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可以提取经费

去年中央财政资金少花1068亿 专项转移支付省得最多|中央部门|存量资金_凤凰资讯
去年中央财政资金少花1068亿 专项转移支付省得最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专项转移支付”省得最多,比预算少用了655.40亿元;“中央预备费”省得最彻底,预算安排了500亿元,最后一分未动。
近年来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及赤字情况。 (曾子颖/图)
审计报告中的秘密。 (冯宇嘉/图) 原标题:当中央少花了1068亿 2013年中央决算报告显示,中央财政支出罕见地只完成了预算的98.5%。上一次出现类似情况,要追溯到25年前。钱为什么没花完?哪些钱没花出去?三公消费在其中贡献了多少?没花出去的钱怎么办? 中国罕见地没有完成中央财政支出预算。 在过去的2013年,有多达1068.32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没有按原计划&花出去&,这占到预算支出金额的1.5%。上一次较大幅度地没有完成中央预算支出,还需追溯到25年前。 上述数据,来自日,财政部部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下称《2013年中央决算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6.01万亿元,为预算的100.2%;支出6.84万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也就是说,有1068.32亿元的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没有花完。 2013年,中央财政资金里,究竟有哪些钱没有花出去?没有用完的钱,到哪里去了?在地方政府,是否也存在这样预算支出未用完的情况? 钱罕见地没花完 自中央和地方分别编列预算报告以来,中央财政支出没有完成的情况只发生过三次,分别是:1989年,完成了95.73%;2009年完成了99.9%;2013年完成98.5%。 3个月前的全国两会上,楼继伟所作的《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称《2013年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报告》),已经对去年中央财政支出的基本情况做了汇报。该报告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支出6.85万亿元。对比刚刚公布的《2013年中央决算报告》,两者数据基本一致,相差了18.34亿元。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了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至2013年共35年的国家(中央)决算报告。在1989年之前,中央及地方的预算报告是统一编制的,并且那十年的支出决算均超过了预算。 日至4月4日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1989年的国家预算,按中央和地方分别编列。 1990年6月,时任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作《关于1989年国家决算的报告》,提到: 1989年,中央决算支出1667.36亿元,只完成了预算的95.7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只完成了预算的93.6%。决算报告称,这主要因为当年的基本建设支出、价格补贴支出和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等比预算减少。 从1990年至2013年,接下来24年的中央决算报告里,有22年的支出决算超出了预算,最多的年份&&2007年,超出10.1%;支出与预算持平的,则是2012年;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两个年份,一次是2013年,另一次是危机之后的2009年,但当年也完成了99.9%。 2013年的中央财政支出,一方面罕见地有较大幅度未完成;另一方面,相比上一年度的支出数,只增长了6.8%,增长数是2000年以来最低的一次。 哪些钱没有花出去 &专项转移支付&省得最多,比预算少用了655.40亿元;&中央预备费&省得最彻底,预算安排了500亿元,最后一分未动。 在中央财政收入&一以贯之&超预算完成的2013年里,为什么支出没有完成预算呢? 2013年3月两会上批准的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共6.95万亿元,这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三大块。 对&省钱&贡献最大的,是&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这一大块,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节省最多,比预算少用了655.40亿元。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者简言之,是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这笔钱应当&专款专用&,包括教育、卫生、科技、国防、住房保障、地震灾后重建等20个大项。 2013年,这笔钱共支出1.86万亿元,比预算少花了655.40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省得相对少一点。2013年里,这笔钱共花出2.43万亿元,比预算少花了175.63亿元。这是中央政府对&比较穷&的、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给予补助。 &税收返还&的预决算差距最少,仅仅少用了6.05亿元。 &中央预备费&的节省则最为彻底,预算安排了500亿元,最后一分未动。 这是笔什么钱?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这笔中央政府为&应急&所准备的特殊经费,俗称&总理预备费&或&总理基金&。 此前,数位前任总理,以及财政部的公开文件,都曾提到过使用&中央预备费&的案例,如2003年抗击SARS、2008年汶川地震灾后重建、2011年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等等。 2013年,预算支出里,安排了500亿元的中央预备费,大致相当于同年中央本级预算支出的2.47%。《2013年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报告》和《2013中央决算报告》,均显示这笔费用在2013年,使用为零。 至于&中央本级支出&,原本也是有望一起压缩的。在《2013年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报告》中,财政部称,&2013年前几个月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明显回落,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预算执行中压减了部分中央本级支出。&年终的结果是多用了268.76亿元。 三公消费减少的贡献并不大 备受舆论关注的&三公经费&只完成了预算支出的88.03%。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只占财政支出很小的一部分,仅&节省&了9.54亿元。 《2013年中央决算报告》,对中央少花钱也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的角度,即从支出项目用途情况来看,中央公共财政资金里有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三公经费等几个大项未完成预算支出资金。 备受舆论关注的&三公经费&只完成了预算支出的88.03%。但值得注意的是,&三公经费&只占财政支出很小的一部分,仅&节省&了9.54亿元。 具体而言,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4.73亿元,占预算的22.14%;公务接待费减少2.82亿元,占预算的19.67%;公车经费减少1.99亿元,占预算的4.52%。 多位受访者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三公经费&的减少,也可视为2012年12月中央出台的包括&厉行节约&在内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效果;但细究起来,占整个&三公经费&近六成的公车经费,只&节省&了4.52%,效果着实有限。 这一点,可从审计署审计长在2014年6月做的《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管窥一二。 《审计报告》披露,有14个中央部门本级和13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289辆、超标准123辆;还有6个中央部门本级和63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1094.15万元,其中国务院国资委及其57个所属单位就有619.34万元。 同时,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通过租赁等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的也大有人在。&屁股下的腐败&,痼疾难消。 从项目用途来看,节省最多的是&节能环保支出&。2013年,支出1803.93亿元,只完成了预算的85.8%,少用了298.55亿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节能产品补贴政策到期后不再执行&。 有据可查的其中一例是:2013年9月,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宣布,原有的对1.6升及以下节能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当年9月30日结束。新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虽然仍然是每车补贴3000元,但门槛显著提高,即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从原来的限值百公里油耗6.3升提升到了5.9升。 &教育经费&排在其次。支出3883.93亿元,少花了247.91亿元,只完成了预算的94%。财政部解释说,这主要是&据实结算的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减少,以及高中教育债务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解决,相应减少了中央化债补助资金&。 最后一天的&疯狂& 2013年的最后一天,至少有73.62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被&紧急下达&。 如果没有最后一个月的突击花钱,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少花的将远不止1068亿元。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曾在2013年年底发表的《并不宽松的积极财政政策》一文中指出,&2013年前11个月实现5000亿元财政盈余,全年1.2万亿预算赤字难以完成,支出低于预算是主要原因。我们预计今年最终实现的赤字规模和去年基本相当,占GDP比重可能略有下降。从财政赤字看,今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并不宽松。& 《审计报告》用&预算下达不及时&这一概念,着重点出了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一大&特征&,并做了详细罗列。 公共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中,有4950.46亿元(这占到了预算的26.60%)未按要求于6月15日前下达,其中6.77亿元是12月31日才下达的。 公共财政本级支出预算中,有920.53亿元(占预算的4.5%)未按要求于9月30日前下达,其中66.85亿元是12月31日才下达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有420.70亿元(占预算的43.01%)12月才下达。 粗略计算,在2013年的最后一天,即日,至少有73.62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被&紧急下达&。 &连锁反应&因此产生&&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的省份,往往难以完成当年的支出预算。 尽管各省级政府的2013年决算报告,按惯例需等到7月至8月,各省人大常委会上才正式公布,但从今年年初各自省份的&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来看,亦能掌握基本的情况。南方周末记者访问的数个省份财政厅(局)厅(局)长,对此予以了证实。 其中,公共财政支出超过了预算的:如北京为预算支出的103.5%、上海102.5%、天津101.8%、山东105.8%,广东则达到了117.19%。 河北、新疆、青海、山西、重庆、内蒙古等省份,则没有完成预算支出。 甚至,内蒙古自治区在2013年,更少有地没有完成预算收入目标:其年度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2658.4亿元,为预算的99.6%。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此解释,主要原因是,&煤炭等资源类产品量价齐跌,造成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上划中央税收减收较多&。 从上述数据可见:2013年超预算支出的,多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而没有完成预算支出的,则主要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追溯这些省份过往年度的数据,情况也与2013年基本一致。 如重庆市,2009年至2013年,每年支出完成预算比例分别是78.8%、82.0%、83.7%、86.4%和88.6%。对此,重庆市财政局一位主要官员,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承认,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比较晚,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且这个因素几乎历年都存在;此外,一些工程进度比预期缓慢,也会影响当年的支出目标实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教授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相对落后地区,很大程度上仰赖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受制于资金下拨的进度,往往导致每年的预算支出都完不成。而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情况较好,可投资项目也比较多,但编制预算时相对较为保守,结果执行过程中,收入及支出却均超过了预期。 亟需增强预算硬约束 2013年整个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可能还包括在中央大力&反腐&等背景下,部分地方、部分官员,&懒于作为&、&不敢作为&、&与其出事,不如不作为&的因素。 &预算下达不及时&并非去年独有,而是多年沉疴。 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冯俏彬教授看来,2013年整个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可能还包括在中央大力&反腐&等背景下,部分地方、部分官员,&懒于作为&、&不敢作为&、&与其出事,不如不作为&的因素。 南方周末记者在日常的采访中,也时常听闻不少企业&抱怨&,一些官员和政府部门,&怕出事、不办事&了,阻碍了一些项目的进展。 至于没有用完的预算,据刘小川教授介绍,需具体区分,属于资金下拨进度迟滞或项目进度缓慢的专项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如确实是&节约&下来的资金,应该上缴,用于下一年度其他项目的开销,也可适当作为&奖励&返还。 《审计报告》中提到,2013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86.59亿元,支出4179.46亿元,有907.13亿元结转至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130.38亿元,支出978.19亿元,结转下年152.19亿元。 但单纯的&结转&继续使用,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比如一些结转的资金,则已经无法按原用途使用。审计署重点审计了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至2014年3月底,这些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673亿元,其中有占26.74%,即2051.39亿元的资金,因为原定项目完成或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 对于&真正节约&下来的资金,也有相当多的部门&不愿上缴&。 在2013年里,国家卫计委、文化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采用&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减少存量资金6.11亿元;而国家海洋局和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则没有及时上缴或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29亿元。 尽管在2013年里,有多达1068亿元的预算资金未用完,但2014年的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仍然要比2013年多出9.3%,达到74880亿元;相应地,中央财政的赤字规模,也由2013年的8500亿元,扩充至9500亿元,达到历史最高。加上4000亿元的地方债,2014年中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预期为2.1%左右,仍在国际安全线之内。 冯俏彬、刘小川等受访者均表示,这是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表现,也是实现&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多位受访者还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财政收支与预算出现较大的差距幅度&&不管是超预算,还是未完成预算,根子上的原因,还在于&预算管理不够精细&,且年度预算法案约束力不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透明预算&、&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与此同时,有&小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却依然还悬在空中。自2005年宣布正式启动修改工作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2011年12月、2012年6月及2014年4月三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还曾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有消息称,在今年8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可能会对预算法修改进行第四次审查,但是否会将新的草案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尚不可知。包括侯义斌、王明雯等在内的数位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还没有得到类似的通知,&(届时是否&四审&),将由委员长会议决定&。
[责任编辑:PN043]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12/03 09:23
12/03 09:07
12/03 08:12
12/03 08:12
12/03 09:26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914
播放数:3311
播放数:941
播放数:164357
48小时点击排行当前位置: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分项目)
来源:地区管理员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项目名称金额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村村争五星”活动补助经费及奖励1232015年度“两退两进”工作实绩考核奖励资金85201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1202015年度行政村河道水质考核奖励1042015年度利用外资考核奖励资金1082015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奖励872015年度引进内资考核奖励652016年度镇(街道)代表活动经费242016年新居民专职协管员补助经费385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经费65小计1166205教育支出2015年度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182016年度第二批人才发展资金4002016年度各镇街道成校、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人员经费补助9962016年度民办学校保安补助经费29小计1643206科学技术支出“科技创新强镇(街道)”奖励经费62015年度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补助资金17小计23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5年度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232015年度农村文化礼堂复评奖补资金102016年度村级图书分馆人员补助经费122016年度第二批人才发展资金1202016年度第一批人才发展资金3752016年度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232016年度全市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政府补贴131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2016年度业余文体团队补助资金332016年上半年度“送文艺下基层”补助资金57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2015年度考核奖47新埭镇后新街周宅维修经费46小计94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有地村社区殡葬管理工作奖励3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31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31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30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32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32月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11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162016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42016年残疾人合作医疗参保补助资金1642016年残疾人康复补助、精神病医疗费补助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补助资金150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第四季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补助以及生活津贴等补助资金1082016年第二季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补助和托(安)养补助资金2042016年第二季度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补助资金792016年第二季度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资金72016年第一季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补助和托(安)养补助2062016年第一季度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补助资金1002016年度村社区老年人协会“银龄互助”工作经费242016年度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基本生活补助费352016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费192016年度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费1022016年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费582016年一季度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资金192016年政府实事项目老年人就餐服务试点单位建设补助经费12小计1577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扶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款11小计11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环卫基础设施设备补助资金3692015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定量补助2212015年度平湖市农村日常保洁财政补助清算资金2332016年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房屋鉴定补助费132016年第二批农村日常保洁作业补助资金2942016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12小计1142213农林水支出2015年第四季度“四位一体”河道保洁补助资金1152015年度“四位一体”河道保洁补助结算资金1282015年度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补助资金2592015年度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322015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补助资金1222015年度农村圩区工程运行管理补助资金892015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灌溉定额试验和建设项目方案编制补助资金152015年度喷微灌项目补助资金392015年度设施农业项目补助资金2342015年度生态循环农业蘑菇废料利用补助资金312015年度生猪退养转产转业补助资金2912015年度水稻高产创建示范方、优秀种粮大户(合作社)补助资金102015年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奖励资金2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732015年度新增100亩以上成片流转土地补助资金1882015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村庄)、嘉兴市绿化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1162015年度镇街道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补助经费1702015年度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水稻产业提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42015年度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补助经费82015年养殖污染治理补助资金202016年第一、二季度河道保洁补贴资金1642016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3472016年度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152016年度平湖市村邮站运行经费补贴资金1082016年度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992016年农村绿化造林市财政补助资金697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平湖市村社区党员教育活动、社区党组织工作等经费888应急管理基点接入省智慧农业云平台以奖代补资金5小计5792合计12299法院经费保障和管理调研报告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法院经费保障和管理调研报告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地方收入的不断增加,公用事业经费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基层人民法院的办公办案经费也相对得到增加,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法院公用经费与以往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使得原先主要依靠诉讼费收入“自收自支,自我保障”,法院经费收支使用严重不足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基本满足了日常工作开展所需。但随着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提高工作水平的新要求,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这就需要更为有效的经费保证,就需要建立起更为完备的经费保障体制。下面就着重对我院经费保障和管理体制方面的有关问题做一简要分析,提出建设性,旨在对推动我院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并供上级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内设个机构(包括个派出人民法庭),共有干警名,负责着全区乡镇个办事处的刑事、民事、一审案件的审理,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以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办理,是维护本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尤其全民法制意识和人们寻求保护意识的增强,区法院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呈上升态势,年均审执各类案件达余件,占双鸭山市基层法院办理案件总数的近,审判任务相当繁重。平均每天至少有件案件开庭审理,有多件案件须外出送达和外出执行,大量的案件需送法下乡、巡回开庭。由于各类案件的逐年递增,审判执法活动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逐年增加,2009年办案成本约每件元,加上车辆等其他费用,月支出约万余元,全年总支出需万元左右。同多数法院一样,我院的经费保障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同级财政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拨款;二是同级财政返还诉讼费形成的业务费经费拨款;三是上级法院司法业务费补助。2009年全年我院各种收入合计为341万元,其中共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47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实际下达到位金额与下达数相同。其余为市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79万元。现有的经费已远远不能满足办公、办案所需,难以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法院经费不足对法院工作的影响
一是不利于干警队伍建设。财政支持乏力,严重影响了干警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影响到干警队伍建设和稳定。二是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由于经费缺乏,基层法院基本建设、物质装备、办公现代化建设水平低,难以满足正常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局域网无钱建设,法院网站、印章、无纸化办公等信息化建设无法实施。在审判、执行案件中,一些需要支付经费外出调查取证或者采取执行措施的案件,也因经费缺乏而无法进行,一些本应开展的审判公开、安全保障、法制宣传、司法为民等举措都无法实施,直接影响到正常办案工作。三是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除了素质、作风、纪律等人的因素外,审判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同样需要有高水平的物质和经费保障作支持和后盾。但由于经费缺乏,一些法院出现了争管辖权、乱收费、乱拉赞助等现象,收费少的案件不愿受理,出力出钱的调解、协调、法制宣传等工作不愿开展,花费较大的执行案件不能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进而引发涉法涉诉上访,当事人私自或强行上门追债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四是不利于维护审判独立与司法权威。法院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长期受制于地方财政,且严重缺乏,一方面导致法院不得不仰仗于地方财政的支持,不得不听命于地方政府的领导甚至干预,司法审判的独立地位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干警工作不安心,、通讯、“两庭”建设和信息化水平低,必然给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困挠,从而影响到队伍形象和司法权威。
三、法院现行的转移支付存在的弊端
中央财政对法院的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中央财政对法院的转移支付目前主要有日实行的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日实行的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虽然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综合中央财政对法院的转移支付来看,其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1、转移支付的结构不合理,基本上都是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够。2、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项目有交叉重复,资金分配零星分散;中央财政对具体项目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分配制度不完善、不透明。3、转移支付预算编报不完整。由于专项转移支付款年初难以确定,地方也无法预计,省、市、县(区)三级法院基本上都无法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4、省对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对本级人民法院的经费投入,确保人民法院办案所需经费。省级财政应按照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以下简称中央专款)的一定比例安排省级专项资金,与中央专款一并分配使用和管理。省级专项资金与中央专款的最低比例,东部地区为5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10%(除西藏外)”。我国目前没有明确制定统一规范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各地都是比照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来省对下转移制服制度,因此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运行不尽科学规范。
四、提高法院经费保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争取地方财政理解、支持,努力解决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有效开展各项司法活动的重要前提,为确保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经费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设立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对地方人民法院办案经费给予一定补助,专款为法院履行职能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地方财政部门始终设法要将“专款”纳入其年度预算给法院的公用经费之中,这实际上是对中央“专款”的否定,是改变“专款”性质的做法。为了争取“专款”到位和使用,法院要花很多时间去沟通、协调。对此,我院将认真解读《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办法》,努力争取与地方财政达成共识,从根本上解决“专款”与年度预算公用经费的问题,确保专款的足额到位和专用。
二是法院经费保障应逐步走上法制保障轨道。根据我国《》规定,法院的工作职责就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同时受监督,向人大负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最终终将实现最高法院垂直管理、中央财政统一预算拨付的法制化保障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排除太多的行政干扰,使人民法院真正能独立行使审判权,从而为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作出积极的更大贡献。1985年8月召开的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就通过了《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的文件,其中就规定了“向司法机关提供充足的资源,以使之得以适当地履行职责,是每一会员国的义务。”我国加入WTO的有关协定、参加的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和签订的有关司法的国际条约,多次明确作出了要严格遵守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承诺。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德国、俄罗斯、日本等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都是将法院经费独立出来,单独编制,列入中央预算。根据各国通行做法和我国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这种经费管理模式是必然的。而要达到这一目标,从我国的国情实际来看,不可能一步落实到位,必须立足于审判工作的司法属性,从各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出发,适应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要求,充分发挥上级法院的领导作用,减少和消除地区、辖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给法院经费保障带来的影响,着眼发展、循序渐进、分步骤平稳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监督机制,首先要解决管理机制上的问题,如实行上级监督下级、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定期检查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以往监督不力的问题。人民法院的经费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实行监督;二是对法院重点项目要实行跟踪监督,从各项招投标、施工、验收整个工作环节实行监察;三是加强对诉讼费管理的监督,对重大经费开支的监督。通过监督,切实保障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得以落实,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将法院经费独立出来,单独列入国家预算,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针对我国的司法经费财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我们应该改革这种体制,建立独立的司法预算体制,这是以经费保障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基础。建立独立的司法预算制度,实行国家单列财政拨款,有利于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地方政府干涉支配,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保障法院有充足的办案经费,保证审判职能的实现,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保障法官们享有应有的物质待遇和福利待遇,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纠正少数干警的不正之风,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保证拨给的经费能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地方保护主义失去其存在的空间,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目前财政对于法院收入的诉讼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法院收缴的诉讼费全额上缴给财政专户,财政统筹后再以预算外资金的形式返还,根据其经济实力与法院的开支预算决定返还数额的多少。实行“收支两条线”,最大的缺点就是把经费的主动权完全地交到财政部门手中,财政拨款是否及时,是否充足,会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地方政府有条件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干预、干扰,影响了法院司法独立。要对“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进行完善,在“收支”的“支”上,建立起独立的司法预算制度,并立法给予保障,即将经费预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最高法院编制全国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全年的开支预算,而这个收支预算,则建立在各个法院年初预算的基础上,由各个法院每年所需的建设资金、人员经费组成。这部分的开支预算,在年初由最高法院交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单列入国家预算,报经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保证按预算拨款。另一部分由办案经费构成,由于办案经费是随案件的多少而增减变动,属于不可预计因素,因此这部分经费由各级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逐月按需向同级财政提出,同级财政用法院上缴的诉讼费形成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限时拨给法院使用。专款的年终结余用于统筹,保证下一年度的经费。这样,既有利于充分调动各个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经费得以充足的保障,又能体现其灵活性,使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独立的司法预算保障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法院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法治”。
本文永久链接:上一篇范文: 下一篇范文: 没有了
关于本站:中国最大的权威的公务员门户网站-公务员之家创建历经7年多的发展与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现已成为全国会员最多(95.4万名会员)、文章最多、口碑最好的公务员日常网站。荣膺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与权威媒体推荐,荣登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排行榜第六位,深受广大会员好评。公务员之家VIP会员俱乐部在公务员之家您可以分享到最新,最具有时事和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帮助你更加方便的学习和了解公文写作技巧,我们愿与您一同锐意进取,不懈的追求卓越。如何加入公务员之家VIP会员第一步:先了解公务员之家,查看第二步:或在线支付,汇款即时到帐第三步:汇款后立刻,将您的汇款金额和流水号告诉客服老师,3分钟内系统核查完毕并发送VIP会员帐号到您的手机中,直接登陆即可。百度推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转移支付说白了就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