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沈阳 车子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我拍照车子派出所不让 要没收我手机 沈阳 经济开发区 浑河六街14号路

有谁更惨: 车祸一死两重伤 消防交警公安徇私枉法

有协议不赔偿人财两空 家属救助反被抓

无处伸冤红网合法发帖遭威胁

2016年2月8日,本是合家欢乐的农历新年大年初一,我村老村长杨陈亮一家驾驶着小车从长沙赶往老家城步苗族自治县拜年,在快到达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白羊村的时候,前一秒一家人都还沉浸在无比喜悦气氛中,下一秒就由于城步县消防大队的严重违法乱纪,酿成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导致杨陈亮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其妻子陈美娣和媳妇李水金也受了重伤,造成了一死两重伤的人间悲剧。

1、涉嫌公车私用、违法出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据城步县消防大队提供的《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详见附件)及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亲口承认的录音为证,车祸发生时段灭火救援出动的车辆为水罐消防车,车牌号为wj湘6419x,但肇事车辆并非此车,而是一辆按照相关规定不应该出现在此路段上的无牌无照消防车。

2、交通肇事车辆与消防出警单列明的车辆不符,属于无牌车辆。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肇事车辆喷涂有“湖南消防邵阳—城步县”,为一辆无牌无照无出警单私自上路的报废车辆。如果换一辆合格的消防车,换一个合格的司机,而不是这辆无牌无照的报废车辆非法上路,就不会酿成这次一死两重伤的人间惨剧。这是造成此次重大交通肇事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3、蓄意毁灭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本是分清事故责任的直接证据,但城步消防大队担心行车记录仪有对自己不利证据,蓄意毁灭行车记录仪这一关键证据,企图逃脱法律法纪的制裁。该肇事车辆装有行车记录仪,在事发当天城步消防大队领导也亲口承认有行车记录仪(有录音为证) ,说行车记录仪影像资料于当晚由交警大队拷贝走,但是城步交警大队说,拷贝的行车记录仪居然没有事发时候的影像资料,消防大队早在事发后,删除了事发的影像资料,且现在已经完全销毁行车记录仪。

4、肇事消防车超载上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该肇事车辆核载5人,按照《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该车辆实载7人(有录音),超载2人。而且该肇事车辆在路上行驶时,未拉响警报,却横冲直撞。

5、不及时营救伤者导致杨陈亮死亡,且有司机逃逸和顶包行为。事故发生后,不仅身为神圣的消防队员有第一时间救人的义务,身为肇事者也有第一时间救人的义务。但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人员对死伤者冷眼旁观,不打120,不对伤者实行任何救助,错过了杨陈亮黄金救援时间,是引发杨陈亮死亡的直接原因。

不仅如此,他们还私自叫来另外一辆消防车(涉及公车私用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准备让肇事车辆人员搭另外叫来的这辆消防车离开现场。对于消防队员这一令人发指的行为,愤怒的围观的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发组成人墙,强行阻碍了消防队员的离开,造成现场一片混乱。但是在混乱中,肇事车辆的7名消防人员,最后只剩下5人,肇事车辆涉嫌司机逃逸,令其他人顶包。

6、对伤亡者冷漠无情,不闻不问,对家属没有任何安抚慰问的语言和行动,既不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也一次都不看望伤者。在120救护车到来之后,没有消防人员随救护车护送伤者去医院,更没有垫付相关抢救费用。若不是伤亡者家属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交付相关费用,陈美娣及李水金是否能救活都难说。事故发生的当晚,在政法委、公安、儒林镇政府、交警大队的强烈要求下,消防大队才和我方签订了事故处理前期有关事项的协议书,并由以上四方鉴证。约定两名重伤者的医疗费用由消防大队垫付,先期支付3万,3万用完以后再继续垫付,但是城步消防大队在将两名重伤者由城步转诊长沙医院后只支付1万的费用。第2天在我方及相关部门的压力下才又支付1万,这些费用早已用完。之后城步消防大队对于医疗费用百般推脱,不肯交纳。包括前期的抢救费用和现在的治疗费用均由我方垫付,截止3月11日医药费已达6万多元。这些行为对受害家属造成人死财空的绝望境地,由于无力承担后续费用,两重伤者的后续治疗面临中断,生命健康难以保证。

另外事发后,消防大队也未对死者伤者进行探望,没有对家属一句安慰和歉意的话语,冷漠至极。

由此可见,城步消防大队车违法乱纪、车辆违法上路造成肇事,以及肇事发生后的种种不作为,是造成杨陈亮死亡的直接原因,且事后对伤者态度冷漠、恶劣,不遵守县政法委及公安局等上级部门及交警和儒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鉴证下的协议,造成我重伤的亲人没有钱继续治疗,任其事态发展,危及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恢复。

1、无执法资格人员负责现场调查取证。现场负责调查的陈所长,事故之前已经调离事故处理中队,任车管所所长,车管所所长不具有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资格,其调查取证的东西都是无效的。

2、对关键证据的灭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有故意包庇嫌疑。消防车行车记录仪是还原事故真实情况最直接证据。但是交警未当时控制行车记录仪,事发后行车记录仪一直保存在消防手里,下午1点半发生的事故,直到晚上才到消防拷贝影像资料,拷贝的影像中竟然无事发当时情况。本人于2016年2月14日下午向交警提出书面申请对行车记录仪原件进行证据保全,但是交警无作为,导致现在行车记录仪已完全销毁。另外,事发不远的道路有能拍摄清晰照片的卡口,这是肇事消防车从消防大队至事故发生地必经之路,2016年2月22日上午,我到交警队查询该卡口事故发生当日过往车辆照片,独独无肇事消防车照片,导致不能确定消防车真正的司机。一个关键证件的灭失还能勉强说的过去,但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两个关键证件同时灭失,其中猫腻不言而喻。

3、未按重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现场调查。未当场控制司机,消防车出警7人,现场只有5人,2人下落不明,消防涉嫌顶包和逃逸。未携带酒精测试工具,在围观群众极力要求下才从单位带来工具测试,此时已距离事故发生两个多小时。

4、交警未着警服,着便服现场调查。

5、未全面客观调查取证,即对事件先入为主定性。现场调查过程中就威胁刚刚失去父亲,且另外两亲人生死不明的精神已崩溃的受害者要负刑事责任,且事后多次威胁。

5、未认真全面收集各方面证据,如经各方交涉,强烈要求仍未对事故车辆洒落物拍照和勘测。

有协议无赔偿 亲人救助反被抓

事故发生后,不仅身为神圣的消防队员有第一时间救人的义务,身为肇事者也有第一时间救人的义务。但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人员对3个生死不明的重伤者漠然袖手旁观。之后私自叫来另外一辆消防车,并打算乘坐另外这辆消防车逃离现场,此时围观群众均与死伤者非亲非故,出于愤怒到了极点,引发了民愤,围观群众一同斥责消防人员,并自发组成人墙围堵消防人员离开,现场一片混乱,引发了紧张气氛。

交警调查过程中,未及时控制司机,未及时对司机测酒驾等引起了围观群众的愤怒不平。之后,围观群众强烈要求对能还原事故真相的车辆洒落物进行拍照勘测,现场调查的交警断然拒绝。围观群众又强烈要求现场公安领导对车辆洒落物进行拍照勘测,公安领导答应对其进行拍照勘测,并安排工作人员去做。但工作人员,围着洒落物走了一圈,和交警交谈后,并未对洒落物进行拍照勘测。围观群众又强烈要求下,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并扬言,“我想测就测,不想测就不测。”

以上诸多事情慢慢加重了现场紧张气氛。由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是苗族聚居地,我村村民均为苗族,苗族地区有着和汉族地区不一样的风俗习惯。人死为大,尤其对于这种横死自己家里之外的情况,非常注重死亡所在地的祭祀活动。亲朋好友都会不约而同的到达死者死亡所在地,安抚家属,举行及其隆重而繁琐的祭祀仪式,在死者死亡地为死者守夜,招引死者灵魂回到死者家中,不在外做孤魂野鬼。而死者杨陈亮,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共产党员,身前做过多届村秘书、村长,为人做事均堪称大木山村楷模,深受村民敬重,加之其妻子陈美娣也为本村人,村里人基本上都算是两者亲戚。村里家属接到这个噩耗,一传十,十传百,纷纷自发来到事发地,有驾驶小车前往,有骑摩托车前往,更有甚者步行几十里前往。现场人数越来越多,且构成复杂,消防、交警、公安、围观无关群众、死伤者家属等各方面人员,场面及其混乱,更加之消防车辆横在马路上,几乎占据整个道路,只有一个车道勉强通行,造成短暂交通堵塞。家属情绪悲伤至极,但到达现场的公职人员,不安抚刚刚失去亲人且另外两亲人生死不明的家属,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态度言语粗暴,一味指责恐吓死者家属,不抱着处理好事情的态度,且相当一部分着便装,尤其是其中一位之前在木材检查站工作的人员,居然挑衅动手打人,现场异常混乱,死伤者家属由于悲伤至极,情绪激动,难免会发生争执拉扯,但马上有家属将争执双方拉开,争执拉扯时间持续仅仅几十秒就平息,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未产生任何影响。

死伤者家属遭受如此大的打击,仍旧保持极大的克制,积极配合交警公安机关的工作,未故意阻碍现场交通,未携尸要挟,现场调查完后,即将尸体载离现场,并按照相关协议提前处理好死者后事。

但是相关部门不抱着同情安抚死伤者家属,处理好事情的态度,对消防不按照各部门鉴证的协议垫付伤者医药费,造成有协议无赔偿,人财两空,伤者无力救治的人间惨剧漠不关心,却对现场由于自己言语态度粗暴,导致的和悲愤而精神奔溃的家属发生争执拉扯但未造成任何人受伤的行为大做文章,将简单的事件复杂化,据传居然以不上班为要挟领导成立专案组,在家属处理好死者后事之后,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大肆抓捕死伤者家属。

在广东惠州于3月3日抓捕了村民杨文辉。3月3日搜查了徐松见家,各个房间连厕所都搜查一遍,但未出示搜查令和警察证件。3月10日又抓捕了死者侄儿杨海清。杨文辉和杨海清一家均为苗族,都是家里顶梁柱,唯一收入来源,上有六七十岁的需要赡养的两个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两个小孩,被抓后两个家庭将陷入无收入,无法生存的悲惨地步。截至3.12被捕的两人仍然未书面或电话通知家属,到底是被抓捕还是被坏人绑架都不得而知,二人生死未卜。

在3.11下午城步县一次大会上,县政法委书记公开宣称要继续抓人:一是抓死者的二哥杨陈明,致使近60岁的杨陈明当晚就失踪下落不明、生死难料。二是抓捕在红网正规发帖的当事人,并宣称判处发帖人徒刑一年以上。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作为执法者和法律公平执行监管者的钟书记,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利,可以蔑视法律尊严和老百姓基本人权,可以目恐一切地公开在全县大会上对一个在红网《百姓呼声》正当发帖人,宣称判处徒刑呢?你这样的法律意识能给城步一个公平的法律和执法环境吗?

死者杨陈亮家属及大木山村全体父老乡亲诉求如下:

1、强烈要求弄清事故真相,肇事司机是否酒驾,是否逃逸,还事实真相!

2、强烈要求对消防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惩!

3、强烈要求给死伤者家属,给予死伤者家属正当的补偿以及尽快支付医疗费用!

4、强烈要求对不依规、依法办案的执法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5、强烈要求对城步县公安个别执法人员滥用公权力,不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不从维稳角度出发,恶意放大事件,涉嫌打击报复,大肆抓捕死者家属和村民(已抓两人,还宣称再抓两三人)的行为予以纠正和严肃处理,并释放被无辜抓捕人员,还法律尊严和老百姓公道!

死者家属及全体父老乡亲

附件一:事故发生地现场录音

附件二:事故发生当晚于消防大队办公楼录音

附件三:《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

附件一:事故发生地现场录音

杨陈明:“你说几点钟。”

消防队人员:“1点25分。听到电铃声就下楼了。”

杨陈明:“出警时间呢?”

消防队人员:“1点25分就是出警时间,响电铃我们就直接下去,直接出警。我们的程序就是这样,110跟我们差不多,我们听到电铃就下去,1点25分。”

杨陈明:“有没有1点25分。”

陈大山:“你这里出警时间1点28分”

陈大刚:“现在你们应该把行车记录仪一定弄到,它是有一张内存卡一样的。”

杨勇:“出警人员是7人。”

杨文辉:“还有两个呢?”

消防人员:“去救火了。”

杨勇:“那个是假的,车都在这里,你们拿两个人去打火,不可能的。”

陈大明:“你们这次这样负责了,以前我们报警,你们在附近看看。”

杨文辉:“在哪里救火,把他们喊来嘛。”

杨文辉:“还有两个哪里去了?”

消防人员:“有一个去医院了。”

陈大刚:“行车记录仪呢,别的都别讲,我们就要行车记录仪。”

交警队杨姓领导:“行车记录仪是修改不来的,以后你们要调就调,不存在交给你们。”

陈大刚:“好,好,把领导这句话记住,以后要调就调,把领导记住。”

交警队杨姓领导:“我姓杨。”

杨勇:“他们出警7人,现在这里只有5人!”

消防人员:“有一个去医院了。”

杨姓领导:“7个,6个也好,只要司机在这里就行了。我就跟你讲,出警的时候还有监控的,那个是改也改不了的,我就告诉你。”

附件二:事故发生当晚于消防大队办公楼录音

消防队人员(电话询问领导):“这里面死者的家属到大队来了,他们要求查看我们的接警记录,干脆是不是给他们弄个复印件给他们?呃,呃…….”

消防队人员:“这样,我们提供一个接警记录的复印件给你们。”

家属:“那个原件可不可以看。”

消防队人员:“肯定可以看,这个东西你们要核对的,不可能给你一个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这不可能,这个东西,到了这一步。我看你们的法律意识还是很强的。”

陈大刚:“你告诉我是几点钟接的警,几点钟出的警。”

消防队人员;“好,你们的担心我可以理解,你们放心,该提供给你们的材料肯定会提供给你,因为这个东西不止是我们这里有,你可以到电信公司查得到,这所有的东西,他们那里也有记录的,放心,肯定可以对得上,肯定给你看,看了之后,我们给你复印一份带过去。”

陈大刚:“那个车子有行车记录仪吗。”

消防队人员:“肯定有,我们所有的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都统一装好的。”

陈大刚:“现在把那个原件拿出来。”

消防队人员:“现在再打印,因为我们是在电脑上的。”

陈大刚:“那我们看一下,看现场的操作我们就知道是真是假,这个东西总而言之要处理好。”

消防队人员:“这个可以,这个可以。”

消防队人员:“这是我们打印出来的一个东西,你们要看这个信息的话,在我们接警系统里面。”

陈大刚:“这就是接警的?拿手机拍一下。”

消防队人员:“对,他们只要出动了,全部打印出来了。”

消防队人员(接电话):“交警那边让把驾驶证送过去,驾驶证在胖子那里。我开个车子过去吧。呃,开那个皮卡车,呃,那么开那个别克车得了……..”

陈大刚:“当时开车的驾驶员?”

消防队人员:“留个联系方式给我们。”

消防队人员:“你跟死者是什么关系。”

陈大刚:“我们是兄弟,我是他弟…….”

消防队人员:“你陈……”

消防队人员:“大是大小的大,刚是……”

陈大刚:“就是这个刚。”

消防队人员:“这个刚是吧。”

陈大刚:“呃,我想了解下,驾驶员他是谁,有没有喝酒?”

消防队人员:“这个你们放心,我们是从前15天接到命令是不允许饮酒的。”

陈大刚:“呃,还有这个驾驶员有没有驾驶证。”

陈大刚:“呃,有有有。都是四年以上驾驶。”

陈大刚:“这次出警的驾驶员叫什么名字?“

消防队人员:“是这样的老兄,就是我们能够提供的你老兄说的接出警的信息,我们这里有一个出警单可以给你们。这个你们可以作为你们的对哪些人报警,什么时候报警。我们接警电话打过来,这个我们出警的时间应该是1点28分。这个事报警人电话,这个事报警时间。这个老兄说的驾驶员有没有喝酒,有没有驾驶证,这个说实话,我跟你讲,从法律角度上我们是一边的,交警会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定。”

陈大刚:“你们开车有喝酒不?”

消防队人员:“这个没有,我们接到警,按照接警程序,我们会广播,我们是事先安排好班,比如说这几个同事是一出发,那几个同事是二出发,那么根据排班情况他们会自己出发。至于你老兄想了解驾驶员的情况,这我觉得交警大队提供给你们的更具有法律依据。”

陈大山:“像你们出警的话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驾驶证?”

消防队人员:“不是每个人都有驾驶证。驾驶员,开车的那个人必须有驾驶证。”

陈大山:“那么这次你们提供的这次是谁?”

消防队人员:“黄国强,是个老班长了。”

陈大刚:“出警的话有监控器,看得到驾驶员吧?”

消防队人员:“全部看得到。可以看得到。可以看得到车。”

陈大刚:“以后记得驾驶员的名字与监控器上的人员是否吻合。”

消防队人员:“这个很好辨认,我们战斗员全部穿的灭火战斗服,只有驾驶员穿的制服,迷彩服。”

陈大山:“驾驶员是不是刚刚上医院的那个?”

消防队人员:“对胖胖的,好胖的,他是驾驶员,是个五年以上的,我们这里要求必须四年以上,五年以上都是老驾驶员。”

陈大山:“那为什么开车这样?”

消防队人员:“呃,这个说不清楚,就是说具体缘由,就是你肯定是站在你的角度,我知道你们很悲痛。这我也可以理解,这个我觉得还是由交警来划分。”

陈大山:“我们就是来采集资料而已?”

陈大刚:“你们的车子有行车记录仪吗。”

消防队人员:“有!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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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办手机分期 逾期俩月 要求我一次还清6370 说今天不给就让派出所上门抓我 坐两年牢 还要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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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是家庭纠纷,说到最后我也得不到什么,可是老公的后妈是去年来的结婚证没领算不上一家人,我该怎么做?方便加下微信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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