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撤销授权委托书范本需要接收部们写收条吗

委托朋友去写收条都需要什么(共8篇)
委托朋友去写收条都需要什么(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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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收 条
今收到 (身份证号: ) 支付本人购车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 ¥元)。 其中: 1、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2、委托收款(大写)元整( ¥元) 至: 账
月 日篇二:借条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借条格式范本 一、借条 今借到__人民币__元整(年利息__%),年 月 日 前还清本息。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二、借条陷阱案例: 1.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帐。 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故法院驳回了张的诉讼请求。后该案经张某申诉到检察机关要求抗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经侦查,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2.利用歧义。 里某借武某50000元,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两个月后里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里某借武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武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里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3.以收代借。 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4.财物不分。 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 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5.自书借条。 丁某向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 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12000后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0”。 6.两用借条。 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 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7.写条不写息。 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 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篇二:授权委托书(受托)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方(公司名称): 受托人姓名: 我(公司)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xxx有限公司企业抵押借款的相关事项,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范围: 1、协助递送相关材料给出资方,并及时报备委托方借款的进展情况; 2、告知委托方整体的借款计划,并安排前期的双方接洽(在委托方已了解并允
许的前提下,出资方的考察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反之则由受托人自行负责); 3、在委托方已了解并允许的前提下,受托人可代表委托方与出资方签署前期的初步意向书或受理函; 4、在委托方未了解及未特别授权的前提下,受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涉及委托方(公司)的《借款合同》、《借条》、《民间借贷合同》或协议内容无效;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日至日; 委托人签字: 委托方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篇三: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是常有的事,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借条怎么写很重要。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民间借贷正规借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帮助 正规借条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4、提供担保 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 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 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 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 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 ”,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篇三:定金各类收条(卖方委托收取) 以下模板适用于卖方已书面委托中介方收取定金的情况:
一、中介代卖方收取买方定金 定金收条 今代
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收款人: 年
二、中介将代卖方收取的定金转交卖方 定金收条 今收到 公司代我本人收取的购买 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收款人: 年
日 三、中介将代卖方收取的定金转交卖方,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同时委托中介保管 转定收条 今收到
公司代我本人收取的购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在此我本人委托 公司代我本人保管此定金,因此产生的定金责任由我本人自行承担。
收款人: 年
日篇四: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在民间的经济交往中,收条、借条、欠条作为凭证被经常使用,但书写不规范的情况却很普遍,如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又有的书写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等,虽然大多数人相安无事,但因种种原因有的手持收条、借条或欠条诉至法院。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借条、欠条和收条作为证据,它们的作用及各自的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一、借条、欠条和收条区别
1、欠条、借条、收条的概念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又称“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由借用人书写,出借的人保存。
欠条也称“欠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保管,或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款人)各执一份。 收条也称“收据”,是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凭据),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或打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义务没有履行的“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通常情况下,“欠条”往往附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张三跟李四关系非常好,李四向张三借了3万元应急,李四打了一个欠条给张三,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张三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李四给张三打的是借条,同样(来自: 池 锝 网:委托朋友去写收条都需要什么)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张三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李四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张三起诉李四,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4)、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债务人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而单独的“收条”不能证实这一事实对象。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所谓“**”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 二、如何书定借据及书写借据时应注意的事项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签字必须是实际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假如是单位,必须有单位公章,只有经办人签字很轻易被认定是个人行为。
4、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最长可保护20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据均只保护2年。约定清楚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出借人可以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两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债权时,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款项,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有些“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但《民法通则》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5、借条、欠条均应由债务人书写,收条应由债权人书写。对不识字的人你可以帮债务人写好后叫债务人照抄一遍。个人的借条、欠条、收条由个人签名,不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借条、欠条、收条除了单位要盖章外,还要有经办人签名,否则可能导致你的债权无法实现。
6、借条、欠条、收条均应有大小写,大写前面应有文字封顶、小写前面应有人民币或港币的标记、HK$、US$,签名或盖章应紧跟上面的文字,不可留有太多空间。
7、收到他人支票应在支票存根上签名,且看过存根内容与支票金额一致时才签名。收到他人支票或电汇款一般不用写收条,若人家要你写,你必须写清楚“收到x x x支票一张,号码为x x x,金额为x x x元。”或收到x x x电汇货款x x x元。”
综上所述,“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不同的条据凭证,应视具体情况恰当使用。以上只是简单的注意事项,在实践中,因为详细履行过程存在的不同差异,复杂些的纠纷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欠条、借条、收条的概念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又称“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由借用人书写,出借的人保存。 欠条也称“欠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保管,或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款人)各执一份。收条也称“收据”,是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凭据),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或打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义务没有履行的“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通常情况下,“欠条”往往附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张三跟李四关系非常好,李四向张三借了3万元应急,李四打了一个欠条给张三,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张三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李四给张三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张三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李四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张三起诉李四,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4)、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债务人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篇五:简答题 1、导游人员的年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年审以考评为主,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当年从事导游业务的情况;第二:扣分情况;第三: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四:游客反映情况等。 2、根据2009年颁布的《旅行社条例》的规定,设立旅行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里所说的经营场所既可以是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但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而且营业用房的情况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第二个条件是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这里的营业设施指至少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 (3)第三个条件是申请者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而且申请者要向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20万元的质量金。 3、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条件主要有2个:第1 个条件就是旅行社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满2年;第2个条件是旅行社未曾因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的处罚。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旅行社就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但应当增加存入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4、什么是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参考答案: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所有者是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则是质保金的管理者。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不得颁发导游证? 参考答案: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四种情形是不得颁发导游证的:第一种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颁发导游证,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申请领取导游证,从事导游职业;第二种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第三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但是,在规定上有一个例外,过失犯罪的人除外。第四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吊销导游证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 6、旅行社可以申请减少50%质量保证金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曾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行社可以申请减少50%的质量保证金。 7、旅行社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超限经营的,应当给予什么处罚? 参考答案: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罚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第二,没收该旅行社的违法所得;第三: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8、请说明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 参考答案:“不合理低价游”,即“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具体情形如“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等5方面内容为均为“不合理低价游”。 9、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提出导游员不熟悉的专业问题时,导游员应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这种情况在带团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我认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遇到这种情况,导游员也不用慌张,首先导游员应向客人道歉,并如实说明自己不熟悉此专业的情况,但应该表现出自己对此专业很感兴趣的意思;第二:鼓励客人提出问题,自己认真做好记录,做出给予回答的“保证”。第三:抓紧时间,利用接团间隙请教有关人员或其他导游人员。第四,在适当的时候给客人部分或全部回答,并请客人谅解,同时,你可以表达出自己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以便给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的。10、旅行社有哪些违规情形,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参考答案:针对于这种处罚,主要有五种情形:第1:没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第2 :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没有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十四项事项的;第3:没有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第4: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第5种也就是最后一种情形是:没有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 1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哪些违规行为,会被扣除8分? 参考答案: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一次性扣除8分的情形主要有五种:第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第2 :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第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第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第5也就是最后一种情形是: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12、地陪按计划和预定时间到机场接一个日本旅游团,可是没有接到这个团。你做为地陪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l)立即与旅行社联系,查明原因; (2)如果推迟时间不长,地陪可留在机场等候。 (3)如果推迟时间较长,地陪应按旅行处的安排、重新落实接待事宜。 13、你带一新加坡教育界旅游团。突然团员李女士跑过来对你说,她的护照丢失,你做地陪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安慰李女士,请其仔细回忆可能丢失地点,积极协助寻找; (2)确认丢失后,办理手续如下:A根据李女士申请,由旅行社出具证明;B持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C持公安机关证明和李女士照片到新加坡驻华使、领馆补办新护照;D领到新护照后再到我国公安机关办理签证明手续; (3)费用由李女士自理。 14、在芜湖马仁山景区游览中发现有一名游客走失,你作为地陪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l)了解情况,讯速寻找。一般情况下是由全陪和领队带人分头去寻找,地陪带领其他游客继续游览;(2)向景区和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请求援助; (3)向旅行社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与饭店联系。询问走失者是否已回到下塌饭店; (5)若是未找到旅游团可按计划时往返住地,导游可与领队、全陪商量留下两个人继续寻找,待找到后可搭乘其它车辆返回宾馆; (6)做好善后工作,找到走失者后,导游要问清走失原因。如属于导游责任,地陪应向走失者道歉,责任在走失者,应对其安慰,提醒以后注意。 15、旅游者患一般疾病,地陪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劝其及早就医。并多休息、必要时陪他去医院; (2)关心病情,安排好患者的用餐; (3)禁止导游擅自给患者用药 (4)说明看病的费用自理。 16、有一位英国传教士在我国旅游期间散发宗教宣传品,你作为一名地陪应如何面对此事? 参考答案:(l)一定要予以劝阻,并向他指出不经我国宗教团体邀请和允许不得在我国境内散发宣传品; (2)不听劝阻并有明显破坏活动者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17、旅游团中部分旅客因食用了海产品出现呕吐腹泄、乏力、昏迷症状。导游员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这是食物中毒产生的急性肠炎症状,如果抢救不及时,将会有生命危险。导游员应该:(1)立即设法摧吐,并让患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2)立即将患者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立即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18、用餐前2小时,有四位游客向你提出将中餐换成西餐,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按照惯例。如果在用餐前3小时提自换餐导游就尽量与餐厅联系,给予满足;按有关规定办理。在接近用餐时提出换餐,导游一般不应接受要求,但应做好解释工作。如果游客们坚持换餐;可以告诉他们根据规定,西餐费用自理,中餐费用不退。 19、旅游者要求调换房间,地陪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首先应问清是什么原因要求调房,如果是旅行社提供的房间低于合同标准,旅行社应给予调换。确有困难调不了时,应说明原因,并提供补偿。如果是房门卫生设施、卫生条件不良应要求饭店修理和改善,如有空房给予调换;并向游客致歉。但是,游客要求往高于合同标准的客房,如有可以满足,但游客要交付原订饭店损失费和房费差价。 20、一位澳大利亚旅游者明早离境回国,他委托你将一个密封的木匣转交其亲友,你作为地陪,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必须问清本匣中装有何物,并请旅游者打开。若是贵重物品、食品等一般要婉拒; (2)若是一般物品,导游又无法推脱时。应请旅游者写委托书说明物品名称、数量、当面点清、签字并留下详细地址和电话。收件人收到后,要写收条、签章。旅行社应将上述情况通知委托人。委托书和收条要由旅行社一并保存待查。 21、 如何预防治安事故? 参考答案:提醒旅游者保密房号,旅游者贵重寄存,离车证件物品不遗留,清点人数不分开,汽车半路不上客。 22、 如何处理误机事故? 参考答案:立即报告请求协助,尽快联系离开本站,稳定情绪食宿游览,通知下站调整日程,解释原因赔礼道歉,查清原因承担责任。 23、旅游者要求转递物品的处理? 参考答案:请旅游者签写委托书,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当面清点签字并留下收件人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收到物品后要写收条并签字盖章;导游人员将委托书和收条一并上缴旅行社。婉拒食品及鲜活商品等。 24、 如何预防游客丢失证件、 钱物、 行李? 参考答案:游览购物动身多提醒;证件用后即还不代管;行李清点交接认真做; 司机清车关窗锁车门。 25、 外国游客在中国丢失护照和签证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由旅行社出具;(2)请失主准备照片;(3)失主本人持证明去当地公安局(外国出入境管理处)报失,由公安局出具证明;(4)持公安局的证明去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申请补办新护照;(5)领到新护照后,再去公安局篇六:汇款收条 收
本人确认收到 先生/小姐(身份证号:
元(Y: ),并委托
先生/小姐通过银行转账人民币
元(Y: )到如下帐户(日期、金额以实际到账日和银行转账单金额为准) 1、户名: 卡号: 开户银行: 金额(大写): 2、户名: 卡号: 开户银行: 金额(大写):
收款人: 身份证号: 年 月日篇七:唐律师教你写收条 唐律师教你写收条
写合同 ,大家都会找律师问问,写个收条这么简单,自己搞定就行了,我相信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对的,收条很简单,可能就是20个字,最多不超过100字,但写的不好,有些人要苦一辈子,有些人要改变他的人生道理,道理很简单,写收条是写错一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实际工作中,曾经遇到一欠款纠纷,由于对方当事人收据写作不规范,那位当事人在开庭后他流泪痛哭:“十万元,已经还了,怎么还要再还一次!”至于事实真相如何,局外人不得而知,法官判案要凭借证据。拿判决时,他说,要将这份裁定书裱后挂在墙上,以警示孩子,写收条,要字斟句酌啊。 最近几年,经常遇到的欠条、收据等字据不规范的情况,如某一承包纠纷案件,欠款金额清楚,但证据却存有瑕疵,《承包合同》厂方并非由工厂老板签字,且无盖章,“欠条”竟用“收据”来改成,这些瑕疵甚至可能影响诉讼的成败。
因此,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欠条、收据等字据的规范写作。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更放心。 一、规范的欠条、借条等的要求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颠倒是非。如借条一份:“霍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农村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聪明的张作霖在当年与日本人签订时,便盖章而不签名,其意在于为后来不认账打下基础。章谁都能刻,但字迹却是各具特色。 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最好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亦可,若为其他人,应有授权委托书。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当。若单位拒绝承认拥有那些部门章、小章,事实难以澄清。 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2000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海尔公司材料款38万元”中的“海尔公司”指称不明,就笔者了解,郑州亦有一家海尔公司。 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6、时间应写清。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出具字据的时间,都应当清晰、明了。不写日期的字据一旦发生纠纷,事实真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对约定有履行义务期限的字据,要在应履行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若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而不写明利息。若要计算利息,应当写明利息标准,否则,在诉至法院后,将视为未对利息加以约定。《合同法》第2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产生纠纷。如张大民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分,8个月内还清”。借钱是事实,但约定利息是每月2分钱,还是月利率2分,难以说清。此种情况,已有判例,认定为约定不明,为公平起见,王麻子得到张大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将2分利率写成2分利息,或写成0.2分利息,或写成0.2%利息,都是不恰当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 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万”表示。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时候,文字表述均应用“利率”,银行放贷利率通常按月计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为5.6‰。 8、注意认真核对字据。 在书写字据后,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漏洞,应当立即修正或者重新书写。亦可找第三人对字据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 9、无效字据。 受胁迫所写“欠条”的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权利义务关系将不为法院确认;赌债、婚姻、感情之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就不要借款给对方,否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10、要妥善保存字据。 注意保存完整欠条,缺角欠条,证据效力会有所减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意保全证据,一般情况下要保存好字据复印件。若对方骗取字据后,立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结局。如遇对方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字据,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涉嫌抢夺罪、抢劫罪。偷窃欠条,亦可能涉嫌盗窃罪。 11、商业交往特别注意。 业务往来手续不清,易起事端,常见情况是,对方未付钱,己方无完善字据,亦无其他价目表或者价格清单。每批货物交付后,应当立即填写《送货单》、《进料验收单》等字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送了货物后,应当即时结算,在把所有款项算清后,应当尽快制作结账单,当场不能给付报酬的,结账手续做完后,立定新的字据,此时,切记要将结账前发生的收条、欠条、收据予以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结账单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条子均作废。” 12、善后处理。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或者存档。
唐律师提醒: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三、欠条、借条的内容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篇八:最全的欠条、收条、借条要点 律师详解“欠条、收条、借条”的要点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三、“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 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
借条、欠条和收据等字据的规范写法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颠倒是非。如借条一份:“霍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农村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聪明的张作霖在当年与日本人签订协议时,便盖章而不签名,其意在于为后来不认账打下基础。章谁都能刻,但字迹却是各具特色。香港人习惯以一个英文字母代替签名,笔者常见港人签名皆龙飞凤舞,一个字母拐几弯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护,在内地与香港人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免得让法官难断是非。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最好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亦可,若为其他人,应有授权书。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当。若单位拒绝承认拥有那些部门章、小章,事实难以澄清。 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2000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海尔公司材料款38万元”中的“海尔公司”指称不明,就笔者了解,郑州亦有一家海尔公司。 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6、时间应写清。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出具字据的时间,都应当清晰、明了。不写日期的字据一旦发生纠纷,事实真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对约定有履行义务期限的字据,要在应履行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若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而不写明利息。若要计算利息,应当写明利息标准,否则,在诉至法院后,将视为未对利息加以约定。《合同法》第2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产生纠纷。如张大民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分,8个月内还清”。借钱是事实,但约定利息是每月2分钱,还是月利率2分,难以说清。此种情况,已有判例,认定为约定不明,为公平起见,王麻子得到张大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两煌母拍睿2分利率写成2分利息,或写成0.2分利息,或写成0.2%利息,都是不恰当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万”表示。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时候,文字表述均应用“利率”,银行放贷利率通常按月计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为5.6‰。 8、注意认真核对字据。在写字据后,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漏洞,应当立即修正或者重新书写。亦可找第三人对字据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 9、效字据。 受胁础扒诽酢钡男形扌У拿袷滦形逦窆叵到晃ㄔ喝啡;赌债、婚姻、感情之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就不要借款给对方,否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10、要妥善保存字据。 注意保存完整欠条,缺角欠条,证据效力会有所减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意保全证据,一般情况下要保存好字据复印件。若对方骗取字据后,立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结局。如遇对方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字据,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涉嫌抢夺罪、抢劫罪。偷窃欠条,亦可能涉嫌盗窃罪。 11、商业交往特别注意。 业务往来续不清,易起事端,常见情况是,对方未付钱,己方无完善字据,亦无其他价目表或者价格清单。每批货物交付后,应当立即填写《送货单》、《进料验收单》等字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送了货物后,应当即时结算,在把所有款项算清后,应当尽快制作结账单,当场不能给付的,结账手续做完后,要立新的字据,此时,切记要将结账前发生的收条、欠条、收据予以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结账单上明“在此之前一切条子均作废。” 12、善后处理。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或者存档。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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