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2013年度取得艺术考级考官资格,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外国语学校 |
山东省济南春芽舞蹈学校 |
上海闵行区艺佳舞文化艺术进修 |
河北省涿州市雨嫣舞蹈培训中心 |
黑龙江省双鸭山艺术学校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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