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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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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月刊)&&&&2011年第1期&&&&东莞市人民政府主办&&&&日出版&&&&目&&&&【市政府文件】&&&&录&&&&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东府令第120号)?3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0〕号)118?4关于颁发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的通知(东府〔2010〕号)1198关于表彰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东府〔2010〕号)1209关于认定第一批“东莞老字号”企业的决定(东府〔2011〕号)210关于表彰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以及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通报(东府〔2011〕号)311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号)412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号)516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情况的通报(东府〔2011〕号)6?17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1〕号)821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优秀新莞人”的通报(东府〔2011〕号)926&&&&【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的意见(东府办〔2011〕号)1?32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233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336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5?41关于印发《2011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6?4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8?45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9?47关于印发《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10?51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11?55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关于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1260关于印发《征集莞藉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号)13?62&&&&【近期人事任免】&&&&东府任免?65&&&&-2-&&&&&&&&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市长李毓全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举报人向市环保部门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环保部门设立有奖举报中心,开设12369专线统一受理举报。经核实为有效举报的,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奖励举报人。第四条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的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一)未经过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从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二)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的;(三)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第五条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9专线进行举报,也可通过挂号信或亲自到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被举报企业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排污情形。第六条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受理举报后,应填写《举报奖励受理记录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查处;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查处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迟,但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应向举报人说明。举报人提供的资料不详,致使受理人员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或举报人不协助、不配合,导致查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视为无效举报,不能获得奖励。第七条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举报,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一)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二)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三)举报人举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四)举报人举报企业废水未经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或从处理设施的&&&&-3-&&&&&&&&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中间工序通过明管引出并直接排放的,按罚款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第八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奖励范围:(一)举报人未明确指出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仅反映污水外排现象的;(二)因自然灾害、紧急停电等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而企业已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三)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环保部门立案的;(四)本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举报的;(五)举报无牌无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九条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为准);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举报案件被查处,企业已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后,该企业再次出现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得奖励。被举报企业同时有多项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第十条对于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给予处罚的,市环保部门应当自处罚决定书送达被举报企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环保公众网上公示处罚结果,同时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第十一条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由市环保局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据实结算。市环保局应加强对举报奖励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奖金的发放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奖励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外界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具体规定如下:(一)在举报受理、查处、奖金发放、资料存档等过程中,工作人员均不得泄漏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不得在公共场合议论有关事宜;(二)举报受理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存放,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工作人员必须在确保材料不外泄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和借阅。第十三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故意透露线索给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或者在举报受理、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四条举报人故意虚假举报,严重扰乱举报工作秩序的,由环保部门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应急救援建设,认真组织“亚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市政府决定对东城等16个先进镇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04个先进单位和康仁非等13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镇街、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镇街、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共同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营造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新东莞做出更大的贡献。附件:东莞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东莞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镇街(16个,排名不分先后)东城,塘厦,大朗,长安,樟木头,大岭山,石龙,清溪,寮步,石排,麻涌,厚街,石碣,莞城,道滘,高埗。二、先进单位(104个,排名不分先后)(一)市属机关,中央、省驻莞单位,省、市属企业(52个)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法制局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市支队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东莞市港航管理局东莞市卫生局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舆情信息科东莞市总工会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治安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司法局宣教科(市普法办)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东莞军分区特勤分队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莞市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事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气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销售分公司&&&&-5-&&&&&&&&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东莞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镇街先进单位(企业)(52个)东莞市石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滘分局东莞市寮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石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虎门港分局东莞市洪梅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莞市司法局大岭山司法所中共清溪镇委组织人事办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城大队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石排大队东莞市邮政局石排分局东莞市塘厦供销社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先进个人(136人,排名不分先后)康仁非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炳照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炳坤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旋中共东莞市纪律委员会(监察局)吴国雄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黄小林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林惠英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吴美良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叶伟明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治安科陈敬波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城大队&&&&-6-&&&&东莞市福地纯水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东莞玉兰大剧院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理工学校&&&&东莞市常平镇粮所东莞市道滘镇粮所东莞市虎门镇龙眼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东城区立新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南城区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黄江镇龙见田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塘厦镇石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茶山供电公司东莞城区坚田电机电子厂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长安集团公司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明兴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东莞东坑冈谷电子厂东莞汇勋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冯锦新徐险峰方慧聪吴柏安谢晓敏文拥军孔繁斌刘伟全刘宠杨刘伟佳&&&&东莞市东城公安分局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农业局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香杰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叶梅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祝天舒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覃桂德东莞市大朗镇总工会郑汉财东莞军分区曾国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市支队曾惜慷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谢柳辉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东莞分院刘昆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阳锦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事局吴志权东莞市气象局陈鸿钧东莞市法制局刘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王宇斌东莞市邮政局李铭钧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潘振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方建清东莞市沙田供销社王锦松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穆瑞东莞市港航管理局祁耀权虎门镇人民政府卢林明道滘镇人民政府梁全沙田镇人民政府王志明长安镇人民政府尹汉源寮步镇人民政府陈根照大朗镇人民政府蔡耀芬黄江镇人民政府赵如发塘厦镇人民政府姚灿光企石镇人民政府黄沛成石排镇人民政府叶晓钢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莞城分局谭汉民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龙分局陈自强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霍满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城分局杜灿培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何国平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黄仲林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周颐炯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何锦昌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黄东照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埗分局程伟忠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滘分局张永祥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厚街分局祁达生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新沙派出所王咸根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钟应基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刘志达方强罗国瑜黄国森罗莫洪杨伟锋李钊前殷小洁姚志平卢朝彬易俊锋郭冠文童文彬谭景林卢润江陈志文莫汝威魏纪宜许松柏王炜东黎贺新叶广文陈锡其贾贵斌陈茂林王伙胜罗军文梅雪飞汤柱森黄伟明叶钦水李谭发黄美青赖谭伟张伟麟张庆嘉朱赵球叶伟明任卓效莫淦东吴效伦李东顺王晃均王振权张立鹤&&&&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塘厦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清溪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石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茶山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东正社区居委会东莞市石龙镇粮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莞市南城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村安全办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高埗供电公司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东莞市洪梅镇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站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司法局大岭山司法所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黄江镇龙见田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安全办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东坑镇坑美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7-&&&&&&&&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李远忠叶并茂姚能虎于海明张晓清陈惠强侯黎明袁浩成邓王标陈彭生王维昀陈友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销售分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东莞市福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赵道平李炬华彭剑锋安海张建军杜凤玲赵亮崔海军雷名光祁鸣欧飞华罗康仲周益王伟卢志强&&&&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东莞市福地纯水有限公司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东莞市玉兰大剧院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渔政总队东莞支队东莞市东站粮食储备库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金威啤酒(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坑广播电视站&&&&关于颁发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的通知&&&&东府〔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东府〔2007〕85号)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市财政局复核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一种树脂组合物及其在粘结片和覆铜板中的应用”等5项专利技术东莞市专利金奖,授予“制作双层蓝光盘片的压模设备”等20项专利技术东莞市专利优秀奖。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专利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速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做出更大的贡献。附件: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授奖项目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授奖项目&&&&序专利名称专利号号1一种树脂组合物及其在粘结片和覆铜板中的应用ZL.72一种多制式UPS电源及其实现方法ZL.8申报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镇街松山湖塘厦拟奖类别金奖金奖奖金金额(万元)1010&&&&-8-&&&&&&&&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425&&&&二次光学透镜用于运输粘稠性液态物料的运输车及其罐体±800kV特高压直流合成绝缘子制作双层蓝光盘片的压模设备侧孢芽孢杆菌及由该菌种制备的土壤接种剂一种植绒织物的制作工艺预浸型超薄油漆纸的印刷工艺及设备灯杆式双宽频全向天线一种齿轮离合装置及内置该装置的微型牙箱降低UPS往电网泄放谐波的装置注塑机的顶针油缸结构大型螺母旋紧扭矩计量装置一种全自动印刷机的调网机构环保型发电机组机械封口电池高精度离子污染程度测试装置一种超薄液晶显示模板一种新型的电磁炉电流取样装置多级联网监控报警系统瓶与吊环间的熔铆方法及设备蕾丝模具一种高安全性聚合物电池正极伸缩式编码器&&&&ZL.8&&&&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寮步东城南城南城樟木头常平东城常平石龙东城麻涌寮步黄江大朗高埗大朗石碣塘厦望牛墩石排大朗塘厦&&&&金奖金奖金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优秀奖&&&&55&&&&ZL.6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ZL.2东莞市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ZL.2ZL.2东莞宏威数码机械有限公司东莞贰发毛绒有限公司ZL.8东莞市保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ZL.5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ZL.8东莞市晖速天线技术有限公司ZL.XZL.1ZL.5ZL.X东莞龙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光华实业有限公司东华机械有限公司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ZL.2东莞市科隆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ZL.8东莞市星火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ZL.5ZL.8ZL.1ZL.7ZL.5ZL.8ZL.1ZL.5ZL.9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飞尔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东莞市前锋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东莞佳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雅居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升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表彰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东府〔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今年,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先,切实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府决定对长安镇等20个镇街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2个部门授予“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巩固成绩,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坚持探索创新监管思路,争取更大成绩。各镇街、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事业心,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争先创优,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平安和谐富强新东莞做更大贡献。&&&&-9-&&&&&&&&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附件: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先进镇街(20个):长安镇、石龙镇、大朗镇、厚街镇、虎门镇、南城街道、塘厦镇、大岭山镇、东城街道、常平镇、石碣镇、清溪镇、石排镇、茶山镇、东坑镇、樟木头镇、万江街道、道滘镇、莞城街道、麻涌镇。二、先进单位(12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局、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盐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认定第一批“东莞老字号”企业的决定&&&&东府〔201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力度,保护、培育和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初审、征求意见和现场核实、按标评分、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认定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第一批“东莞老字号”企业。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对“东莞老字号”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的工作机制,帮助老字号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获得认定的老字号企业要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和技术工艺,提高产品的质量,夯实品牌基础,利用品牌优势做大做强,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积极的贡献。附件:第一批“东莞老字号”企业名单(8家)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日附件:&&&&第一批“东莞老字号”企业名单(8家)&&&&一、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35年,注册商标为“东糖”;二、东莞市金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注册商标为“金燕”;三、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5年,注册商标为;四、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54年,注册商标为“旗峰”;&&&&-10-&&&&&&&&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五、东莞市石龙李全和麦芽糖食品商店,成立于1856年,注册商标为“李全和”;六、广东省东莞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注册商标为“环球牌”;七、东莞市华利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注册商标为“华利”;八、东莞市厚街邓福记茶楼,成立于1929年,注册商标为“邓德记”。&&&&关于表彰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以及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通报&&&&东府〔201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水务、水利管理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奋力进取,锐意创新,抓紧抓实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按质保量完成全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全市污水治理工作,实现了水利水务无缝对接,确保了水务事业统筹发展。在2010年水务工作各条战线上,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沙田镇等15个单位“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王锐江等23名同志“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石排镇等7个镇“东莞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陈炳全等14名同志“东莞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塘厦镇等12个镇街“东莞市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邓伟斌等15名同志“东莞市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市各级水务、水利管理单位和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我市水务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1.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2.东莞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3.东莞市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附件1:&&&&东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单位(15个)沙田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11-&&&&石排镇&&&&虎门镇&&&&寮步镇&&&&茶山镇&&&&麻涌镇&&&&道滘镇&&&&&&&&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大岭山镇大朗镇石龙镇东坑镇石马河流域管理处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先进工作者(23名)王锐江(市财政局)倪佳翔(市水务局)卢炳辉(市审计局)聂跃高(市水务局)梁志朋(沙田镇)徐庆林(东城街道)张锦添(南城街道)邓东辉(虎门镇)尹汉源(寮步镇)袁照华(茶山镇)史力军(麻涌镇)赖应池(道滘镇)谢振明(谢岗镇)汤应洪(大岭山镇)张创成(大朗镇)陈进良(东坑镇)尹德明(清溪镇)梁耀成(望牛墩镇)李伦辉(黄江镇)洪尚勇(市防灾减灾办)罗祖苑(市防灾减灾办)赖清华(石马河流域管理处)谭学军(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附件2:&&&&东莞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单位(7个)石排镇石龙镇中堂镇高埗镇洪梅镇企石镇麻涌镇二、先进工作者(14名)陈炳全(市水务局)卢艳萍(市财政局)陈志强(市财政局)刘柱洪(茶山镇)周庆宗(常平镇)邓柱标(石排镇)姚剑能(企石镇)梁达辉(寮步镇)朱叠华(横沥镇)谢庆锋(中堂镇)雷向田(麻涌镇)李文锋(望牛墩镇)金明强(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小组)古发玲(市欠发达村老化水管改造工作小组)附件3:&&&&东莞市污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单位(12个)塘厦镇长安镇寮步镇大岭山镇清溪镇大朗镇高埗镇桥头镇茶山镇东城街道石碣镇黄江镇二、先进工作者(15名)邓伟斌(市水务局)华松林(市污水治理中心)毛磊(市污水治理中心)卢海祥(塘厦镇)张业刚(长安镇)罗纪平(寮步镇)汤仲良(大岭山镇)黄景威(清溪镇)郑耿雁(大朗镇)黎祖兴(高埗镇)莫善良(桥头镇)袁少锋(茶山镇)王秋喜(东城街道)董伟斌(石碣镇)黎沃辉(黄江镇)&&&&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单位及&&&&-12-&&&&&&&&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新莞人积分制入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维护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出租屋管理、推进新莞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工作,为改善新莞人居住、生活、工作和发展环境,增强新莞人对我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升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市政府决定表彰成绩突出的塘厦镇等105个先进集体和陈锦波同志等175位先进个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关爱新莞人的服务管理政策,攻坚克难,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学、比、赶、超”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05个)(一)先进镇街(17个)甲类镇街:塘厦、东城、南城、莞城、厚街乙类镇街:万江、大岭山、石龙、清溪、凤岗、黄江丙类镇街:石排、沙田、谢岗、望牛墩、麻涌、茶山(二)先进单位(15个)市企业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奖(8个)出租屋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奖:寮步、樟木头维权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奖:大朗、横沥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奖:桥头、长安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奖:虎门、东坑(四)先进服务站(65个)莞城:博厦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创业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城:新基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周溪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虎门:虎门寨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路东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北栅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城:牛山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柏洲边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厚街:桥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下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安:乌沙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厦岗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田头角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常平:常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朗贝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木棆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岭山:矮岭冚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百花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居委会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道滘:大岭丫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蔡白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坑:坑美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角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13-&&&&&&&&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洪梅:洪梅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江:板湖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麻涌:鸥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企石:宝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清溪:大利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山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碣:鹤田厦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梁家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寮步:良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泉塘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沙田:大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义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龙:林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排:庙边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朗:松柏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杨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圣堂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塘厦:莆心湖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鼓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冼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保安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沥:田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六甲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万江:莫屋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胜利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简沙洲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谢岗:曹乐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茶山:卢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京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凤岗: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中堂:袁家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潢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樟木头:裕丰社区新莞人服务站望牛墩:聚龙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上合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二、先进个人(175人)(一)镇街领导先进个人(16人)陈锦波(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刘振邦(沙田镇党委委员)袁国超(东城区党委副书记)叶桂平(大朗镇党委委员)伦楚能(麻涌镇党委委员)巫惠平(凤岗镇党委委员)王志明(长安镇党委委员)何智斌(谢岗镇党委委员)叶爱青(万江区党委委员)赵东闽(常平镇党委委员)罗建军(清溪镇党委委员)杨翰卿(望牛墩镇党委委员)卢海祥(塘厦镇党委委员)祁耀权(虎门镇副镇长)林景畅(厚街镇党委委员)钟亻愚仔(茶山镇副镇长)(二)镇街中心领导先进个人(17人)刘冠华(寮步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罗成昌(塘厦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谢浩坤(东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柱轩(大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如胜(南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李文锋(大岭山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殷伟荣(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刘吉林(黄江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浩波(石排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何创柏(莞城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冼柏深(石龙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吴奇伟(凤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源(万江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方增(厚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巧生(樟木头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马玉良(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叶晓中(沙田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三)成员单位先进个人(27人)陈建良(市司法局)赖昆鹏(市宣传部)叶丽娟(市物价局)商雯(市综合执法局)&&&&-1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温健锋(市工商局)梁健阳(市团委)李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志林(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何超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孙爱平(市企业工作委员会)吕丽芳(市社会保障局)黄敏娜(市教育局)许梓元(市公安局)汤锦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朱玉军(市交通运输局)林海鹏(市综治办)梁敏峰(市民政局)梁远(市卫生局)谢德武(市总工会)袁佳宁(市地方税务局)王苏鹏(市人力资源局)周赟(市法制局)李志球(市房产管理局)陈泽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雷梅花(市妇联)陈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许飞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四)镇街中心(站)先进个人(115人)莞城:吴建钊、杜美、李瑞锋、李广智南城:吴晓燕、封志明、苏柏坚、李浩光虎门:陈振贤、冯雪晶、单汝林、郑扩建、黄耀堂东城:钱裕端、卢汉钊、张海柳、钟干全厚街:卢锐超、肖伟国、陈海强、王任南长安:吴金欣、郭雪敏、蔡奋强、李宇明、文国洪桥头:陈苑秋、莫淦东、邓月平常平:周仔江、周锦滔、朱炯棠大岭山:熊煜、黎伟强、林松杓、何贺昌、李安全道滘:杨慧敏、王然发、卢仕田东坑:彭惠宗、李效伦、苏柱洪洪梅:黄德林、吴少青、黄旭均、叶德成黄江:黎耀忠、陈耀辉、胡憬贤、叶焕球麻涌:韦浩康、莫松根企石:徐健华、姚炳全、李国良清溪:刘仲明、张敬锋、曾运新、殷满和石碣:梁志强、蓝利芬、梁伟斌、刘德健沙田:尹美莲、钟华胜、黎炳权石龙:邓丽娟、钟建平、林惠权石排:叶照权、邓伟强、陈惠东大朗:祁焕文、吴志斌、叶浩根、李柱坚、陈伟钦塘厦:陈炳林、李绍华、郭群弟、黄立新高埗:刘丽娇、李柱标、黎松业横沥:张正发、李雯菁、陈柱明、香锦托寮步:梁德水、韩伟权、尹柱容、钟沛波凤岗:冯文峰、邓茂荣、钟运田、王志成万江:张艳明、刘伟青、叶锦志、陈炯明、袁淦辉谢岗:罗诉梅、刘汉平茶山:谢盛强、谢庆强、邓顺钦樟木头:蔡旭珍、蔡运洪中堂:黎雪棉、黎东明、陈志刚望牛墩:张健荣、杜柏炎、黄九&&&&-15-&&&&&&&&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市政府决定对东城等24个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石龙等8个全市民政工作达标单位、黄江等45个单项业务工作先进单位、李少琼等95名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镇街、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附件: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附件:&&&&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24个,排名不分先后)莞城、虎门、东城、南城、中堂、望牛墩、麻涌、道滘、厚街、长安、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凤岗、塘厦、清溪、常平、桥头、横沥、东坑、石排、茶山二、达标单位(8个,排名不分先后)石龙、万江、石碣、高埗、洪梅、沙田、谢岗、企石三、先进个人(共95人,排名不分先后)(一)镇街先进个人(64人)莞城:李少琼、陈小玲道滘:钟克仔、温创勤石龙:袁燕霞、吴包强厚街:林伟忠、王凤霞虎门:袁颂平、陈松安沙田:蔡北星、郭海明东城:钱灿光、曾真长安:廖美添、王耀华万江:叶爱青、伍立君寮步:尹映霞、刘衍江南城:刘培芳、何群弟大岭山:陈柳芳、邝远明中堂:李广球、袁明威大朗:韩灼辉、邝炳强望牛墩:徐淑如、蔡惠森黄江:毛爱萍、梁耀华麻涌:肖国锋、赵潜红樟木头:江清平、蔡润雄石碣:刘锦松、何衬欢凤岗:钟庆生、张伟明高埗:吴芹珍、黎华斌塘厦:叶惠娟、黄俊婷洪梅:陈证强、黄晓玲谢岗:谢伟平、何炜彬&&&&-16-&&&&&&&&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清溪:杨锦茹、黄景雄东坑:彭淦森、卢妙娟常平:黄钦志、黎颖淑企石:谢沛棠、姚炳权桥头:刘宇静、曾欣石排:陈伟楚、谢志枢横沥:谢建玲、谢钰青茶山:汤锡祥、张银崧(二)市民政局机关先进个人(18人)卢达明、陈璧环、卓军、郑文辉、庞书超、杜江、吴强、赵胤、张顺全、陈国华、李欣、郭薇、黄永康、周宪平、南武军、王慧玲、黄静莹、叶晓仪(三)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先进个人(13人)叶学斌、董术、邓志江、袁伟华、钟明、韦志好、赵青、翟启裕、成伟英、梁金容、杨献军、王丽娟、钟荫田四、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共9项)(一)双拥工作先进单位(5个)黄江、莞城、虎门、樟木头、清溪(二)低保工作先进单位(5个)石龙、万江、高埗、谢岗、企石(三)减灾防灾工作先进单位(3个)石碣、东坑、石排(四)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5个)长安、厚街、大朗、黄江、塘厦(五)慈善工作先进单位(5个)东城、道滘、塘厦、谢岗、横沥(六)居家养老工作先进单位(5个)南城、石龙、莞城、东城、樟木头(七)婚姻登记规范化先进单位(6个)塘厦、洪梅、厚街、茶山、桥头、望牛墩(八)社会工作先进单位(6个)寮步、莞城、石龙、虎门、东城、横沥(九)老龄工作先进单位(5个)万江、沙田、石龙、洪梅、企石&&&&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情况的通报&&&&东府〔201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10〕41号)的要求,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于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在各镇街、各部门对本单位三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上报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市政务公开考核组分赴32个镇街、43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经综合评定,石龙镇、南城街道办、麻涌镇等11个镇街,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13个单位为优秀,莞城街道办、虎门镇、东城街道办等21个镇街,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30个单位为良好。现将有关情&&&&-17-&&&&&&&&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考核情况看,各镇街、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普遍成立领导机构,利用多种载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大部分镇街和部门相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协调,各科室设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本科室公开资料,并做好本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也相应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市国税局成立市局和各基层分局两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相当部分镇街和部门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国土资源局在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二)推进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在公开载体的选择上,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从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有利于监督出发,在充分利用公布版、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报纸、电视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专家咨询、新闻发布、公开听证、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重点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建立起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同时,设立镇长信箱、城镇论坛,开通阳光热线或服务热线,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没有发生因公开不及时或不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目前,各镇街、各部门都建立了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19个镇街建立行政服务中心,49个部门设立办事大厅。石龙镇以电子政务为依托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推行公开栏、内刊、报纸、电视等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的公开形式的同时,针对国家信息化城镇的特点,建立了以E-town网站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开平台。有27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子网站,成为全镇一站式政务信息查阅平台。石排镇探索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收集政府各方面信息资料,整理成《政务信息》,印发到各村(社区)、各单位,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将各部门每月的履职情况汇编成《履职状况简报》,定期印发,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大朗镇、长安镇、道滘镇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政务环境。樟木头镇举办“民意回应日”活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常平镇、企石镇创新服务方式,延伸办事服务窗口,在各村(社区)设立行政办事服务站,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局开设“平安论坛”网络问政专区和“平安东莞”微博平台,将信息发布与警民互动相结合,开拓全新信息公开平台。市社保局进一步规范12333咨询热线服务,做好12333系统知识库的整理工作,编印《社会保险咨询问题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进行更新,配有11个专人回答来电咨询,并设立了2个咨询台接待来人咨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东莞建设网”全面公开办事项目,实时将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市工商局开发档案电子化查询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电子化档案自助查询,受到一致好评。(三)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各镇街、各部门结合职能业务和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东城街道办将政府公众网改版升级,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互联,打造“综合网上办事中心”,推出wap版网站,让市民随时随地享受政府服务。寮步镇在网站增设“督查问责”和“香市文化建设”两大栏目,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具有鲜明的工作特色和文化特色。市城乡规划局开发规划公示系统和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地图查询系统,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将受理公示、批后公示等信息实时公开。市司法局不断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围绕“群众最想知道什么,就依法公开什么”这一核心,定期公开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计划,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购买、使用、维修情况,大宗物品、办公用品采购及使用情况,干部职工食堂的开支、核算情况和使用情&&&&-18-&&&&&&&&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况等,公开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修缮基建情况、大额资金使用、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各镇街、各部门相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落实公开程序,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确保政府信息的发布准确及时。塘厦镇在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划拨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管理,落实监督,促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如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政务公开例会制度等。市教育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预审备案制度、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市卫生局重视制度建设,先后转发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制定《东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市环保局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构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五)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公开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提高了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市经信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部业务科室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网上咨询”和公众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现来信、来访、来电、网上等多种投诉方式并行,畅通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渠道。塘厦镇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每半年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社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评先评优联系起来,提高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麻涌镇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各部门、村(社区)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每月通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与“市民评机关”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各部门和村(社区)年终工作考核评比的一项内容。黄江镇制定考核制度,镇纪委每月检查公开栏、网站等信息公开情况。市国税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承办部门和工作目标,建立政务公开每月报告制度,要求各科室在每月3个工作日内报送本部门上月公开的全部事项,市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系统公开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二、存在问题从总体上看,各镇街、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镇街和部门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仍存在工作机构关系未理顺、人员分工不明确或没有专人负责的现象;有些镇街和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时有被动应付,甚至存在形式主义。以网站建设为例,虽然各镇街、各部门都建立了网站,但相当部分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不完整现象。(二)工作不够规范。有些镇街和部门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有些镇街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突出,仅公开办事依据和程序,对办事结果却不公开或少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公开;有些公开项目长期不更新或缺少动态内容,缺乏时效性。(三)机制尚不健全。部分镇街和部门尚未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工作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制度支持,造成责任不能落实,程序不够规范,影响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四)监督不够有力。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行政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仍不够大,还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公开的具体要求有待细化,动态监督有待强化,考核奖惩有待硬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19-&&&&&&&&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廉洁高效的必然要求,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先进经验,查摆整改不足,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进一步抓好工作体系的构建。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共同构建一个覆盖全市各镇街、各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等多层次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贯彻上级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好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二)进一步抓好公开机制的完善。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简政强镇相结合。将简政强镇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范围,编制《扩权目录》,建立健全简政强镇的长效公开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市民评机关相结合。继续做好市民评机关评议结果公示与公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范围。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廉政建设,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三)进一步抓好公开载体的建设。各镇街、各部门要在完善政务公布栏、电子触摸屏、宣传小册子等传统公开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的优势,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的时效性。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规范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四)进一步抓好难点重点的公开。要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掌握其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应急管理等难点重点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五)进一步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供电、供水、供气、银行、公交、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报纸、网站、公布栏、服务热线等方式公开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六)进一步抓好公开实效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事前依法公开、事中监督检查、事后评议考核的长效监督机制。同时,注意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继续完善市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展系统的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对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实时监察,充分发挥系统的监察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视察、监督和评议,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附件: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附件:&&&&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一、评定为优秀的镇街和单位镇街:石龙镇、南城街道办、麻涌镇、厚街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塘厦镇、清溪&&&&-20-&&&&&&&&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镇、石排镇、茶山镇;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二、评定为良好的镇街和单位镇街:莞城街道办、虎门镇、东城街道办、万江街道办、中堂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洪梅镇、道滘镇、沙田镇、长安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凤岗镇、谢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计生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外事局、市口岸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旅游局、市新莞人局、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广东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粤纪发〔2010〕11号)要求,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开展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电子纪检监察系统第四期工程)建设工作。为了推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平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综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监督;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不断推进和完善电子纪检监察工作。(三)工作目标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到2011年12月底,完成18个子系统的建设,建成统一系统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目前我市已建成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村(居)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4个子系统以及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本期建设任务:集成使用5个省集中建设子系统,2011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自行建设9个分级建设子系统,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联网监察。&&&&-21-&&&&&&&&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二、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综合平台各子系统建设的需求方案,督促系统建设目标推进,制订业务规范;负责综合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一)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综合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二)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技术层面的实施工作,包括综合平台的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制订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等。(三)市法制局,负责指导部门制定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指导部门梳理并公开行政职权及执法依据,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四)市发改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并报市人民政府确认。(五)市财政局,负责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正式立项后,在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额度内,对综合平台建设经费的审核支付工作。(六)市保密局,负责指导、监督纳入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平台的保密管理工作。(七)负有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负责按照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需要,清理规范涉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程序,建设本单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保证如期将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纳入综合平台,接受电子监察。(八)各相关部门,根据各子系统建设需求及进度,配合做好流程梳理、系统对接和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三、建设内容与工作步骤(一)省集中建设5个子系统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开发软件,在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统一部署,在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使用。包括行政效能投诉、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电子监察5个子系统。1、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子系统使用省统一系统的功能模块,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察和跟踪督办。第一阶段,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将市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省系统监察,实现了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投诉件的调查、办理和答复。第二阶段,将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系统监察,实现省级各部门与市级对口部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业务的垂直办理和电子监察。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完成系统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使用省统一系统的功能模块,对投诉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电子监察;组织协调市各行政部门做好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垂直办理工作流程;搞好用户操作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按省的要求将省、市部门间垂直办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系统监察。市直部门与所属镇(街道)对口部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业务的垂直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逐步推进。2、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电子纪检监察2个子系统建设党务公开、厂务公开2个子系统,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着重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真实性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对上述方面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将依据具体情况启动预警纠错、黄牌、红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部署。2010年12月底前完成。&&&&-22-&&&&&&&&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市委组织部任务:确定党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市国资委任务:确定厂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第二阶段,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制定的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公开业务系统与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培训工作,启动系统试运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任务: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公开信息接入监察系统工作。3、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电子监察2个子系统对全市各级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拨付及落实情况实施电子监察,通过对资金申报、审批、验收等业务办理过程和资金下拨、使用进行监察,使项目申报、审批等业务办理过程和资金流向透明化、高效化,保障扶贫、救灾资金及时、安全到位。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分阶段完成系统建设。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部署。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市财政局任务:报送市拨付的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本市配套资金。市农业局、市府经协办任务:根据省扶贫业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按照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制定市扶贫业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主要的门户网站公开扶贫业务、资金信息,设置满意度调查功能,处理相关投诉信息。市民政局任务:根据省救灾业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按照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制定市救灾业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主要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设置满意度调查功能。第二阶段,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制定的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与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组织市相关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府经协办任务:根据省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的数据上报功能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二)市级建设9个子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财政资金运行、信息资源共享、重点项目、行政执法电子监察9个子系统建设,按照省制定的统一数据采集标准进行数据交换,纳入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实现省、市系统联网协同监察。1、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电子监察3个子系统通过建立市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全程、实时监控,加大对“围标”“串标”等交易违规、异常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和移植。201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或移植工作。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任务:梳理三个要素市场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确定纳入监察方式(自动对接:业务系统与监察系统对接。人工报送:手工填报业务数据至监察系统)。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制定的三个要素市场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监察数据,并实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对接。&&&&-23-&&&&&&&&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任务:做好业务系统的开发、升级和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及时报送监察数据。2、社保基金电子监察子系统实时对地税、财政、社保等部门征收、管理、发放社保基金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电子监察,形成对社保基金完整的监管链条,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参照省制定的社保基金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完成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任务: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结合省、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与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完成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与省系统的联网工作。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任务:做好业务系统与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3、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子系统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出、贷款、收益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电子监察,对资金变动、资金去向进行实时跟踪、预警和监察结果汇总分析,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系统具有公积金缴存监察、公积金贷款监察、公积金还贷监察、公积金结算、综合监察、统计情况分析、数据填报等功能。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省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软件移植、完善等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务: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系统实施方案,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与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与省系统的联网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务: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资金等业务系统与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4、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子系统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通过采集资金预算、用款计划、支付申请、资金拨付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多环节数据比对,系统可通过用款计划审核时限监察、支付申请审核时限监察、用款计划审核过程监察、支付申请审核过程监察、资金支付监察、资金结算监察、“三公”监察等自动发现资金无预算超预算,资金被挪用、滞留、挤占等问题。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将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出境考察、公车费用等“三公”内容列入监控;完成系统软件开发。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协调市人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省制定的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完成市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移植、完善等工作,并将“三公”内容作为软件的监察重点。市财政局任务:梳理、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业务流程、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市审计局任务:监督财政资金运行业务流程、工作程序的规范,提出电子监察需求。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系统实施方案,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与市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完成市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2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系统与省系统的联网工作。市财政局任务:做好资金预算、国库支付等业务系统与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市审计局任务:做好与“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的联网工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效用,监督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5、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信息资源共享进行全程、全角色的监督以达到有效调控增量资源,激活存量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源潜能。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梳理信息资源共享流程,规范共享目录和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市电子政务办任务:梳理信息资源共享流程,规范共享目录和工作程序,逐步完善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扩大平台纳入范围。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根据我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进度,适时完成监察系统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根据系统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启动系统试运行。市电子政务办任务:做好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监察系统的对接相关工作。6、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围绕重点项目审批过程监察为主,主要体现在时限监察,同时进一步提升综合监察功能。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梳理重点项目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市发改局任务:梳理重点项目审批流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确定审批节点和牵头负责部门、协办部门,确定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规范工作程序,确定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范围。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根据系统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启动系统试运行。将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环节纳入监察,根据重点项目流程梳理进度及管理系统建设情况,逐步拓展监察功能。市发改局任务:做好重点项目流程梳理和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信息录入监察系统工作。7、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根据我市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进度,逐步推进系统建设工作,建成全面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实时、全程电子监察。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5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市法制局任务: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审核。负有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任务: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根据系统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启动系统试运行。市法制局任务: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行政执法信息。负有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任务: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录入监察系统。&&&&-25-&&&&&&&&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四、建设经费(一)投资总概算经市财政局和市电子政务办审核,平台项目总投资为339.1万元,由市财政负担。其中:1、省集中建设5个子系统软件移植实施费用16.6万元;2、市级建设8个子系统(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财政资金运行、信息资源共享、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开发及实施费用179万元;3、硬件设备及第三方软件购置费用143.5万元。此外,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费用已列入2010年经费预算,未列入本方案。(二)采购方式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确定相应供应商。五、保障措施(一)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电子监察工作发展需要,将“东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平台建设的统筹和抓落实。根据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平台各子系统建设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和责任到岗,防止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做到各子系统建设统一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平台建设内容各负其责,积极支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二)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市电子纪检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抓协调、抓检查、抓培训,发信息、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促进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进度的单位,要作出批评,督促其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加以解决。同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三)要严格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每一项工作要确定具体责任人,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管理。对建设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根据《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优秀新莞人”的通报&&&&东府〔201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我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严格按照《2010年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经过宣传推荐、名单确定、评委审定、社会公示四个阶段,共评选出189名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新莞人”。为弘扬“优秀新莞人”开拓进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广大新莞人积极投身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吴艳平等189名“优秀新莞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新莞人”继续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勇创佳绩。全市新莞人要以“优秀新莞人”为榜样,砥砺奋进,务实创新,为东莞当好广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26-&&&&&&&&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名单&&&&一、镇街单位推荐“优秀新莞人”(139人)(一)虎门(6人)吴艳平太平人民医院护士许倩虎门中医院护理林道宇虎门镇威远小学教师朱齐虎门外语学校教师胡婧婷虎门外语学校教师杨宜波东莞康源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二)常平(6人)吕珍芳常平镇袁山贝小学教师杨九红常平实验小学教师王玲常平镇金美小学教师陈志华常平镇金美小学教师马仁斌常平镇松柏塘小学教师周土发常平镇常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综合管理监督员(三)南城(5人)李长乐南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事员李雪东莞广播电视台南城办事处记者冯凯荣东莞市南城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保安部经理乔云霞东莞华宝鞋业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黄爱云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经理(四)大朗(6人)王生根大朗医院保安李玉莲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符志刚大朗镇培兰小学教师翁进东东莞市中一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过美峰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职员王金华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工(五)长安(6人)喻福全长安镇水利管理所文书柏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文职罗亮青长安镇上沙幼儿园教师杨琳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长安分会文职周全东莞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周正强东莞市喜洋洋便利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六)东城(6人)陈新东城医院医生王国喜东莞加玮华电子有限公司制造课副课长华虎山东莞光润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韦梅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总裁办机要室主任杜道明东莞市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志武东莞市东城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府机关干部住宅小区&&&&-27-&&&&安保主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七)石碣(6人)许永明东莞石碣金华电子厂管理部副理唐小权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产品厂长蔡君东莞市东英模具塑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刘军妮旭丽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品管部副理邓福胜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厂生技主管张改行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厂部门主管(八)大岭山(6人)张富安大岭山镇中心小学教师阳树成大岭山新风中学教师罗强大岭山消防大队消防员毛登华东莞兴丰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钟灵广东华达电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徐强东莞瑞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经理(九)厚街(6人)陆新厚街医院护士苏锋厚街湖景中学教师彭智妍厚街镇涌口小学教师黄云南厚街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宋锋张东莞华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世孟泽冠塑胶电子(东莞)有限公司IT软件设计高级工程师(十)塘厦(6人)黄凯塘厦华正学校教师林志旺塘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陈玉蛟市公安局塘厦分局文职李志坚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计价核查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海标东莞启益电器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钟世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莞监理部监理部工程师(十一)莞城(6人)丁真莞城中心幼儿园教师邓志兰东莞巨汉灯饰有限公司副组长王同水东莞市鸿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施坚东莞市鸿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安部经理黄朝辉东莞莞城德宝电子厂品保工程师江华平东莞京滨汽车电喷装置有限公司制造课长(十二)清溪(5人)涂晓妮清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马忠定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柯坚东莞市清溪报社编辑方玲东莞庆章光机有限公司总务部主任廖代英东莞广阳电子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十三)横沥(5人)吴东红横沥医院医生罗绍君横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记者李士田呈威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管理部课长&&&&-28-&&&&&&&&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张贵元东莞市东横工业有限公司材料员赵景春广东圣茵花卉园艺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十四)黄江(5人)赖晓苑黄江镇第二小学教师宋伟堂黄江镇第二小学教师朱丽芬黄江镇梅塘小学教师董立明黄江中学宿舍管理员张志军东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司机(十五)石龙(5人)郭庆祺石龙博爱医院医生高干石龙博爱医院医生刘丹利石龙博爱医院护士黄金梅石龙人民医院护士胡皆兵东莞市正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十六)凤岗(5人)陈晓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客服经理王丽比美高精密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出口部主管张望东莞凤岗嘉辉塑胶五金制品厂品质工程师卢斯雅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秘书李加玲东莞信浓马达有限公司副部长(十七)樟木头(5人)廖忠樟木头医院护理刘英明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教师赵光容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治安员黎佩池樟木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电气技术员田联社东莞市樟木头都越五金制品厂总经理(十八)万江(5人)曾宪平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工程师俞国旗山打根实业(东莞)有限公司安全主任王胄东莞万江小享龙翔机械厂生产经理何厚倩东莞市至诚涂料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蒋兴红东莞市中港净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主管(十九)桥头(5人)肖琴桥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何丽平桥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辅导员陈亚龙桥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记者曾虹东莞爱电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刘宇敏东莞桥头技研新阳电器厂制造统括部长(二十)寮步(5人)何孝慈寮步宏伟初级中学老师孙冬梅寮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播音员何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寮步教育路营业厅客户中心组长陈灵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寮步坑口营业厅店面经理蔡艳梅东莞市寮步浩林五金厂职员(二十一)茶山(1人)&&&&-29-&&&&&&&&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黎水仙茶山镇刘黄小学教师(二十二)中堂(1人)周智利东莞堡思内衣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二十三)沙田(3人)龚勇沙田鹏远学校教师黄玫瑰东莞市沙田报社记者编辑酉珊翠东莞升佳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二十四)企石(3人)唐日辉企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群众文化部主任侯刚东莞健达照明有限公司经理岳流往东莞市汇锋塑胶有限公司企业创办人(二十五)高埗(3人)王朝颂东莞高埗高文联合制造厂副厂长唐小力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副厂长欧阳艳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社保专员(二十六)石排(3人)吴琦明石排医院医师叶桂珍石排镇福隆小学教师李长春东莞晨光印刷有限公司工程经理(二十七)谢岗(3人)谭龙谢岗医院医生廖琦东莞恒惠眼镜有限公司工人郑海东莞环汇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监管(二十八)道滘(3人)陈月兰道滘医院护士唐伟杰东莞市三鼎工艺品厂企业负责人陈永胜东莞福珍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电工主管(二十九)东坑(3人)刘城东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文物组负责人丰三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办公室主任何少华东莞市三川纺织助剂厂企业经营者(三十)望牛墩(3人)孙英姿望牛墩金宝宝幼儿园教师黄启华望牛墩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记者古平东莞市亨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部主管(三十一)洪梅(3人)王道修洪梅医院医生邓燕丽洪梅镇中心幼儿园教师王艳伟洪梅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文化工作者二、中央及省驻莞单位、市属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优秀新莞人”(20人)黄昭日广东联合职业培训学院教师陈琪市联合管理专修学院教师苟伟东莞联合技工学校教师郝东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师黄献生市人民医院医生&&&&-30-&&&&&&&&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期&&&&赵红梅市中医院护理熊利滨市中心血站司机刘月兰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冯雪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杨勇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财政投资审核工程师谢翠美市海洋与渔业环境检测站海洋渔业监测师孙奔市邮政局企石分局营业处主任陈家锋东莞市长安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文秘陈晓春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司机谭阿卓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日报视觉部副主任齐永斌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时报美术编辑部主任张海林东莞海关管理人员张卫国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测绘工程师周德玲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客户经理黄伟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营销管理人员三、社会公开评选“优秀新莞人”(30人)向凌云东莞市南开实验学校教师曾礼英常平镇金美小学教师彭菊英市中医院护士廖斯韵市中医院护士江秀田市中医院护理刘冬香虎门医院护理黄丁兰厚街医院护士韦英姿厚街医院护士胡典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治疗师钟木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感觉统合治疗师方爱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听力技术员周桂清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时报编辑徐吉创东莞海关机关服务分中心厨师林睿青东莞海关机关服务分中心技术员叶佐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员工李伟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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