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语我爱你怎么写苏永积和苏永积用韩语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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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那么凉
烟花那么凉
烟花那么凉本书是“十年雪小禅 极致典藏系列”中的一本随笔集,风格雅致唯美,极具中国情怀。雪小禅用细腻的笔触娓娓描绘一个个关于城市、关于色彩、关于戏曲、关于植物的印象,用女性特有的唯美和浪漫,对这些唯美的事物做了细致动人的诠释,至唯美,至妖娆,至幽凉,本书当之无愧是最值得珍藏的女性随笔集。北京之一:皇城之都我是喜欢北京的。北京有一种浓重的大气,很磅礴,很有气势。像压得住场的老生一样,一出场,就凛凛的。这一点,任何城市不能比。并非因为皇家气派,当然,红墙琉璃瓦抬了气场,重要的还是人,慢悠悠的,并不在意的神情。北京人流露出来的不在乎和自信来自心里,语调很平很稳,很无所谓——我喜欢听北京人说话,即使一个街道大妈都透着自信和悠闲。穿行于北京那些老胡同时,我常常被一些烟火气打动得体无完肤——那么美的老槐树,四合院里纷杂芜乱,仿佛光阴在那些破旧的四合院里穿行,都斑驳了,老树上搭了鸟笼,铁丝上晾着衣服——女人的内衣、孩子的尿布、花棉单……我爱看这些寻常风景,一招一式脚踏实地,和这灰色幽静的胡同相辅相成。和皇宫比起来,我更喜欢细腻的北京——老槐树底下卖香油的老人,名人旧居里长出的青苔。春天时,我去探访张伯驹故居,桃花开满了他家的院,枝枝蔓蔓,分外妖娆。一周之后再去,花都落尽——那拼命的盛开,却原来只有几日。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把中国第一张绘画作品《展子虔游春图》和第一张书法作品《平复贴》无偿捐赠给故宫,换来小小一张奖状,上面有当时宣传部长沈雁冰的亲笔签名……小小院落,分外有一种清爽感觉。那张先生手植的牡丹已经不知不觉在早春发了芽……这是北京,泛着古意和墨香的北京,宽容大气,是一个饱满的中年男人,上有老下有小,自己的悲伤,自己吞吐。银杏树黄了又黄,多少朝代翻滚着走了。走到寂寞的红墙边,那曾经的隆重被贩卖成了风景,琉璃瓦上有喜鹊在叫,长安街上彻夜的灯火。我喜欢穿过午夜的长安街,喜欢在寂寞时独自行走在大气而包容的北京——我与它贴心贴肺,一点隔阂也没有。它似一个多年的老情人,早就知冷知暖。我喜欢的北京,其实还是老北京——二环内的北京,带着旧,带着昨天的气息。虽然很多时候高楼早就林立,但我总能找回旧日那一点一滴的信息——齐白石故居在一群高楼中间,孤零零的,似一座岛,孤芳自赏着,庭楼都旧了,门也斑驳了,里面换了一个姓马的人住,因为门缝里的信全是写给马先生,周围是金融街的高楼大厦,泛着冷冷的金属光泽,我在缝隙间找到老北京,那斑驳的灰墙,那门前的老槐……当年拆北京旧城时,梁思成冒死反对,绝不让拆,做为建筑大师,他自知这些老建筑的魅力——当年的巴黎,就是一个老城一个新城,阻力重重,他反复和周总理说了几小时,周恩来最后叹息一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对老城最无奈的一个回答。我没有赶上看北京的老城。只看过一些断壁残垣,我行走在那些老城墙的断壁边,看早春柳枝发了新芽,建筑工人正忙着拆迁,后海边的老树被一棵棵砍伐,心里很酸涩……旧城失去的同时,也会伴随着一些东西失去,文化、气场……那些老胡同中相濡以沫的邻居,但北京仍然是北京,很多人在离开北京后无比怀念北京城,梁实秋在晚年让人带回北京的一抔土,相当伤感地说:“还是北京好呀。”北京当然好。有一种不能让人忘怀的气场,它是一个有着优雅贵族气质的男子,镇定,大气,凛冽,打碎钢牙往肚子里咽,但这男子又别具风情,懂女人,知道如何心疼——虽然细节上可能粗糙些,但到底是真心真意的。北京的好在于自然。不紧张,放松。你游走在北京,就像游走在自己最喜欢的风景里,即使那些小吃,亦是家常温暖——爆肚、卤煮火烧……取了一小条,拿了一碗站着排队,就着夕阳吃下去,暖心暖胃,让人觉得生之美好。活在北京,踏实、肯定,不浪费一丝好光阴,有钱人过得繁花着锦,没钱人也有滋有味——胡同里有高高撂起的蜂窝煤,树上挂着鸟笼子,弹三弦的老人眼睛盲了,依旧充满情思地唱着《黛玉思春》……
后海。北京。我行走在春风里,看两岸那些故居,曾经在这里住过的人留下了淡淡的味道——那是什么味道?我努力地嗅着,嗅到了唯美、风俗、烟火、前世、大气……这是最亲爱的北京,有风沙的北京,残阳如血时,能让人心里一疼的北京。上海:妖娆的罂粟上海是一个风情的女子。少妇。绝不是少女。她的风情,近似迷惘,带着少妇的妖娆和不甘。上海只能是一个少妇——同时爱着几个男人,或者爱过几个男人,有着丰满却又骨感的身材,寂寞着,芬芳着,惆怅着……她懂得恰如其分,又懂得适可而止,知道如何倾城倾国,却又明白小情小调可以吊人胃口。我实在喜欢上海那份逼仄的风情。她的风情,不是别的城市可以模拟可以相比的。是从骨子里一点一点沁染出来的,积淀了百年的风情,伴着黄浦江款款而来,外滩、武康路、淮海路、法桐、旧居……阿拉侬重的上海话,上海的光芒敏感而耀眼,东方明珠,名副其实。北京太阳刚。上海裹了一把阴郁,那阴郁却是为着情调而来。很繁丽,充满着压抑的热情——这个少妇有着饱满的情欲,知道如何占有男人,哄男人开心,施展着无数的魅力,带着扫荡一切的妖气,在施展妖术上,决不手软。它也潮湿,但不像武汉一样潮湿得过分,或者如江南另外的城市,带着颓的迷乱,到不了那种乱哄哄的潮。引起人的欲望就行了——上海,真的是欲望之都。不可能安静下来,面对这样一个充满了热欲和肉感的女子,任谁能平静?她有致命的美,饱满的成熟,她有极大的密度,这密度关于风情,关于一种袭击与被袭击,但也带来了优雅与从容——哪个城市比上海更会风情地优雅着呢?它几乎是欲擒故纵似的,然后颓颓地露出稍微有些*的表情,让人动弹不得。从来没有哪个城市让人如此浮想联翩——她过于饱满的风尘和风情感让人感觉香艳无比,电影《海上花》和《上海滩》都有这种感觉,男人来到这里,即使如杜月笙这样的男人,都变得风雅起来,是流氓中文雅的人,唱戏票戏写字赏画,与孟小冬这样的女子谈爱情,永远不过时,又捧过董竹君……香艳的故事在上海泛滥得很湿润,《剪取西厢记》中唱着:转过荼靡架,……见人不住偷睛抹,被你风魔了人也茶!上海,是一个多么精致的女人呀,丰润,不潦草,随时会漾开来把谁淹没。——绿色的,那绿,是老绿,荡漾着诗意的缠绵和忧伤,它总是让我心神荡漾,总是让我心潮起伏——我每到上海都像投入一场热恋,与之交缠拥抱,与之呼吸缠绕,这种相遇让我感到一种神秘,我在微微黑暗的江面上遇到了久违的恋人,湿润而秘不示人……离开时,依依不舍,满怀伤感,我每每离开上海都充满着一种不恰当的忧伤,似恋人分手——明明相爱,却不得不离开。但离开也是好的,在上海待久了,人就容易颓了,特别是那些里弄、烟火都呈现出了种别样的迤逦来。一个卷卷长发的女子,慵懒地靠在自家门前,抽着烟,穿着黑色绣花鞋,这样的风情,只有上海女子才做得出来。这份别致,让我一下子想起陆小曼来。陆小曼,她的风情万种和别样慵懒与上海情调相辅相成,半丝浪费也没有,她就是上海,上海,就是这样的女子。上海有一种隐秘的绚丽——它长在暗处,却又散发着奇异的光,上海曾经绝世风华,甚至到了让人嫉妒的地步——那时它曾经是全世界最华光流彩的地方,它曾经宽阔得让人叹息,到处闪着金,金冷下去,就沉下来了,沉下来,就有了一种暗自妖娆的气质——我喜欢那种半老徐娘的妖娆,爱过了,搞透了这人世间的悲欢,可是,还不至于绝望。所以,一举手一投足就透出了招式,大户人家的女子,即使再穿布衣,也会上戴一朵花,这就是上海,风情而充满了诱惑的上海。最迷恋上海的夜色,朋友开了车兜风,她穿着绚丽花朵的旗袍,是大丽花吗?音响里放着三十年代的老歌《蔷薇蔷薇处处开》,我真以为是回到了旧上海,但身边霓虹又如此亮得似妖,闪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尖叫着掠过这浓重得似罂粟花一样的夜色,感觉到那尖叫又苍绿又湿润。
有一首诗说,夜在我的身上,我就是夜……我深深地被一种黏稠的东西依附着,上海有这种东西,很黏,很稠,看一眼,就让人动弹不得。我知道我体内有一种东西,与这座城市很合拍,很靠近。我知道,这座城市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它生出一个吸盘,牢牢地吸住了我。我爱上海。武汉:烟火着,动荡着武汉是烟火的。是一个不讲究的茂盛的中年女人,有很强的欲望想要生存下去,于是努力地打拼着,甚至不顾自己有多邋遢,她以顽强的势如破竹的精神生长着。七月的武汉热得如蒸笼,火车站的夹竹桃开得灿烂而茂盛,多像,这座有些乱乱的城市,夹杂着难听的武汉话和来自全国的口音,挽着长江水浩荡而烟火地来到眼前,连公共汽车都和别的城市不一样,居然还有一块二的价钱……我在热与繁杂之间闻到了武汉的气息,浓密的、不芬芳的、逼仄的、强势的……武汉是胡兰成和小周在长江边上发呆的武汉么?是那个汉口之水缠绕着许多爱情的武汉吗?我爱武汉,大概就是爱上它的纷乱。这纷乱,马踏连营似的,一步紧似一步——杏花开了梨花开,一点也不情调,一点也不抒情,就这样生活着,很艳丽,很厚实,很脚踏实地。这样的武汉,像一锅沸油,日夜地烧着,不像上海,似一锅冷油,永远的冷艳。武汉的热、乱、燥、烟火……有着人间烟火最正道的味道,连早餐都称之为“过早”。过早,多么动听,多么贴切。“过”字多好!一字之动,仿佛全城“过早”,人人一碗热干面——热、烫、香、干、辣,在嘴里,是吞了武汉的热,它过于潮和热,所以,得有这热干面吞下去。我无限热爱武汉的另一原因是长江。长江穿城而过,绵延浩荡。黄昏时分,弥漫出大面积的温暖,有长江的城市是让我喜欢的,比如南京,比如武汉。有水的城市就生动。像女人生出一头茂密的黑发似的,生机勃勃,蠢蠢欲动,连欲望都可以强烈起来——武汉又有三镇,水隔成几大片,我偏又喜欢“汉水”两个字。古意缠绵,听着就荡漾。这种乱哄哄的热闹是中国的。有这样感觉的城市还有天津,那么充满了一种饱满的俗气的力量——却又不烦,是的,不烦。你活在这个城市里,感觉到它的呼吸,“呼达,呼达”,一下,又一下,都和你有关联。我站在武汉的街口,看到一家叫“好百年”的酒店,这名字听着就温暖,虽然是殖民时期的建筑,但因了这三个字,让我无名地喜欢起来。还迷醉于武汉的小吃。吃得我动情。因为太过于繁杂。又繁杂,又细腻,不厌其烦——我对武汉最热情的记忆是它的小吃,简直可以用惊天动地来表扬它,它纵容着我的肠胃,像一个好男人,你怎么样他都会喜欢你。武汉的小吃让我回味了好多年,我后来终于承认,我想去武汉,是想去吃它那迷死人的小吃——吃到动容,吃到动情,吃到想和这样的食物相依相偎恋爱。没有哪个城市的食物让我迷恋到这种程度,款款都精心,吃了这一款还有那一款,我总是觉得乱花渐欲迷人眼——我挑花了眼……我吃到忘记了味道,可是,还是馋,馋到想天快亮了,我走到武汉随便哪个地方,都有这样动人的小吃——他们对待食物的隆重,超过我的想象。武汉的民间味道,缠绵于我的味蕾之上。霸道地占据着我的回忆之味,我纠缠于那些味道——青山个个伸头看,看我庵中吃苦茶,我的苦茶就是武汉的那些民间小吃,茂盛,动人,生气勃勃,永不厌倦。我说起武汉的脏乱都充满了感情,街头有唱黄皮的人——丑,脏,一开口一嘴黄牙,笑得很龌龊。但唱起来动天惊地,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很多,满场的“好”,我踮起脚尖,爱看那唱戏之人。还有人啃着鸭脖子,一边吃一边跟着唱,武汉的鸭脖子满街都是,我拎了一大包上飞机,飞机上都散发着鸭脖子味——不只是我,很多从武汉上飞机的人都买了鸭脖子。那汉正街上卖鸭脖子的来双扬,是池莉笔下的风情女子,好看,动人,卖弄着她的风情,但心底里有真。这是骨子里的武汉,看似不经意,其实骨子里非常认真,她的潦草,不过是敷衍这动荡的人间。
重庆:那一场少年梦去重庆之前,看过一个神话:阿波罗与一凡间女子一见钟情,约定晚上相会。借着月光阿波罗如约前往,却见日间那风姿绰约的女子形容枯槁地蜷缩在墙角的瓦罐里奄奄一息。阿波罗忽略了天上一日,世上百年,原来那女子竟然等了一生!我想,我是等了重庆一生的人。在机场看到“重庆”两个字时,心就微微地疼。十七岁那年,我写了多少遍重庆呢?车过嘉陵江时,司机说,呶,这是嘉陵江。我把头扭向窗外,感觉脖子有点发酸。我对重庆怀着别样的情感——十七岁那年,我认识一个少年,那时,他在重庆读大学。后来,我在第一部长篇小说里,把爱情故事的男主角安排在了重庆,而且是重庆大学。“重庆”两个字,有着阴湿的岁月味道,“衣带日以缓,岁月忽已晚”,我到重庆时,就是这个感觉。怀着这样的惆怅与私密来到重庆,却以为到了千百回似的——不免英雄气短,但依然跑到解放纪念碑前兴致地拍了照,并且在好吃街挑了十几种小吃,天知道有多辣——我喜欢的重庆就应该这样吧,辣就辣得山河浩荡,一点也不拘着,一点也不掩着,铺天盖地的辣——我的眼泪辣出来了,是为了追忆那曾经的青涩还是辣椒辣出来的呢?——谁知道呢?重庆,它自有一种缠绵味道,潮湿而绵密,我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嘉陵江和长江的交汇处——朝天门码头,他曾在信中描写过这里“很是浩荡,可以过江,到达江北”。那是多少年前了呢?重庆,你赋予我绝美的憧憬也赋予我断肠的遗憾。我在十八岁那年告别了重庆,从此,与这个城市两两相忘。却没有忘。在瓷器口,我闻到了排山倒海的炒辣椒味道,刺得我一直想流眼泪,我还看到了陈记麻花,他曾说过,你来,我带你去吃陈记麻花。我买了好几种味道的陈记麻花,坐在瓷器口吃麻花,一边吃,一边看远远近近的风景,雾茫茫里,看到上上下下的人们。这是老重庆,是有着几百年繁华与衰落的重庆,台阶腐了,长出绿苔来,青石粉了,掉出粉来。——而我,而我是再也变不回此前的那个桀骜不羁斩钉截铁的青青了,我曾经喜欢吃那辣椒,辣得不能再辣,所有人都奇怪我一个北方人怎么如此能吃辣,可是现在,我几乎一点辣都不能吃了,一吃,胃就疼得要死……这是重庆留给我的记忆。挥之不去的青涩,挥之不去的辣——辣得很缠绕,很纠缠,很没完没了。很多次我梦到重庆,梦到我提着行李走出重庆火车站,可是,当我到达重庆火车站时,我忽然觉得非常无聊——那肮脏是与全国各地的火车站一样的,那火车站附近的擦鞋人那么多,他们操着重庆话问:擦孩不?擦孩不?鞋,被读成了孩。这个,他曾经告诉过我的。我无法细腻地表达重庆——因为身在此山,我看不清,也读不透了。我用双脚丈量着重庆台阶有多少,总在上坡下坡,嘉陵江两岸的烟火如此动人——我坐着轻轨,从起点到终点,来来回回,只为看嘉陵江两岸的璀璨——请原谅我是个如此怀旧的人。较场口→临江门→黄花园→大溪沟→曾家岩→牛角沱→李子坝→佛图关→大坪→袁家岗→谢家湾→杨家坪→动物园→大堰村→马王场→平安→大渡口→新山村,我就这样来回着,看着当年书信中提到过的那些地方:佛图关、杨家坪、大渡口……我试图忍住眼泪,但是它到底在我扭头看灯火时泄露了我的秘密。入住在解放碑七天连锁酒店,离解放碑一个电梯的距离。只有重庆,也只有重庆,从下面到上面要乘电梯上去,凯旋路电梯,有五层楼高的落差,坐上去,是好吃街了。夜晚的重庆,是迷离而*的女妖了。放肆地招摇着它的辣和缠绵——解放碑前的女子们,有着青瓷一样的脸,放声地笑着,吃着过度辣的酸辣粉,一边吃一边走,绝不流露出小桥流水的羞涩,有着豹女郎的动人和霸道,坐在小吃街上,要两碗担担面、肥肠面、酸辣粉、麻辣烫、抄手……重庆真的能考验一个人的胃的承受能力,夜深了,重庆才刚刚开始。重庆属于后半夜——坐在那里吃铺盖面,铺盖面不是我想象中的面条,厨师把一块面团用手扯来扯去变成一张锅盖大小的面饼扔进锅里煮熟,加一些蔬菜、豌豆、葱花、牛肉,就是一碗牛肉铺盖面。以前只知道陕西有一句话:面条像腰带,形容面条很宽。谁知道还有更宽的:面条像锅盖。铺天盖地的,像一场没有缝隙的爱情……更让我觉得有市井味道的是,过来一卖绿豆汤的人,提着两只暖壶问:要绿豆汤不?当然要一碗,两块钱,加冰糖。又过来卖烟的,用老电影中那种托盘托着,也要一盒。再过来卖唱的女子,拿一把吉他一个小音箱,一首歌十块,我说好吧,点一首陈楚生的《有没人告诉你》——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夜色阑珊,我听得眼睛有些发酸,已经凌晨了,还有人会问,小姐,擦孩不?然后蹲下为吃铺盖面的人擦鞋……不算完,还有看手相的,还有讨钱的……重庆夜市的生动超过你所有的想象,我因此发了疯一样爱上这生动饱满的城市……它不仅霸占了我的青春记忆,而且霸占了我的味蕾,还霸占了我的思恋!我要如何才能生生戒除缠绕心头的这份思恋!是夜,到嘉陵江边喝小酒儿——人多极了,仿佛不夜天,我要了重庆啤酒,一杯一杯地喝着,我不怕醉,我要的就是醉。醉,就醉在重庆,他是一个绵密的男子,值得醉倒在他的怀里吧?
广州:轻挥衣袖我不喜欢广州。广州有一种天生的俗气在里面。我想象的广州是一个有着尖下颏、眼神冷厉的女子,尖酸,刻薄,说话声音极高,又听不懂,脂粉因为擦得厚,掉下一层冷霜来——热爱钱远远超过热爱自己的男人。广州的潮湿都带着热带风情——我总以为她太不中国,和中国离着远似的,也实在是远——有些隔着心了。我每次到广州都觉得有一种隔阂,那种隔阂感好似努力一生也爱不上一个人,虽然也热闹——大排档要到凌晨,满城的烟火,天河城的服装最新颖,珠江两岸有星海音乐厅和广东美术馆,有着人世间的佻达和艳丽,但因为是广州,我觉得不真切。广州女人难看。黑,小,干瘪,男人更让我看不上,一口粤语,说得人心里忒不利落。我初到广州,听到满口港台剧里的粤话,泛出淡淡酸意,这种话也能成了气候?广东人以说它为荣,但粤语歌真好听,因为听不清唱什么,天花乱坠,你已经够迷茫了,可它还会引着你往更迷茫里走——真要人命。但鱼肠粉好吃。要一大碗,坐在大排档里,永远有风吹来,湿润,咸,带着无所知的惆怅——也许不是惆怅,哪里那么多惆怅呢?广州人最知道怎么快乐地生活下去,夜生活五彩缤纷,简直可以用鲜衣怒马来形容,我和她们说我十点就睡觉,人家笑我老土死——一个温度低的城市,除了和夜睡眠还能如何?广州温度高,没有冬天。但那高温却又是不怀好意的高。热到让人恼。于是,夜晚的人们通宵达旦,以娱乐对付这没有冬天的温度。一个有着饱满情欲的城市——只能是情欲。怎么想都与爱情无关,它一次次引领人们到达高潮,却无法抵达精神世界的天堂。广州,一朵茂密的野花,是向日葵吗?又疯狂又刁蛮,处处留情,但我看不到让人心里一动的地方——也许我过于苛刻?可广州的衣服总是最新颖最时尚的,女友梁总是大包小包拎回来——天河城十点开门,她要一杯英式红茶坐在咖啡馆里等,开了门,席卷自己所选,近似贪婪——女人对衣服的贪婪远远超于爱情,她说,广州就是这点可爱,可以挑花了眼,可是抬眼看去,还有一件,总有下一件……也真要人命,衣如情人,新,总是好的。何况款式永远不停更换着——要是有好多男人让这样挑就好了……这样一想,就觉得太贪心了。广州真就是那样一个尖酸刻薄的女子——丈夫挣的钱少了,伶牙俐齿地指责着,绝不肯同甘共苦。一旦发了迹有了钱,她又俯首帖耳,过日子最会过,钱永远抓在手里,是张爱玲小说中的霓喜,钱永远是第一的。即使那些故居,孙中山曾经战斗过的地方,我亦激不起半丝激情——那好像与光阴不相爱,离心离德的样子。好似他们没有住过似的,房是房,人是人。我从来没有与一个城市这样剥皮离心——好像与一个男人在一起,但从不爱他,心里装着自己深爱的男子。广州,就是这样的感觉。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地住在那里,看着木棉花盛开着,一大朵又一大朵,看着街上红男绿女穿行着,我心里不起波澜——这个城市与我无关,我只是过客,过客,需要的就是不动声色。读书首页 | 新浪首页 | 导航用户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 我要搜书:&& 全部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全部全部书名作者出版社 支持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鼠标中键滚屏功能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新浪文化读书 & 散文随笔 & 烟花那么凉 & 读城记(7) 读城记(7) 日15:46 新浪读书 对于广州,不动声色真是最好的表达——你对一个不能动情的人,最好永远不动声色。冷,你就冷到骨子里;艳,就艳到冷若冰霜。这样一想,我对广州真是一个薄情人——我喜欢穿她的新衣,爱吃大排档里的鱼仔粥,可是,我反身就无情地说她的不是。这真像爱情中最无情的那个人,别人对你千好万好,可是,最后,你仍然不会爱她。
离开广州的时候我总会在白云机场喝一杯咖啡。一是享受剩下的时间,二是我喜欢又宽敞又明亮的白云机场,热带的植物茂盛着,这最后的南方让我有一丝留恋,广州,与我从来只是一杯咖啡的热情,喝完了,我就走了。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徐志摩想来对剑桥也是这样的感觉,挥一挥衣袖,走了。广州,从来就是挥一挥衣袖。轻轻的,轻轻的。成都之一:烟火醉风情我没想到会醉在成都,但我的确是醉了,醉得很厉害,醉得一塌糊涂,沿着外滩一号的路狂奔着,同去的阿文死死地抱住我,然后泪流满面地说:雪,你别跑了,你要是撞着了怎么办?我一路狂奔着,在充满了辣椒味道和烟火味道的成都,耍都的台上有歌手在唱着——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爱你?是是是,成都,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爱你,亲爱的成都?从来没有一个城市,让我过度迷恋到想在这里吃饭睡觉打牌读书,到老。让我想做一个隐退的神仙,花十块钱,泡一碗老成都盖碗茶,在充满了鸟语花香细水的茶馆里泡上一整天,走走神,看看书,打打牌,半生光阴,可以虚张声势地过去了……再也不想走了,懒散地倒在午后的阳光里,闻着成都略带湿气和绿色的空气中散发的青苔味道,打开一本发黄的旧书,就着新沏的龙井茶,慢慢地想想从前的日子,而一日三餐,都惊天动地的好——我如此迷恋川菜,因为它山河浩荡,烈艳惊人,是一个美貌如花却又脾气极坏的女人,一脸的火辣,却又娇俏,麻辣香鲜,吃在嘴里,永远是烫的。阿文说,一到晚上,好像整个成都人都出来吃饭了……可真是,巷子里,大街上,整个成都充满了一种味道,吃的味道,色香味俱全,你看到处都是吃的人——简,可以吃串串香,站在路边,挑几串,边吃边看风景,也可以要一碗钟水饺,咸香甜,更可以花三块钱,要一碗川北凉粉,它在这里叫“伤伤心”凉粉……当然,火锅最有一种简的隆重——一盆红油,放上麻椒和辣椒,至少有两斤以上,看着就惊心动魄——哪有比成都火锅看上去更像把人烈火烹油了一样?哪有?小料是一碗香油,看着就香,加以火锅调料,再放上醋和海鲜酱油,吃一口鲜一口麻一口辣一口,我在有名的“烂火锅”吃着火锅,满街全是人,成都人吃得镇定自若,一副宠辱不惊的神情,而我,吃得浩浩荡荡,那滋味,如同被什么烫了,可是,因了香,因了馋,还要探出头去……这样的引诱,是明晃晃的,休想逃。烂火锅,烂吗?一个烂字,无限的想象。满城都吃烂火锅,成都美女脸不变色心不跳,电扇嗡嗡转着,我一边吃一边流眼泪,一边流眼泪一边吃。烂,烂,亲爱的烂字呀。丰,可以吃做工精细的川菜,鱼香肉丝全国都做,唯有成都最好吃。——也许因为最正宗?沸腾羊肉、白宰鸡和旺儿汤、毛血旺……我喜欢这些名字,很刺激,很兵不血刃,很一针见血。最喜欢夫妻肺片。这个叫法真亲近。夫妻,肺片。一道菜,居然用到“夫妻”二字,真生动,真亲,真心酸。世上,还有比夫妻更亲更近的吗?丑也看得到,美也看得到,贴心贴肺,是,正因为贴心贴肺,所以,叫夫妻肺片。还有比贴心贴肺更近的吗?你的呼吸,我的呼吸,缠绵在一起,真夫妻呀,其实,不过是鲜牛肉、牛杂(肚、心、舌、头皮等)、老卤水各2500克,辣椒油、油酥花生未、酱油、芝麻面、花椒面各25克,八角、味精、花椒、肉桂、精盐、白酒……川菜的魅力在于,把各种调料调和在一起,五味杂陈,辣占主导地位,就像有千百个缺点的人,可是,因为他爱她,于是,他就纵容她。夫妻肺片,最有爱情的味道,每看到这四个字,都异样的温暖,很成都,很夫妻。“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这是杜甫《春夜喜雨》的名句。我住在锦里,住在锦官城,一天泡在那里,依在小桥流水边喝茶,一碗茶十块钱,无限续水,可以泡一整天,再闲了,就听听弹古筝的女子弹高山流水……很多如我一样年龄的女子泡在茶馆里,成都的茶馆最诗意最懒散,在宽巷子和窄巷子里,那些叫花间、海棠晓月、点醉、白夜的茶馆和酒吧,其实最具有亲和力,一打喜力只要150元,比北京和我所住的城还要便宜,一杯茶,也可以泡上半天——这是成都可爱的地方,虽然装修得唯美动人细腻,但是,绝对不吓人,而是亲近着你,叫着你——来吧来吧,一杯茶十块,可以坐在这里,看锦上花,看池水鱼,听小鸟叫……还可以,在仿佛是晚宋的屋子里下下围棋,如果实在闲,就懒在椅上睡着了,没有人会惊扰你……
我迷恋上成都的味道,一种不颓却懒散的味道,是一个穿了碎花衣服的小女子,梳着烫花头,抽着烟,站在巷子间,而脚上,有云丝缎的绣花鞋,招引得男人魂飞魄散——我也魂飞魄散了,我爱成都这个懒散的劲儿,爱她把小店叫做“一棵开花的树”,爱她井盖上也写上“一江城花”,爱她的菜叫夫妻肺片,烂火锅叫皇城老妈,还爱那满街出来吃饭的成都人。我还迷恋成都的烟火气。所有的城市里,成都最具有这种烟火气,临去时好友小马说,你一定要去成都的菜市场,去了,才知道什么叫活色生香,才知道,有一种渴望生活的方式是通过烟火和俗气达到的。果然烟火到*。摆得整齐而水灵的西红柿、黄瓜、茄子、南瓜、荠菜、白萝卜……绿得绿生生,红得红映映……似乎是列队等待我的检验一样。成都话快而迅速,带着拐弯扑到你面前:小姐,来几根黄瓜吧,你看,还戴着小黄花……那远处,卖肉的师傅手起刀落,一下下劈下去,给站着的女人一堆新鲜的排骨……最勾引我的,是一捧捧辣椒,红艳艳的,看着就辣得要命,我买了一堆,准备回来学习川菜。在路边,看到歌手张靓颖做的广告:我爱你,就像你永远爱我一样。这是成都的城市广告,黏稠,缠绵,每个成都人,都是她贴心的恋人,你会永远爱我吗?会的,会的。也难怪成都产生了那么多文人:麦家、何大草、何小竹、翟永明、洁尘……每个人仿佛一个成都,读起来,都丰厚得很。人文的成都,妖气重重,也许因为多雨,所以,滋润了这块土地,人闲,桂花落,风动,粉子香。颓废的底子,成都有,养文人,自然是宝地。但剑声书影里,我也闻到了浩然之气,雕花马鞍,不醉在成都,委实有些说不过去。人说少不入川,怕的就是颓了,过于安逸迷醉的生活,适合晚年,又说乐不思蜀,可见蜀的婉妙,所以,我准备醉了。是夜,在外滩一号对面的耍都,我喝醉。台上有歌手唱着煽情的歌曲——“这一次,我绝不放手……”他穿得很家常,一点也不像一个歌手,我离他很近,看他面无表情地唱着,而台上,近乎一百个台子都有人在吃麻辣一锅鲜,一个大锅,又一个大锅,有麻辣兔头,有麻辣爬爬虾,还有麻辣肉片……两个人也要一大锅,那锅,看起来有些大得吓人,但因为在成都,又实在恰如其分。大家喝着啤酒,吃着最辣椒最成都的麻辣一锅鲜。这个“耍”字实在太贴切,它的一句广告词是,“耍不起,别来。”我醉在成都,因为,成都值得醉。我耍在成都,因为,成都值得耍。我知道,我还会来成都,因为,它用色香味勾引了我的味蕾,它用鸦片一样的懒散让我想沉溺,它用爱情一样的味道,让我心里一烫一烫的——我图的是那个鲜辣香,我要的是那一口下去,滚滚的,犹如吞了爱情似的毒呀。杭州:最忆是江南一定有个城市,住下来之后让人沉溺,哪也不想去了,就想在那里发呆了。那么,那个城市,只能是杭州。别无他城。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我少时读这几句,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最忆是杭州?来到杭州,才知,只能,必须,一定,是杭州。她的风情,不是别的城市可以模拟可以相比的。是从骨子里一点一点沁染出来的,积淀了几百年的风情,款款伴着西湖水而来,南山路、百年的法桐、旧居……不,这些还不够,杭州还有一种秘不示人的东西在招摇着,一种得体的风情,在暗处,散发出一种幽香,我说不出那种幽香,可是,分明被它征服了、侵略了,成为了它的俘虏。仅仅因为西湖吗?中国,还有哪一个西湖如此动听?不仅仅因为它的名字,还因为那些传说?或者,这一池湖水所带来的万种风情?我宁愿把杭州比成一个女子。苏东坡不无深情地说:“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一生中,有多少总相宜的东西呢?不是这里不合适,就是那里让人不舒服,但是,西湖,是一个有些妖气有些潋滟却又那样让人依依不舍的女子——你迷恋的不是她的妖气,却是她的端庄,她在端庄的下面,有自己的一分旖旎与妖娆。
杭州城,就在她的怀抱里。你告诉我,到这样的城市,如何不沉溺?如何不想与自己的恋人发呆?是是是,仅仅发呆就足够了。走在白堤,看西泠印社的金石篆刻,沿苔绿的石阶而上,空山无人,只觉得是三十年代的旧人,在这一方超尘的静土里与知音缠绵着,看着西湖水,刻一方闲章,上面写着旧字:银碗里盛雪。还喜欢那些名人旧居。燕南寄庐,盖叫天在这儿住了一生,白墙灰瓦,简朴而宁静,院子里的枣树都老了,伸手摘一粒放在嘴里,似听到他在唱,而不远处,过了小桥,就是那一勺西湖水。林风眠,风中的小鸟睡着了,也在西湖边。那木地板,散发出经久不息的浪漫气息,他穿的灰色毛衣是playboy的,经典的灰,软软的质地,无限绵密,符合西湖的气质——不张扬,低调,包容,却足以让你心生荡漾。当我漫步苏堤与白堤之上,看法桐与垂柳、肥皂果摇曳,当西湖懒散的风拂在脸上,我无法细腻地表达出对于这座城市的喜欢了——因为身在庐山,我看不清,也读不透了。我只能选择沉溺了,沉溺在这座最风情最雅致最迷离的城,有人说,不到杭州,不知道原来人可以懒散地活到和风一样……轻。沉溺了……桂花开得正烈,香得神魂失了,这八月,适合来杭州,与自己,谈一场和城的恋爱,与西湖,交缠在一起,不分离。沉溺其实是一种极致的状态。让人沉溺的东西一定让人过分迷恋……无论是人还是城,只有它,缠绕上来,带着这个城市的咸湿与散淡,我坐在西湖边,赤了足,把脚泡在西湖里,西湖的风吹着我黑黑的短发,我听到远处有人唱《白蛇传》:你妻不是凡间女,妻本是峨嵋一蛇仙……薄薄的秋天里,耳机里,有张火丁的声音纠缠,我喜欢沉溺于她的嗓音中,又厚实又浮艳,又冰凉又惆怅,她也唱着《白蛇传》,很深情:情相牵病相扶寂寞相陪……想那白素贞,连妖都不做了也要爱一场,图的是个什么?许仙又是负心人,想了想,图的是个和爱情沉溺,管他是谁,不管许仙还是吴仙,只要是个男子,她定要来爱一场。因为,这是她自己的爱情,与什么仙,没有关系。因为,她要的是一场沉溺,哪怕从此被压雷蜂塔下,做不做妖又有什么关系呢?到底,爱是让人魂飞魄散的,一辈子,有一次,够了呀。老了,就在这样的城市,听听戏,发发呆,写写字,品品茶,想想,真是人生的大欢喜。我每到西湖仿佛都在投入一场热恋,与之交缠拥抱,与之呼吸缠绕,这种相遇让我充满了一种神秘,我在微微黑暗的湖面上遇到了久违的恋人,湿润而秘不示人……离开时,依依不舍,满怀伤感……做妖,做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南山路上,走在百年法桐的树下,恍惚是这里的旧人,亟亟赶回家去,给自己的爱人煮饭,他爱吃东坡肉,我要炖几小时,他还爱吃家常饼,爱喝龙井,我得提前把茶泡上……在饭后,坐在西湖边发呆,他倒在我的腿上,渐渐睡着了,我给他讲着《白蛇传》的传说,据说,后来白素贞从雷峰塔下出来了,她依然玉貌朱颜,而许仙,老了……杭州,中国最美的两个字,我记得夜色中,我奔向了你,奔向了最温柔最深情的你。杭州,中国最让人沉溺的城,一生中,总应该选择一次再也不想挣扎的沉溺,再也不想了,最忆就最忆,永远的最忆吧!让我在北方微雨的清晨,想起杭州来,心情微湿,眼中有泪——何日更重游?一定有这一天。而我,只负责一路沉溺下去,与这湖光山色一起,放眼众山翠,风动,桂花香。赤水:桐花烈艳,苍茫绵延我对南方总怀着特别饱满的喜欢。这喜欢带着神秘与潮湿,甚至带着一些并不适度的放纵。提到南方时,眼里总会闪现一些动人的温度——我知道我给南方镶上了一层薄薄的光环,很亮,很湿润,很绵长,带着一些过度的阴柔之美和苍绿姿态,也带着我个人的一些缠绵。那天从重庆下了飞机奔赤水,因为没有高速与铁路,我们盘绕在山路上,司机把开车当成了一项娱乐,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回荡着,车穿行于绿色的旷野里。这是南方,很广袤,很有味道——那水间插稻的女子,弯着腰在一片绿色里,那暮色舒卷时分站在水边的水牛,梯田里耕地的男子……茂密的芭蕉很舒卷很随意地长在路边,在北方,它们活得过分小心翼翼,好似只为一些文人的诗词而出现,在南方,它们浩荡着,近乎放肆。空气有一种绵延的潮湿,带着苍茫的绿和清凉,也有轻盈,蝶一样飞进我的鼻翼。南方的味道,百转千回,宋词一样,一步步款款而来,甚至这苍茫都如此迂回着,带着茂盛和阴郁。那些叫做赤桐的树,在四月,开放出大朵的红,暗藏杀机,一点也不收敛。车的左边是宁静的南方,右边是深渊,惊心动魄都这样让人千回百转,我连害怕的念头都没有,只觉得南方的一切都是对的。连“赤水”两个字,我亦迷恋得一塌糊涂。“赤”这个字有一种浩然正气,却又带着一腔的热情,我经过五六小时辗转到达赤水小城时已经天黑,路边支出许多小吃摊子,我买了鸡爪子,又买了麻辣鸭脖子,贵州的辣真好,不纠缠人,而又坦荡……那新鲜的蔬菜散发着浓烈的南方绿,这样的小城,饱满生动,风穿行而过,吹着屋顶上的三角梅,那怒放得近乎似一场热恋的花铺天盖地……而隔日,我去了原始森林,那些落叶、青苔、铁线蕨、桫椤……过度的湿润和潮气更南方,更轻盈,更空灵,更绝美。因为过度的幽静,一切更显旷世寂寥。我竟然暗自欣喜这里不通铁路或高速,否则怕是现在到处都是打着旅游小旗的人了。这样的绝世美景,应该配上“孤清佳绝”这四字。连拍下来都是多余的,镜头所记,不过刹那,而心中永存的,是这空谷幽林中的青与绿,还是最原始的寂寞和*之美。南方得这样苍茫,这饱满的湿润,带着过度的放纵,我没有原则的褒奖着南方,因为南方暗合了我的某种特质,我知道,我和南方,相依相偎,从未稍离。就像南方的那些女子,明亮,却又潮湿地生动着,唱起山歌来,水绿绿的,那些颜色,有着最芬芳的质感,初听就*,达意实则难,如陈老莲的画,清而不寒,我听着,眼中泛起喜悦,我知道,这是我的南方。很南方,很南方。
林黛玉,一个怎样冰清玉洁的仙子!一个没有烟尘味道的女子!是扬州水好吗?有人说扬州的水带着玉脂的香和湿润的风,是吗?是吗?当我看到林黛玉时,我想起扬州,她的忧伤都有着倾城的绝色,而她的眼泪,仿佛一滴滴扬州的水滴,落在凡间,让我们觉得绿意盈盈……还有一说,*皇帝隋炀帝曾遍选天下秀女,有姿色者尽皆入围,百里挑一,遴选数千美女为嫔妃,入宫随侍。公元617年,隋炀帝到扬州看琼花,携后宫佳丽数千与之同行。炀帝在扬州被刺,隋朝灭,天下*。数千佳丽落户扬州,繁衍生息,我想去那个朝代——琴台舞榭,品竹弹丝,夜夜笙歌不息……而我是一介呆呆的书生,手持琼花,献给那心上的女子,她嫣然一笑,我情愿只活这一秒。有人说扬州美女因为太美,所以,误入花丛深处一般。美到让人以为会中邪会中毒,美到模糊了视线,美到忘了晨忘了暮……在扬州八怪的画里,也看过扬州美女,很飘逸很风韵,艳得那样让人怜爱,虽然有时会想起青楼来,可是,可是,古代最好的爱情不都在青楼吗?弹琴、吹箫、吟诗、作画、梳头、匀脸、点腮,画眉,那样的镜头,想想都心神恍惚……因为太过富庶,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无骨的女子,媚到极点,艳到极点,绝色到极点,绿窗意映映,我仿佛看到在二十四桥边,有女子,着绿衣,在晚秋中站立,一脸的萧索表现,这萧索,只有放到扬州美女身上才恰如其分,她们的惆怅,只是这红尘中最可口的小甜点,放在嘴里,回味绵长。扬州女子,是一首花间小令,因为太适合朗读,所以,在午后慵懒的时刻,可以软软卧于美人榻上,抽上一支烟,翻着张爱玲的小说,或者听着昆曲评弹,与这样的女子缠绵一个下午,如果有雨,就念李清照,如果是诗友聚会,让她穿上软缎的果绿色旗袍,让她整个人绿成一滴水,想想,也只有扬州女子给人这样的想象,想想,这样的午后,一生有一次就值了……再一想,心就邪起来,恨不得三生三世,都生在扬州城了。无锡:清水洗尘在无锡仙女墩看过一首诗:水仙墩外碧波平,仙女墩前杨柳生。南北相望不相见,恼人烟雨欠分明。明代王永积《锡山景物略》述其墩名由来:“名仙女,从西施名;名仙蠡,从范蠡名。”可见,无锡实在是有仙气的地方。犹记得多年前去无锡。是在早春,春似小蛇伸出芯子,我行走在无锡的街巷中,想遇到一个结着丁香一样愁怨的姑娘,或者如西施转世,让我*却步。江南的雨,总似太过殷勤的情人,氤氲迷离之间,我看到了她。她穿白衣,在早春的巷子口,风吹起她略薄的衣衫,珠圆玉润之间,是江南女子独有的惆怅、咸湿、怅然的美,她让我瞬间定格在一个画面里——此后经年,我难以忘记那个画面。在早春,与这样带着仙气的女子相遇,无锡,两个没意义的词,据说,只是一个发音,那么,这偶然邂逅的女子,也只是一个发音吗?无锡女子,有着不着尘烟的味道。似水仙吗?种植于水中,那才叫,质本洁来仍似洁。干净,飘逸,清水洗尘的味道你是否知道?原来,盈盈于我们已经污了内心,带来一抹湿绿——我渴望那带有绿意的女子,无锡的女子,带着这样的绿意,清澈而透明,仙女一样,飘然来到眼前.忽然想起西施来。多少年前,倾国的女子,带着她的仙气与妖气,将江山社稷搅乱,有了仙气的女子,是让男人无还手之力的,江山又算什么?她手无寸铁,但她用自己的柔情指挥了千军万马。都说江南出佳人。但无锡的佳人与别处不同。粉面桃花,相貌倾城。她在河边浣纱时,清澈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使她显得更加美丽,这时,鱼儿看见她的倒影,忘记了游水,渐渐地沉到河底……“沉鱼”的故事听起来很烂俗,但是,我知道,那无锡的女子,一定着了仙风道骨——把风穿在身上,是霓裳羽衣,把诗当成银簪,别在发上,把无锡太湖的绿水融入眼波,一波波柔情足以让男人沉溺再沉溺——纵千万鸿鹄之志,我也愿意当这样的水草,倒下吧,倒下吧,愿意匍匐于你的裙下,任生任死,早就忘记今夕是何年!
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这样的诗句用在无锡多么倾情!无锡的女子,是仙女下凡来,她爱上这一场,不给自己留后路,西施的传说很多,有说被杀掉的,有说与范蠡归隐于江湖的——但仙子到底是仙子。表兄的妻是无锡女。举手投足诗意浓浓,仿佛带着无锡的粉红。声音似绿鸟,软软的丝线一样,身材自然婀娜,珠圆玉润得如一块玉,可摸可存,那眼神呀,真是潋滟,表兄在温柔乡里痴痴地说:她呀她,她是我的小仙女呀。结婚七年了,表兄仍然一副傻傻地痴痴地看着她:你呀,怎么比从前更像仙女了?这句话听起来颇让人震撼——美人卷珠帘,陌上谁家年少!她依然是他永远的少女。和北方女子比起来,无锡的表嫂被岁月裹上了一层动人的金衣,沐浴着岁月的温柔光,在洪荒泛滥的岁月里,竟然觉得这人世间应该有的暖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我看到很多无锡的女子,在暮色里等待自己的情人,那种等待的样子很让我难忘——她们穿了丝绸的衣裙,站在风中,风吹起她们额前的散发,在暮春时分,等待自己的少年郎。这一幕,不着人间的尘烟。而只有无锡的女子,让我觉得如此妥帖,如此恰如其分。只图那个“情”字,飞蛾一样飞向火,哪怕没了来生,哪怕没了来世。吴山青,越山青,无锡的女子,脸上带着喜悦的颜色,她们爱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们用干净而透明的心涤清着这个世界的茫茫然然,天地洪荒,我们要一盆如此清凉的水仙,要一个如仙子一样的女子,安静地立在人生的这一侧,那么,这样的人生,简直完美得如同童话。那一夜,我梦到来生降临到无锡,那一夜,我梦到成为无锡女子,着一身长长白衣,在暮春时分,遇到骑着马经过我身边的男子,他的手上,举着七彩莲花,他轻轻地问我:嗨,你也在这里吗?北京之二:女人,天宽地阔北京女人,如何与温柔和咸湿也挂不上钩的。我想起北京女人来,只觉得一张天宽地阔的脸在眼前,皇城浩荡,只觉得秋日长天,大气,开阔,幽默,不同于南方女子,南方的女子,也许过分绵软婀娜,带着一种温柔的咸湿气息,我想,在过去,如果纳妾,一定要纳苏州女子——一想就会缠绵得过分了。而北京女人,大气,端然,一定是正房,永远不肯低眉,不肯做妾。有很多北京女孩子是我的女朋友。比男人还男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站在街上抽烟,很凌厉。她们敢爱敢恨,喜欢了男人就会单刀直入:我们俩好吧?一旦得到肯定,就会全力以赴,绝不肯示弱,她们才是舒婷《致橡树》中的那棵木棉树,作为树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绝不如藤一样缠绵在一个男人身上,绝不。一旦不爱了,也不汤汤水水,会打碎钢牙往肚子里咽。把新愁旧恨全吞下去,自己孤单地了断。不会死拉活拽,不会死死恳求,你爱我吗,你要我吗?而是说,不爱了,拉倒,其实我早就不爱你了,我比你不爱我还早一秒。北京女人的大气,一览无余。在做事上,她们异常果敢,绝对不输于男人。京城大有成功的女企业家,她们的干练和从小养成的不依赖心理,让她们能从容地游刃于这个男人的社会。在世故人情上,她们练达而饱满。有北京人的宽阔和深情,不拘泥不小气,抢着埋单,绝对不小家子气。在这一点上,南方女子永远和北京女孩子无法比拟,她们从来不把钱看得太重,而是更看重义气和哥们,即使和男人交往也一样,很少有薄气的女性气质。在说话上,她们干脆利落。真有一种手起刀落的干净,我看到过一个北京女孩子,穿着短裤和吊带,和一帮男人打牌,一边抽着烟一边骂着:你丫再赖试试,你看我抽你不?一脸的痞劲儿,真叫人发自内心地喜欢。即使她骂,亦是这样让人心动。在着装上,北京女人十分大气。她们轻易不会动用粉红或旗袍之类的东西,我看到过北京女孩子穿着短裤和板鞋,一边走一边聊天,根本无视别人的存在。在工作上,她们更是风是风火是火,别指着她们靠男人如何,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她们从来靠自己的本事站住脚。一年四季,如果用春天形容南方女子,用夏天形容广州女子,北京女子只能是秋天,大气磅礴,皓月长空,看上去,天高云淡,可以当最好的朋友,可以生死相依,但别指望她过分温柔,那似水的绵软她们学不会,她们也不知道以柔克刚,不知道四两可以拨千斤,她们就知道,只要自己努力,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我还是喜欢北京女人。她们身上有皇城根下的从容淡定,别指着她为了几个小钱儿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去阿谀奉承,去媚俗,她们绝对宁折不弯……所以,如果有个北京女友,你失恋了你痛苦了,她绝对会说,别哭,告诉我地址,我抽他去。有这样的女友,到底是温暖的。
凤还巢:谁家女子足*《凤还巢》三个字就好。年底大戏,一般两出戏开场,一是《凤还巢》,二是《龙风呈祥》,喜滋滋,透着中国。《凤还巢》戏是喜剧,生旦净末丑是齐备了的,热热闹闹地唱近三小时。中国戏曲是极端程式化的,《凤还巢》是最好的标本——热闹,俗气,*,满足,喜悦。现实世界中得不到的理想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才子佳人,金榜提名,洞房花烛……这亦是我后来迷恋程派的主要原因,它不仅仅是唱戏,更是演人生,况且程砚秋有书卷气,但戏迷还是喜欢热闹而华美的梅派,单就娱乐而言,它的确十足可取。《凤还巢》原名《阴阳树》,又名《丑配》,后经梅兰芳定名《凤还巢》,这个定名显然要比前两者好很多,非常有噱头。一个庶出的女子,处处要受气,即使在选择自己如意郎君上亦是如此。这个叫雪娥的女子非常乖巧,有人用“美而惠”来形容她。我觉得恰当,又美又贤慧。其实是极端聪明的女子。太过于聪明的女子我一向不喜欢,因为把心眼全用在了人情世故上,有一点像宝钗,即使婚后,也会吹枕边风的那种,让丈夫如何上进,如何走仕途之路……绝不像黛玉那样,一起与宝玉花树下读西厢。我宁愿做后者。雪娥姑娘,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就像她在父亲默许下偷看穆生的那段,一边看一边不忘在道德上检讨自己。这样的谨慎也许和她庶出的身份有关,那份规行矩步里仿佛处处赔着小心,但这个名字真是恶俗得紧。还真不如叫雪雁,我真搞不懂当时编剧是如何想的名字。其实我不是太喜欢这个叫雪娥的女子。从前梅兰芳演,现在李胜素演。我总以个人的好恶来评价一出戏,梅和李都华美,无论长相还是做派,我无缘亲见梅大师,但在济南第五届京剧节的后台见过李胜素,真是美。但绝非我喜欢的那种美,她美得太华丽,完全一脸正宫娘娘的长相,所以演雪娥也非常合适,工于心计,人情世故练达全懂,心眼全在心里,把雪雁蒙得一愣一愣的,而且在和雪雁母亲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绝对没有败下阵来。那一段唱足以证明这个姑娘的聪明:女儿清白最为先……说实话,我真不喜欢这么伶牙俐齿的人,也不喜欢这么工于心计的姑娘,但这段唱蛮好听,杜近芳唱的也好,李胜素唱的也好,都特别饱满。只是饱满,一点也不惆怅,一点也不文艺,完全不同于《白蛇传》,不同于《春闺梦》。这也是我不把《凤还巢》看做最喜欢的戏的主要原因。它只是一出戏,娱乐着,消遣着。却不像看《春闺梦》,看到最后,内心泛滥成灾,一片铁马冰河。在最后终得团圆的那场戏里,雪娥姑娘还有点小性子,穆生看到如此美丽的女子,大喜过望。男子好色心表现得如此浩荡,没有遮拦。连我都觉得他稍微有些可耻,不是说喜欢这个人的才学吗?看来全是假的呀。从古至今,全是这样,才子一定配佳人,雪雁姑娘只能当陪衬,找一个男丑来演,丑得不能再丑,来衬托雪姑娘的冰清玉洁秀丽端庄。雪娥人前总表现得很淡定,大概半为羞涩半为闺阁风度,那小心眼总让人不舒服,洞房里终于雪娥又耍小心眼,才不急切地迎奉穆生,反而倔犟地要剪断青丝出家来证明自己的心迹。穆生当场就脚一软跪搓衣板了,完全是一副斯文扫地的德行,真是一把媚骨体现无余,这就是男人吗?见了女色恨不得不要脸了?也就是戏剧才有这样的效果,全场哄笑,花好月圆。看完这场戏在回家的路上都喜气洋洋,开场看这一出戏实在喜气,如果开场演,也挑这出《凤还巢》吧,至少,可以看到中国戏剧的可爱。王宝钏:红鬃烈马相对于《王宝钏》这个名字来说,我更喜欢叫这出戏《红鬃烈马》。很放肆很狂放的感觉,如同我喜欢的另一个词“鲜衣怒马”,马这个字用在这里就是万马奔腾,想想就生动。其实《红鬃烈马》是一出悲情戏。
又是一出关于爱情的戏。很多人说王宝钏等了十八年是值得的,终于在大登殿上被薛平贵册封,她跪在地上讨封号时我都快急哭了——这是干什么呀,这么没志气?简直丢死人了呀。当年错打卖花郎时倒也是个烈马女子,怎么这么倒霉就打到他头上?——概率真是高,一个穷小子,忽然中了彩,而且人家父亲还是高官,小姐为了自己的选择付出的代价是和父亲反目为仇——年轻时大概都这样,爱情力量远远胜于父母亲情。我看过众多青衣演过的《三击掌》,父亲与女儿击掌盟誓,从此永远不往来了,所有爱情的最初总是这样感人,一个富家小姐爱上贫家公子,几乎为他倾其所有,甚至私奔,最后他得了势,却未必还要你。我的一个同学在年轻时迷恋一个堕落而颓废的吉他手,没来得及考大学就和人家私奔了,几年之后吉他手红成了歌星,她带着一肚子惆怅回到老家——所有爱情必然有代价,当时有多付出,以后就会有多难过。这件事情最不公平,你不要指着春天播种秋天就有收获,男人的薄情远远超过你的想象。在《圣经》中,耶和华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句话足以感动爱情中的男女,我是在一个停电的夜晚到达了那个远离城市的教堂,当听到牧师在讲解到这一句时,透过烛光,我感觉到一种素色的光芒铺满了教堂,而我的眼睛有一些发湿,原来我们身边的人是骨中骨肉中肉,她是他的一部分,他和她本来就一体。所以看这出戏看得我心酸不已。独自在寒窑等待十八年,十八年呀,说起来简单,过起来没完没了——一个人的孤苦,有谁能了解,去锦绣解环,布衣钗裙,只为了等待那个去征战的男人,而他在异邦有了代战公主,想必夜夜春宵,哪里记得这寒窑女子。王宝钏十八年后对镜自怜:十八年老了我王宝钏——一个女人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短暂如烟花,但她一个人在寒窑中用相思抵挡了无情岁月,只在看到薛平贵才叹息一声: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呀。看得人忒心酸,《武家坡》那段成为著名唱段,很多人演得行云流水,并未想到人家王宝钏有多心酸——门外站着薛平贵,王宝钏真是怀疑:我丈夫哪有五绺髯?薛平贵唱: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三姐不信菱花照,不复当年彩楼前。当年彩楼前什么样?十八岁,粉面佳人,相府千金,当然是倾国倾城。寒窑里哪有菱花镜,自己的男人不在家,要镜子何用?平贵聪明:水盆里面。是啊,还有水盆。王宝钏低头一照,一句唱词让我泪满腮:水盆里面照容颜,老了,啊……容颜变!?十八载老了王宝钏!心酸到可以崩溃。每每听此,眼睛发涩——谁能与时间为敌?十八年?是,十八年,听起来很长,过起来,不过一个刹那。太短的,太短了,短到还来不及珍惜,嗖,一下子过去了。居然还有心情调戏于王宝钏。这就是男人呀。他觉得自己得意归来,女人就应该在家老实等着,哪怕等白了头发,在苏州评弹里,王宝钏照样是这样一个可怜到极致的角色,但老百姓看到她终于得了封号,穿上了凤冠,心里那个满足呀——满足到了可恨的地步,难道这十八年的光阴是一个封号能平衡的吗?还有宝钏的父亲,居然也讨得了官,真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到这时,我几乎痛恨这种戏剧式的安排了,我宁愿看秦香莲的痛快淋漓,爱比死更狠,更冷,我宁愿看到你死。可惜死的是王宝钏,她真倒霉透了,等了十八年男人,当了皇后十八天后,死了。大概这女人没有觉得半点遗憾——到底当上了皇后,中国人一向这样,重视虚名比重视那些贞亲的事物要来得紧,大家觉得这女人真是贞节烈女,值得仿效呀。记得有一年去徽州时,看过棠棣的七座牌坊,全为这类贞节烈女而立,一等五十年,有的连面也没见过,徽州商人在苏杭发达了,在那面娶了三妻四妾夜夜笙歌,这边的女子等着,真是守活寡。还有的没过门丈夫就死了,为了显示自己的贞节高烈,一定要嫁过去,嫁给一个牌位,活到八十多岁,感动了周围所有人,于是又有了一座牌坊。
连她自己都觉得伟大——伟大得这样愚昧,这样让人连心疼都觉得多余。不妨碍喜欢看这出戏,唱腔真是好听,特别到了武家坡这里,指着西凉高声骂时,两个人一来一往,唱得绝对过瘾。我迷恋那句“我和你少年的夫妻要过几年……”想想吧,“少年夫妻”四个字,可真美得惊心动魄,我总想找个人唱这一段,可我知道,这个人,不好找。看戏可以,如果让现在的女人再去当王宝钏,除非她傻疯了。赫尔曼·黑塞说:在我向往能找到快乐、成就、荣誉和完美的地方,我却只看到了要求、规则、困难和责任。《红鬃烈马》印证了这句话。花为媒:花好月圆“花好月圆”真是一个俗词,带着尘世的欢喜。《花为媒》就有这样的效果,听戏名就非常喜悦了。记得小时候,外婆总领我去参加婚礼,对联的横批无一例外是花好月圆,洒金的红纸,金色的字,透着喜庆与热闹。新娘子一身红衣,新郎官穿了中山服,那陪嫁的被子是老被面,可真好看,上面的字,也是烫金的花好月圆。我真喜欢上面的蓝孔雀和缠枝莲,那么*的美,热闹俗气中透出尘世里的好。我最早看的戏应该是《花为媒》。之前我也跟着外婆在乡下看过戏,以河北梆子居多,而且是折子戏。第一部整出的戏就是《花为媒》。还太小,十岁左右,电视尚少,但我家有。是父亲亲自攒成的。我父亲是江湖科学家,这一点用我每个月支付“当当”几百块的书费为证明。他那些书我看不懂,从爱因斯《相对论》到霍金《果壳中的宇宙》,他自少年到老年一直陶醉在科学中,所以在我年少时我们家有一台黑白电视机,那里放过一出戏,满院子的人看这出戏,这出戏,就是新凤霞的《花为媒》。当然我尚不知它是评剧,那时我对戏剧一无所知。只觉得好听,有种世俗的简单,不雕琢,珠圆玉润,有小家碧玉之风。我的邻居有个孩子在戏班里唱报花名,她才十三四岁,唱起来居然亦有风韵——春季里花开万物生,花红叶绿草青青,桃花艳,李花浓,杏花茂盛,扑人面的杨柳飞满城啊……那真是经典,但新凤霞唱得最好。伶人之中,我喜欢新凤霞,天生的贤惠长相,一看就敦厚,是那种天生灵性的女子。虽然开始没有文化,后来居然成了大家,无论是绘画现从齐白石还是写书,均是上成。喜欢上吴祖光之后直接就说:我喜欢上你了,怎么办?那时她只是一个戏子,没有多少文化,而吴祖光是有名才子,这样的结合当然遭到非议,但最后终究花好月圆,如同新凤霞的《花为媒》,历经波折终成眷属。戏曲篇(9)《花为媒》中的张五可是个可爱的小姐。至少自恋到对菱花夸自己漂亮,冒名顶替的贾俊英对她一见钟情,两个俊男靓女夹着一个阮妈,其实是才子佳人的喜剧。阮妈说:“去,去,你蹲到假山石后去。”他不肯去,抱怨“相亲哪有蹲着的道理?”阮妈说:“相亲都蹲着。”实实是笑死人。可怜飘逸的贾俊英为表弟王俊卿委屈了这半日,但临走得五可姑娘玫瑰一朵倒也值得——人在花下死,做鬼亦*。我喜欢戏剧的这种可爱,才子佳人戏里,大多男女全是一见钟情,因为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花为媒》还以花为媒,到《游园惊梦》就直接暗度陈仓了,更直接,更*。李月娥虽然在张五可心中是这样的:只见她的头发怎么那么黑?梳妆怎么那么秀?两鬓蓬松光溜溜,何用桂花油?高绾凤纂不前又不后,有个名儿叫仙人髻。银丝线穿珠凤在鬓边戴,明晃晃走起路来颤悠悠,颤颤悠悠恰似金鸡乱点头。芙蓉面,眉如远山秀,杏核眼灵性儿透,她的鼻梁骨儿高,相衬着樱桃小口,牙似玉,唇如朱,不薄也不厚,耳戴着八宝点翠叫的什么赤金钩。上身穿的本是红绣衫,拓金边又把云子扣,周围是万字不到头,还有个狮子解带滚绣球。内套小衬衫,她的袖口有点瘦;她整了整妆,抬了一抬手,稍微一用劲,透了一透袖;露出来十指尖如笋,她这腕似白莲藕……这一段的描*见功夫,体现了五可的惺惺相惜,原以为她其丑无比,比自己差好多,怎么也是这样的倾城佳人呢。这一大段唱比报花名更讨俏,非常紧凑,一环套一环,新派的特点半丝没有浪费——那么清新,又那么利索。但她到底在我心中不如张五可,张五可的自恋透着少女的可爱:头上的青丝发乌光闪耀,插一枝红玫瑰,紧压着鬓梢,面似芙蓉眉如新月耳如元宝,鼻如悬胆齿如编贝我这口似樱桃。水灵灵一双杏眼似笑非笑,翠耳环戴两边临风就摆摇。上身穿苏州绣靠身小袄,紧裹着这一掐杨柳细腰。八幅裙腰间系珠围翠绕,轻移步慢转身裙带飘飘。对菱花仔细照我样样都好,真好像九天仙女下云霄……她都以为自己是仙女下凡啦,呵呵,真有一种俗艳的张狂,但也可爱,世俗的好透出了它的本真。李月娥终于为爱情不计后果,趁父亲外出联合母亲把自己先送上门,张五可到了之后以为晚了一步,“刷”就掀起盖头往里冲,完全不顾自己是大家闺秀,后花园私定终身后就有足够的勇气抢回心爱的人。这出戏和《凤还巢》有类似的地方,最后都皆大欢喜。虽然当时错中错,到最后物归原主,但《花为媒》是两对才子佳人,《凤还巢》处理得更妙,一对丑男女充当了陪衬,故事就更好看更戏剧。可我仍然喜欢《花为媒》。喜欢新派那温婉而动人的唱腔,评剧起缘于河北,较之梆子,更显百姓家的似水流年,更贴心,更动人。《花为媒》用评剧演绎最恰当,张爱玲早年形容评剧是蹦蹦戏,说有一种亲近的可爱,她喜欢去戏园子看评剧,大概觉得现实的贞亲。当时演王俊卿和贾俊英的男子倒也还英俊,相对于王俊卿,贾俊英别有一番*,相对于李月娥,张五可显得活泼俏丽,阮妈这个角色也是必须的,当年赵丽蓉还瘦,可是傻愣愣的劲儿已经有了,现在看来,仍然是经典。
戏曲篇(10)记得去年有了一个立体收音机,巧的是,随便扭了一个台就是戏剧,第一天晚上就听到了《花为媒》。我给一个喜欢评剧的朋友发短信说我正听他喜欢的《花为媒》呢,他不谦虚地说他会唱全本的《花为媒》。后来果然听他唱过。也果然好。喜欢《花为媒》的人,心态平和,在生活中亦是愿意这样花好月圆吧,从前我一直觉得花好月圆俗,但现在我才知,花好月圆,那才是人生的美妙梦想——原来岁月静好居然是俗气的。我但愿沉溺在这俗气中。不能自拔。就像我相信艺术绝对不是还原生活,而是演了一场最好看的戏。花好月圆的事情哪有那么多?大多时候我们活得鸡零狗碎,到处充满了千疮百孔。所以,我真愿意看这出喜庆的《花为媒》,真愿意在戏中花好月圆——在我稍显凋零的年纪,在这薄薄的有些雾的深冬里。锁麟囊:人生繁华如梦渺《锁麟囊》程派集大成者。是程派巅峰之作——也的确是,好戏是试金石,历经时间更会熠熠闪光,恰如蚌里珍珠,时间越长,越会闪出动人光泽。最初爱上程派就是因为《锁麟囊》,当初我并不知道它叫《锁麟囊》,我只看到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坐在椅子上唱一霎时,一霎时[二黄慢板]一霎时把七情俱已昧尽,参透了酸辛处泪湿衣襟[二黄快三眼]我只道铁富贵一生注定,又谁知人生数顷刻分明想当年我也曾撒娇使性,到今朝哪怕我不信前尘这也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误兰音。这几句唱词震撼了我!那么禅意绵绵,那么寒光里有人生的悟意,忽然让我想起《本愿经卷》中写的那句话: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刹那间我被一种尘烟击中,一个大家闺秀,在出阁当天遇暴雨,在春秋亭避雨巧遇另一出嫁女子赵守贞,守贞家贫,未有半片布陪嫁,不免悲伤啼哭,富家小姐出手相救,根本不曾想多年后还之以琼瑶。看到最后我忽感慈悲,看腻了才子佳人的戏,这真是一出上乘的好戏,一不是人生鸿鹄之志,二不是缱绻后花园,只是讲了这样一个简单故事,富的变穷了,穷的有了钱,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当了赵守贞家老妈子的曾经的富家小姐薛湘灵唱了这一段二黄慢板,可以说让人听出耳油,把人生滋味一一收进心里——谁总是那么得意,那么红得不能再红,艳得不能再艳?我不信。所以,有同感者台下多的是。感谢那个无聊的午后,我看了这出《锁麟囊》,从此爱上程派不能自拔。第二天我就满大街买《锁麟囊》的,我打听到了唱薛湘灵的女子叫张火丁,自此后我在为程派追随者,从一无所知到地道程迷,从小心翼翼地学唱到终于有板有眼跟着胡弦唱戏。全是因为《锁麟囊》。据说程先生在请翁偶虹写这出戏时颇费心思,翁先生先写了一出老式才子佳人戏,那时正逢黄河泛滥,程生说,不行,太薄了。个人认为,程砚秋先生为人称伶人翘楚,他说,得为这水灾写出戏。于是有了这出《锁麟囊》。戏出来并没有着急排戏,而是反复,还吸收了美国歌剧的特点,在[哭头]这一句如同歌剧——啊,老娘亲!大器儿!官人啊……啊!颇具有戏剧特点。据说在上海爆演七天,最多时候,一天演三场,程砚秋先生大弟子赵荣琛每天要跑银行存钱,最多的时候,一天存过十几根金条——票房就是最好证明。戏曲篇(11)《锁麟囊》有三美。一、剧情之美。《锁麟囊》的剧情之美在于人性之美,两个出嫁女子的角色轮换,一个由贫到富,一个由富到贫,一个没有袖手旁观:怜贫济困是人道,哪有个袖手旁观在壁上瞧,麟儿吧有神送到,积德才生玉树苗,小小囊儿何足道,救他饥渴胜琼瑶。一个收到桃李想报之琼瑶,把恩人的锁麟囊如神一样地供在朱楼上,在得知是恩人时三让椅,一让再让,直到结为金兰——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在整部戏里体现得一览无余。
二、唱腔之美。四平调、西皮二六、二黄、哭头、西皮原板,二黄快三眼……几乎运用了京剧程派中所有唱腔,整部《锁麟囊》看下来,起承转合,到处有精彩,从四平调的娇羞挑彩礼到春秋亭出手相救的大义,再到落魄时的二黄调,最后是寻到亲人的欢喜,唱腔安排得完美无瑕。体现了程先生的作风,做就做到完美。三、扮相之美。主人公当然是薛湘灵,从*娇羞的小姐出场到“新婚后不觉得光阴似箭,驻青春依旧是玉貌朱颜”的太太样子,都有一种难得的风韵,我最喜欢的扮相仍然是张火丁的,在落魄时的扮相分外幽怨,到了换珠衫依旧是当年容样时,我看到了又一个光彩夺目的薛湘灵,和同是程派戏的《春闺梦》比,《锁麟囊》大气,《春闺梦》小众,一个只有不到一小时的戏,精彩片断只有两段,而《锁麟囊》几乎处处精彩。《荒山泪》就太苦情戏了,张慧珠总是穿得又破又旧,反战时还能引起共鸣,如果在衣食无忧的时候,当然要看《锁麟囊》。看过五小演的《锁麟囊》,纷纷叫着劲儿演。李海燕、李佩红、张火丁、迟小秋,刘桂娟,都分外卖命——我爱看这样的较劲,都是青衣,都唱程派,谁愿意让人比下去?火丁还是唱得最重要的一段,当然必须她唱,她唱的最有程派的风韵,她唱的是程派的神而不是形。迟小秋在现实中倒比扮相还好看,我喜欢她的稳妥和踏实。李佩红正好相反,扮相比现实中好看,但唱戏有歌剧味,李海燕身上少点什么东西,我说不出,觉得她不是唱戏的似的,至于桂娟,太热闹了,改唱花旦?有一次看她在电视上评点节目,假睫毛粘得太长了,一眨,极有戏剧效果。我看过最多的戏就是《锁麟囊》了,每次都无限感动,这世间真的是人生繁华如梦渺,别说你得意,也许转眼就秋凉,别说你一无所有,没准哪天就气冲云霄。想起民国四公子的下落,张伯驹家财万千,曾用一片四合院收购《展子虔游春图》,手中《平复贴》无价之宝,最后落得家里只有一桌两凳勉强能温饱,还有大画家伦勃朗,曾过五花马千金裘的生活,最后沦落到开了一家杂货店,直到多年后画才值几千万美元……还有很多,生活给予的总是公平的,还是最后那段唱词唱得好呀——人生繁华如梦渺。这样一想的时候,手里有一杯将凉未凉的茶,它未凉,赶紧饮了,至少现在,暖心暖胃呀。牡丹亭:却原来昆曲很颓,带着苍茫的绿和柔软的粉。有朋友车内,常年只放昆曲,车载MP3。而且只放《牡丹亭》,一上车总是——“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到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或者是“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曳春如线……”真要命的温软。如果这一辈子曾和昆曲相遇,如果你正好和它吻合,那真真是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从此坠落,连回生的机会都没有。戏曲篇(12)有一些段落,甚至可以听出淫雨霏霏,是苏州老园林的一抹春色,“水磨调”十分符合苏州,也只能是苏州这样的靡靡之地能产生昆曲,又迤逦又婀娜,简直是牵引着人堕落。《牡丹亭》最好,名字就好。单叫牡丹,有摆脱不了的恶俗。荀慧生早年叫白牡丹,比“慧生”两个字差十万八千里,媚俗到以为摆摊练戏的。但加了“亭”字,有了远意,是隔岸观火的刹那,忽然就怔住了。演杜丽娘的沈丰英也好,天生一个杜丽娘。不需要任何的说明,她就是!这一般痴,这一般妖娆,却又温厚。她并不是绝色的美,太美的女人过于自恋,一定在台上风情万种表现自己,太自恋的人美则美矣,一定多了几分虚无和轻浮。而沈丰英把自己陷了进去,天生的杜丽娘最美最自然,她一出场,便能定住人心,便能让人“呀”一声,仿佛回到苏州,回到几百年前,回到那绿波荡漾的妖娆万端的颓靡之地。还记得看过桃花扇,亦是这样的*端然,侯方域拿着一柄折扇,优雅缓步走上台来。他打开折扇轻摇,作势欲嗅——有人说,二十岁的施夏明一声未发,那段*态度先叫人过目难忘。
真真是金粉未消亡,闻得六朝香。和杜丽娘的游丝细软真个有一拼。从沈丰英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姹紫嫣红、断壁颓垣、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我看到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也看到了韶光贱,看到了那青春闪过惊梦园——就这么短,所有的爱恋,不过一场惊梦而已。看过早些年俞振飞的《惊梦》,文武昆乱不挡的俞五爷是江南才子。出生于苏州,之后由票友下海,原本是工昆曲,尺谱写得人人传颂,后来和程砚秋搭伙唱了《春闺梦》——我一直觉得他天生一个柳梦梅,亦是富贵人家出身,从小受昆曲的沁淫,吹了一手了得的笛,笛子在昆曲中犹如京胡在京剧中的地位,我简直能想象他当年有多飘逸。后来家道没落之后他下海唱戏,一代名小生,江湖上的俞五爷。老年后也唱过《牡丹亭》,犹自拿着一枝绿柳含情脉脉地说:“咱一片闲情爱煞你哩”,一边说还一边乐,简直是不能忍——老真可怕呀。年轻一代的俞玖林在《拾画》那段演得极棒,捧着画,一声声地叫着“我的姐姐,我那嫡嫡亲亲的姐姐”时,相当花痴,相当鬼迷心窍——爱疯了可不就是这个样子。看过俞玖林和沈丰英的宣传画,两张年轻得有些妖气的脸,粉艳艳的戏装,在白先勇青春版《牡丹亭》中的造型堪称非常前世非常苏州,一下子让人回到那前世今生的苏州里。《牡丹亭》的好还在于它的细腻和淫绵绵。虽然听上去淫,但淫得这样浮生若梦,并不觉得下流,只觉得这人生浮华一世,应该有这样的一番温存。柳梦梅拿着一枝绿柳让丽娘赋诗。丽娘羞答答地说:“我又不认识你,凭什么和你攀谈。”他道:“姐姐,咱一片闲情,爱煞你哩!”一句“爱煞你哩”让人叹为观止。多直白呀,多*呀——完全是色相吸引,男女初初相遇,刹那间就天崩地裂,最原始的爱,缘于一张脸,缘于那个身体!简直是比我爱你还要生动一千倍!我爱,我就爱煞你哩——单刀直入、兵不血刃、手起刀落,就这样干脆的感觉,不留余地的爱煞你哩。简直惊魂。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偏偏就爱它的惊心动魄。戏曲篇(13)“姐姐,和你那答儿讲话去。”“哪里去?”“那,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这几句更缠绵,听着就心旌摇荡,其实把春色写尽了,可真好,可真妙。台上人演得情绵绵,台下人听得耳热心跳——怎么会不耳热心跳?如此缠绵意境,几句台词已讲出。再接着更逼近“淫词艳曲”——“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沾,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袖梢儿揾着牙儿沾”,咬着袖子;“忍耐温存一晌眠”——这几句淫艳入骨,但淫却淫得好,艳又艳得美,有人还嫌不艳不入骨,其实已经酥到了软处,杜丽娘的水袖已经和柳梦梅的交织在了一起,衣袖牵缠,好似鸳鸯交颈,真个是你侬我侬,“咱一片闲情爱煞你哩”!可惜只是梦。梦醒后她有多怅然呀,曾经打动你的东西,有多*就有多伤人,从此一病不起——“罢了,这梅树依依可人,我杜丽娘若死后,得葬于此,幸矣。”……“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这段的曲牌儿叫做《江儿水》,那调儿一声声散漫无稽,听着就是一个小可怜,春闺梦里的少女,害死了相思!相思也害死了她!“待打拼香魂一片,月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早年我收到这条短信时还不知这是《牡丹亭》中的句子,只觉得无限好,特别是最后一句,生生把人惆怅死。
等待真看到这一幕,却是杜丽娘香泪流满腮,香魂欲去,我看着就心疼——好好的一个女子,因了一梦,就要魂断,生生是爱情惹的祸呀。可她很无悔,心甘情愿在地下埋骨三年,直到复生——古人也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柳中了状元,丽娘复生。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如果我写,我宁愿让柳落魄到衣衫不整,再扑到丽娘坟前挖白骨,那才是——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却原来,这才是——三生梦断,一世闲情呀!朝阳沟:二见钟情我并不喜欢现代戏。几乎一点也不喜欢。八个样板戏,我根本没看过。因为会唱程派,别人误以为我所有戏都会唱,一到歌厅就说,来来,你的阿庆嫂。从来没有唱过。那太流行的《智斗》我从来未曾唱过,有时候也觉得遗憾——居然没有赶上那么轰轰烈烈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我也一定是个切格瓦拉一样的狂热分子。不久前参加过一个老知青的研讨会,那帮老三届,依然有饱满的热情,回忆往事时,依然纯粹、干净、透明,在又贫又穷的日子里,青春是火热的丰盈的。前几天又去798闲逛,在艺术画廊里看到旧时的工厂墙上依然写着:我们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与我同去的朋友说:“现在都觉得798前卫先锋,其实,我们最大的行为艺术就是上山下乡!让全世界都傻眼。”798那些红卫兵的旧照片,那些火车上的拥挤,一张张年轻而动人的脸,怀着热情去了农村,以为等待他们的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银环也是这样想的。作为当时的一个时代产物,《朝阳沟》有它特定的历史意义,是时间和空间里的一种必然。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那时最流行最迷人的东西也许很快就会过时,这就是经典与非经典的区别。前些天中央11频道播放河南礼堂上演《朝阳沟》,我从头看到尾。这是我第二次看《朝阳沟》,第一次顶多七八岁,我姑姑正谈恋爱,对象是一个石油工人,在霸州大礼堂演《朝阳沟》,当年演银环的魏云来到霸州。戏曲篇(14)万人空巷。我姑父为讨好我姑姑找了两张票,我姑姑为了避人耳目带上了我,好说歹说人家才让进。我看不懂,也是第一次听豫剧。觉得这个剧种怎么这样闹,是有点闹,最俗气的那种闹,简直有点惊天动地。但我喜欢看银环与栓保。他们有一种年轻似笋的茁壮——我后来终于睡着了。事隔多年,我由喜欢摇滚到戏剧,对豫剧重新品味,觉得它终究在我身外。不似昆曲与京剧的贴心贴肺,到底隔着很多乡土味道。豫剧和河北梆子,一直游离于我的身外,近不得身,它的野气太重,味道浓烈,而我,更靠近那些缠绵那些小令,那些花间细腻的落叶与芬芳。请原谅我过分自恋的表述。常香玉那种天宽地阔的长相我就不认同。太正宗的唱法,不分男女地浩荡着。豫剧有一种中性之美,想找出婉约来,不容易。但我父母都喜欢唱《朝阳沟》,不光他们,我认识的几个朋友,年长我几岁,一张嘴也能来几句——咱两个在学校整整三年,相处之中无话不谈。我难忘你叫我看董存瑞,你记得我叫你看刘胡兰。董存瑞为人民粉身碎骨,刘胡兰为祖国把热血流干。咱看了一遍又一遍,你蓝笔点来我红笔圈。我也曾感动的流过眼泪,你也曾写诗词贴在床边。咱两个抱定有共同志愿,要决心做一个有志青年……唱得人想起同窗三载的青涩岁月,也算是青梅竹马的少年。其实是对青春的怀念。银环上山下乡了,跟着恋人栓保到农村去了,不会锄地,有城市女孩子的娇气,小姑子和婆婆全宠爱着她。二大娘和全村人都当了宝似的,开始的热闹劲过去了,闹情绪了,再加上那个落后的娘,一生气离了朝阳沟,左思右想泪水涟涟,感情深呀。于是又回来,这次扎根到底了,连娘也叫来了,说尝尝朝阳沟的大西瓜。
最后一段“亲家母你坐下”我下载了,听了好长一段时间,自己都觉得俗气,怎么会听这么俗气的唱段?但真好听。透着世俗的烟火——自从银环离开家。二大娘也唱得好。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银环永远留在了农村,栓保更要扎根一百年——现在听来真是笑话,谁能保证一百年的事情?三年五载都说不好,我搞不清银环和栓保现在干什么呢,也许银环开了一家美容院,栓保开了一个小超市,如果他们仍然老老实实种地,那真让我失望。可我喜欢那个年代的纯粹与干净。纯粹与干净多难得呀,每个人的过去都是一个汪洋大海,留在记忆中的有几多风浪呢?肯定爱情是难忘记的。在年轻的时候,如此真的爱过一个人,跟着他到农村去,睡到土坑上,有公婆小姑子,还有一个二大娘,这样纯粹的生活于一生而言不是坏事。生命的趣味与无奈就在于过去之后我们频频回望,*岁月,有那样一段,终归是好的。《朝阳沟》真适合怀旧,如果曾经上山下乡过,如果想知道那段过往,去看《朝阳沟》吧,去看看那时的人有多真,有多纯,有多美好。听&& 戏从前我总说去看戏,有一天遇到一个听出耳油的老戏迷,鼻子往上翘着,然后慢条斯理地吐出了几个字——“你真外行,真正的戏迷,全叫听戏,只有刚入门的,才叫看戏”。我看了十几年,才刚刚入门,脸上的汗未免下来,流得紧。他又说:“听戏,听出耳油来才好,知道老谭吗?”我赶紧点头,他又说:“听过《碰碑》吗?”我又点头,他方才流露出稍微满意之色,慢悠悠地说:“老谭的《碰碑》,一上台就满目黄沙,几句反二黄三眼,你就立刻觉得一片荒凉,那意味,滋滋……”戏曲篇(15)听戏的人都有把风致骨头。从前听戏是流行,放三四十年代,干什么去,最时髦最流行的娱乐活动大概就是听戏捧角儿。现在不行了,这个星那个星太多,戏,倒成了小众的东西。张爱玲在《洋人看京戏及其他》里问自己,“为什么我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一知半解的外行吧?在她眼里,戏就是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裤管里露出玫瑰色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而于我而言,听戏是听人生,一出出——才子佳人、嫌贫爱富、唱腔委婉高昂……或者性与爱的冲突,秦腔和梆子我总觉得是性压抑,所以拼了命的嘶或吼,简直是不顾一切了,能喊的都喊出来了,昆曲的雅也和那个曼妙的小城有关,苏州不产生昆曲,时间都不允许……我爱听程派,自然观察演程的人。程砚秋先生去得早,我只能当追梦人——他天生脑后音,人又生得高大,我想象不出他现场是怎样的端倪,唯一留下来的影像资料是《荒山泪》,高,大,胖,眼袋极厚……半点也不翩翩,声音却如深山古钟,照样惊魂。我常常看得忘我,那穿青衣的胖胖的程砚秋,倒比曼妙的梅兰芳更打动我,他的眼神,有着凄寂的味道,不圆润了,不光洁了,可是,却是寥落的清丽,听得我心里一颤一颤……火丁天生适合演程派。从长相到气质,脱俗自然,如淡泊一秋菊。在天高远处看到飞白,分明的冷,分明的艳。可是,却又有着紧紧的*。那*,你得细听才听出来,她脑后音更重,许多唱程的不认可,我却偏偏情有独钟。又因为她曾经在廊坊评剧院,我路过那破落的小院子时,总喜欢瞄上几眼,仿佛那院子还有她的味道。去长安看戏,我唯一难忘的就是火丁,她的表情,总是寡寡的,铅华洗尽的干净,不讨俏,不张扬,倒似她的做人,有人说火丁家门槛高,不好进,我听了,倒觉得正应该如此。她是《锁麟囊》中送去的那块素白白的帕子,早生了几十年,有格格不入的迹象,但我分外迷恋这格格不入。迟小秋的戏唱得苍老浑厚了。暗藏波澜,在台上非常大气。不适合演小女儿,《锁麟囊》剧中,她唱最后一段最合适,有种兼容并包的痛快。台风也好,一出来,能抓住人。在廊坊演出时,邻座的小伙子总是把“好”嚷得恰如其分,每次总是戏迷老友老卢同志嚷“好”,这次让人家抢了先,他有些许郁闷。据说有一次在长安唱《三让椅》那段时昏倒了,我总觉得《锁麟囊》最后几个唱段太过紧密,如果不是长期练内功的人,就那一段《三让椅》的原版足以让人崩溃——那段也的确好,线条流畅,洗净铅华,也是程派的写照——似杜鹃,啼别院,巴狭哀怨动人心弦……我总听得泪水涟涟,程先生的录音我听过,赵荣琛的录音也听过,最爱听的是王吟秋的,又深沉又艳丽,深也是那个深法,艳也是那个艳法——火候是小锅炖了红枣、莲子、银耳、枸杞,银耳正白,红枣正红,莲子已经炖出糊糊来,那段唱腔,可以叫炉火纯青了。
刘桂娟像小花旦,过于喜庆。拿手的是《陈三两爬堂》,师从李世济,那夸张也像。我和别人说,我顶不喜欢听李世济,因为夸张得厉害,欲于表现。正和程派背道而驰,程派讲究的是低温低调隐忍,驰马观书,不炽烈,却绿意铺张得到处都是,如飞舞着的蜻蜓,落处有静,静处有动。风骨之中,看得到清幽似深山古泉,只这一点,别的派别无法模拟。周总理说:“程派是知识分子的流派。”戏曲篇(16)我颇以为。听刘桂娟唱《春闺梦》,太俏。俏得举重若轻,不是地方,但分明是放错了位置。不似张火丁唱,张火丁有陈老莲画的味道,又清又寒,能把人的心尖尖唱酸了,忽上去,忽又下来——死活跟着她了。但桂娟唱戏,总是在唱戏。天分仍然在。台上的她,当评委眼睫毛接得太假,一根是一根地闪着,穿衣服也乱,不像火丁,只穿黑和灰,照样艳压全场。如果刘桂娟唱花旦,一定也不错。说起花旦,看过小翠花的录像。那叫俏死人。一句“奴家,白素连”。穿了月白小短衫,满场皆惊。鸭雀无声。黄裳曾经说“然而描写*,写最毒妇人心,则只有小翠花”。实则是最大褒奖。虽演俗艳女子,亦不单调浅薄,那叫真本事。她也演《水浒传》中阎婆惜,欺负死宋江,到底被宋江杀掉。宋江问,“手拿何物?”她便答:“你的帽子。”他说:“分明是一只鞋,怎么说是帽子?”她骂他:“知道你还问!”这是京剧的可爱,小翠花演起这种戏来,驾轻就熟,如称惯了一斤的糖,一把抓上去,就知道几斤几两,一点含糊没有。听戏听到叹息一声就知道是谁来,耳油算出来了。我比较喜欢听赵荣琛清唱,嗓音极浑极厚,穿透力如闲云野鹤,散淡之中柔肠百转了。后来亦迷恋上听老生。喜欢言菊朋,言慧珠的父亲。《让徐州》唱得好,一句“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唱得人心酸,味道就在那句“珠泪滚滚”,四海之内,此句算上上佳。后来听言慧珠,虽然梅派也唱得珠圆玉润,到底差了火候。在昆曲《游园惊梦》中演梅香时和书卷气极重的俞振飞配戏,后来结了姻缘,其实后来证明,很多姻缘是孽缘,如此张扬明快的言慧珠,配上太书卷的俞振飞,其实是秀才遇上兵。刘海粟说程砚秋是“雪崖老梅”。极好。避短扬长他算极致,荀派我不太喜欢,太佻达,尚派没落得没了踪影,梅派华丽,是没骨花鸟,一团团牡丹富贵,真适合《*》中王佳芝和易太太打着麻将听。也听过孟小冬。骨力强劲,不过听说她晚年打麻将时只唱梅派,那小曲哼得呀,听过的人说,“比梅大爷唱得不差”。后来有王佩瑜,除了个子矮些,实则是大家。挥洒得十分浓墨重彩,有人说她唱《乌盆记》中的一轮明月,那个“一”字唱出来,满场风搅雪似的静,回肠百转,悲在其中。我喜欢听女人唱老生,有大处落墨的清丽,也喜欢听男人唱旦,底气足,有异样的感觉……到底是男人呀。武戏看得少。爱看《长坂坡》一出,非常纵横驰骋,那杨小楼听说长靠短打非常出色,先声夺人,靠旗飘带,纹丝不乱,听得我耳朵痒,从网上下载了他的唱段,哗啦啦地风声紧,听得到战马雷动似的,耳油似乎要冒出来。有老戏迷,听完戏,怕散场乱,为保留那留心中的锣鼓点,要把提前准备的棉花塞在耳朵里,然后再慢慢退场。我听得目瞪口呆,只觉得自己才刚刚听戏,离着听出耳油来,实在差得太远了。戏&& 看我喜欢看戏,是从小时候开始。故乡在霸州,出了个唱老生的李少春,家乡人以他为荣,他唱的《野猪林》无人能越,“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往事萦怀难排遣……”那时我外公天天唱这几句,我外婆一张嘴是“苏三离了洪洞县”,外婆人美,好像她真是苏三一样。戏曲篇(17)我最初被外婆带着去看戏,是乡下的戏台子,草席围成的,一人多高,也有灯光,极暗。但台上的人儿如此吸引我,小戏子画得美得似天仙,穿着绸啊缎的,一张嘴,更是婀娜。
《玉堂春》最是精彩,苏三一身罪服,却艳得惊人,红与黑配,再跪在那里泪眼婆娑。在我看来,她是最美丽的人儿了,我恨那些冤枉她的人,恨不能上去打人家。我不肯和外婆坐在那里看戏,去扒着台子看,扒长了,非常累。因为离得近,可以看到那戏子的眼睫毛,演《六月雪》,她真哭,妆被冲了,有黑线流下来,我也跟着哭,台上是疯子,台下是傻子。喜欢看戏,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后来我听磁带,刺刺啦啦的,是些老带子,程砚秋先生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录的,那时录音质量不好,可我听起来,是前世今生之感。去石家庄读大学时,跑到平安剧院去看戏,有戏就要去看。有一次看到李世济,她唱《锁麟囊》,已经六十岁的人了,仍然美到*,一张嘴,还是那样绕梁三日。后来工作在廊坊,离北京近,更有机会去看戏。坐火车四十分钟到北京站,北京站对面就是长安大戏院,那是中国最好的戏院,我看完后再乘火车回来。寒冬里,一个人奔跑着赶火车,回来时往往是半夜,我哼着新看的戏,边走边唱,无限的美。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看张火丁的戏《春闺梦》。是和朋友一起看的,火丁一出场,他就嚷,好……然后眼睛就发着贼光,好像全世界只有火丁了,他平时是个极其沉静的人,但那一刻,却非常忘形。其实我也同样被吸引,张火丁如一只蝴蝶,在台上翩翩飞着,她人冷艳,不轻易和人热络,正是我最喜欢的性格。去后台看她,她正在镜子前,我看着镜子中的她,俨然不是人间的女子,好像在云端,分外的薄凉。我和她,谁也没有说话,我看着镜子中的她,她看着镜子中的我,她或许知道我的喜欢吧?京胡响起来了,她上台,一张嘴,满场的好。“被纠缠陡想起婚时情景……”我站在侧幕边上,惊得失了魂,这台上台下的人生,有几个识了人间的真味呢?也去看过野戏班子演戏。陶然亭公园,每周有京剧票友在那里唱,我被朋友拉去,唱一段《大登殿》,因为有人看,我红了脸,唱走了板,旁边的人说:“别紧张,反正是玩。”我还是紧张,还是喜欢看戏,然后为人嚷那一声“好”。看戏二十年了,慢慢养成淡泊性格,人说戏如人生,我说人生也似戏,一出出,总演呢。你哭也罢笑也罢,你累也罢苦也罢,总得演下去,上了台,大幕拉开了,没有退下去的可能。演得好呢,台上就有观众;演不好,就给自己看。有什么大不了呢,无非是一场戏,再回头,满城灯火已黄昏,转眼就老了,就这么快。我记得昨天我还在外婆怀中,月亮升起来,雾水来了,外婆背了我回家,今天外婆已经在天堂,而我茕然独立于花廊下,再回首,已过小半生。韶华中,只听到有人唱: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一梦二十年,何时到康桥?我总以为自己是看戏的人,其实,我也是戏中人呢。其实人生何其容易又何其难,想看戏,看到最后,能戏看了,才能解人生的真味吧?而演呢?我想,唯有好好演下去,好也罢坏也罢,我不要掌声,我只要人生两个字——不悔。
色彩篇(13)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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