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招聘也可以做社保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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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大银行校园招聘笔试中时政热点必不可少,为考生整理编辑8月份时政热点,供考试复习备考参考,帮助考生顺利通过银行招聘考试!

1. 硕果累累的金秋,中国和非洲人民即将迎来又一个友谊与合作的历史性盛会——9月3日至4日,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主持峰会并举行相关活动,中非合作论坛非方成员领导人将应邀与会,有关非洲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代表将出席峰会有关活动。共叙友情,共商合作,共话未来。中非大家庭大团聚,也是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的大气象。

2. 孙春兰8月30日至31日在陕西调研地方病防治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国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地方病专项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基本控制和尽快消除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地方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回答关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时表示,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电子商务法历经四审最终表决通过,对于这部法律,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认为,"包容审慎"是其亮点之一。"目前我们国家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表示,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累积性的特点。

4. 习近平9月1日分别会见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部分非洲国家领导人。

5. 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9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大会,并在会前会见了出席大会的海外嘉宾、港澳代表和中国侨联新老班子成员。

6. 9月1日举行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7. 8月27日至9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个督导组完成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9省(市)的进驻工作,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8. 针对欧委会日前宣布即将终止对华光伏双反措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9月1日发表谈话对此表示欢迎,并指出这是通过磋商成功解决贸易摩擦的典范,将真正实现双方产业的互利共赢。

9. 习近平9月1日分别会见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部分非洲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10.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外申请人在华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超过177万件,年均增长11.24%。

11. 日前,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到2019年底,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12. 9月2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连续第十七年发布"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及报告,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继续分列前三。"2018中国企业500强"入围门槛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实现了16连升;企业营业收入总额首次突破70万亿元大关,达到71.17万亿元,迈上新的台阶,营收较上年增长了11.20%,增速加快3.56个百分点,重回两位数增速区间。

13. 经安徽省政府授权,安徽省财政厅近日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共发行了441.8亿元政府债券,包括331.2亿元置换债券,其中,定向承销发行了262.6亿元置换债券,公开招标发行了68.6亿元置换债券。

14. 日前,收录了我国333万余条自然和人工河流、湖泊、水库、水渠等水系实体数据的全国水网数据库正式建成。该数据库可支持在水系任一点向上游溯源和向下游追踪及分析,实现全国河流、河段名称查询检索等功能。自此,我国每条长度500米以上的河流和每个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湖泊、水库、坑塘等都有了唯一的编码。

9月3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中非要携起手来,共同打造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幸福共享、文化共兴、安全共筑、和谐共生的中非命运共同体,重点实施好产业促进、设施联通、贸易便利、绿色发展、能力建设、健康卫生、人文交流、和平安全"八大行动"。习近平强调,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中非早已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我们愿同非洲人民共筑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典范。

16. 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3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出席中非领导人与工商界代表高层对话会暨第六届中非企业家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同迈向富裕之路》的主旨演讲,强调中国支持非洲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愿同非洲加强全方位对接,打造符合国情、包容普惠、互利共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共同走上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幸福之路。

17.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3周年座谈会9月3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这一伟大胜利,开辟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开启了古老中国凤凰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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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买房定金交定金都很容易,后悔了想退回定金总是那么难!这是一直以来在房产交易纠纷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据了解,有关部门在受理的商品房投诉中

,大概一部份都与“认购协议”中认定的“定金”有关。而在这些纠纷中,有不少购房者都是因为舍不得放弃定金而购房,当然,也有购房者由于对定金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清、不知如何处理定金纠纷而不得不放弃定金。显然,这两种做法都极

易让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销售过程中,关于定金的纠纷多为如下情形:在客户交纳定金后主合同签订前,由于种种原因客户反悔而不愿签订购房

合同;或者开发商收取定金后,对售房条件等作出改变,客户难以接受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还有就是定金给付后,客户由于在主合同、补充协议条款等方面与发展商出现分歧,双方都不让步又难以调和,致使主合同难以订立等。

目前市场上许多房产都会采用“内部认购”的方式进行前期的预订,而内部认购都要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许多人在交纳定金时,都没有书面协议,许多开发商只是随便开一张收款收据给买房人作为收取定金的凭证,并不注明这笔款项的性质,也缺少其它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说得清楚。而有的开发商也用“认购协议”钻法律空子。那么买房者怎么做,才会让开发商退还买房定金呢?

认为诚信是一切合作的基础,宽容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服务是创造价值的根本;。

一、交定金千先看正式合同样本

在交定金时,要求看正式合同文本,要看已填写完毕的合同样本,好是别人签过的合同,看有无他们的承诺内容,如没有,就是存在开发商虚假宣传,这是决定交不交定金的问题。

二、不说不买说修改合同条款

如果交了定金后一定要在定金合同约定时间内去看合同(如果去晚了,开发商就说你违约了,定金就不可能退了),如合同存在苛刻条款和无原先承诺,决定不要的时候,不要说不要,只说要求修改合同,要求合内容符合自己的要求,开发商

肯定不愿意,这时你就可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 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不属任何一方原因,所以就可以要求退定金了。这样做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售楼小姐说自己作不了主,需要请示再答复时,要求售楼小姐更改签订定金合同中签正式合同日期,以后再来再说。如果售楼小姐即不同意更改也不退定金时,当天直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保留来交涉情况证据,将来一旦诉讼解决,这就是有力证据,打官司也不怕了。

案例1:某先生看中一处在建楼盘,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书》,某先生于当日向开发商交付了

所约定的定金5万元,并于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即日期间到开发商处协商购房合同,因双方就某些合

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未能签成。

某先生现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付的定金,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其理由是:1、某先生并未在约定时间与其协商合同,构成违

约,应没收该笔定金;2、即使认可某先生在约定时间与其协商合同,但终未能签成,也构成违约,依约也应予以没收。

我们可以看出,某先生交付给开发商的5万元定金从法律性质上讲是作为其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订立购房合同的一个担保,

只要某先生在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协商具体的购房合同,对于某先生而言,他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至于双方因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导致不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属于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因此开发

商以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为由不予退还某先生的定金的理由不能成立,某先生可以诉求人民法院要回自己的5万元定金。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购房者认为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就表明自己违约也就不能要回定金,因此就违心的与

开发商签订了对自己很不利的购房合同,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在此,提醒各位购房人,只要你在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协商合同了,你就履行了你在认购合同中的合同义务

,这里的定金约束的是你要如约给开发商一个协商合同的机会,并不是约束一个购房合同签订的结果。因此一定要澄清认

识,千万不能随便签订购房合同,这样会为自己今后的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正如本案中所举情形,在现实中也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开发商会否认购房者来与其协商过签订购房合同这一事实,

对于这个问题,登尼特提醒各位购房者,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因为一旦发生诉讼,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的请求得到支持的

前提就是首先得举证证实自己没有违约,也就是在约定的时间曾去和开发商协商过购房合同。

如果开发商不答应所提合同条款或者修改意见,则要求依法退回定金。相对而言,维权方式简便易行,成本低,效果好。

广东买房贷款批不下来购房定金怎样退还

买卖双方签订了《定金协议》,约定卖方将其名下110平方米的房屋,以64万元的价格卖给买方。双方约定定金为5万元,预付房款45万元(含定金),余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若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当天,卖方把房及有关资料给买方,买方也将45万元支付给卖方。

处理定金退回问题,为您争取应有的购房权益。

买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虽名为《定金协议》,但内容包括了房屋坐落地址、室号、面积等基本状况、房价款、付款时间

及付款方式、房屋交付、产权过户等房屋买卖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款,其实质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自己也支付了70%的房款,房屋也在自己的实际使用中。

卖方则辩称,双方所签署的是《定金协议》,在上述协议中约定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签订买卖合同。但双方意见有分歧,至今未签订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定金协议》时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不具备转让房屋的法定条件。

购房款,卖方也把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超越了定金合同的范畴,而涉及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遂认

定该《定金协议》的性质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卖方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该买卖合同当属有效,于是一审判决卖方继续交房

在司法实践中,看待合同的性质不仅要看“名”,更应看“实”。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名称虽是定金协议,但在内容上不仅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日期及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对此应依法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此外,《定金协议》虽然也约定了双方均可反悔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卖方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动要求适用该条款,来承担较低违约责任,达到毁约的目的,而选择权无疑应给予守约方。

通常情况下,如果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买方仍有条件继续履行合同,是不得解除合同的。楼市新政带来的交易风险,不属于一般性的商业风险,对于购销双方来说,都因没有商量余地而必须接受,无条件执行。但如果只让买方承担首付提高、利息增加后果,并非公平。

本案也不例外。更何况,费用的增加不仅使某女士无法正常生活,而且也因无法履行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其可提出解

除合同。同理,对于某女士已经缴纳的一并列入房屋首付款中的5万元定金,开发商依法也是必须无条件退还的。

1、购房者为非当地户口,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正明或者纳税凭证的,通常开发商会私下允诺通过其他途径为买房者办理相关正明,所需费用由购房者提供且没有正规发漂,这种情形存在着银行审批贷款的风险,有许多购房者就因此而无法获

得银行贷款,而开发商会将这种风险由购房者来承担,一旦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会不断要求购房者全额支付购房款,否则即会没收定金或者首期款并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情形律师认为属于双方明知故犯,开发商恶意诱导购房者,购房者可主张解除解除认购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实践中各级法院也支持的上述代理意见。

2、购房者对小区周边环境了解不够,开发商也明知却不事先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后,购房者要

求退还定金。可主张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在协议签订中未尽诚信义务,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5、签订认购书后,双方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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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切合作的基础,宽容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创新是发展事业的利器,服务是创造

十一假期即将结束,房地产市场再迎重磅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降准所释放的部分资金除去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外,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

  央行降准,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目前,降准对于房地产市场到底有何影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降准会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利好房地产市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降准释放的资金主要面向实体经济,很难流向房地产市场,因此对于楼市影响不大。

  在本轮房价上涨逐渐接近尾声,房地产拐点隐现的情况下,降准是否会改变当下楼市走势,再次促使房价上涨,是广大购房者极为关注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此次降准是为了优化流动性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央行表示,降准释放的约7500亿元增量资金,主要是为了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促进提高经济创新活力和韧性,增强内生经济增长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虽然有不少人认为,无论如何限制,释放的资金最终大多还是会流向房地产市场,但是,即使有一部分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也难扭转。

  2016年开始的房价大幅上涨,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供小于求。一二线热点城市,由于新增住宅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导致供需关系紧张,抢购现象频出。三四线城市,由于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过高,产生了大量的购房需求,在去库存的同时,也催涨了房价。

  通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本轮房价上行周期已经持续了近三年,创造了历史新高。这期间,一部分购房需求已经得到了满足,剩下的根本无力承担目前的高房价。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内,购房需求很难再像前两年那样迎来大爆发。

  在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情况下,很多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供应量反而增加了。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500个城市各类用地共成交8.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5%;其中住宅用地成交4.0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5.5%。各线城市成交面积同比均增长,其中一线城市上半年同比增长6.7%;二线城市同比增长25.5%,增幅居各线城市之首;三四线城市同比增长25.4%。2018年上半年成交的土地,大部分将在2019年开盘,这也就是说明年的新房供应量将会增加25%左右。

  需求在减少,供应在增加,你说房价还会继续涨下去吗?更别说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了。

  其实,现在各地已经出现了房价开始回落的迹象。例如,厦门万科某别墅项目打出了5折销售的巨大折扣,恒大多地楼盘打出折扣,员工全员促销。部分楼盘还因为降价幅度较大,还引发了老业主的维权。

  总的来说,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的信号越来越多,即使有降准的利好刺激,房价也难继续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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