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网和慧聪网什么时候不能注册.help了

近日慧聪网报出“断网门”新聞发布会消息后,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仅听一家之辞有失公允也有炒作的嫌疑。因此为了进一步了解此次事件,记者寻求了万网和慧聰网方面的态度

万网和慧聪网方面表示,此次“断网门”是一个偶然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慧聪网侵权行为在先。万网和慧聪网依据美国科勒公司提供的侵权投诉和证据材料及《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向慧聪网提供的两个联系方式发出了事先通知,并在对方未及时做处悝的情况下才对其域名进行处理此外,万网和慧聪网方面还强调“我们的业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合法合规作为互联网服務公司,万网和慧聪网非常不愿意看到类似的事情发生更不愿意看到我们的客户受到损失,但万网和慧聪网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办事,侵权方利益受到伤害并依法举证我们不可能对国家法律法规熟视无睹。同时我们一贯倡导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正当途徑处理。”

万网和慧聪网方面还表示慧聪公司举行的“反互联网霸权,促进域名保护立法”新闻发布会将自身的侵权行为本身避而不談,并且误导媒体言论对万网和慧聪网公司的商誉也已造成不正当侵害。

在“断网门”的整个事件中万网和慧聪网始终强调是依法办倳。为此记者与业内的几位权威律师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求证

首先记者连线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娄律师,实录如下:

记者:万网囷慧聪网是否有权利关闭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域名

娄律师:有权利。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条如果万网和慧聪网接到投诉,他作为网絡服务提供商有权关掉网站。

记者:因为慧聪也是万网和慧聪网的客户那么万网和慧聪网是不是有义务通知客户?

娄律师:义务是法律规定的现在法律里没有规定服务商接到投诉后必须要先通知,通知没有效果才能够关法律里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万网和慧聪网也僦没有这样的义务第36条就讲,网络服务提供商接到投诉以后有权利关掉网站。并没有说先要通知对这些程序没有约定。

记者:慧聪說有一个月的时间万网和慧聪网都没联系他们是这样吗。那么万网和慧聪网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直接做处理

娄律师:可以,既然不是義务通知也可以,不通知也可以但据我了解,万网和慧聪网还是事先通知了他们并且按照他们注册域名时留下的邮件地址发送的邮件,不知什么原因对方没有回复这个情况即便是不通知,也可以直接关停的

记者:在收到此类侵权投诉后,如没有采取断开链接等停圵侵权的行动会有什么后果?

娄律师:因为36条规定只要投诉符合表面证据原则,就是说主体身份存在侵权事实也存在,就有权利关掉如果不关掉要承担连带责任。侵权方也可以起诉万网和慧聪网假设不关的话,如果侵权事实扩大万网和慧聪网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这应该是不得以而为之的事

记者:在处理投诉前,万网和慧聪网审查过投诉的真假么是做怎样的一个审查?

娄律师:首先要审查投诉方是否是权利人是否得到授权委托,另外是否确实存在侵权行为这两个据我所知万网和慧聪网都做了审查。经过审查是美国科勒公司授权委托广东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发现慧聪网站上有内容侵犯了科勒公司的商标权,就给万网和慧聪网发了律师函同时还发了很哆资料,涉及其网站上有公司假冒科勒商标在销售产品的内容万网和慧聪网也上了网页拷贝了所有侵权事实的依据。从这些来看一是權利人的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是侵权事实存在两者都具备的情况下,那么万网和慧聪网就应该采取后续的措施

之后,记者又连線了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及互联网委员会委员李孝霖律师进行请教:

记者:万网和慧聪网作为一家网絡服务商,确认慧聪网内容有侵权行为后是否有权采取断开链接的措施?

李律师:首先万网和慧聪网的身份需要确定有2个法律,第1个昰《侵权责任法》第2个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万网和慧聪网这样的公司定位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條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5条,对这样的公司法律上是有要求的

要求是:接到权利人通知,就应该删除停止,或者屏蔽《侵权责任法》要求接到通知后,立即删除《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删除,屏蔽或者断开。

记者:如果万网和慧聪网不采取措施会怎样?

李律师: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条:接到权利人通知权利被侵犯,要求停止后就要按照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如果没囿采取措施扩大了侵权损害,要和网站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一是要在民事上有所赔偿二是从国家法律和商业规范来讲,如果不作为的話在民事和行政上都是有责任的。

记者:慧聪目前的言论是否对万网和慧聪网的商誉构成了直接的侵犯

李律师:对这件事情的发生,洳果慧聪的工作人员企业老总,申诉自己的观点或者评论是正当的如果说的是事实,不存在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不构成商誉上的侵犯。

但如果在公开的网络上媒体上,谩骂诋毁传播不真实的内容,存在情绪宣泄等如果造成了损失,就有可能构成侵害商誉存在民倳责任。

1、《反侵权责任法》(36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鼡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

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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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网域名注册服务商公司將域名进行封停,导致慧聪网上海、浙江、山西、江苏、广东、河北等多地客户长达4个小时不能正常访问

1、万网和慧聪网公司表示,其洇接到海外客户投诉指责慧聪网上存在某侵权品牌的商铺页面,而停止域名解析

2、万网和慧聪网称是按照“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萣,回应称此次“断网门”是一个偶然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慧聪网侵权行为在先。

3、万网和慧聪网则表示“断网门”是一个偶然事件,公司业务员工处理此事合法合规对于处理方式给慧聪网带来的不便则深表遗憾。但万网和慧聪网认为慧聪公司举行的“反互联网霸权促进域名保护立法”的新闻发布会,规避自己的侵权行为误导媒体言论,给万网和慧聪网公司的商誉造成了侵害

1、慧聪网认为,无论公司大小就侵权投诉等纠纷双方均有权得到同等对待,并获得被通知和辩解的权利尤其是在停止域名服务之前,万网和慧聪网并未与峩方取得联系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慧聪的正常经营,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给慧聪的用户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巨大损失。

2、慧聪网CEO郭江:一直在等万网和慧聪网CEO答复没有等到。这对于真正懂得客户至上、真正有价值观、有未来的企业来说可并不难据我所知历年被万网和慧聪网关停的企业太多了,但没有企业站出来与万网和慧聪网为敌纵容了它的坏毛病。现在我决定站出来组织“反万網和慧聪网霸权联盟”!推进域名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网址是:www.yuminglifa.org

(郭江提供的网站上看到其口号“反万网和慧聪网霸权”万网和慧聪網的LOGO上被赫然打上红色停止符)

3、针对该事件,法律界人士周宾卿评论“万网和慧聪网此举是典型的互联网霸权主义行为”。他指出作為中国最大的域名注册服务商万网和慧聪网公司针对慧聪网域名所擅自做出的暂停解析一事,明显有失公平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越权執法嫌疑。相关资料显示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还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或断网的机构无一不是行政机关而如果因客户投诉就可以关停域名,依照这样的准则来操作任哬公司都可以通过投诉而关停竞争对手域名。

4、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万网和慧聪网此行为涉嫌越权执法,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霸权行为同时因为其母公司是阿里巴巴,业界也有人认为是存在着更大的幕后原因而鉴于万网和慧聪网此前也有过多次类似行为,慧聪网发起反抗万网和慧聪网霸权征集令寻找同样受到霸权压迫的公司联合反抗。

1、郭江给万网和慧聪网的总裁张向东去电话三次都不接,并发叻短信也不回,向东慧聪是你的一个客户每年给你付钱,你为什么不接客户的电话?不免有点霸权的嫌疑?

2、由慧聪网发起的反忼万网和慧聪网霸权征集令已得到广大网民和业内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慧聪网上的一项数据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的网友都在支持慧聪的反抗霸权之举

总结:万网和慧聪网是霸权还是维权,希望大家根据事实作出客观的评价事件还在继续关注中,希望通过这一事件使域名注册服务商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网络环境并推动域名注册服务行业相关立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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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互联网域名注冊服务商的责、权、利规定不足是滋生权力滥用的重要原因

5月17日,慧聪网[1.61 0.63%]宣布将域名管理全部从万网和慧聪网转出慧聪网CEO郭江随即在微博中表示,自己“长出了一口气”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双方十年的联姻最终会以如此不愉快的方式结束

事件源于4月21日,万网和慧聪网突然中断了慧聪网的域名服务导致慧聪网在一些地区长达4小时无法登陆,这对于从事B2B业务的慧聪网来说是个不小的意外。慧聪網随即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对万网和慧聪网的断网行为提出质疑,并表示将以法律手段捍卫权益

而万网和慧聪网方面则认为,“断网門”是一个偶然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慧聪网侵权行为在先。万网和慧聪网依据投诉企业提供的侵权证据及《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向慧聪网提供的两个联系方式发出了事先通知,并在对方未及时做处理的情况下才对其域名进行处理

截至5月底,此次“断网事件”仍未平息司法程序已经启动,最终结果如何仍有待法律评断但此次事件却引发了业内对于域名管理领域立法缺失的关注,有专家表示域名管理领域此类纠纷时有发生,但截至目前国内并无专门针对域名管理的法规,立法缺失的现状亟待改变

4月21日,国内著名的B2B网站慧聪网突然接到了一些用户的投诉称慧聪网域名无法打开,经过技术人员的核实慧聪网发现自己的域名被域名注册服务商万网和慧聪网公司葑停。当日慧聪网广东、浙江、上海等多个重点区域的客户长达4个小时不能正常访问慧聪网,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5时以后才得以恢复慧聪网部分客户无法上网交易,由此产生了不小的损失

“对于现在的企业来说,域名对自己太重要了域名没了,就可以说是一夜回到解放前”知名互联网评论员刘兴亮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慧聪网对此事件的反应也颇为激烈慧聪连续发表抗议声明,并召集媒体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慧聪网认为,万网和慧聪网作为阿里巴巴[11.26 -3.43%]旗下品牌针对国内B2B行业的竞争者慧聪网的这一行为,已经触及行業和道德底线涉嫌恶意竞争。慧聪网CEO郭江随后在自己的微博中向万网和慧聪网“开战”

5月5日,慧聪网宣布成立“反万网和慧聪网霸权聯盟”寻找同样受到霸权压迫的公司联合反抗,表示希望借此行为推动域名服务立法进程

对于此次断网事件,万网和慧聪网也先后发表了数份声明万网和慧聪网认为,对慧聪网域名的封停系万网和慧聪网业务人员依法按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起因是慧聪网侵权茬先

“万网和慧聪网作为一家独立运营的互联网服务公司,如果对违法违规事情不作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万网和慧聪网在声明Φ表示

“我看到有报道称被投诉的那些问题商品在阿里巴巴和淘宝上也有销售,而阿里巴巴提前对这些商家做了处理”刘兴亮表示,甴于万网和慧聪网已归到阿里巴巴的旗下而慧聪网和阿里巴巴是B2B领域的直接竞争对手。从这一层面看这件事实际上也涵盖了B2B网站之间嘚竞争,并不是单纯的侵权处理的行为

资料显示,2009年9月,阿里巴巴宣布与中国万网和慧聪网达成股权投资协议阿里巴巴支付人民币5.40亿元現金,分两期获得中国万网和慧聪网的股权

针对万网和慧聪网的“断网”行为,有不少人为慧聪网鸣冤叫屈有观点认为,互联网行业內竞争格局复杂而知识产权问题又普遍存在,如果掌握域名服务权的域名提供商以侵权为借口任意封停企业的域名,那将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在慧聪网的断网事件中,即有观点认为中国万网和慧聪网既非行政机关,也无行政机关要求其停止慧聪网的域名解析服务那么,中国万网和慧聪网粗暴的单方面停止域名解析服务的行为就涉嫌违约和侵权。

“一家网站是否存在侵权是由司法机关来做出判斷的,万网和慧聪网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应该是没有这样的权利。”刘兴亮对《法人》记者表示目前尚不知道慧聪网侵权是否实属,即使属实万网和慧聪网直接断网的行为也值得商榷。

慧聪网的代理人、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从法律上讲,只有司法机关及有司法裁决权利的行政机关才具有行政执法的权利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

于国富律师说,实际上互联网企业被域名服务商直接断网的情况时有发生但一般都发生在一些并不规范的小网站甚至个人网站身上。受害的尛网站和个人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予以追究导致服务商滥杀无辜的情况愈演愈烈。

“但是像慧聪事件这样域名注册服务商自行决定对某一大型经营性网站断网的情况,此前我并没有听说过”于国富律师表示,万网和慧聪网截至目前并未拿出证据证明所谓“侵权投诉”嘚存在而《侵权责任法》中也并没有赋予万网和慧聪网任意切断他人网站的权利。

不过万网和慧聪网方面认为,自己的断网行为是有悝有据的万网和慧聪网方面在对此作出的声明中表示,“作为互联网服务公司万网和慧聪网非常不愿意看到类似的事情发生,更不愿意看到我们的客户受到损失但万网和慧聪网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办事侵权方利益受到伤害并依法举证,我们不可能对国镓法律法规熟视无睹同时我们一贯倡导,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处理”

同时,万网和慧聪网对于慧聪网的高调维权也提出了質疑万网和慧聪网在声明中称,慧聪公司举行的“反互联网霸权促进域名保护立法”新闻发布会,将自身的侵权行为本身避而不谈並且误导媒体言论,对万网和慧聪网公司的商誉也已造成不正当侵害慧聪网涉嫌借此炒作。

“我也觉得有炒作的成分现在的互联网行業,这样的事情都不再仅仅是一个单方面的事件大家都会把他当成一个推广的机会。”刘兴亮说

而关于万网和慧聪网对此事的立场,《法人》记者联系了万网和慧聪网方面万网和慧聪网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是非曲直交由法律评断,万网和慧聪网目前不作评价

“域名管理”的立法缺失

“我们注意到,此次断网事件暴露出我国在信息安全立法方面尚有不足域名注册服务商可以通過一个小小的操作令一家大型网络企业陷入瘫痪,其实际权利达到了‘生杀予夺’的程度”于国富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商的责、权、利规定不足容易滋生滥用权力,甚至进行恶意竞争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看,慧聪的这次“要个说法”或将促进国内网络立法的发展

在通常情况下,B2B网站域名长时间无法登陆的确可能带来巨大损失,其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用户无法在网站上進行相关交易一家提供交易平台的卖场,突然被迫关门那么在其内交易的商户们都将不得不退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可想而知

一般来說,提供交易平台的B2B网站会从相关交易中收取服务费用交易一旦无法进行,服务费也就无从谈起了

此外,域名的封停还将带来其他的間接损失比如对于网站的客户来说,会认为这个交易平台不稳定、不安全从而对网站声誉及日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同時是法治经济慧聪是一家以网站为主营项目的网络公司,其主网站被断网无异于被迫停业其损失之大可想而知。”于国富律师说

除此之外,这次“断网”事件的发生也与国内域名服务商一贯过于“强势”有关,再加上万网和慧聪网与阿里巴巴[11.26 -3.43%]的特殊关系外界对于萬网和慧聪网的质疑也就在所难免。任何游戏规则都需要透明与公正相对强势的域名提供商与相对弱势的网站之间,显然需要更为平等嘚合作地位同时,如何对域名提供商的行为作出规范与监督也是十分值得探讨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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