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于2014年找贷款机构借叻2万元当时签订了几份文件:第1份文件是与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合同上约定借款27500元每月还1300元,从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止共需还24个月如逾期还款,每天罚100元第2份文件是借据,借据上约定借款27500元年利率为6.67%。第3份文件是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咨询和服务协议(与借款机构不同公司名称)协议上约定咨询机构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等,收到贷款后支付7500元咨询和服务费第4份和第5份文件是委托扣款授权书,分別授权咨询机构代扣咨询服务费和授权贷款机构代扣每月的应还贷款2014年12月初,我朋友银行卡收到27500元但马上又以服务费和咨询费的名义給扣走了7500元(银行代扣),实际只拿到2万元我朋友连续还了7期,共约1.1万元(含逾期罚款)之后无力支付就停止还款,后来由于出外打笁换了手机号码一直没有联系贷款机构。请问这笔贷款过了逾期还款日贷款和高额高利息贷款可以不还吗要还吗?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梁律师:一、没有过诉讼时效需要还款;二、因涉及借款合同与咨询服务协议两个法律关系,应以27500元为本金归还;三、年利率按合同約定的6.67%计算如果年利率以外的违约金、逾期罚款等与合同约定高利息贷款可以不还吗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你可以不支付;四、如果沒有逾期的剩余的还款按未归还的本金及合同约定的年利率归还即可;五、按合同约定还款即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分类途径解决;陸、如果协商一致尽可能签订还款协议;七、按合同指定的账户还款;八、可与贷款机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不要理会,等对方起诉解决;如果对方恶意催收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