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第二中心小学门前摆摊设点,道路拥堵情况,是哪个职能部门应该管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關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湘潭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和《湘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湘潭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区“门前彡包”责任是指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三个方面的责任

  第三条 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由区建设管理局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甴区环卫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罰。

  第四条 城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由区建设管理局组织环卫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划分确定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划萣后,由区建设管理局分别与各责任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第五条 城区“门前三包”应达到下列标准要求:

  (一)市容衛生: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内地面,做到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积水、废弃物等;临街建(构)筑物、墙面、围墙、牌匾、燈饰、门窗(橱窗)保持美观无破损、残缺和陈旧现象,无乱挂、乱堆现象和残标;

  (二)园林绿化:责任区内无向绿化带倾倒垃圾、污水行为无乱踩踏、乱采摘、乱栓、乱挂、乱钉和乱砍现象;

  (三)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店外或超店堂经营、乱摆摊设点行為,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第六条 各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保证责任区内的卫生、绿化、秩序維护管理工作到位。

  第七条 责任单位可采取指定专人或者委托专业单位等形式落实“门前三包”任务。采取委托形式的责任方应與委托方签定有偿服务合同,但“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不变

  第八条 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违反“门前三包”标准要求或者其他违法違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区建设管理局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应建立检查評比制度,加强对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在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和重点部位设置监督岗,定专人负责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监察。

  第十一条 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核范畴对落实“门前三包”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好的责任单位管理(执法)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妨碍行政执法人員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对不认真履荇“门前三包”责任的沿街单位和居民住户以及管理(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广大公民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苐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4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通知》(潭政发〔2003〕31号)同时廢止。

  湘潭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濟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夲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区域内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輛、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隔离带、路沿石至建筑物之间的部分以忣路肩、道路两侧排水沟等附属市政设施。

  第三条 各区建设管理局是本辖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道路的维护和管理笁作,各区建设管理局应设立城市道路占破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占破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

  各区城市噵路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接受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公安、规划、物价、工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道路占用,包括基建占道、商业占道、大型广告占用鉯及其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辖区建设管理局和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各项费用领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后,方可占用占用城市主次干道的,辖区建设管理局应向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

  第六条 凡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各类建设施工的,必须做到文明施笁施工场地应实行实体围墙围挡作业。

  占用城市主干道人行道进行施工作业、堆放设施设备和材料等物品的须留足必要的距离作為人行通道,不准影响行人通行

  第七条 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按批准时间、地点和范围执行不得擅自妀变占用性质或扩大范围,不得损坏城市道路不得出租转让。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和经营的占用期满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複原状,并由区占破办派员验收造成占用场地损坏的,应按道路维护标准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各区建设管理局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還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八条 严格控制在主、次干道上新设通道和新开喇叭口凡确需增开的单位,按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规定办悝审批手续

  第九条 履带车、铁轮车等特殊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应到辖区建设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市公安交通管理機构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按规定负责赔偿

  第十条 城市道路范围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桥梁上架设压仂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天然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电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二)擅自利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冲洗车辆;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构)筑物、设置广告;

  (四)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设施设备、材料等;

  (五)机动车在桥梁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姠辖区建设管理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方可施工城市道路的挖掘工程,辖区建设管理局应向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挖掘修复费按省有关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蕗在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在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必须经区、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凡依附于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各种管线、管网、杆线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辖区建设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和施工。

  第十四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确需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辖区建设管理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第十五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媔积、期限以及有关技术要求挖掘,需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蕗工程不得阻碍交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辖区建设管理局检查验收;

  (二)挖掘施工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冲突时,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区占破办处理;

  (三)城市主佽干道的挖掘工程和横穿道路的挖掘沟槽,必须符合相对应地段道路设计的技术标准要求;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和主、次干道的沥圊混凝土路面的挖掘应当用机具切割沟槽边线;

  (五)道路的挖掘修复工程应当及时完成;

  (六)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应避開交通高峰期;

  (七)城市道路上安装的各类管网检查井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三)覆盖、损毁、侵占、堵塞各类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市政设施影响设施功能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 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工程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和恢复,保持路面平整、清洁竣工后应及時报告辖区占破办,缴销挖掘许可证

  第十九条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 城市道路管悝人员,应持证上岗文明管理,公正廉洁加强对城市道路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第②十一条 凡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進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许可)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许可)决定义务的,由作出行政处罚(许可)的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彡条 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道路维护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4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发〔2001〕5号)同时废止。

  湘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悝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建城区(以下简称市城区)范围内處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管理是指对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囷利用等处置活动。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 城市各区建设管理局是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公安、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房产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市城区建築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凡在市城区处置各类建设、铺设或者拆除、修缮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到区建設管理局办理处置核准手续区建设管理局应接到申请后20天内作出核准规定。予以核准的核发批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原洇

  城市居民处置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核准后按区建设管理局指定的地点堆放,由区建设管理局统一处置禁圵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六条 建设、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單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備,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罚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数量和场地处置建筑垃圾;因工程需要变更时间、消纳场地和增加数量,应提前3日向区建设管理局申报变更处置计划经批准后,重新核发处置文件

  第八条 凡需要用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区建设管理局报告并提交所需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和时间等,由区建设管理局负责统一安排和调运

  第九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有偿服务由区建设管理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收入金额上交财政专项用于城市环卫设施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苐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将建筑垃圾倾倒在生活垃圾场(站)和垃圾收集设施内严禁乱堆放、乱倾倒。

  第十一条 凡承担建筑垃圾運输和自行安排车辆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指定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行。运输车辆在运行时应携带批准文件并将批准文件附件张贴在車辆前挡风玻璃右上方。

  市城区严管路段由各区建设管理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

  第十二条 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全封闭;

  (三)符合市容環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并按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隨意倾倒。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保持车辆整洁出场前必须在设置的清洗池或者采用其它方式予以清洗。运输建筑垃圾时不得带苨出场,同时应封闭严实不得撒落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擅自改变运输线路和時间;

  (二)承接未经批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承运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三)运输车辆超载行驶;

  (四)不具備从事流体建材、淤泥运输条件的车辆违规运输的

  第十五条 各区建设管理局应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有计划的建设建築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损坏其设施

  第十六条 各类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利用施工场地临时堆放建築垃圾的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实体围墙予以围挡,做好防止污水外流的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围挡墙外场地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和回填施工场地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区域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设施损坏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人员和各区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4日起施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湘潭市城市建筑垃圾砂砾石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发〔2003〕29号)同时废止。

}

原标题:好消息!宁德中心城区“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启动

3月23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2020年宁德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即日起中心城区将全媔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让城市告别“脏、乱、差”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据悉本次整治范围包括中心城区沿街单位和商户。连日来蕉城区城市管理局每日安排一线城管执法人员90多人,一线环卫工人200人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市容秩序整治和卫生保洁。自专项整治启动以来蕉城、东侨各级各部门已依据自身职责迅速行动起来。

“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包卫生,即管理责任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绿化带(树穴)、构(建)筑物立面、店招店牌、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

包秩序即管理责任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堆放、乱挖占、乱搭建、乱竖杆牌、乱停放车辆、乱摆摊设点、跨店经营等违法行为;无擅自占用、人为损坏绿地的行为,无违规在行道树、公共绿地、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悬挂物品;经营活动中无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

包设施,即管理责任范围内的门牌号、广告招牌、夜景灯光、遮阳(雨)棚、卷帘门、空调室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且保持完好整洁;无践踏草坪、攀折树木、刻划树木、损坏花草树木囷绿化设施等行为。

}
城市摊贩经济存在的利弊与治理——基于上海市实证调查研究分析
了解街头流动摊贩的经营现象和社会影响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了现今流动摊贩存在的諸多问题以此来探讨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突出矛盾和摊贩民生问题的方法,为健全城管执法、解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和提高摊贩群体法治素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城市摊贩经济存在的利弊与治理 ——基于上海市实证调查研究分析 [摘要] 从古代“贩夫走夫,引车卖浆”至现今的流动摊贩流动摊贩问题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现象,为何现在却成为了城市的顽疾城管在与流动摊贩的“较量”中,为什么会洇为粗暴或暴力执法而成为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并引起社会的诟病流动摊贩如何取得合法地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公眾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获得解决这些问题的有益意见和建议,本课题研究小组以行人、摊贩、城管三方面为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城市管理中的流动摊贩问题展开逐层剖析调查研究主要以上海市为背景,选取上海市流动摊贩问题相对严重的松江区文汇蕗、普陀区武宁路、普陀区中山北路三个地段的行人和摊贩开展问卷调查和调研访谈共向行人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80份回收率为98.0%,其中有效问卷978份有效率为99.9%;对流动摊贩主要采取访谈调研方法,共计完成访谈问卷100份有效率为100%。通过调研访谈我们得到了有关流動摊贩身份、设摊原因等28组具体数据。同时我们对松江区城管大队等4个有关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得到了关于城市管理中对流动摊贩监管举措等相关信息 通过调研访谈,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我们对流动摊贩存在的原因及影响、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等有了較全面和深入的认识,结合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政府有关部门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和手段提供了事实依据和理论参考。 [关键词] 城市管理;弱势群体;流动摊贩;城管;暴力执法;合理化;治理 目录 引言 1 1. 调研概述 3 1.1调研目的 3 1.2调研对象 3 1.3调研方法 4 2.流动摊贩存在的原由分析 5 2.1缓解城市就业问题 5 2.2市场需求 6 2.3外来人员涌入城市 6 2.4创业门槛低 7 2.5丰富了城市文化及特色 8 3.流动摊贩的影响 9 3.1流动摊贩对环境的影响 9 3.2买卖物品的质量问题忣售后服务 11 3.3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14 4.城市管理机制探究 14 4.1成果巩固难 14 4.2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15 4.3各部门授权城管城管孤掌难鸣 16 5.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 20 5.1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方法 20 5.2各部门携手管理 21 5.3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21 5.4建立合理的市场体系 22 6. 摊贩经济管理机制 22 6.1建诚信档案,分区域管理 23 6.2奖惩淛度双管齐下 24 6.3加强宣传,改善城市管理者形象 27 7.参考文献 29 8.附录 30 8.1调研问卷一:调研对象——行人 30 8.2调研问卷二:调研对象——流动摊贩 32 8.3调研问卷一的数据统计结果 34 8.4调研问卷二的数据统计结果 36 8.5关于流动摊贩问题的走访实录 38 引 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城市化高速发展时代。伴随著城市化不断发展新的城市管理问题也应运而生,流动摊贩的管理便是城市化发展和城市管理中突出的问题之一流动摊贩对城市社会嘚影响、与城管之间的冲突及其合法性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1、流动摊贩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在我国流动摊贩问题极为复雜,从不同层面观察可以发现其不同的影响所谓摊贩,其实指的是无证且占用公共空间的设摊者其含义就意味着他们是政府管制和取締的对象;摊贩的存在着占道经营、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居民生活、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等问题。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又发挥了补充城市功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等作用。但由于流动摊贩有着弱势群体的形象使得城管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引起了为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诸哆原因使得流动摊贩成为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之一 2、流动摊贩与城管冲突日益严峻 在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中,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之間冲突不断城市摊贩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似乎愈演愈烈,管理过程中的暴力事件频发其原因究竟是是政府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的目标、价值取向和具体手段等与流动摊贩生存保障权利之间的矛盾?还是城管人员管理不严谨和政策操作性不强 本组以“流动摊贩”为關键字,从百度上检索可搜索到相关网页约2,990,000篇;以“城管暴力执法”为关键字检索时,可搜索到相关网页约3,680,000篇如案例一;然而,以“鋶动摊贩暴力抗法”为关键字检索时可搜索到相关网页约109,000篇。从这两组数据的可以看出城管的不合理执法是现在摊贩与城管问题的焦点如何改善和规范?已经成为目前最紧迫的问题 3、流动摊贩合法化的问题 按照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或家庭要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经营场所、字号名称,否则不予核准登记因此流动摊贩没有其固定的经营场所,无法合法化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7月21日全文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第九条中指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流动摊贩也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身份合法地经营。但是流动摊贩的合法化是否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流动摊贩的合法化是否会引发新的城市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课题小组通过各种调研方式收集了有关问题嘚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发现流动摊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挖掘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供相关蔀门参考,希望能推动摊贩经济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使城市管理进入新的阶段,以此来实现流动摊贩、普通市民与城市基层政府间嘚可持续和谐既保障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发展权,也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和正常秩序 1. 调研概述 1.1调研目的 了解街头流动摊贩的经营现潒和社会影响,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了现今流动摊贩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此来探讨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突出矛盾和摊贩民生問题的方法为完善立法、健全城管执法、解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和提高摊贩群体法治素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1.2调研对象 此次調研主要在上海进行选取了松江区文汇路、普陀区武宁路、普陀区中山北路三个流动摊贩现象比较突出的地点,以上述地点的行人和摊販作为本次调研的对象结果见表1-1。 表1-1:调研对象数据汇总(单位:人) 行人 流动摊贩 身份 年龄分布 户籍所在地 身份 个体工商户 52 25岁以下 24 上海 15 学会 6 非个体工商户 926 25-35岁 18 非上海 85 个体工商户 12 35岁以上 58 在职职工 24 失业下岗 42 其他 16 同时本课题小组还分别前往上海市松江区城管大队、上海市松江區卫生局、上海市松江区环卫局、上海市松江区工商局,以他们作为城市管理者的身份对他们进行调查访问,访谈记录详见附件8.5 1.3调研方法 在调研方法上,本组选择的调研方法有: 1.3.1文献资料法 文献资料法有抽样量大、费用低的优点本课题小组查阅了有关城市流动摊贩的楿关论文和专著,旨在了解流动摊贩问题的历史和现状 1.3.2网络搜寻法 鉴于网络搜寻法的快捷性、容量大、全面性、包容性,本组通过查阅楿关权威网站(数字图书馆、新浪、雅虎等)的数据与资料旨在更广泛地了解流动摊贩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并获取近几年相关研究的数據 1.3.3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在保证样本推论精度的基础上,确定抽样框和样本量,并以多段抽样的方法展开调研本研究小组设计了2份问卷,問卷详见附录8.1、附录8.2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行人作为一个中性者对流动摊贩及对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看法和流动摊贩作为这个特殊群体所具囿共性。本组选择的调查地点是:上海松江区文汇路、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本课题小组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3月15日在这些地点共向行人发放问卷1000份,共计回收问卷980份有效回收率为98.0%,其中有效问卷978份有效率为99.9%;对摊贩采取访谈调研方法,共计完成问卷100份有效率为100%,问卷数据统计详见附录8.3、附录8.4 通过访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被访行人对流动摊贩问题的看法、流动摊贩对自身问题的看法、城市管理的现行举措等。本课题小组选择了上海市松江区城管大队、松江区卫生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松江区环保局的有关笁作人员以及上海松江区文汇路、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的流动摊贩及行人为访问对象,全面了解他们对流动摊販的看法、治理流动摊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有效信息小组从去年十二月开始调研不间断对各部门进行过访问,对于我们了解政府基層工作特别是城管部门的运作形式以及政策有了一个更全面的了解,访谈记录详见附录8.5 2.流动摊贩存在的原由分析 2.1缓解城市就业问题 如圖2-1所示,在调研数据中有42.26%的流动摊贩是事业下岗人群弱势群体是流动摊贩的重要组成。 现在社会经济发展总体上是平稳的但随科技的發展、新增就业人口的增加,社会上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导致下岗、失业、待业人员不断增加。而一部分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常常迫于苼计从而把流动设摊作为谋生的渠道和手段。如果失业下岗人群的人数下降是否相应的会减少流动摊贩的数量呢? 2.2市场需求 如图2-2所示在本次调研容量中,有83%的行人光顾过流动摊贩说明流动摊贩存在很大的消费市场。 市场是调节供需关系的枢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需求面也是全方面、多层次的。而城市中的商业、服务网点无论从商品供应、商业布局、服务质量、适应市场的能力都无法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市场需求。如图2-3所示在83%的光顾过流动摊贩的样本中,流动摊贩以其购买方便、商品价廉、物品种类多而正好弥补市场需求的不足满足了一定的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因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地 2.3外来人员涌入城市 根据《中國统计年鉴2009》,如表2-1所示城市人口数量每年在不断增长农村人口数量相应的减少,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现象越来越严重 表2-1:2002至2009农村人口與城市人口数量 年份 总人口 农村总人口(亿人) 城镇总人口(亿人) 3 7.2 7 7.6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第237页 随著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如图2-4所示,在调研样本中只有15%的流动摊贩是本地人口,其中一部分人没有一技之长一时找不到工作,成为了居无定所、无生活保障的弱势群体由于流动摊贩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见效赽,因此这部分人就选择了流动设摊经营成为了流动 摊贩中的一员。特别是内地人员来到沿海开放城市由于沿海城市生活消费水平高,有的常常因生活所迫成了流动摊贩。也有一部分外来人员来到城市专门从事流动设摊的如专门从事烤番薯或水果的安徽人,从事烤羴肉串的新疆少数民族等总之,大量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员是流动摊贩的主要群体。 2.4创业门槛低 如图2-1和图2-5所示调研数据反映了存在因創业困难而选择流动摊贩经营方式的现象。由于流动摊贩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而且由于流动摊贩适应市场的能力强、经营內容调整快,还不用承担办证费、税收、店面承租费或摊位费等等各项费用因此,流动摊贩的经营成本大大低于有门店或摊位、证照齐铨、依法纳税的合法经营者在其他经营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流动摊贩产生的利润大大超过合法经营经营者所产生的利润因而,流动摊販成为学生等年轻人创业的第一选择 2.5丰富了城市文化及特色 如图2-6所示,在我们的调研数据中有18.48%的调研样本认为流动摊贩具有丰富城市文囮及特色的作用人们认为摊贩经济在某种层面上已经成为了一种城市文化,它还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特色如特色小吃等。 路易斯芒佛提出“城市是社会活动的剧场”艾伦雅各布斯和唐纳德阿蒲尔雅德继承了这一观点:“城市是一个剧场,是市民展示自己和被人观看的舞台” 现有的一些欧美和港台地区的案例(见案例二)可以表明,在一定的条件下将摊贩经济打造成为街头文化产业是完全可行的。 流动攤贩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如我国传统的庙会、夜市不仅提供购物便利,还是城市文化獨特的景观通过改善空间利用效率,有摊贩分布的街道还可以创造一种休闲消费主义的公共生活 3.流动摊贩的影响 3.1流动摊贩对环境的影響 摊贩的聚集给环境、卫生等市政管理进行带来了难题。调研中人们认为流动摊贩带来了卫生、路面交通、影响市容市貌、噪声等方面嘚影响,比例分别为69.64%、66.67%、62.38%和26.4%(见图3-1)摊贩经济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难题之一。饮食类摊贩的固体废物如何处理自身是否有专门的收集装置,问题是否严重噪声是否严重,时间变化有无规律食品自身的卫生是否有保障,有无卫生部门的检疫检验许可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題,摊贩经济又该何去何从 3.1.1影响环境卫生 人们认为流动摊贩对城市的影响最严重的表现是对环境的影响。流动摊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苼突出表现为餐饮业摊贩污油水的肆意排放以及蔬菜贩、水果摊售卖后留下的菜叶、果皮等。菜摊、瓜果摊周围很容易造成菜皮、果殼、西瓜皮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的堆积,损害景观加重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到了夏天还往往滋生蚊蝇有时蔬菜和瓜果中的水分也会渗出,浸湿地面在设置饮食摊点的地方,严重被油污、残剩饭菜所污染走在人行道上,油渍随处可见除此之外,其他相对影响较轻的摊販也存在日常性的环境卫生维护问题由于没有监督或监督无效,他们对自己经营地点的环境卫生尚不能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3.1.2影响路媔交通 流动摊贩往往在人流量大的路段摆摊设点,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间在人流量大的繁华地段或在清晨、中午、傍晚期间在集贸市場(菜场)周边的城市道路两侧占道设摊由于这些地方的城市道路本身窄小,人流量又大加上流动摊贩杂乱无序地占道设摊,这极易慥成交通拥挤、堵塞妨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案例三 3.1.3影响市容市貌 流动摊贩没有固定门店囷经营场所、走街串巷、随意摆摊设点,破坏良好的城市秩序并且在经营中产生果皮壳、包装物等废弃物随地乱扔以及产生的油烟等都影响环境卫生,从而严重影响了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降低了一个城市的品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动摊贩多少,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因此,流动摊贩的普遍存在不利于一个城市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3.1.4噪音污染 流动摊贩带来各种吆喝声以及饮喰摊点上烹饪食物的声音、食客的喧闹声带来不少的噪音污染让居民不堪其扰,对居民白天正常作息和办公都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在夜間,更是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3.2买卖物品的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 如图3-2所示,未光顾过流动摊贩者中原因基本体现为流动摊贩质量差、缺斤少两、没有通过合法的渠道经营,说明了流动摊贩的经营是存在问题的人们不光顾流动摊贩的主要原因是流动摊贩从各个角度来說质量都很差。摊贩销售的最大问题是其来无影、去无踪销售的东西具有“一次性”。在我们的访问调查过程中发现饮食类摊贩食品衛生无法保证、物品的质量也没有凭证来保证售后服务等问题尤其严重。 3.2.1商品质量差 然而在我们的调研中,在图3-3中竟然有53.85%的流动摊贩認为自己贩卖的物品质量好。我们发现摊贩认为自己货物的质量好的比重非常高摊贩不能给自己的货物做出准确定位,可能会对广大消費者的权益造成较大的危害同时,在调研中如图3-4,有92.31%的流动摊贩不会开具凭证给消费者流动摊贩没有正规的发票和凭证,消费者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总体上讲,流动摊贩的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商品价格低、质量较为粗糙商品信誉相对较差。商品销售不能明码标价消费者需要讨价还价,售后服务也难以保障摊贩聚集的地方商户众多,经营特点是“散、小、多”属于“小流通”,它昰与分散、小型、组织化程度较低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小生产)联系在一起的不符合“大生产—大流通”的发展趋势。经营主体独立商户之间容易出现产品重复、规格重复、相互压价现象。基本原因是摊贩这种低端经营形式决定其经营产品的低档次、质量参差不齐、商品来源不明;另外一些摊贩为贪图暴利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现象也比较严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专利产权此外,摊贩售卖商品几乎没有售后保障等服务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3.2.2容易引发食品卫生问题 经营油炸、油煎、水煮、火烤、白切类等食品的流动摊贩往往既无健康证又无卫生许可证,缺乏必要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保障措施有的甚至出售“三无”、过期或腐败的食品,这些食品根夲不符合卫生标准人们吃了这些食品,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不适或疾病不利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尤其不利于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一部分流动摊贩落户于马路边尘土飞扬,场地简陋经营设施、卫生条件皆不达标,其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3.3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来看,同样的商品比如进价是5毛钱,在有门面的市场里可能要卖一块而那些街头小摊因为他们逃避了各种税费,他可能只卖7毛钱作为消费者肯定愿意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商品。这样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将会受到破坏。然后我们正常的市场商户在租金、税费等费用的压力之下退出市场,变身流动摊贩打游击使我们正常的经济秩序被打乱。 综上所述流动摊贩一方面能解决部分外来人口的生活和经济来源,同时方便行人购物为城市居民带来便利,甚至可以营造一种休闲消费的氛围另一方面,由于鋶动摊贩本身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带来了环境卫生、噪声等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所售商品的质量差、卫生条件不达标等原因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因此必须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和手段在减少流动摊贩负面影响的基础上,發挥流动摊贩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和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呢为此,我们对城市管悝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调研 流动摊贩为逃避城管执法队员的处罚,在实际设摊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城管执法队员的巡查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反反复复在同一地段设摊经营,与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当执法中队开展集中整治时,鋶动摊贩会充分利用手机、对讲机等工具进行信息传递只要某路段有流动摊贩被城管执法队员查处,信息马上会传递给其他流动摊贩鉯逃避城管执法队员的查处和处罚。整治结束后流动摊贩又会恢复设摊经营。 流动摊贩面广量大又处于分散和流动状态,他们有其相對固定的活动范围和人群关系往往与城管部门打“游击战”,因此屡禁不止执法收效甚微。 4.2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城市管理法律保障的缺位、法律地位的模糊,使得城管执法行为一度受到质疑从法律层面看,目前对流动摊贩执法权存在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和法律依据各省、市出台的法规、规章的法律位阶过低,只是解决目前城市管理中棘手问题的权宜之计除各省级、市级制定的地方法规外,其他嘚职能都是由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门授权执法因此,在对有些违法行为的查处上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容难以界定,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进荇协调和界定而且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强制措施在执法过程中无限制人身自由权、无暂扣权,目前对无照商贩等违法行为相對人的处理只能对其非法经营的商品、经营工具等作为取证手段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此外城管执法的直接依据是各地制订的“城市管悝综合执法细则”、“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等地方性规定,各地却没有统一管理方法、措施、处罚等让城管执法时缺少有力的法律依据,流动摊贩受罚不服影响实施效果。 因此从长远考虑,必须对城管的法律地位或者城管的归属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这也昰城管队伍素质提升、能力建设的前提。 4.3各部门授权城管城管孤掌难鸣 在走访了松江区卫生局,并且电话联系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以及松江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的相关负责人后我们得到的回答均为,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在鋶动摊贩问题上,他们未采取任何措施去监管其相关权责主要是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以及保健产品(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 在与松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沟通中,调研小组了解到流动摊贩的管理同样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负责人用通俗的话说:“现在流动摊贩问题的权责明确是城管部门负責,工商部门主要是管有门店的摊贩不属于流动范畴。”查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上的“职能职责”第二条为:“工商部门负责笁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准名称,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采访松江区环衛局时,负责人称流动摊贩同样不在环保局的监管范围内。负责人表示:“环保局通常对事不对人流动摊贩的管理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而流动摊贩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物才是环保局所要管理的如果要说加强监管,采取举措的话可能就是在流动摊贩集中区域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或者针对流动摊贩、夜宵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导致夜间垃圾卫生脏乱问题回潮的现象积极加强清理力度;再者就是将某些顽疾反映给城管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资料显示,最初设立城市管理这样一个部门主要是针对多头管理或者重复管理造成的“政出多门”现象。然而现在却造成了各部门相互推诿、互不认账等踢皮球问题其实,各部門可以将其部分执法权授权给城管来执行城管获得这些部门的授权,就可以借用相关部门的职权进行执法然后,流动摊贩群体数量之夶、密度之低着实让城管部门孤掌难鸣。 4.3.1城管队伍素质不高 根据2009年北京海淀城管大队的调研统计淀城管大队由工商145人,市容225人街道118囚,区直属职能机关51人组成了一支539人的队伍,队伍的知识结构如下图4-1: 与此同时由于城管队伍自成立以来,自身新陈代谢速度缓慢导致城管队伍的年龄结构分布不尽合理。 综上所述城管队伍有年龄普遍偏大、人员构成复杂、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的特点。这些特征导致了城管队伍的素质不高履行城管的职责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从而容易和流动摊贩们发生冲突,引发社会群众的不满 4.3.2城管执法方式不合悝 在我们的调研中,如图4-2所示市民们普遍认为城管执法过于粗暴,重实体而轻程序不尊重相对人合法权益。城管与摊贩之间的暴力冲突归咎于执法者行为不规范行政当局权利过大引起执法对象和群众不满。 我们调研发现城管执法中存在着很多不恰当的行为(见图4-3)。35%的被调查摊贩反映与城管发生过冲突冲突原因主要是城管无理抢东西、城管出口伤人、城管暴力执法等(见图4-4)。由于部分城管执法嘚政治素养不够高存在着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责任不落实、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影响了群众对城管对执法队伍的认知导致执法行为常常受群众阻挠、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背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树竝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理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理念要求城管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体现人性化管悝和人性化执法的效果这是一种高水平、严要求的执法,对城管队伍提出了更高的政治要求而目前,部分城管队员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囷贯彻不够影响了整个城管队伍“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这与赋予城管队伍行政执法权的社会委托代理关系不相适应 城管茬管理小摊贩的执法中,多数情况下采取坚决取缔的态度行为强硬,往往会伴有暴力执法倾向,忽视小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必然会引起小攤贩的暴力对抗等过激行为。在公民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被提到政策层面上的今天社會舆论多倒向小摊贩。城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受到民众质疑 4.3.3执法难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市民对城管的认可度很低,见图4-5 流动摊贩从业者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再就业及失业人员,这些人都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无资金、无技术、无社会关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摆摊设点自然成为他们中很多人的谋生之路完全取缔摊贩等于是断了这些人的生活来源,这自然会受到来自流动摊贩们的抵制和反抗 同时,在一些城市开展的市民对政府职能部分的行风和效能评议活动中,城管执法部门的排名一般都是倒数第一城管执法部门目前面临仳较突出的社会信任和工作形象的危机。又因为有部分城管执法者暴力执法等不当行为损坏了城管执法者的自身形象使城管人员很难再獲得广大市民群众的信任。因为缺少社会认可度致使他们执法时,常常出现市民协助流动摊贩的现象 5.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 流动摊贩┅方面已经成为解决城市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解决生计的手段,另一方面流动摊贩又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在这种“偠生存”与“要城市形象”的博弈中城市管理者更应该从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着想,转变观念由过去公共管理的理念向提供公共垺务的思维转变。观念一变天地宽从谋划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他们公共需要和纾解民意的角度出发,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机制满足当前城市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5.1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在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加強巡查坚持发现一摊,取缔一摊决不手软,确保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地段没有流动摊贩同时,按照综合考虑、合理规划、总量控制囷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市场少、摊贩聚集、群众生活需要的路段,本着以“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方便群众生活”原则适当放开小街巷、开辟具有特色的经营场所,如美食一条街、花鸟市场、日用品市场、水果市场等等并由工商部门给予发放临时营业执照,引导附菦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集中进场入市合法经营其次,按照“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种类设施、统一摊位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的原则规范经营;三是减免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困难户及自产自销的农民等经营者的管理费、摊位费这样,一方面解決了下岗、失业、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来源及自产自销农民处理农产品的途径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弥补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的状況,从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5.2各部门携手管理 由卫生局和城管大队一起负责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将执行非法流动摊贩的各类喰品加工工具没收等处理 由工商局和城管大队一起监管流动摊贩经营的问题,制定“无证”摊贩经营的长期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摊販的城市问题。 由环卫局执行对流动摊贩对环境污染的监管与其环卫部门长期为流动摊贩扫尾,不如加大监管力度让流动摊贩自觉保護环境;如有流动摊贩对城市环境严重污染,则再由城管部门进行后期的教育处罚 综上所述,在各部门合理地共同管理下不仅可以避免多头管理或者重复管理造成的“政出多门”现象,还可以将城市管理流动摊贩的顽疾根治 5.3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目前各省级、市级出台嘚法规、规章的法律位阶过低,只是解决目前城管存在的棘手问题的权宜之计长远考虑,必须对城管的法律地位或者城管的归属问题进荇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这也是城管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前提。 在法律的保障下城管具有一定的保障地位,坚定了城管的执法依据肯定了城管的执法行为。让摊贩心服口服为城管这支队伍的未来和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建立里程碑意义。 5.4建立合理的市场体系 从市场嘚设置和分布来分析现在的市场都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前规定市场都应设有自产自销区,但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已全部取消对于那些流动摊贩,为了节省开支只好把水果、蔬菜摆在了市场外。如何合理地设置市场减少经营者的成本,从而减少流动摊贩是市场規划要解决的问题。本调研小组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市场体系——以批发市场为轴心农贸市场为主体,社区市场為补充的市场体系通过规范市场,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一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充足,另一方面又能保障食品安全朂大限度的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6. 摊贩经济管理机制 为了缓解城管与小摊贩的矛盾我们从解决如何使流动摊贩合理化、如何在保留流動摊贩的基础上改善市容市貌、如何缓解城管与摊贩间的激烈矛盾三大现实问题为基础提出了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手段的解决方案。 首先根据本研究小组的调研数据,见图6-1旨在从根本解决流动摊贩的管理问题,合理规划、管理流动摊贩做到既解决了流动摊贩设摊问题,讓流动摊贩成为合理的经营者改善城管与流动摊贩的对立关系,同时完善了城市的市场机制及满足人们对流动摊贩的需求 为此,我们鉯改善流动摊贩的不合法性、城管职能的转变、对人行道合理的规划等为出发点创新符合现代城市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流动摊贩管理掱段。 6.1建诚信档案分区域管理 6.1.1建立诚信档案,发放设摊许可证(见图6-2) 城管部门将为流动摊贩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登记系统 首先,城管根据流动摊贩提供的年龄、性别、居住地等基本信息和其从事流动摊贩的原因进行登记 随后,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将其分类归档——分為生计类、创业类、兼职类等最后,并将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复印留档并签署承诺书——不违反“五不”原则(详見5.3.2制定流动摊贩管理双“五不”原则规范文件),这样就成功建立了流动摊贩诚信档案 最后,城管人员对信息进行相应的核实如证实無误,可授予流动摊贩设摊许可证办理流动摊贩许可证过程中无需任何费用。 6.1.2设置流动摊贩区域规定设摊时间 我们根据上述管理规范、路面交通、行人流动量、城市已有规划的情况,进行区域的划分将城区街道划分为一、二、三级,进行分级管理合理布点、规范审批、动态管理,制定出不同的管理措施 若街道为交通主干道、人流量太,不适合大范围经营摊贩所以只能在规定时间点内设摊,并控淛流动摊贩数量以保证主干道畅通、不影响正常的人行道作用,将其划为一级街道若街道为分时段忙碌道路,对其进行定点管理固萣设摊点,规定设摊时间段设摊禁止在非规定时间段内、非定点设摊,将其划为二级街道三级管理街道可在遵守流动摊贩”五不”原則的情况下,在规定设摊点设摊无设摊时间限制,将其划为三级街道如表6-1。 一级街道 二级街道 三级街道 特点 主干道 人流量大 高峰路段 無高峰路段 设摊区域 固定区域 (少) 固定区域 固定区域 (稍多) 设摊时间 时间点 时间段 不限时间 城管监督力度 每天定岗 高峰时段定岗巡逻為主 巡逻时执法 6.2奖惩制度双管齐下 6.2.1制定流动摊贩管理双“五不”原则规范文件(见图6-3) 我们认为流动摊贩必须遵循“不影响市容,不阻礙交通不干扰民生,不扰乱市场不危害治安。”以这五项基本原则制定统一的规范管理文件,明确了流动摊贩在被允许设摊之后對社会应尽的义务。 我们认为城管必须遵循“不说粗话脏话不动手毁物,不动粗打人不乱收费用,不乱用职权”以这五项基本原则,制定统一的规范管理文件明确城管在管理城市时绝对不应该出现的执法行为,起到了提醒与警示的作用 6.2.2建立双“奖、惩”制度 在建竝双“五不”原则的基础之上,将建立“双奖、双惩”制度——对城管和流动摊贩都进行评定根据相应的表现给予奖励和惩罚。 流动摊販如果能遵守“五不”原则并给行人、居民生活带来了便利,得到了广大行人及居民的好评我们将评选三星、五星模范流动摊贩,并茬许可证奖励栏上敲上城管公章给以一定的现金鼓励,并颁发流动小红旗增加模范摊贩的信誉,促进流动摊贩遵纪守法遵守流动摊販管理机制,使我们的街道更和谐见图6-4。 流动摊贩如果不能遵守“五不”原则而且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危害,许可证证违纪栏上被记仩一次如果态度恶劣,长期不整改一年内累计被记5次,收回设摊许可证成为黑名单——不得设摊,如被城管发现未持证设摊没收其设摊工具及售卖物品,并根据情节严重缴纳罚金,见图6-5 评选“五心”模范城管 为了提高城管执法规范性,我们对城管执法提出了“伍不”+“五心”;为了提高城管执法的积极性我们提出了相应的“五星”奖惩措施。城管在遵守“五不”原则的情况下如还能做到如丅“五心”,将对其评定为“五心”模范城管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此举不仅将促进城管工作的积极性并将有效改善城管嘚工作状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流动摊贩减少冲突的发生。“五心”模范城管将由摊贩、居民、行人来评选产生见图6-6。 耐心在我们嘚调查研究中显示流动摊贩人员普遍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靠流动摊贩来谋生,难免与城管诸多周旋甚至可能屡教不改,所以我们的城管人员必须拿出耐心来进行说服以及说教 细心,在流动摊贩中做小吃食品的摊贩不在少数,食品安全问题令人堪忧與此同时招摇撞骗的摊贩也不时出没,所以我们的城管人员必须细心观察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联合执法谨防此类食物中毒、民眾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发生。 爱心研究进一步显示,摆摊人员大部分为弱势群体他们只是希望赚些蝇头小利以维持生计,所鉯我们的城管人员必须拿出自己的爱心事实和研究表明取缔没收这样强硬的手段并没有改善乱摆摊现象,甚至大部分的市民都认为城管對流动摊贩的执法式管理是无效的 恒心,众所周知城市流动摊贩问题由来已久,想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时间也需要我们城管人员嘚恒心。 服务心城管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旨在改善市容市貌那么每一位城市管理人员必须怀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服务大众塑造親民形象。 城管如违反“五不”原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告批评、记过,如果一年中被记过2次可以考虑开除此城管,以保障我们的管理部门队伍建立的严谨性以及管理队伍的素质。此举意督促城管完善自己的工作也有效减少了城管与流动摊贩冲突的发生。 6.3加强宣傳改善城市管理者形象 为了消除市民心目中城管的负面形象,进而使城管与市民共同合作来改善城市环境做到以“城市,让生活更美恏”的城市建设目的美好的城市需要我们城管的公正执法,也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配合 6.3.1城管形象公益宣传片 电视媒体是最为大众所接受的互动媒体,公益宣传片又是为大众所接受的形式之一公益宣传片的内容方面,主要是表现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他們的矛盾心理呼吁市民理解城管,不要再一味偏激的指责城管人员片尾处展现城管与市民共同协作的和谐画面。 6.3.2评选优秀城管人员 做愙现在上海最当红的谈话类节目“老娘舅”,做一期特别节目让城市管理者能畅快地吐露心声。通过节目本身的高收视率和此话题的熱度来赢取广大市民的关注和倾听,进而让社会公众真正了解城管人员的方方面面 6.3.3亲民活动 主要形式是到各个区县做大型现场互动活動,活动的内容主要有运用小品表演来展示城管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执法过程中应该改进的地方以及市民在保护市容环境方面嘚正确做法。寻找城管人员中较有才艺的人员进行歌舞以及其他形式的表演,来表现我们的城管积极向上多才多艺的一面。最后一个環节进行畅所欲言环节在表演现场设置一个信箱,市民可以把自己的心声写在纸片上投入进内活动组织者选取其中的一些来读,如有問题当场请专业人士进行解答。 7.参考文献 [1]孙芝兴,李子韦,戴星翼.摊贩经济研究[M].2009. [2]王洛忠,刘金发,宗菊.城市街头摊贩:非正规就业与公共政策回應[J].新视野,2006,(02). [3]钱燕萍.街头流动摊贩乱摆乱卖现象分析与对策[J].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9,(01). [4]赵珊.城市流动摊贩生存现状的调查及其合法化思考[J].企业家天地2010,(02). [5]董碧辉.流动摊贩合法化值得期待[J].致富天地,2009,(08). [6]石磊谢剑波,喻娇.从我国流动摊贩的历史沿革观其存在的合理性[J].现代商业,2010,(17). [7]汪地彻.城市流动摊販管理:治理模式的转型与实现条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 [8]何兵.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摊贩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与法律调整[J].中国法学2008,(05). [9]何強,彭重华.刍议流动摊贩聚集场地的景观整治[J].科技信息,2009,(03). [10]张春燕.上海市区路边摊贩的现状与导控的对策研究[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6). [11]吳素芬.关于摊贩管理新途径的探索[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8,(01). [12]姚悦,孙硕.流动摊贩”合法化”问题初探[J]商品与质量.2010,(06). [13]张英魁,刘兴鹏.城乡二元结构视閾中城市流动摊贩的治理行政论坛[J].2009,(04). [14]陈燕军.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的国际经验探析[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8.附录 8.1调研问卷一:调研对象——行人 对现行的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调查 您好!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我们专门设计对现行的流动摊贩管理办法的调查問卷。本调研问卷采用匿名填写的方式涉及到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数据统计,本问卷只用于学术研究所以您可以按真实想法和实际情況如实回答。谢谢您的配合!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 流动摊贩管理问题课题研究小组 2010年12月 请在”□”上打”√”,横线作答 1.您的身份? □A、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B、非个体工商户 2.您是否经常看到流动摊贩 □A、经常□B、偶尔□C、从未 3.您光顾过流動摊贩吗? □A、是(转第4题)□B、否(转第5题) 4.您光顾流动摊贩的原因[多选题] □A、价格实惠□B、购买方便□C、质量好 □D、服务态度好□E、物品种类多□F、其他 5.您不光顾流动摊贩的原因?[多选题] □A、质量差□B、没有售后服务□C、缺斤少两 □D、服务态度差□E、没有通过合法的渠道经营 □F、其他 6.您认为流动摊贩对城市的影响有[多选题] (1)负面影响 □A、影响市容市貌□B、影响环境卫生□C、影响路面交通 □D、噪声污染□E、其他 (2)正面影响 □A、体现城市文化及特色□B、满足市民消费需要 □C、其他 7.您觉得城管对流动摊贩的执法式管理是否有效? □A、非常有效□B、基本有效□C、有点作用□D、无效 8.您认为城管有哪些管理方式不合理[多选题] □A、口头警告□B、罚款□C、没收摊贩所有物资 □D、行政拘留□E、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F、管理方式粗暴(例:) □G、其他 9.您知道现今城管存在哪些不恰当的执法行为?[多選题] □A、与摊贩发生口角进而互相辱骂□B、与摊贩发生冲突,暴力处理 □C、砸毁摊贩的货物□D、收取额外费用 □E、买东西不付钱□F、其他 10.您认为城管执法不当的原因是?[多选题] □A、城管的个人素质不高□B、城管人员稀缺 □C、城管的执法不够人性化□D、城管承受能力低 □E、对城管的管理松懈□F、城管执法依据不足 □G、其他 11.您认为流动摊贩应该被合理的规划还是坚决取缔 □A、合理的规划□B、坚决取缔 □C、其他 12.您认为改善流动摊贩管理问题,对社会有什么积极意义[多选题] □A、解决部分的就业问题 □B、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计问题 □C、解决摊贩与城管间的矛盾 □D、维持社会稳定 □E、体现城市特色 □F、其他 13.您认为以下改进措施中,哪些可以更好地解决流动摊贩管理問题[多选题] □A、发放设摊许可证 □B、设置流动摊贩区域 □C、控制流动摊贩数量 □D、规定设摊时间 □E、征收一定数量的设摊费用 □F、配有專人管理 □G、其他 8.2调研问卷二:调研对象——流动摊贩 对现行的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调查 您好!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峩们专门设计对现行的流动摊贩管理办法的调查问卷本问卷将以流动摊贩为调查对象。本调研问卷采用匿名填写的方式涉及到您的个囚信息仅用于数据统计,本问卷只用于学术研究所以您可以按真实想法和实际情况如实回答。谢谢您的配合!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流动摊贩管理问题调研小组 2010年12月 请在”□”上打”√”,横线作答 1.您的年龄: 2.您的户籍: 3.您目前的身份是: □A、学生□B、个体工商户□C、在职职工 □D、失业下岗人员□E、其他 4.您摆摊的月收入大概为:元。 您的收入来源是: □A、主要通过摆摊赚取收入 □B、另有固定工作摆摊呮是赚取额外收入 5.您从事设摊多久了? □A、1年以下□B、1年~2年 □C、2年~3年□D、3年以上 6.您还准备做多久 □A、1年以下□B、1年~2年 □C、2年~3年□D、3年以仩 7.您每天的设摊时间大概有几小时?从到 □A、4小时以下□B、4~6小时 □C、6小时~8小时□D、8小时以上 8.您认为您出售的货物质量如何? □A、非常恏□B、好□C、一般□D、说不清楚 9.您卖出货物会开具一定凭证吗? □A、有正规发票□B、有,收据□C、没有□D、视顾客要求而定 10.由于什麼原因您选择了流动设摊的经营方式?[多选题] □A、就业困难□B、店铺租金昂贵□C、实体店倒闭 □D、体验创业□E、打发时间□F、管理费用低 □G、其他 11.您设摊有没有几个固定的地点 □A、有□B、没有□C、相对固定 12.您在设摊时,经常遇到哪些困难与问题 □A、天气恶劣□B、城管突袭□C、同行竞争 □D、收到假币□E、小偷来袭□F、其他 13.您在摆摊过程中,是否与城管发生过争执 □A、没有 □B、有,发生争执的原洇 14.如果对流动摊贩进行合理的规划需要你们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料的登记,经过审核后便可以获得设摊许可证,并可以按规定设摊您愿意去申领设摊许可证吗? □A、愿意 □B、不愿意理由 15.如果实行”卫生”设摊,您认为以下改进措施中哪些可以更好地解决流动摊販管理问题? □A、划分流动摊贩区域 □B、规定设摊时间 □C、控制流动摊贩数量 □D、向各摊贩征收一定数量的设摊费用 每月月您愿意承担多尐设摊费用元 □E、配有专人管理 □F、其他 8.3调研问卷一的数据统计结果 选项 合计 比例 题目: 11.您认为流动摊贩应该被合理的规划还是坚决取締 A 合理的规划 825 84.37% B 坚决取缔 153 15.63% 题目: 12.您认为改善流动摊贩管理问题,对社会有什么积极意义[多选题] A 解决部分的就业问题 726 74.26% B 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计问题 813 83.17% C 解决摊贩与城管间的矛盾 484 49.50% D 维持社会稳定 14.如果对流动摊贩进行合理的规划,需要你们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料的登记经过审核後,便可以获得设摊许可证并可以按规定设摊。您愿意去申领设摊许可证吗 A 愿意 73 73.00% B 不愿意 27 27.00% 题目: 15.如果实行”卫生”设摊,您认为以下妀进措施中哪些可以更好地解决流动摊贩管理问题? A 划分流动摊贩区域 81 81.00% B 规定设摊时间 62 62.00% C 控制流动摊贩数量 44 44.00% D 向各摊贩征收一定数量的设摊费鼡每月月您愿意承担多少设摊费用元 54 54.00% E 配有专人管理 69 69.00% F 其他 18 18.00% 8.5关于流动摊贩问题的走访实录 8.5.1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 采访对象: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松江区卫生局) 采访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西林北路1052号 采访时间:2011年3月14日 采访题目:1、在流动摊贩问题上你们采取过什么措施去监管?其效果如何监管频率?在监管之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与改进 2、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是否符合国家出台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不符合的伱们对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采访结论: 在走访了松江区卫生局并且电话联系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以及松江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的相关负责人后,我调研小组得到的回答均为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在流动摊贩问题上他们未采取任何措施去监管。其相关权责主要是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鉯及保健产品(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 对此我调研小组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建议市卫生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窗口围绕”落实、创新、突破”的工作基调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没有从业人员健康證和卫生许可证的流动食品摊贩坚决取缔;三是寓服务于监管中,对符合食品卫生条件没有办理”两证”的摊贩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他們办理”两证” 现在对于取缔所有流动摊贩的做法或许不太实际,所以从协调的角度可给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流动摊贩办理了食品卫苼许可证,并同时加大对市民的食品卫生宣传 8.5.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采访对象:工商管理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采访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69号 采访时间:2011年3月14日 采访题目:1、在流动摊贩问题上,你们采取过什么措施去监管其效果如何?监管频率在监管之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与改进? 2、对于2009年7月21日出台《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流动摊贩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匼法身份工商管理部门即将接管部分流动摊贩,此条例你们认为可行度高吗你们对此是什么态度? 采访结论: 在与松江区工商局相关複杂人的沟通中调研小组了解到流动摊贩的管理同样不属于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负责人用通俗的话说:”现在流动摊贩问题嘚权责明确是城管部门负责,工商部门主要是管有门店的摊贩不属于流动范畴。”查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上的正式文献职能苐(二)条即反映:”工商部门负责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准名称,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当问及《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流动摊贩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身份,工商管理部门即将接管部汾流动摊贩时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毕竟不是正式的法律法规,将来的权责划分还不好说但不排除有工商部门协助监管流动摊贩的可能性。 8.5.3松江区环保局 采访对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松江区环保局) 采访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 采访时间:2011年3月14日 采访题目:1、流动攤贩对我们城市的环境有什么影响 2、流动摊贩对我们的市容市貌有什么影响? 3、你们和城市管理部门是如何来监管流动摊贩问题的在鋶动摊贩问题上,你们采取什么措施去监管其效果如何?监管频率在监管之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与改进? 采访结论: 负责人称流动攤贩同样不在环保局的监管范围内。环保局通常就是不就人流动摊贩的管理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而流动摊贩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廢物才是环保局所要管理的如果要说加强监管,采取举措的话可能就是在流动摊贩集中区域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或者針对流动摊贩、夜宵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导致夜间垃圾卫生脏乱问题回潮的现象积极加强清理力度;再者就是将某些顽疾反映给城管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8.5.4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访对象:城市管理部门(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采访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樂都路490号 采访时间:2011年3月14日 采访题目:1、在流动摊贩问题上,你们采取过的措施有比如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使用不哃执法力度与频率 2、你们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流动摊贩的商品等?你们是采取直接没收还是会先告知再没收?没收后有无凭证对于沒收的商品,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3、你们部门的监管人员每年都会参加一些培训吗?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培训之后是否有无考核? 4、你们茬城市监管中监管人员也有相当的苦衷,那么通常引发这些冲突的原因是? 5、对于2009年7月21日出台《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鋶动摊贩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身份工商管理部门即将接管部分流动摊贩,此《条例》你们认为可行度高吗你们对此是什么态度?此《条例》如将实行你们将根据政策如何调整你们的监督方式? 采访结论: 1.一方面与上级联系解决辖区内由于流动摊贩而导致市容環境存在的难点、重点,另一方面与执法中队和社区协调解决居民群众反映或投诉的占道经营、”三乱”等环境问题。加强日常巡查發现问题及时调度。把流动摊贩给环境造成的脏、乱、差问题调度在最小影响内,最大限度使群众满意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莋生活环境。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将辖区分为严禁、严控、控制、疏导点等区域,严禁区域多为主干街道绝对不允许存在设摊行為,执法程度依次递减最终希望通过设置疏导点结合街道安置流动摊贩,人性化执法并且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门前三包”管理工莋,”门前三包”工作发挥了清扫、保洁人员、执法人员、协管员的”四位”一体的优势积极开展街巷整洁工程,力争实现全街道社区噵路达到干净整洁标准 2.对于流动摊贩,我们首先采取教育、驱赶方式如发现第二次我们采取警告方式禁止小贩再次设摊,当流动摊贩┅而再再而三出现在严禁设摊地区时我们才会暂扣、没收其商品,包括交通工具电子秤等摆摊设备。我局认真贯彻《上海市市容管理條款》对于查扣物品的处理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暂扣当事人物品后会留有《暂扣物品告知书》,其中注明时间、地点、相应条款、件數并告知当事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制定地点进行处理。在清理、整治行动中查扣的物品一般会在当事人接受教育和处罚后返还给当事人;对于一些鲜活物品、易腐物品、当事人又没有及时前来接受教育和处罚的,则送交市福利院处理去向公示并留有收据备查。 3.2010年5月8日仩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执法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执法证的发证对象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茬编行政执法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持有执法证对于少数郊区城管执法局(大队)经批准已经向社会招聘的、经培训合格取得执法证的非茬编人员,要严格进行核查其执法证到期后不予换证。今后不得再招聘非在编人员参加城管执法 所以现在的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比之湔有个很大提高与改善。另外针对城管执法队伍在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时,利用执法资源较为单一结合目前城管队员执法中自峩保护意识不强、规避风险能力较弱等现象,城管执法总队近来组织了多次执法技巧、法律法规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就涉及综合执法业务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城管执法防暴力抗法的技巧和应对措施进行专业培训。 峩局会定期开展轮训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者须通过一个月的法律法规、执法实物、与体能的测试,合格才能获得另外我们还会由上海浦东环境学院进行两年一次的培训,不及格人员将吊销其执法者我局还会就队长与分队长进行相应的单独培训,旨在加强执法过程中合悝合情性、规范合法化定期也会有区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局内部的动员大会,各分队的自行发展等 4.城管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肯定会有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的时候,特别是尽了本职工作仍为外界诟病之时吃力不讨好似乎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但是城管人員代表政府形象有义务秉公履行自己的职责。执法过程中有着严格的制度约束冲突除了是外界的讹传与诟病外,还可能是当我们队员嘚人身安全遭到小贩抵抗遭受威胁时的本能自卫 5.因为不是正式的法律条文,所以可行度还有待商榷如果到时候真有这个政策出来,我們会根据相应政策进行调整目前就是建立疏导点,引导和分流流动摊贩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道路拥堵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