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责任田撂荒了,没交我国正式取消农业税税我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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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 5 秒&265被浏览89,565分享邀请回答831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954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关于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全国粮食主产区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全国粮食主产区。随着全省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耕地撂荒现象大量存在并有加剧。除季节性撂荒外,在一些地区(尤其是一些边远农村),正逐渐由季节性撂荒向常年撂荒转变。若任其发展,将严重影响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农村耕地面临的问题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耕地条件差,影响农户耕种积极性。我省大部分地区属丘陵、山区,平地少、山地多、难利用、土层薄、土地贫瘠,耕地零星分散。农村普遍道路基础较差,硬化率低,影响耕种效率。如我们调研的内江市东兴区,村社公路里程2500余公里,但硬化道路仅800余公里,多数村组道路泥泞,田间道路坎高、狭窄,大多没有农机下田坡道。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二次灌溉条件差,农户耕种投入大、成本高,干脆弃种,造成耕地撂荒。
  二是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力。很多农户举家外出务工,宁肯将土地撂荒也不找人代耕种,也不愿意将土地使用权交还村民小组安排生产,集体又不能收回,造成耕地浪费。种粮大户要从承包者手中获得耕地使用权,必须向一家一户的承包人租地耕种,有的种粮大户虽是免费“借”地种粮,但不具有合格的土地经营权,其发展受到制约。如种粮大户在租种耕地时,一些地方规定种粮直补等须归原承包人所有,这为种粮大户带来极大的成本压力。而现行粮食直补政策是按土地面积发放补贴,直补款是通过“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虽然国家规定粮食主产省(包括四川)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我省基本上都是按农户土地面积给予补贴,导致农户无论种不种粮食,只要有地就有直补款,于是对承包耕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都不愿意将土地用来流转。
  三是种地成本高、种植业比较效益低。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农业税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仍不高,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低,农药、化肥、机械等农资产品价格上涨,耕种成本不降反升,农业生产的实际收益低下。我省同全国一样,农民人均收入虽然有显著提高,但不是来自于农业,而是来自于其他收益较高的行业。我们在巴中市某区县调研发现,2014年上半年种粮平均生产成本上涨27.9%,其中,农资上涨24.2%、生产服务费用上涨29.5%、人工费用普遍上涨30%左右。通过对水稻和小麦亩平效益比较表明:按水稻每亩产500公斤,市场销售价2.7元/公斤计算,每亩水稻毛收入为1350元,小麦每亩均产300公斤,市场销售均价2.5元/公斤计算,每亩小麦毛收入为750元,如果土地成本不计算在内,加上一年的种粮补贴165.8元 ,每亩粮食的综合收益也仅为2265.8元,扣除2493元的生产成本,每亩仍亏227.2元。“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的现状,使耕地撂荒现象更加严重。
  四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短缺。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村中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严重匮乏,并且劳动力转移一直呈上升态势。留守劳动力老弱现象突出,无法胜任强度较大的农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用工紧张。省内很多县区农村,请一个劳动力一天的价格一般在100元左右,在农忙季节,平均一亩地会增加30-40元成本,这也使得很多劳动力不够的农户,干脆实行粗放种植或不种。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以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可考虑发展入股流转、托管流转等多种流转方式,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现有土地流转机制,在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原则下,采取转包、转让、入股等方式,使撂荒耕地集中到愿意种田的农业大户。条件具备时,可推行“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建议省级财政对流转土地给予奖励补贴;对常年土地撂荒达一定年限,通知撂荒农户耕种无果情况下,建议由村集体讨论并多数通过后,撂荒土地转由其他种植户耕种,同一村社农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也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允许农户以互换形式调换土地,使分散、过小的土地连片集中经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连片经营农村土地,并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优惠措施。在土地流转和农产品加工等环节中,一定要重视保护农户利益。
  二是加大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促进社会多渠道投资农业。资金投入重点集中在农业科技以及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特别要加大资金对山坪塘、石河堰、机耕道、渠道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整治的投入。可采取政府补贴与农民自购相结合,推广小型、多功能复合型农业机械,扩大机械耕种区域。同时做好防灾、减灾注重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是发展特色农业,增强耕地实用性。充分发挥丘陵、山区地域资源优势,提高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综合经济效益,培育农民增收新领域,避免农民因为种地成本高,收入低而撂荒耕地现象。当前重点应集中在促进丘陵地区从粮食为主的单一结构向粮、经、饲、林
(草)等多元结构转变,逐步提高优质粮油、优质畜禽、优质水产品和专用农产品比重,实现通用型品种结构向专用型品种结构转变并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边远农村特色农产品,建议免费在四川卫视、四川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上作广告宣传。
  四是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和机制。加大粮食补贴投入,将补贴向种植大户倾斜。整合现行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资金,改为“种粮补贴”,以提高补贴实效。对补贴对象明确规定为“粮农”,而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保证粮食补贴能够发放到真正种粮人手中。条件成熟后,可实行以种的粮食产量或销售量为依据进行补贴。
  五是加大对农民培训力度,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就近就业。
建议政府出台农民培训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新型农民培训。可根据优势产业和本地企业急需工种,有针对性地以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拓宽农民的就业范围;同时组织农业专家现代农业技术下乡,提高农民耕作技术。农业、人社等部门可通过电视、报纸、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配方施肥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保护和爱惜耕地的自觉性,并积极为农民发布企业的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就近打工、回乡创业。(民建四川省委)红网 - 百姓呼声 - 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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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
lanshanpgl 发表于 &20:36:30『标签:&->&』
  我是湖南永州蓝山县塔峰镇新民村村民彭桂林,丈夫已去世,育有四女,无儿子。  1992年,在村民和我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村主任吴嫦卫私自和县国土局局长签订征地协议,将我家的3亩多的责任田强行征收。直到1999年,我家看到有推土机来推我家的田地时,我上前阻止,才被告知我家的这块责任田已经于1992年被征收(此块田地的农业税我家一直上交,直到1999年知道此事),说是用来兴建银行。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家的田地上,建起了别墅、门面,没有建任何办公场所,其完全是假公济私,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于是,我就开始不断的向县里、市里、省里反应此事,讨要说法,省里、市里领导也先后批示,要县里调查、解决此事,但是县里分管国土的副县长唐志雄每次都是把我骗回家,叫我回家等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到了县里、镇里、村里,却完全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次你们巡视组的到来,让我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在此特向上级机关领导申诉,请领导明察秋毫,万分感谢!  1、 严厉查处村主任吴嫦卫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  2、 归还我被非法卖掉的土地  报告人:彭桂林  日星期六  电话:
红网蓝山县分站:蓝山县塔峰街道办事处关于“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一帖的回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蓝山县新民村彭桂林反映村主任私自与县国土局签订协议,非法买卖他家责任田之事,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政领导会议,要求政法组人员认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彭桂林,女,汉族,塔峰办事处新民村××组村民,身份证号:1302××,联系电话:×× 。  二、主要诉求&   主要诉求:村主任吴嫦卫和县国土局在其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建银行综合楼为由,将她家剩余的3亩多责任田土全部征收,而征收地没有给来建银行,现要求给予处理。  三、处理情况  彭桂林家被征的只有2.2亩水田,没有3亩田。彭桂林被征的2.2亩水田地点在本组的长冲平地段,于1992年被蓝山县国土管理局征用。蓝山县国土管理局于日与当时蓝山县城关办事处(现今的塔峰办事处)新民村22组签订了“蓝山县征地协议书”,22组村民大部分签了名,有的村民还盖了私章,村、组均盖了公章。此征地协议的面积是22组的5.73亩水田(其中包括彭桂林家的2.2亩水田),按当时每亩7000元的价格补偿给新民村22组。当时,彭桂林的爱人许顺发因对国家征地政策有看法,就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国家的土地政策规定“田土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耕作使用权”)。以《日蓝山县征地协议书》为证,说明彭桂林所反映的2.2亩水田属国家征收,只是1992年其没有及时领取征地款。直到1999年,政府调查新民村22组因国家征地出现的土地承包和征地款分配问题时,又补给彭桂林家征地款项,且当时组里还按征地款的金额抽取了20%归组集体作管理费。  时任新民村秘书贺武章证实,并查阅“1999年新民村22组征地补偿处理方案”(当时全组32户,除进出田协议中出田户没有签名外,有20户村民签名),彭桂林家1992年被征的2.2亩水田(当时征收价格为每亩7000元),加上1992年至1999年的利息一次性补偿到位。因此彭桂林要求返回2.2亩水田的理由不成立。银行征地后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因此,就没有在此征地处新建银行。至于征地后使用情况由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  为使上访人彭桂林息访的目的,办事处成立了专案组,几年来经常下到村组调查了解,入户讲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听取信访人意见,关心其生产、生活困难,并多次召集信访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1、日在塔峰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其反映的各项诉求进行座谈协商,信访人态度坚决,要求返回被征的2.2亩土地,协商不一致。  2、日,在县国土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国土局、塔峰办事处政府、新民村干部与其协商,又一次不欢而散。  3、日,在塔峰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通过作其思想工作,按照信访人要求,达成了以下协议:①由塔峰办事处政府一次性退补彭桂林1992年至1997年的农业税(本息)计人民币1500元;②由塔峰办事处政府与民政部门协调,解决信访人的最低生活保障;③考虑到信访人的家庭实际困难,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对彭桂林所征的2.2亩土地按1999年水田的征地标准给予补偿,支付补差利息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人民币60000元。最后,由于信访人觉得补偿太低,不能照顾到其子子孙孙而拒绝在息访协议上签字,仅领取了1500元农业税退补款(已多次领取)。  四、下一步打算及稳控措施  1、对其反映的“1992年被征2.2亩水田,现要求给予返回”这个诉求,其理由不充分,由办事处信访办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2、鉴于彭桂林属纯女户家庭,其夫又病故多年,生活确有困难,由民政所为其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3、进一步努力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蓝山县塔峰街道办事处(章)  日 &11:18:47
时刻网友6:回复: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第1楼顶你!强烈支持! &22:07:34时刻网友2:回复: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第2楼严查,严惩。&06:07:53时刻网友8:回复: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第3楼你克巡视组哪里反应哈&21:34:25鹏城深南大道!:“不能照顾到其子子孙孙”?第4楼“不能照顾到其子子孙孙”?镇政府撰稿人有强烈的敌视、藐视、轻视、侮辱情结!对镇政府撰稿人表示强烈谴责!群众有意见有问题,为什么有意见有问题?这么些年的强行征田证地,到底谁是利益的最大收获者?谁是空手套白狼的人??&14:46:44网友17:对镇政府的回复第5楼以上塔峰镇政府的回复,实属荒唐。 第一,除了我家的2.28亩责任水田之外,还有1亩多的自留地,所以一共是3亩多; 第二,如果按照你们说的当时有32户人,有20户村民签字,而你们出示的所谓的协议上只有13个村民签名,而且有7个签名是同一个人的字迹(你们敢把你们所谓的征地协议贴到网上来吗)。请问这是叫大部分村民签名了吗。?我后来问过上面有签字的人,只有两人知道此事,而且是由于不识字,村主任骗他们说是征收村集体的地,就签字了。 第三,关于你们说村、组均盖了公章,这些在你们拿给我看的协议书中,我没有看到。 第四,关于征地面积你们这份回复上写的是5.73亩,在你们所出示的所谓的“征地协议”上,上面清楚的写的征地面积6.573亩,按照每亩7000元的价格,共计46011元。不知道是你们的工作人员没仔细看这个数字还是想掩盖这个事实,我认为是你们想掩盖事实的成分多一点吧? 第五,按照你们在上述回复中,所提到的你们所谓的与我达成的协议的想法,退补我92年到97年的农业税,说明我当时并不知情,而且,如果当时我的地已经被正常征收,我还会一直交农业税到1997年吗,我已经没这么多责任田的话,政府也不会收我这么多税呀?说明你们不但欺骗我,还欺骗了,在你们所出示的所谓的“征地协议”上,政府。由此可以说明,你们的这个回复,完全是自相矛盾,为什么征收了我的责任田,政府还要我继续交这些田的农业税,这说的过去吗? 第六,你们以上的回复中提到,“银行征地后,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那我想问,如果按照合法的征地程序,征地的时候显然你们是按银行的要求来征地的,那为何征地后会出现说“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呢,难道政府部门或者是银行办事都不经过事前规划,都是拍拍脑袋就决定的吗,这就是你们政府工作人员的办事方式吗? 第七,你们所说的我多次领取1500元农业税退补款,我承认领取过一次,并没有你们所说的多次,请你们以事实为依据,别编造故事,欺骗大众。 第八,你们如果把这份违法的征地协议公之于众,一切就真相大白了,你们敢吗?你们敢让大家来评价,让法律来评价,让正义来评价,让阳光来照亮黑暗吗?l 第九,望上级领导重视此事,认真调查解决此事,严厉查处伪造签名者、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不然,中国梦从何说起。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能够支持我,能够转发此贴(以上所述一切属实,网友请放心转发),支持这正义的事情,支持这庄严的事情,让更多的人知道此事,让事实的真相尽快浮出水面,谢谢!&20:17:17lanshanpgl:九问蓝山县塔峰镇政府第6楼  我是湖南永州蓝山县塔峰镇新民村村民彭桂林,丈夫已去世,育有四女,无儿子。   1992年,在村民和我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村主任吴嫦卫私自和县国土局局长签订征地协议,将我家的3亩多的责任田强行征收。直到1999年,我家看到有推土机来推我家的田地时,我上前阻止,才被告知我家的这块责任田已经于1992年被征收(此块田地的农业税我家一直上交,直到1999年知道此事),说是用来兴建银行。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家的田地上,建起了别墅、门面,没有建任何办公场所,其完全是假公济私,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于是,我就开始不断的向县里、市里、省里反应此事,讨要说法,省里、市里领导也先后批示,要县里调查、解决此事,但是县里分管国土的副县长唐志雄每次都是把我骗回家,叫我回家等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到了县里、镇里、村里,却完全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次你们巡视组的到来,让我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在此特向上级机关领导申诉,请领导明察秋毫,万分感谢!   1、&严厉查处村主任吴嫦卫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   2、&归还我被非法卖掉的土地   报告人:彭桂林   日星期六   电话:
红网蓝山县分站:蓝山县塔峰街道办事处关于“蓝山县新民村主任非法强卖我家责任田”一帖的回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蓝山县新民村彭桂林反映村主任私自与县国土局签订协议,非法买卖他家责任田之事,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政领导会议,要求政法组人员认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彭桂林,女,汉族,塔峰办事处新民村××组村民,身份证号:1302××,联系电话:××&。

  二、主要诉求 &

  主要诉求:村主任吴嫦卫和县国土局在其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建银行综合楼为由,将她家剩余的3亩多责任田土全部征收,而征收地没有给来建银行,现要求给予处理。

  三、处理情况

  彭桂林家被征的只有2.2亩水田,没有3亩田。彭桂林被征的2.2亩水田地点在本组的长冲平地段,于1992年被蓝山县国土管理局征用。蓝山县国土管理局于日与当时蓝山县城关办事处(现今的塔峰办事处)新民村22组签订了“蓝山县征地协议书”,22组村民大部分签了名,有的村民还盖了私章,村、组均盖了公章。此征地协议的面积是22组的5.73亩水田(其中包括彭桂林家的2.2亩水田),按当时每亩7000元的价格补偿给新民村22组。当时,彭桂林的爱人许顺发因对国家征地政策有看法,就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国家的土地政策规定“田土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耕作使用权”)。以《日蓝山县征地协议书》为证,说明彭桂林所反映的2.2亩水田属国家征收,只是1992年其没有及时领取征地款。直到1999年,政府调查新民村22组因国家征地出现的土地承包和征地款分配问题时,又补给彭桂林家征地款项,且当时组里还按征地款的金额抽取了20%归组集体作管理费。

  时任新民村秘书贺武章证实,并查阅“1999年新民村22组征地补偿处理方案”(当时全组32户,除进出田协议中出田户没有签名外,有20户村民签名),彭桂林家1992年被征的2.2亩水田(当时征收价格为每亩7000元),加上1992年至1999年的利息一次性补偿到位。因此彭桂林要求返回2.2亩水田的理由不成立。银行征地后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因此,就没有在此征地处新建银行。至于征地后使用情况由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

  为使上访人彭桂林息访的目的,办事处成立了专案组,几年来经常下到村组调查了解,入户讲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听取信访人意见,关心其生产、生活困难,并多次召集信访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1、日在塔峰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其反映的各项诉求进行座谈协商,信访人态度坚决,要求返回被征的2.2亩土地,协商不一致。

  2、日,在县国土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国土局、塔峰办事处政府、新民村干部与其协商,又一次不欢而散。

  3、日,在塔峰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通过作其思想工作,按照信访人要求,达成了以下协议:①由塔峰办事处政府一次性退补彭桂林1992年至1997年的农业税(本息)计人民币1500元;②由塔峰办事处政府与民政部门协调,解决信访人的最低生活保障;③考虑到信访人的家庭实际困难,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对彭桂林所征的2.2亩土地按1999年水田的征地标准给予补偿,支付补差利息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人民币60000元。最后,由于信访人觉得补偿太低,不能照顾到其子子孙孙而拒绝在息访协议上签字,仅领取了1500元农业税退补款(已多次领取)。

  四、下一步打算及稳控措施

  1、对其反映的“1992年被征2.2亩水田,现要求给予返回”这个诉求,其理由不充分,由办事处信访办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2、鉴于彭桂林属纯女户家庭,其夫又病故多年,生活确有困难,由民政所为其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3、进一步努力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蓝山县塔峰街道办事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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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问蓝山县塔峰镇政府
根据塔峰镇政府上次的回复,特提出以下九个问题: 第一,除了我家的2.28亩责任水田之外,还有1亩多的自留地,所以一共是3亩多; 第二,如果按照你们说的当时有32户人,有20户村民签字,而你们出示的所谓的协议上只有13个村民签名,而且有7个签名是同一个人的字迹(你们敢把你们所谓的征地协议贴到网上来吗)。请问这是叫大部分村民签名了吗。?我后来问过上面有签字的人,只有两人知道此事,而且是由于不识字,村主任骗他们说是征收村集体的地,就签字了。 第三,关于你们说村、组均盖了公章,这些在你们拿给我看的协议书中,我没有看到。 第四,关于征地面积你们这份回复上写的是5.73亩,在你们所出示的所谓的“征地协议”上,上面清楚的写的征地面积6.573亩,按照每亩7000元的价格,共计46011元。不知道是你们的工作人员没仔细看这个数字还是想掩盖把我家1亩多自留地违法征收的事实,我认为是你们想掩盖事实的成分多一点吧?请你们解释清楚。 第五,按照你们在上述回复中,所提到的你们所谓的与我达成的协议的想法,退补我92年到97年的农业税,说明我当时并不知情,而且,如果当时我的地已经被正常征收,我还会一直交农业税到1997年吗,我已经没这么多责任田的话,政府也不会收我这么多税呀?说明你们不但欺骗我,还欺骗了政府。由此可以说明,你们的这个回复,完全是自相矛盾,为什么征收了我的责任田,政府还要我继续交这些田的农业税,这说的过去吗? 第六,你们以上的回复中提到,“银行征地后,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那我想问,如果按照合法的征地程序,征地的时候显然你们是按银行的要求来征地的,那为何征地后会出现说“觉得面积狭小,不利于以后发展空间”呢,难道政府部门或者是银行办事都不经过事前规划,都是拍拍脑袋就决定的吗,这就是你们政府工作人员的办事方式吗? 第七,你们所说的我多次领取1500元农业税退补款,我承认领取过一次,并没有你们所说的多次,请你们以事实为依据,别编造故事,欺骗大众。 第八,你们如果把这份违法的征地协议公之于众,一切就真相大白了,你们敢吗?你们敢让大家来评价,让法律来评价,让正义来评价,让阳光来照亮黑暗吗?l 第九,望上级领导重视此事,认真调查解决此事,严厉查处伪造签名者、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不然,中国梦从何说起。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能够支持我,能够转发此贴(以上所述一切属实,网友请放心转发),支持这正义的事情,支持这庄严的事情,让更多的人知道此事,让事实的真相尽快浮出水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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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农业税 农民劲百倍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  编前语  2006年元旦第一天,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有专家指出,农业税废止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农民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这一标志性事件,意味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始发生重大变化。  其实四川早在2005年年初就开始免征农业税,一年下来,农民感受如何?本报驻南充、达州、自贡、眉山等地记者,走村串户,采撷一组农民发自心间的欢欣与鼓舞;在走访的同时,记者也收集到一些预期和困惑,希望能够引起方方面面的更多关注。  南部县水音乡长岭村史光富:  消费的“胆子”大了  ■贾登荣何青松本报记者陈勇 隆冬多日难见的阳光和煦地洒满南部县水音乡长岭村田野。日上午,当记者来到这个以传统农业为支柱的村落时,农家院落里隐约传出宰杀年猪的声音,农家的年关近了。  路边葱茏的果园里,村民王德初正忙着给梨树修枝,“抓紧时间搞冬管,来年夏天才有好收成嘛!”他满脸笑意。“你们现在对国家的什么政策最满意?”面对记者提问,王德初迅速“抢答”:“免收农业税呗!现在种地更有搞头了,去年我又从外出打工村民那里转包了20亩撂荒地,仅稻谷就收了1万多公斤,梨子又卖了8000多元。辛苦一年,收入近两万元哩!”算账中,他笑声不断。  一则因“粗心”引发的增收故事则让记者感慨不已。该乡陈家桥村3社的贫困农户陈元根2005年上半年东拼西凑了90多元钱去交农业税,谁知到乡上交钱时才知道农业税已经用不着交了,“那时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90多元对我这样的家庭不是小数呵!”欣喜之余的陈元根顺便就用这90多元钱在乡场上买了30只小鸡、18只雏鹅,几个月后就净赚了近400元。如今,靠免征农业税优惠政策积累起本钱的陈元根很快扩大了养殖规模,日子过得宽松了。  “可别小看这免征农业税政策哟,对广大困难农户却是雪中送炭!”村党支部书记陈孝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陈元根家不到两亩地,过去要交近百元农业税,而他家靠种粮为生,年人均纯收入只有700来元,每年买了种子、肥料、农药后,简直就没有闲钱,有时完税的钱还要靠借。现在免了农业税,等于间接为他们提供了生产启动金。像陈元根一样,村里靠着免征农业税政策走出困境的贫困农户已有几十户。  陈家桥村5社村民史光富的新楼在村里十分显眼,“花了10多万元哩,沼气池、洁净灶、自来水……过去我可不敢这样花钱  哟!”谈起如此“消费”的底气,史光富将“停征农业税”列为一项重要的理由:过去靠种植药材虽然积攒了不少家底,但谁都不敢保证今后还能挣这么多钱,缺乏“安全感”。现在好了,务农没有负担,今后靠土地挣钱的路就更宽了,免除农业税说明党中央对农民增收的高度重视,所以消费的“胆子”也大了!从他的言谈中,记者深刻感受到了农民对免征农业税带来的强烈增收预期。  陈家桥村党支部书记陈孝德则有感于停征农业税给他带来的变化:“往年这个时候,我都要挨家挨户催粮催款;现在好了,我们基层干部能腾出更多时间为村里发展产业、争取项目、引进良种、拓宽市场,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多干实事,这样多好!”  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磨刀岭村村民:  “取消农税,我们欢喜得很!”  ■本报记者代晓明 日,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磨刀岭村,在新修的机耕道上一派火热景象。“7.5公里的村道,修成片石路就需40多万元,如果搞成水泥路则要上百万元。全部由村民自己投资投劳,这在农业税减免前想都不敢想。”当了10多年村干部的村支书雷光富万分感慨。  磨刀岭是镇里最偏远的村,村民到镇上赶集办事要走十多里的田坎。雨天,道路泥泞更难行,“穿长统靴都走不动。”在修路现场出力的14组村民谢荣清这样感叹。  尽管路难走,但谁都不愿意出钱修路。村民们认为,既然交了税,修桥铺路就该找政府。  “而现在村民修路的积极性高得很。”雷光富颇为得意地说,8组村民要将退耕还林款全部用来修路。过去,该村只有6公里的机耕道,这两年,村民们集资投劳新修了9公里多机耕道,“今后,有了钱,我们就打成水泥路。”谢荣清脸上写满憧憬。  今年55岁的谢荣清,一家三口,田土两亩多。他说,过去他家每年要缴农税和提留统筹款200来元。“取消农税,我们欢喜得很!”谢荣清放下手中的锄头,叹了口气:“但是,化肥、种子涨得也很凶。”  据了解,自贡2005年停征农业税及附加,全市共计减征农业税及附加5113.1万元,人平减负18.52元。  仁寿县德一村村民张学军:  土地产出的都是自己的  ■潘建勇本报记者王青山 日,隆冬时节,寒气袭人。可在仁寿县彰加镇德一村村道的建设工地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景象。记者和正在修路的56岁的村民张学军一说起取消农业税的事,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说起取消农业税的好处,他首先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他家三口人,3.6亩土地,以前全年农业税和各种集资摊派,人均要达到300多元,棒棒都敲不脱。辛苦一年只剩下不足1000元。平时吃肉都舍不得,更不敢生病,即使生了病也只能是“小病忍,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2005年免征农业税后,那日子就不一样了,收入也是看得见地往上蹿:原来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才是自己的,现在的情况是,土地所生产出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的。更让人做梦都不敢想的是,农民种地国家还给钱,给粮食补贴,粮食价格一上涨,这一进一出,一亩地每年收入可增加到近2000元!取消农业税后,现在我们农民更珍惜土地了,原来丢荒的土地和坡坎,现在都种上了,还搞间种、套种,田边土角都种上了粗杂粮。一些没技术外出打工的村民嫌挣钱少,也回来种地了。  说起修村道,老张感慨万千:村组干部多次动员大家集资修路,可哪里去找钱呀?2005年集资修路,人均60元,不需要村组干部求爹爹告奶奶,一天就收齐了。看着眼前的村道,老张说,现在走人户再也不怕刮风下雨了。  镇党委书记吕正杰告诉记者:取消农业税后,干群关系融洽了,乡镇、村组干部现在是一到村里就走不脱,不是向你请教技术,就是向你打听信息,一到吃饭,都争着请你,给饭钱人家反倒生气,说你瞧不起他。取消农业税,百姓干部都安逸!  万源市固军乡中河村宋孝伦:  我要做真正的“农业工人”  ■沈宏李文章本报记者文铭权 “种皇粮,交国税,千百年来天经地义的哦!”听说2006年元旦后农业税全部免除,正在地里忙乎的万源市固军乡中河村1组村民宋孝伦高兴得合不拢嘴。“现在好啊,每一粒粮食都是自己的了。”  50多岁的宋孝伦老两口多年来辛勤耕耘着自家的2.1亩地。关于农业税,他掰着满是老茧的手给记者一五一十地道来―――  “2003年,农业税税率没有降低时,我种地每一亩要交51元;2004年,我们万源市农业税降了3个百分点,每亩地的负担降到33元;2005年更安逸,又把这33元  钱也给全免了。而且每种一亩地的粮食,政府还要补贴13元。这一免一补,凑拢来就是很大的一个数!”  让宋孝伦高兴的还不止这些。和村里许多村民一样,从2003年开始,老宋家中的2.1亩地以每年每亩500元的价格租赁给万源宋氏葛业公司进行特色农业开发,种上了葛根。2005年开春的时候他家共售出近10吨葛根。如今新一轮的收获又要开始了。“免除农业税,又出租,又收种,我的地里‘增值’好多。”宋孝伦说。  老宋给自己现在的身份定了一个新名词―――“农业工人”。据万源宋氏葛业负责人杨义春介绍,公司采用“基地+农户”的方式,返聘附近农民搞种植,除了所种葛根由公司回收每亩可实现收入2500元以上外,只要来帮工,一天还能够挣上20元。  “现在群众种地的积极性很高,不像那些年随处可见荒地!”1组村民王吉兵、张书强等全家外出打工后,村民张祥友立即把他们的土地租过来种上庄稼,喂了20多头猪,成为远近有名的致富能手。  作为驻村干部,固军乡副乡长杨芝玉现在成了中河村群众最受欢迎的人。“以往干部下来,主要就是来催粮催款收账,三两句话不投机就容易起矛盾。”宋孝伦说,“现在他们来搞技术培训、指导新村建设等,都是在为我们考虑。”  现在宋孝伦们还有什么希望和顾虑呢?  他们希望:“但愿我们农村的路更好走,看病方便,也看得起病。”  他们担心:“化肥、农药等农资涨价,运输成本增加。让国家给我们减免的部分被涨价变相冲抵了。”
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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