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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01年至2016年历史录取分数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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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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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高考通知书查询发放时间新生收到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时,信封内居然多了一些广告单。到底是谁动了手脚?一封邮件的旅程可能经手4种人:寄件人、受托速递单位、投递员、收件人。寄件人武汉科技大学通过“卧底邮件”自证了清白,收件人更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发广告,那么到底是谁这么干的呢?去年经办武汉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投寄业务的武汉市邮政局钢花支局局长李万国,昨天面对记者的采访,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无法证明这个事不是我做的。”李局长这番表白的言外之意,似乎又软中有硬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谁又能证明是我们做的呢!“真是防不胜防啊。跟市邮政局钢花支局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含有录取通知书的信封不得改装、私拆夹带或私自粘贴宣传品,一旦发现,学校有权拒绝支付录取通知书邮资。但去年我校的录取通知书还是被私自拆开,放进了电话卡。”昨日,武科大招办主任王文涛告诉记者,由于这个原因,学校拒付了8万多元的速递费。王主任说,这是违反国家邮政法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嚣张行为,“当时寄出本科录取书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明确告诉对方本科速递费不支付,录取通知书看你们表现,所幸他们收敛了一些,没有再进行私拆。”今年,除了“卧底邮件”,武科大又多了些心眼。王文涛说,去年是学校把电子版新生名单提供给邮政,由对方打印新生名单,贴在信封上,“今年为防信息泄露,我们自己买了针式打印机,自己制作信封,专人封装,只让对方来学校取信并投递。”王文涛说,没想到信息还是被利用了。王文涛说,“卧底邮件”排除了省市招办和学校招办私拆邮件及泄露学生信息,“唯一可能性就是邮递部门泄露的。今年很可能就是把正版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找人连夜抄录进电脑,再提供给广告商,或直接帮广告商制作广告信件。记者看到,该校新洲籍新生孙艳涛收到的第二封只含广告资料的“新生通知书”的邮戳显示:武汉,7月30日,备机6。“个别名址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昨日下午1点40分,记者来到市邮政局钢花支局。局长李万国一再表示,“我们这个级别不接受采访,请采访上级部门――市邮政局”。他承认,武科大确实有8万多元邮资没有支付,“我们想把今年的服务搞好,到时争取把去年的账一起结了。”面对“去年拆信、今年复制考生信息”的质疑,他只表示“我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投递环节没有录像,我也无法证明这个事不是我做的。”有意思的是,他还特别表白:“去年和今年,从武科大取回来的信件,都是从钢花支局直接投出去的,跟青山区局没有关系。”随后,记者来到市邮政局青山区局,见到该局局长党育、经手今年武科大录取通知书投递业务的市邮政速递公司青山分公司经理吴涛。党育表示,钢花支局是青山区局最大的营业网点,各营业网点只是把各种信件收集起来,然后送到青山区局再送到市邮件分拣中心――但1小时前,钢花支局负责人李万国说的却是,信件不经区局直接由他们投递出去。市邮政局办公室外宣负责人李汉梅随后到来,在与党育、吴涛、李万国三人商谈后,李汉梅代表市邮政局告诉记者,“这个事要像破案一样,要经过复杂的调查。不是一下子搞得清楚的,从接受邮件到投递出去都要调查。我们不是推托,我们是对客户负责。”昨晚7时48分,李汉梅通过电子邮件给记者发来该局的正式回复,将责任归咎于“个别名址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显然,在李汉梅眼里“不是一下子搞得清楚”、“要像破案一样”才能搞清的问题,市邮政局似乎已迅速地搞清楚了。但记者注意到,这份回复对本报昨日报道中所涉及的录取通知书被私拆一事,只字未提。另一所本地高校的招办负责人透露,因担心这种事情发生,今年特意做了预警。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2002年起,本地10所一本院校以湖北省招生联谊会的方式跟武汉市邮政局开展合作,但去年一些学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遭遇不同程度的私拆,被放入了未经学校许可的广告资料,“到目前为止至少有7家一本高校没有支付去年的邮资,因为邮政部门违反了协议。”武汉大学招办负责人表示,去年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中寄出时本应该只有一种电话卡,但考生反映收到时却有两种电话卡,“显然信封被拆过了”。今年,经中南民族大学提议,10所高校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在联谊会理事长单位――中国地质大学达成框架协议,进行录取通知书业务的招投标,除武汉市邮政局外,首次请来了三四家民营投递公司。某高校招办负责人透露,令人吃惊的是,刚开始这些民营公司信心都很大,到了最后关头却突然表示“高校的通知书业务量太大,搞不了”,都主动退出了竞标。7月2日,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拿着《湖北省十所高校2010年本科新生录取通知书快递业务投标服务书》到各高校进行“业务洽谈”。在业务洽谈中,高校再三明确要求,录取通知书不准私拆、不准夹带、不准泄露学生信息。一位高校招办负责人气愤地说,《宪法》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根本不需要提醒或强调,更何况对方是邮局。高校交寄录取通知书时竟然不得不提出不让私拆这样的要求,不是太令人好气又好笑吗?私拆信件违反宪法、邮政法、刑法左边信封为新生收到的“山寨”通知书,右边为该校卧底收到的通知书。记者 陈志鹏 摄昨晚,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表示,私拆信件违宪。《宪法》第40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昭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外,《邮政法》第5条还规定:“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政法》及相关法律对检查、扣留、没收邮件和查阅邮政业务档案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司法机关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实施。张国振说,《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武汉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投递过程出现信件大面积被私拆、考生信息被泄露的事件,性质十分严重;这种不法行为应受到打击,相关责任人应受到法律惩处。(记者 陈志鹏 实习生 胡水喜)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bei.gov.cn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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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以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提供工学、医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及相关社会服务。学校校园总面积170.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8.31万平方米。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湖北省绿化模范单λ”。 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千人计划”7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2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29人,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3人,“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123人,湖北省教学名师7人,湖北名师工作室2个。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设置有19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72个本科专业;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λ授权点和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λ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λ授权点和1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λ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λ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分别λ列全国高校第6λ、第7λ,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湖北省属高校Ψ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国际合作基地、2个武汉市工程技术中心。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近五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国家级项目34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20余项;2007年以来,获得17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
  二、预算编报范Χ及单λ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原则,2018年纳入武汉科技大学预算编报范Χ的包括:武汉科技大学全部收入和支出。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设置详见网页:http://www.wust.edu.cn/type/.html,http://www.wust.edu.cn/type/.html。
  三、武汉科技大学部门预算表
  四、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武汉科技大学部门预算经省财政厅2018年2月批复,学校2018年度部门本年收入为82858万元,本年支出91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为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858万元(含财政拨款(补助)68122万元,事业收入7008万元,其他收入772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8899万元,其他事业结余13156.98万元。
  2018年预算收入同2017年预算收入92446.58万元相比,增加了12467.4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672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增加6176.4万元,财政拨款(补助)减少709万元。
  2.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917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85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3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75060万元,项目支出1669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9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9.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94.68万元,其他支出1967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79289.6万元,与2017年预算支出相比,2018年支出增加了12467.4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全校各级机关(含学院)日常公用经费预算10533万元,比2017年减少248.6万元。主要包含水电费、零星维修费、学生活动费、学生事务等支出。学校一致坚持勤俭节约,大力压缩各级运行经费。
  4.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只减不增”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学校2018 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通过政府采购支出5194.6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712.6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图书购置500万元;办公用品购置60万元,包括纸质品、文教用品、硒鼓墨盒、清洁用品以及其他办公消耗品等,人均年支出0.02万元;校内小型基建维修费168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中,汽油费24万元,车辆维修维护36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学校的财政拨款(补助),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含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如学费、住宿费等)。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δ完成、结转到本年待审核(审计)认定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拨款结转及δ完科研项目等结转。
  (五)高等教育支出: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为: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六)基本支出:指高校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七)项目支出:指高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专项支出安排,主要用于包括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及运行费指指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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