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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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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区农机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区农机管理局、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区农机鉴定站、广西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全额预算管理单位2个:区机电工程学校,区农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区农机管理局(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4个职能处室以及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3个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能是:
(1) 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依法监督实施。
(2)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编制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3) 拟订农业机械化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
(4)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5) 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实施和监管。
(6) 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8) 预测全区农用柴油需要量,参与农用柴油供应和价格政策的协调;负责农业救灾柴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
(9)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目标任务
——农机装备总量:农业机械原值达330亿元,增长10%,农机总动力3950万千瓦,增长3.9%;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4.5万台,增长8.4%。
——综合机械化水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4%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
——农机社会化服务:建成100家自治区级农机合作示范社,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2800个,农机专业户10万户,农机户总数235万户,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310亿元。
——农机安全生产指标:全区不发生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涉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为完成全年农机化工作目标,2017年大力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1.强化补贴政策落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突出重点,着重扶持水稻插秧、稻谷烘干及甘蔗种植、收获机械设备的发展。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好农机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慢、基层工作量大等难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实施。五是抓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持续开展机械化深松整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局将针对2016年试点存在的问题,各地一定要找出原因,研究对策,提前谋划。
2.狠抓关键环节,巩固提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
2020年,广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0%。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以年均4个百分点的增速发展,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水稻机插秧。二是要加快提高甘蔗机收水平。强化农机与农艺融合,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培育机收服务主体,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推动“双高”基地机械化快速发展。
3.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以农机合作社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示范建设。指导农机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并组织推荐评审农民合作社示范。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积极申请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组织发动农机产销企业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对口扶持。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农机合作社完善并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快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坚持点面结合,以项目为载体,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加大机械装备技术的配套,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提高新机具推广应用水平,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
5.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努力提升监理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四是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五是加快推进农机监理执法装备创新建设。六是加强联合整治悬挂外省号牌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
6.严格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农机质量工作水平。
狠抓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推进农机化健康发展。一是严格监管产品质量。二是突出抓好作业质量。三是高度重视维修质量。
7.深入开展技术与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机人才队伍素质。
通过夯实基础、创新培训手段等措施,加大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农机化管理、科技、实用人才培训。进一步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水平。
8.强化作风建设,保障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三要坚持廉政勤政。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反对“四风”的一系列新规定,主动适应强化廉政监管新常态,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廉洁从政。
第二部分: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11,684.26万元,同比增加1,641.52万元,增长16.35%。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793.2万元,同比增加1,170.46万元,增长12.16%。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0,737.2万元(自治区本级8,738.35万元,中央补助1,998.85万元),同比增加1,374.46万元,增长14.68%。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6万元,同比减少204万元,减少51%。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33.56万元,同比增加233.56万元,增长58.39%。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57.5万元,上年没有安排。
本单位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
收入增减原因: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原因是2017年补助市县资金同比增加5,820.5万元,学校新校区的基础建设资金。
(二)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11,684.26万元,同比增加1,641.52万元,增长16.35%。其中:基本支出4,77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8%,同比增加852.35万元,增长21.72%;项目支出6,90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2%,同比增加789.17万元,增长12.9%。
(1)按预算支出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7,70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5%,同比增加1371.65万元,增长21.66%。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上年没有安排。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同比增加29.33万元,增长23.18%。
农林水支出3,08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43%,同比减少304.28万元,下降8.97%。
住房保障支出26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增加74.64万元,增长39.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77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8%,同比增加852.35万元,增长21.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08.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08%,同比增加692.35万元,增加28.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37%,同比增加218.48万元,增加28.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95.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55%,同比减少58.48万元,下降7.76%。
项目支出6,90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2%,同比增加789.17万元,增长12.9%。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我部门均没有预算安排。以下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793.2万元,同比增加1,170.46万元,增长12.16%。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0,737.2万元(自治区本级8,738.35万元,中央补助1,998.85万元),同比增加1,374.46万元,增长14.68%。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6万元,同比减少204万元,减少51%。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793.2万元,同比增加1,170.46万元,增长12.16%。
1、按预算支出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 教育支出6,895.2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63.89%,同比增加961.15万元,增加13.94%。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62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61%,上年没有安排。
(3)医疗卫生支出155.8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44%,同比增加29.33万元,增加23.18%。
(4) 农林水支出3,088.04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8.61%,同比减少284.28万元,减少8.43%。
(5) 住房保障支出264.44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45%,同比增加74.64万元,增长39.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626.7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2.87%,同比增加702.87万元,增长17.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74.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3%,同比增加558.79万元,增加23.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03%,同比增加218.48万元,增长28.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68%,同比减少74.4万元,下降9.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166.44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57.13%,同比增加467.59万元,增加8.2%。
各项目支出如下:
部门一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本级
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521.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21.5万元。
项目一出国专项费用20万元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号),我局2017年计划组织一个考察团2人,到巴西、北欧、南美、东盟等地考察农业机械化情况,每人6.5万元,计13万元,另派3人到台湾参观考察,每人2万元,计6万元,其他办证支出1万元,三项共需费用2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考察学习,学习世界先进的农机技术,为提高我区农机化生产水平提供参考。
指标内容: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广西农业机化管理水平。
考察(培训)过程指标:选定考察地点和时间,到台湾参加桂台经贸合作论坛活动7天,到巴西、北欧、南美、东盟等地考察农业机械化情况12天。
总结反馈指标:每一次出国考察写出总结一份。
考察成果指标:每一次出国考察写出一份考察报告,说明考察内容,取得的经验,提出借鉴的方法。
成果: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引进适合广西地区的农机具和技术。
该项目由广西农机局实施。
项目二培训专项125万元
(一)2017年计划从本单位选送约2名干部到区党校培训学习,费用为每人约6000元,计1.2万元。
(二)2017年计划组织部份干部外出学习,计6人,每人需费用约8330元,共计5万元。
(三)财务人员培训费2.4万元。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人,每人8000元,计2.4万元。
(四)全员干部培训3.6万元。
参加人员为农机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150人,培训二天,每天120元。
(五)农机系统干部培训专项16.2万元。
1.项目立项依据。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2013年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突出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水平。强化学习能力,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良好风气,牢牢把握农机化工作的主动权。强化执行力,扎实开展农机化重大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及工作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强化创新能力,敢闯敢试、勇攀新高,努力在农机化政策创设、管理创新上取得一些实质性突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了解需求、掌握动态、推广经验,千方百计为广大农机手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干部政治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2017年有关院校举办一期全区农机系统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培训内容:国内外农业机械化现状、发展趋势;“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部署要求;农机项目建设和农机化技术推广重点任务;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更新报废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新时期农机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学习两个处分条例。
3.项目经费预算。拟重点培训自治区农机局本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农机局局长和部分重点县农机局长共60人,培训时间6天,60人×6天×450元/天o人=16.2万元。
4.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准确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理论业务素养好、开拓能力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提高指导和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项目组织实施。该项目由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科教质量处负责组织实施。
(六)农机具购机补贴软件操作培训班5.2万元。
参加人员,各市全区农机局分管购机补贴领导、办理购机补贴经办人。
130人×1天×400元/天o人=5.2万元
(七)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培训6万元
参会人员:各市农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科长,各县农机局局长,自治区农机局领导、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共计150人。
150人×1天×400元/天o人=6万元
(八)全区农机化管理统计培训4.8万元。
培训人员:全区农机人员,负责统计的科长:40人×3天×400元/天.人=4.8万元
(九)农机系统人事统计、绩效管理培训班4.8万元。
参加人员:各单位人事、绩效管理人员:80人×1.5天×400元/天.人=4.8万元
(十)拖拉驾驶培训教练员培训班8万元。
参加人员;市县农机校(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员
100人×2天×400元/天.人=8万元
(十一)深耕深松整地技术培训班6万元。
参会人员:各市农机局分管副局长、科长,各县农机局深耕深松作业业务骨干,共计100人。
会议费:100人×1.5天×400元/天.人=6万元;
(十二)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7.2万元。
甘蔗主产区农机局分管副局长、科长、合作社人员等。
120人×1.5天×400元/天o人=7.2万元
(十三)水稻生产机械化生产技术培训班7.2万元。
2017年在举办全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主要培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关键技术,如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机械化插秧技术和机械化烘干技术等。重点培训市、县基层农机管理、推广人员、农机合作社技术人员。
项目经费预算。举办全区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培训120人,培训1.5天,每人每天400元,共计7.2万元。
(十四)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班3.6万元
参加人员:市县农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60人,
60人×1.5天×400元/天.人=3.6万元
(十五)购机补贴督查培训2.4万元
参加人员为购机补贴督查人员,共40人,培训1.5天,需经费2.4万元。
(十六)农机化网络信息员培训6.40万元
参加人员为全区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是部门办公室人员106人。
106人×1.5天×400元/天.人=6.4万元
(十七)“两委”培训专项35万元。
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培养造就一批推进全区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头人和生力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届农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9〕78号)要求。
培训内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促进农机化发展政策法规解读,农机专业合作社理论与实务,农机安全生产法规与实务,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办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水稻插秧机操作与维护,水稻耕作机械操作与维护,水稻烘干机械操作与维护;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甘蔗耕作机械操作与维护,甘蔗分段式收获机械操作与维护,甘蔗联合收获机械操作。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调整、充实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5天。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全区村“两委”干部。村“两委”干部中的农机操作手、农机维修人员、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或有意购置农机者优先安排培训。
培训方法:集中理论授课、机具现场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邀请有关理论和实际工作者进行授课、解读,邀请相关企业技术人员现场授课,进行现场调整、操作、维护等技能培训;实地参观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水稻、甘蔗机械化示范基地。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给我局统一制作的《全区村“两委”干部农机手专项培训结业证书》。
经费概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的安排,我局承担的村“两委”干部农机手培训1400人,按每人400元计算,需要经费70万元,根据全区村“两委”干部培训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原则,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负50%、20%、30%。本级所需培训经费35万元,本级经费根据各市承担的任务委托各市培训。
该项目由广西农机局实施。
项目三农机化网络使用及维护专项28万元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号)和桂政发〔2002〕37号文精神,广西农机局建立了办公局域网,并以因特网为依托,购建广西农机管理中心系统政务信息化枢纽框架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推动我区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为领导的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高效服务。为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方便出差的时候远程维护管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保证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开展,预算按排经费系统软件环境建设、培训系统操作和远程维护系统运行以及升级系统。预算安排28万元,用于网络租赁费用22.8万元,设备维护及防火墙更新5.2万元。
项目四接待专项7.5万元
广西农机局是我区农机业务主管部门,在工作中,经常需对东盟各国、台湾省及国内农机企业等开展交流合作活动,研讨适用我区的农机技术,以推进我区农机事业发展,因业务需要接待各地来访人员必不可少。因此,全年需接待费7.5万元。
项目五大型会议费专项25万元
本项目为经常性业务项目。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号),随着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机管理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区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做好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更好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及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必要地召开全区农机化工作年终总结会、农机具购机补贴布置工作会、甘蔗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经费预算25万元,分别召开如下会议:
(一)全区农机化工作会9万元。
目的在于总结一年来的农机化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化管理服务工作打好基础。年度总结大会是全区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市、县农机局局长、副局长、业务科长等和上级有关领导,共有120人,会期1天,报到1天,共2天。其中:会议费补助120人×2天×380元/天=9万元
(二)购机补贴工作大会7.45万元。
参会人员:各市农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科长,各县农机局局长,自治区农机局领导、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共计131人。
会议费:131人×1.5天×380元/天.人=7.45万元;
(三)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8.55万元。
参会人员:各市农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科长,部分县农机局局长,自治区农机局领导、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共计150人。
会议费:150人×1.5天×380元/天.人=8.55万元;
项目六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40万元
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提出,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村为节点、县为基础、省为平台、全国统筹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并提出,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公益性活动的支持。加快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信息化人才。
农机信息化是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农机化信息宣传是推动农机化政策法规落实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是争取社会理解支持和树立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抓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对确保农机化各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明确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农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加强与中央媒体、地方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提供新闻线索,挖掘新闻点,共同开展新闻选题和宣传内容研究,共同制作农机化宣传专题片,实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的目标,为全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经费预算40万元:用于与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及有关刊物合作宣传14万元、设计与制作宣传板报2万元、制作宣传片8万元、印制宣传资料10万元,照片征集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项目七农机信息化项目预算50万元
一、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第二期) 34万元
1.项目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40&号)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内部办公和事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行电子公文,推进无纸化办公。围绕机关办公应用,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识管理体系;建设综合办公平台,整合优化公文办理、督查督办、信息采编、简报管理、会议组织、值班管理、事务监管等日常工作的政务流程,提升行政办公效能。
2.项目实施内容。
OA无纸化办公系统二次升级开发;应用服务器1台;WEB服务器1台;高速扫描仪2台;防火墙1个;笔记本2台;移动OA终端10个。
3.项目支出内容、经费安排34万元
OA无纸化办公软件二次开发1套:1套×10万元/套= 10万元;
应用服务器1台:1台×3万元/台= 3万元;
WEB服务器1台:1台×3万元/台= 3万元;
A3高速扫描仪1台:1台×4万元/台= 4万元;
A4高速扫描仪1台:1台×0.8万元/台= 0.8万元;
防火墙1个:1个×5万元/个=5万元;
笔记本2台:2台×0.6万元/台=1.2万元;
移动OA终端10个:10个×0.2万元/个=2万元
软件调研及运行服务1年费用:5万元。
4.项目绩效目标、社会效益
通过OA无纸化办公系统,满足机关各部门日常办公中办文、办会、办事的需要,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上通下达、协调一致,达到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改良办公环境的目的。
二、中心机房升级改造16万元
1.项目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中指出:加快能力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40&号)要求: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分级保护和安全等级保护各项要求与标准,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监防控体系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
机房布局改造;机房装饰升级;防静电地板升级;UPS系统升级;空调系统改造;机房接地系统升级;机房监控系统升级;机房安防系统升级等。
3.项目支出内容、经费安排
机房布局改造、机房装饰升级、防静电地板升级、UPS系统升级、空调系统改造、机房接地系统升级、机房监控系统升级、机房安防系统升级等费用合计16万元。
4.项目绩效目标、社会效益
通过机房升级改造,保证机房中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可靠运行,提高农机电子政务服务及农机信息化服务水平。
项目八行政事业管理和运行保障160万元
一、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20万元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甘蔗机械化生产进程,促进甘蔗机械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1日在柳州市举办首届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博览会由中国农机协会、中国农机工业协公、中国农机流通协会主办,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机局、糖业办承办。以后每年举办一届,因此,2017年预算安排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博览会前期工作差旅费、展区现场布置等支出。
二、党建及党风廉政专项经费15万元
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明确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中央办公厅印发《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面提高机关党员服务发展、推动改革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机关党员在广西“两个建成”的伟大实践中走前头、作表率。2015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要求区直机关党建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重点整顿软弱涣散落后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重点整治机关党员干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懒散、拖沓等不良作风。三是加强区直机关全体党员培训,提高党员素质能力。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了《区直机关十万党员素质能力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桂直工发〔2014〕10号),全面部署区直机关全体党员培训工作。四是开展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实施意见》(桂组通〔2014〕42号),全面部署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帮助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形成党组织有责、在职党员有为、社区群众受益的良好格局。五是落实区直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体现党组织内部关怀温暖。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区直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意见》(桂直工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开展“七一”、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兴修水利、红色之旅、主题党课、调查研究、运动比赛、党风廉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和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
2017年区农机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重点保障以下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具体分项如下: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调研整顿软弱涣散落后基层党组织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务干部培训、购买学习资料等。
(2)开展全体党员党性教育活动经费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到乡村、扶贫点、革命老区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植树绿化、兴修水利、红色之旅、主题党课、调查研究、运动比赛、党风廉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和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
(3)开展局机关党组织与城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经费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在局机关职党员到社区、扶贫点、生态乡村联系点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形成党组织有责、在职党员有为、社区群众受益的良好格局。
(4)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经费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七一”和元旦春节期间,分别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15人共计30人次(每人次300元),落实党内激励帮扶关怀措施。
2、党风廉政专项5万元
2017年区农机局党风廉政工作经费5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印制党建资料500本,每本20元,计1万元。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革命老区等地开展廉政观摩相互学习活动及进行传统教育活动4万元。
三、其他行政运行费20万元
交纳残疾人保障金2.2万元,教师节慰问金5万元,年终优秀等奖励0.8万元;律师服务费5万元,聘用律师为单位各类合同把关,进行法律咨询等,“三八妇女节”活动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缴纳各种会费1万元,报表印刷等支出2万元。
四、节能减排及维修专项25万元
(一)大院绿化。广西农机局大门口的绿化树护理、施肥等支出5万元。
(二)办公楼维护维修支出10万元
(三)节能减排支出10万元,主要用节能办布置的和种支出及购置节能灯、水龙头、公共设施零星维修支出等。
五、企业改制专项5万元
我单位管理直属农机公司9个,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研究推进我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10〕6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0〕76号)文件,全面部署了加快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我单位有直属企业单位9个,全部列入企业改制。现在,部份企业改制正在进行中。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召开职工大会,到企业指导工作等,需资金5万元,用于:到企业指导企业改制差费1.08万元,企业员工改制工作、汇报、上访等支出1.31万元,广西农机桂林公司3名离休干部托管费1.37万元,广西农机总公司4名离休干部活动费1.24万元,合计5万元。
六、农业信息服务专项7万元
农机化统计制表、年报汇总项目。本项目属经常性业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和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的农机化统计职能,该中心承担组织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化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管理和协调制定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实行统计监督等工作,为国家农业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农机部门提供制定政策、宏观决策的准确依据,以指导该区农机化事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农机化统计制表、年报汇总是完成农机化统计职能不可缺少的工作,2017年预算全区农机化统计制表、年报汇总支出7万元,申请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项目支出内容、经费安排7万元,包括:
1、印刷2017年全区年报报表4万元。
报表印刷:10000本×3元/本=30000元;
抽样记录本:2000本×2元/本=4000元;
抽样记录卡、问卷调查表:10000张×0.1元/张=1000元;
报表封面:10000张×0.1元/张=1000元;
排版费:3000元;
报表包装托运费:1000元。
2、印刷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1.5万元。
全区、市、县农机局、监理站(所)、推广站(所)、农机研究所、农机校各2本,小计940本;全区每个乡镇各1本,小计1360本;机动数200本,共2500本。2500本×6元/本=15000元。
3、印刷2017年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1.5万元。
全区、市、县农机局各4本,小计500本;监理站(所)、推广站(所)、农机研究所、农机校各2本,小计700本;全区每个乡镇各1本,小计1360本;机动数40本,共2600本。2600本×5.8元/本=15000元。
七、绩效考评与项目管理专项30万元
本项目为经常性业务项目。
(一)绩效考评4万元: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农机购置补贴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绩效考评专项,自治区绩效办牵头对设区市和自治区机关进行考评。农业部也对此开展绩效延伸管理考评工作。相关工作:一是组织督查,全面检查14个市,抽查28个县、28个乡、56个村、560台以上机具。二是开展年中校核和年度考评。经费支出4万元,经费主要支出:差旅费15人×4天×600元/天=3.6万元,其他材料费0.4万元。
(二)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号)要求,为加强财政支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计划对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通过实行绩效评价,调动项目管理者管理项目的积极性,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经费预算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专家评审费5万元,项目检查、调研差旅费3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三)财务审计支出5万元,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每年需审计费5万元。
(四)农机管理调研费12万元
2017年,为加强农机管理.需要组织业务干部到外省进行调研,每年两次,每次10人,每次5天,每次需支出交通费3.35万元,住宿费10人*350元/天*5天=17500元,补助费180元/天*5天*10人=9000元。两次共需12万元。
该项目由广西农机局实施。
八、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主要支出:
(一)桌子6张,办公椅6张,办公用公柜2个,预算2.7万元。
(二)台式计算机15台,每台5000元,预算7.5万元。
(三)打印机12台,其中P1008打印机12台,预算1.2万元。
(四)空调机2台,每台8000元,计1.6万元。
(五)照相机2台,每台4000元,合计0.8万元。
(六)扫描仪1台,合计0.2万元。
(七)档案柜5组,计1万元。
九、《广西农机化志》修订专项6万元
根据广西通志办要求,继续修订《广西农机化志》2017年继续安排该项目经费6万元,用于《广西农机化志》编制劳务费。
十、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专项17万元
立项依据、理由
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意见》明确:“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与农机化公共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分别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经营性、公益性的农机化服务,共同构成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把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与财政、国土、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已有扶持政策的落实,同时创设新的政策扶持措施。争取将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投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近年来,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距离先进省份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为此,引导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急待加强,年每年特申请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资金17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
(一)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
(二)开展农机维修网点发展情况调研。
(三)组织农机手参加全国农机手大赛。
项目支出内容、经费安排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费用5万元
1.区内调研费用1.4万元。
差旅费:5人×5天×500元/人=1.25万元;
城际(含下到县、乡、村)交通费:5人×300元/人=0.15万元。
2.区外考察学习费用3.6万元。
差旅费:5人×5天×500元/人=1.25万元;
城际交通费:5人×4700元/人=2.35万元。
(二)全区农机维修网点发展情况调研费用5万元
1.区内调研费用1.4万元。
差旅费:5人×5天×500元/人=1.25万元;
城际(含下到县、乡、村)交通费:5人×300元/人=0.15万元。
2.区外考察学习费用3.6万元。
差旅费:5人×5天×500元/人=1.25万元;
城际交通费:5人×4700元/人=2.35万元。
(三)组织农机手参加全国农机手大赛费用7万元。
参赛机手:初赛20人、总决赛10人,共30人。
交通费(高铁等):30人×2000元/人= 6万元。
餐费(往返):30人×2天×100元/人.天= 0.6万元。
租用机具(操作练习)费:0.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社会效益
此项目将进一步强化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项目九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专项66万元
一、行政执法普法监督专项20万元
(一)政务中心农机窗口建设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2008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强化行政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88号)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实施内容。一是加强政务中心农机窗口建设,推动全区农机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当地政务中心。二是对全区拖拉机驾驶培学校、培训班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市、县农机部门对承接的拖拉机驾驶培学校、培训班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当地政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以及行政审批事后资格条件和规范实施拖拉机驾驶培训等情况,推动落实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工作。
项目经费预算。主要支出内容是:一是政务中心农机窗口人员服装费支出2万元,办公电脑1.5万元;二是在全区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证》监督检查1次,人员共15人,检查时间为7天,支出差旅费6.5万元;合计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农机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农机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当地政务中心办理,推动全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许可事项委托下发市级农机局落到实处,推动该许可事项下放、衔接和事后监管等工作的落实。
项目组织实施。该项目由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科教质量处、审批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立法执法普法专项10万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4〕75号)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我局和自治区法制办在实地调研、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评审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促进条例》(审议草案稿)。自治区法制办于日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审查稿》的请示)桂法制报〔2015〕99号)。根据相关立法程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自治区人大审议。为此,需安排相关立法工作经费。
(1)立法普法调研7万元,
(2)资料印刷费2万元,
(4)宣传贯彻经费1万元。
该项目由广西农机局实施。
二、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监督管理专项46万元
立项依据、理由
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意见》同时明确:“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化管理局《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农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财政部、农业部多次文件要求:“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近年来,中央每年安排给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维持在5亿元左右的水平,对拉动农民投入、推进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了一些矛盾,这些情况、问题、矛盾亟待我们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进行有效监管。为此,特申请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年每年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监督管理资金46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
(一)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二)制定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产品归档;
(四)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每年2次);
(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项目支出内容、经费安排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专项10万元。
为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推进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我区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年每年计划安排4个调研组(每组5人,共20人次)分别在区内及前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先进省市进行考察调研,共需调研费10万元,其中:
1、区内调研费用3.5万元。
差旅费:10人×5天×500元/人=2.5万元;
城际(含下到县、乡、村)交通费:10人×1000元/人=1万元。
2、区外考察学习费用6.5万元。
差旅费:10人×5天×500元/人=2.5万元;
城际交通费:10人×4000元/人=4万元。
(二)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制定费用3万元。
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规定,自治区每年需要制定、完善《广西农机购置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必须根据当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机具种类范围,从全国或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筛选出本年度的广西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制定分档并测算补贴额。预计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每年超过1万个,由于涉及的生产企业和机具数量巨大,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专门分类和确定。为确保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工作规范、高效、优质完成,需从相关单位邀请或抽调20名专家分两次开展评审工作,共需费用3万元。
专家费:20人×1000元/人=2万元;
资料费及其他支出:20人×500元/人=1万元。
(三)开展2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费用20万元。
区、市、县有关人员组成14个联合检查组,检查各级农机系统购置补贴制度的落实情况,各级经销商使用补贴资金情况、农民购机使用情况,重点抽查30-40个农机销售企业及经销商。
参加大检查人员:自治区农机局计划安排14组,每组3-4人,共约40人,每次检查为4天。
每次大检查支出费用10万元,具体如下:
差旅费:40人×4天×500元/天.人=8万元;
城际交通费、进村入户核查交通费:40人×500元/人=2万元。
合计:2次×10万元/次=20万元。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费用13万元
电视广告宣传费:5万元;
宣传材料汇编:3万元;
机手专刊: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社会效益
此项目将进一步强化购机购置补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安全,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实施。
部门二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区监理总站项目支出预算296.48万元,全部为财政补助收入。
项目一行政事业管理和运行保障64.52万元
广西农机监理总站作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机关和总指挥,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经常深入基层、下乡督查指导安全生产,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处置重、特大农机事故,需行政事业管理和运行保障经费64.52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10.8万元。其中:聘请打字员、司机、网络工程师及清洁卫生临时工等4人工资,每月支出临时工工资、保险等费用1万元,全年共支出10.8万元。
(二)统计报表、零星文件资料印刷费3万元。用于印刷农机安全监理统计报表和一些文件资料。
(三)水费2万元
(四)电费3.5万元
(五)物业管理费、矿泉水、清洁用品等其他支出22.5万元。
(六)差旅费6.4万元
(七)维修费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水、电等设施维修。
(八)车库租赁费0.72万元。为解决单位没有停车库问题,租用广西农机大厦负一楼车位1个,每个600元/月,计0.72万元。
(九)劳务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监理先进评审费等支出。
(十)其他行政运行费用11.6万元。用于工青妇幼活动、缴纳各种会费、教师节慰问金、预算印刷、软件购买、财务审计、律师费用等支出。
项目二农机化网络使用及维修护17.6万元。
本项为经常性业务工作。
为使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管理系统能不间断地持续运行,确保全区110个农机安全监理机构500多个终端用户能正常为农业机械所有人及驾驶人办理业务,总站2017年需支出全区农机监理业务系统网络管理、维护费用17.6万元,其中:
1、服务器托管费用4.1万元。
2、系统软件更新升级、硬件故障维护费用共1万元。
3、办公网络费用8.5万元。
4.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系统使用、维护费用4万元。
项目三农机监理干部培训专项40万元
本项为经常性业务工作。
为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到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依据广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计划每年举办干部培训班,费用开支40万元。具体如下:
(一)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班16.2万元
农机安全监理涉及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外省工作,更好地组织实施我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推动广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计划2017年在区内(外)举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班。
1、报到及培训时间共6天。
2、培训人员共60人(全国先进县所在市、县农机局局长,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区局分管农机安全监理领导及相关处室领导,总站各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自治区道交联部分领导,各市道交联主要领导)。
3、培训费用预算共16万元,具体为:60人×6天×450元/人o天=162000元。
(二)考验员资格培训班12万元
1、培训内容包括:1、理论培训:农业机械考验员管理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规定,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规定,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牌证管理规定。2考验员资格理论考试。3、场地驾驶考试。
2、报到及培训时间共3天。
3、培训人员共100人。
4、培训费用预算共12万元,具体为:100人×3天×400元/人o天=120000元。
(三)选送干部培训学习4.6万元
(四)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经费3万元
25人×3天×400元/人o天=30000元
(五)全区农机安全监理统计培训费4.2万元
35人×3天×400元/人o天=42000元。
项目四公务接待专项2万元
主要用于市县农机局和监理部门人员到南宁办理业务的工作用餐和国家部委及兄弟省市农机局和监理部门人员到广西(南宁)检查、考察工作等招待支出。
项目五出国费用8万元
根据业务工作安排,年计划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国外考察学习,共需费用8万元。
项目六立法执法与农机安全生产管理154.36万元
(一)设备购置5万元
为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需购置和更新一批办公设备,费用5万元。具体如下:(1)会议室用空调1台1.5万元;电视机1万元,合计2.5万元。(2)其他办公室设备2.5万元。
(二)牌、证、书、手册工本费90万元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机发〔2016〕6号)第十八条“所有牌证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公布的牌证定点生产企业集中订制,分批验收,定向分发到地(市)或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并建立分发档案”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农业部门的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列入扩大免征范围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日起执行”的要求,为了妥善安排农机监理部门牌证制发成本等方面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依照往年需求量等测算,全区农机安全监理每年需农机监理牌证书表卡工本费支出共90万元。具体如下:
1、拖拉机号牌:25000副×18.5元/副=462500元
2、联合收割机号牌:3000副×18.5元/副=55500元
3、农业机械号牌:10000副×14.4元/副=144000元
4、拖拉机驾驶证:15000本×1.30元/本=19500元
5、拖拉机行驶证:20000本×1.30元/本=26000元
6、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000本×1.30元/本=2600元
7、联合收割机行驶证:2000本×1.30元/本=2600元
8、农业机械准用证:30000本×1.30元/本=39000元
9、农业机械操作证:30000本×1.30元/本=39000元
10、临时号牌(纸牌):19300张×1.00元/张=19300元
11、拖拉机登记证书:20000本×2.4元/本=48000元
12、拖拉机年检合格标志:210000张×0.20元/张=42000元
(三)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26万元
本项为经常性业务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农机局等十个厅局联合印发《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以文化下乡、安全生产月、欢乐广西行、农民交通安全篮球赛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乡村广播、电影放映、现场文艺演出等方式,对农村居民开展安全出行知识宣传教育,实现建设‘美丽广西、文明出行’交通环境的活动目的。”为此,每年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经费预算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安全生产月”期间,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拟选择在2个县(区、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活动委托市农机监理所或县农机监理站具体承办,费用每个点10万元,活动经费预算共20万元;
2、新闻媒体农机安全宣传费用:3万元;
3、征订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安委会、广西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指定和推荐的“安全生产月”宣教用品:0.5万元;
4、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板报制作费:0.7万元;
5、征订《中国农机监理杂志》:0.5万元;
6、会议活动摄影、摄像、录音及冲扩费:0.3万元;
7、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其他工作经费:1万元。
(四)安全生产活动24.76万元
安全生产需要常抓不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部署,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现状,“十三五”期间全区继续组织类同“十二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农机安全交叉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督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相关费用24.76万元,其中:
1、开展全区平安农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费用14.96万元
(1)平安农机检查指导差旅费4.32万元:2次×9人/次×4天×600元/人o天=43200元。
(2)交叉检查活动部署及业务短训支出2.24万元(参加人员为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干部和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主要领导及司机,28人×2天×400元/人o天=22400元)。
(3)总站、各市抽调参加交叉检查人员差旅费8.4万元(28人×5天/次×600元/人o天=84000元)。
2、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2.4万元
督查差旅费:10人×4天×600元/人o天=24000元。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2.4万元
督查差旅费:10人×4天×600元/人o天=24000元。
4、参加自治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厅(局)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差旅费5万元
预计7次/年,每次4天、3人参加,差旅费为7次/年×4天/次×3人×600元/人o天=50400元/年。
(五)购机补贴专项督查3.6万元
督查差旅费:2次×6人×5天×600元/人o天=36000元。
(六)农机监理工作调研经费5万元
本项目为经常性业务工作。
为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顺应安全生产形势,科学应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每年要组织3—4次调研工作,预计需要差旅费5万元:3次×9人/次×3天×600元/人o天=48600元。
项目七农机安全会议费专项10万元
本项为经常性业务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能够及时贯彻执行全国及全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开展农机监理“创先争优”工程,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稳定、发展”的工作目标,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农机监理部门应有的贡献,2017年拟召开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年度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全区先进。参加会议主要人员有:各市农机局局长14人;各市农机监理所所长14人;全国(全区)先进县农机局局长、监理站长代表14人;全国(全区)先进个人代表10人;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及区直各有关单位的领导23人;会议工作人员3人;每个市按2名司机到会计算(28人)。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会期合计2.5天,会议费总计:106人×380元/人·天×2.5天=100000元。
部门三区农机鉴定站
区农机鉴定站项目经费预算41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5.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6万元。
项目一接待项目2万元
(一)立项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桂发〔201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桂财行〔2015〕1号)等相关文件。
(二)申请理由。对上级机关、兄弟省市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到我站检查、指导、交流、汇报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安排适当的公务接待。
(三)经费预算2万元。
(四)绩效目标。程序规范、符合规定、文明节俭、热情周到。
(五)社会效益。树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形象。
项目二行政事业管理运行保障66万元
一、行政事业管理运行保障66万元
(一)物业管理费47万元,主要支出:
1.物业费管理费3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场所维护等12万元、聘请物业公司管理费20万元。对我站3900 m2办公楼、新增370㎡试验检测线场所,分摊大院9300m2提供物业服务1年的费用,包括物业人员(7人)工资、企业管理、税金等其他支出。
2.水电费、水电维修及耗材支出10万元;
3.矿泉水、清洁用品等其他支出5万元;
(二)党建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支出:
1.开展全体党员党性教育活动经费4.5万元。
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全体党员到乡村、扶贫点、革命老区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绿化、兴修水利、红色之旅、主题党课、调查研究、运动比赛、党风廉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建党周年系列活动和日常服务管理。
2.开展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活动经费0.5万元。
经费主要用于:“七一”和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群众,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
(三)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主要支出如下:
1.定制会议室电子显示屏、音箱等设备2万元;
2.更换老旧办公设备4万元。因复印机多次维修,拟购复印机一台约3.5万元,档案室用电脑一台0.5万元。
(四)扶贫专项8万元
1.人员经费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第一书记”交通、补助、差旅支出等。
2.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保障精准扶贫和清洁乡村结对共建开展工作支出。
项目三干部培训项目20万元
(一)项目立项依据
1.《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议的意见》(农市发[2003]8号)第四点意见(加强对检验检测体系的管理)中提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
3.《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农市发[2005]21号)第十一条:所有人员应经专业技术、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与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同一检测项目至少有2人持有上岗证。第十二条:部级质检机构应有短期和中长期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1号)第八条:从事投诉受理、调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三)经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5.《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9号)第十五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当次质量调查证件;第十六条:进行质量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方出示质量调查任务书和质量调查证件。
(二)项目申请理由
1.为了持续保持和提高我站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其知识技能和管理知识能得到不断提高和更新,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适应鉴定检验业务技术发展的需要,为鉴定检验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提供人员素质保证,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确保农机鉴定机构的鉴定能力。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提升鉴定检测能力,把好产品质量关。
2.强化服务,通过开展农机鉴定及检验检测业务规范的宣贯学习和鉴定过程的服务,积极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3.为了规范农机投诉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农机用户投诉,切实做好农机投诉工作,我站负责对各市、县站的农机投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
4.为规范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对参与质量调查、市场整顿及专项检查、质量保障督导人员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人员资质培训。安排质量管理人员及鉴定检测人员参加区内外行业技能培训,技术研讨和资格、上岗操作培训;聘请资深专家授课。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质量管理知识,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技术标准、鉴定大纲学习,抽样和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操作技能等。
2.农机鉴定及检验检测业务规范、新发布实施农机鉴定规章制度及地方标准宣贯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本站相关人员对农机鉴定及检验检测业务规范、广西新发布实施农机鉴定规章制度及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并交流意见。
3.全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人员培训。对投诉监督工作人员进行质量投诉受理、投诉处理、信息报送、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质量保障督导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
4.全区农机质量调查人员培训。对调查人员进行质量调查内容、程序、样本数量和分布、技术路线、调查方法、依据标准、调查表格、填写说明、数据统计处理方法等质量调查内容培训。
(四)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支出:
1.人员培训14.5万元。
主要包括内审员、检验员、抽样员、质量调查员、鉴定检测技术、仪器设备操作等培训,以及法规、标准、大纲宣贯。
(1)培训费用:130人次×1000元/人次=13万元;
(2)资料、授课费等其他费用1.5万元。
2.农机质量调查培训3万元
每年举办一次全区农机质量调查培训班,区、市、县级农机质量调查相关人员100人,会期2天(其中途中一天)。
住宿、伙食费:250元/人天×100人×1天=2.5万元。
场地费和讲课费.资料.:50元/人天×100人×1天=0.5万元。
3.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培训2.5万元
每年举办一次全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培训班,区、市、县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相关人员80人,会期2天(其中途中一天)。
住宿、伙食费:250元/人天×80人×1天=2万元。
资料、文印及其他费用:0.5万元。.
(五)绩效目标。持续保持鉴定检测人员、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符合规定及工作要求。
(六)社会效益。保障机构工作职能的履行和质量管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项目四农机化网络使用和维护14万元
1.立项依据及理由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2]37号)精神,广西农机鉴定站为了适应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管理应用方面的发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维护二级域名网站,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信息平台。同时,确保光纤宽带使用及维护经费,满足我站办公自动化的正常运行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2.主要内容及项目
保障光纤宽带正常使用及维护费用。
3.经费预算14万元
光纤宽带使用及维护费8700元/月,计10.5万元,网站维护3.5万元。
  4.绩效目标
保障农业机械鉴定检测及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和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5.社会效益
推动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广西农机鉴定检测及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五出国培训项目6万元
(一)项目申请理由及主要内容
我区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业要以国家实施的“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促进农业机械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区农机产品“走出去”战略,增强国内外农机行业间沟通与联系,促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参观考察国外农机鉴定检测机构及农机生产企业,学习其先进的鉴定检测模式和管理运行方式,增进对国外农机鉴定检测机构运行模式及农机生产企业的了解和认识,把握农机发展的动态与趋势,不断提高和更新我站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二)经费预算6万元,主要支出:
国际交流培训经费6万元。
(三)绩效目标。了解国外先进的农机鉴定检测模式和管理运行方式,提高我站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四)社会效益。增进与国际农业机械鉴定检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广西农业机械鉴定检测业务发展。
项目六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支出153.19万元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45.69万元
1.立项依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5年第163号)第九条规定: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第三十四条&申请鉴定能力认定的鉴定机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方可通过鉴定能力考核:(三)建立并有效实施规范开展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3)《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第一条规定:“本条件规定了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以下简称部级质检机构)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和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第十四条规定:“部级质检机构应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4)《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函[2015]50号)附件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鉴定机构能力认定细则》有关省级能力认定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我站一直承担我区农机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各类档案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9)外派干部到先进省、地区、先进单位学习。探索与外省市交流,到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市学习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并实地考察调研,推动我站相关专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力争到2020年,培养出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主要内容及项目支出45.69万元。
(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38.5万元/年
①质量体系文件制修订、调研等经费1万元;
②仪器设备检定及维修费7万元;
③邮寄检定仪器设备所需的物流费1万元;
④实验室间能力比对与验证试验经费1万元;
⑤检测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升级1万元;
⑥实验室、样品室改造及维护5.5万元;
⑦信息平台系统升级、维护及数据更新1万元;
⑧实验室资产清查及财务年度审计2万元;
⑨聘用人员支出17万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共3人,按照4700元/月(含五险一金)计算。
⑩外派干部学习2万元。外派技术人员到鉴定检测专业机构和企业学习鉴定、检验技术。食宿费:2人*80天*100元/天=1.6万元,差旅费0.4万元。
(2)资质认定、鉴定能力认定评审3.19万元
①专家旅差费、评审费3万元;
②现场评审的场地、机具、物料、人员等费用0.19万元;
(3)标准、大纲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定(修订)3万元
①订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缴纳标准网费1万元;
②标准、大纲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定(修订)、专家审定费2万元。
(4)档案室整理维护1万元。档案整理、录入、维护管理费用1万元。
3.绩效目标
(1)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质量体系,按规定进行检测设备的检定和维修,保证鉴定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2)完善相应的检测条件,加强质量体系的建立、维护、管理,具有与从事鉴定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使我站鉴定检测工作符合资质认定、能力认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
(3)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鉴定大纲,推进农业机械标准化建设。
(4)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妥善保管及安全。
4.社会效益
规范农机鉴定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我区农业机械鉴定检测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农机产品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50万元
1.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十六 号)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公布具有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
第七条&农机鉴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机鉴定机构实施。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以下简称农机推广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调查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进行技术评价,评定其是否适于推广的活动。
农机推广鉴定包括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和省级农机推广鉴定。
(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新产品在定型投入生产前,应当经过具有检验资质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检验,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应当按照产品标准进行农业机械新产品检验,按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办法》第五条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机械产品鉴定、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检验工作。
2.申请理由
(1)是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行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试验鉴定的权力;
(2)为国家、自治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选择推广和补贴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依据。为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农机市场把好关、服务好;
(3)是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为农机生产企业进行服务的方式之一。为农机生产企业获得产品定型文件等技术资料提供条件;
(4)通过试验鉴定和公布检测结果,为广大农民和农机使用者选择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提供参考;
(5)有利于依法规范我区农机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有利于新形式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3.主要内容及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支出:
(1)技术鉴定10万元。包括技术文件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产品样机检测、技术评审。预计每年开展20项,共需人员差旅费:11项×6000元/项=7万元(每个项目差费大概构成:生产条件审查差费3人×2天×400元/人日=2400元;样机检测差费3人×3天×400元/人日=3600元;技术评审差费:1人×1天×300元/人日=300元,共需约6300元);专家咨询费:10项×3500元/项=3.5万元。
(2)可靠性试验11万元。包括产品样机检测,试验过程中的实地跟踪、记录。每年约开展15项,每项需要2人×10日=20人日 ,差旅费按360元/人日计算,需15项×7200元/项=11万元。
(3)推广鉴定21万元。包括项目受理文件审查、样机一致性检查、安全性评价、可靠性评价、适应性评价。每年约开展部、省级推广鉴定(包括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续展)共约60项,共需费用人员差旅费:50项×4200元/项=21万元。
(4)其他检验、测试4万元。包括委托检验、定期检验、鉴定信息变更核查、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等。每年约开展40项,共需费用人员差旅费:40项×1000元/项=4万元。
(5)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园区项目承担运行差旅费。包括甘蔗机械产品样机检测,试验、鉴定过程中的实地跟踪、记录。每年在示范园区开展工作约200人次,共需费用人员差旅费:200人次×100元/人次=2万元。
(6)文印资料费等2万元。
4.绩效目标
(1)按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高效鉴定的要求开展各项农机产品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工作,为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的服务。
(2)积极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及时提升农机产品鉴定的能力和拓宽承检项目(产品),为农机产业的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用力支持。
5.社会效果
(1)有效规范我区农机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2)有效的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修订提供技术支持,为国家、自治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选择推广和补贴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广大农民和农机使用者选择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提供有力参考。
(三)农机鉴定检测仪器设备购置30万
1.立项依据
(1)《产品质量法》第19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要求是对仪器、设备具备的要求:仪器设备应满足检测机构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的要求;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的性能、精度应当符合相应的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中4.4条中规定: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4.1条中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3)《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农市发[2005]21号)第二十一条:部级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用仪器设备数量、性能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仪器配备率应在98%以上。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中&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第八条
农机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与鉴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 第三十四条&申请鉴定能力认定的鉴定机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方可通过鉴定能力考核:…(二)具有开展申请认定项目试验鉴定的设施、设备、场所和操作规范;…
2.主要内容和项目支出
常规检测设备更新、升级和新扩项鉴定检测项目所需新检测设备每年约30万元(具体购置规划见附表)。
2017年申购仪器计划
设备/物品名称
单价(元)
金额(元)
无线称重设备
汽车拖拉机综合测试仪
转向参数测试仪
PRO3600数显角度计(美国)
电子数显卡尺(0-300)
SFY-6快速水分测定仪
LD-5C(B)型多功能微电脑激光粉尘仪
SLY-C型微电脑自动数粒机(千粒重)
3.绩效目标
完成鉴定检测所需仪器设备配备,满足鉴定检测能力要求。
4.社会效果
提升鉴定检测能力,按照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高效鉴定的要求开展各项农机产品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工作,为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四)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市场整顿打假27.5万元
1.立项依据及理由
(1)《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投诉。
(2)《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和调解实行无偿服务,鼓励就地就近进行投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标志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制作和发放。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和发放标志。我站一直承担对各市、县站的农机投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棘手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农机质量“打假”
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等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2.主要内容和项目支出
第一、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与市场整顿打假13.5万元。
(1)开展每年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与市场整治,指导督查市、县级投诉监督机构开展工作5万元。
人员差旅费:15个市县×2天/市县×3人×500元/人·天=4.5万元。
宣传资料文印费:“3.15”宣传专题板报编制费0.5万元;
(2)省级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交流学习专项2万元。
组织农机化质量监管人员到先进省站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每年2人,时限3天/省。
① 人员差旅费:3天/省×2省×3人×540元/人天=1万元
②城市间交通费:3500元/人省×2省×3人=1万元
(3)组织农机化质量监管人员到外省大型农机企业开展农机质量生产监控及产品售后服务方面的经验交流学习,每年2人,时限3天/省。专项1万元。
①人员差旅费:3天/省×2省×2人×540元/人天=0.5万元
②城市间交通费:3500元/人省×2省×2人=0.5万元
(4)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1万元。
对有效期内获证企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15县)人员差旅费:
8个县×1天/县×4人×500元/人·天=1万元
(5)农机产品质量投诉1.5万元。
到5个市、县指导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人员差旅费:5个市县×2天/市县×3人×500元/人·天=1.5万元;
(6)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维护:1万元。
(7)农机化质量管理年终考核2万元。
对全区14市县开展年度农机化管理年终考核工作。人员差旅费:10个市县×2天/市县×2人×500元/人·天=2万元。
3.绩效目标。力争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4.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农机市场整治与打假活动,对全区农机生产、销售市场、维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农机市场,维护农机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农机产品质量调查14万元
1.立项依据及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
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工作的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四条规定: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
(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定期公布调查结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开展质量调查或者处理质量投诉属于无偿提供的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农机质量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质量调查采用问卷、座谈和实地查访等方式进行。随着我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农业机械产品种类及需求量逐年猛增,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尤其突出,对进入国家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可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在使用中暴露出来的故障频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主要内容和项目支出
(1)农机产品质量调查14万元。
开展每年度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计划重点抽查5个县,指导市、县级投诉监督机构开展质量调查工作。
①人员差旅费:
5个县×2天/县×4人×600元/人·天=2.4万元
②质量调查区域的市县农机部门农机质量调查费:
计划农机质量调查产品基数300台,按500元/台安排质量调查费给所属区域的农机部门。220台×500元/台=11万元。
③资料文印费:0.6万元。
3.绩效目标。按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度及数量完成率达100%。
4.社会效益。了解和掌握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为农机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农民提供先进适用、安全环保、质量可靠、售后服务优良的农机产品信息。&
项目七、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园区项目150万元
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园区项目是2016年度自治区农机局部门预算项目,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号)提出的“建设大型糖料蔗机械试验检测鉴定基地”的前期工作。2016年开始实施为今后几年顺利推动项目建设,制定年项目承担运行经费预算。
(一)建设目标
建立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示范甘蔗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探索和总结适宜广西实际的甘蔗生产机械化模式。同时,为建设大型甘蔗机械试验检测鉴定基地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建设内容
(1)继续在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甜蜜之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每年租用500亩以上蔗地,建立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按不同品种、不同行距分块种植甘蔗,推进甘蔗种植、收获机械的研发、试验、改进,示范推广甘蔗生产机械化新技术。
(2)继续在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甜蜜之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租用土地20亩及相关附属设施,为机具存放、调试及人员培训、办公提供场所。
(三)资金预算安排
项目资金15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租赁费52万元,在扶绥县渠黎镇租用甘蔗地520亩3年,租金按每亩1000元/年计算,共需投资150万元,每年计划投资52万元。
2.甘蔗种植经费80万元,具体如下:
(1)机械化作业、试验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园区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进行深耕深松,分片实施等行距、宽窄行种植、收割等机械化作业、试验。
(2)蔗种、肥料、农药等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园区建设,按“双高”基地建设和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种植甘蔗支出,按1600元/亩计算,共需60万元。
3.基地管理费支出6万元,由有关公司负责管理。
4.园区相关运行管理、宣传等支出12万元。
部门四区农机推广总站
区农机推广总站项目支出总预算数为259.9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39.9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万元。
项目一、行政事业管理与运行保障71万元
1、单位大院及办公楼维修项目(经费预算25万元)
(1)由于2016年南宁市区多次普降大暴雨,原站内排水管道与安吉大道19号市政排水管道持平,雨水不能快速排水,造成站内内涝。计划2017年重新挖排水管道,往安吉西一里方向的市政排口排水,经费预算10万元。
(2)因站内1号楼底层施工需要,原汽车收费系统已被破坏,为了使站里的车辆得到更好的管理,计划2017年对汽车停车收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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