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体系求助服务联动工作体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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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2015〕74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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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龙岗区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岗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区实际,创新救助机制,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实现社会救助从分散、临时、单一的模式向归口、综合、统一的模式转变,建立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加大投入,健全机制,鼓励参与,落实责任,编织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发挥社会救助的应有作用。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基本原则
  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政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和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力量参与救助和帮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救助对象、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坚持政策保障、依法救助的原则,推动救助工作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坚持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原则,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有效参与救助。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措施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低保工作要求,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条件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及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低保工作监管机制,加强低保与其他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区别低保家庭的不同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项扶助措施。
  (二)提升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
  进一步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并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加强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各街道办及时了解掌握居民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主动为其办理供养。对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应及时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特困供养人员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资源,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养的保障机制,满足困难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特困人员的需求。
  (三)健全受灾人员救助机制
  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强化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设立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保障灾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做好灾害发生后的紧急疏散、转移、受灾人员安置,保障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健全灾害管理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管理体制,加强救灾款物的申请、管理、分配、发放等工作,及时核实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
  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低收入居民、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医疗补贴救助。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生活。通过资助购买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资助等方式为低收入居民解决医疗问题。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救,根据不同困难状况,给予医疗临时救助。
  (五)强化各阶段教育救助
  加快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对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保教费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学生给予免学生服费;对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普通技工学校及“五专生”前3年)有正式学籍的低收入居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学生给予免学杂费、学生服费;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的低收入居民给予大学生学费资助。切实做好对在校生进行困难资助或品学兼优生的奖励,增加普高助学金项目。
  (六)加大住房救助和扶持力度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按照“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实施廉租房货币配租等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和货币补贴等形式实施住房保障。根据我区实际,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采取政府资助、集体帮扶、个人自筹等方式实行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住房救助,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七)强化落实养育扶助政策
  加强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救助力度,对低收入居民家庭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养育扶助金: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学龄前婴幼儿的;二是家庭成员中有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三是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属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四是家庭中有两名以上残疾人且残疾人无前3种情形的;五是子女未满18周岁或子女已满18周岁仍在校读书的单亲家庭。
  (八)加大就业救助和扶持力度
  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灵活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招用补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措施和形式,促进困难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鼓励积极就业,加强对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众的就业扶持力度。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就业扶持政策。
  (九)扩大临时救助范围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积极引导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无法甄别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异地临时安置。各职能部门在特殊天气应加大巡查力度,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避险(避寒、避暑等)场所。
  (十)完善困难劳务工救助保障机制
  健全困难劳务工救助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区财政资金、社会慈善基金的作用,对患有重大疾病、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造成困难的劳务工,按照救助政策有关规定给予救助。逐步拓宽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落实对困难劳务工医疗、维权、技能培训、突发事故等方面的救助。
  (十一)推进各项法律援助工作
  依法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和公证等无偿法律服务。区民政、人力资源、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社会救助对象的法律援助需求信息,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除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免费资料查询服务。法律援助机构要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沟通协作,保障社会救助对象的劳动争议诉求依法及时得到解决。要加大对外来劳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对外来劳务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和扶贫、救灾、济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需求逐步开展各类资助项目。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社会救助的捐赠,按政策规定减免税收,保护捐赠的积极性。建立和推广“慈善超市”,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动员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其他团体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互助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政府主办的供电、供气(燃料)等经营服务性项目,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落实对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对社会救助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管理体制
  完善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的职责。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整合资源,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建立“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所有救助项目通过社会救助平台“一个口子”向上申请,所有救助资源通过社会救助平台“一个口子”向下发放,避免多头申报、多头审查、救助重复和遗漏,方便救助对象,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实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机制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的落实。同时,要广开渠道,多元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做好社会捐助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实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公示制度,使社会救助工作成为“阳光工程”。加强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康稳步发展。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 【】 【】 【】随州社会服务联动 主城区接求助15分钟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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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建立社会服务联动机制热线求助统一处置主城区接求助后15分钟内到达
昨从市公安局获悉,随州社会联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各职能部门求助热线的应急处置职能合并,接到市民求助后,主城区15分钟内必
随州建立社会服务联动机制热线求助统一处置
主城区接求助后15分钟内到达
昨从市公安局获悉,随州社会联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各职能部门求助热线的应急处置职能合并,接到市民求助后,主城区15分钟内必须到现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就是依据公安局110指令系统,将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多个部门的求助热线的应急处置职能进行合并,构建以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政府各部门为骨干的应急大联动工作体系。各个参与单位公安110接处警系统实现对接,将治安、消防、公共卫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集成在一个管理体系中,形成了一套立体化处置工作程序,增强了日常综合管理与应急反应能力。
在社会服务联动体系中,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联动工作需要,抽调专人,确保联动体系24小时运转。各联动成员单位既要有对外接受求助的专线电话,又要有与110实时连接的专用电话。各联动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待命状态,直接接受求助电话或接到110报警台服务指令后,主城区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郊区和其他地方应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及时报告,处置完毕后及时反馈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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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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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广银川市社会求助联动暨非警务警情分流体制化运行经验
今天下午,宁夏社会求助联动暨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现场会在银川举行。会议传达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自治区主席咸辉对加强社会求助对接联动和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中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督察长邓卫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张超超,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许尔锋出席会议并讲话。银川市依托“智慧银川”建设及大数据、视频监控、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按照“统筹规划、先行先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精心谋划、顶层设计,打造了集“应急指挥、社会治理、便民服务”于一体的“12345一号通”智慧城市管理指挥服务平台,向市民“生产生活”全方位、“24小时”、“上下联动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类和社会化服务,同步实现非警务警情类分流,着力做到“五个同步”:顶层设计与全面推动同步,凝聚城市管理创新的强大合力;整合资源与健全体系同步,立体联动推进便民服务;界定范围与健全处置机制同步,推动非警务警情有效分流;互联网支撑与数据挖掘分析同步,推动智慧科学决策;建章立制与强化考核同步,保障市民诉求落到实处。“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中心的上线运行,方便群众解放警力,公安机关逐步回归防范、打击和处置群众紧急类求助的主业。据统计,1-2月份,银川市刑事案件发案数与去年同期下降16.5%,治安案件下降22.25%,抓获打击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1.8%,实现命案全破,抢劫案件破案率达到86.36%,全市盗窃案件下降13.4%,两抢案件下降40.2%。投诉类诉求受理量从运行之初的43%下降到现在的27%,咨询类诉求受理量从运行之初的40%上升到现在的54%,市民诉求办结满意度达93.6%。李建华、咸辉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公安厅在银川市开展非警务警情分流改革试点,推动110报警与社会求助“两个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取得的成绩。批示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结合智慧城市和“政务云”建设,学习借鉴和总结推广银川市的做法,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高效、及时、便捷的公共服务。要建立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为民服务平台,集各方之力、开便利之门,确保群众呼声和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要坚持建、管、用并重,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的作用,打造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邓卫平充分肯定了宁夏推进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联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他说,推进社会求助联动和非警务警情分流是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规范警务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希望宁夏继续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宁夏实际,为全国总结出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张超超指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基础信息平台,事关畅通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当好政府形象的代言人,并确保下一步能够与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有机融合。许尔锋指出,要正确认识推进社会求助联动和非警务警情分流的现实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联动。要主动担当、提升效能,确保公安机关在社会求助对接联动中更好履职尽责,着力提升我区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五市分管领导、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短评】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12345一号通”公共便民热线的运行,在群众与政府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打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释放了心中怨气、疏通了“堵点”,拉近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这也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体现。(光明日报 记者 王建宏 通讯员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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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个人有多不正经,他就有多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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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平安大通”建设,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群众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求助的非警务事项,构建高效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联动体系,推动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合理利用警务资源,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通县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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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大通县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 & & 为深入推进“平安大通”建设,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群众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求助的非警务事项,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六权治本”为契机,以提高各级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以人民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资源、部门联动、优质高效”的原则,优化整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现有的城市管理、社会救助等平台,依托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立人民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成立110群众求助事项联动服务中心,政府授权110协调各方,形成“多位一体、统一行动、灵敏高效”的联动工作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救助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服务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领导&
建立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开展好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大通县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陈海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 刁玉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 柯俊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海山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日常联动服务工作的指挥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各联动单位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联动工作。
三、运作程序&
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应急办与县公安局110报警台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坚持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为主,切实发挥原有工作职能,创新分流方式,实现110报警台非警务社会求助事项的有效分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负责受理和处置由110报警台推送的非警务类警情和社会类求助警情。110报警台负责接受报警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推送非警务警情和社会求助类服务警情工作。
1.受理。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接到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流转非警务警情和社会求助事项后,及时转递到涉及部门和单位的特服号码、服务热线,以及相关联系电话;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接到涉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紧急报警,应立即转至110报警台。各成员单位对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流转的警情,认为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或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反馈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依照管辖权限分流或组织协调处理并实施督办和答复工作。
2.处置。各联动成员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分级分类的原则及时处置社会求助事项。对于现行发生需要现场处置的或情况特殊的求助事项,应当尽快赶到现场,办结后应回复当事人。
3.反馈。各联动成员单位处置重大求助事项应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反馈并做好处置记录,其他需要反馈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效反馈。
4.回访。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热线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社会求助服务处置情况进行抽样跟踪回访,听取求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处置部门或单位通报。
&四、职责任务&  
县政府依托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建立服务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各社会联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建立与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的互联互通机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服务高效,运转规范。
(一)公安局。加强110报警服务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刑侦、治安、派出所、巡特警、消防、交警等部门、警种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与社会联动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敏锐、处置快捷、运转高效的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体系。
110报警服务台依法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紧急类报警,对非公安机关管辖的群众报警求助需要提供服务的医疗救护、城市管理、民政、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维修等非警务事项或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联动部门职能分工,直接通报相关联动部门立即安排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
(二)应急办服务热线。应急办服务热线负责受理110群众求助事项联动服务中心通报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需要政府解决困难、问题的求助,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群众对政策、政务信息的咨询。
(三)各成员单位。对110群众求助事项联动服务中心通报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群众求助事项,要及时提供救助或采取相应措施。
&五、运行机制
(一)直接通报制度。110群众求助事项联动服务中心在接到群众求助的非警务事项后,要按照社会联动部门的职能分工,迅速将求助事项的主要内容直接通报相关联动部门值班室或县应急办服务热线,要素要尽量齐全并做好登记和语音存档等工作。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迫切需要公安机关先期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派警处置。
(二)应急值班制度。凡社会联动部门都要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设立社会联动服务值班室,明确值班电话,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回访反馈等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严格职责任务,配齐配强值班应急力量,并保持各种应急装备状态良好,切实把领导带班、专人值班措施落到实处,随时接听电话、随时接受通报、随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处理相关事宜。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有权调度本单位的应急救助队伍。
(三)快速反应制度。各联动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依照自身职能权限,明确快速反应的时限、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服务承诺等具体事项,做到单位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接到110通报后,立即受理、及时处置,杜绝有令不行、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综合协调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发现的机制不协调、职责不明确等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同时抓好形势预判,统一思想、指导实践。
(五)运行保障制度。县财政局要将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联动部门应急联动队伍、应急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公安部门要健全、完善集指挥、调度和通信于一体的智能化社会联动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为联动服务提供系统对接、数据汇集、指挥调度的工作条件。各联动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建设。
(六)考核通报制度。县应急办要对各成员单位联动服务工作加强检查监督,每半年对联动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并将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范围,促进各联动单位在工作中争先创优。
(七)责任追究制度。对110群众求助事项联动服务中心的通报,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令不行、各行其是、联而不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群众反映和工作中发现的不热心受理群众求助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运行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增强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约束力,确保联动工作的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联动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治安秩序和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六权治本”的具体措施,作为民心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联动部门负责人要强化服务观念和担当意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人员、职责、措施、设备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水平。
(二)完善预案,强化运行机制。各联动部门要制定完善统分结合的应急处置预案,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因素,从联动事项的接受、登记、报告、转递、反馈到现场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具体的程序和要求,保证事发后,各联动部门、单位按规定迅速行动到位,有条不紊、及时妥善开展处置工作。
(三)加大投入,强化专业建设。要按照准备充分、保障有力的方针,由各联动成员单位对口负责,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专业使用装备、救助救济和抢险救灾等专项建设,减少因联动力量、装备、资金不足造成的手足无措、贻误战机等问题,确保做到应对各类事件动作快、解决急难问题效果好。要紧紧依托信息技术,加强社会联动服务指挥平台建设,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平台的有效对接,以信息的畅通无阻,指令的快速下达,情况的即时沟通,提升社会联动服务运行效率。
(四)落实责任,强化整体协作。各联动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有关规定履行好各自相关职责,对主责部门和专业处置力量不作为、慢作为或不履责、履责不到位,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和追责。同时,在各部门层面,要通过回访、暗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共同推动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高效运转和健康发展。要通过建立健全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机制,让公安机关从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中解脱出来,避免因职能过大,压垮公安正常运作体系问题的发生,以确保公安机关集中精力处置急难险重任务,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职责。
(五)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加大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播途径和方式,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110报警服务台的主要职能和各联动部门的责任分工,正确使用报警和求助电话,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既保证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处置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又分流占用紧急报警资源的非紧急求助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各新闻媒体要注意宣传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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