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乒乓球的好处磕掉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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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爷爷抱着孙女散步 结果被这个东西绊倒磕掉牙 大家走路时要当心
来源: 时间: 10:27
&&& 22号晚上9点,家住海甸五东路的李先生,抱着四岁大的孙女散步回家,哪想途径江海郡小区门前路段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 记者见到李先生时,他刚刚从医院包扎出来。他的鼻子和嘴巴受伤,脸上还残留血迹,一颗牙已经断裂。据他介绍,出现这样的情况,全都是因为铺在路边的一根白色管道。 &&& 当事人李先生:天特别黑,我接我四岁小孙女回家,我一抱她,我也没看到白色管道。摔到这了,牙磕掉了,我找了半天,那半颗牙,没找到,这不是一摔,磕到这。 &&& 被这跟白色管道绊倒,李先生不仅摔断了牙,4岁的小孙女的头部也受到轻微伤。记者注意到,这跟白色管道从附近的江海郡小区内,一直连到路边井盖下,白色管道周边并未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备,井盖旁边的护栏也已经倾倒。而对于这个裸露在路边的设施,很多居民也是忧心忡忡。 &&& 海口市江海郡小区附近居民:危险,到了晚上,别人车这样过来,还有从这边过去的,都危险,小孩掉下去,还有走路,大人、老人都容易绊倒。 &&& 海口市江海郡小区附近居民:你像平平的路,人过去了能不危险吗,一点都不安全,孩子摔坏了,能行吗。 &&& 当事人李先生:电动车不是撞翻了,我听那个司机讲的,摔好多人了,你安装不要紧,你弄一个灯,你要弄一个什么东西显著标志,不能把人绊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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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打闹磕掉牙 被判父母赔钱学校无责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选稿:赵菊玲
  东方网12月11日消息:两个小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一人被另一人绊倒磕掉两颗门牙。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小明赔偿小刚1.5万元,学校无需担责。
  据小刚说,课间休息时他和小明一起玩耍,小明把他绊倒,致其两颗上门牙磕掉。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小刚将学校及小明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其中牙齿修复费用1.4万元。小明辩称,他是不小心和小刚碰撞在一起,事发后其父母积极配合治疗,并承担了相关治疗费用,所以不同意再承担后期治疗费用。学校则认为,该校提供的教育设施符合上级要求,且有禁止打闹的纪律,事发后,学校老师一边告知家长,一边采取救护措施,已尽到相应义务。法院认为,学校在事发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不需担责。因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8岁男孩摔倒磕掉牙 家长起诉学校和孩子同学索赔_网易新闻
8岁男孩摔倒磕掉牙 家长起诉学校和孩子同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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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8岁男孩摔倒磕掉牙 家长起诉校方和孩子同学索赔)
中安在线讯&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嬉戏打闹,是孩子们的天性,尤其是在校园内,同龄孩子在一起难免打打闹闹。可万一出现意外,谁来担责就成了难题。这不,阜南县一个8岁孩子课间摔倒磕掉了牙,为了给孩子讨个说法,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和孩子的同学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全部损失4.7万多元。二审期间,学校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日,阜南县某小学校园内,和往常一样正常上下课。可就在课间十分钟休息时,发生了一件意外事件。当时,三年级一班的小明和小波结伴去教室上课。谁知,在一楼楼梯口处,小明摔倒在地,嘴巴顿时鲜血直流。老师赶紧打电话通知小明的父母,将孩子带去医院查看伤情。经阜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断,小明上唇软组织挫伤伴唇内粘膜擦伤,牙齿外伤性折断,牙神经裸露。在两次门诊复诊期间,共花费875元,有医院4张正式发票为证。孩子在学校磕掉了牙齿,小明的父母一是心疼孩子,二是觉得校园管理有疏忽,才会对孩子造成了伤害。去年1月7日,小明的家人自行委托鉴定,鉴定意见为,小明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营养期限20天、护理期限7天;待小明成年后需进行烤瓷牙修复,约需6000元,正常情况下修复一次使用期限为8-10年。这样算下来,小明成年后还需要一笔费用,来修复这次意外中磕掉的牙齿。事情发生后,小明的父母觉得,孩子的意外摔伤与小波以及学校都有关系,他们应该赔偿。三方协商不成,小明的父母只好将他们都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被告小波的父亲坚持说,两个小孩之间没有发生过矛盾,两人是在上课铃响后,从一楼往三楼拥挤上楼,小明在拥挤时摔倒。双方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明的损失应由学校承担。学校一方则表示,小明受伤是小波故意侵权导致,两人当时发生了争执,才会导致小明摔倒。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的责任是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对未成年人受伤,承担过错责任,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即使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小明受伤也与学校无关。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阜南县人民法院在调查审理后,认定当时事实情况为,小明受伤以及清理完伤口,校方都没有相应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场,学校在组织与管理上存在疏漏和不足,该疏漏和不足与小明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小明的合理损失应由学校予以赔偿。学校辩称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予采信。
另外,小波在上楼梯时挤到小明,导致小明摔倒受伤。小明和小波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小波并无伤害小明的故意,因小波只有8岁,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智力情况,小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阜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学校赔偿小明全部损失47996.36元。一审宣判后,学校不服,提起上诉。随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审理期间,学校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二审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目前,本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文人名均系化名)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赵亚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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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隆化:顾客浴室摔倒磕掉牙 洗浴中心赔偿8000元
   □杨国利 杨晓亮   经营者因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受伤,要作出赔偿。近日,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就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案,在洗浴中心受伤的消费者一方获赔8000元。   今年10月,周女士带着10岁女儿欣欣到隆化县一家洗浴中心洗澡。母女二人洗完澡走向更衣室时,欣欣不慎滑倒,磕掉一颗门牙。洗浴中心工作人员陪周女士去医院给欣欣做了检查,同时洗浴中心支付了300元医药费。医生告诉周女士,孩子已经由乳牙换了恒牙,再长出新牙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只能种植牙,但要等到18岁才可以做,种植一颗牙大约1万元左右。随后,周女士找到洗浴中心,要求赔偿1.2万元用作孩子种植牙的费用。但是,洗浴中心负责人认为,浴室内已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牌,孩子摔倒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又认为周女士所要赔偿过高。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周女士无奈之下,找到隆化县市场监管局和隆化县消费者协会求助。接诉后,隆化县市场监管局和消协联合对此纠纷展开调查。同时,告诫洗浴中心:周女士女儿欣欣毕竟是在浴室内出的事,不能以设置提醒牌拒绝赔偿。经调解,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洗浴中心赔偿周女士现金8000元。为防止再发生此类事故,县市场监管局还指导洗浴中心在浴室内安放了防滑垫。   说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这起纠纷案中,洗浴中心在设置提醒标志的同时,也要采取相关的防滑措施,消费者因地面湿滑而滑倒,说明经营者只是尽了提醒义务,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予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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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下课铃声一响,校园里便到处都是嬉戏打闹的学生,偶尔有些磕磕碰碰也在所难免。可有没有想过,如果真的有学生在期间受了伤,那医药费又该由谁来买单呢?邵阳县长阳铺中心学校就有两个小学生,相撞后其中一人摔倒磕掉了牙,最后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该校正在搞建设,导致学生活动的空间缩小了,判处学校承担80%责任。
  潇湘晨报长沙讯 4月20日中午,邵阳县长阳铺中心学校,两个小学生回教室的路上撞了一下,其中一个女孩摔倒磕掉了牙。本来是件挺小的事,结果却闹上了法庭,学校成了被告。8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邵阳县人民法院获悉,学校被判担责80%,理由是学校搞建设,导致学生活动的空间缩小了。
  长阳铺中心学校实行的是半封闭式管理,一般情况下,学生从早上进校后直至下午放学,都不得外出,午餐也是在学校里解决。今年4月20日12时许,一年级女孩小胡吃完午餐,准备回教室休息,走到一栋教学楼前的花坛边时,不小心撞上了同年级的男孩小李。这一撞,小胡的牙齿磕掉了,小李的膝盖也受了伤。小胡先后被送到长阳铺卫生院、邵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6天,经医生诊断为牙龈裂伤,创伤性牙脱位,仅医药费就花了3526.6元。5月18日,经邵阳医专司法鉴定所鉴定,小胡的牙齿外伤性脱落,后续义齿修复费用遵会诊意见,选择中等价位种植牙,单次费用需8000元,预计更换三次,共计四次,费用预计3.2万元(不含地域及物价上涨因素)。
  因为这颗牙齿,小胡家损失了3.7万余元,事后,小胡一方将小李和学校告上了法庭。
  面对这样的诉讼请求,小李一方和学校都有话要说,觉得很是委屈。&学校正在搞改建,学生活动的空间不多,再说了,两个孩子都未成年,事发当天相撞后小李的膝盖也受伤了。&小李的家长认为,小胡的受伤又不是自己孩子从后面将其推倒所致的,为什么只让自己担责呢?除了学校有责任之外,小胡本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事情发生后,我们已经为小胡支付了2000元医疗费。&小李的父母表示。而邵阳县长阳铺中心学校则表示,&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管理非常到位,但是学生众多,难免出现伤害事故。&
  最终,经邵阳县人民法院审理,长阳铺中心学校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为宜,即29860元,本案双方的监护人各确定责任比例为10%,即3733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刘永强
  学校范围有限,未尽管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邵阳县人民法院认为,长阳铺中心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应尽到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采取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安全。
  而且事故发生时,学校内的幼儿园正在施工,学生们休息活动的空间有限。事故发生的地点正好位于超过小学低年级学生正常身高的花坛边,视线明显受阻,学校也未在该处设置任何警示或者防护措施,因此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为宜,即29860元。
  除了长阳铺中心学校,邵阳县人民法院认为,小胡和小李发生碰撞,虽然双方无主观故意,但在行走途中未注意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双方的监护人应当对其小孩负有言传身教的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双方的监护人各确定责任比例为10%,即3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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