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扮演成长西游记通臂猿猴打入野生长西游记通臂猿猴种群内部的这种研究方式吗?这是好的研究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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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并非由地球生物进化而成(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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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长篇巨著不知会被打造成什么样子。由于仅是消遣文字,为了速度考虑,因此不会查找任何典籍,仅凭记忆。有时间上网就会打上几段,纯是现场作品。
  依照网络规则,我们仅视为游戏文字,但本篇定将集合了诸多网络朋友的智慧,某些论述,日后也必定被后人所证实。
   某位伟人曾说过,科学需要幻想、需要稚子童心。
  一、 喜欢旅游的人类始祖
  2009年9月收到英国科学界一份群发式电子邮件,但凡这类邮件,通常是某国为了宣扬其最新成果。不过这份文件还是有点意思,详细可见9月9日英国《独立报》史蒂夫·康纳的署名文章《改写了人类历史进程的头骨》。不过史蒂夫一直以来是一位喜欢作秀的记者,他为了篇幅考虑,有添油加醋的成分。
  文章的大意是:非洲不是人类的唯一发源地。科学家在距离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不远的考古学地址上发现了一些古代人头骨。他们得出结论:人类始祖大概在180万年前,从非洲跑到格鲁吉亚,然后又集体迁移回非洲并最终进化成智人和现代人。
  现在全世界基本都认可了人类起源于非洲,流行的观点是:人类大约100万年前离开非洲。至于我国发现的元谋人,按这种观点解释,那是250 万年前,人类始祖从非洲到中国旅游一趟,然后集体跑回去了;再过了约一百万年,他们又想旅游了,结果又跑到中国云南,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再度返回。
  曾经有许多中国科学家不服气,人类为什么不能在非洲之外的地方进化?唉,更精深的研究告诉我们:那是不可以的,那样的话进化就全乱了,必须要跑回非洲去。
  现在英国及欧洲主流为了维护“人类必须起源于非洲”这论点,无论何处有新发现,都会弄出一个结论,他们是出外旅游了一圈,又跑回非洲去继续进化的。
  这确实是非常搞笑的结论:我们人类的始祖,在250万年前开始,就会不间断地集体出外旅游一圈,然后集体跑回非洲再进化,呆上了很长一断时间,又再出来转一圈,又集体回到非洲大陆再进化,这样兜兜转转数百万年后,终于成功进化成人。
  让人吐血的结论。
  但这结论集合了诸多学科最尖端的科技来相互印证,可以这样说:假设现在推翻“人不是起源于非洲”,那么我们二百年的辛苦努力全部白费,达尔文的《进化论》也可以被推翻了。
  而事实上确实解释不了,人类在进化历程里,为什么那么喜欢旅游,离开非洲大陆,不远万里、落地生根、生儿育女,某一天,突然想起了,又集体跑回非洲去……然后又跑出来转一大圈,再然后、集体跑回去……
  当然那个年代,决无任何交通工具,路上险阻重重,而当时的人类还不是金字塔尖的生物,豺狼虎豹环伺,他们纵使有决心也绝无能力大举迁移。
  前文提到的“旅游”并不准确,用动物的“迁徙”更为准确一些。但这样迁徙同样令人类丧失了非洲大陆的进化环境,使现今的人类进化历程变成了一项最让人啼笑皆非的研究。原本,满打满算,用三百万年,将古猿进化成现代人,已是时间非常之仓促,打个比方:其“侥幸”程度就象我双手在键盘上乱敲,而打出一部《鹿鼎记》。即使,我们人类是那么侥幸完成进化,那么,为什么还要满世界乱跑?那么概率就如是拉只猴子来电脑前打部《鹿鼎记》。这可能吗?
  时间原本就远远不够了,你还乱跑。凭啥?
  到底我们错在哪里?是基因研究错了吗?是古地磁测定方法错了吗?是碳同位素断代错了吗?是裂变径迹错了吗?还是热释光方法错了?假如这些都错了,那么人类的所谓“科学”很多都错了。那么,究竟是不是《进化论》本身就是错的?
  《进化论》在地球其它物种之上得到证明,但偏偏在人类身上行不通。为了避免人类引以为傲的科学一朝覆灭,我们惟有保守地假设:人类,并非纯由地球生物进化而来。
  (后文预告:人类是半水栖动物,保留了诸多特征……)
    PS:将DNA排列起来,一个典型的人类细胞中含有6英尺长的DNA,约合1.8米,有一个成年男人的高度,但只有1英寸,还不足3厘米的DNA携有需要被用来制造蛋白质的密码,其他部分究竟是什么呢?诺贝尔奖获得者布瑞纳研究后发现,它们是废品。这个科学家凸现了现代科学家的研究态度,由于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也表明了诺贝尔奖对“未知领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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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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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类曾在海里游回来
   现代人,即是数万年前生存至今的人类,由于躯体各处存留了太多太多的水生特性,以至于敬爱的科学家们也无法熟视无睹。我们的近亲类人猿的五指之间,找不到皮蹼的残余,而偏偏我们拥有——我们的祖先天生一对鸭掌,适合水中遨游?至于下肢及脚掌,那更是“反进化”。所以,一直以来,都存在一种观点:“人类在进化历程中曾进入海洋再返回陆地”。
   这是一个创造力非凡的假设。我们甚至于幻想:并非所有“海猿”都乖乖回到陆地上,某些还继续呆在海洋里进化成“美人鱼”……天空海阔,驱鲸驭鲨,这确实是一幅幻美绝伦的场景。
   后来这个假设被现实无情地击破了。进化,无疑需要时间的沉淀,短短的三百万年,时间相当紧迫,你还有心思到海洋里逛一圈,再施施然游回陆地?
   一百年来,为了维护该学说,科学家们奉献了很大的努力、做出了太多的牺牲。当然这种努力是必须的,否定了“陆——海——陆”这样的进程,很多现象就无法解释,现代人花费了二百年时间辛苦搭建的“进化论”也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于是有些科学家将人类由陆入海的时间提前,提前到南方古猿,甚至于始祖古猿的履历里。
   通过时间的前移,力求将人类进化史这一个“圆”合拢。但可惜的是,即使是始祖古猿,进化成现代人,满打满算也就是九百万年,这一丁点时间,真能满足人类跑到海洋里走一遭的愿望?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生物进化中的逐变需要漫长的岁月,即使是“金字塔尖”的生物,在地球上已无天敌,能够静下心来完善自己,所需的时间量也是非常之庞大。高级哺乳动物暂且不论,就算低等如恐龙,看看霸王龙进化成型用了多长时间?数以亿年计。
   现在最先进的基因研究,不支持人类曾从海里游回来这一假说。提出该类假设的科学家也偃旗息鼓。他们明白,如果动摇了科学的根本,世人皆对科学嗤之以鼻,科学界将整体受损,“权威”则不复存在。虽然你我皆不满连科学都饱含了政治特质,但,这恰恰是时下现状。
   同样因为基因研究,得到了人类祖先数度离开非洲,远程大幅迁徙的结论。这结论让人吐血,但这确实是高精深的DNA体系里的成果。幸好个别开明的科学家,也试探性的提出:基因体系未必能作准,我们还是回到化石,回到纯考古上面吧?
   回到化石,这种想法看似放弃了高等科学,但在思路上,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既然可以放下“尊严”,回到化石与考古,为什么不能加大步伐,一步到位,回到现存的人类身上?通过现存的现代人,来探究人类的起源,难道不是捷径?
   现在人类对于基因及遗传学的掌握,已达到新的高度。从《进化论》诞生开始,被数以千计的科学家反复推翻的“狼与狐狸”遗传假说,最终已得到结论。其结论是 “世界上的狗,全部培育自中国南方的一种狼”。在未有基因研究探寻其源时,大家看见哈巴狗的样子与大灰狼相距甚远,一直不肯相信其祖先是狼,宁愿相信其起源于狐狸。这就是让学者们争论不休的“狼与狐狸”的故事。
   事实上我并不苟同这个所谓的结论。科学,特别是“实用科学”之外的“人文及自然科学”,逐步异化成一项生意,为了延长其保鲜期,不断推出悬念,不断自我救赎,仿如一部“悬疑剧”。
  (下文提要:狼进化成万奇百怪的狗,为什么可以那么神速?那是源于“人工选择”。为了后文需要,无奈要重温一下《进化论》与“人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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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不是有断痕吗?早就说了,外星人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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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云: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阴德,五读书
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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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传言,达尔文临终忏悔放弃了进化论,无须考辩是否属实,但晚年的达尔文确确实实陷入了困惑——他无法自圆其说,将“进化论”融会贯通。
   当然,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在于其并不迷信由自己首创的学说。达尔文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因此,《物种起源》与本文《人类,并非由地球生物进化而成》同样属于“一部长篇争辩”,同样是划时代的巨著。
   达尔文提出了针对“进化论”的三点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择。在达尔文的时代,普遍迷信“融合遗传”:父方和母方的性状融合在一起遗传给子代。这是很明显的谬误,白人和黑人结婚,所生子女的肤色总是非黑即白。特例是个别热衷于与多位异性偷欢的女子,生下的双胞胎一黑一白,原来他们分属不同父亲。
   达尔文虽然从动植物研究与培养中得知优良的性状能够被保留,但该论点在人类身上就行不通。例如一个白人到非洲黑人土著部落结婚生子,几代以后他的后代就会完全变成土著。《物种起源》宛如一部将人类排除在外的著作。后期达尔文被迫做出让步,承认“用进废退”这样的见解是成立的,可以用来补充自然选择学说。
   事实上,在达尔文逝世前后,生物学界普遍接受“用进废退”的拉马克主义,而怀疑自然选择学说。有位仁兄名叫孟德尔,他认为:生物遗传并不融合,而是以基因为单位分离地传递,随机地组合。因此,只要群体足够大,优良的基因不会消失,并逐渐扩散到整个群体。
   这个理论纵然牵强,但被后世视为达尔文理论的补充,称之为“伟大的融合”。
   然而,用该理论,我们或者可以解释低等生物,至于人类,我们自己,则发现是无法解释。人类有特立独行的进化倾向,他偏偏不遵照科学家设想下的条条框框行事,无奈,达尔文晚年宁愿相信是上帝创造了人。
   回过头再度审视《物种起源》,在研究之初,达尔文的切入点是“人工选择”。有史以来,人类的一项伟大成就是创造了大量的驯化动物,例如将狼和狐狸培养成千奇百怪的狗,“人工选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是进化历程的“揠苗助长”,威力庞大无伦。
   达尔文搜集了一百五十种鸽子(研究之余还可以研究一下红烧乳鸽),发现它们之间虽差异甚大,但都起源于一种,即野生的岩鸽;同时他还研究家鸡(鸽子吃多了也会腻),发现虽然鸡的品种繁多,但都来源于共同的祖先,即野生的原鸡。
   那么,各式各样的品种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原来那是因为人类的喜好,为宠物们选择了“变异轨迹”。不喜欢的,就剥夺其交配权,最终通过遗传以及变异累积,形成了定向发展,培养出形态各异的宠物。
   达尔文成功定义了“人工选择”学说,同时它也严重妨碍了我们的思维。千奇百怪的狗,谁能分辨得出它们的祖先是狼或狐狸?“人工选择”可以变异得飞快,依此推断:古猿用三百万年进化成现代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的,时间也是充裕的。恩格思等先贤就认为:自然进化就象人工选择一样简单,完全忽视了人工选择,其实是拥有一个具备无上权威的外力,如同“上帝之手”。而在现实里,没有“上帝”为人类的演变指明方向。
   人类的进化历程,比较客观的事实是:根本连三百万年的“变身”时间都不存在,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估算。三百万年,完全是一个被夸大的数字。现代人,这是一种瞬息之间,一跃而上成为万物主宰的动物,是超越了自然规律的个体。因此在这里,谨慎地提出一个疑问:人,真是进化的成果?
   假设一个场景:我和你是来自外太空兼拥有高等智慧的生物,不远亿万里来到地球,骤眼看绝大多数生物都合情合理,但一旦看到人类,就会惊诧莫明。这种吃惊不是基于人类的某个部位,而是全方位的。人类的身体的每部分,都存在难以解释的疑点。但凡这类困惑,相信也会偶尔存在于某个人的脑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者,我们缺乏一个机会:置身世外来审视我们自己。
  (后文将以置身世外的视角,针对人体逐项分析。首先对象是一直未受质疑,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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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谁捏起了人类的鼻子
   地球上举行“哺乳动物游泳大赛”,分为“鱼型组”与“非鱼型组”进行角逐。“鱼型组”的各类海豚与须鲸斗得不亦乐乎,必须运用“电子眼”设备方能分出胜负。“非鱼型组”也不遑多让,以下实况是“人类”与“海狮”的角逐。
   在外星智慧生物眼中,海狮和人类的外型类似,尾巴退化,头面部布满硬毛而少绒毛。海狮的四肢适合于潜泳,而人类的四肢适合于海面竞速,最终,人类因为鼻子挺拔,比海狮抢先一步用鼻尖撞线。
   失败了的海狮相当不服,确实,作为陆生的人类,竟然拥有一个比海狮还先进,更适合在海里遨游的鼻子!造物主是否公平?究竟有没有猫腻存在?
   我们人类自己,对鼻子没有太大的好感,特别在青少年时代。鼻尖总显得油油的,富有汗腺和皮脂腺,易生疖——也就是容易产生粉刺、黑头之类,除了有碍观瞻之外,还对我们吸引异性有极大的影响!按生物进化、自然淘汰的角度看,这很不应该。我们假设人类真由古猿直接演变,并一直生存在陆地,那么首当其冲的鼻子的生理构造就大有问题!从鼻尖和鼻翼布满油脂这一项来说,既不符合“自然选择”,也不符合“用进废退”,完全不可理喻。
   然而,换一个角度,假如人是一种“半水栖”的生物时,富有油脂的鼻尖就不难解释了。此外,人类的鼻形构造也不合理。查看近代医学、解剖学书籍,对于由鼻骨、鼻软骨和软组织等构成的“外鼻”,最经典的描述是:外鼻突出于面部,容易受到外伤。
   凭什么人类的鼻子要弄得那么尖、那么挺、那么出类拔萃,以至容易受伤?是谁捏起我们的鼻子?
   看到这里,你或许也会觉得无奈,为什么要进化出一个“极其容易受外伤”的鼻子?特别是笔直而显得脆弱的鼻骨,对陆生动物而言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设计。但不妨回想一下,当你半潜泳状态时,你的鼻子就如同前置分水器,基于“流体动力学”,你会感到,这是一个相当优化的生物艺术。一个圆乎乎的脑袋,产生的阻力无疑更大。如果说,船舰的前端,是参考我们的鼻子设计的,你可能不同意,但不能否认两者的相似。
   有一点必须着重提出:虽然我们鼻子极易受伤,但无须太过沮丧。人类鼻子的修复能力甚强。进化系统证明了对鼻骨、锁骨等的极端偏袒与重视,在灵长目中绝无仅有。
   再说鼻毛,众所周知,鼻绒毛确实必须,它能过滤空气粉尘,但这里说的鼻毛,不单指鼻绒毛。那么除了绒毛以外,鼻腔拥有更为粗壮发达的硬毛,这些硬毛有何特殊意义呢?阻挡飞虫进入?这样的几率太小,但如果是阻挡水流中的浮游生物,这样的意义就极大了。
   人类的外鼻构造是鼻孔向下,一开始解剖学家就指出这是一个失败。鼻孔朝向下方,更容易吸进地面腾起的粉尘,一些猿猴通过鼻骨退化,鼻孔上仰,现成了更适合陆生的“朝天鼻”,相互比较,人类的鼻子坚持着“反进化”。
   或者你会说:高挺的鼻子具有审美的需求,但别诬陷古猿也喜欢高挺的鼻子,进化当中的古猿不是“金字塔尖”的生物,当然是扁平的鼻子更保险,这样被野兽攻击的概率更低,更适合生存的实际环境。
   猫科动物是一类成功的陆生动物,可参看它们的鼻子。众所周知,猫科动物的鼻子比人类进化得更成功,它们的嗅觉更灵敏,然而,它们为了利益平衡,也不肯将鼻子进化得更英挺一些。
   我们人类呢?凭啥?
   客观而言,人确实是陆生动物里游泳与潜泳的高手,人的鼻子具有其独特之处——鼻腔构造不易呛水,兼有“打喷嚏”这样高级的防御性反射动作,这些均是人类的先天优势,但问题是,在我们进化的历程里,为何要强化这样的优势?
   现代解剖学分析,人类的鼻子确实已在退化,按照肌肉组织、神经构成,原本人的鼻翼是可以闭合的。其实,你尝试用自主神经去控制鼻翼张合,仍会感觉鼻翼在轻微抽动,由此看来,我们的祖先是能够控制鼻翼闭合,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需要如此的生物设计?大自然选择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鼻子,相信绝不会只为了开个玩笑。
  (下文提要:人类全身上下俱是疑问,几乎没有任何构造是“合理”的,暂时未定写什么,看回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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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研究的这么深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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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吃肉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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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地间唯我独尊的双眸
   按流行说法,现代人类归于“人属”,人属是灵长目人科中的一个属。今天生活在世界上的现代人是唯一幸存的一个种。近代的动物分类学说,很繁复也很混乱,研究起来相当痛苦,这里一笔带过。唯一需要提醒的是:我们人类属于狭鼻猴这个总科(或称“子目”,是“目”与“科”中间的分级)。
   科学家用鼻形是“窄”还是“阔”来定位,划分灵长目的两大类;假如用眼睛色泽来给猿猴们定位,会得出怎么样的情形呢?我们现代人,大部分属于“黑目猴总科”,包括了黄种人、黑种人与绝大部分猿猴;至于部分北欧白种人,则单独属于“色目猴总科”。从此,我们地球上的人种,分属两个子目。
   是否觉得不可思议?事实上虹膜颜色不同,并不象科学家说得那么轻描淡写,这种变异,需要对基因系统大动干戈。由于我们的科学还一直“在路上”,所以,动物分类学说存在难于圆满解释的矛盾,不能仅仅从某个“点”出发,为了顾全大局,唯有牺牲“色目猴总科”这种划时代的分类方法。假如换一个角度,从双眼的整体构造与功能,来作为分类的依据呢?得出的结论是:现代人和一种鸟类,同属于一个总目,我为这个总目,命名为“猫头鹰总目”。
   猫头鹰就是我们熟悉那种深夜出动、目光如炬、视鼠如仇的猎杀型飞鸟。它拥有和人类眼睛完全一致的视界,兼拥有与人类同样的视距变焦功能。此外,还有一个伟大的共同点,猫头鹰是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而我们同样以能分辨蓝色而自豪。
   在色彩系统里,蓝色不同于其它颜色。一般动物,可以通过色光的深浅来辨认颜色,但这种“辨色”方法,却无法分辨蓝色。过惯了夜生活的猫头鹰,“漠视”各种色泽,它是选择性的“色盲”。说到“色盲”,现代人也保留了同样的“强势遗传”,隐性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男性更易“中奖”。这类朋友与猫头鹰一样,对其它颜色熟视无睹,但对蓝色相当敏感。蓝色在他们的眼中,呈现的是一片光亮与圣洁。
   蓝色,那是属于大海的颜色。
   所谓“强势遗传”,特指生命系统认为“可能有必要”的变异,例如人类为免受疟疾侵袭而形成的“蚕豆病”。该症状的基因保存于四亿以上群体中,强势得不能再强势。俗话说:“得到其一则失去其一”。为了使人类避免遭受烈性传染病疟疾攻击以至覆灭,“蚕豆病”应运而生;“色盲”是相类似的遗传,它究竟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一般认为:人类能够分辨七色,那是动物里极其高超的,然而按这推论,蜜蜂比人类先进。生物讲究的是“实用价值”,能够分辨色彩并不代表眼睛的“实效”提高,恰恰相反,避免了“色彩”的分心,可能使捕猎定位更为精准,例如成功的捕猎者犬科动物的眼睛只区分黑白,猎物是什么颜色对它来说绝无价值。这无疑是一个相当矛盾的结论,却在自然界被充分验证。更进一步展开想象:某种环境里的人类,由于光线的不足,分辨颜色已对他们毫无意义,宛如夜色里的猫头鹰。
   着眼于尊严考虑,不敢想象人类是昼伏夜出的鼠辈,我宁愿将“某种环境”假设为海洋。人类是否基于在海洋里捕猎,而拥有如猫头鹰一般的视界构造和遗传基因?不禁回想起多年前的一次经历。
   那还是少年时代,我第一次潜入大海,当其时是紧紧闭上眼睛,一直不敢睁开,想法很简单,是“害怕眼睛进水”。我的一位女同学自小生于海边,她鼓励我潜泳时睁开双眼。起初半信半疑,后经实践后发现:在海底睁开双眼,原来决无不适感。由此爱上潜水。可惜潜得越深,视线逐渐迷糊,无法分辨珊瑚鱼的绚丽色彩。女友经常潜入海底为我打捞贝类,我一直奇怪:为什么她就能看见?只是因为她是渔民的后代?
   女友回答使我更心生疑惑:“我的视力不怎么好的,有些颜色分辨不清楚,不过在海底,我能看见。”难道她是色盲?这个假设,后来在学校的体检里得到证实。
   这段经历使我逐渐形成一种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去否定一切,但也不轻易做出“非此即彼”的判断。
   人类拥有一双凌驾于诸多动物之上、综合指数极高的眼睛,这不知是否应感谢大自然的恩赐。我们并没有快速捕猎的需要,归罪于直立行走使我们丧失了必要的追捕速度;进化历程也没有潜入深海的履历,凭何得来水陆两栖的精品双眸?
   前文提到蜜蜂眼睛比人类先进,只是特指蜜蜂能分清“紫外线”这一特长,而从构造上看,蜜蜂的“复眼”比较人类的“摄像头”眼睛,那是远远不如的。这一对 “摄像头”,还拥有“交互成像、动静对焦、全感应、瞬间智能……”等诸多优点。即便是达尔文。也无法相信眼睛是从“自然选择”中慢慢演变而来,人类的骄傲,成就了他的痛苦。不想再对我们凌驾万物的双眸再加褒词,否则本文无法收束,最后就说一说人眼与近亲猿猴的区别。
   首先,人类的眼睛是一双“水眼”。眼睛的表面,需要长时间供水,泪液膜随着眨眼不断刷新,而眨眼功能由中枢神经与植物神经双重控制,保障它始终在“眨”,平均每五秒就眨一次,一生里至少眨眼五亿次。此外,在眼球的内部,充盈着一种稀薄透明液体,称为“房水”,它就在眼内流动循环。这一双“水眼”构造,使人不禁产生联想:这究竟是不是一双水兽的眼睛?
   人类眼睛构造趋于完美,但作为水兽的眼睛,无奈也兼有其弱点。最典型的是以下两项:“散光”与“青光眼”,均是难以解释的医学现象,前者象是为了适应不断潜水和露出水面,而形成了一种“进化歧路”,结果进化未完成,变成屈光不正。后者仿佛是为了应付潜泳造成的眼睛内压变化,演变过程出差错而遭遇变故。
   某些器质性疾病的形成,源于进化道路上的尝试失败。这足以反证我们的“水眼”来源。研究眼科的科学家是相当支持人类从海洋里返回这一假说的,否则,他们连眼泪的成分都无从解释。
  (下文提要:倘若将眼泪深“挖”出来,又将是一长篇,呵呵,说是游戏文字,但我已觉得有点用力过狠了。下文是什么,诸位决定吧。)
  PS:关于色盲,我在现实里还有两位朋友,一位是装饰设计师,至于为什么色盲能当上设计师,这无法考究了。他被评价为“使用色彩大胆活泼”,呵呵,他是色盲,对待颜色当然大胆。但他对于蓝色的使用却十分慎重,简直到了“蓝色宠拜”的境界。另一位朋友是舞台总监,他所追求的舞台程控灯光,几乎就是“纯蓝”统治一切,浪费了程控灯光的七色变幻。在他的眼中,“蓝”就是最光亮圣洁的颜色。当然,我的这两位朋友不是孤例,现在的研究已一致认定:所有色盲的朋友,眼中都有一片亮丽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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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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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缕秀发千万年追思
   前文提到人类应属于“猫头鹰总目”,导致大量的科学家们哑巴吃黄连,无法组织有效的辩驳。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决定不再坚持,而提出一个崭新的分类假说:现代人类均属于哺乳纲之下的“有头发亚纲”,除此之外的其它哺乳动物,一概属于“无头发亚纲”。
   “亚纲”等同于“总目”,是“纲”与“目”中间的分类级别。人类如此伟大,是因为他头顶生有头发,这一缕长发,使我们啸傲动物界!勿论何种动物,都无法和人类比拟!
   凭什么人类是万物之灵?曾经诸多生物提出异议。在它们眼中,人类仅仅是凭借了外力,借助了“工具”,并不是以一己之力获得统治地位。人类直立行走?别提这个,这原本是进化倒退;人类拥有脑部?什么动物不拥有脑部?人类这个罪恶的脑袋,思考的全是以“破坏自然、毁灭地球”等极端方式而获得统治权,还好意思再提?
   人类不由得反思,芸芸众生中能够独树一帜的是哪个部位呢?他想起来了,是的,就是头发!
   我们俯瞰天下众生,傲然发问:你们哪一个有头发?有头发的请出列,我与你分享“万物之灵”的荣誉!众生哑然,天地间一片静默。原来人类高高在上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脑袋拥有头发,十万根秀发追随终生,这在动物界是仅此孤例,绝无仅有。
   漫长的一生当中,人类的头发始终伴随着生长,不离不弃。我们近亲类人猿缺乏此基因,扩大到整个生物界都找不到类似的个案。如果用“进化论”配合DNA体系来审视人类头发,会得出一个震惊世界的结论:在三亿九千万年前的泥盆纪,水生动物爬上陆地,其中一支进化成庞大的陆生动物;另外一支则躲在地球某一角落努力进化,在距今三百万年前旅行至非洲,变身成为人类始祖。
   以上推断不合情理,但符合科学的“法理”。进一步探寻人类头发的高深之处,首先需要解释一下“雌雄异像”。需要注意“雌雄异像”不同于“雌雄两态”。雌袋鼠拥有育儿袋这类只是低级的“雌雄两态”,我们将视线转向更为高级的猫科动物。
   猫科是一类成功的陆生猎食者。猫科的面型,是陆生动物的完美范本,除了耳朵之外,猫科动物也是面部轮廓最接近人类的物种。猫科动物的视野,也与人类最相近(唯一不及猫头鹰)。正正因为长得象,所以,猫科动物也一直得到人类的宠爱。
   人类喜欢研究狮子与老虎孰强孰弱。狮虎同属猫科中的佼佼者,是陆地上的顶尖生物。骤眼一看,老虎稍强,体形完美兼肌肉组织合理,单打独斗决不可能输给狮子。但问题是狮子愿意和你单挑吗?狮子是猫科里最领先的动物,它是有组织地群居,有组织地猎杀(有组织犯罪),而且,狮子还拥有一项领先的特征:雌雄异像。
   雄狮颈部密生漂亮的鬃毛,而雌性狮子则没有。请别小看这种分别,这是一个物种在进化历程中是否领先的标记!看到这里,联想到人类的雌雄异像,或者有朋友以为接下去将说人类的胡须吧,错了,我说的还是头发。
   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假如是男人有异像而女人没有,这无疑是低估了人类。我们的女同胞,事实也拥有了凌驾于男性的基因,这一点在动物界是独一无二的。
   我们知道头发的寿命是二至四年,每日生长约0.3毫米,那么正常来说,长到40厘米左右,头发也就寿终正寝了。这样作出结论,女同胞们绝对不予认同。长头发是女性一种特例,长达几米的秀发比比皆是。而且女同胞偏爱于折磨头发,烫、染等手段无不用其极,换成男同胞?你不怕秃顶即管去尝试。深入研究发现,头发既不是由活细胞组成,也并非死细胞,那是一种在睡眠状态下的干枯细胞。为什么女性的头发强悍,头发的功用究竟是什么呢?
   科学家们自以为是的解释是:头发除了使人增加美感之外,夏天可防烈日,冬天可御寒冷。细软蓬松的头发具有弹性,可以抵挡较轻的碰撞。可惜这样的解释相当苍白。增加美感这一“所谓”功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防晒的功能对生活在丛林的人类祖先意义不大,防寒功能则不如绒毛更有效。最后一项抵挡轻微的碰撞,更使人啼笑皆非。
   反驳得这样彻底,部分支持“海洋返回”学说的科学家不同意了。他们提出:人类在海洋里哪有大树可遮荫?头发防晒功能重中之重!而且坚韧的头发还可以分散水流冲击力,是完美的导力体,避免了水流对赤裸头顶的直接冲击,不要小看这种海浪冲击,那是会对脑部造成轻微脑震荡的,没有头发的保护,日积月累,人就会变成白痴!
   原来头发那么重要,我终于醒悟过来。依此而论:神秘莫测的发旋,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发旋,又称“头漩”,位于头顶中部。由于头发并非与表皮呈垂直生长,具有四五十度的倾斜角度,而且不同部位的头发倾斜方向也依照几何定式,从而形成脑袋顶部的“头漩”。按照以上观点推断,“头漩”是根据流体动力学而诞生的生物设计,它使海洋中的人类更从容对抗波浪冲击。
   “雌雄异像”到这里也可以迎刃而解了。在狮群的系统里,谁负责捕猎?答案是雌狮。我们也不妨认定,人类始祖也由雌性负责觅食,所以雌性头发拥有比雄性更强大的基因。
   人类确实相当偏袒,为头发提供了以蛋白质为基础的优质材料,头发具有复杂的物理结构与化学组成,具有“亲水”与“防水”的双重特性。几百万年来,进化最快的人类器官就是头发,基于它是“反进化”的产物,因此它在不断寻求改变以适应陆生氛围。同时头发细胞始终处于睡眠状态,为什么它选择“长睡不醒”,是因为现时所处的环境已没有“苏醒”的必要?
   现代人,特别是女性,都十分爱护他的十万根发丝,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审美传统。“审美”源于性选择——为了繁衍优质后代。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对头发这 “废品”依然心存绮念?或者这就是深藏思维深处、横亘千万年、对曾经岁月的追忆。
  (下文提要:以后还会讨论毛发系统。至于下文写什么,依照惯例,由朋友们提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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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研究的这么深奥了·····
不敢,是看到写得有趣,转贴给众匪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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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瓣里的刀 回复日期: 19:48:38 
    哦,原来顺着器官分析,有创意。。。。。
    大哥,写JJ和BB吧,这个太重要了~
    据说某些哺乳动物那活儿里有骨头,可以一天干上百次,咋人类这方面就退化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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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rror0237 回复日期: 23:42:24 
    前面有朋友提到JJ,我突然想到,交配完成的越快应该对于繁殖后代越有利(否则如果正在交配的时候遇到野兽攻击怎么办),为什么人类却倾向于获得更长的交配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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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位朋友的想象力,几乎已触及现代科学的雷区了。
  容我说段往事。
  我有一个朋友是科普刊物的采编记者,某次机缘巧合,我得以跟随他采访几位生物学遗传学方面的专家。
  提到“水生返回”一说,发觉他们都在打哈哈。我的记者朋友提出:“现在证据好象太多,比陆生起源的正面证据多太多了,只是大家好象忌讳莫深。”
  大师们还是打哈哈,其中一位稍年轻的说:“其实就一样都足够……”
  我试探着问:“**骨……”(人类没有该骨,类人猿都拥有)
  大师们对望一眼,微笑着异口同声: “不能说……不能说……”
  一位年长稳重的大师从正面说出原委:“我们之所以避开这类未解,有很大原因是为教育传承着想。科学的体系崩塌了,更难以吸引少年儿童进入科学领域……这些未知领域,或者未来能够凭后代解决吧。”
  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对话不会出现在传统媒体。同理,没有网络,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得知**骨。
  但由于生殖系统比较敏感,我希望留在靠后的章节吧。可能会以一个幻想故事的体裁来写。
  能够有相当数量的朋友关注本篇,希望能吸引一些朋友对人类起源、对奇怪的自然界产生兴趣。于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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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走进歧途的一双耳朵
   自从本文将猫头鹰和人类划入“猫头鹰总目”之后,遭到动物界的竞相抨击。反应最激烈的是体形庞大的哺乳类——大象。它们认为:象类与人类在“进化树”拥有类似地位,两只耳朵也是分居头部两侧;耳朵既然在生物位次中高于眼睛,应以耳朵为分类基准;但凡那些耳朵竖在头顶上的虎、狼、马、鹿等,是属于“竖耳朵总目”;而大象与人类,耳朵一左一右,应该属于“分耳朵总目”。
   人类苦笑之余,对象朵仔细审视,发现它大如葵扇,左右分置,兼顾着平衡庞大躯体的妙用。动物界最高等的耳朵无疑属于马,它的耳朵尖小挺立如“削竹”。葵扇与削竹,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耳朵是“感知危险”的第一器官,马儿无时无刻需警戒四周的天敌;而在自然环境中,大象是“金字塔尖”生物,它完全没有天敌 ——这是它们耳朵的差异化根源。那么人类呢?人类始祖在进化历程中已无畏虎豹豺狼?答案无疑是否定的。耳朵又再给了我们一道“反进化”的谜题。
   众所周知,人类属于灵长目。从此但凡提到灵长目,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这是一类最高等的生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灵长类是真兽类中的一个非常古老的类群,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真兽类诞生后的最早分支。而灵长目并非高度特化的类型,保留较多的一般性的真兽特征。灵长目在进化树的“品阶”,与兔子、大象类似。稍高于兔子,但低于大象。
   假定进化系统是一棵树,最高级的无疑应是最顶端的枝叶,但人类就象是从树身中段斜斜杀出的一条横枝,突然间越长越快,抛离了大象,甚至超越了树顶,成为万物主宰。
   地球上“进化树”的主干,包括了食肉类和有蹄类——虎、狼、马、鹿等等,它们霸占了山脉、草原、荒漠等地球大部分地区。灵长目的祖先避其锋芒,选择了离地三尺的树栖生活,千辛万苦寻觅到这处空间继续进化。早期的猴类非常谨慎地踏足这个世界,由于天生视力不占优势,所以它们强化耳朵和听力,力求在黄昏与黑夜里均保持高度灵敏;其后为了捕捉飞蛾等昆虫,它们的耳朵演变成能够接收超声波,成为动物里数一数二的群体。“聪明”二字,至少占据了一个“聪”字。
   何谓超声波?那是指超过了人耳能接收的声波频段的声音。超声波与次声波,顾名思义,这两种声波对现代人的耳朵均属奢侈品,我们无福消受。参看各种典籍,对于人类耳朵功能简介基本雷同:现代人的听觉范围是有限的,频率范围为20~20000赫兹,这个范围比许多低等动物都要小得多。我们的耳朵为什么要选择退步?难道在进化历程中,人类始祖突然不惧环伺的天敌,反而将最重要的感知能力削弱了?
   “视死如归”背离了进化精神。在时刻准备逃命的环境里,耳朵当然比眼睛重要,听力覆盖的范围无疑远超于视力。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变故,使人类逃离了自然规律,出现反进化?
   审视人体构造,出现了更难以理解的情形。人的耳朵,分列于脑袋两边,位于眼睛侧后方,凸出表面的部位称为“耳廓”,或俗称“耳壳”。现代人一般对耳朵不甚重视,现在请你立刻去对镜细看自己的耳壳,你会惊呼,这是具备聚集与反射声波双重功效的精巧设计!仿生学为何对人耳熟视无睹?科学家的答复是:根本就无须那样复杂,我们能听见的频段有限,随随便便就可以了。道理说得通,但更深的疑惑随之涌现:既然毫无必要,大自然为何要创作这样一副精品耳壳?
   大自然更大的玩笑在后面,这一对耳壳虽属精品,偏偏却不能转动,在辨别声音方向以及收集音波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其它哺乳动物。别的动物能够转动耳壳“辨向集声”,我们就不可以。假设人类始终是陆生动物,“自然选择”在这里变得不堪一击。更为无奈的是:部分人的耳肌未完全退化,耳朵仍可以稍微活动,证明我们的祖先是拥有该项功能的,究竟是什么因素使我们放弃了优势,而使自己成为高级生物中的另类?
   俗话说:“得到其一必失去其一。”在我们的进化历程里,肯定有某种重要因素,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使我们放弃了对听力的追求。人类的耳朵兼有一项独特性能,过去通常不受重视,那就是“辅助平衡”功能。人耳内的平衡装置精巧绝伦,包括椭圆囊、球囊和三个半规管。首先要提到的是“半规管”。
   人耳有三个互垂直的半规管。当人体失衡时,半规管便产生平衡脉冲,通过平衡中枢激发相应的反射动作,使人体恢复平衡。至于为什么半规管不是两个或四个,而恰巧是三个?兼且又互相垂直呢?一般的推论认为:因为人是生活在三度空间之内,可以有前后、左右和上下三种互相垂直的运动方向,故必须有三个互相垂直的半规管才能全面监控。少于三个不够用,多于三个不需要。
   部分科学家不认同这样的推论,他们的理由是:人类既然不是在天空里自由飞翔,就绝对不可能出现“前+左+下”这样复杂的运动方向。“下”是什么?那是大地,难道史前人类拥有“瞬间穿地术”?而且参照空中飞行的鸟类,它们也不需要这样“怪异”的设置;我们祖先在陆地上更为简单的行为,真有必要采用这般高科技的配置?
   对于生命系统而言,拥有超高威力与实用价值是两回事,就象用“血盘大口”去捕捉苍蝇一样,只会吃力不讨好,适得其反。现代人在陆地上的平衡能力,在动物界居于中下水平,但他却拥有首屈一指的高端装置。不但如此,还因此该装置过于“拔尖”,使人类原本应拥有的平衡能力,堕落到不如猿猴。“怀才不遇”的苦衷,你能体会吗?
   数年前,有一次偶然的事故发生在死海。死海由于拥有大量盐分而浮力超强,一般人都可以轻易浮在上面看杂志。或许是看杂志太专注而疏于照顾,一条狗和一个婴儿不慎掉进海中。结果是不幸中的大幸,狗被淹死了,婴儿安然无恙——小家伙浮在了海面上。科学们大感兴趣,分别用猴子和狗再做试验,结果发现无论是猴子和狗都是倾斜着在水中挣扎翻滚,无法保持平衡,都有被淹死的危险;与之相反,即使是一个完全不会游泳的成人,甚至是婴儿,掉进海中都能保持相应的平衡。
   科学家们由衷感叹:人类的平衡能力是多么厉害啊!我们耳朵内的精妙装置被再度热捧,后来的争论延伸至“人类是大海的宠儿”终于偃旗息鼓。因为众所周知的苦衷,各方均对“人耳为海洋而设计”这一推论忌讳莫深。但事实证明了,在进化成现代人的路途上,我们放弃了耳朵的部分功能,而赋予了它更庄严的使命。这一双 “误入歧途”的耳朵,使我们在水中获得超凡的平衡能力,成就了一项“鸡肋”般傲视同侪的荣誉。
   前文提及:人耳平衡装置除了半规管外,还有椭圆囊与球囊。假如承认人类与大海的渊源,椭圆囊与球囊这“双囊”难题也就迎刃而解。“双囊”的功用是依据地心引力,提示头部方位倾斜度的相关信息。在什么环境需要动用地心引力兼且出现“不断倾斜”的情况?答案不言而喻。“双囊”还兼顾“斜头俯身加速”这种陆上罕有的情形,这是什么一种姿态?你或者已经猜到了,那就是人类在游泳中的常规姿态:头部向左或右倾斜,俯卧着前进。
   人类这一对海兽耳朵对“水流声”的敏感度超乎凡响。很多人备受“耳鸣”的困扰,那是因为相对安静的环境中,我们会对例如自来水管等微弱的水流声产生响应。按人耳的频段,原本是听不见该类声波的,但偏偏对水声有超常发挥。人耳有一个奇妙的通道连接鼻咽部,一般称为咽鼓管或欧氏管,主要功能是引导空气进入耳内鼓室,保证鼓膜的正常振动。无疑在陆地上这样的设计有点画蛇添足,它最大的功用是能保证我们洗头的时候,水不能灌进耳朵深处——因为我们的内耳是可以选择性封闭的,兼且另有通道用于透气。
   由于人类身体的疑点确实太多,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假设:一种水栖或半水栖的高等智慧生物,与陆生的猿猴,通过某种办法,繁衍出“智人”这原创物种。而我们听力的减退、拥有精致但固定的耳廓、“鸡肋”式的水中平衡力……凡此种种,皆源于此。
   面对先贤留给我们的这一双耳朵,我们选择欣然接受。至于人耳限制所能接受的声波频段,也并非一无是处。假如将“危险迫近、猎物出现……”诸如此类的声波,划定为有价值的声波,海洋里的“有价声波”不似陆地复杂,几乎与人类能感知的频段类似,但海洋里毫无价值的各种声音却是汹涌滂湃。这个时候,或者就该庆幸,我们不是马。陆地上将耳朵与听力进化得接近完美的就是马,它通过耳廓转动就能感知声波来源,一般动物无法察觉的次声波,它也能接收。尝试拉一匹马到海边,此时大海纵然是风平浪静,马也会显得烦躁与痛苦,那是归结于旋涡、风浪等杂七杂八的声波困扰着它。而我们人类,则拥有其它动物不具备的优势,在大海旁边,我们听到应该听到的,放弃不应听到的,海风吹拂,海天一色,轻松愉悦,悠哉尤哉。
  (下文提要:鼻、眼、耳均已写了。至于下文写什么,还是留待各位朋友决定。)
  PS:由于时间的限制,在打字的过程中放弃了不少篇幅。以后恐怕要为耳朵内的耵聍,眼睛中的眼泪,鼻子的嗅觉等等,专门写上一二篇。或者你会问:人类进化真是那么多疑点吗?回答是肯定的。有位科学家说得幽默:人类拥有如此多的水生证据,科学界还因各种原因而选择沉默;相同的证据下,犯人早被判刑了,就算仅仅只一半的证据,犯人也必定被陪审团裁决有罪…… 呵呵,这就是属于现今科学的黑色幽默。但看了本文后,希望能减少你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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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奥利亚 回复日期: 23:26:20 
  处女膜也是海洋里生活的重要产物!
作者:传说中的雪焰 回复日期: 04:38:41 
  楼上的朋友说得直率。处女膜是独一无二的,它使幼小雌“海人”的重要器官免受水流中浮游生物侵袭(陆上无此必要),甚至有人研究神经系统与肌肉筋络得出结论,雌性的大**曾经是可以闭合的。当然在陆地也没有闭合的必要,而在海洋里成了必须。
  但涉及该类话题相当敏感。所以,选择暂时不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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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接连深“挖”了人类头部的几个器官之后,网友给出继续演绎的两个选择:一、***官;二、皮肤。***官过于敏感,我将会构思一个超现实的故事来阐述它。至于皮肤,现代科学家已有一个“结论”:人的皮肤是独立于人体的另一个生命。这怪论虽属刻意夸张来彰显观点,但可反证写“皮肤”会变成浩瀚的文字,唯有暂时押后。转换些轻松话题,尝试探讨假如没有人类,什么动物才会是万物主宰。
  八、假如没有人类抢班夺权
   自然科学有其特殊性,假如剔除了少量“仿生用途”之后,科学就等同于一部长篇故事。它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实用价值”。科学故事有其不可取代的积极意义,我们小时候获知“人是由猴子变出来”,那种兴奋与震撼记忆犹新,继而浮想翩翩并产生了对自然界的浓厚兴趣。从这一个角度说,达尔文确实是伟人,他讲述了一个影响亿万人的故事。无须苛求,“真假混杂”,是故事的特质。本文同样是一个故事,如果它能激发各位对自然界的兴趣,便已达到它的最终目标。
   讲故事与听故事的其实是同一类人。达尔文撰写《物种起源》与我打这篇文字一样,我们同样也在思考也在积极发挥想象,以增强故事的连贯性与可读性。人类对故事可谓情有独终,追溯其源,那是基于灵长目独特的好奇心。原始的灵长类生物,与最早啮齿动物(鼠类)亲缘密切。鼠类是具有超级好奇心的小家伙,但凡遇到未知事物,都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咬上一口试试,啮齿动物是因此而获得命名。“啮齿”源自拉丁语,就是“咬东西”的意思。
   灵长目的始祖,形状就象一些爬到树上的老鼠,这些早期猴类保留了祖先的好奇心。直至后世,这种好奇心尚未减退。开个玩笑,就例如“神农尝百草”。当然本篇并非论证老鼠是人类的祖先,事实上绝大部分哺乳动物都拥有共同祖先,只是因为在进化路上分道扬镳,才形成了千奇百怪的形态。
   “进化”是谋求更完美构造与更高超技能的过程,是一个危险枯燥反复不断的尝试过程。灵长目在进化尝试方面,与啮齿目有相同的遗传基因。它们喜欢固步自封,不走正道,而偏好“横向”突破。当今啮齿目分化出高达二千种,虽然几乎全是被捕猎的对象,但它们不屈不挠地挣扎求存。灵长目也不惶多让,演变出姿态迥异的物种,虽然惨遭天敌灭绝的例子甚多,但仍迷途不返。
   按现代人的道德观念看,猴类与鼠类同样属于“自甘堕落”的类群,虽然获得某种特定意义的成功,类群遍布全世界,但始终只能作为“被猎食者”,在生物链中属于除植物外的最低级位置。人类也遗传了该项基因,“进化惰性”相当明显,“逃避”成了主旋律。所以,在人类成为万物主宰之后,即使获得了其它动物不敢想象的进化空间,也是“暴殄天机”,让进化停滞不前;更热衷是通过其天赋智慧,借助外力与工具,以毁灭地球的代价去繁衍。
   人类确是一种另类的生物,将其归入“哺乳动物”是对其它物种的侮辱。生命的基理是什么?生命是为了组成一个良性循环,使地球环境与自身种族都获得长久的发展。这条“链”中,既有完成光合作用、产生能量的植物;也有与植物共生、并获得能量转换的昆虫;再有采食植物,链接生态的食草动物;当中还有觅食昆虫的小型捕猎者;最终端是捕捉各种小兽,完成生物链最后一环的猛兽猛禽。
   遵照该观念,即使是啮齿目的鼠类也并非“自甘堕落”,只是为了上述生命系统作出奉献。不由慨叹:人不如鼠。忍无可忍之下,我们尝试将“人类”这一另类抛离开去,再来对地球的主流生命系统作出探讨。
   剔除人类,正本清源,地球生命,在铅华尽洗之后到底是何种模样?首先,必须注意的是其中的佼佼者——塔尖生物。
   塔尖生物,全称为“金字塔尖的生物”,它们在进化系统里占据重要地位。自然界传递能量的每条食物链,如“草→兔→虎”或者“草→昆虫→鸟→鹰”等等……几乎所有的食物链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把食物链上各级按其拥有的个数和能量绘成一个图,就是下宽上窄的锥体形,宛若古埃及宏伟的金字塔——这就是无形但却实际存在的“生态金字塔”。
   金字塔的基础是那些能够捕捉太阳能,并制造营养物质的绿色植物和微生物,而站在塔尖上的动物是食物链中最高一级消费者,它们通常是一些肉食性的大型动物,如狮、虎、熊、鹰、鲨、鲸、鳄……等,如果没有金字塔基部那些绿色植物和中间层次动物支持,霸主们就难以维持生命。
   以上所列的捕猎者,是常规意义上的塔尖生物,和我们研究的塔尖生物,有一定程度上的区别。特定意义的“塔尖”,是指那些“全无天敌”的动物。自然界没有天敌,等同于再没有猛兽以它为主食,其中拥有突出表现的当属“长鼻目”的大象。
   与大象类似,“奇蹄目”里的犀牛也是凭借体型庞大、皮坚肉厚,在自然界全无天敌,从而拥有塔尖生物的地位。除此之外,尚有部分已接近“塔尖”的动物,例如 “偶蹄目”的河马,没有任何猛兽敢于挑衅成年河马,纵使是鳄鱼也会被河马一咬两截。但由于生活环境所限,兼不能有效保护幼崽,所以,河马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塔尖生物。
   上述这些动物,加上猛兽猛禽,还有海洋里的鲸、鲨等霸主,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生命类群。它们不象那些连生存都危危可岌的动物——首要任务是强化其逃命技能;它们在自然界没有天敌胁迫,可以稍微静下心来从容进化。假以时日,其中的某个物种,将会脱颖而出、啸傲寰宇,成为真正意义的万物主宰!
   灵长目并没有突围的优势。灵长目被称为“动物界最高等的类群”,那是“以人为尊”的思想作祟。至于“脑部大小论”,更是人类为了掩饰“篡位”而散播的烟幕。按照神经细胞的体积与脑容积,所有高等生物的脑部容量已相当充足,人脑反而是“过大”了,这并不符合进化法则——过大的脑部形成了不必要的负担。上古的尼安德特人的脑部大于现代人,但不见得比现代人聪明。极为讽刺的是:现代人对脑部有效使用不及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有大量脑细胞被人类“闲置”了。
   倘若没有人类抢班夺权,究竟何种动物,才是地球万物的真命天子?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故事命题,“进化论”未能为我们提供结论,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完善它。
  (下文提要:如果按你的观点,你认为哪一种动物领先?下文将继续本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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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谁才是真正的万物主宰
   人类被勒令禁赛之后,“进化竞速大赛”正式在地球上拉开帷幕。获得参赛席位的塔尖生物跃跃欲试,究竟谁能脱颖而出、率先冲线?海陆空兼容的赛道穿越时空,横亘于天地间。各路霸主一字排开,竞逐全面启动之际,让我们来审视一下最有可能夺标的种子选手。
   “长鼻目”在自然界全无天敌,是典型的素食“塔尖生物”。但在进化历程里并非一帆风顺,曾几度起伏但百折不挠。它们除了体型庞大之外,长牙与长鼻成为众多猎食者的噩梦。大象的脑部重量是人脑的几倍,拥有超高的智商和学习能力,兼且具备“情商”——这是高等智能化生物的标志。长鼻目是进化树横枝生物里,最有机会主宰地球的动物。
   让我们回到进化树的主干,“奇蹄目”在食草动物这一大类中,是奋勇争先的一个群体,当中有两个著名的代表:马和犀牛。但正正因为致力演变奋不顾身,使它们反不如偶蹄目中猪、牛、羊等繁盛。不过没有人类搞局,马和犀牛绝对没有覆灭的危险,它们的最大优势在于——进化基因不断寻求突破。
   陆地上曾经出现的最庞大的动物,并非长鼻目中的大象,而是远古渐新世的巨犀,体长达八米,身高五米。在荣登“塔尖”之后,犀牛的进化选择是将身躯逐步缩小、脑部逐渐增大。这种进化有双重意义。骤眼看犀牛身强体壮而略显笨重,但其奔跑的速度却让人类望尘莫及,而且平衡能力超群,轻松实现“飘移”——在狭窄的空间急转弯。犀牛即使未能成功统领世界,但它在进化轨迹中所付出的努力不容置疑。
   犀牛众望所归成为进化大赛的种子选手,而同属奇蹄目的马,却有苦难言。虽然马不是真正意义的塔尖生物,但却拥有远超人类的感觉器官,兼备全能冠军的运动能力,它至少可获得大赛的参赛权。可惜马与人类的渊源深厚,赛会为了公平起见,惟有忍痛割爱。
   在大象、犀牛身边,是代表“偶蹄目”出赛的河马。河马矮壮,但同样神速,它甚至比犀牛跑得还快,人类短跑纪录在河马眼中根本不值一提。据说为了表示对偶蹄目的崇拜,人类的奥运精神提出“更高、更快、更强”。曾经有人对河马身高提出异议,虽认同其“更快、更强”,但质疑河马的矮个子不能突出“更高”的精神。至此隆重推出河马的候补选手——长颈鹿。
   基于河马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塔尖生物,偶蹄目特别准备了一名候补选手,它就是长颈鹿。具有生物界最高的海拔,使头部与咽喉远离猛兽的攻击范围;铁锤一般的后肢,拥有一击毙命的威慑力。在自然界长颈鹿选择与羚羊、斑马混群,这是一种狡黠的生存智慧。
   大象、犀牛、河马的另一边,是来自于海洋的两位霸主——大白鲨与逆戟鲸,它们威名远震无须介绍,唯一需要指出的是:它们都拥有超乎寻常的好奇心——勇于探索,这一点与人类臭味相投。
   海洋两极的旁边,是同样水栖的霸主,它是代表“爬行纲”出赛的鳄鱼。这是一类不容忽视的爬虫类动物,和恐龙拥有相同的祖先。由于长时间盘踞塔尖生物的位置,鳄鱼是“二阶进化”最完美的物种,甚至比“半路出家”的人类更为强大。它拥有强悍的免疫系统,让竞争对手汗颜。唯一可惜的是在进化树序列里,爬行纲级别较低,也因此造成鳄鱼这强大横枝,浪费了更多的时间去追赶对手。
   在鳄鱼旁边,是它的亲戚,血缘与鳄鱼最接近的霸主。但这位霸主独树一帜,它并非站在地上,而是盘踞空中。它是鸟类的代表——鹰。无须多作介绍,摆脱地心吸力,展翅高空,这原本就是一项非凡的成就。
   既有鹰,必有熊。这是两名颇具竞争力的选手,中国人甚至借其谐音代表勇敢无畏——鹰熊!进化树的主干“食肉目”,为拥有众多霸主而傲视天下,当中包括了熊。爬树与游泳皆能,攻击防御上佳,智力与发展潜力均是上上之选。唯一的遗憾是它依照人类的进化轨道,除了研习“站立”这种怪异的姿势外,还将尾巴退化得几近于无。
   世间上的遗憾接二连三,原本同属食肉目、熊科的近亲——犬科,也应有机会露一露面,但基于赛会的避嫌原则,灰狼因为被同胞兄弟狗拖累,被大会取消了参赛资格。
   然而食肉目毕竟是进化树的主干,因此获得了三个参赛名额。赛道中央,是本次大赛的热门,两个雷霆万钧的名字——虎!狮!
   “进化竞速大赛”已进入白热化,时光穿梭,风云色变!十大悍兽,竞相演化,角逐唯一的王位!人类由于被禁赛,也乐得轻松,索性在一旁担任讲解员,为赛事现场直播。
   赛道上首先落后的是河马,在它气喘吁吁的身影旁边,有一个海拔宏伟的身影掠过。原来是长颈鹿见亲戚河马落败,为了偶蹄目的荣誉它决定殊死一搏!同时,鲨与鲸的竞逐,也因为逆戟鲸的强势,大白鲨已显得力不从心。但海洋霸主们耽于内斗,已被其它生物逐渐抛离。
   这边厢,鹰熊发挥了英雄本色,虽离顶尖选手有一段距离,但鹰和熊却是绝不放弃,表现出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滔滔壮志!那边厢,鳄鱼骤见长颈鹿从身边跑过,出于本能一口咬住了它的铁蹄,由于违反赛制,被红牌驱逐出场。比赛原来决不能分心!
   长颈鹿由于受伤无奈退赛,其亲戚犀牛仍是一往无前!犀牛加油!你代表了有蹄类的最后荣誉!人类由于过于激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被出示黄牌警告。
   赛道之上,代表长鼻目出赛的大象,与代表猫科出赛的老虎狮子,几乎是同步冲向终点。究竟谁将获得最终胜利?
   大象望了一望身边,河马早已消失无踪,犀牛亦已远远落后,它感觉无由的孤独。在另一边,狮子率先向老虎挑衅,张嘴怒吼;老虎低嗥一声,不予理会,步伐更急;狮子怒咬利齿,紧跟而上。在老虎与狮子你追我赶的热烈气氛中,终点已无限接近……
   瞬息间,赛事已结束。大象输得并不甘心,它的种系寂寞前行,已达数千万年。然而观战者更关心胜利归属——最终究竟是老虎还是狮子率先撞线?由于时空录象的最后结果并未公布,世间万物均在急切等待,此时人类发挥了唾液功能强大的优势,为众生作出了精辟的分析报告。
   “进化竞速大赛”首先考究种群在进化树的地位,属于主力干将的高等动物,拥有天赋的优势。当然,“分枝”也极有可能后来居上,但必须关注该物种的主导基因,是否具备足够的“野心”。
   要成功“变身”成为万物主宰,路漫漫其修远兮,兼且需要“懂得放弃、有所牺牲”。食草动物由于天生食性的限制,主导基因缺乏必要的攻击特质。所以食肉目 ——这一类最成功的捕猎者,应该最有机会脱颖而出;而在食肉目当中,以猫科构造最完美,它们拥有相当霸道的系统基因。
   猫科动物皆出自同一个祖先,遵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理念,你会发现猫科动物拥有“超级智能化”的主导基因,它们懂得买保险,从各个路向出击,谋求在更广阔范围内控制世界。猫科中有小巧的捕猎动物各类猫,有稍大的树栖捕猎者云豹,有速度奇快的猎豹,有强于攀岩越涧的美洲狮,有爬树游泳无所不能的金钱豹、有体型最庞大线条完美的虎,也有群居生活且进化程度最高的狮……
   从赛事过程可以得出结论,狮虎的基因理念并非“自然选择”,而是“主动出击”。狮虎的演变展现出“不为主宰誓不罢休”的决心!例如:为了使基因系统更纯净、变异成效更显著,老虎选择了独居;为了使多种基因优势集合,变异覆盖面更迅速,狮子选择了群居。这两条路不存在对错,都是奔向成功的康庄大道,最终是谁先抵达终点确实难以预料……
   人类这番讲解引起了听众的不满,无奈之中,人类惟有明确态度:我们相信,进化竞赛是群居的狮子稍为优胜。“男女平等”是现代人的金科玉律,如果单从高等生物看,雄性占据主导,雌雄不平等。但人类进化成就显示,曾经的雌人(又名女人),占据了比雄性更重要的主导地位。这一点,与狮子相当类似。
   毋庸置疑,狮子是最终的万物之灵。(个别观众在鼓噪:狮粉!粉丝!狮粉人!人类置若罔闻,继续发表高见)狮子将出现的进化趋势是:逐步将雄狮变成摆摆样子、吓吓鬓狗这样的摆设;再过数百万年演变下去,雌狮愈强雄狮愈弱,雄狮的身形大概变成与雌性同样的大小,但其性能力会得到进一步强化,成了标准的性奴。
   自诞生以来,狮子就是典型的塔尖生物,拥有不需要为“生存”而进化的境界,其中的演变让你叹为观止,它的小尾巴逐渐长出特异的骨刺。宁愿“废”了自己的尾巴谋求改变,确实非同凡响。反观老虎尾巴的进展,将会变得类似钢鞭一般犀利,是一样攻击利器。狮子选择了另一渠道,导致尾巴宛如小皮鞭,但它会越来越灵巧。狮尾拥有美好的将来……
   人类还在滔滔不绝发表演讲之际,时空录像结果正式公布。通过录象显示,最后撞线的只有一个身影,分不清楚是狮还是虎……
   或者这就是最完美的结局。狮虎原本就是趋向一致的生物,按自然进化再过几百万年,它们的差异将等同于黄种人与白种人之间的区别。最终,地球的最高等生物,原来是一种拥有四只脚一只手(尾)的猫科动物。可以预见,再过几万年,他们也会使用电脑,甚为灵活的两只前肢在键盘上打字,一条尾巴控制着鼠标,他们的名字,就叫做——
   狮虎人。
  (下文提要:末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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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地球的进化系统里,某种动物通过非常手段获得领袖地位,却不知收敛,倒行逆施,使生态环境遭受了极大的损害。世间万物怨声四起,大自然举行“末日审判”,站在被告席上的正是不可一世的人类。
   面对证据确凿的指责,被告的无罪辩护显得相当苍白,理屈词穷之际,人类索性破罐子破摔:“什么破位子,我不坐了!让进化系统复原,你们重新再竞争吧!”
   此言一出,世间万物悉数沉默。一声叹息响起,紧接着是沉静坚定的声音“不—可—以。”
   这三个字震撼全场,这是属于大自然的声音。被告席上人类惊呼:“不可以?既然认为我罪大恶极,又不准我退位……这又不行,那又不行,到底想我怎样?”人类的面上满载委屈。
   一片静默,听不见回应。
   ——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人类向来不是具有耐性的生物,他急迫想知道答案。
   人与万物,皆生活在地球之上。地球,是我们立身的根本,她是所有生命的家园。没有地球,一切基础尽失,进化与竞争……等等都是水中月。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可惜,地球所处的环境并不太平。
   一直以来,相对于地球的伟大,生命过于渺小,所以我们很少去关注地球是否安全。地球是一颗行星,居住在银河星系中的太阳系。她不并孤单,有大大小小的行星一起绕着太阳公转。其中个头比较大的几颗行星还算安份,但那千亿颗小行星就不那么循规蹈矩了。
   地球有一个守护者,名叫月亮。她是地球的一颗卫星。月亮上此起彼伏的“环形山”,证明她遭受了不少流星的轰击。曾经有直径一百公里的小行星撞击月亮,假如这颗小行星落在地球上,将使地球生物顷刻覆灭,世界重新进入洪荒时代。因此,无论月亮是被地球捕获的,还是由地球智慧生物创造的,客观上,月亮为地球的安全做出了伟大贡献。
   人类对月亮的膜拜由古至今,但月亮毕竟不是万能的,某些漏网之鱼,会避开月亮轰击地球。全赖于地球的超级防护罩——大气层,众多细小的流星被燃烧殆尽。然而,总有威胁地球的侵略者不断出现。按照科学家的演算,在高等智慧生物“人”繁衍大概一万年后,地球即将进入“众矢之的”的时代。
   小行星成功穿越大气层,虽然碰撞不足以瞬间消灭地球生物,然而后遗症相当严重。大量的火山爆发、海洋水位上升、海水的含氧减少及气候急速改变,导致大量动物灭绝。撞击形成的强震,相当于地球最强烈地震的百万倍,火山喷射的烟尘和二氧化碳,引至温室效应、气温骤升,尘埃遮天蔽日,位于“金字塔”底部的基础生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无论“塔尖”还是“塔间”将一概覆灭,无一幸存。
   在人类纪元的2036年,一颗名为“阿波菲斯”的宽约四百米的小行星将和地球相撞。它拥有轻松穿越大气层的实力。在埃及神话中,“阿波菲斯”是邪恶和毁灭之魔,而这只魔鬼几乎就是“瞄准”着地球急速前来。科学家乐观地估计它未必能百分百击中地球,那就象我们举枪射击,瞄准的并一定中靶,因为有其它因素干扰命中。
   除了这个瞄着地球的邪魔之外,还有大大小小能制造灾难的家伙会光临地球。虽然它们的初衷并不是“瞄准”,但众所周知,瞄准靶心而命中的几率与“瞎猫碰着死老鼠”的几率实际上差异不大。假如没有高等智能生物设防,难道让大象与犀牛凭藉强壮的身体抵御?抑或是让“模拟进化竞赛”的冠军狮子老虎张嘴去撕咬这些流氓?
   当然不可能,绝不可能!这该死的“流氓行星”(质量微小的俗称流星,又名贼星),体积庞大,速度奇快,它就是灭世的使者,“末日审判”正源自于此!
   大自然告诉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地球将遭受类似的考验。上一轮赴考的是种类繁多的爬虫类生物——恐龙。它们的考试成绩见人见智。时光传梭,几千万年转瞬即过,距离灭世横祸只剩下非常短的时间,地球上犹未诞生高级智能生物,各路“塔尖动物”优哉游哉,维持着极其缓慢的演变。大自然倘若有灵,必定极度心焦。忽然,在这紧急的当口,一类奇异的生命斜刺地杀出,勇夺“万物之灵”的宝座。
   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但在这关键一刻,他们的出现,使大自然重新迸发了希望!
   这一类动物,就是——人类!
   人类恍然大悟,怪不得大自然不允许他退位,原来他肩负了如此重大的使命。横祸将至,人类面对的挑战相当严酷——即使在人类纪元二十一世纪,他们都缺乏实力抵御这些接踵而至的“天外飞星”,但至少还有希望,只要信心不失,只要信念还在,那么世间就还有希望,一切就还有希望!
   人类在自相残杀的过程中磨练出高超的科技,掌握了对付“小行星大冲撞”的基础。但由于仅限于理论从未付诸实践,兼且世界各国并不是百分百的合作团结,所以这一轮考试,人类并无必胜的把握。兼且除了“阿波菲斯”外,很快又发现了“阿波菲斯二号”,这“二号”的稳定性比“一号”强,它以地球为靶心,以一击必中的姿态飞速而来,在一百年后以十万颗圆子弹的威力向地球致以问候。以外还有“三号”、“四号”……这促使了人类的科技必须飞速发展,与天地竞赛。这是一场很不公平的赌博,“流氓之星”输无可输,最终只是换个形态存在;而人类输了,则是世界万物都输个精光,地球重新进入死寂的洪荒时代。
   人类终于清醒了,他从被告席上缓缓走出,重新回到了万物之灵的宝座上。他清楚地意识到,如让“流氓行星”得逞,追溯什么“进化的假设”毫无意义。人类是事实上的世间主宰,是真正意义上的万物之灵!他有义务与责任去维护世间稳定繁荣,抵御“天外飞星”的使命舍我其谁!心潮汹涌之际,他还进一步认识到,“流氓行星”毕竟是“行星”,虽说瞄准了地球,还会留下一段时间让地球人组织防御;而那些拖着大尾巴的“彗星”,会卑劣得多,假如它们袭击地球,留给人类的反应时间不会超过四个月!
   这确实是一场科技与时间的残酷竞赛!人类喃喃自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令生灵涂炭、再令其自相残杀……”人在其历史长河中,首先发明了刀枪剑戟等冷兵器,令对手血溅五步;同期发展了弓弩等远程武器,十丈外取人性命;再往后发展了热兵器,其中枪械虽是一击致命的利器,但由于单发杀戮不够快,因此开发出大面积杀伤的炮弹、导弹,甚至于储存了足以让世界毁灭几次的核武器……由此发展而成的高科技,使这一场“绝世防御”拥有了希望,假如是一种以和平自居的高智能生物,恐怕到灭世横祸出现时还不知所措——这,究竟是万幸还是不幸?
   人的历史就是相互杀戮的历史,以死伤亿万同胞的代价,人类终于“进化”到拥有抵御“天外飞星”的能力,这部血泪史,今天终于找到其正面的意义!
   大自然的存亡与否,就在这短短百余年间揭晓。末日审判的法庭之上,人类面向天下众生,用坚决而沉稳的语调说道:今天,我们没有退路,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我们信心百倍,将用不世奇功洗清我们的罪孽!
  (下文提要:第十章之后,将回到前面类似于眼睛、头发的章节,下文写什么,各位朋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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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人类起源纵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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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本的题目,我当然不满意。
  写作的初衷,是英国科学界那些挺搞的邮件,当时就想,既然认为“必须折返非洲”,那按照元谋人的基因分析,他们也是必须“折返非洲”,所以,我搞了个“旅游”的命题,当时完全不清楚本文应该怎么打,如何发展。
  第二章比较弱,打字的时候过于匆忙,忽略了“湿地演变”的假说,第二章显得很单薄。
  第三章是必须打的,但调侃达尔文,不代表我对他不尊重。
  第四章起转入经典的鼻子拆解。我当时以为下一章接着是打“手”的,但后来遵照网友的意见,变成眼睛。
  第五章、第六章,眼睛、头发都很精彩。出乎我意料。
  第七章耳朵,有点用力过猛,打得太长了,有机会改短一些。
  第八第九章是戏说,是假设“没有人类会怎么样”,当时对第十章还没有完整的印象。但没有八、九,就引不出第十章。第十章是为人类赎罪的篇章。(这相当必要,你我都是人)
  第十一章将回到以前的套路,依照最多的意见(其实意见最多是 JJ,呵呵),完成人的头部外观的细节分析,主要写毛,会分别写胡须与眉毛。
  本文是临屏创作,在打这一章的时候,对下一章毫无印象,其走势,全部有赖于网友的协助。所以,大题目肯定是不符合的。
  我尝试再为它改个大题目,就叫做《创世纪:人类起源纵横论》。也不怎么好,将就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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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娥眉双刺的前世今生
   “勇于探索”是人的天性,尤以童年为甚。然而成年之后,通常会变得谨小慎微,就如刺猬般蜷缩成球状,以利刺来掩盖心底的柔弱。天性源自我们的祖先。哺乳动物起源于“食虫目”,该目名下现存物种有鼩鼱类、鼹类和刺猬类。由于前两类长得不够漂亮,因此我将刺猬认作远祖。(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是:我分辨不清“鼩鼱鼹”这三个字)除了刺猬是人的法定父母之外,还有一种海洋哺乳动物也参与其中,它就算不是原配也是“小三”,它们导致了“人”这一杂交品种的诞生,并遗传了我们“勇于探索”的基因。
   本文就是基于“勇于探索”而出现,最终的愿望,是找出谁是“小三”,为我们扑朔迷离的身世提交一个定论。人类属于灵长目,但现代人与猿猴的外观相距甚远,以至于身上的毛都被褪得一干二净。“脱毛”成为自然科学的第一难题。通常的论调是:因为人学会了穿衣服,所以通过“进化”将毛褪掉了。由此推论,没“毛” 的才是人,有“毛”的是动物。
   这样的解释体现了成年人的共性——强调“唯我独尊”来掩饰内心的软弱。按这样的论调,河马将会很兴奋地宣告:基于人类和河马均没有毛,因此都应划归哺乳纲名下“河马总目”。
   现今地球上还有很多土著,虽然已成“人”却依然固执不肯穿上衣服,但他们也同样没有毛。此外,既然已展开“褪毛运动”,那应该一视同仁,连头发、眉毛、胡须一并褪掉才合理。头发暂且不论,那是水生的“小三”给我们的遗产,那么眉毛与胡须呢?为什么它们如此坚决地存在?
   支持“水猿返回”学说的科学家作出解释:由于体毛是属于分批退化,在部分毛发还没有褪尽的情况下,我们的祖先已返回陆地继续繁衍,所以,我们留下部分体毛不足为奇。骤听属于比较合理的假设,人类的眉毛是基于这个原因得以保留,但另一个疑问随之涌现。
   曾几何时,我们的少年时代,无知且无畏,对一切充满好奇心,于是对眉毛提出疑问:“这两条东西是干啥用的?”科学家们给予一个庄严肃穆的回答:“眉毛,是眼睛的第一道防线!”哦,原来如此!可惜长大之后,就会从眉毛所处位置得知:眉毛“保护”眼睛仅是一个“童话”。倘若是水栖动物,需要频繁进出水面,眉毛的存在还有意义,可以隔阻细小的海藻水草之类,但对于纯陆生的人类呢?
   众多周知,水生哺乳动物是没有硬毛的,也不存在眉毛之说。河马是否典型的水兽姑且不论,但它对人类却具有示范效应。河马的幼崽全身滑溜溜,初生的人类呢?婴儿出生时也很光猾,与河马的小宝宝类似,难道因此要认同“河马总目”的说法?人类自然不甘心,再度审视初生婴儿,腋毛、**等不必奢望,甚至连头发都可欠奉,但眉毛却一定已具雏形,一左一右分列于面部,顾盼生威!这一对眉毛使人和河马划清界限,人类才是独一无二的万物之灵!
   再借鉴其它的高等生物。猫科动物长有散乱的“眉毛”,但那称为“触须”更合适。它属于探索空间的触觉器官,以判别狭隘处是否能穿越。猫的“眉”与“胡须” 均属同一类,与人类的“须眉”,有着天壤之别。仔细探究:人类眉毛的化学成分、生长周期、遗传基因,均与全身的毛发区别甚大。“休止期”数倍于“生长期”,根本已不是“毛”的性格,眉毛的实际功用究竟是什么?
   中国古代认为:处女的眉毛具有显著特征:紧密柔顺;而非处女的眉毛则呈现“开放”状态,并有“竖立生长”的倾向。这种说法在现代当然被视作洪水猛兽。但古代人于细微处的观察通常强于现代人,因为没有太多事情可分心。眉毛竟然可以扯上“性”,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奇异东西?女性“始伏终竖”的眉毛究竟有没有遗传机理给予证实?
   上述的谜题,可从中国古代经脉学说来探寻答案。现代科学的发展,经脉已不再被认为是邪魔外道,它拥有非常深邃的学问,只不过这种学问过于“高深”,我们还未能融会贯通。眉毛隶属“十二正经”中举足轻重的“足太阳经”,假如人体身壮力健,足太阳经血气充沛,眉毛就自然表现得强盛。处女变成非处女,相当于进入 “第二生命轨道”,自此脉络将有全新的演绎。遵照经脉原理,眉毛的重要性超乎凡响,它是人体的防御器官。回顾“眉毛是眼睛第一道防线”的说法,“防御器官”似乎也合情合理。
   现代高等生物的当中,大象的头部拥有两样防御利器——长鼻和长牙。因此,防御器官长于面部,也并非不可想象。但眉毛对于眼睛的保护效用相当有限,而且眉毛从婴儿诞生就毕生追随,难道只是眼睛的附庸?疑问并未解决,我们暂时将注意力转到睫毛。
   按常规说法:睫毛是眼睛的第二道防线,那是基于眉毛抢夺了“第一”的位置。事实上睫毛才是眼睛的真正防线,其生长机理也符合这一用途。睫毛在毛发中寿命最短,反复更新,从不间断,相比于头发而言,它是“活”的,拥有非凡的“触感”,只要有灰尘接触它,立刻会引起闭眼反射——其反应速度冠绝人体。睫毛构造唯一不合理在于“上眼睑密而下眼睑疏”,这“上密下疏”的设计,不能为陆生人类的眼睛提供周到的保护。但如果是进出水面或俯身潜游,却是有必要强调上眼睑。人类身上太多水生证据,已不在乎多此一样。
   在人类的幼年时期,上睫毛长得浓密而向上卷翘,强调水栖防护的功能;随着年龄增长,睫毛的倾斜度与卷翘度也随之下降,变成几乎是竖向正前方,更为符合陆生的环境。睫毛的履历不算太长,它是属于伴随人类进化的配套装置。但眉毛的历史则是相当悠久,甚至于可以依照“鸡和鸡蛋”提出一个极其高深的哲学问题:究竟是先有眉毛,还是先有人?
   这个问题让科学界束手无策,个别科学家不服气,于是运用各学科的高深理论及先进手段来探寻眉毛的源头,他们发誓要弄清楚:“眉毛”这古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在物种进化的悠长历程里,是什么东西演变成眉毛?
   最终的结果并没有惊世骇俗,而是可以为大众所接受:眉毛的前身,原来是一种“刺”。刺并非特异的构造,在自然界随便可找到例子,就如食虫目的刺猬,就是全身遍布尖锐棘刺。这一个发现的伟大之处,是与中华民族悠久的“经脉”学说暗合,并因此证明了:刺猬果真是我们的父母,勿论当中有没有“小三”,但刺猬对人类的养育之恩却是相当深厚,并且将“刺”也遗传给人类演变成“眉毛’。独树一帜的眉毛,使我们又多了一样有别于万物的装置!
   “刺猬是我们的父母”虽属调侃,但揭示出物种基因的遗传机理。基因组中大概只有百分二的DNA具有“现实意义”,其它大部分是作为“过去履历”和“未来蓝图”。过去式的DNA,在某些特定情势之下,通过解密而被激活,错误激活的情形被称为“返祖现象”。进化是一个反复且繁杂的过程,但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化地解释。例如现时环境需要演变出“刺”,主导基因就会从信息库里筛选与“刺”相关的DMA,随即步入一条进化的捷径;当变异的个体数量充足,强化为“强势遗传”,“刺”即成为群体的常规配置。
   由此可以推断,眉毛这种“刺”,除了具有传统的遗传基因外,还被“小三”加以演变,成为一样真正有防卫作用的器官。人类曾于海洋生活,所以拥有“经脉”,而从眉毛隶属“足太阳经”推断,当初“海人”的这一种“眉刺”也是相当发达。“怒眉戟张”到底是什么概念?现代生物里可供参照的是蜥蜴类,某些蜥蜴眼睛上部生有棘刺;甚至可参考神话传说中的海妖,额上长了类似“多棱刺罩”的防护物。神话不足信,但人的想象力通常有其合理之处,我们根据这些,或者可以大致 “模拟”出一个人类始祖的模样。
   眉毛由“刺”演变,这一项研究的式微,归结于两点:其一、眉毛在人体构造属于“细节”,不影响“大局”;其二、与《进化论》出现了较大的冲突,为了维护 “正统”,惟有放弃旁枝末节。但某些具有强大探索精神的学者不以为然,他们为了勾画出史前人类究竟是何种模样,将探索领域进展到男人特有的“胡须”,并有更为惊人的发现。这些为满足个人好奇心的学者,构造了一门相当冷门兼偏门的科学,名叫“胡须研究学”,将人类的史前样貌进行了一次绝不留情面的颠覆。
   我们曾经是海洋哺乳动物,眼睛上方长有尖锐凸出的利刺——这就是人类曾经的模样。甚至可以大胆想象:准备繁育后代的雌性,那一对“娥眉刺”将更为犀利!但无论如何,这属于“男女通用”的外型,雄性人类呢?除了眉刺之外,是否拥有更慑人心魄的异像?
  (下文提要:其实不用“提要”了,下文当然是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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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看得人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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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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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永不撩菜的好tf……立志成为素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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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万古情牵的淬毒匕首
   同类争斗是遍及自然界的现象,由于两性在繁殖上早有严格分工,雄性进化出特异行为:雄性相争,其目标是获得更多的交配机会,从而“选择”繁衍更为强壮的后代。此外,与交配无关的争斗,通常也由雄性“附带”来完成。例如:为了使“食物链”良性运转,避免大家都挤在一起将食物清空,雄性将以打斗来决定“领地” 的归属权;失败一方惟有远走他乡,保证了物种的合理配置。
   人类有别于动物,男性决斗的形式与内容均震惊动物界。以下转述一个深黑色的幽默:若干年后动物统治世界,人类战败成为奴隶,男人被用以决斗来取悦众生。罗马斗兽场内,两个健壮的男人在打斗,其中一方明显占优,裁判已准备宣布胜利者,但胜方却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对手杀死了。观战的众生一阵惊愕,随即爆发狂热的欢呼,齐声叫喊:“吃了他!吃了他!”获胜者终究人性未泯,他面带鄙夷之色,冷然说道:“人,怎么可能吃人?”动物们一片鼓噪,厉声质问:“你不吃他,为什么要杀了他?!”
   这一个质疑人类无法解答。既然不以同类作为食物,为什么在对阵中将对方杀死?这并不符合生命传承的哲理,不符合动物繁衍的法则。人,为什么是如此另类?自此,动物界一致认同,将人类这一种怪异的生物,单独放置一个“界”。人类被正式踢出动物界,在“真核总界”之下,分设“人界”和“动物界”。
   人类一直希望与动物分道扬镳,却想不到是这种情形之下黯然出局。
   动物界的同类相争,皆由雄性扮演主角。争夺交配权之战历史悠久,使雄性拥有攻击的天赋。同类相争必须有“度”,假如斗得太狠,导致死伤累累,就会产生“负面效应”,搞不好会让种群自取灭亡。尤其是那些具有致命武器的动物,更需小心翼翼,“仪式化对战”成为首选模式。
   响尾蛇拥有致命毒液,兼且它的咬噬是红外线感应器官的自动反射,具有半自动化的特点。因此响尾蛇相互争斗时,总会相当谨慎,控制好自己的咬噬本能。战斗拉开帷幕,双方先配合着摆好POSE——两条响尾蛇头部相靠、颈部侧贴、尾部缠绕,其中一方出招:突然向上窜起,利用地心吸力重重将对方压倒!未分胜负?那就再来一次,重新再摆个POSE。
   说起摆POSE,犀牛更是当中的翘楚。犀牛头部长有尖壮犀角,配合强劲的冲击力,大幅提升了这柄“重型匕首”的威力。两只公犀对阵,首先是近距离相对低头静立,双眼斜斜瞄着对方,估摸着眼前匕首的长度和硬度,以及拥有者的体型和强健程度……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战斗开始!咦,怎么它们不动?原来还在揣摩…… 战斗又开始!喂,怎么双方还是不动?原来它们已决出胜负,落败的一方心理已崩溃,黯然神伤地转身,缓慢举步,逃离决斗场。
   角马与野牛形态类似,颈部厚皮适合抵御猛兽的“截脉之法”。但雄狮另辟跷蹊,它选择咬住角马的口鼻令其窒息,从而使角马成为雄狮的主要猎杀对象。野牛需要面对的是同样恶劣的环境,但频繁上演的“公牛对决”——这一幕成功的“表演秀”,使狮虎产生了心理负担,假如不是形势所逼,它们避免与公牛正面为敌。
   公牛交锋时,选择一处裸露的地皮,首先使用“震”字诀,用牛蹄震松土层;然后采用“铲”字诀,各自用巨大的牛角将地皮铲得尘土飞扬,场面极其壮观!在沙尘滚滚中,牛眼圆瞪运用“撞”字诀,以全身的劲力撞向对方,纵是狮虎都难以抵挡这一击,这是雄性力量的完美演绎!但别忘了对阵的另一方也有角,于是牛角架着牛角,互撞对顶角力,执行“顶”字诀,即使是失败者也决无性命之虞。
   这是属于动物的“仪式化”对战,不管仪式多么隆重,仅仅为了决出胜负,不会有过火的杀戮行为,否则,将会导致种群式微,自绝于天地。但人类才不管那么多,将对手杀死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中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决斗”,即是以生命为代价,懦弱怯战的被定义为“不是男人”,决斗前专门设置公证人,使貌似公平的谋杀行为合法化。在亚洲同样有类似行径,立下“各安天命”的“生死状”,即可在公开场合杀害同类,胜利者还被定义为“英雄”。
   这就是人类的传统,更为大型的杀戮行为——战争,也被赋予耀眼的光环。我们少年时代,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也曾经对这些英雄豪杰顶礼膜拜,且迄今未变。这确实是人类的本性,尤以男人为甚。我们为何拥有这样“反自然”的性格基因?人类发展史上,从未拥有过致命的杀伤性器官,相反犬齿逐渐退化成只适合撕扯鸡肉,上肢也仅剩下缚鸡之力……为解开上述谜题,我们尝试从男女差异上寻找答案。
   “巾帼不让须眉”,这是现代人的一句口号,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人既然是动物,雄强雌弱代表了自然法则。狮子是将“雄强雌弱”演绎得最具神髓的家伙。与狮子一样,人类也是“雌雄异像”的物种,以“须眉”自诩的男性,拥有与女性迥异的特征:胡须。至于胡须的功能何在?这个疑问困扰了几代人。自然界可以参照的是雄狮:威武的鬓毛无视气候炎热,这条“颈巾”应有吸引异性的功能;此外在“仪式化”对战中避免假戏真做,蓬松“颈巾”可抵御对手利齿,以保卫头颈部。人类胡须不具备任何防御与进攻的性能,难道它仅仅是吸引异性的摆设?
   “须眉”们自然不予认同,仔细探究胡须,这一种“雄毛”遍及脸面的大部分。在中国古代,上唇胡须称为“髭”,两边面颊上的胡须称为“髯”。蜷曲茂盛的 “髯”则称“虬髯”,如隋末的传奇人物即名“虬髯客”。“髯”生长得比“髭”要慢,具有较多体毛的特征。现代人两颊越来越光滑,“髯”的退化明显。假如仅是“性感摆设”,不应出现“选择性”退化的迹象。从遗传学的基理考证,上唇胡须“髭”拥有更为强盛的遗传基因,无论哪个种族的男性必定拥有。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强势遗传”。
   胡须是雌雄异像的标志,也是俗称的第二性征,它是基于雄性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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