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新乡县七里营中学这经常空气很难闻,好几年了怎么没人管???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_边督边改_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
  1、濮阳市工业园区D160067  反映情况:濮阳市高新区泘沱村,投诉人的庄稼地旁边有一条小河,因河水受到污染河道被濮阳县柳屯镇镇政府堵住,目前庄稼地被水淹了,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经濮阳市工业园区农办和昌湖办事处有关人员实地调查,在被堵河道南侧,确有河水流入泘沱村的2户村民约5亩玉米田地,一天后已无积水,玉米生长没有受到影响。  此案与第十二批转办件,编号:D110047有关联,第十二批举报的是濮阳县柳屯镇第二濮清南河干渠水质发黑、发臭。经濮阳县联合调查组调查,第二濮清南干渠河段被污染的主要原因是5月15-16日濮阳连降暴雨,积存在支流十八里沟和幸福渠的生活污水被雨水冲刷下泄第二濮清南干渠造成水质发黑发臭。针对此问题,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处置。此批举报件中所述被堵河道即幸福渠河段,位于泘沱村东约1公里处,在处置第二濮清南被污染水质时,为防止污染河水影响下游,故筑坝拦截,造成幸福渠河水外溢流入田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7日,通过濮阳市工业园区相关部门与濮阳县柳屯镇镇政府沟通协商,被堵河道经打捞漂浮物,疏浚清淤,河水下泄,水位快速回落,恢复正常状态。  问责情况:无。  2、濮阳市范县D210095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王楼镇工业区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针对濮王产业园区异味等问题,2016年以来,范县对园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多次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了《范县濮王产业园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以工业企业废气异味为重点,摸底调查园区所有废气排放企业,结合第三方检测机构,筛选锁定废气异味排放源,建立治理档案和排放清单,实行“一企一档”,督导企业立查立改,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加强废气异味收集处理。由于濮王产业园区执行的是工业区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居住区环境质量标准有较大差异,以往对企业的监管以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为主,现实中确实存在有些企业的废气污染物即使达标排放仍存在异味,造成目前工业区内异味扰民问题。  6月24日、25日、26日,范县环保局联合王楼镇政府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对王楼镇工业区所有企业进行逐一排查,重点对企业取水、排水情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加药记录,固危废产生及处置情况等进行了排查。调阅了涉水、涉气企业的在线监测记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在产企业废气进行监测,并对10家涉水企业厂区自备取水井及周边村庄11处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废水排入地下的现象。  6月27日,范县又邀请河南省环科院有关专家把脉会诊,对园区内重点涉气、涉水企业,对照环评,逐一核查治污设施是否可以满足现有生产工艺需求,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一企一策”,督导企业立行立改,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废气异味收集处理。  根据第三方监测公司提供的在产企业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地下水监测报告以及停产企业原有监督性监测报告或季度性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重点排放污染物因子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但个别企业厂区存在轻微异味,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刺鼻气味。综上,王楼工业区存在异味,但不存在废水排入地下的现象,信访人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将持续开展濮王化工园区园区异味治理专项行动,对有异味化工企业进行深度治理。二是持续开展VOCs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完善VOCs监管体系。三是执法人员坚持夜查、晨查制度,以产业集聚区企业为重点,进行巡查,发现异常马上进行甄别,查找源头企业,责令整改并进行查处。四是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问责情况:无。  3、濮阳范县X220044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王楼镇小学附近常常闻到化工刺鼻异味。远东化工、盛华德化工等附近化工缴税多,当地政府保护,多次反映还是有异味。上面来检查,就好一段,你们一走味道又来了。当地地下水,水质极差,部分化工企业把污水直接通过暗井打入地下,暗管排入金堤河,这是坏良心的事。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所述问题属实,王楼工业区  存在异味,但不存在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和废水排入地下的现象。  一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共有两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自建有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排放至范县濮王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最后达标排放。废气经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范县环保局和王楼镇政府工作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对园区内的11家化工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并对周围村庄居民及学校教师进行了走访,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废水排入地下的现象。相关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均符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等相关要求。且周围村庄居民及学校教师也普遍反映,近几年环境空气质量较前几年有所明显改善,除在下风向南风存在偶发性轻微异味外,无刺鼻异味。  濮阳盛华德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濮阳市盛华德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产生的废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进入濮王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范县环保局联合王楼镇政府,对该公司取水、排水情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加药记录,固危废产生及处置情况等进行了排查。同时调阅了涉水、涉气企业的在线监测记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废水排入地下的现象。但发现该公司3-环乙烯甲醛装置真空泵密闭不严,存在轻微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范县将按照《范县濮王产业园环境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濮王化工园区园区异味治理专项行动,对有异味化工企业进行深度治理。针对远东化工、盛华德化工存在异味的现象,范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了立案处理,拟分别处以7万元罚款,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处理中。  问责情况:无。  4、濮阳市范县D240083  反映情况:1、濮阳市范县东开发区钢厂,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钢厂现在又开始违法扩建了;2、范县东开发区钢厂旁边还有一家水泥厂,白天不干晚上生产,废气、粉尘排放污染严重;3、另外还有一家铜厂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4、高码头镇羽绒加工厂,晚上偷偷加工清洗鹅毛将废水向北排放到周边20多个村子里,污染水源,水质发臭;5、范县县委旁边商会大楼8楼和14楼两层开饭店,持续营业油烟污染环境,消防制止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的钢厂为河南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循环水,循环水重复利用不外排,不存在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现象,也未发现违法扩建现象。  二信访人反映的水泥厂为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粉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已进行了提标治理,并于2017年经范县环境保护局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停产检修,暂无法对废气进行监测,待其投入生产后再进行监测。  三信访人反映的铜厂为范县龙马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仅产生循环冷却水,大部分循环冷却水重复使用,少部分循环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存在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现象;6月12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建有一条漆包线项目,无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  四信访人反映的羽绒厂为范县华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外排水均流经在线监测后外排至高码头镇四合村沟,不存在偷排废水现象。6月13日,范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已分别对华宇羽绒厂内排口、厂外总排口以及四合村沟流经的9个村庄随机抽取的8处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四合村沟张侯庄一桥、阳谷段村东桥和杨楼村处有超标现象,其他点位均未超标。三个点位超标原因为生活污水流入造成,目前高码头镇政府已对流入四合村沟的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了封堵。县环保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已对其进行了立案,目前正在按程序处理中。  五信访人反映的为商会大厦8楼、14楼居民餐饮油烟。  商会大厦属于商住两用性质,8楼0818室和14楼、1404室分别归属两位产权人,使用煤气罐进行做饭,厨房内均装有抽油烟机,油烟通过公共烟道排放。平时只用于家庭亲属、生意朋友聚餐使用,不对外开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1、针对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范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针对范县龙马铜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范县环保局责令对其“未批先建”的漆包线项目进行了拆除。  3、针对商会大厦住户使用煤气罐做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范县消防大队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煤气罐。  问责情况:无。  5、濮阳市经开区D150079  反映情况:濮阳市人民医院,1.违法把医疗废物交给没有资质的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濮阳市人民医院违法把医疗废物交给没有资质的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对市环保局下达的《关于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作出决定,“辖区内医疗废物交由我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安全处置”。日,濮阳市环保局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查询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的复函》中确认,“我市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共有1家: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日,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我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安全”。当时,濮阳市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仅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处置范围为感染类、损伤类医疗废物。因此,濮阳市人民医院把损伤性和感染性医疗废物交由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处置。  (二)关于“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的调查情况  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日通过濮阳市环保局审批;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处置范围为感染类、损伤类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因此,在濮阳市没有建立具备处置病理类、药物类、化学类医疗废物资质的处置单位的情况下,根据《条例》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定由新新环保对病理类、药物类、化学类医疗废物收集后,安全暂存,集中转送至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直接处置病理类、药物类、化学类医疗废物。该公司成立至今,曾收集、转运过两批包括病理类、药物类、化学类医疗废物,分别是与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转运至两家公司处理。被委托处置的单位具备相关处置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数据与记录台账相符。  按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规定,此类医疗废物优先交由火葬场焚烧处理。日,新新环保本着就近安全处置的原则,与濮阳市殡仪馆签订处置合同,从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收集的病理类废物交由濮阳市殡仪馆火葬场处置。转运行为按要求开具了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  综上,新新环保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资质,收集及转运病理类、化学类、药物类医疗废物记录完好,与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和接收处置单位均签有委托合同且收集及转运数量吻合,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6、濮阳市经开区D150106  反映情况:1、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原西路与兴濮路交叉口,建业一号城邦小区周边有多家化工厂,晚上经常有难闻的气味,污染环境。建议濮阳市规划修编不要保留三类工业用地。2、国有企业龙宇化工、濮阳石化一厂和上市企业颖泰公司河南农化、惠成电子等公司晚上废气直排,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一)壹号城邦小区附近化工厂异味问题的调查  建业壹号城邦小区位于中原路西段,建设于2015年,逐渐入驻居民,其周边最近的化工厂直线距离500米以上,且均分布在中原路以南工业区内,不存在该小区周边多家化工厂的情况。  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应该是指化工厂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及部分涉及二氧化硫、氨和氯气等造成异味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个别时间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化工行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复杂,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因子在不利扩散条件的静稳天气下,挥发性有机物在大气中积累叠加反应,形成异味。二是个别化工企业管理不严、设备老旧、物料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问题。建业壹号城邦住宅小区位于中原路西段,距离工业区较近,处于工业区主导风向上,在风向为南风时,工业区内企业所排放的废气在风力作用下,对该小区附近区域会产生影响,能闻到异味。  因此,举报内容中的“建业一号城邦小区周边有多家化工厂,晚上经常有难闻的气味,污染环境”等问题部分属实。  龙宇化工等企业废气直排,污染严重等问题的调查  1、濮阳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黄河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气污染物为工艺硫化氢废气及锅炉烟尘废气等,已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锅炉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国家、省、市环保管理部门实时监控,出现超标情况立即预警,予以处罚。日,经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企业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  2、濮阳石化一厂停产多年,经改制后,经营范围已改为厂房设备租赁和化工产品购销等内容,不再进行化工生产。  3、颖泰公司河南农化现名为“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位于胜利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气污染物为苯胺类等物质,已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日,经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的结果显示,不超标。  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胜利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气污染物为碳五、1,3-丁二烯等,已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日,经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的结果显示,不超标。  5、日及27日,由市环境监测站在建业壹号城邦小区物业部门见证下,于小区上下风向、小区门口等处,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昼、夜大气污染物取样监测。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居民区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因此,举报件中反映的“龙宇化工等企业废气直排,污染严重”问题,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新型化工基地建设,打造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平台;出台了《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为高质量项目腾出更多环境容量。经开区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是大力推动各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坚持环保节能优先原则,推动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对开发区的工业企业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进行“红、黄、蓝、绿”分类标识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能力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在线监控全覆盖,初步构建起监控体系,确保各企业排放情况能得到有效监控。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及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严格追责,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无。  7、濮阳市工业园区X14005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四村(牛村、吴拐村、枣科村、荣村)交界处有一大型无证经营的红砖加工厂(燃煤),产生大量污染,烟尘污染、噪音污染、黑烟污染,排热蒸汽破坏耕地,超大震动毁坏村民房屋,同时还存在拉砖碾压破坏道路及占用土地情况。日夜连轴生产且紧邻四个村庄及公办小学,严重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工业园区管委会召集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及建设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濮阳市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厂区四周噪声进行昼夜监测。  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办理项目备案、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备案等手续。  6月16日上午,经工业园区工商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所用燃料为天然气,未发现燃煤和存煤现象。经工业园区国土分局现场检查,烟囱排放蒸汽无破坏耕地现象发生,占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经工业园区建设局现场检查,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行道路为枣科村东西村内道路,X008为县道,已多年未整修,发现部分坑槽需要修补,目前已制定整修方案,计划近期实施X008整修工程招标。  6月16日昼夜,对距离濮阳市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界最近的两个敏感点(厂界南荣村和厂界西南吴拐村)进行噪声监测,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月17日,经省环境督察组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脱硫塔冒出的是白色烟气,未见黑色烟尘产生;举报件所说的“紧邻的四个村庄及公办小学”,其中的牛村、枣科及公办小学均在该厂1km之外,吴拐和荣村不在50米防护距离之内。  6月18日,经宏达砖厂所在地吴拐村委会调查走访,未发现超大震动毁坏村民房屋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8、安阳市内黄县D190077  反映情况:6月20日举报人反映,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全县只有6个左右,希望增加公共厕所。黄池南路与南环路段道路比较脏乱,希望整改。魏五路西段是断头路,希望规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全县只有6个左右,希望增加公共厕所”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经过对内黄县城区实地摸排调查得知,内黄县共有公厕26个,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厕22个。信访人反映的“全县只有6个左右”,经落实,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内黄县公共厕所太少了,希望增加厕所”情况,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27-2012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要求,内黄县的公厕数量确实少,存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短板。  2.关于“黄池南路与南环路段道路比较脏乱,希望整改”问题,经查,问题属实。针对此情况,内黄县政府于今年6月22日安排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对明德路与黄池南路以南路段生产路两侧,组织30名环卫工人,出动铲车、翻斗车各一辆,集中进行打扫并清运垃圾,目前已清运完毕。  3.关于“魏五路西段是断头路,希望规划”问题,经查,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魏五路是纬五路。根据内黄县规划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目前,纬五路中路经四路—繁阳大道已建设完毕,信访人反映的纬五路西段是纬五路中路经四路—二帝大道未建设,但纬五路已于2011年规划完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下一步,内黄县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37号文要求,对建成区厕所新建或改造10座以上,逐年逐步增加、完善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状况,满足居民生活需求。2.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以这一信访案件为鉴,举一反三,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调整卫生覆盖范围,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将城区还没有纳入市场化范围的背街小巷纳入监管范围,为群众提供基本的环卫保洁服务,消除卫生死角。3.无。  问责情况:1.无。2.因工作疏于监管,致使南环路附近的黄池南路存在卫生死角,给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环卫大队一中队队员张钲伟进行诫勉谈话。3.无。  9、安阳市汤阴县X210095  反映情况: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严重污染问题。该企业顶风作案,偷干偷排,几年来一直不在臭气臭水上进行治理,反而在环保治理最紧的时候白天关门、晚上偷干。上级督察通告下过几次,污染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1.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治理情况。经调查,近年,该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不存在顶风作案及几年来一直不在臭气臭水上进行治理现象。该公司先期投资1800万元,对产生废气的9个主要部位建设废气处理设施。2018年2月,该公司投资600万元,在储罐区增加了气液平衡管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二硫化生产车间、包装工序、离心机、污水站进行全封闭,反应釜设置了釜内真空系统,CTP车间反应罐、结晶罐增加了两级冷凝器和喷淋吸收,将实验室内通风橱由喷淋吸收改为集中收集进行焚烧。2018年5月,该公司投资500余万元,建设国内最先进的RTO尾气治理设施。目前,该公司RTO主体设备已安装到位,预计6月底可调试运行;投入680万元建设一座日处理580吨污水处理站,;投资800多万元,建设一套高效浓缩MVR设备,不仅解决了废水治理难题,而且每年为企业增收300多万元。2018年2月、6月,该公司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  2.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情况。经调查,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为连续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未发现偷干偷排,白天关门、晚上偷干行为,未接到上级督察通告。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应急预警响应要求,能够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  问责情况:无  10、安阳市文峰区D0038  反映情况:文峰区后张村万科小区后墙外有座公厕,苍蝇乱飞,气味难闻。现在,该公厕是为了应付督察组检查暂时封住,等督察组走后继续使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公厕为前张村社区自管公厕,位于前张村与万科小区交界处,是水冲式公厕,因近期厕所水压较低,冲洗不彻底而产生异味,已列入提升改造计划。该公厕卫生环境问题已于6月10日整改到位,目前正在升级改造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属地管理责任单位银杏街道办事处要求前张村社区对该公厕加快改造进度,并主动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及时通报改造进度。  问责情况:无  11、安阳市北关区D230027  反映情况:北关区彰东街道后崇义村教堂的东边,有个生活垃圾堆,污染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教堂东侧紧邻安阳河河堤,在安阳河治理前确实存在村民乱倒生活垃圾的现象。2018年5月,洹河河堤加固工程开工以来,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并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河堤巡查,巡查24小时不间断,确保河堤无垃圾倾倒。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结合沿河4村西六村、前崇义村、中崇义村、后崇义村对此次举报事件举一反三,每个村专门安排人员负责河堤不间断巡查,确保河道河堤无垃圾。  问责情况:无  12、安阳市北关区X220056  反映情况:北外环邺城大道交警检查站每天晚上都有大量超载运输砂石的大货车,噪声特别大,扬尘严重,路面上散落的都是灰尘和砂石,路面损毁严重。因车辆经过扬起灰尘,就洒水,对路面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邺城大道沿线有多家商砼搅拌站,有大量运输车辆通过。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管控大货车进入城区道路,在董王度转盘设立卡点,大货车必须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车辆货物严禁超载且全覆盖方可进入市区。据不完全统计,每天通过董王度卡点的大货车有1000余辆次,晚上比白天车辆要多,这些车辆均符合要求规定。北关区环卫部门根据《安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精细化洒水保洁作业实施方案》安环卫〔2017〕19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任务,严格落实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对可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的机扫率达到100%。  处理及整改情况:1.凡是不符合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的车辆,一律严禁驶入市区。  2.凡是没有做到车辆货物篷布全覆盖或车辆没有保持清洁的,一律严禁进入市区。  3.针对邺城大道有大量大货车经过和沿途抛撒的情况,北关区将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4.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以湿扫、吸扫和喷雾为主,主次道路每天洒水8次以上。鉴于路面因洒水导致破坏的问题,北关区将积极上报公路管理部门及时修补。  问责情况:无  13、安阳市林州市D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东姚镇黄蟒峪村,河南省科普利信种猪育种厂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措施,粪便污水偷排到暗管内流到洪河村基本农田内,造成地下水污染,臭气难闻,虫蝇滋生。  经查,该举报属实。举报内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单D0004号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实质一样,为重复举报件。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第10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14、安阳市殷都区D230082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南崔庄村东地有一家印染厂。夜间生产冒白烟,气味刺鼻,污染环境,给安阳市环保局打过电话,一直没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交办件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安阳市天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出于生产成本考虑,使用峰谷电价,晚上才生产,生产设备全部在密闭厂房内作业。燃气锅炉生产时有冒白烟现象。拉幅定型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该工艺配有天然气烧嘴炉静电型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1根。虽经治理,车间内能闻到气味,车间外几乎闻不到。所反映情况属实。经监测,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天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夜间生产冒白烟、气味刺鼻情况属实,但是都是该行业生产中无法避免的现象。虽然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但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殷都区将对天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在原有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提标。另外,还将组织环保以及各乡镇办,联合开展印染行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环保监管网格化平台的作用,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辖区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经营。  问责情况:无  15、安阳市殷都区D230083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二路交叉口,建了个菜市场已经两年了,占用的是省建七公司家属院的消防通道,每天凌晨4时后噪声扰民。曾经向市长热线反映过,一直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经调查,安钢农贸市场所占用的地块为西城旺角商住小区内的闲置地块,并未占用省建七公司家属院的消防通道。反映情况不属实。  2.该地段处于商业区,紧邻安钢大道和钢二路,噪声源为市场内众多商户经营所致,对周围环境确实造成了实际影响。  3.反映的曾经向市长热线反映过,一直没有结果的情况不属实。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从未接到过关于该问题的市长热线。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强对安钢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规、环保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禁止高音喇叭、禁止汽车鸣笛等噪声扰民行为的发生。  2.及时对市场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完善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户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引导。  问责情况:无  16、安阳市林州市D240024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郭家园村,矿山正在被开采,破坏山体、植被,大车损毁道路,山路狭窄经常发生事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石英砂矿场位于林州市黄华镇郭家园村西部太行山山腰,距离郭家园村约4公里,该采石厂2009年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核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日,有营业执照,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6万吨/年。2016年6月,为保护太行山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林州市对西部太行山上所有石英砂采石厂全部采取了断电关闭措施。接到信访举报件交办单后,经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擅自偷生产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3日林州市已经继续对其采取了永久关闭措施。  问责情况:1.对黄华镇包村干部李现生进行约谈。2.对黄华镇郭家园村党支部书记常茂生进行党内警告。  17、安阳市殷都区D240037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洪河村107国道旁边,有一家印染厂。生产过程中烟囱排放白烟且气味难闻,废水还有味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安阳县洪河屯清泉针织厂。检查时,该企业印花工段正在生产,生产设备全部在密闭厂房内作业;配套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有冒白烟现象;车间内仍能闻到,车间外几乎闻不到。所反映情况属实。  2.洪河屯清泉针织厂生产中产生废水,经生化法废水处理系统治理后外排。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废水、废气检测,各项污染物检测数据全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经现场检查,所排废水有味道。反映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清泉针织厂生产过程中烟囱排放白烟且气味难闻,废水还有味道的情况属实,但是都是该行业生产中无法避免的现象。虽然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还是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故认定为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殷都区将对清泉针织厂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在原有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提标,还将组织环保以及各乡镇办联合开展印染行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环保监管网格化平台的作用,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辖区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经营。  问责情况:无  18、安阳市林州市X0026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西白壁村、张家井村、杨家庄村交界的林州中宝骨料建材有限公司大肆开采石料,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水层和植被,石料场碎石时扬起的灰尘几公里内四散弥漫,给当地群众的庄稼及身心健康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矿山肆意开采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很多群众的庄稼都是颗粒无收,许多人都患上了莫名其妙的疾病,群众到当地政府部门多次投诉,无任何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1.关于石料开采情况。马店村位于林州市横水镇东部,该处石灰岩资源丰富,2002年开始存在石料开采及加工企业,到2006年发展到5家开采企业,5家石料开采企业2006年~2007年相继办理了环评手续,2013年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5家石料开采企业整合为3家。2017年~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停产日~日,日林州市环保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3家石料开采企业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现象,当日对其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并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处以255.9万元罚款,3家开采企业已于5月16日停产到位。  2.关于石料加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林州中宝骨料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北张家井,距离最近村庄张家井1010米,主要产品为砂石骨料,于2016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2017年2月通过环保验收,2018年5月中旬由于原材料供应问题,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按照环评要求,该公司在各个产污环节均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厂房、物料传输廊道全部进行了密闭,厂区周围设置了防风抑尘墙,整个生产工艺流程5个大气排放口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同时,该公司购置了4辆洒水车对厂区及周边运输道路进行每天不定时洒水抑尘。经查看该公司2018年年初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数据超标现象;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昼夜噪声、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未超标。  3.关于“很多群众的庄稼都是颗粒无收,许多人都患上了莫名其妙的疾病”问题。经农牧、卫生部门调查,横水镇马店村及周边村庄农作物生长正常、村民患病无异常,不存在庄稼颗粒无收、群众患上莫名其妙疾病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林州市将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厂界无组织粉尘及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无  19、安阳市殷都区X240030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张家洼村张天生张家洼村原党支部书记、人大代表,非法在村民生活饮水区域和居住区域不足百米的地方,修建大型牲畜养猪场,臭气熏天,病死猪乱抛野外,严重影响了广大村民的饮水环境和居住生存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有工商营业执照、土地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手续。村内最近1家农户距该养猪场约30米,其他较近农户距该养猪场约60米,按照《殷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该养猪场所在地属于限制饲养区域。  2.村内1座居民集中饮用水井位于村西南角,距该养猪场约1200米。场西侧约50米处为该养猪场自备井,主要用于养殖生产、农田灌溉,和附近20余户家庭生活用水。反映影响地下水的情况不属实。  3.养殖场周边有明显恶臭气味。  4.该养猪场区粪便、污水全部进入发酵罐,经厌氧发酵后进入沼气池。该场承包周边农田100亩用于种植中药材,沼气池中沼渣、沼液作为肥料还田,产生的沼气供村内25家农户使用;病死猪按程序经乡检疫员监督进入化尸井进行无害化处理,有相关处理记录。反映病死猪乱抛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安丰乡政府监督该养猪场不得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减少养猪数量,直至退出养殖领域。  2.监督该养猪场清理场区内外杂物,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畜舍粪污进入沼气池,防止恶臭污染周围环境,加强沼气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问责情况:无  20、安阳市殷都区X240031  反映情况:1.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珠泉路中段姚四木器店,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乱排生活污水,焚烧木柴废料,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无人管理和治理。2.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南沟城墙街门面房进行整体拆迁,但是,拆迁工地遗留的建筑垃圾达3公里长、3米高,堆积大路边,长时间不清理、不清运,不覆盖、无围挡,导致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泥水横流。3.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珠泉路东段宋光明服装加工店,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白天噪声扰邻,晚上焚烧衣服边角废料、排生活污水,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恶劣影响,多次举报、反映,都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  1.反映珠泉路中段姚四木器店相关问题不属实。水冶镇珠泉路中段姚四木器店,属于经销家具门店,无任何机器设备,根本不存在加工行为,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该门店前就有污水管网,不存在生活污水乱排现象。该门店属于拓路工程拆迁范围,目前正在对两侧进行丈量拆迁,店内物品已清空不再经营。  2.反映南沟城墙街门面房进行整体拆迁相关问题属实。辅岩路西拓工程全长共1.2公里,南沟段仅100多米。信访人反映时,该工程正在拆迁的部分,还无法进行覆盖。  3.反映珠泉路东段宋光明服装加工店相关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在信访人反映时,宋光明服装加工店已清空店内物品,不再经营,等待拆迁中,不存在噪声扰邻、焚烧废料、排生活污水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水冶镇南沟城墙街门面房整体拆迁工程还在进行中,前期已拆迁部分的建筑垃圾已覆盖,正陆续进行清运。日常采取喷淋洒水的抑尘措施,清运时采取雾炮湿法作业。  问责情况:无  21、安阳市林州市D100047(*)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村民养殖户接到镇里命令:因环保不达标,要求养殖户两日内将猪处理掉,不处理就要拘留人。投诉人称镇里是为了应付下礼拜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6月8日,林州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6批第D060121号转办信访件,反映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污染。经调查,共涉及茶店镇大峪村71家养殖场(养猪场70家、存栏8932头,养鸡场1家、存栏2000羽)。为保障大多数群众环境权益,林州市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及安阳市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办要求,决定在6月15日前对大峪村71家养殖场进行取缔关闭。为做好养殖场关闭取缔工作,林州市逐场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对按时完成关闭取缔任务的制定了资金奖励政策。多数群众对关闭取缔工作给予了支持,自行主动推进,不存在“不处理就要拘留人”问题,但是有少数养殖场对短时间内取缔关闭不能接受,反应强烈。截至目前,大峪村71家养殖场已经转移出售猪8000余头,30余家养殖场养殖的畜禽已全部清理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场数量多、畜禽存栏体量大,短期内出售、转移难度大,经请示上级同意,关闭取缔期限延期到7月20日。下一步,林州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按期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22、安阳市林州市D100050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村民养殖户反映,接到乡里命令称环保不达标,要求两日内将猪处理掉,认为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6月8日,林州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6批第D060121号转办信访件,反映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污染。经调查,共涉及茶店镇大峪村71家养殖场(养猪场70家、存栏8932头,养鸡场1家、存栏2000羽)。为保障大多数群众环境权益,林州市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及安阳市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办要求,决定在6月15日前对大峪村71家养殖场进行取缔关闭。为做好养殖场关闭取缔工作,林州市逐场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对按时完成关闭取缔任务的制定了资金奖励政策。多数群众对关闭取缔工作给予了支持,自行主动推进,但是有少数养殖场对短时间内取缔关闭不能接受,反应强烈。截至目前,大峪村71家养殖场已经转移出售猪8000余头,30余家养殖场养殖畜禽已全部清理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场数量多、畜禽存栏体量大,短期内出售、转移难度大,经请示上级同意,关闭取缔期限延期到7月20日。下一步,林州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按期关闭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23、安阳市林州市D100074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村民养殖户反映,接到乡里命令称环保不达标,要求全村80多户养猪场将猪处理掉,认为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6月8日,林州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6批第D060121号转办信访件,反映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污染。经调查,共涉及茶店镇大峪村71家养殖场(养猪场70家、存栏8932头,养鸡场1家、存栏2000羽)。为保障大多数群众环境权益,林州市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及安阳市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办要求,决定在6月15日前对大峪村71家养殖场进行取缔关闭。为做好养殖场关闭取缔工作,林州市逐场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对按时完成关闭取缔任务的制定了资金奖励政策。多数群众对关闭取缔工作给予了支持,自行主动推进,但是有少数养殖场对短时间内取缔关闭不能接受,反应强烈。截至目前,大峪村71家养殖场已经转移出售猪8000余头,30余家养殖场养殖畜禽已全部清理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养殖场数量多、畜禽存栏体量大,短期内出售、转移难度大,经请示上级同意,关闭取缔期限延期到7月20日。下一步,林州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按期关闭取缔到位。  24、安阳市殷都区D110068  反映问题: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西南边地里,有一家瑞和牧业被查封,但是每天夜间还在偷偷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日,经殷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和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土坑中排放废水”,对其立案查处并查封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屠宰工段)。日上午,经殷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突击检查,查封封条完好,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没有活鸭存留,屠宰工段未发现生产迹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被查封停产后,存在向外运输冷库内成品鸭的情况,不属于生产工序,不能视为偷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屠宰工段)进行了查封,处20万元罚款,并将企业责任人陈保昌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在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完全整改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否则,将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  问责情况:无  25、安阳市殷都区D130095  反映问题:殷都区安丰乡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屠宰鸭,污水横流,有封条也生产,6月13日晚上还在生产。安阳市环保局存在包庇行为,请求督导组实地考察。  调查核查情况: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今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和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土坑中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主要生产设备(屠宰工段)进行了查封,处以20万元罚款,并将公司责任人陈保昌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从查处情况看,该公司屠宰鸭、污水横流的情况属实。  2.经现场检查,封条完好,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没有活鸭存留,生产区未发现屠宰迹象,未发现污水横流迹象。该公司被查封停产后,存在向外运输冷库内成品鸭情况,不属于生产工序,不能视为偷生产。偷生产情况不属实。  3.安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于日,向殷都区环保局下达《关于依法查处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指出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求殷都区环保部门严肃查处。在案件查处办理过程中,安阳市环保局不存在包庇该企业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殷都区环保局和安丰乡政府已督促安阳市睿和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环境违法行整改到位,并对该公司罚款收缴到位。该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问责情况:无  26、安阳市内黄县D150118  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东庄镇三新张村兴胜砖厂,环评证照不符,盗取耕地,在集体耕地挖了30米深的大坑,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倾倒在30米深的大坑里,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砖厂对面的粉煤灰厂(同属兴胜砖厂)无手续,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另外还要投诉内黄县环保局存在渎职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属于部分属实。1.关于信访人反映环评证照不符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三新张村兴胜砖厂为内黄县兴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土地证、环评审批手续证照相符。2.关于信访人反映盗取耕地,在集体耕地挖了30米深大坑问题,经调查属实。该厂附近有一大坑,经内黄县土地局测量鉴定该大坑面积共计102.15亩,深约15米,均不是耕地。3.关于信访人反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倾倒在30米深的大坑里,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生活垃圾问题属于内黄县东庄镇三新张村周边群众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为内黄县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大队将大坑作为建筑垃圾倾倒场使用。经对该坑附近地下水源进行取样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以上水质标准。4.关于信访人反映砖厂对面的粉煤灰厂(同属兴胜砖厂)无手续,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无手续属实。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粉煤灰厂原为砖厂对面粉煤灰破碎点,原破碎设备已拆除,目前作为粉煤灰储存仓库使用。该仓库占地属于建设用地,系袁永军投资建设,不隶属内黄县兴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5.信访人反映内黄县环保局存在渎职行为不属实。内黄县环保局依法对企业进行管理,不存在渎职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1.无。2.无。3.东庄镇政府对坑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转运至内黄县垃圾处理场,目前已清理到位;内黄县行政执法局已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自5月23日起停止向该坑倾倒建筑垃圾,不再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4.内黄县环保局对袁永军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案件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中,目前袁永军正在完善相关手续。5.无。  问责情况:1.东庄镇党委给予东庄镇三新张村党支部书记袁国平党内警告处分,东庄镇政府给予东庄镇城管所所长陈乃鹏行政记过处分。  2.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渣土大队副大队长赵山峰诫勉谈话处分。  3.内黄县环保局党组给予内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郭晓伟诫勉谈话处分。  27、安阳市文峰区D180078  反映情况:安阳市文峰区曙光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南50米名门城小区临街门面房,怡心茶楼饭店油烟机和空调正对小区,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小区位于兴隆街东段路南名门城小区临街门面房。根据群众反映怡心茶楼饭店油烟机和空调正对其小区,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文峰区责成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协同名门城小区物业、文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光华路街道办事处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所、光华路街道永泰社区等相关人员于6月20日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茶楼在3楼房顶安装有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装置,群众反映的噪声和油烟污染问题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于该茶楼噪声扰民问题,文峰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茶楼在楼顶空调外机与居住区之间垒砌隔音墙,减少空调外机和烟道风机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目前隔音墙已全部垒砌完毕。同时,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河南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安装隔音墙后的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机电设备停机状态下背景噪声约为45db左右,所有空调外机与油烟机开机状态下噪声为50db左右,噪声符合标准。  2.对于该茶楼油烟污染问题,文峰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商家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商家更换的2台2000W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同时,为防止排烟管道震动噪声过大扰民,商家还在3楼排烟管道上包裹了静音绵,防止排烟管道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对商家整改后的油烟排放已委托河南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上述问题,文峰区政府将以该信访问题为典型,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噪声和油烟污染及其他污染行为进行全覆盖排查,对类似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整改。  28、安阳市文峰区D180079  反映情况:安阳市文峰区曙光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南50米名门城小区临街门面房,怡心茶楼饭店油烟机和空调正对小区,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此问题与D180078为同一问题,已公示。  29、安阳市滑县第D190022(第20批)。  反映问题:安阳市滑县漓江路,蓝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25辆渣土车,其中有一辆车牌号为豫EFE678存在问题,是报废车辆重新组装后上路,排放不达标。建议督察组实地考察。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举报情况不属实。1、针对“车牌号为豫EFE678存在问题,是报废车辆重新组装后上路”问题,经县交警部门网上核对信息,豫EFE678车辆,车辆品牌:陕汽牌SX,车辆识别码:LZGCL2N43BX068355,发动机号,白色,出厂日期日,强制报废日期日,检测有效期至日,车辆状态:正常。经现场实车查验,该车辆信息与交警部门网上核对信息一致,不属于报废车辆。该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证件号码:,系正常营运车辆,该车已安装GPS定位系统,挂靠在滑县蓝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纳入其正常管理并纳入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渣土车辆监管平台。2、针对“排放不达标”问题,经核查,该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报告(日监测)》显示排放达标。3、针对“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问题,经查,信访人确实向滑县城管局反映过,该局接访人员调查后向信访人及时反馈,但多次拨打电话均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随后给其发送信息,要求其回电以向其反馈情况,一天后显示信息发送成功。几天后信访人才打来电话,滑县城管局将有关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信访人表示不认可调查结果。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您不满意可以来我们办公室查看该车辆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也可以由我们工作人员带领您去蓝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车查看。该提议被信访人拒绝。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于信访人举报不属实,所以不涉及处理。  问责情况:无。  30、安阳市北关区D220018  反映情况:北关区彰东街道后崇义村东的安阳河正在治理,最近几天晚上,有人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在安阳河治理前,确实存在村民往河内倾倒生活垃圾现象。2018年5月,洹河河堤加固工程开工以来,后崇义村已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河堤巡查工作,24小时不间断,确保河堤无倾倒垃圾现象。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彰东街道结合沿河4个村(西六村、前崇义、中崇义、后崇义)对此举报举一反三,每个村专门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确保河道、河堤无垃圾。  问责情况:无  31、安阳市文峰区X160084  反映情况:安阳市文明大道原解放军151医院院内生活区5号楼恶臭水体污染问题。几年以来,5号楼因排水不畅,水槽内常年存满生活废水和人粪尿水,水槽盖又常年不修,污水完全暴露在外,下雨天污水横流,天晴时水灌满槽,随着气温升高,槽里污水蚊蝇肆虐,臭气冲天,严重污染周边的环境和空气,不仅如此,5号楼水槽溢出的污水长期浸泡着楼体,更有可能存在楼倒屋塌的安全隐患。此事多次向代管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安阳市文明大道原解放军151医院生活区家属楼属军产,隶属解放军郑州房产处安阳办事处管理。  日,根据举报内容,文峰区对151医院生活区5号家属楼进行了现场调查,5号楼外污水沉淀池盖破损,污水外溢;沉淀池与暖气槽相连,暖气槽内污水满溢,个别槽盖破损缺失,周边有污水溢出洇干后的痕迹。举报基本属实。  经与解放军郑州房产处安阳办事处人员沟通了解:生活区污水管网本身设计比较落后,原解放军151医院撤离后,由于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加之污水管网年久失修,淤堵严重,特别是5号楼污水经常外溢,居民怨声载道,解放军郑州房产处安阳办事处也进行疏通过,一楼个别居民也将污水管道引入暖气槽,以缓解淤堵现象,但由于经费紧张,无法彻底改造污水管网,导致常年污水满溢,无法正常排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解放军郑州房产处安阳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原解放军151医院生活区污水淤堵问题需要管网改造,这是个系统工程,总投资约13.6万元。2017年5月,安阳办事处就已向上级申报,但因军改正在进行,尚未批复,只能等上级批下来,再进行污水改造工程。  由于涉及军产,文峰区不能擅自处理,尊重军方处理意见,但为了切实解决辖区群众生活环境问题,责成工作组抽取污水,疏通管道,修复破损水盖,以缓解当前污水满溢、气味难闻现象,同时,尽快与军队方面协调改造排污系统。  问责情况:无  32、安阳市内黄县X170009(*)  反映情况:1.安阳市山流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年春占用王岗村、张王尉村两村村民生活用水水厂及王岗村村民文体活动中心场地而建设,占地3亩,投资千万元,位于王岗村内,日排出废污水6吨左右,因无排废污水系统,长期沉积在村内下水道中,腐朽发黑变臭,自然渗入地下或蒸发于空气中。2.李山留养猪场位于王岗村居民生活区东南角10米处,猪场正南2米处有一座没有硬化的储粪池,不足15平方米的晒粪场。3.王社海养鸡场位于王岗村居民生活区东北角不足30米处,鸡场西边、南边相连,有一处没有硬化的30平方米的鸡粪晾晒场。4.王俊希养鸭场位于王岗村居民区北方5米处,养鸭棚两侧没有硬化的鸭粪场。5.内黄县井店镇张王尉村村民反映,“我们于2017年5月跟安阳市环保局反映我村原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开办的门厂,在我村有一处厂子,在省道303井店镇东500米左右路北还有一处厂子,两处均是耕地,没有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非法占用,直到现在我村厂子未恢复原貌复耕,井店的厂子还在陆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安阳市山流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黄县井店镇王岗村,是日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利用村生活用水厂建设的矿泉水厂。安阳市山流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村委会北侧、村文体活动中心西侧,活动中心设有篮球架及健身器材,现正在正常使用,两处均为独立院落,没有占用村文体活动中心场地建设。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符合环评要求。日,河南恒信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反渗透水和车间废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未超出河南省地方标准《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由于井店镇王岗村下水道设计不合理、排水不畅,村内雨水和生活污水淤积,导致村内下水道堵塞,下水道内水质长期积存腐朽发黑变臭,今年4月,井店镇政府已经组织王岗村对村内下水道进行过清理。  2.经核查:部分属实。该养猪场位于王岗村东南角12米处,信访人反映位置属实,其他不属实。2017年3月,该养猪场已停止养殖,并按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要求,建有硬化的18.9立方米的晒粪场一处,在粪便堆积池东侧建有硬化并加盖的75.6立方米污水贮存池一处。  3.经核查:属实。该养鸡场位于王岗村居民东北角36米处,现有蛋鸡2000只,在粪便堆积发酵池东侧有一处没有硬化的30平方米的鸡粪晾晒场。  4.经核查:属实。该鸭场位于王岗村北15米处,所养肉鸭已于今年5月全部出栏,信访人反映鸭场两侧鸭粪场没有硬化属实。  5.经核查:部分属实。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梳理,在2017年5月没有接到过信访人反映的信访案件。  经内黄县国土局进行土地性质鉴定,信访人反映属于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目前信访人反映下水道腐朽发黑变臭的问题,镇政府于6月18日再次组织人员对下水道进行清淤、疏通,现已完成清理。2.无。3.没有硬化的30平方米的鸡粪晾晒场现已复耕。4.目前正在改造鸭舍两边各长119米粪便处理设施,已平整好场地,铺了地板砖,正在硬化,6月25日前能硬化完成。5.对内黄县井店镇张王尉村内原门厂,内黄县井店镇已经组织人员依法予以取缔,预计7日内复耕到位。对省道303井店镇东门厂,内黄县政府组织内黄县国土资源局、井店镇政府正在拆除。  问责情况:1.内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副科级干部魏晓利、畜牧股股长杨建伟进行约谈。2.内黄县井店镇党委给予井店镇党委委员张玉振诫勉谈话。3.内黄县井店镇党委给予井店镇农业办主任陈国斌党内警告处分。4.内黄县井店镇党委给予井店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郭红利党内警告处分。5.内黄县井店镇党委给予井店镇王岗村党支部书记王军利党内警告处分。  33、安阳市北关区X210057  反映情况:北关区洹北小区旁的化工路有散乱污性质的小加工作坊,生产原料不详,利用夜间、节假日排放毒气,偷偷生产,周边群众深受其害。洹北小区有个洹苑浴池,使用劣质的臭煤做燃料产生刺鼻臭味,曾向市长热线和打环保举报电话12369举报多次,至今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关于“洹北小区旁的化工路有散乱污性质的小加工作坊,生产原料不详,利用夜间、节假日排放毒气,偷偷生产,周边群众深受其害”问题,调查情况如下:今年6月23日,北关区环保执法人员和彰北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对化工路周边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经排查,化工路路东,都是拆迁工地;化工路路西,从南到北都是临街门面房,有不锈钢、餐饮、超市、服装加工等销售门店,有浴池、幼儿园和一个驾校。在排查时发现有当地农民种的菜地,喷洒农药后会闻到农药味。当天晚上,北关区环保执法人员和彰北街道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位置再次进行检查,在现场没有看到信访人所说的“毒气”。两次排查始终未找到信访人反映的有散乱污性质的小加工作坊。  2.关于“洹苑浴池使用劣质的臭煤做燃料产生刺鼻臭味”问题,调查情况如下:日,北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洹北街道工作人员对洹苑浴池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浴池燃煤锅炉于2016年年底已拆除到位,目前使用的是电加热机组,没有发现燃煤锅炉,现场也没有发现使用煤的痕迹。  追责情况:无  34、安阳市殷都区X220085  反映情况:殷都区水冶镇小坟村党支部书记郭用福2016年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毁坏果林和基本农田120余亩,用于光伏开发,没有任何林木开采手续和耕地占用手续,严重违反国家林业和土地政策,严重破坏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水冶镇小坟村进行光伏开发的公司为安阳翰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光伏开发项目经安阳县发改委备案,租赁水冶镇小坟村村委会土地509亩。该项目占用水冶镇小坟村村委会土地全部为一般耕地,没有占用基本农田。该公司取得了安阳县林业局《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河南省林业厅《使用土地审批同意书》,并在殷都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光伏设施未利用地备案。在水冶镇小坟村村委会与该公司签订出租土地合同过程中,水冶镇小坟村村委会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分别召开党员代表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研究讨论,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一致同意该光伏开发项目。  问责情况:无  35、鹤壁市山城区D220063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有27家化工企业污染汤河水库,导致投诉人鱼塘大量鱼死亡。投诉人在6月8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交给鹤壁市处理,投诉人对鹤壁日报上刊登的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水库下游没有养殖户,且水库也没有污染,投诉人认为是不属实的。投诉人的养殖场在汤河水库下游的安阳市汤阴县,汤河水库水源来源于鹤壁市山城区,管辖权属于安阳市。投诉人的养殖户从2014年至今一直在被污染。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1、2014年至2015年,汤阴县养殖户陈胜寿先后2次以“汤河水库污染,造成死鱼”等为由,分别起诉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均主动撤诉。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反映“山城区企业污染水库”等问题后,我市立即组织山城区政府进行详实调查。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并报经省现场核查组核查,认为调查情况符合实际。2、日,鹤壁日报及鹤壁市政府网站公示内容实际为“经了解,汤河水库周边鹤壁市境内共有鱼塘23处、汤阴县境内有鱼塘1处。鹤壁市境内的23处鱼塘多年来未发生因水质污染造成死鱼情况”。3、汤河水库位于鹤壁市山城区和安阳市汤阴县交界处,归汤阴县管辖。经调阅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耿寺站数据,2017年6月以来汤河水质均达到省定目标。山城区近期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汤河水库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良好。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切实改善汤河水质状况,近年来鹤壁市出台了《汤河、卫河(淇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汤河水质“一年明显好转、二年稳定达标、三年水清河美”目标。重点实施了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业整治、垃圾河清理整治及清淤疏浚、河流截污整治及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生态修复五大治理工程。2016年下半年开始,山城区总投资6亿元实施了汤河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建设完善人工湿地、开展河道清淤及底泥清理、完善污水管网等,预计于2018年底完成。  问责情况:无。  36、鹤壁市淇滨区、开发区D230056  反映情况:1、鹤壁市淇滨区沿河路上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中喷漆、喷砂除锈没有防护措施,气味难闻。2、淇滨区大来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没有清理,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检查,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焊接工序安装有1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均能正常使用;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除锈工序为人工打磨,吊钩式抛丸清理机为一体机,机器自带有袋式除尘设备。日该单位喷塑工序与鹤壁市电器开关厂签订了外协加工协议,需要喷塑产品均交予外协合作单位加工。日至6月21日,由于该企业生产订单时间比较急,委托单位设备保养,无法加工,该企业自行喷塑加工。现场未闻到刺鼻、难闻的气味。2、反映的“淇滨区大来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是盖族沟的部分河段。盖族沟是淇滨区和鹤壁开发区境内主要的防洪河道之一,承担着金山工业园区和淇滨区部分区域的防洪排涝任务,全长约13公里,在鹤壁市辖区内约10.7公里,其中建成区内共计5.1公里,在汤阴县辖区内约2.3公里。反映的河段在建成区以外盖族沟下游段,即淇滨区管辖的东、西七里铺村之间的河段,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垃圾和淤泥沉积在沟底,河水有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一是针对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行为,鹤壁市环保局于日立案调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2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鹤环罚先〔2018〕3号)。二是开发区管委海河路办事处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已与河南清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设备购销合同,7月10日前环保治污设施安装到位。2、一是淇滨区在海河路与盖族沟交叉处北侧设置截流井,确保在晴天时可以将上游污水全部收入污水管网。二是开发区在盖族沟下游(兴鹤大街—松江小巷)采用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编制的治理方案和污水治理专利技术,对该段污水进行就地净化治理。三是淇滨区、开发区安排专人对盖族沟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河面及河道两侧无漂浮垃圾。四是在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盖族沟两侧污水管网,确保将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五是将盖族沟纳入新城区水系治理项目,彻底进行整治,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六是在盖族沟上游金山工业园区内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上游污水,近期将开工建设。七是大力推进河长制,认真开展河道巡查,通过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一是针对管理不规范、落实责任不到位情况,经海河路办事处纪工委研究,决定对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所在网格负责人、巡查办主任刘蒙蒙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开发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对该企业办公室负责人安国栋进行询问、训诫。  37、鹤壁市淇县D260071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西岗镇马湾村、霍街村、枣园村、藏口村等多家养殖场(养猪、鸡)臭气熏天,粪便露天堆放无覆盖,污水直排场区后面污水池内,地下水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个人信息被泄露,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1、淇县专案组到现场后,立即对霍街村、马湾村、枣园村和臧口村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截至6月29日下午6点30分,排查登记工作全部完成。马湾村等4个村庄共有72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场21家,其中20家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非规模化养殖场51家,其中15家建有储粪池(已硬化),9家未养殖。目前生猪存栏35690头,蛋鸡存栏7500只,羊存栏581只,牛存栏60头。通过现场调查,因当前国内没有成熟的适合中小养殖场臭味处置的技术手段,养殖过程中确实存在产生臭味的情况。2、鸡场、羊场和部分养猪场采用干清粪的处理方式理,收集后的粪便存放到养殖区附近,存在露天堆放无覆盖问题。3、个别猪场确实存在猪粪水直排场后污水池内的情况。经过对4个村庄的干部群众调查、询问,无人反映地下水污染情况。  4、经查阅淇县环保局12369举报投诉平台历史记录,自2016年平台开通以来,从未接到过反映淇县西岗镇马湾村、霍街村、枣园村、藏口村4个村养殖场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不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无人管理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淇县西岗镇人民政府制定了《西岗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西政〔2018〕63号),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规范整治。二是按照“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先急后缓”的整治原则,集中精力对西岗镇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专项整治,以问题突出的臧口村为试点,先行治理,总结经验,全面铺开。三是淇县环保局依法对拒不整改的规模养殖场依法立案处罚,以案促改。四是淇县畜牧局对西岗镇174个非规模养殖场户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指导意见书,告知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积极与财政、发改和上级畜牧等部门沟通,为非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问责情况:无。  38、鹤壁市淇县X150002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淇县庙口镇大李庄村北头路西向山里1.5公里淇县鑫旺铸造配件厂,该厂厂名与产品不符,厂里不搞任何铸造配件,实际是一个专业炼铁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淇县鑫旺铸造配件厂位于淇县庙口镇大李庄村北山沟内,法定代表人为王保丰,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铸造配件,采用热风冲天炉+电炉双联工艺,日项目经淇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淇环监表﹝2011﹞32号),日通过淇县环保局验收(淇环评验﹝2014﹞05号)。1、该厂经营范围为铸铁件:灰铸铁、球墨铸铁件、可锻铸铁件、加工销售,按照行业划分归属于铸造行业中的“黑色金属铸造”。经企业负责人介绍与现场核实,使用原辅材料主要是气割渣、氧化皮等用来生产毛坯件,经铸造车间生产铸造配件,铸造车间内有生产设备电解炉、清砂机、模具等。反映情况不属实。2、该厂日在淇县发改委正式立项(豫鹤淇县工〔),其所使用的主要设备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3年本)“淘汰类”范围内。反映情况不属实。3、按照《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的高能耗行业划分,该厂属于高能耗行业。反映情况属实。4、该厂2014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其主要设备所用的能源为电、焦炭和兰炭等。日至27日,该厂委托河南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等符合国家标准。反映情况不属实。5、中共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成立核查组调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预计日出调查结果。6、因农村土地大部分都已划为基本农田,该厂所占场地不是基本农田。反映情况不属实。7、该厂生产区没有院墙,没有大门,办公区也只有一个门岗,一条农忙路从生产区穿过,不存在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厂,看不到生产环境的真面目的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8、淇县公安局已对王保丰村霸问题进行调查,预计日出调查结果。日淇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料仓未完全封闭、部分地面未硬化、擅自新建一台炉渣粉碎机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料仓未完全封闭、部分地面未硬化、擅自新建一台炉渣粉碎机的环境违法行为,淇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对其作出罚款4.0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对铸造车间进行封闭,并按环保部门要求按时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并对以上问题逐项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无。  39、鹤壁市浚县X2300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鹤壁市浚县新镇镇庄头村西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长岭)离村庄住户最近处只有100米。秀田农牧公司共有两个养殖场,年出栏15万头生猪。东边养殖场中间有一个长达十年之久的废水坑,没有任何粪便处理设施,直接将粪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导致周围村庄地下水无法饮用。西边养殖场更是将粪水不经过任何处理,通过压力罐之后经地下管道直接排入长虹渠以西,蔬菜大棚最南边的半地下温室,连年的粪污水排放,不能再种任何农作物,该区域大棚已经荒置两年。有了死猪,直接扔到了西猪场墙外沼气院内大坑里,也不掩埋,严重存在传染痫传播隐患。期间也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过两次,但都因秀田农牧公司长期雇用黑社会和新镇镇政府镇长做保护伞,所以都不了了之。最后请求督察组将此案转发鹤壁市政法委,严查雇用黑社会涉黑头目邢长岭。  调查核实情况:1、浚县新镇镇庄头村西有2家养殖场,分别是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宏忠,东场)和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永方,西场),实际控制人均为邢长岭。设计规模分别为年出栏生猪2.5万头和1.5万头,共计4万头,目前存栏仅0.6万头。距离庄头村最近处为140米,符合限养区养殖要求。2、2家养殖场共用1套粪污处理设施,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所有粪便、粪水通过专用排污管道全部排到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西场)粪便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养殖粪污经干湿分离,固体粪便在储粪场堆积发酵后用于肥料还田,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场区内外有粪便污水乱排现象与痕迹。经走访周围群众,无人反映地下水无法饮用的问题。浚县卫生防疫站检测中心已经采集了养殖场周边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反映的长虹渠以西最南边的半地下温室蔬菜大棚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农作物生长正常。3、鹤壁市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于2008年建设了200多立方米的化尸池,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西场)于2011年建设了200多立方米的化尸池,用于处理病死猪。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中间的2个坑,里面为雨水,周围没有向坑内排污的管道。现场检查未发现死猪乱扔不掩埋现象。4、经浚县县委宣传部、纪检委、新镇派出所等部门核实,未接待过采访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新闻媒体记者,未发现“长期雇用黑社会和新镇镇政府镇长做保护伞、群众敢怒不敢言”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浚县政府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和职责管理权限,责成属地政府和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辖养殖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养殖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40、鹤壁市淇滨区X240088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滨区南山村牛保全原鹤壁市农委主任,现在已经退休开办了个大型猪场,因为猪场的污水直接排入淇河,猪场离淇河只有五百米,在前几年因为淇河环境治理,猪场搬到南山村一公里处,可是猪场并没有进行污水处理,还是把污水粪水直接排到山沟里,经过南山村前面又流进了淇河,这几年来猪场的污水粪水充满了整个河沟,蚊蝇滋生,臭味熏天,污水从井旁边流过,井遭到污染,不能饮用。村里人多次向市里、区里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猪场的实际法人是他的侄子,实际老板是牛保全本人。  调查核实情况:1、鹤壁市淇园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南山村,建设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属于规模化养猪场。牛保全是鹤壁市淇滨区南山村人,原任鹤壁市农委主任,现在已经退休,为该猪场法人代表牛某的叔叔,在该公司没有股份。2、原猪场始建于1997年,距离淇河约1000米,2006年搬迁至远离淇河的新址。采用沼气发酵工艺,对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仅存栏120头母猪和3头公猪,粪污水经处理发酵后,污水用于周边田地、山上树木灌溉,干粪在晾粪场晾晒发酵后周边农户施肥还田。经现场检查,该猪场有猪粪味,因养殖数量少、距离村庄较远,未对周围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未发现有污水粪水直排淇河和山沟里的现象。3、南山村现使用1口深水井,距离该猪场约1000米。经查询近年来信访投诉记录,未发现有南山村村民反映该猪场环境污染和水井水质受影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属地政府和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辖养殖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养殖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41、鹤壁市浚县D250093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新镇镇张堤村,村东侧一家和村西侧村主任家各有一个养猪场,与村民家一墙之隔,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1.浚县新镇镇张堤村东侧一家养猪场,现存栏生猪56头,属规模以下散养户。建设有东西2栋猪舍,其中西边猪舍西墙距离最近的村民院墙不足10米;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不规范,猪舍附近气味难闻。2.村西侧有一家养猪场,是浚县华奇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不是村委会主任,现存栏生猪2000头,属规模化养殖场。该猪场距离村庄500米以上,且粪污处理设施齐全,符合环保要求,未发现粪污乱排乱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浚县新镇镇畜牧兽医站对村东养猪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猪场“在30日内建堆粪场和污水贮存池,严禁粪便污水直排现象”。2.浚县新镇镇政府责成该猪场负责人签订《环境污染整治承诺书》,一是在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前,不得在猪舍周边存放畜禽粪污,所产粪污日产日清,减少臭味影响;二是停用距离村民较近的西侧猪舍。3.浚县畜牧局责成浚县华奇养殖有限公司在饲料中适量添加添加剂,在猪舍喷洒药剂,减少养殖恶臭及蚊蝇滋生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42、鹤壁市浚县X260007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河南恒瑞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某,该公司生产橡胶助剂,还生产出一种副产品——硫氢化钠液体。一个叫王某的浚县人承包了生产硫氢化钠的车间,由液体加工成固体片状,产生大量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用偷排、渗漏的方法,把每天产生的几十吨污水处理掉,造成很大污染,向浚县政府和浚县环保局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浚县某单位负责人李某因利益关系一直充当保护伞,每次上级部门有环保检查就通知此公司暂时关停车间,检查过后再恢复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1.河南恒瑞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浚县伾山街道杨堤村,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橡胶促进剂M。工艺废气硫化氢气体经四级碱吸收+克劳斯处理系统回收处理后,产生副产品硫氢化钠溶液。2.王某是鹤壁市辉腾化工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该公司租用河南恒瑞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闲置厂房,利用河南恒瑞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产品硫氢化钠溶液加工制成片状硫氢化钠对外销售。3.鹤壁市辉腾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片状硫氢化钠过程中产生部分冷凝水和冷却水,冷凝水用于本公司天然气锅炉循环用水;冷却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均不外排。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利用渗坑、渗井等渗漏方式偷排废水的情况。4.经查阅浚县环保局和浚县信访局信访举报历史记录,仅环保举报电话接到过2次对鹤壁市辉腾化工有限公司的投诉,浚县环保局均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5.经浚县监察委核查组调查,未发现浚县某单位负责人充当鹤壁市辉腾化工有限公司保护伞的问题。因天然气锅炉6蒸吨存在安全隐患,被浚县安监局责令整改,鹤壁市辉腾化工有限公司自日起停产,对天然气锅炉进行移位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浚县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43、新乡市卫辉市X240009  反映情况: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有很多生产水泥管的厂家,南边是史洼村的、东西是大任庄村的、北边是柳庄乡庞庄村的,整天灰尘乱飞,空气污染严重,不能在外面晒东西,政府也多次查过,电也断了,可是现在他们都在用柴油发电机发电生产,另外,还用燃煤烘干水泥管,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属实。日、11月13日两次组织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市环保局、交通局集中对水泥管厂实施停电、停产。日,16台柴油发电机组已全部清理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土地报批手续,2019年6月底前完成水泥管厂整合。二是按照网格化责任体系的监管要求,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环境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给予三级网格长大任庄村党支部书记任宝山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三级网格长史洼村党支部书记李化旭诫勉谈话处分。  44、新乡市原阳县X047  反映情况:1.S311省道与阳和社区棘针坟村道路交叉口处西南角有一处约1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厂房内每天还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了极大伤害和影响。2.由S311省道通往阳和社区棘针坟村的道路300米处的道路东邻有一处违法建筑,不但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搞违法建筑,而且生产时狼烟四起,污染环境。3.违章搅拌站的南边200米处有违章建筑的厂房仓库亚强米业,此处不但是违法建筑,并且厂房内经常有大量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出污染环境。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了极大污染。4.在阳和社区丁庄村南头,通往小李庄的道路两旁各有一处违法建筑的厂房仓库,不但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厂房内经常有大量的油漆类气体排放污染空气。5.在阳和社区棘针坟村西头有一处违法建筑厂房,此处不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并且每天都有大量油漆类气体,粉尘排放,还有浓浓黑烟排放,污染空气。6.由S311省道通往阳和社区丁庄村的道路东边有一违章建筑,经常有大量的油漆类气体和粉尘排放,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和影响。此处一个院内聚集约10余家小型家具、木板加工小作坊。未取得环评及相关证件,无证经营。曾多次举报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问题1属实。该违法建筑建于2015年,建成后租给圣辉门业,2017年年底,圣辉门业搬走,厂房现为存放成品实木门的仓库。2015年以来,原阳县国土资源局、葛埠口乡人民政府多次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制止,依法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在制止无效后,日,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县法院根据最高院的文件未予受理,原阳县人民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已于日下达了《排除妨碍催告书》,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强制拆除。2.问题2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李进中所经营,该搅拌站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土地使用手续属违章建筑。日现场核查时,该混凝土搅拌站未生产,场内砂石原料已基本清理到位,搅拌罐体均已拆除放倒。其余设备正在自行拆除中。3.问题3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违章建筑的厂房仓库亚强米业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李亚强所经营的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属违章建筑,已停产一年,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4.问题4属实。该案件所反映的两处违章建筑厂房仓库问题,实为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棘针坟村辖区居民娄够妮所经营的原阳县川河家具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主要生产办公家具。该公司路东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2016年原阳县相关部门分别向原阳县葛埠口乡人民政府下达了《监管通知》《拆除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通知,日,县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已下达《排除妨碍催告书》,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附属物。5.问题5属实。该案件所指项目位于阳和办事处棘针坟村西头南北路东西两侧,各有一处违章建筑,路西违章建筑使用的土地属于葛埠口乡熊庄村二组,厂房建成于2018年2月,建设过程中葛埠口乡政府与乡国土所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多次制止,下达了完整的拆除文书,属于拆迁建筑。日,葛埠口乡政府组织乡电管所、国土所对该厂房进行了断电。厂房内现存放有少量纸箱原材料和半成品。路东违章建筑使用的土地属于阳和办事处棘针坟村,土地性质是集体建设用地。违章建筑为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建筑规划许可手续,属违章建筑。该处厂房为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址,尚未投入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6.问题6属实。由S311省道通往阳和办事处丁庄村的道路东边,约200米处只有新乡市大唐家私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年产10万件木质家具,土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葛埠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通过了原阳县国土局和葛埠口乡规划建设环保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于2017年9月经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日经原阳县环境保护局公示备案。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10万件木质家具项目正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油漆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问题1,原阳县国土资源局于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排除妨碍催告书》。限期7月15日前将成品全部移出厂房,达到场光地净。按照县政府部署,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2.问题2,阳和街道办事处对该搅拌站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原阳县国土局已履行完强拆程序,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出动铲车4台次、运输车4辆次,工人10名对棘针坟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拆除复耕,确保7月10日前完成拆除复耕工作。3.问题3,6月26日由消防、电业部门实施停电并查封供电设备,并向原阳县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针对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6月29日原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强制拆除。目前,违章建筑所有人正在自行拆除。已出动叉车4台次、运输车2辆次,工人5名对亚强木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成品进行拆除清理。确保7月15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4.问题4,日,阳和街道办事处对川河家具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向违法当事人李文化下达《排除妨碍通知书》,依法履行程序后对违法占地部分予以强制拆除。确保7月15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5.问题5,限期7月15日前自行拆除到位。6.问题6,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原阳县环境保护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1.给予连娜诫勉谈话。2.给予袁哲诫勉谈话。3.给予刘四防诫勉谈话。4.给予张喜爱诫勉谈话。  45、新乡市凤泉区X240003  反映情况:凤泉区凤凰谷乐活小镇违法建设项目,总占地4000多亩,2017年左右动工,大肆开发游乐园、温泉别墅,这个项目紧邻我们国家投巨资建设的南水北调总干渠,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项目带来的生活污水、垃圾产生的环境隐患,只是简单上了个化粪池,大部分渗到地下。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1.2013年12月,新乡市德睿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形式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2014年3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为该公司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2.云龙山项目一期规划方案经新乡市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研究通过,修编完善方案经2016年3月新乡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3.云龙山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日由凤泉区环保局以凤环审。经核查,1.云龙山项目一期2017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建设完成并进行环评验收。目前,项目已建成面积约1.7万平方米,日产污水3吨左右。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用于绿化。2.日,企业与韩文胜签订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韩文胜及时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  处理及整改情况:1.6月28日,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回用水进行监测,水质符合绿化用水水质要求。2.该项目位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城规划区内。待山水林田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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