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用再就业失业证干什么啊

退休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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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
退休证定义
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退休证时,需持退休审批表,照片一张,到市登记备案,加盖公章和钢印。处级以上人员的退休证到办理。
退休证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关于退休的条件、待遇、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的总称。干部退休,是指干部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他生活保障,并予以妥善安置和管理。
文革后的《退休证》
  民主革命时期,干部队伍比较年轻,党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生活待遇上,基本实行供给制。因此,在解放区没有专门制订干部或职工退休的规定。日,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护条例》中,对公营企业实行薪金制职工的退休作了一些规定。建国后最早的办法是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退休人员处理办法》)。适用的范围是,过去有退休金之机关、铁路、海关、邮局等单位的职工。当时正处于建国初期,百业待举,财政经济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要在全国职工中普遍实行退休养老的办法,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只能在经济条件较好、过去实行退休金的一些单位实行。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根据《》关于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保条例》)。《劳保条例》中有关职工养老待遇的实施范围包括铁路、邮电、航运及有职工100人以上的工厂、矿场。日,随着全国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政务院修正公布的《劳保条例》,又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工、矿、交通部门的基建企业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  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简称《退休处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费开支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个规定,是与《劳保条例》平行的。从此,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普遍实行了退休(养老)的办法。  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简称《退休暂行规定》)。这个规定,把企业单位实行的《劳保条例》中有关养老待遇的规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退休办法统一为一个规定,普遍适用于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与职员。  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颁布了国发[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前者关于干部退休的决定,适用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后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这个文件,把原来干部、工人实行同一个退休办法,改为分别实行两个办法。在干部中,有一部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干部,他们对革命做出了宝贵的贡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他们除了退休以外,还需要采取担任顾问、荣誉职务和离职休养等办法进行安排。这些办法,对工人是不适用的。至于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待遇,基本保持一致。
退休证相关法规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
退休证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证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退休证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退休证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退休证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退休证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退休证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退休证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退休证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退休证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发展还不快,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工人退休、退职造成的自然减员的缺额,原则上应当是那个单位缺的,补充给那个单位,也可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在单位之间进行适当调剂。但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所招收的子女,必须适合生产、工作需要。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退休证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退休证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退休证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退休证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职工退休证
.泰达政府门户网[引用日期]今日律师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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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再就业优惠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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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是针对按城市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个人在再就业、创业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同时对相关企业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员工也给予减免税收、提供等有关优惠措施。
再就业优惠证简介
《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按城市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 由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监制,街道社保所统一办理,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限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享受扶持政策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免收、减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
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五类人员(以下简称),可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1、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即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但因单位等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金期满、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即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3、正在享受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4、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大集体企业指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批准成立的。城镇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下岗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但因单位等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城镇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再就业的原城镇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城镇家庭户籍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城镇家庭成员(《再就业优惠证》限发一人)。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在行政辖区范围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程序
1、本人申请。上述第一类人员,属下岗职工的凭企业出具的下岗职工相关证明,
《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程序
属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的凭《城镇劳动者失业证》,第二类人员凭破产企业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的证明,第三类人员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关证明和《城镇劳动者失业证》,第四类人员,属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凭企业出具的下岗职工相关证明,属原城镇大集体企业失业人员的凭《江西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第五类人员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以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向企业或原企业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再就业优惠证》限发一人),未设立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居委会的独立,经由同级部门委托,其下岗失业人员可通过企业向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张榜公布。接受申请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认真核实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向申请对象所在社区或企业张榜公布7天。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凭公布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个人申请材料,填写《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核定。接受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向同级工商行政部门了解申请人从事历史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要说明原因。
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
1、《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人本人使用,对距不足3年的下岗失业人员,其《再就业优惠证》上要标注有效期限。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再就业优惠证》自行作废,并由发放部门负责收回。
2、《再就业优惠证》根据《意见》规定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3、《再就业优惠证》持有人已享受到相关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相关优惠政策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标注。
4、《再就业优惠证》实行统一编号,一律免费发放,每年由发证机关年检一次,未进行年检的自动作废。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优惠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扶持政策的,《再就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保管。
6、《再就业优惠证》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1]
再就业优惠证优惠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
《再就业优惠证》需年检
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荒沙、荒水、荒地、荒滩,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
再就业优惠证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政策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4个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再就业优惠证服务、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政策
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
《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
以上,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
社保补贴政策 1、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就业困难对象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再就业优惠证》向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与利率,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为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再就业优惠证现象问题
再就业优惠证利用政策牟私利
下岗工人再就业时,国家给予免税、免费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本来是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可有的人却利用优惠政策的空子,以逃避税、费,致国家利益受损。2009年10月,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整治犯罪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两起冒用“再就业优惠证”领取发票的犯罪案件。
章某是太湖县人。2008年5月,章某冒用两名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优惠证”办理了税务登记,取得了国家政策性税收减免优惠。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章某以被冒用人名义,按月领购安徽省安庆市服务业,累计票面金额约40万元,后以低于法定税率的价格卖给城乡,从中牟利。2007年3月以来,太湖县晋熙镇居民凌某低价进购安徽省安庆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十余本,向该镇个体户出售牟利。
再就业优惠证优惠证成赚钱工具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一些经营户雇佣下岗职工来经营,给其一些“借证费”、
下岗职工取得《再就业优惠证》
“租证费”,然后凭借“再就业优惠证”办理,以此达到偷逃国家税费的目的。除此之外,有少数本不是下岗职工的人,却通过一定的手段来骗取“再就业优惠证”,以达到偷逃有关税费的目的。
再就业优惠证危害:税收、管理双受损
“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从事发票犯罪活动,危害巨大。 ”安庆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下岗优惠的业主可连续三年免缴8000元税金。这样,犯罪分子在领购发票时基本就不需要纳税。 ” “除了国家税收受损外,犯罪分子的行为还导致发票管理混乱。 ”一位办案民警说,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甲地发票流到乙地使用;有的单位非法开支无法入账,往往购买发票充抵。
再就业优惠证管理缺位
“再就业优惠证”为何“优惠”了不法商家?有关职能部门分析认为,资格审核难、管理缺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凡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都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在申领“再就业优惠证”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和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办理“优惠证”资格审核的主要凭证。如果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申领要求,在凭证齐全、公示无误后,就要予以办理,而对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具体背景很难掌握。
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一定价格出租“再就业优惠证”;有的由于与经营者存在雇佣劳动关系,迫于就业压力,与经营者串通一气,蒙骗调查人员,使工商部门很难把住营业执照审批这道关口,有效阻止“翻牌”行为。不法商家骗过劳动保障和工商部门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时,因手续完备,税务部门只能执行免税政策,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想退休以后再干点什么?需要考个什么证书?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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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领取失业金对以后退休有什么影响
[导读]:您现在如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但中断的期限不计在内。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金,但少缴2年对养老金肯定会有影响,但不是很大。
  问:领取的这2年不让交,以后再交社保会算连续工龄吗?如果领2年的影响以后的退休金,会不会得不偿失?
  答:以后的退休金是以社会基本实现的,的多少只与你的缴费年限,每年的缴费金额有关,与您的工龄没什么关系了(只有老人,即在94年实行养老保险以前的工龄才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94年以前的工龄才有用。)
  您现在如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但中断的期限不计在内。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金,但少缴2年对养老金肯定会有影响,但不是很大。
  所以您首先应看看您的养老保险已缴了多少年了,如不满15年,而离退休年龄很近的话,建议就通过人才中心或职介缴纳自已的,不过这样可能算待业,不能算失业,领不了失业金了。
  如果离退休还有很长时间,那就领失业金吧,并积极再就业,少两年养老保险对您的影响不是很大,现在的保障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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