业,考生被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填报专业意向志愿,学校按招生总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如果第一志愿专业意向未被录取,学校可在校内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考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5)考生所填一至十五志愿均未被录取,则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三)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工作

国际课程班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公示的招生方案,参照本市提前招生录取时间自主进行预录取。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批招生的志愿,如一旦被推荐预录取或自荐签约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后,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可组织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统一进行预录取签约,预录取考生不得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如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征求志愿阶段进行补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考生只可被1所学校录取,如有违规,取消其相应录取资格。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补录取。

(四)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2016年本市中招取消先进奖励加分,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实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公示。

(六)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参加考试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公布的外籍学生招生办法,组织其填报志愿意向。区招生办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志愿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

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持外国护照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入学的外籍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其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执行。

(七)为便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应建立完整的初三学生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二),学生档案资料将逐步实现电子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一)区招生办应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末名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录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未享受政策照顾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语、数、外三科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如再同分,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化(合卷)考分,直至选出其中一人。如还出现同分,则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和男女性别比例。

(三)区招生办不得向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提供考生信息。

(四)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招生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执行“最低投挡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公办高中在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录取总分由区招办按序投档,自然形成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民办高中在自主确定并统一公示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录取总分由区招办按序投档,自然形成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

(六)继续坚持和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须按照市教委所规定的项目(见附件三),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七)区招生办要及时向考生公布本人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

七、加强招生部门建设和升学指导

(一)区招生办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招生工作的特殊要求,配强、配齐招生工作人员,尤其是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人员。要根据招生工作信息化的要求,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和设施,积极采取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网上评卷和录取的信息化手段,以适应招生信息数字化和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

(二)要重视对初三学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初中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指导的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三)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中招信息标准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准确、安全。

201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名单在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录取库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新生学籍管理的依据。

区招生办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中招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升学指导、报名考试、评卷登分、投档录取、统计汇总等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回避”制度;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主动接受组织、社会和舆论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地进行。

附件一:2016年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二:2016年上海市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附件三: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

附件四:2016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

附件五: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项目表

2016年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2016年奉贤区初中毕业生体检工作

2016年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2016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初中学校进行推荐工作,并完成推荐生名单公示

初中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资格库、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区招办网上审核确认。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高中学校对“提前招生录取”考生进行预录取工作

初中学校上报考生志愿表及志愿信息盘片

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思想品德科目考试

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推荐生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

自荐预录取考生网上签约

本区往届生、返沪生及回奉贤报考的跨区考生填报志愿

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本区拟招收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公示

完成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

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

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

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至十五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2、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1、所有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区招办统计录取数据

上报市中招办“考生全部录取信息库”

以上日程将视情况略作调整

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7.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8.非上海市户籍学生需附《非上海市户籍学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审核表》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三学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附有关证明

11.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招生计划、范围、收费等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计划数、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推荐生名单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预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正式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含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学校及名额数等)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和2015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因残、因病免考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及免考项目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体育、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降分录取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招生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招生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招生学校

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2016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

家庭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自我评价(含区县级以上各类获奖情况)

注:1.《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在本表之后由学校统一上传;

2. 监护人联系电话至少有一个为手机号码。

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注:上述项目照顾不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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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名单
“课程德育”的上海实践
“上海教研”的实践范式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教学改革的上海经验
我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评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提升中小学作业设计质量的实践研究
探索新时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发展之路——上海市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
引领学习环境重构的中小学创新实验室行动研究
国家课程改革背景下学校课程建设的顶层设计与专业引领
寻找规律破冰前行——上海市双名工程的探索与实践
创建基于幼儿立场的个别化学习活动——点面结合助推实践研究
指向个性化教育支持的幼儿发展评价研究
医教结合视角下0-3岁婴幼儿表现性评价的研究 黄浦区儿童发展监测中心
普通高中学生“深度职业体验”的建平探索
优化学生数学思维发展的路径:上海市实验学校小学数学课程改革
驱动深度学习的教学变革:新课堂十年探索
基于案例教学的中学数学建模教学实践与研究
为培智学校学生定制个别化课程的实践研究
研究型高中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思维“广场”:培育高中生告诫思维的个性化育人模式实践研究
十年磨一剑:幼儿生命教育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发展
金山特色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研究
学前梯度进阶式聋健融合教育——一种追求“有质量教育公平”的探索
微课程背景下信息化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研究
小学科学与技术综合课程15年实践探索
满足视障儿童个性化需求的康复教育实践研究
静安区“社会情绪能力养成”课程的进阶研究与突破
在人文学科中开展青春期两性情感辅导的方法实践与研究
初中大规模数学测评研究
区域活动课程建设的实践范式——小学“快乐300分”探索纪实
基于课程标准的区域性转化与指导策略研究
高中物理学科德育元素开掘与教育实践
普通高中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支持系统的构建与实践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自主选择,适性发展”学生成长系统的创建与应用
高中学生科技创新教育课程体系探索与实践
教育行动中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自觉的研究
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教学变革—基于30年的跟踪研究
构建上海市“小学基于课程标准教学与评价”支持系统
从东方到西方:中英数学教师交流项目中得出的数学教育优势与教师发展策略
大规模在线开放式研究型课程智能支持系统
"云课堂"支持下的精准学习分析与教学改进
中国式PBL问题化学习的深度研究与实践
运用移动互联新技术,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成功——成功教育的新进展
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实践研究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法研修一体网络课程建设
给幼儿播下“德性”的种子——市立幼儿园18年的德育研究与实践
一次作文一次成长——以精神发展为线索的“过程写作”实践研究
幼儿园小社团艺术活动课程的创新和实践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的学校个性化干预机制
“自主学习力”导向的中学语文专题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区域推进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的行动研究
基于学术志趣培育与导师制的高中科技教育探索
高中与高校相衔接培育创新人才的实践研究
以全走班教学构建普通高中高选择教育模式
事实和证据视野中的课堂教学诊断
自主构建“移动校园”应用于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
区域推进“创智课堂”的实践研究
上海市支持见习教师深度学习的培训工具包的研发与实践
以教师需求为导向的区级培训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
高中数学难点概念PCK分析研究
传承与普及——上海校外教育的新探索
期望式评价:让幼儿园教育质量看得见 宝山区七色花艺术幼儿园
幼儿思维游戏研发的实践研究
互联网 背景下中小学课堂教学改进的区校实践
小学生可自由支配时间的保障和利用的研究
在合作中选择,在选择中合作
新课程理念下我国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研究
卓越教育:为培养德才兼备的拔尖人才奠基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听障学生“补偿-发展”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研究
构建云课堂,推进移动学习
新中高级中学体育教育十年改革实践
思源致远,创生卓越——上海交大附中科技特色课程体系的建设实践
让孩子找到自己的轨道——上海中学数学教学实践体系建构
思想政治学科系列模拟课程建设——提升中学生政治认同的有益实践
科技、艺术、体育等非高考科目课程群建设与校本化运作的实践研究
支持教学方式转型的数字教材应用实践研究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中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内容有效衔接的实践与研究
示范临床孵化——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实践与研究
普通高中理工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基于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的学生学业反馈与教学改进策略的研究
面向大规模差异性培训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具开发与课程群构建
中小学教研组长专业素养与行动的研究
数学史融入初中数学教学的实践研究
创新形式活化实施——平阳小学优化课程提升办学品质的实践与研究
幼儿园“家庭式”混龄教育课程体系的实践研究
创智云课堂——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创智课堂的实践
基于iBooksAuthor的高中地理电子书制作及实践应用研究
自闭症儿童区域教育支持系统构建的行动研究
“校本特色区域推进”---区域校本课程管理与指导的实践研究
普通高中学生数字化综合素质评价与保障系统的开发与实践
GIS基础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高考改革背景下基于过程性数据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与实践
促进幼儿社会性行为养成的生态化教育实践
贯彻“健身育人”的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提升区域中小学教师学业测评能力的实践探索
“中国小公民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
大同中学德育课程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聚焦媒介素养教育,构建课程育人的新场域 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高级中学
普陀区现代公民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践
高中“玩学合一”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让文化自信浸入血脉——国家“指南针计划”青少年基地运营模式的探索
以行动为导向的教研组长专题研修培训模式的实践与研究
提升新疆内高班教育品质的实践研究
幼儿园开展游泳活动的实践与探索
《教育剧场》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遇见不一样的你——“个性化幼儿”教育的实践研究
支持学生跨学段学习的初小教育衔接行动研究 上海市延吉第二初级中学
指向作业品质提升的作业设计、评价与管理的实践研究
支持儿童意义建构的幼儿园个别化活动实践研究
晨晖社:引领高中生自觉确立理想信念的实践探索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信息技术支撑下促进个性化学习的课堂变革实践探索
优质民办初中助力区域公办初中协同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凸显“环境培养培育”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构建——普通特色高中创建路径研究
“幼儿快乐玩色彩”园本课程构建的实践与研究
渗透办园理念,架构“乐·活”课程系统框架与典型活动 长宁区愚园路第一幼儿园
财经素养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
指向区域见习教师实践能力发展的“生态学习圈”建设研究
把握核心经验,3-6岁幼儿混龄学习区操作包设计与实施的探索 普陀区童的梦艺术幼儿园
农村小学“童心水趣”创新实验室系列校本课程开发与实践研究
构建开放共享的教师学习空间,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
指向语境还原的高中历史阅读教学的实践探究
上海聋人综合高中班办学的实践研究 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
没有围墙的科学课堂——基于探究学习的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构建十年研究实践
立足学科团队发展的小学语文研修课程开发
区域推进大中小学衔接“生命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蓬莱小镇”课程的开发与实践
价值多元背景下中学政治“激活教学”实践研究
信息化背景下的段力佩茶馆式教学新路径
以实验创新研究促进化学教学实践创新
基于专业自觉的优秀教师团队建设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创办男子高中特色学校的实践探索研究
促进学生高阶思维发展及写作水平提升的高中议论文写作微型课程开发与实践
互联网思维下的区域信息化推进策略与管理模式——基于普陀“J课堂”的微视频录制及应用 普陀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打造书法特色,成就优质学校
为面向未来工程匠师奠基的实践研究
初中物理实验教学的创新设计与实施研究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区域化实践
以“浸润式研学”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基于诊断的中学物理教师教学技能提升的实践研究
青浦实验之主题式课例研修行动
指向公平和质量的“真爱梦想”教育公益服务九年实践
跨学科德育:学科育人的新探索
中学语文个人学习环境建构的实践研究
基于形成性评价下的小学学困生学习诊断及跟进策略的研究
理论自信:20年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融入思想政治学科的教育实践
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新模式--前沿科技引领的自主科技创新体验
需求驱动,问题导向:小学英语教学改革中的海桐经验
小学数学“五学三动”教学范式研究
以实践为根,现代学校教研活动 上海市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农村高中构建生态型校外教育活动体系的实践研究
基于为学而教的《新课堂学程手册》的设计与研究
区域化幼儿园保健管理“口袋书”的编制与实施
以生活适应为核心的培智学校社交故事课程的开发
知识可视化工具支持学生意义学习的实践研究
研训一体背景下课例研究课程化的实践探索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中小幼一体化的“贤文化”德育区本课程建设
基于翻转课堂,改善中学物理教学品质的研究与实践
中小学学生“创新群落”孵化建设的综合实践
让学校特色惠及每个孩子——基于游泳项目的学校育人方式优化十年探索
巧做加法,亮显德育——高中体育德育一体化的构建与实施
“共建共享共赢”:校本课程建设路径
浦东中外课程比较和借鉴的设计与实践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小学“4 1”传授与体验相结合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徐汇区康健外国语实验小学
《我是自救小能手》生命教育课程体系的实践研究
普通高中构建协同课堂教学形态的实践研究
“奉贤区早教流动车农村行”项目的实践研究 奉贤区爱贝早教指导服务中心
促进高中生自主发展的态势分析与课程支持研究
信息技术支撑校本“六艺”课程再构
学科教学关键问题的实践研究
高中学生“生涯与发展”课程体系和实践模式
多维链接激趣启智——幼儿园科学玩教具配置与应用
基于CIPP模型的区域教学质量评价方法与实践研究
听说故事可以这样“讲”——艺术同构视野下的文学小社团课程 宝山区陈伯吹实验幼儿园
构建戏剧艺术特色课程体系的实践研究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嵌入课程的幼儿发展评价实践研究
新高考背景下学生物理课题研究的多平台支撑体系开发与实践
机制?资源?课程——金山区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推进的实践与思考
促进肥胖/超重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运动健康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信息技术开创中学艺术教育新范式的实践研究 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
中学“双外语并重”教学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重残儿童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服务的实践研究
融入学习基础素养的课堂观察与课堂变革
区域高中物理泛在学习的实践研究
高端化学教师研修新模式——以“中学化学教材比较与教法研究团队”为例 上海财经大学附属北郊高级中学
上海市基础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
中小学专题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依托数字校园建设,促进学生早期良好习惯养成的实践研究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闵行蔷薇小学
源于兴趣、基于经验的“易趣”活动范式研究
高中生生涯发展导航系统的设计与实践研究
以探究为核心的幼儿科学启蒙教育的实践研究
数字化开放平台下“乡村学校少年宫”悦趣活动项目研发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中心小学
让课堂充满生命气息---高中生成性课堂教学策略的实践研究
区域推进个性化教育的评价设计与实施
主题活动实施的“自然课堂”活动范式的研究
用以促学,学以致用——任务型语言教学与评价在中小学的实践探索
学科教师研究基地建设:区域优质教学资源集聚与效用最大化
基于家庭的生活化早教中机构支持的实践研究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与实施
实现大面积个别化学习的行动研究——静安区高中生物“二次”学习微课程与平台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体验式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有效引导表达诉求,提高学生数学语言准确度的策略研究
实验感知:“创新实验室”的创意建设
基于高中生体质健康的教学干预实践研究——以上海市延安中学为例
区域干部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研究
基于儿童视角的社会性教育课程的实践与创新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
创新素养培育导向下的“自然笔记”课程建设实践研究
区域学科德育的实践与探索
基于融合教育理念下的生活实践课程的建设
学习品质评价驱动的学校课程改进模式
基于个性化教育的自闭症儿童多元一体化干预研究与实践
上海高中新科学新技术创新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初中生创新思维课程体系的开发与实践
紧扣学习单的教学教研,提升农村初中的数学教学质量
智障学生适应性职业培训的教学实践
社会性教育实务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小学艺体特色课程全员性普及的实践与探索
为了教师的“全人”发展——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SECH模式系统的创构与十年实践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柔性流动充分共享——区域骨干教师培养的普陀模式
自主,成就孩子的未来——凸显幼儿自主选择特色的课程实践范式的研
场馆课程的动态研发与品质提升
中学职初教师课堂教学改进三部曲
个性化教学:基于“道尔顿制”教育的再实验
全纳教育背景下聋人中职校文化基础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 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
基于“合作共营”的小学作业编制与实践研究
乡村学校创新实验器材的研发与制作
以培养国际型预备英才为目标的学生社团发展模式探索与实践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运用AAC提升辅读学校自闭症学生沟通能力的本土化实践研究
聚焦主题的“三个工作坊”研修模式及《参与式语言教师培训资源》
小学"价值观?能力?学习领域"三位一体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理念转化为行为的助推器:教学微技术的开发与实施
中小学艺术学科育德一体化建设
生活体验式的幼儿审美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适应差异变革学校教学组织形式的实践研究
中重度智力障碍学生核心素养及生态化培育的路径探索 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建学校
初中科技教育建设在创建新优质学校背景下的探索与研究
接纳融合理念下区域学前特教设点布局与管理的实践研究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创新实践研究
洞见不同孩子学习真实的发生——MBTI差异教学
内地西藏民族中学“摩天轮式”分层递进民族团结教育模式的探索、实践与创新
“非遗”校园传习:文教结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实践 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小学生社会职业启蒙教育活动探究及课程化实践
针对分析“绿评”结果,聚焦学业压力指数,校本化改进教学与课程
从外力驱动走向专业自觉的教师发展之路 闵行区田园外语实验小学
金山区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大格局的探索
幼儿园主题式教研功能拓展和机制创新的实践研究
“阅读循环圈”理论指导下的幼儿园早期阅读特色课程建设的实践研究
“跟着爸妈去上班”家校共创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新路径
包容、共享、自主、创生——“新书院”形态下的科创教育实践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中学
促进信息技术与校本教研的深度融合:基于录播课的课例研究
幼儿园教师不同专业发展阶段典型困境特征、成因和破解策略研究 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幼儿园
基于一体化视角的“普陀大学堂”区域课外活动体系建设
无边界思维的课程开发与实施
基于国际理解素养培养的高中校本课程建设与实践
过程写作法在初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研究与应用
“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的创建与运作
幼儿思维活动课程的建设与实践
义务教育阶段自闭症学生矫治的实证研究
中学过程化作文教学范式实践研究
基于离中差异原理的初中学业校本化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生命科学学科能力的认知结构研究及其在大规模教育考试和学业评价中的应用
上海市崇明区“主动·有效”课堂达标与提升工程
高中戏剧教育特色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基于博物馆教育的中学生命科学系列校本课程建设探索与实践
基于实践共同体的区域课堂教学效能整体提升行动
高中生阅读素养发展的实践研究
中小学班主任应激事件及相关问题评定量表的制作与测评
“三导两精”教学范式的实践与探索
“非常规”实验提高初中物理教学效能的理论与实践
小学学业质量绿色评价的校本化实践与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紫竹小学
浦东新区中学英语产出性词汇检测研究及启示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基于学习目标的课堂教学实践
基于优秀幼儿教师团队的差异化发展研究 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幼儿园
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创设幼儿学习机会的策略研究
博物馆、美术馆资源与初中美术课程模块式教学的整合研究
小学“父母效能训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从新手走向专家——阶梯式校本培训的行动案例
空间重构系统改进——基于“未来学习中心”的实践探索
基于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的学校本位教师发展 上海市杨浦区打虎山路第一小学
普通高中“美育创意”特色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实践研究
基于中小学生情绪智力提升的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基于“导学视频”模式的小学数学教学探索性试验
组建课程研究联盟深化园本课程建设的实践研究 浦东新区教育局第一教育署
循环诊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研究
“分层走班”在小学“菜单式”选修校本课程中的实践
促进深度学习的表现性评价研究与实践
旨在培养学生全面科技素养的学校“大实验室”开发与实践研究
有效促进教研组建设的实践研究
适于脑的学习模式构建与应用研究
经典阅读学习指导与儿童阅读素养培养的研究 上海市宝山区大华第二小学
实践共同体视域中成熟期教师适应性专长发展的研究
以学习为中心的课例研究模式的建构与实践
区域推进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研究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初中生实践性学习的设计与评价
启蒙小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研究
幼儿社会-情绪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幼儿园大班自由剧的思考与实践
浦东新区家校社合作促进学校治理结构完善的实践研究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幼儿音乐素养培养的实践研究 浦东新区东方江韵幼儿园
精耕学校特色课程,激发学生学习潜能
关注学生探究能力发展的初中科学课堂教学改革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基于关键事件构建学生成长“E档”的实践研究 普陀区中山北路第一小学
互动与共生:学校文化转型的机制研究
幼儿园运动课程实施中教师行为调适的实践研究
小学语文“教育性戏剧”课程开发与实施
儿童哲学的理论研究与课程开发
以教材整编促课堂转型——迎园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实践
初中新生学习适应问题及其整合性心理教育的实践研究
立德树人的小学学科德育研究与实践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第一小学
十五年践行“道德教学融入每门课程”的研究——攻坚普通又尖端的教育难题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
构建小学闲暇课程的实践与研究
灵动撕纸校本课程建设的实践研究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化建设研究与探索
初高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体化的实践探索
示范性高中学生价值取向形成研究及实践探索
绿色指标背景下农村地区小学英语多元化评价实践
教师运用质的方法优化教学行为的案例研究
小学低中段创新写话、作文教学研究与课例
实施家校共育计划合力践行全人教育
农村中学乡土德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
唐氏综合症儿童连续语音能力训练策略及案例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
以“美龄形体”校本课程建设探索“初中体育多样化”改革的途径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
咏诗谙画——幼儿园书画教育实践
幼儿生存安全启蒙的实践研究
开展“模拟真实社会”幼儿社团活动的实践研究
中学物理课堂转型的实践研究
基于积极心理学的小学生学习品质优化的研究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第三中心小学
建立认知诊断与促进工具,实现中学生学业水平个性化提升的实践研究
中小学体育课程德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促进初中学生生命和谐的校本教育实践
幼儿运动能力个性化评价的实践研究
基于初中生阅读力培养的语文“阅读领航”课程的构建
Ti-Nspire无线交互课堂教学实践探究
联盟型教育集团运行机制研究
以评价促进学生综合培养的实践
基于化学“异常”实验的研究型课程开发
布鲁姆最新目标分类学指导下的初中数学差异化练习配置
依托区域语文学科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的研究与实践
智能录播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应用研究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综改背景下走班教学实践研究
幼儿园户外游戏实战攻略
区域教研活动课程化实践研究——以上海市虹口区为例 上海市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
学生良好学习方式养成教育社会实践课程建设的研究
学校乡土课程建设指导手册
漫游书海芳自现——以“爱”为核心的小学全阅读教育
“春雨计划”:促进民办随迁子女学校质量提升与文化融合的探索性时间
艺术育人的山阳探索——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享受到艺术的熏陶
魅力德育:初中德育课程教师魅力塑造与研修模式创新
幼儿园运动课程实施中疑难问题的案例研究 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八幼儿园
高中化学课程中实施科学方法教育
优化高中STEM课程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教师在小班课堂成长——小班化教学背景下教师课堂成长的实践研究
焦点式“一课三研”:教师言语行为循环改进的实践探索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研训一体、多维支持民办随迁子女校教师发展的实践与研究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依托生活事件的幼儿信息素养培育研究 上海市青浦区商榻幼儿园
3-6幼儿混龄活动中良好社会性品质培养的实践研究
农村普通高中构建“适性育人”模式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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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奉贤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一)我区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人数约为3600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二)2016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时,要依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根据我区生源和教育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三)区招生办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执行过程中计划的调整、转移,必须由区招生办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操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消或变更。

2016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43号)。

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cn或),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中职校自主招生”):4个志愿。

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3、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4、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市或区级艺体类特长生还应填写《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报考志愿表》,未填写此志愿表视作自动放弃艺体类特长生录取资格。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办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填报,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志愿表》。跨区报考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区招生办填报志愿。

4、“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和市、区“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5、区招办及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市、区“名额分配”招生的各项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等),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市、区名额分配计划,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市或区“名额分配志愿”。

6、《志愿表》须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信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7、提前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及预录取工作与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工作同步进行,因此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提前招生录取,则按《志愿表》上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进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8、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填报志愿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考生报考学校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招办统一安排,并于5月底前完成。

(一)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招生办负责学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二)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合格、不合格”计。

在本区就读初中但不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负责进行。

(三)2016年奉贤区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思想品德(开卷)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四)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电子耳窝植入者可经指定医疗机构认定后免予听力检测)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免予外语科目考试中的听力部分考试。

1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另行发文。

2、跨区报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区参加各科目学业考试。其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招考机构负责。

32016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其他科目考试评卷工作由区招生办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及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4、考生如果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申请成绩复核。本区应届考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申请登记,往届生和返沪生到区招生办申请登记。所有复核申请由区招生办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

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招生办通知考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2016年中招报名并获得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二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推荐生和自荐生的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3)各初中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本区2016年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要求制订本校推荐工作办法及操作程序,经公示后严格执行。

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6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推荐生需填写《2016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四)。获得过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产生的推荐生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审定后名单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学生方可按规定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按规定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

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跨区报考的考生如符合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和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4)推荐生和自荐生在规定的时间(见附件一)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分别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推荐生可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自荐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平行志愿。

5)“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一档多投”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可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1个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见学校招生方案)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6)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中本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实施办法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62号)。

3.“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措施

1)区招办和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招生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必须在初中学校及区内全额公示;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招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提前招生预录取和正式录取工作结束后,被高中学校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招生学校要建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机制,不断完善评价办法,确保提前招生录取的质量。

3)招生学校必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工作

1)区招生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 “市名额分配”招生,下同)。

1)我区奉贤中学实行“市名额分配”招生。

2)区教育局将按照各初中学校具备中考报名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比例,将奉贤中学“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

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志愿表》的“市名额分配”志愿栏)。

3)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招生办根据市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 “区名额分配”招生,下同)。

1)我区继续实行“区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实行“区名额分配”招生的学校为曙光中学和致远高级中学,计划数分别为两校招生计划数的10%

2)“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参照 “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法。

3)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志愿表》的“区名额分配”志愿栏)。

4)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分配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4、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

1201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16号)文件执行,其中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队分团队名单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

我区奉贤中学和曙光中学作为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今年在本区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奉贤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16)第 37号〕要求执行。

22016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的规定执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详见沪教委基〔201623号。

我区奉贤中学、曙光中学、致远高级中学和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今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奉贤区教育局、奉贤区体育局关于2016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2016)第36]执行。

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享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毕业的相关待遇(详见沪教委基〔201422号文)。区体育特长生暂不享受市级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毕业的相关待遇。市教委、市体育局将在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组织认定工作,经认定达到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标准的学生方可享受同等待遇。

3)在“零志愿”,市、区“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体艺特长生志愿的录取,一旦被体艺特长生志愿录取,则不再进行后面115志愿的投档。

5、“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投档及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1:1的比例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统筹的上海市回民中学等部分区的高中跨区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他普通高中相同。上海市回民中学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与该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相同。

3)民办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报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同时公布民办高中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4)对按大类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时不分专业,考生被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填报专业意向志愿,学校按招生总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如果第一志愿专业意向未被录取,学校可在校内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考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5)考生所填一至十五志愿均未被录取,则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三)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工作

国际课程班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公示的招生方案,参照本市提前招生录取时间自主进行预录取。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批招生的志愿,如一旦被推荐预录取或自荐签约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后,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可组织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统一进行预录取签约,预录取考生不得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如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征求志愿阶段进行补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考生只可被1所学校录取,如有违规,取消其相应录取资格。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补录取。

(四)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2016年本市中招取消先进奖励加分,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实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公示。

(六)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2016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参加考试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公布的外籍学生招生办法,组织其填报志愿意向。区招生办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志愿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

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持外国护照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入学的外籍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其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执行。

(七)为便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应建立完整的初三学生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二),学生档案资料将逐步实现电子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一)区招生办应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末名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录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未享受政策照顾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语、数、外三科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如再同分,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化(合卷)考分,直至选出其中一人。如还出现同分,则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和男女性别比例。

(三)区招生办不得向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提供考生信息。

(四)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招生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执行“最低投挡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公办高中在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录取总分由区招办按序投档,自然形成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民办高中在自主确定并统一公示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录取总分由区招办按序投档,自然形成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

(六)继续坚持和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须按照市教委所规定的项目(见附件三),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七)区招生办要及时向考生公布本人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

七、加强招生部门建设和升学指导

(一)区招生办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招生工作的特殊要求,配强、配齐招生工作人员,尤其是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人员。要根据招生工作信息化的要求,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和设施,积极采取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网上评卷和录取的信息化手段,以适应招生信息数字化和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

(二)要重视对初三学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初中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指导的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三)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中招信息标准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准确、安全。

201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名单在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录取库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新生学籍管理的依据。

区招生办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中招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升学指导、报名考试、评卷登分、投档录取、统计汇总等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回避”制度;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主动接受组织、社会和舆论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地进行。

附件一:2016年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二:2016年上海市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附件三: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

附件四:2016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

附件五: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项目表

2016年奉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2016年奉贤区初中毕业生体检工作

2016年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2016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初中学校进行推荐工作,并完成推荐生名单公示

初中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资格库、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区招办网上审核确认。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高中学校对“提前招生录取”考生进行预录取工作

初中学校上报考生志愿表及志愿信息盘片

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思想品德科目考试

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推荐生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

自荐预录取考生网上签约

本区往届生、返沪生及回奉贤报考的跨区考生填报志愿

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本区拟招收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公示

完成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

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

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

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至十五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2、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1、所有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区招办统计录取数据

上报市中招办“考生全部录取信息库”

以上日程将视情况略作调整

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7.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8.非上海市户籍学生需附《非上海市户籍学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审核表》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三学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附有关证明

11.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招生计划、范围、收费等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计划数、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推荐生名单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预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正式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含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学校及名额数等)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和2015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因残、因病免考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及免考项目

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体育、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降分录取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招生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初中学校

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招生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招生学校

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生部门

2016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

家庭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自我评价(含区县级以上各类获奖情况)

注:1.《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在本表之后由学校统一上传;

2. 监护人联系电话至少有一个为手机号码。

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注:上述项目照顾不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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